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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

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

团公司的借款利率。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的核算必须严格遵守各种财经制度,健全内部各项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工作。

第五章材料、设备、工程价款结算

第十四条工程物资的采购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有关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

第十五条材料价款结算。财务部门根据物资供应中心提供的审核无误的采购申请单、采购订单、材料验收报告单、材料领用单、发票和支款申请单出具付款审批单,并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办理付款业务。

第十六条设备价款核算:

一、根据合同预付款

(一)合同草稿双方小签后,经法律顾问处审核签字认可并出具合同法律审核表后,签订正式合同。

(二)财务部门接到合同、合同法律审核表及供应商提供的银行保函后,按照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付预付款。

二、根据到货验收报告结算

(一)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经使用部门、仓库管理部门、采购部门、机电设备管理部门、供货单位签字认可出具设备到货验收证书。

(二)财务部门接到设备到货验收证书及供应商提供的发票

后,遵照合同确认到货数量及付款金额,对采购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出具付款审批单,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办理付款业务。

三、根据设备产权移交报告结算

(一)到货的不需要安装设备,经相关验收人员验收签字后出具设备产权移交报告。需安装设备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经专业人员验收签字后出具设备产权移交报告。

(二)财务部门接到设备产权移交报批稿和发票后,遵照合同确认付款金额,由采购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出具付款审批单,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办理付款业务,并把该项设备转入设备投资。

四、质保金结算

(一)按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年限,由使用部门、质监部门、机电设备管理等部门签字认可后,出具质保金结算单。

(二)财务部门根据质保金结算单,并审核质保期限是否满足合同规定年限,确认所剩余额,审核无误后,出具付款审批单,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办理付款业务。

第十七条工程价款结算。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1、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或有

关部门发布的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3、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订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4、其他可依据的资料。

一、工程预付款的结算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二)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原则上,工程项目投资在20万元以内、设备采购价款在10万元以内的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对于确实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工程项目,其预付款应当年支付当年扣回,下年再根据年度计划支付。当工程施工到一定程度,预付款应当从工程结算款中陆续抵扣,并在工程竣工结算前全部扣回。

(四)预付工程款时,施工单位要提供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否则不付预付款。

(五)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

二、工程进度款的结算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二)工程量和进度款的上报与审核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在每月月末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的规定报表,经发包人施工代表负责人、监理公司共同审核确认并签字后,作为该工程进度款的计价依据。

2、承包单位根据发包人和监理公司审核确认的当月完成工程量表,编制当月工作量完成进度报表,经发包人预算管理部门和监理公司共同审核批准后,将工程进度结算书送财务部门。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

财务部门接到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书后,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8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并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及其他应扣款项。出具付款审批单,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办理结算业务。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二)工程竣工结算编审

1、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承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

2、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并且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责任自负。

(三)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

单位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四)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按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合同约定有期限的,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根据验收办理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和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10%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单位工程(或合同工程)经验收办理竣工验收证明书,并且质量保证期满,经发包方和使用单位复验后,办理“质保期满返还保证金证书”签字手续,财务部门根据“质保金返还验收证明书”,支付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五)索赔价款结算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方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

(六)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款的结算

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

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第六章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控制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施工现场津贴标准比照平朔公司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并按投资总概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

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七章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施工完成后,技术资料整理完成,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验收办公室根据《平朔公司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制度》和规定程序,组织进行初步验收工作,合格后,办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项目在全部工程验收完成后,竣工资料齐全,由验收办公室编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移交报告书”,经董事会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申请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办理项目交接使用手续。

第二十二条新建项目竣工时,应编制新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应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

第二十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复文件;招投标文件(书);历年投资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有关的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归集管理、账务处理、财产物质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要逐项盘点核实,填列清单,妥善保管,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准任意侵占、挪用。

第二十五条新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

两部分:

(一)新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1、封面

2、新建项目概况表

3、新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4、新建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5、新建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1、新建项目概况

2、会计账务的处理、财产物质清理

3、基建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

5、新建项目管理、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6、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

