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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接待客户

律师如何接待客户
律师如何接待客户

第一:接案后律师应当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以及客户需求。

(1)、律师需要学会倾听,与当事人洽谈的过程中,不能以自己为主导,以偏概全的侃侃而谈从而忽略了当事人想要陈述的案件情况。在倾听的同时查看相关证据材料,对案件有个总体的判断与把握。

(2)、律师要善于引导当事人,当事人在与律师交谈的过程,往往带有强烈的主观情绪,无法分清案件的主要事实与非主要事实,律师如果无法正确指引当事人会导致分析问题不够准确且白白浪费时间成本。所以,律师的指引很重要,如一个故意伤害案件,律师应当直击问题的关键,即行为人采取何种行为,伤情达到什么程度。至于以往二人是否有个人恩怨或者被害人道德素质等大篇幅陈述,律师应当善意提醒打断,从而使洽谈可以顺着层次进行。

(3)、律师应做到不轻信、不迎合当事人。律师在洽谈案件过程中,应当形成自己的主见,当事人的一切陈述都应当建立在证据以及事实的基础上。律师只有以现有证据为依托才能发现当事人在案件中的被动点,防止在案件发展过程中出现措手不及的现象。

第二:律师如何正确解答当事人的咨询

(1)、不要急于对问题作出判断,必要时要进行法律检索。

律师接案时常为了提高成功率,对案件的情况进行过于自信的预估和判断,这种判断一旦出现偏差,会导致当事人对律师的专业水平与知识储备产生失信的心理。“没有小案件,只有小律师”,律师如果对问题拿捏不准,可以坦诚的和当事人说明,并且检索法规后再次沟

通,这种做法反而能够反映出律师严谨、细致的态度,容易取得当事人信任。

(2)、对待潜在客户,律师应当全方面分析案情,坦诚相对。

社会上不乏求助无门但因为高昂的律师费望而止步的弱势群体。他们往往会大范围的找寻律所进行免费咨询。对于这种情况,许多律师会显得较为尴尬。本所丁治国律师认为,虽然许多当事人并不是长期合作伙伴,但是彼此交织在一起构成的是一张社会关系网,本着“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的观念,不仅应当给当事人提供咨询,而且咨询要认真、细致,包括法律关系、法律后果甚至是救济途径,从短期来看也许经济效益甚微,但是合作不成情义在,坦诚相对实际上是律师打出了一张最好的名片,赢得了口碑。

第三、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时律师应尽的告知义务

(1)、正确告知律师的作用与工作范围,如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亲属则不行,同时告知委托人律师在会见的权利与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正确告知诉讼风险(包括代理意见或者辩护意见不被采纳的风险)

(3)、正确告知律所的收费标准,规范收费。避免当事人事后因为律师收费问题进行投诉,给律师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会上,各律师相互总结经验,畅谈了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与处理方式,虽然个案不同,但是体现出的宗旨只有一个

——从客户的切身利益出发,杜绝毁灭性开采资源,谋求律师道路的长久发展。

作者:单玉成律师

实习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一)

律师首次接待案件当事人指引(内部使用) 1.总则 1.1为了规范团队律师首次接待案件当事人的行为,提升团队的专业形象,提高团队法律服务对客户的价值,特制订本指引。 1.2本指引适用于团队律师首次接待诉讼(含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团队律师在其他法律事务中首次接待当事人可参照适用本指引。1.3本指引所称首次接待,系指有初步委托意向的诉讼案件当事人与团队律师约定首次面谈案件及委托事项的会晤接待。 1.4通过首次接待案件当事人应当至少实现以下目的: (1)显示团队律师的专业性; (2)显示团队律师严谨的工作态度; (3)显示事务所及团队管理的规范性; (4)与当事人建立基本的信任关系; (5)为正式建立委托关系及确定代理费用奠定基础。 1.5团队律师首次接待案件当事人应当坚持如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增强当事人的体验; (2)擅于倾听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3)不卑不亢; (4)客观、专业、严谨、得体; (5)追求效率。 2.接待准备

2.1确定一名团队成员负责与当事人进行会面的前期对接与会面安排。 2.2应当与当事人提前约定首次会面的时间、地点以及拟参加的人员。 2.3应当与当事人电话沟通拟委托代理的相关法律事务的类型及初步的案件争议焦点,以便于选择适合的律师参与接待,并提前做好准备。 2.4具体会面时间原则上应当提前不少于一天确定,以便于进行必要的准备。 2.5原则上首次会面地点选择在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对此与当事人确认后,应当及时与事务所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可供接待的会议室,一经确认,及时通知当事人具体的会面地点、行车路线、停车地点等。2.6鉴于对其他案件当事人的信息保密需要,团队成员不得擅自在办公室接待案件当事人。确需在办公室接待案件当事人的,应当提前做好办公室的整理,以免泄露其他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2.7参加首次接待的人员原则上包括案源律师、业务律师和联络人员。 2.8应当将首次会面的基本要求告知事务所负责接待的行政人员,并要求其做好会面会议室的必要布置和准备。 2.9正式会面前,负责联络的团队成员应当再次和当事人或当事人指定的联络人员核实和确定会面的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等。 2.10会面时需要使用展示工具的,应当提前做好准备,保证正式会面时能够顺利使用。 3.接待规范

