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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标准范本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标准范本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8704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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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安监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安全事故调度汇报卡)准确、完整地向镇安监站、镇人民政府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直接电话报告,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事故续报。

二、报告事故的主要内容为: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在做好报告工作的同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救援,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事故报表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向镇安监站上报《伤亡事故情况报表》。

五、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每半年全面分析一次,做到事实叙述清楚,原因分析准确,防范措施得当。

六、建立完整规范的安全生产事故台帐和档案,档案应包括事故快报、伤亡事故情况报表、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文件、事故责任人的处理落实情况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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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二、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培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追究责任。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或者遇到无法联系单位负责人等特殊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五、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报告制度。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六条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年底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航务主管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本公司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

管监察部门和航务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八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安全领导机构办公室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并在报告中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报告。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最新)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应急处置。 三、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事故调查工作原则 1、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3天内填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与统计职工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与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条例》得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项目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指挥长依法对事故报告负总责。 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事故报告: (1)发生一般事故,指挥长应向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逐级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 (2)发生一般(初步核实情况不明)及较大(含)以上事故时,须由发生事故得集团公司安质部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核实事故信息后分别立即报告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 (3)须在事发3小时内将事故信息报至股份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安质环保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超过3小时未报,认定为内部迟报。 2、工地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发生伤亡、重伤事故现场负责人应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发生伤亡事故后,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得有关规定处理。 4、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得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某矿10月份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XXXX公司 2017年10月份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一、10月份上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1、XXXX煤炭局来矿检查1次,共查问题、隐患33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已全部整改完毕。 2、XXXX公司来矿检查1次,共查问题、隐患9条问题,已整改3条,剩余6条未到期。 二、10月份综合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1.10月8日上午由矿长组织,各专业系统分管矿领导、副总、各科室科长、专业负责人参加,对我矿各专业系统、各采掘工作面生产现状进行了排查,经排查不存在重大和较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出一般隐患12条(其中顶板管理4条、机电运输4条、通风1条、地测防治水2条、安全管理1条)。 2、10月份综合事故隐患排查隐患原因分析和治理措施 1.一般事故隐患原因分析及治理措施 1.1、采煤系统 (1)31092上段过落差1.6m断层,存在顶板管理隐患。 原因分析:受断层构造力影响,顶板完整性较正常顶板差,受采动影响,易出现顶板破碎现象,支护不及时或支护强度不够时,易造成顶板垮落冒顶,影响生产安全。 治理措施:过断层期间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加强顶板管理,根据断层揭露情况做好调整,断层下盘尽量不托顶煤,顶板破碎处拉超前架支护。 (2)31092下段进行收尾铺网上绳时,存在片帮及顶板管理隐患。 原因分析:上首排网、联钢丝绳期间人员需进入机道作业,施工人员多,煤壁易片帮。

治理措施:提前编制专项技术措施,明确铺首排网方式及收尾期间的注意事项,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科室人员跟班专盯,做好上网质量监督和指导。 (3)21081下段过断层,断层处顶板破碎煤墙松软,过断层期间存在顶板和片帮管理隐患。 原因分析:受断层构造力影响,顶板完整性较正常顶板差,受采动影响,易出现顶板破碎现象,支护不及时或支护强度不够时,易造成顶板垮落冒顶,影响生产安全。 治理措施:过断层期间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加强顶板管理,根据断层揭露情况做好调整,断层下盘尽量不托顶煤,顶板破碎处拉超前架支护;若出现岩石坚硬段,应采取放松动炮的办法,严禁采煤机强行破岩。 (4)21212工作面过落差0-2m断层和落差3.0m断层,断层带顶板破碎,过断层期间存在顶板和片帮管理隐患。 原因分析:受断层构造力影响,顶板完整性较正常顶板差,受采动影响,易出现顶板破碎现象,支护不及时或支护强度不够时,易造成顶板垮落冒顶,影响生产安全。 治理措施:过断层期间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加强顶板管理,根据断层揭露情况做好调整,断层下盘尽量不托顶煤,顶板破碎处拉超前架支护;若出现岩石坚硬段,应采取放松动炮的办法,严禁采煤机强行破岩。 1.2、机电、运输系统 (1)南风井井口推车机出现异常,需进行检修处理。 原因分析:设备长时间运转,检修不到位,易发生事故。 治理措施:对推车机阻车器及踏板进行加固。 (2)暗主井胶带输送机驱动电机响声异常,需进行处理。 原因分析:驱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易造成设备损坏。 治理措施:加强胶带机3#驱动系统检查,及时进行更换。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农村旅游公路(以下简称“旅游公路”)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农村旅游公路建设南(北)区指挥部(以下简称“南(北)区指挥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监理、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各单位必须设立事故信息报告电话,由专人负责,并在现场显著位置公示。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农村旅游公路建设的南(北)区指挥部、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 第三章事故等级划分 第五条事故等级划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