7、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

计算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核算方法

计算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核算方法 1、当月成本的核算 2、多个工程的成本核算 3、竣工结算的处理 一、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成本核算对象,是在成本计算过程中,为归集和分配费用而确定的费用承担者。 1、成本核算对象确定的原则 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根据工程合同的内容、施工生产的特点、生产费用发生情况和管理上的要求来确定。有的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开展不起来,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成本核算对象确定与生产经营管理相脱节。成本核算对象划分要合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划分的过粗,把相互之间没有联系或联系不大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合并起来,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不能反映独立施工的工程实际成本水平,不利于考核和分析工程成本的升降情况;当然,成本核算对象如果划分的过细,会出现许多间接费用需要分摊,增加核算工作量,又难以做到成本准确。 2、成本核算对象划分的方法 1)、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对大型主体工程(如发电厂房本体)应尽可能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2)、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位,以分部位的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3)、同一工程项目,由同一单位施工,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结构类型、开工竣工时间相近、工程量较小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可以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3、工程成本明细帐的建立 成本核算对象确立后,所有的原始记录都必须按照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填制,为集中反映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应负担的生产费用,应按每一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工程成本明细帐,并按成本项目分设专栏,以便计算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实际成本。 二、成本项目的含义 建筑安装工程成本项目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每项费用都有其特定内容,也都有与其他费用相关之处,熟悉这些,对成本核算非常重要,仅以人工费项目为例:人工费项目包括直接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工人的工资及自工地仓库运料至施工现场的运输工人工资等内容,但不包括材料采购人员、施工机械上人员及材料到达工地仓库以前的搬运、装卸工人工资等。 三、成本核算程序 1、对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以确定应计入工程成本的费用和计入各项期间费用的数额。 2、将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各项费用,区分为哪些应当计入的工程成本,哪些应由其他月份的工程成本负担。 3、将每个月应计入工程成本的生产费用,在各个成本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工程成本。 4、对未完工程进行盘点,以确定本期已完工程成本实际成本。

(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第壹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的会计核算,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三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四条于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壹)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财务情况、运营成果,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 者的需要。 (二)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壹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 由等,于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三)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壹致、相 互可比。 (四)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五)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于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 用。 (六)于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和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壹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和其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于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七)各项财产于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办法的有关条款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壹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公司壹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八)于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 少计负债或费用。 (九)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于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且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方案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且于财务会计方案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 第二章资产 第六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且由公司所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带来经济利益。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 资产。 第七条流动资产,是指能够于1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和预付款项、待摊费用等。 第八条公司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九条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且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的投资,包括 股票、债券、基金等。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工资计算、核算方案

xx公司员工工资计算方案 现阶段,xx公司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时补贴、公积金补贴、餐补、班组长津贴构成(不同时期其结构有相应的调整,如:6月份有降温费)。为使公司员工薪水计算公平透明,避免因工资发放而引发各种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公司的正常运转,现将员工薪酬计算办法明确如下: 一、管理部门非计件人员基本工资: 管理部门非计件人员工作日需按时上下班,周六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及部门领导安排上班,实际出勤天数不得少于制度出勤天数=当月天数-当月双休日天数-当月法定节假日天数,如5月份制度出勤天数=31天-8天-1天=22天。 l 无请假,领全额基本工资。 l 有请假,且假期为带薪假,即婚嫁、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领全额基本工资。 l 有请假,且假期为非带薪假,基本工资计算为: u 基本工资=核定基本工资-核定基本工资/21.75﹡请假天数 l 有旷工,基本工资计算为: u 基本工资=核定基本工资-核定基本工资/21.75﹡旷工天数 l 未满一个月员工,根据计薪天数,采用“累加法”得出基本工资。 二、管理部门非计件人员绩效工资: 由于暂时未进行员工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所对应的系数均为1。 l 无请假,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考核对应系数。 l 有请假,且假期为带薪假,即婚嫁、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考核对应系数。 l 有请假,且假期为非带薪假,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考核对应系数-绩效工资基数﹡考核对应系数/21.75﹡请假天数。 l 有旷工,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考核对应系数-绩效工资基数﹡考核对应系数/21.75﹡请假天数。 l 未满一个月员工,根据计薪天数,采用“累加法”得出基本工资。 三、生产部门非计件人员基本工资: 生产部门非计件人员每周六需要正常上班,实际出勤天数不得少于制度出勤天数=当月天数-星期天的天数-法定节假日,如5月份制度出勤天数=31天-4天-1天=26天。 l 无请假,领全额基本工资。 l 有请假,且假期为带薪假,即婚嫁、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领全额基本工资。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 暂行办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第81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团公司的借款利率。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办法.