律师事务所接待当事人谈话笔录

律师事务所接待当事人谈话笔录 时间: 地点: 接待人: 记录人: 来访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内容: 问:我们是永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示执业证),你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们提供法律服务,请将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好吗? 答: 问:你应保证你向我们反映的情况是完全真实的,否则,你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你听清楚了吗? 答: 问: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在接受委托之前,我们要向你告知如下法律服务风险和法律服务要求:1、法律服务系有偿服务,由本所统一收费、收案;2、律师只能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你弄虚作假和提供伪证;3、律师只能依法提供法律服务,不负责向办案人员请客送礼和行贿;4、律师不承担办案风险,律师不能承诺办案结果;5、你本人应当积极举证,需要律师为你调查取证的,你应全力配合律师调查取证;6、如果你委托的事项违法、如果你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你隐瞒事实,律师有

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另外,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需要委托办理的法律业务还有可能存在如下法律服务风险: A、你方所陈述的事实必须真实,因虚假陈述造成不利诉讼后果由你方承担责任; B、委托方应向被委托人提供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和证据线索,若举证不能,要承担败诉风险; C、代理职能是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具有确定案件胜诉的职能; D、退费条件:委托人因被委托人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本所退还预收的全部代理费用;非因被委托人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本所已经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以上告知事项,你都听清楚了吗? 答: 问: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办理法律业务中所支出的车旅费、文印费、鉴定费、邮寄费、电话费等费用都应由你承担。你听清楚了吗? 其他告知事项: 问: 答: 请核对以上笔录,如果无误,请签字确认。

好律师是如何与客户沟通的

好律师是如何与客户沟通的 如何与客户打交道是一门重要的学问。律师与客户沟通时首先要立足专业,并善于使用逻辑工具,平时要刻意训练演讲与写作能力,适当地结合一定的故事或案例以取得更好的沟通效果。要生存、要发展,律师如何与客户打交道,沟通能力是关键。下面小编为你整理受客户喜爱的律师是如何沟通的,希望能帮到你。 一、专业化乃立身之本 1、必须强调专业化 为什么先要强调专业化,因为专业化是律师业发展的必然之路。 二十年前,我们遇到的律师,多是民刑不分,有客就得接,万金油是主流。但形势比人强,现在再这样,基本死路一条。因为二十年前,经济体制改革并未深入,法律服务市场,未形成有效竞争,学院派未能一统江湖,律师界鱼龙混

杂,可以混水摸鱼。 现在不行了,先是律师业态发生重大变化,专业分工逾发精细。最明显的事实,律师人数节节攀升,现在全国有30多万律师。律师界的竞争越来越残酷,僧多粥少,基本上是一种常态。如何在惨烈的市场竞争中分一杯羹,要走专业之路。 专业化之路的好处多多,最核心的价值,在于保证服务质量,实现以质取胜。但最要命的问题是,年轻人如何熬过积累期,在专业化之路上坚持下来,没有半途而废。此话题暂且不表。 2、沟通时先谈专业问题 在谈律师的沟通能力前,为什么要先讲专业化?因为现 在大城市律师如过江之鲫,大客户基本上不上门,而要由律师们提供上门服务,偶尔律所有上门的客户,基本上都不是大单子。上门咨询成案的,多是鸡毛事。许多客户一辈子打场官司,先想到的是托熟人介绍律师。企业现在遇上诉讼,疑难杂症基本上会请上几拨律师,以便比较各家的法律方案,择优录用。总之,律师们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

实习律师应当如何接待当事人二

律师应当如何接待当事人? 你们听到的,看到的,你们身边的律师,甚至包括你们自己,是否有一个长时间与当事人纠缠的咨询,用一上午把一个电话从这边打到那边,长期纠结着一个问题?有没有在咨询时,律师和当事人相互之间已经开始辩论起来,甚至在电话里面发火?有没有当事人只要一提出一个问题就马上开始解答,然后提出下一个问题又开始解答,从而导致言不由衷,甚至前后矛盾? 还有的律师遇到非专业方面的咨询,连回答的时候都底气不足,逻辑混乱。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怎么可能把他的财产、甚至他的身家性命托付给你呢?这些问题是年轻律师普遍面临的问题。那么如何改变这一切?如何让新律师能够快速的适应这种接待?如何让你们找到一个“葵花宝典”? 对律师来说,接受当事人的咨询不是炫耀自己的法律功底,也不是简单地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而是要能给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或者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才可能将财产、自由,甚至于生命托付给你,使你获得案源,抓住商机。 怎么衡量律师的咨询、接待是合格的? “咨询”有两方面的含义,一个方面是狭义的咨询,第二个方面是广义的咨询。 一、狭义的咨询 狭义的咨询,也就是对法律问题本身的咨询。针对这类型的咨询其实就是三个

