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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到期解付背书不连续的案例

承兑汇票到期解付背书不连续的案例

承兑汇票到期解付背书不连续的案例

一、案例经过

运行管理部质检员在审核某网点银承解付业务时,发现银承到期粘单背书不连续,其中后手背书所盖印鉴单位名称为“XX有限公司”,与前手被背书人手写户名“XX公司”不符。监督员及时下发查询查复书,网点回复:此为审票人员工作疏忽,审票人员对该业务不太熟悉,目前对方银行的证明已寄到。

二、案例分析

(一)《银行会计核算规程》明确指出,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商业汇票在提示付款期限内可以背书转让,其背书必须是连续的。

(二)柜员在受理该业务时对于业务的审核不仔细,银承到期粘单背书不连续,极易使客户与银行产生纠纷,造成资金、声誉风险。

三、案例启示

(一)网点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熟知各项业务操作流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规章制度只有得到有效的落实,才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银承到期风险很大,因为票据转让多次甚至十几次,背书与被背书不同说明单位不同,中间环节有疑问,这样就容易产生风险隐患。有权人对业务的把关,除了有过硬的业务水平外,还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及防范风险的能力,这样才能使审核不流于形式,使各类风险消失在萌芽中,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流程 为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范承兑运作,防范票据风险及资金风险,特制定本流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银行承兑汇票的定义及特点 (一)定义 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担任承兑人的一种可流通票据,本管理流程所指承兑汇票仅指银行承兑汇票,不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不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二)特点 1.银行担任承兑人。 2.承兑汇票到期日无条件向收款人支付汇票金额。 3.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所记载从"出票日期"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承兑汇票票面记载的七大主要要素 (一)确定的大、小写支付金额。 (二)付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 (三)收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 (四)承兑协议编号、付款行行号、地址。 (五)承兑(付款)银行经办人私章。 (六)大写出票日期、大写到期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承兑(付款)银行盖章。 三、承兑汇票管理人员配置及职责 (一)出纳负责具体负责本单位承兑汇票的收、付业务与安全管理。负责承兑汇票的台账登记;负责承兑汇票收据的返回、粘贴及通报;负责承兑汇票的盘点;负责承兑汇票的背书等。 (二)财务负责人负责安排本单位承兑汇票支付、贴现、安全管理、保管及背书;负责风险票据的法律联系及维权工作等。 四、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接登记管理 各单位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收、付业务中,应建立银行承兑汇票台账(附

件1)将收票日期、出票人、收款人、付款行、票号、票面额、出票日期、到期日、付款单位等信息登记在承兑汇票台账上做好签收记录,使公司从收票、入账、保管、支付、签收、再入账等每个环节都能予以追溯,达到防范资金风险的目的。 五、承兑汇票收、付管理细则 (一)承兑汇票的收取 1.承兑汇票核实主体 ⑴各单位出纳是承兑汇票管理的首要核查人员与责任主体,按承兑汇票的要素与要求对收到的承兑汇票进行严格审核,减少公司的资金风险和损失。 ⑵各单位财务负责人是承兑汇票核查人员,在出纳核实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专业核查与判别,按承兑汇票的要素与要求对收到的承兑汇票进行严格审核,减少公司的资金风险和损失。 2.承兑汇票收取的范围 为降低银行承兑汇票风险,对无长期往来,对方资质与偿还债务能力有限、风险较大的单位背书的承兑汇票不得收取。在确保风险可控与锁定,特别是与公司有长期业务往来、具有偿债能力并能进行追述的单位背书的承兑汇票可以收取。若因市场原因,销售部门要求收取的,由销售单位提出申请,报经集团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签批同意后,方可收取。具体收取注意事项如下: ⑴银行承兑汇票收取的前提条件是销售合同签订时必须注明可以承兑结算,合同中不注明的不能收取。 ⑵银行承兑汇票票面及粘单需清晰完整,不能破损、水渍、油渍等,粘单中背书印章需连续清晰,外资银行出具的承兑不能收取,本地银行无法托收。 ⑶银行承兑汇票票面要素要完整无误。出票日期1月、2月要加零,10日、20日、30日要加零,其他均不可加零,出票日期至到期日一般为6个月(特殊短期票2个月、3个月可咨询出票银行),出票人及出票银行均需加盖印章,缺一不可,注意核对出票人和收款人信息与加盖的章是否一致,必须完全相符,出票金额大小写需相符。 ⑷银行承兑汇票后背书需连续,不能有回头背书,即包括出票人在内的所有单位不能重复出现,只能有一次,被背书人处或书写或盖章,必须清晰,书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票样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a10362130.html,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票样 由银行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银行承兑汇票;由实力雄厚,信誉卓著的企业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商业承兑汇票。由于市场经济所必须的信用体系在我国尚未完全建立,商业承兑汇票目前使用范围并不广泛,我们经济生活中大量使用的是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具有如下突出特点: 一、信用好,承兑性强。银行承兑汇票经银行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就把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转化为银行信用。对企业来说,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就如同收到了现金。二、流通性强,灵活性高。银行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也可以申请贴现,不会占压企业的资金。三、节约资金成本。对于实力较强,银行比较信得过的企业,只需交纳规定的保证金,就能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以进行正常的购销业务,待付款日期临近时再将资金交付给银行。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具有上述优点,因而受到企业的欢迎。与此同时,伪造银行承兑汇票等犯罪行为呈现上升势头,有些企业深受其害。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资信状况良好的法人组织签发,并由开户银行承诺到期付款的一种票据.它是目前企业间相互结算的重要方式之一