项目成本核算实施办法 从成本核算工作角度规范各相关部门、项目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增强企业创效能力,强化项目核算机制的建立,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力度,结合本公司成本核算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本核算前提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是一个连续反复的过程,每次成本控制分为三个阶段:成本数据归集阶段,成本盈亏分析阶段,成本控制措施纠偏阶段(见下图)。 由图示可知,实际成本是通过成本核算获得,成本核算就是对对施工项目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施工费用的归集、分配和工程项目成本形成的计算。它是成本分析的基础,成本控制的前提。 二、成本数据归集阶段

公司项目成本核算执行财务部核算制度,即由财务部具体实施成本控制和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分析,由公司各部门进行整体合同核算和项目成本监管。 1、直接成本 直接成本核算包括:直接材料费、现场采购材料、差旅费、直接人工费、托运费、其他费六项内容. 1)、直接材料费:按照出库单据实际列入。 2)、现场采购材料:按照出差人员在实际出差期间内产生的现场材料和库房实际开具的出库单为依据,最后按照报销单据实际列入(报销单据必须是所有人员签字完毕)。 3)、差旅费:按照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车费、及过路过桥费为依据,最后按照报销单据实际列入(报销单据必须是所有人员签字完毕)。4)、直接人工费:按照所在项目外出招聘的临时人员为依据,最后按照报销单据实际列入(报销单据必须是所有人员签字完毕) 5)、托运费:按照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产生的托运费和公司发货人员产生的托运费为依据,最后按照报销单据实际列入(报销单据必须是所有人员签字完毕)。 6)、其他:按照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产生的和上述5项无直接关联的为依据,如:取款手续费等,最后按照报销单据实际列入(报销单据必须是所有人员签字完毕)。 2、间接费用

财务核算管理办法

财务核算管理办法 北京东方慧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财务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及其投资控股公司。 第二条企业会计制度是现代企业法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企业的经营提供了信息保证,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对进行会计核算和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进行财务管理。 第四条在财务工作中遵守财经法规,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和缴纳稅款,接受财政、稅务机矢的检查、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和会计核算 第五条公司财务会计工作是在“企业法人”领导下的会计负责制。会计负责人必须依法、合规组织公司的财务管理、核算和监督工作。 、根据财务管理和核算的需要,设定财务会计岗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定期轮岗,建立财务岗位责任制。 为进一步强化会计基础工作,逐步实现财务工作制度化和 规范化,提高内部风险控制能力,根据《国家会计核算管理办法》,结合实 际,制定会计核算管理细则。 1、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采用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记账方法 采取借贷记账法记账,采用权责发生制,即凡是收益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处理。 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矢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入账,凡是用于增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都应记资本支出,不得计入费用作为收益支出,凡是为了取得收益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都应作收益支出,同时计入成本费用。 3、货币单位 记账用的货币单位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凭证、账簿、报表均用法定文字书写。 4、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根据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制订的“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订的会计制度中所订的会计科目。 5、会计凭证 (1) 会计凭证分类 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自制原始凭证包含入库单,出库单,费用支出单,收款收据,借款条等;外来原始凭证是指我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劳务矢系时,由对方开给本单位的凭证,发票,收据等 (2) 原始凭证的填制

工资核算员管理制度

工资核算员的岗位职责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资核算员的职责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以及检查与考核办法。本标准适用于工资核算员。 2. 职责与权限 2.1 职责 2.1.1 负责工资、奖金、补助及各项扣款的汇总、审核; 2.1.2 负责人力资源相关工作。 2.2 权限 2.2.1 对实发工资数超过计划工资数的单位,工资核算员有权向领导提 出处理意见。 2.2.2 对不符合考核制度计算的工资,提出建议或要求更正。 2.2.3有权拒绝其他部门要求其修改统计报表。 2.2.4有权拒绝其他部门要求其改变统计口径、核算方法、核算期间等。 2.2.5对原始记录填写不规范、数据不准确的有权要求修改,并报上级主 管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2.2.6对数据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事实的责任人及部门领导,及时向财务 主管报告。 2.2.7有权就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主管提出修改报表格式、消耗定额。 3. 细则: 1. 负责工资、奖金、补助及各项扣款的汇总、审核。 (1)负责核算企业员工工资,每月对各部门、车间提供的工资核算

原始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出勤和加班天数、人员数量是否正确,领导签字是否合理,员工工伤、丧假、婚假、事假是否按规定标注准确;新入职员工的是否标注入职时间,确保数据的真实和准确。 (2)负责代扣由办公室提供的员工养老保险、交通费、电费、餐费,核算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扣款项。 (3)掌握非在册人员的劳务费支出情况,严格按支付手续编制工资表。 (4)将审核无误的工资原始资料输人电脑,编制员工“工资表”、“工资汇总表”;按时将工资表交总经理审批,将总经理审批签发的工资表送交财务部门并上报银行,以确保工资的及时发放(每月20日为工资发放日)。 (5)按时申报个人所得税,将申报表按时转交财务进行申报。 (6)打印工资表(一式三份),一份送总经理室,一份自留存档,一份送交财务。 2.负责人力资源相关工作。 负责离职员工离职工资的计算。 工资核算及复核程序 1、各单位考勤表应在7日之前报送企管部。 2、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考勤,签字是否复核规定。一般情况领导签字后 不得在原件上更改。 3、新办银行卡号输入是否准确。 4、核对员工出勤天数。 5、核对工种是否准确。 6、核对办理离职人员是否减去。 7、核对自动离职人员是否减去。 8、请长假人员是否减去。

