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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开考方式为面向社会的考生申请毕业须知

自学考试开考方式为面向社会的考生申请毕业须知

2009/11/12 17:25:37

一、申请毕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如申请的专业有特殊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条件要求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二、办理毕业登记和毕业初审的日期

上半年:6月15-20日下半年:12月15-20日

因各区、县级市申请毕业的人数和工作安排不同,具体办理毕业初审的安排请查阅当次毕业登记的相关通知。

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数据(含身份证号升位)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数据(含身份证号升位)更正手续。

三、毕业登记和毕业初审的步骤

(一)毕业登记

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在电子摄像或预报名时设臵的密码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1d11994157.html,/selfec)提交毕业申请。忘记密码的考生可自行在网上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设臵新密码一次,第二次忘记密码的考生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区、县级市考办设臵新密码。

1、确认信息

(1)考生在办理毕业登记前须登录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2)考生办理毕业登记前必须在系统中确认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数据有误,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2、提交毕业申请

考生应在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安排办理毕业初审的具体日期前登录系统,通过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特别注意:网上提交申请时,办理初审地点必须选择对应的区和县级市,不能选“广州市区”。

申请毕业前,考生可在网上进行毕业预测。管理系统自动进行新旧课程顶替,并判断是否满足毕业条件。如满足毕业条件,可以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如不满足毕业条件,系统提示不满足的原因。考生如果认为通过自行选择课程顶替可以满足毕业条件,可以进入“手工判断毕业”页面。

考生进入“手工判断毕业”页面可自行选择课程顶替关系,只有当必考课全部通过才可以选择选考课顶替关系,只有选考课全部通过才可以选择加考课顶替关系。当必考课、选考课、加考课都通过,考生才可以成功提交毕业申请。手工选择课程顶替关系的方法见系统页面上的“帮助”。

已办毕业、转出外省、被合并到另一准考证号的成绩不能直接用于办理毕业,必须申请转考或免考才能使用。

3、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成功提交毕业申请的考生打印一式两份双面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打印时必须使用激光打印机(不能用喷墨打印机)和8O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注意在打印前做好打印设臵(即在菜单文件项中的页面设臵将页眉和页脚两项清空,上、下、左、右页边距设臵为2cm—2.5cm)。考生如无法按要求打印的,可到办理毕业初审的区、县级市招考办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考生必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然后在背面的有关栏目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

(二)毕业初审[验核-初审-交费-交表]

1、验核考生到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证应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

(2)经校对正确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①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②若毕业证书非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还须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的正本及复印件(考生应提前一个月以上持毕业证书原件前往办理,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二楼,联系电话:020—37626990、37627335)

2、初审招考办通过程序进行毕业初审,初审后,考生领取:

(1)一式两份《毕业生登记表》

(2)毕业登记的初审“凭证”

(3)《考生档案袋》一个

3、交费凭考办打印的初审“凭证”交费,每证30元

4、交表凭初审“凭证”和交费收据上交以下材料:

(1)经校对正确、已在考生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不能交复印件)

(2)招考办已验核并加盖印章的《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本科毕业还须上交招考办已验核并加盖印章的①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复印件。②《学历鉴定证明》的复印件(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无须提交《学历鉴定证明》)

(4)自备符合规格的小信封一个(填写好本人通信地址,并贴足邮资,信封的左下角要注明准考证号、申请毕业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学历层次,信封用于通知考生领取毕业证书)[该项按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具体要求执行]

(5)《考生档案袋》一个(考生应准确填写袋面上的各栏目)

请考生注意:(1)区、县级市招考办只是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2)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一律推迟到下一次办理;(3)申请毕业的审核结果一般在初审后4个月通知,届时可上广州招考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1d11994157.html,) 查阅毕业证书发放安排;(4)考生申请毕业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应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留存,然后参照《因特殊情况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须知》办理。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因特殊情况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

办理学历证明须知

接省考办的通知,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单位任职提拔、报考公务员、学习深造等特殊情况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请按下列须知进行:

1、学历证明受理时间:

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下半年各专业为12月20日以后;省自考办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次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四凭准考证领取结果。

2、考生申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本单位证明,注明需要办理的原因;

②市(区、县级市)考办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③申请办理本科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广东省学历认定中心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只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提供专科学习的完整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⑤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中医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专业学历证明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

4、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d11994157.html,/html/125003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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