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与兑付,大体包括如下步骤: (1)签订交易合同。交易双方经过协商,签定商品交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作为销贷方,如果对方的商业信用不佳,或者对对方的信用状况不甚了解或信心不足,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较为稳妥。因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由银行信用作为保证,因而能保证及时地收回货款。 (2)签发汇票。付款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规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卡片,由承兑银行支付票款时作付出传票;第二联由收款人开户行向承兑银行收取票款时作联行往来账付出传票;第三联为解讫通知联,由收款人开户银行收取票款时随报单寄给承兑行,承兑行作付出传票附件;第四联为存根联,由签发单位编制有关凭证。 备注: 付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制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当逐项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中签发日期,收款人和承兑申请人(即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账号、开户银行,汇票金额大、小写,汇票到期日,交易合同编号等内容,并在银行承兑汇票的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的汇票签发人盖章”处加盖预留银行印签及负责人和经办人印章。

银行汇票怎么去银行背书转让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1a10362130.html, 银行汇票怎么去银行背书转让 汇票正面填写日期、收款单位名称、金额 背面写开户行名称,盖本公司财务章、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标明日期即可 如果是委托银行收款也要背书的,背书人就应填收款银行的名称 或在背书的地方写上被背书公司的名字,然后在下面的方框里盖上公司预留银行的印鉴章即可 (以上仅供参考) (以下为你转载) 1.背书交付 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

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1)汇票以背书转让或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个人须记本名,单位须记注册全称。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如继承、企业合并、破产受偿等情况可以是无记名汇票。 (2)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之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粘章上的记载事项与汇票上的记载事项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粘单上第一记载人没有在粘接处签章的,粘单上记载的事项无效。 2.背书转让的方式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3.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 (1)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2)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3)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利,首先,受让人只需以背书连续的票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份,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明。其次,受让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主张前手对人抗辩的切断,从而使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受票据债务人与前手背书人之间抗辩事由的影响;再次,受让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4.转让限制 (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进行银行承兑汇票托收,需要填写“托收凭证”,并将汇票后背书栏补齐,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一、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凭证的填写 各银行的托收凭证样式都是统一的,只是印刷不同,因而不能通用。凭证需要填写的有: 1、委托日期:即该凭证送交银行柜台的日期; 2、付款人全称:应该注意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所以,此处即为票面显示的 3、付款人账号:付款人账号栏不填,由银行查询填写; 4、付款人地址:若票面有付款行详细地址则按地址填写,如没有,需要查询到该付款行隶属于何省何市(或县); 5、付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栏与“付款人”栏一样,均为承兑行行名; 6、收款人全称:即为收款单位; 7、收款人账号:为收款单位送交托收银行本单位账号; 8、收款人地址:收款单位隶属省、市(县); 9、收款人开户行:收款单位送交托收行行名; 10、金额:票面金额大写、小写; 11、款项内容:“货款”等; 12、托收凭据名称:“银行承兑汇票”并需填写托收的本张承兑右上角的汇票号码; 13、附寄单证张数:此栏有些银行不要求填写,有些银行要求,所附寄的即为本需托收汇票,一般写“一张” 本托收凭证共五联,要求复印填写,每张填写内容一致。填完后在第二联左下角指定处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二、补齐汇票后背书栏 银行承兑汇票后的被背书栏理论上由每手背书人填写,但在实务操作中到期托收的汇票后被背书栏常常是空白的,需要由到期托收人逐栏填补以前各家被背书栏。这样做危险