项目管理核算制度

项目管理核算制度 为提高公司经营、开发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进一步细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对象,便于对经营、开发项目的界定、跟踪、监督和评估,并为公司以及各部门管理者提供具体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时落实责任、提高效率,促进公司项目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内容:本制度所指项目包括:非销售项目、销售项目和合 同执行项目。原则上目标明确、相对独立、需要一定的执行周期和费用开支、可以独立跟踪和控制的任务或活动都应立项。非销售项目指公司计划范围内的产品开发、市场调研、客户公关和一般项目,其中一般项目指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维修、管理、培训、专项活动等项目 二、项目预算: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计划制定详细的项目预算。所 有立项的项目预算都列入立项部门的年度预算之内,立项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全年工作任务,年度财务计划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立项,原则上不允许超预算立项。 三、项目支出。所有项目均应遵循先立项、后支出的原则,财务部 门根据立项金额和预算科目控制支出,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必须进行阶段性评估的项目应结合评估报告控制支出,对呀跨年度的项目支出,应结合立项部门的年度财务计划进行控制,年年度财务计划超支部门的项目支出必须严格结合项目评估控制支出并经过公司总经理审批、

四、项目核算。各责任部门应建立明确的项目成本核算意识,准确 划分与计量相关项目的成本费用支出,并提供必要的原始凭证和资料,所有项目支出均应在相关的费用报销单、借款单、出入库单、付款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财务部门对所有项目进行跟踪核算管理,准确记录项目经济活动信息,定期向立项部门、项目经理提供相关的项目核算结果,立项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本部门的项目档案,并及时向财务部门反馈相应的项目变动信息五、项目监控。各责任部门应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跟踪和监 控,及时发现问题,调整解决方案,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和项目成本的最小化,财务部门定期进行项目情况调查,结合调查结果控制项目 六、项目奖金发放。根据公司的员工绩效考核方案规定,为了更好地执行项目奖金考核方案,特制定了《项目奖金核算制度》,作为员工项目奖金考核的依据。【详见《项目奖金核算制度》】

关于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的建议

关于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的建议 建筑知识2009-05-30 16:18:42 阅读101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引用 龙山猴哥的关于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的建议 成本管理是实现企业财务目标――利润最大化的主要手段之一,成本核算与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有机构成了成本管理系统。组织好成本核算,对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各部门经济责任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很大的推动作作用。 一、加强成本控制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项目部对施工项目成本核算意识及观念的转变,建立和完善项目成本核算的管理体制 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是实行项目管理的关键,而“两制”建设中,项目成本核算制是基础,它未建立起来,项目经理责任制就留于形式。项目成本核算又是项目成本管理的依据和基础,没有成本核算,其它成本分析考核、成本控制、成本计划等工作就无从谈起。企业经营核算部门作为一个施工成本管理与核算的职能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挖拙其内在的潜力,调动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项目管理人员真正认识到施工成本管理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在抓进度、质量的同时,严抓施工成本核算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对项目的施工成本管理员进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成本核算员进行施工项目成本核算时,必须具有独立性。 (二)加强施工成本核算监督力度,增强成本核算员自身的素质建设和工作责任感 各工程项目经理部人员应自觉认真学习和严格贯彻执行企业制定的施工成本控制与核算管理制度,并保持自律,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干扰成本核算管理工作,使施工成本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成本核算员要对施工生产中发生与施工成本相关的工程变更项及时收集整理并办理签证手续,定期向公司经营部门上报审核,以便及时准确地控制施工成本并掌握工程施工情况,防止给工程竣工结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公司应制定相应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对成本核算员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保障。作为职能部门应加强监督力度,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充分发挥他们工作能力。 (三)抓好成本预测、预控,认真履行经济合同 项目成本的管理,首先必须抓好项目成本的预测预控。工程签约后,公司和项目部同时开展编制施工预算、成本计划,另外编制工程施工任务单和所需机械台班,然后根据上述数据进行对比、校正,再结合现行、当地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测算出工程总实际成本。在项目的各项成本测算出来后,公司与项目部签订承包合同,在承包合同中,对项目成本、成本降低率、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详实约定。通过合同的签订,确保项目部和公司总部责、权、利分明,双方按合同中的责任,自觉地履行各自的职责,以保证项目施工顺利完成。 (四)加强材料管理