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章事故报告及处理 第六条事故报告 一、事故报告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立即报告项目经理, 事故单位迅速封闭事故现场,及时疏导和转移现场周围可能波及的人员和设备。要首先确保人员安全,尽可能控制事故的规模和损失。并及时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 (二)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后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在1小时内电话报告南(北)区指挥部、监理单位、本单位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发生1人以上(含1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在1小时内填写《交通运输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性,采取有效的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 1、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并由工地负责人(车间主任)在当日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部门。 2、发生重任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亲自或责成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3、发生死亡事故后(即四级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并保护好现场。企业负责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报企业主管部委和建设部。发生重死亡事故(即一、二、三级事故)也照此办理。 二、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各级组织抢救伤者,想方设法医疗,使之尽快恢复身体健康。 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必须做好围挡和标志,派专人看护,使被厂址的物件、碎片、残留物、致伤人的位置保护原样,不准移动和冲刷擦试。 3、事故发生后,企业要立即成立3-5人的事故调查小组,按“四不放过”原则,一是勘察事故现场,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致伤物体,并拍摄事故现场。二是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查清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本工种工龄、接受教育情况和发生事故原因,对证人的口述材料要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并责成写出书面材料,签字盖章。三是查清单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及措施的实施情况。 在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要根据《只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第六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及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结合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按应负的责任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分别给予事故单位和个人予以罚款、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触及刑律的上报人民检察院处理。 感谢您的阅读!

单位隐患排查统计分析报告

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2017年6月30日,矿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队组长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会。现将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情况 本月参加人员有技术科长赵永清,地测科长李胜,通风科长张志忠、安监科长李进,机电科长王建国,调度主任孟军,张永刚矿长,赵国庆总工,杜永生产副矿长,李成安全副矿长,张立勇机电副矿长,纪国威通风副矿长,采煤队长魏永庭,掘进队长李志金,防治水技术员高峰,职业卫生防治办公室张伟等部门人员进行已专业排查方式,重点检查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防治水。共检查了10个部门,检查出66条问题,分10个大类,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了65条,有1条正在整改中,其余问题已全部闭合。 二、工作亮点 (一)力求组织保障“实”,真正把行动“抓上手” 坚持在组织保障上“上心”。一是强化组织。矿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在有关重要会议上专门强调我矿安全,提出明确要求。及时制定行动方案。二是强化保障。分别安排10万元专项

经费,切实保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需要,从6月1日起至月底,不间断开展以瓦斯、水患防治为重点的“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力求排查摸底“实”,真正把隐患“找准确” 坚持在排查隐患上“着力”。一是解决“怎么查”。及时组织矿级有关部门领导和安全监管干部学习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研究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提高隐患排查工作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凸显“自主查”。煤矿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逐巷道、逐硐室、逐设备、逐人员”认真自查,不怕暴露问题,敢于揭短亮丑,特别是使一些隐蔽性隐患和长期得不到重视的问题暴露无遗。不走过场,不打折扣,不留死角。6月份全矿排查隐患66条,整改65条,有1条未整改,整改率98%。一时难以整改的均制定了安防措施。 (三)力求整改措施“实”,真正将问题“治到位” 坚持在治理工作上“较真”。一是明确分类分级。按照采掘、机电、通风、地测防治水和其它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按照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进行分级,分级分类建立台帐,实行清单式和档案

校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校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