非常大,万一将某家名称填错,需要追溯至该家由该家出具证明并在同张证明上加盖公章 和预留印鉴三个印章。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期最长为六个月,在这期间,完全可能经手几 十家。一旦写错,需要追溯证明的时候,对方公司很可能和本企业没有任何业务联系,连 联系方式都无法找到,就算找到对方也可能置之不理导致托收方无法托收。所以,除了 “慎之又慎”别无它法,在填写之前,请先凝神静气,或者祈祷一番。 三、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公司预留印鉴 在以上三方面完成之后,就可以把托收凭证和汇票原件交与托收银行柜台,银行柜台 将以第一联作为回单交还托收人。并将所委托托收银行承兑汇票寄到开票行予以查询。如 无误到期即可解付。 在日常票据活动中,因为公司财务人员疏忽等原因造成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逾期未托收、承兑,会给企业的资金周转、正常经营及相关票据权利带来困扰。如果遇到银行承兑 汇票超过票面上的付款到期日,导致汇票超过了提示付款期,持票人应第一时间向承兑汇 票票面上付款行提出解付申请。解付申请应包含该银行承兑汇票的票号、出票日期、到期日、出票金额、出票人、出票人帐号、收款人、收款人帐号、收款人开户银行等要素,并 在申请人处签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1)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交易双方经过协商,签定商品交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作为销贷方,如果对方的商业信用不佳,或者对对方的信用状况不甚了解或信心不足,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较为稳妥。因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由银行信用作为保证,因而能 保证及时地收回货款。 (2)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付款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规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一式四联,第 一联为卡片,由承兑银行支付票款时作付出传票;第二联由收款人开户行向承兑银行收取 票款时作联行往来账付出传票;第三联为解讫通知联,由收款人开户银行收取票款时随报 单寄给承兑行,承兑行作付出传票附件;第四联为存根联,由签发单位编制有关凭证。 备注:付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制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当逐项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中签发 日期,收款人和承兑申请人(即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账号、开户银行,汇票金额大、小写,汇票到期日,交易合同编号等内容,并 在银行承兑汇票的第一联、第二联、第三联的“汇票签发人盖章”处加盖预留银行印 签及负责人和经办人印章。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

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区别

知识点总结——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 学习交流文档

说明: ①银行汇票与银行本票的区别:银行汇票是一笔交易一办。如:要支付给华联公司29.75万元,则银行汇票上只打上正好的 29.75万元,属于一次一清;银行本票是一次办出一笔钱留着慢慢用。 ②关于背书转让:以上四种票据,普通形式都可以背书转让,但如果是可以提现金的票据则不得背书转让。 ③由于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本票是到银行“见票即付”,是一种存取自由的票据,相当于手里拿着钱一样方便快捷,故以上三种票据的核算账户是“银行存款”。 但是拿到商业汇票只能表示有收钱的权利,并不代表已经收到了钱,故不能用“银行存款”账户,其结算方式按付款方和收款方的角度分为“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 ④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银行由于向其存款人提供承兑的服务,故要收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是: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 ⑤承兑银行向持票人垫付不足款项后,对付款人做“越期贷款”处理:按票面金额按日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 题目: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到期没有收到款项,付款单位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A.分析:银行对付款单位做“越期贷款”处理,对于付款单位而言,相当于多了一笔贷款,故用“短期借款”账户。且这笔“贷 学习交流文档