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上海美科阀门有限公司 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研发项目的管理,加速公司的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统筹合理安排研发项目费用的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河南巨烽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研发项目(即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下同)的管理。 三、研发费用开支范围 1. 研发项目所发生的项目调研费、资料费、差旅费、技术协作费,以及专为项目购置的材料和测试仪器、设备等费用。 2. 为研发项目进行的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评审费、咨询费、会议费等费用。 3. 为搜集行业科技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发生的技术资料费、出版印刷费、专利年费等费用。 4. 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研发场所租金、以及用于科技进步奖励所发生的费用。 四、研发费用的管理 1. 公司财务部是研发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研发项目的审定和费用指标方案的制定以及项目结果的评定工作。 2. 研发费用的拨付按照公司资金拨付的规定执行,各项目组应在研发项目立项批准同意后方可启用,并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合理使用。

3. 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研发项目以合作或委托第三方形式进行的,必须签订项目外包技术合作合同,并经财务部审查后才能生效拨款。 4. 研发费用在使用中,分管研发技术工作的负责人,应按内控制度授权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核销。 5. 研发费用核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分管研发技术的负责人、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到财务报销付款。 6. 采用项目外包或第三方协作完成的有关研发项目所取得的研发成果,所有权均归属公司,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纳入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范围进行管理。 7. 各项目负责人因研发工作需要购置价格在2000元以上设备、仪器,应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严格按公司采购流程进行采购及验收手续。 8. 对于研发费用的使用情况,公司将组织适时审查,如发现费用使用不当的,除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外,并视情况收回项目安排的研发投资款项;如发现违法乱纪行为,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五、研发费用的核算科目 公司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归计算实际成本,并依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建立辅助帐簿体系,具体如下: 1. 人员人工 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辅助帐簿体系参考研发项目预算、根据研发人员名单、管理费用、应付工资、工资分割单等财务资料核算。 2. 直接投入 企业为实施研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

项目核算管理办法(示范)

XX省XX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目标责任承包合同 甲方:XX省XX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项目部项目经理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加强项目管理核算意识,严格控制施工成本,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合同指标,努力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内部招标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项目目标责任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范围 二、项目质量、安全、文明责任目标 1、工程质量 2、安全生产 3、施工工期 总工期 4、文明施工 三、项目成本包干指标 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制造成本实行指标包干,不得突破,节约部分作为项目部的利润分红,超耗部分抵扣项目班子人工工资。本项目目标成本包干如下(详见附表):

注:发生工程变更、经济签证的,乙方每月做好调整表报甲方审批。 四、甲方责任 1、负责与建设单位或总包方协调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施工合同的洽商与签订。 2、有权对工程项目实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项目施工上的成本支出、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文明施工、材料消耗、合同履约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定。 3、有权对工程项目材料、机械实行统一管理调配,对大型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实行内部租赁制。 4、负责对项目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合理调配,实行内部银行结算制,并负责督促项目部及时催收工程款。 5、有权严格控制项目部的各项非生产费用开支和非预算外资金支出,并对项目部平时收取工程款的20—30%,陈欠款的100%由甲方及时划入工程处账户,从而确保承包额的上缴和年终职工分配资金的落实。 6、拥有对乙方施工管理中各项违规行为的处罚权,具体处罚办法参照《工程项目检查考核细则》。 7、努力帮助项目部创造良好的外部施工环境,积极协调好与外部的各种关系,为项目正常施工提供保障。

施工项目成本核算与方法-(2400)

一、施工项目成本核算的原则 为了发挥施工项目成本管理职能,提高施工项目管理水平,施工 项目成本核算就必须讲求质量,才能提供对决策有用的成本信息。要提高成本核算质量,除了建立合理、可行的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系统外,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遵循成本核算的原则。概括起来一般有下列几条 1.确认原则 是指对各项经济业务中发生的成本,都必须按一定的标准和范围 加以认定和记录。只要是为了经营目的所发生的或预期要发生的,并要求得以补偿的一切支出,都应作为成本来加以确认。正确的成本确 认往往与一定的成本核算对象、范围和时期相联系,并必须按一定的 确认标准来进行。这种确认标准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主要侧重定量, 但也会随着经济条件和管理要求的发展而变化。在成本核算中,往往 要进行再确认,甚至是多次确认。如确认是否属于成本,是否属于特 定核算对象的成本(如临时设施先算搭建成本,使用后算摊销费) 以及是否属于核算当期成本等。 2.分期核算原则 施工生产是川流不息的,企业(项目)为了取得一定时期的施工项目成本,就必须将施工生产活动划分若干时期。并分期计算各期项目成本。成本核算的分期应与会计核算的分期相一致,这样便于财务成果的确定。《企业会计准则》第 51 条指出: " 成本计算一般应当按

