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建设工程法律制度(1)
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2分)
(一)了解建造师框架体系
1、建造师制度起源于英,发展于美,国际建造师协会有17个成员。
2、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全国注册建造师实行统一管理;省建设厅负责二级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
3、分级别、分专业:一级和二级;一级10个专业,二级6个专业。
4、注册建造师制度体系:六大标准:职业实践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和继续教育标准。
(二)掌握考试管理
1、二级:全国统一大纲、各省组织考试
2、一级:全国统一大纲、全国统一考试
(三)掌握注册管理
1、注意注册建造师与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区别。
2、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有效期3年。
例:注册建造师卫某2006年1月办理了延续注册,2007年1月因工作调动而办理了变更注册,变更后他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年内有效。
A、2
B、3
C、4
D、5
答案:A
3、因变更注册不及时损失由聘用企业负责。
(四)掌握执业管理
1、执业范围:考核认定或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资质证书并经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2、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1)工程施工管理文件;(2)质量合格文件。
3、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
大型工程:本专业一级
中型工程:本专业一级、二级
小型工程:无限制
(五)掌握继续教育管理
继续教育年学时:共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其中公共和专业各3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公共和专业各30学时)。
注册两个以上专业:60个公共学时外,每个专业各20学时
(六)掌握信用档案管理
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
(七)掌握监督管理
1、监督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2、相互告知: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报告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将注册信息告知建设主管部门。
二、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1分)
(一)掌握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通常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与诉讼法。
1、重点掌握一些容易混淆的法的归属:如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消防法属
社会保障法等。
例1、下列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属于民法的是()。
A、建筑法
B、保险环境保护法
C、合同法
D、安全生产法
答案:C
例2、下列法律中,属于商法的是()。
A、担保法
B、公司法
C、招标投标法
D、消防法
答案:B
2、熟悉法律体系的大概内容。
例3、社会保障法是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
A、社会治安
B、社会福利
C、社会秩序
D、社会环境
答案:B
例4、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是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和其他公害的法律。
A、社会治安
B、社会福利
C、防治污染
D、社会环境
答案:C
例5、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部门。(09真)
A民法
B商法
C经济法
D诉讼法
答案:C
(二)熟悉法的形式
法律形式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此外,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等也属于我国法的形式。
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
1、各法的形式的制定机关。
例:行政规章是由()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A、地方人民政府
B、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C、国务院
D、国家行政机关
答案:D
2、各法的形式的效力等级。
例:法律效力等级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关键,下述法律效力排序正确的是()。
A、国际条约>宪法>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B、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
C、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D、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答案:D
三、宪法(2分)
(一)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
6、文化教育权利
7、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监督权: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
获得赔偿权原因: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
(二)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服兵役;依法纳税。
例: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宪法权利包括()(09真)
A、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B、有言论、出版、游行和示威的自由
C、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D、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和建议权
E、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权利
答案:A,B,C,D
四、民法(4分)
(一)掌握民事法律关系构成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
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法人
法人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法人的分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