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巨大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4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淄博市临淄鲁辉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报告 为贯彻落实2016年度全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2016年3月17日,淄博市临淄鲁辉化工有限公司在总经理许元涛的主持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分析工作会。就企业2013年5月至2016年3月近三年以来市、区、镇(街道)组织的专家查隐患情况分别与自聘专家查隐患情况、自查情况,就查处隐患的数量、质量进行对比和分析,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制定了今后安全工作的实施措施。 根据会议结果反馈,我公司高度重视隐患排查,尤其是分管安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条条落实,工作细致到位,予以充分肯定。但是安全隐患重在排查,难在治理,一些细节还需要完善和改进。 (一)安全隐患排查应做到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创新,通过公布安全隐患举报联系电话,设立奖励基金,引导和发动内部员工、现场操作工主动发现并汇报安全隐患。安环科接到相关信息后,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或逐级上报寻求治理。

(二)隐患信息台帐不够完善。 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及信息传递,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台账记录需有原始信息资料支撑,比如现场笔录、影像资料等。发现隐患后,科学分析原因,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信息传递,力求以最快速度进入治理程序,杜绝因信息传递不及时或失误,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安全隐患分级分层管理不规范。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能凭经验臆断,须参照一定标准进行分类分级处理。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对安全隐患分级为一般和重大两级,比较笼统。建议公司安环科将安全隐患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级的分级办法,比较容易操作。安全信息统计上报应符合公司的要求,统计信息应真实、及时,并如实填报隐患排查治理资金。 (四)开展安全隐患分析,并做好分析报告。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分析,隐患分类分级(详见表1-1),通过隐患排查统计分析,找准薄弱环节,摸清隐患排查的重点,分析下一步如何预防等。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邀请有针对性的专家进行安全隐患评估,科学务实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五)重大安全隐患应做到思想认识、教育培训、责任落实、制度执行、隐患治理和现场监察“六到位”,有无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31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版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企业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建筑法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以便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 一、事故报告制度 1.未发生事故前,上险率达到100%。 2. 单位发生轻伤事故、应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人事部门或公司安委会。 3. 单位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人事部门或安全

部,发生火灾应立即打119 电话报警,并报告以上部门。 4. 公司负责人、公司人事部门、安全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报告后,应由公司人事部和安委会立即报告市劳动局、市公安局、社会保险局、市总工会。 5.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单位应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调查制度 1、积极配合调查组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工作。 2、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

生,所采取措施和建议,并接受调查组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建议。 4、写出事故报告。 三、事故处理制度 在处理事故时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发生后: (1)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 (3)负责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4)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负责人不查处不放过。 (5)发生事故后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四、伤亡事故统计制度伤亡事故统计是国家对伤亡事故的发生进行控制的一项措施。 1、它及时反映国家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状态和形势,便于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拟定改进措施,杜

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六月份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一、排查概况: 本月参加检查人员由各级分管领导及各科队负责人组成,各级领导完成当月下井排查任务,每周四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日,重点检查省厅下发的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中所要求的排查内容,对井上下全面排查,深入检查各系统、各环节存在隐患,本月共计查出隐患32条,均为一般隐患,采掘11条,机电运输10条,一通三防3条,防治水6条,地面2条,所查隐患均已整改完毕,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情况分析: 本月排查问题中,采掘及机电运输所占比重较大,采掘占比34%,机电运输占比31%,一通三防占比9%,防治水占比19%,地面占比7%。采掘及机电运输方面问题较为突出,在下月要重点抓这两方面的安全管理。 三、存在问题: (一)问题描述 1.共性问题 综采工作面受末采影响压力较大,导致压力不足,两顺槽安全出口不达标,单体柱有钻底现象;掘进工作面受排水影响,整个工作面文明卫生环境差,管理较为混乱。 2.突出问题 防治水方面问题较为突出,受老空水影响,排水压力增大。 3.一般问题