月进行 ",这就明确了成本分期核算的基本原则。但要指出,成本的 分期核算,与项目成本计算期不能混为一谈。不论生产情况如何,成 本核算工作,包括费用的归集和分配等都必须按月进行。至于已完施 工项目成本的结算,可以是定期的,按月结转,也可以是不定期的, 等到工程竣工后一次结转。 3.相关性原则 也称 "决策有用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I1 条指出: "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因此,成本核算要为企业(项目)成本管理目的服务,成本核算不只是简单的计算问题,要与管理融于一体,算为管用。所以,在具体成本核算方法、程序和标准的选择上,在成本核算对象和范围的确定上,应与施工生 产经营特点和成本管理要求特性相结合,并与企业(项目)一定时期的成本管理水平相适应。 正确地核算出符合项目管理目标的成本数据和指标,真正使项目成本核算成为领导的参谋和助手。无管理目标,成本核算是盲目和无益的,无决策作用的成本信息是没有价值的。 4.一贯性原则 这是指企业(项目)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应前后一致。《企业 会计准则》第 51 条指出: "企业也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生产经营 组织类型和成本管理的要求自行确定成本计算方法。但一经确定,不

考勤与核算管理办法

考勤与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节考勤 一、为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意识,规范全体员工上下班,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保证考勤核算工作的准确、及时,建立本考勤管理办法。 二、所有员工均应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实行指纹考勤,上下班各一次;工作期间因公、因私出入公司的均须办理相关手续,无手续进出公司的视作缺勤、旷工。 三、特殊原因指: A、未能考勤(规定时间内上下班而忘记打卡),必须经部门负责人证实其按时出勤,并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才能免记迟到或早退。 B、因考勤机原因造成无法刷指纹,以致出现考勤迟到情况,由员工提出,经门卫签名证明,也可免记迟到或早退。 三、因特殊原因而未打卡者,需在情况发生之日内补办手续,可免记迟到或早退(每月限两次)。既未打卡又未补签的员工,以旷工论处。 第二节考勤核算管理 一、作息时间: 上班时间:8:00时-17:00时(11:30-12:30时为中餐时间) 若有改动以办公室出具相关通知为准。 二、迟到、早退: 5分钟以内,不扣罚金,每月限一次; 1小时以内,每迟到/早退1分钟,扣款1元; 1-2小时,扣除半天工资; 2-3小时,扣除全天工资。 三、旷工 1、旷工的处罚:员工无故旷工一天扣除3天工资,以此类推。

2、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旷工一天论处,并按其情节酌情予以惩处: (1)迟到/早退3小时以上(含3小时)者; (2)未经批准,上班时间非因工外出3小时以上者; (3)代替或委托他人考勤者; 3、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天者,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赔偿金。 第三节考勤记录管理 一、办公室主管为公司考勤员,考勤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考勤,若发现失职者,将取消其考勤资格,并处罚金100元。 二、办公室负责作好每月的考勤记录,并负责相关单据的统计核算,员工必须于每月初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表单报送办公室,作考勤月报表。否则不作考勤核算依据。 三、员工因私外出不得事后上报。若未打卡,也未上报至部门负责人的,以旷工论处。因公外出办事须在办公室登记外出时间及事由等,否则作缺勤处理。 四、考勤记录作为档案材料的一部分,每月由办公室整理保存,保存期为二年。 本办法自2017年1月x日起执行。

薪资核算管理办法

薪资核算管理办法 1.制定目的 为完善薪资核算流程、明确相关人员职责、确保薪资核算准确、准时发放,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薪资核算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部门、各门店及人员。 3.职责分工 3.1总经理:薪资核算管理办法及月度薪资汇总表的批准; 3.2人事行政部:制度制定、宣导、解释,数据汇总及总部月度薪资核算; 3.3财务中心:提供相关财务数据、稽查月度薪资表及相关附表,并发放月度工资; 3.4各门店:提交相关数据、审核所属人员的月度出勤、异动及其他相关绩效考核类的薪资,门店月度薪资核算。 4.薪资核算管理 4.1基础数据收集 4.1.1数据类别及来源

