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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计概述

医院会计概述
医院会计概述

新《医院会计制度》讲解

湖南省卫生厅规财处

湖南省卫生经济与信息学会

张卉萍

2011.5月

新《医院会计制度》

文号:财会[2010]27号

公布日期:2010年12月31日

分步实施:

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都市施行

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财会字[1998]58号)1998年11月17日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

同时废止

改革篇

内容概览

一、制度修订背景

二、制度修订原则

三、制度修订过程

四、难点问题与突破

五、新旧制度要紧变化

一、制度修订背景

现行制度的滞后性和不适应性

医改意见及实施方案的要求

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治理的基础

推进公共部门会计改革的需要

推进公共部门会计改革的需要

我国会计标准体系

企业会计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预算会计

财政总预算会计

行政单位会计

事业单位会计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分行业会计制度

医院、高等学校、中小学、科学事业单位、测绘事业单位、地址勘察单位

二、制度修订原则

充分考虑医院会计信息使用者及其需要

贯彻落实医改精神和相关政策

借鉴国际惯例及企业会计改革经验

解决医院实务问题并方便操作

三、制度修订过程

历时2年,4大时期,多轮修改

2009年年初立项(新医改方案出台,提供了改革的方向)2009年8月印发首次征求意见稿

2010年第一季度模拟测试

2010年7月印发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010年12月31日正式公布

四、难点问题与突破

1、如何协调财务、预算双重治理需求设计会计模式?

2、如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3、如何在制度中兼顾成本核算与治理的需要?

如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突破与创新:

区分不同资金来源区不处理(整个会计体系首创)

--自有资金形成的折旧分期计入医疗成本;

--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折旧分期冲减“待冲基金”如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例:使用财政补助形成的固定资产

借: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贷:待冲基金

借:待冲基金

贷:累计折旧

例:使用自有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借:医疗业务成本/治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五、新旧制度要紧变化

新制度近6万字VS旧制度2万字→全面修订

1、调整制度适用范围

2、增加财政预算改革相关核算内容

3、基建并入“大账”

4、取消修购基金和固定基金、计提折旧

5、合并医疗药品收支核算

→药品:进价核算

6、完善医疗成本归集核算体系

7、规范科教收支、计提医疗风险基金、医疗收入确认等的会计处理

8、梳理完善科目体系及核算内容

9、改进完善财务报告体系

10、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内容篇

内容概览

一、制度的结构体例

二、总讲明有关的几个问题

三、资产

四、负债

五、收入

六、费用

七、净资产

八、财务报告

一、制度的结构体例

第一部分总讲明(共15条)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列示5大类共52个科目)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讲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讲明

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

二、总讲明有关的几个问题

适用范围

核算基础

会计要素

会计科目运用

基建投资会计核算原则

制定解释权限

财务报告

三、资产(一)国库支付业务—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

科目设置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要紧账务处理

直接支付

借: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医疗业务成本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

授权支付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借: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医疗业务成本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三、资产(一)国库支付业务—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

年终结余资金的处理

财政直接支付

年度终了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直接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

下年度支出

借:医疗业务成本、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等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直接支付

三、资产(一)国库支付业务—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授权支付

年终终了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

医院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依照未下达的用款额度,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

下年度恢复或收到额度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二)应收及预付款项

新旧要紧变化:

应收医疗款

增加有关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的处理规定

其他应收款

增加应收长期投资利息或利润的核算内容

坏账预备

改变计提范围

同意多种方法

由规定统一计提比例改为规定累计计提上限

明确计算公式

坏账核销条件

(二)应收及预付款项

增设“预付账款”科目

出现坏账迹象先转入其他应收款,然后再按规定进行处理

应收医疗款

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应收医疗款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坏账预备(医院因违规治疗等治理不善缘故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的金额)

(借:医疗收入—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结算差额】)贷:应收医疗款(应收医疗保险机构的金额)

(贷:医疗收入—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结算差额】)

应收医疗款

例:3月份,医疗保险机构欠某医院住院费500万元,4月份收回450万元,其中20万元因违规治疗被拒付

借:银行存款 450

坏账预备 2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结算差额)30

贷:应收医疗款 500

反之,4月份收回510万元

借:银行存款 510

贷:应收医疗款 500

医疗收入-住院收入(结算差额) 10

其他应收款

增加应收长期投资利息或利润核算内容,核算长期投资利息,按照权责发生制:

(1)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时:借:其他应收款—应收长期投资的利息或利润

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2)持有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已到付息期而尚未领取的利息,应于确认利息收入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长期投资的利息或利润

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3)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应收取的利息,在“长期投资”核算。

坏账预备

(1)改变计提范围:

新制度:不应超过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的2%-4%。计提坏账预备的具体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主管部门确定。

旧制度: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预备。

(2)同意多种方法:

新制度: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个不认定法(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旧制度:余额百分比法

(3)由规定统一计提比例改为规定累计计提上限

新制度:不应超过不应超过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的2%-4%。

旧制度: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预备。

坏账预备

(4)明确计算公式

新制度: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预备=当期按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计算应计提坏账预备金额-本科目贷方余额(或+本科目借方余额)

(5)坏账核销条件

--医院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时,存在医院违规治疗等治理不善缘故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的情况

--关于账龄超过规定年限(3年)并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或其他应收款

(三)存货—库存物资

新旧要紧变化:

1、“库存物资”科目核算范围扩大,包括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其他材料

2、药品:售价核算→进价核算

3、全面规定了取得、发出、盘盈盘亏物资的确认、计量和账务处理

(三)存货—库存物资

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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