皮带延伸后,急停装置滞后,风管风筒加接过程中,密封圈或风筒防护不到位,导致有漏风现象。 (二)整改措施 1.共性问题 综采队时刻注意综采工作面两顺槽压力变化,压力增大要及时补强支护;掘进工作面要安排专人负责排水。 2.突出问题 当前探水队要排专人负责排水问题,确保排水能力运用最大化。 3.一般问题 相关队组要随着工作面的进展及时安排专人做好衔接工作,确保相关设备设施不滞后。 四、工作建议: 重点抓好现场安全管理,综采队要注重两顺槽压力的实时监控,发现支护不足要及时补强,探水队要做好3201两顺槽的排水工作,保证雨季三防期间水仓的容积,确保安全。 五、存在停工停产或挂牌整改重大问题落实情况: 本月被县局停产一次,主要是防治水方面工作较为滞后。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西河煤业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1日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 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北京中通威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报告和处理,并对其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可分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概况或项目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的分类 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3、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含3人)的事故; 5、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10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的事故。 二、事故的上报 1、发生工伤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报告项目部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立即报至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监理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三、事故的调查 1、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情况和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2、发生事故后首先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的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或有详细记录。对事故现场的处理,必须经过当地劳动、公安、安监等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3、按照事故类型分级进行处理 (1)轻伤事故:由工程部领导指定人员进行调查。 (2)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3)发生死亡事故,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4、事故发生后在事故的调查处理中认真落实事故处理的“四不放

过”原则,即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调查分析不清不放过;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责任者没有严格审查、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 (1)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2)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未知领域的技术而引起的事故; (3)破坏性事故;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6、事故调查的程序:组织调查组、明确任务与分工;调查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前生产情况和事故经过;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事故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责任分析;提出事故责任人员处理意见;填写调查报告书;结案存档。 7、通过事故调查,查明下列事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班次、时、分)和具体地点; (2)受伤害的人数、伤害部位、性质和程度; (3)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构筑物、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物质、材料、货物、环境、气象等),与被伤害人直接接触造成伤害的危险物以及事故类别; (4)事故的后果和事故的经济损失; (5)发生事故时,受伤害人的作业名称及其工作内容、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及其分工、相互的联系和联络、作业时工艺条件、操作方法、设备操作参数(如压力、温度)、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前有无异常反应和征兆、发生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 (6)受伤害人和与事故直接有关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级别、工龄、本工种工龄、受过何种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等。 (7)安全管理方面:有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情况;有无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及管理办法等;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59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及时处理和预防安全事故,学校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每月最后一天以书面形式向主中心学校汇报当月安全工作情况。 2、学校对突发事件除了及时救治外,学校领导要半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报告。 事件处理完毕24小时内要向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报。 4、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即报告校长当即报告校长,学校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学,除按学除校的《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抢救外,,应按照相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事故种类的相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程序 (1)、一般安全事故报告程序:老师或现场老师--班主任--校长; (2)、火灾事故:拔打“119"--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月份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新疆天富煤业有限公司 1月份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2018年元月26日上午10时,新疆天富煤业有限公司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安全办公会议,会议由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刘揖平主持。公司领导范永阳、蒙仓福、沈程水、廖永红、胡小军、刘新、刘伟以及机关各部室和区队管理人员吕享兵、孙汤凯、吴心高、王新刚、陈大再、高书召、刘建平、廖良成、雷云飞、王志军、党建民、赵作琴、杨淑芹等参加了会议,现就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2018年元月份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消灭了轻伤以上事故,截止元月26日共实现安全生产1583天。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月份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共计5次(其中八师安监局来矿检查1次、天铝公司来矿检查1次,公司自查3次)。5次隐患排查

过程中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及问题83条(其中八师安监局6条、天铝公司4条,公司自查73条),安全监察部针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整改“五定”原则制定了隐患整改方案并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按时间节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验收。截止26日排查出的83条隐患已整改完成60条,还有23条正在整改中(未整改完成原因:24日天铝公司来矿检查、25日公司自查自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时间不足)。 三、隐患排查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及防范措施 1.安全管理方面:主要表现在制度执行上,使之以软、使之以宽,干部职工责任不明确,安全教育培训执行落实不细,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习惯性违章频发,现场管理混乱,作业分工不明确等方面。 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班前会原则上不能少于30分钟,要重点学习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2.机电运输方面:一是主要表现在机电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不到位,未严格按照矿井制定的设备检修维护计划按时对部分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检修、维护,机电设备试验记录填写不规范;矿井供电系统图未及时根据矿井实际进行更新,造成图实不相符,不能正确反映矿井生产实际。1250m水平B8运输顺槽胶带运输机急停线不能正常使用等主要问题。 防范措施:①必须对保护装置检查验收保护装置不齐全,或不灵敏可靠严禁安装使用。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标 准版)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安全事故处理应当严格遵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三、事故调查 1、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轻伤、重伤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死亡1人的运输安全事故,由相应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有关人员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死亡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死亡2人及以上的运输安全事故,由运管所上报至上级机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标准版) 1.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职工的伤亡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损失,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工伤事故报告。 3.职责 各部负责制造现场伤亡事故的报告处理。 死亡事故有综合科按规定的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协助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4.工作程序 4.1事故的分类 4.1.1一般事故