款”的来源是持票人把票据给了银行要求付款这一行为带来的,故付款人单位的“应付票据”减少。这笔业务实际上是结算方式的转换。 B.解答: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⑥ “应付票据”(付款方账户) 账户作用:记录企业写在商业汇票上日后必须偿还无法抵赖的负债变化及结存情况。 账户性质:负债类 练习题:企业购入原材料40000元,材料入库,签发商业汇票一份,期限三个月 借:原材料40000 贷:应付票据:40000 汇票到期,通知银行全额付款 借:应付票据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学习交流文档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如何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如何处理 现在很多的公司范围都开始了利用汇票来进行各种各样的业务往来。当然现在我们都知道银行是我们身边最大的金融服务机构,并且这里的信誉度和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也是无可替代的存在。所以现在银行承兑汇票的办理业务也就异常的频繁,人们更多的愿意选择银行来作为汇票承兑单位。那么现在银行承兑汇票有哪些优势?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如何处理? 先来说说银行承兑汇票有哪些优势: 首先,银行承兑汇票的信用好,承兑性强。 我们的银行承兑汇票经银行承兑到期后应该需要无条件进行付款,这样我们就可以把原本是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问题来转化为银行信用问题。我们都知道银行的信用问题就不需要我们去太多的担忧。而这对于我们目前国内的企业来说,他们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那就意味着收到了现金支付。这种交易方式可以有效的保证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并且可以有效的推动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 其次,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性强,操作的灵活性高。 我们有过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办理经验的人就可以知道,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还可以得到背书转让的便利,当然我们也可以去申请贴现,这样的做法也不会对企业的资金进行占用。企业就可以让更多的资金用来投资建设,而不是成为固定资产。这对于我们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也可以有效的节约企业之间交易产生的各种资金成本。 在社会中的经济发展中对于那些实力较强,而银行比较信得过的企业,我们就只需交纳规定的保证金。这样就可以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我们并不需要花费过多的经济成本来实现这个目标。由于现在的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这三种不可取代的优势,所以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就在国内非常的受欢迎,并且它们也受到当地很多企业追捧。 现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如何处理,目前国内的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最长不会超过6个月,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我们的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还没有进行付款的企业,我们银行也会根据国家相应法律法规来收逾期罚息。

如何规范银行承兑汇票背书

大家都知道我国在金融方面是有很严格的规定的,不管是做有关金融的什么事都是有它一定的程序和条件的,不然就会引起金融市场的混乱,从而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具体到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究竟该怎样规范银行承兑汇票背书。 银行承兑汇票出错的原因 (一)背书不规范。1、名称与印鉴不一致。例如,A企业转让给B企业,而在后手签章处却盖了C的企业印鉴;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签章缺字或多字。常见的是背书的前后手签章缺字或多字。例如,A企业转让给B企业,B企业全称为“XX有限公司”,印鉴部分却变成了“XX股份有限公司”,或者B企业为“XX有限公司”,印鉴部分却多了“股份”两字。2、印鉴不清,汇票连续性无法辨认。3、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 (二)委托收款错误。1、多处委托收款。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多手背书中,有两处以上的背书都注有“委托收款”字样。2、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例如,委托收款行为A银行,而结算凭证上却盖着B银行的结算章。3、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具体表现为付款人名称填写不正确,收款人与开户行填写不规范。 (三)背书转让给个人。《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章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解决办法 (一)背书不连续。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三条:“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由此可见,当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时,可通过法律形式证明其合法性,以此来保证其连续性。如前文述及的背书不致的问题,事实是A企业背书给了B企业,B企业又转让给C企业,但B企业背书转让给C企业时,在原本属于自己企业盖章的地方没有盖章,C企业经办人员对承兑汇票的背书也不了解,故出现了以上错误。处理时可以通过三家企业的书面材料进行依法举证,证明C企业的票据权利,而承兑行应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给予解付。如果不能满足以上证明,可依法行使追索权,要求更换承兑汇票或退票。对印章不清等问题,可以加强与企业财务人员的交流沟通,让其了解银行业务运作流程,避免一些影响承兑汇票解付的主观因素。 (二)委托收款错误。属于如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和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等结算凭证错误,可说明情况,重新填写正确凭证,承兑行应该给予解付。但属于因不懂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填写而造成多处委托收款背书时,则逐个要求其合法取得承兑汇票背书的前手证明背书的连续性,以此依法举证,承兑银行也应给予解付。