4.1.2数据提交及审核进度控制要求 4.1.3数据提交和审核流程 4.1.4月度薪资核算数据是薪资核算是否准确的决定性因素,各数据提交主要及次要责任人在提交、审核相关数据时应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参照月度薪资核算流程和表单模板提交相关数据,确保数据提交及时、准确。

4.2薪资核算项目 4.2.1店长和人事行政部在收到提交的基础数据后,参照经公司审批后的薪酬、绩效类制度和标准,就下表所列各薪资项目进行核算; 4.2.2薪资核算项目明细表(薪资表,详见附件 5.6)

4.2.3薪资执行月薪制,即薪资采用按月核算,应发薪资一律以元为单位,元以下的金额以四舍五入计算。 4.3薪资核算流程图(详见附件一) 4.4薪资审批流程 4.5薪资支付及申诉 4.5.1每月15日为薪资发放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发放。 4.5.2支付方式 4.5.2.1公司采取银行代发薪资的方式(指定的补贴除外)支付,凡公司人员均需在入职时提交指定银行的银行卡,作为工资卡使用; 4.5.2.2因客观原因需由他人代领的,须由本人填写《代领工资委托书》,并由代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被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财务中心出纳处领取。 4.5.3工资条发放 4.5.3.1工资发放当日内,人事行政部将各门店的工资条,发送至门店店长的

软件开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软件开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软件开发项目的管理,加速公司的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统筹合理安排软件开发项目费用的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国都信业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开发项目(即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的管理。 三、软件开发费用开支范围 1.软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项目调研费、资料费、差旅费、技术协作费,以及专为项目购置的材料和测试仪器、设备等费用。 2.为软件开发项目进行的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评审费、咨询费、会议费等费用。 3.为搜集行业科技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发生的技术资料费、出版印刷费、专利年费等费用。 4.软件开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办公场所租金、以及用于科技进步奖励所发生的费用。 四、软件开发费用的管理 1.公司财务部是软件开发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软件开发项目的审定和费用指标方案的制定以及项目结果的评定工作。 2.软件开发费用的拨付按照公司资金拨付的规定执行,各项目组应在软件开发项目立项批准意后方可启用,并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合理使用。 3.软件开发费用按软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软件开发项目以合作或委托第三方形式进行的,必须签订项目外包技术合作合同,并经财务部审查后才能生效拨款。 4.软件开发费用在使用中,分管软件开发技术工作的负责人,应按内控制度授权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核销。 5.软件开发费用核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分管软件开发技术的负责人、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到财务报销付款。 6.采用项目外包或第三方协作完成的有关软件开发项目所取得的软件开发成果,所有权均归属公司,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纳入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范围进行管理。

项目责任成本测算办法

项目责任成本测算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及项目部。 本办法主要包含工程项目标价分离的原则、工程项目成本分类、工程项目标价分离费用组成及计算方法、工程项目标价分离工作步骤、工程项目标价分离工作考核五部分内容。 2 定义 标价分离 是指工程项目的中标价或合同价与项目责任成本(价)的分开。 标 是指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并获得认可的完成所承包内容需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 价 是指在既定的施工环境和市场条件下,根据企业现有的生产力水平、管理特点,按企业费用支出标准计算,项目部为完成工程合同义务而支出的各项费用总和(或项目部为完成所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预计支出),即项目责任成本。它不包含企业经营效益、企业管理效益、政府规费及税金、企业管理成本、企业管理风险、市场风险和合同外的资金风险。 3 职责 公司 1) 成立标价分离管理领导小组指导分公司对项目目标成本进行测算和标价分离工作。 2) 考核项目施工期间责任成本执行情况和考核项目竣工后责任成本执行结果。 分公司 1) 组建目标成本测算小组进行项目目标成本测算和标价分离工作。 2) 新承揽项目标价分离率必须达到100%。 3) 在项目中标后28天内,完成标价分离方案和测算成本的编制,并报公司合约部门备案。特级项目或特殊项目的标价分离时间可酌情延长。 4) 按工程的形象进度节点或时间节点对项目部进行标价分离后的节点考核。 5) 工程竣工后,对项目进行责任成本的最终考核,按本“办法”规定的责任成本范围对项目责任成本进行整体核实后,特级项目上报公司合约部审批,其他项目报公司合约部门备案。 项目部 1) 施工期间的责任成本控制、核算与分析。