a.轻伤事故:人员造成轻微上海或财产损坏不超过3000元的事故; b.重伤事故:《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各种重伤事故或财产损失在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事故。 4.1.2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按《工程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3号令)的规定划分。 4.2事故的报告 4.2.1如有伤亡事故发生,最先发现的人应立即向部门安全员报告,部门安全员向部长报告,部长向主管安全的经理报告,企业负责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门、人员姓名、事故的损失程度、事故的原因分析、处理步骤等。并按照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4.2.2一般事故,部长必须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填写事故报告书,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内送总经理和综合科。 4.2.3重大事故,由综合科按照《工程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

9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9月份隐患分析总结报告 府谷县中汇富能矿业有限公司 2020年9月

隐患统计分析总结报告 中汇富能煤矿针对9月28日对井下及地面进行了隐患排查,通过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了的安全生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对矿井地面变电所、通风机房、空压机房、材料库及地面其他场地进行隐患检查。 2、对井下综采、掘进面等主要专业地点进行隐患检查。 3、围绕地面值班室检查设备运转情况,资料记录情况。 4、围绕井下系统分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进行专业内隐患排查。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分析 1、地面主要存在问题:通风机房、变电所重要地点无直通电话;消防物资数量种类不足;空压机无超温保护装置;分析:通过这些问题可以看出煤矿日常管理基础比较差,一些基本配置、管理环节出了问题。地面重要地点在紧急情况下直通电话无法接通会导致很大的安全隐患,消防物资短缺也会导致在紧急情况下救援不力。空压机属于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照保护装置。 2、井下主要存在问题:隔爆水棚吊挂未挂牌管理,水量不足,井下多处线缆设备上粉尘大,井下转载喷雾效果差,线缆接线不符合规定,线缆敷设吊挂质量差,井下2处照明不

亮。 分析:通过检查出这些问题,说明井下离标准化还差很多,接下来要尽快安排布置下去,能立即整改的绝不拖延,需要购买的立马报上来,然后要建立分管机制,形成日常检查制度,这样以后才能长久保持下去。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1、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不断完善和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和制度; 2、狠抓煤矿现场管理,注重现场环境和生产系统的改造和投入,力求从根本和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技术管理,合理布置,发挥技术的主导作用,以技术保安全、除隐患、促发展; 4、矿领导带班下井要把隐患排查工作纳入检查范围; 5、强化教育培训,增强职工隐患排查治理意识与能力,保障安全; 四、工作要求 1、由于煤矿生产环境差,条件特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是长期艰巨的过程,必须长抓不懈,才能促进煤矿安全、稳定、健康、和谐发展 2、煤矿要形成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形成矿长每月组织一次集中隐患排查,分管矿长每半月组织一次分管范围隐患排查的隐患排查管理机制。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有效的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紧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伤亡事故的报告制度 1.伤亡事故的分级。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重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以上的事故。 2.发生重伤或一次负伤两人以及死亡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经理部及经理部主要要领导,并且最迟于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初步分析伤情及现场处理情况简要报经理部,其中重伤及以上事故,经理部最迟事故后12小时内报相关部门。 3.发生机动车辆重大、大事故,事故发生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并最迟于事故后2小时内将事故地点、时间、肇事人姓名、驾驶车牌照号、车型、车辆受损部位损坏情况简要报经理部。如有随车后其他人员伤亡,必须同时报告受伤人员姓名、伤情及初步救治,处理情况。发生一般事故,亦必须在事故当天报经理部。机动车辆重大及以上事故经理部最迟于事故后24小时内报相关部门。 4.发生铁路行车事故,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及其他施工安全大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报经理部,经理部最迟于事后12小时内报相关部门。 5.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6、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经理部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度 1轻伤、重伤事故,由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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