银行承兑汇票期限的种类及详细介绍

银行承兑汇票期限的种类及详细介绍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 目前我国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亿元(电子的最大限额为10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每张纸质承兑汇票向承兑申请人收取1元钱的工本费,纸质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电子汇票的最长期限可达1年)。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 银行承兑汇票期限 1、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所记载从“出票日期”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权利期限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3、银行承兑汇票追索权期限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追索权超过此期限不行使而消灭。 4、银行承兑汇票再追索权期限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再追索权超过此期限不行使而消灭。 5、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必须在承兑人付款前将票据向其提示承兑,根据承兑地域是异地还是同城,分别给予对方充分的提示期间,提示付款期限是汇票到期日前十天。 6、银行承兑汇票拒绝承兑期限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从收到提示承兑当日起,在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如果拒绝承兑,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票据法》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7、银行承兑汇票公示催告申请有效期《票据法》规定:失票人应当在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8、银行承兑汇票公示催告期限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3日内发出公告,以文字形式向社会公示,督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 9、银行承兑汇票除权判决申请期限银行承兑汇票公示催告期限届满,无人申报票据权利,申请人自公告期满1个月内向法院提交除权判

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知识

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知识 一、什么叫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 简单地说是一种由银行信用作保证的商业汇票。由银行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样本: 二、银行承兑汇票如何开出的?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

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实务中遇到过票面金额为1亿元和5千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 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三、哪些企业可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对出票人承兑的条件: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4)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 (5)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 (6)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保证方式:1、部分保证金,部分担保;2、全额担保;3、全额抵押; 四、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金额是如何规定的?

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什么为准

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什么为准 当然不能超过面额以后面那个低于面额的实际结算额为准 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区别 一、简单的说,客人到开户银行购买汇票,银行先从客户账上扣除款项,然后签发汇票,客人就可以把汇票直接交予收款人,收款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开户银行做托收,收妥入账,汇票可以异地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本票是客人到开户银行购买,银行先从客户账上扣除款项,然后签发本票,客人就可以把本票直接交予收款人,区别是,本票是见票即付,收款人开户银行收到客户提示的本票后需马上入账,然后才通过银行间的清算系统清算资金,收回款项,本票只能在同城使用,有效期两个月.

以上是国内的人民币票据的使用,国外的汇票和本票稍微有区别,例如有效期,签发的要求等,但大致相同,从以上对比可见,汇票和本票的区别,简单说就是使用范围(异地/同城),款项解付(收妥入账/见票即付)和有效期(一个月/两个月). 二、就实务工作来说,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还是比较好区别的,首先名称就不同,其次银行本票的金额都是确定的,不存在退余额的问题,而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可以大于实际结算金额,故存在退余额的问题;办理银行本票时,办理的单位要全额把钱打到银行去,而办银行汇票时,一般先收50%定金,然后实际结算时,办理的单位再把余额打到银行账上即可,这也是实务操作中的一个区别. 银行汇票是指银行签发的汇票,一般由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单位,个体,个人都可以使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有"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而银行本票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签发银行","收款人"可以是汇款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付款人"是指汇票签发银行(即出票人)委托其付款的异地银行.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一