绩效考核及薪资核算管理办法

一、奖金核算 1、公司奖金包生成 ⑴公司奖金包=(公司产值-额外成本费用)×系数 ⑵公司产值的界定、核算 ⑶额外成本费用界定、核算 2、奖金系数设定 ⑴部门系数的界定 ①基层员工奖金系数的设定 ⅰ以设备为中心的部门:基层员工奖金系数=∑(机台数×机台奖金系数) 人均奖金系数=基层奖金系数总额÷部门基层人数 ⅱ以人为中心的部门:基层员工奖金系数=∑(基层人数×奖金系数) ②管理人员奖金系数=∑(管理人员人数×管理人员奖金系数) ③辅助人员奖金系数=∑(辅助人员人数×辅助人员奖金系数) ④部门奖金系数=管理人员奖金系数+管理人员奖金系数+基层人员奖金系数 ⑵公司领导奖金系数=∑(公司领导人数×公司领导奖金系数) ⑶公司奖金系数=公司领导奖金系数+部门奖金系数 3、系数奖金率核算 公司系数奖金率=公司奖金包÷公司奖金系数 4、考核成绩的确定 ⑴基层员工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0%-100%),由部门主管决定,人事部审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①完成任务量②完成任务质量③计划达成情况④6S习惯⑤创新与改进 ⑵部门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0%-100%),由财务部、统计中心决定,绩效组审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①完成任务量(产值)②产生额外费用③完成任务质量④计划达成情况⑥6S情况⑦部门配合 ⑶公司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0%-100%),由财务部、统计中心及考核组综合评定 5、奖金核算 ⑴公司领导奖金核算 公司领导奖金=公司系数奖金率×公司领导系数×公司考核成绩 ⑵部门主管奖金核算 公司领导奖金=公司系数奖金率×部门主管系数×部门考核成绩 ⑶辅助人员奖金核算 辅助人员奖金=公司系数奖金率×辅助人员系数×部门考核成绩 ⑷基层员工奖金核算 基层员工奖金=公司系数奖金率×基层员工系数×部门考核成绩×员工考核成绩 二、岗位工资核算 1、公司领导、部门主管、辅助人员岗位工资由公司领导、部门主管、辅助人员的资历、负责部门、及承担责任范围决定。 2、基层员工等级分成9级18档,岗位工资由员工所属技能等级决定 ①员工技能等级每半年重新评定1次,主要依据员工的实际技能水平、过去工作表现、对企业的忠诚度评定。 ②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当月复评员工技能等级,技能等级可上可下。 ③所有新进人员,一律评定为1级1档,个别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经过考核确认,可以评定相关技能等级,但最高不得超过2级2档。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 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3977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Cost Accounting of Engineering Projec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实行项目成本核算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执行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现场管理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的作用是规范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除尘工程事业部及项目部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 成本核算的管理,除应遵循本办法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制度、公司其他成本核算的规定。

成本核算管理体系 第四条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管理是应体现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参与的一种事中控制的成本管理活动。 第五条项目成本管理内容 项目成本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成本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实施、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工程款回收管理以及成本管理数据库的建设(整理成本资料与编制成本报告)等,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一)根据成本的预测和决策,制定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编制成本计划,作为降低项目成本费用的努力方向,作为成本控制、分析和考核的依据; (二)根据成本计划、相应的消耗定额和有关制度,控制各项成本费用,防止浪费和损失,促使各项目部执行成本计划、节约费用、降低成本消耗; (三)正确及时地进行成本核算,反映各项目部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为公司项目经营决策提供成本信息,并按规定为管理提供必要的成本数据;

财务管理制度及核算办法

财务管理制度及核算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财务通则》,结合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处理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财务事务的村规范和准则,适用于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第三条单位负责人对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财务工作拥有如下权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保护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安全与完整,实现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保值与增值; (二)根据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组织好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 (三)根据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 (四)根据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制度,组织制定并认真执行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五)接受工商、税务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财务负责人或行使财务负责人职权、组织领导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财务工作,拥有如下权责

(一)组织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护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安全与完整。 (二)组织制定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三)协助单位负责人组织领导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成本管理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四)对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财会机构的设置和财会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五)协调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外部及内部的各种财务关系。 第五条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条条管理的原则,实行如下管理模式: (一)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最高财会机构为财务科; (二)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会计人员统归财务部管理,经财务部考查认可后方可任用;也可由财务部提出建议名单,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后任用; (三)所有会计人员、国务上受财务部直接管理,行政上受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和用人单位的双重领导。 第六条财务科在邹城市财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行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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