银行承兑汇票过期后未承兑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过期后未承兑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银行 专业回答 经济金融行家团队阳光的小福利2015-08-30 20:55 (一)关于银行承兑汇票过期后未承兑,也就是超过付款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但在票据权利时效内,持票人可持有关证明文件向承兑行请求付款。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付款的,持票人自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可向前一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二)解决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的方法: (1)承兑银行应每天查看汇票到期情况,对到期的汇票,应于到期日(法定休假日顺延)向出票人收取票款。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10日,银行信贷部门应通知出票人(承兑申请人)将票款足额存入其账户用以付款。届时,应分别填制三联特种转账借方凭证,一联特种转账贷方凭证,并在“转账原因”栏注明“根据xx号汇票划转票款”字样。其会计分录是:借:保证金 借:单位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贷: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承兑汇票户 一联特种转账借方凭证加盖转讫章后,作支款通知交给出票人。 (2)出票人账户无款或不足支付时,应转入该出票人的逾期贷款户,且每日按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a : 账户无款支付的,应填制两联特种转账借方凭证,一种特种转账贷方凭证,在“转账原因”栏注明“xx号汇票无款支付转入逾期贷款户”字样。其会计分录是:借:逾期贷款——出票人逾期贷款户 贷: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承兑汇票户 一联特种转账借方凭证加盖业务公章交给出票人。 b : 账户不足支付的,除按照上述(1)的有关手续处理外,应加填三联特种转账借方凭证,并在“转账原因”栏达明“xx号汇票划转部分票款”字样。其会计分录是:借:保证金 借: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借:逾期贷款——出票人逾期贷款户 贷: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承兑汇票户 加填的另一联特种转账借方凭证加盖转讫章作支款通知交给出票人。 ( 3 )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出票人未足额交存票款的,承兑行收到持票人开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和汇票,经审核无误后,应无条件向持票人付款,并根据承兑协议的约定,从承兑申请人保证金专户和其他存款账户扣款,不足部门由银行垫付。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将垫付款项转入“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科目,按照有关规定计收利息; 2、就垫付款项向承兑申请人进行催收; 3、及时处理抵押物、质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义务,尽量减少垫款损失; 4、经催收和追偿仍无法收回垫款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多种手段转化处理。 发生银行承兑汇票垫款后,银行信贷部门必须将其纳入不良贷款考核范围,制定清收计划,落实清收责任。

银行汇票本票支票商业汇票的区别

一、银行汇票 (一)银行汇票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单位和个人在异地、同城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二)办理银行汇票的程序 1 .申请签发汇票。 2 .出票。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3 .持往异地办理结算。 4 .提示付款。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 个月。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5 .代理付款人代理付款,将款项支付给持票人。 6 .出票银行与代理付款银行之间进行资金清算。 7 .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三)银行汇票退款和丧失 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

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到出票银行。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出具该单位的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出具该本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一个月后办理。 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四)基本规定: 1、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帐,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2、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3、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提交“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汇票金额及用途、申请人名称及帐号、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4、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 5、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6、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并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进帐单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审查无误后办理转帐。

规范银行承兑汇票背书

规范银行承兑汇票背书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 背书从按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转让背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二是非转让背书,即以设立委托收款或票据质押为目的的背书。 商业汇票均可以背书转让,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 (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背书是一种要式形为,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被背书人名称; (二)背书人签章。 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 背书时应当记载背书日期,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背书人有权利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丧失流通性)。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以受理。 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本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将汇票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背书无效。 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背书应当记载在票据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而不得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粘贴处签章。如果背书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无效。因为背书记载在票据正面,将无法确定背书人的签章究竟是背书行为,还是承兑行为,还是保证行为,因而也不能确认该签章的效力。 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 银行承兑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必须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了怎么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了怎么处理? 在财务日常事项处理中,企业经常会收到客户在其开户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去银行办委托收款是财务人员少不了的一项工作,那么银行承兑汇票到底是什么?以及办理托收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银行承兑汇票顾名思义是由银行承兑的,银行作为汇票的主债务人,承担着到期无条件付款的义务。 汇票到期时,不管出票人有无足够的存款,承兑银行都必须无条件履行支付义务,对其垫付部分则按规定转入逾期贷款。因此,相较另一种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无支付风险,更保守安全。 以上图票样为例,取得汇票时,一定要注意的票面信息包括:出票人信息、付款行信息、收款方信息、出票日期、出票金额。仔细检查以避免到期托收时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当然有时会收到有附加粘单的汇票 粘单是为弥补票据本身不能满足不能满足背书记载事项的需要而而粘附于票据上的纸张,在粘单上记载的背书,只要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形式条件,即产生背书效力。 那粘单上的背书人和被背书人是什么意思呢?比如:某轮胎公司从昆山创研公司购入设备,轮胎公司为背书人,将票据背书给创研公司,创研公司作为被背书人对票据的持有具有合法性。 被背书人签章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一定要在到期日前几天前去银行办理;如若到期后未能及时办理也不用担心,到期以后的托收期限是10天,在10天内到开户行去办理委托收款手续资金不受任何影响。 那我们持快到期的汇票,需要做哪些工作呢? 一、首先检查汇票,看是否有印鉴章模糊、印鉴章加盖错误、多盖印鉴章、骑缝章不骑缝等,如果有的话,应该要让相对应的公司出具证明。格式如下:

银行汇票(样票)

银行汇票

注意事项 一、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须同时提交兑付行,两者缺一无效。 二、收款人直接进帐的,应在收款人盖章处加盖预留银行印章。收款人为个人的,应交验身份证件。 1.收款人如系个人,可以经背书转让给在银行开户的单位和个人,在背书人栏签章并填 明被背书人名称;被背书人签章后持往开户行办理结算。

说明 汇票是票据的一种形式。票据是结算的凭证,它是指出票人开出票据后,持票人可以凭借票据所记载的内容要求给付义务人支付规定的货币。从法律意义上说,票据具有如下基本特征,①它是有价证券,离开证券就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②它是

金钱证券,即以货币为给付的标的;③它是设权证券,即设定了一种新的权利而不 是为了证明已经存在的权利;④它是要式证券,即票据必须依照一定的程序作成才具有法律效力,缺少法定方式,则票据无效;⑤它是文义证券,即完全按照票据字面的意思事受权利;⑥它是无因证券,债务人对持票人根据什么取得票据可以不必过问;⑦它是债权证券,债权人占有票据就可以要求债务人按照票面所载金额履行给付义务;⑧它是流通证券,即持票人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的形式而自由转让自己的权利。我国《票据法》是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7章111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汇票;本票;支票;涉外票据的管理以及票据法律责任。、汇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 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持有票锯的人事有票据权利.票据权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请求给付权,即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按照票据记载的金额支付款项;二是追偿权,当票据发生问题时有权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行使票据权利的期间,《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这就是说,票据权利人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向责任人主张权利,才能依据《票据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然事有民事权利, 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票据可以自由转让。票据转让是指持票人将票据的权利转让给他人行使的行为。转让票据权利一般由持票人在票据上进行背书来完成。所谓票据背书,是指在票据上写明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

承兑汇票过期了怎么办

承兑汇票过期了怎么办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十天内有效,也就是说十天内要提示承兑银行付款,过期无效。你如还是十天内的话,请马上去银行办理。但要写证明,就说过期的原因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公司负责。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十天内有效,也就是说十天内要提示承兑银行付款,过期无效。但可以向前手任一背书人追索,直至出票人。 承兑汇票过期了,银行让我出示一份证明,能否帮我出示一份,让我仿照以下 我帮你出个样子,你模仿着来就行。 过期说明 某某支行(出票银行): 贵行于某年某月某日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出票人:某某,出票人帐号是:,收款人:某某,收款人帐号是:,票面金额为:,到期日为某年某月某日(就是把票面内容介绍一下)。由于工作失误,忘记发出委托收款,现该票已过期,特此说明,若为此发生经济纠纷我单位愿意承担责任(这句话是关键,必须有)。 某某某公司 年月日 (加盖公章、财务大小印)根据票据法: (1)如果持票人不按照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经做出说明后,付款人仍应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因此,你们丧失的只是对前手的追索权,而不丧失要求银行付款的权利,只要做出说明。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检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银行)提示付款。因此,银行承兑汇票(一般属于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到期后10日内提示付款的话,不用做出说明,银行也应该承担付款的责任。 (3)要将该笔业务合法化的话,还要曲折革命,具体操作还要和销售会计商量。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有一年未承兑了,怎么办? 有没有什么问题?是不是还可以承兑的呢?请问下大家? 没关系,只要单位出具一个延期证明就可以了! 在延期证明上要加盖单位的公章以及预留印鉴,然后到单位开户行填写托收凭证,交给银行办理就OK了! 6月8日到期承兑汇票,10日办理托付,如退回但已过十日咋办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自票据到期日起最长不超过10日;比如1月1日开的,到期是7月1日,则6月20日内承兑和提示付款.持票人可在付款期内随时向汇票承兑行提示付款。超过付款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但在票据权利时效内,持票人可持有关证明文件向承兑行请求付款。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付款的,持票人自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可向前一债务人行使追索权。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日和到期日之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公司一大堆承兑,今天发现有一个承兑是08.8.9的,今天都13号了,已经过了五天了,还能兑吗?已经过期了怎么办?急急急 不用担心,承期到期日十天内是没有问题的,银行会无偿解付 很好,刚刚去银行办理了,银行确实是说十天内就没问题,万幸! 根据票据法: (1)如果持票人不按照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经做出说明后,付款人仍应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因此,你们丧失的只是对前手的追索权,而不丧失要求银行付款的权利,只要做出说明。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检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银行)提示付款。因此,银行承兑汇票(一般属于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到期后10日内提示付款的话,不用做出说明,银行也应该承担付款的责任。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承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它组织;(二)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三)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 "银行承兑汇票"字样是汇票文句。在实务中,它是印刷在汇票的正面上方,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无条件支付委托是支付文句。在实务中,它也是印刷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正面,通常以"本汇票于到期日付款"、"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期日付款"等类似文句来表示,出票人无需另行

兑付银行汇票的基本程序和规定

兑付银行汇票的基本程序和规定 1.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时,应审查下列事项: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本人;银行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被背书人受理银行汇票时,除审查上述收款人应审查的事项外,还应审查银行汇票是否记载实际结算金额,有无更改,其金额是否超过出票金额;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签章;背书人为个人的,应验证其个人身份证件。 2.收款人对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审查无误后,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3.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并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审查无误后办理转账。考试大与你风雨兼程 4.持票人超过期限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不获付款的,必须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1.银行汇票的持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该提示付款期限是() A.自出票日起1个月 B.自出票日起2个月 C.自出票日起3个月 D.自出票日起6个月 【答疑编号XX: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

承兑汇票过期了处理办法

承兑汇票过期了处理办法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十天内有效,也就是说十天内要提示承兑银行付款,过期无效。你如还是十天内的话,请马上去银行办理。但要写证明,就说过期的原因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公司负责。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十天内有效,也就是说十天内要提示承兑银行付款,过期无效。但可以向前手任一背书人追索,直至出票人。 承兑汇票过期了,银行让我出示一份证明,能否帮我出示一份,让我仿照以下 我帮你出个样子,你模仿着来就行。 过期说明 某某支行(出票银行): 贵行于某年某月某日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票号:,出票人:某某,出票人帐号是:,收款人:某某,收款人帐号是:,票面金额为:,到期日为某年某月某日(就是把票面内容介绍一下)。由于工作失误,忘记发出委托收款,现该票已过期,特此说明,若为此发生经济纠纷我单位愿意承担责任(这句话是关键,必须有)。 某某某公司 年月日 (加盖公章、财务大小印)根据票据法: (1)如果持票人不按照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其前手的追

索权,但经做出说明后,付款人仍应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因此,你们丧失的只是对前手的追索权,而不丧失要求银行付款的权利,只要做出说明。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检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银行)提示付款。因此,银行承兑汇票(一般属于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到期后10日内提示付款的话,不用做出说明,银行也应该承担付款的责任。 (3)要将该笔业务合法化的话,还要曲折革命,具体操作还要和销售会计商量。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有一年未承兑了,怎么办? 有没有什么问题?是不是还可以承兑的呢?请问下大家? 没关系,只要单位出具一个延期证明就可以了! 在延期证明上要加盖单位的公章以及预留印鉴,然后到单位开户行填写托收凭证,交给银行办理就好了! 6月8日到期承兑汇票,10日办理托付,如退回但已过十日咋办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自票据到期日起最长不超过10日;比如1月1日开的,到期是7月1日,则6月20日内承兑和提示付款.持票人可在付款期内随时向汇票承兑行提示付款。超过付款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但在票据权利时效内,持票人可持有关证明文件向承兑行请求付款。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付款的,持票人自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可向前一债务人行使追索权。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日和到期日之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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