步骤。即一“听”、二“问”、三“回答”。 第一步听——何谓“听”?怎么听?听什么? 何谓“听”?——实际上就是要学会倾听,认真倾听。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大家平时在咨询中经常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没有认真的,冷静的去倾听,而是非常着急的就开始问,或者开始回答。其实,学会倾听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素质,最起码的涵养,朋友之间,夫妻之间,所有的人际交往,都离不开倾听,更何况是律师?甚至于有一些当事人,你还没有给他解答,仅仅是去倾听他的委屈,他的不幸,他的痛苦,他就已经对你感恩戴德了。为什么?因为没有人认真倾听过他们! 怎么倾听?倾听什么?其实就是要在当事人的言语间捕捉到这是否属于法律问题?是一个什么法律问题?涉及哪些法律关系?比如说:当事人讲到在工地上发生伤亡事件了,马上你要捕捉到这有可能是个工伤问题。讲到人被抓了,你马上就要捕捉到这可能是一个刑事案件了,然后刑事案件你就要在他的阐述中捕捉到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行为?他是被害人还是被告人?要在当事人前面几句话中就抓住这些问题,每个细节都要专注地倾听,任何一个细节你一旦错漏了,有可能就对你下一步的问甚至后面的解答都会造成影响,一“听”、二“问”、三“答”是环环相扣的,如果你没有认真倾听,那就提不出关键的、核心的问题,甚至提出了一些当事人已经回答过的问题,所以倾听是咨询的前提和基础。 一问一答往往会被当事人带离主题,所以,你一定要沉住气认真地倾听,这个倾听的过程一般不会很长,几分钟基本上陈述完毕,但就是这短短的几分钟,你就要判断出当事人遇到了什么样的麻烦事。

律师如何接待客户

第一:接案后律师应当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以及客户需求。 (1)、律师需要学会倾听,与当事人洽谈的过程中,不能以自己为主导,以偏概全的侃侃而谈从而忽略了当事人想要陈述的案件情况。在倾听的同时查看相关证据材料,对案件有个总体的判断与把握。 (2)、律师要善于引导当事人,当事人在与律师交谈的过程,往往带有强烈的主观情绪,无法分清案件的主要事实与非主要事实,律师如果无法正确指引当事人会导致分析问题不够准确且白白浪费时间成本。所以,律师的指引很重要,如一个故意伤害案件,律师应当直击问题的关键,即行为人采取何种行为,伤情达到什么程度。至于以往二人是否有个人恩怨或者被害人道德素质等大篇幅陈述,律师应当善意提醒打断,从而使洽谈可以顺着层次进行。 (3)、律师应做到不轻信、不迎合当事人。律师在洽谈案件过程中,应当形成自己的主见,当事人的一切陈述都应当建立在证据以及事实的基础上。律师只有以现有证据为依托才能发现当事人在案件中的被动点,防止在案件发展过程中出现措手不及的现象。 第二:律师如何正确解答当事人的咨询 (1)、不要急于对问题作出判断,必要时要进行法律检索。 律师接案时常为了提高成功率,对案件的情况进行过于自信的预估和判断,这种判断一旦出现偏差,会导致当事人对律师的专业水平与知识储备产生失信的心理。“没有小案件,只有小律师”,律师如果对问题拿捏不准,可以坦诚的和当事人说明,并且检索法规后再次沟

通,这种做法反而能够反映出律师严谨、细致的态度,容易取得当事人信任。 (2)、对待潜在客户,律师应当全方面分析案情,坦诚相对。 社会上不乏求助无门但因为高昂的律师费望而止步的弱势群体。他们往往会大范围的找寻律所进行免费咨询。对于这种情况,许多律师会显得较为尴尬。本所丁治国律师认为,虽然许多当事人并不是长期合作伙伴,但是彼此交织在一起构成的是一张社会关系网,本着“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的观念,不仅应当给当事人提供咨询,而且咨询要认真、细致,包括法律关系、法律后果甚至是救济途径,从短期来看也许经济效益甚微,但是合作不成情义在,坦诚相对实际上是律师打出了一张最好的名片,赢得了口碑。 第三、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时律师应尽的告知义务 (1)、正确告知律师的作用与工作范围,如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亲属则不行,同时告知委托人律师在会见的权利与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正确告知诉讼风险(包括代理意见或者辩护意见不被采纳的风险) (3)、正确告知律所的收费标准,规范收费。避免当事人事后因为律师收费问题进行投诉,给律师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会上,各律师相互总结经验,畅谈了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与处理方式,虽然个案不同,但是体现出的宗旨只有一个

律师接案流程

律师事务所办案流程 一、接待和受理 1、律师应认真接待当事人来访,详细询问当事人有关情况,做好谈话笔录. 当事人指定律师的,由被指定律师接待;被指定律师不在律师事务所时,由律师事务所与其另行约定时间接待。 2、律师针对当事人的咨询内容,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解答,对不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询问。 接待律师应了解客户的法律服务需求,提出初步解决争议 的方法和途径,不得诱导当事人诉讼或向当事人作虚假承 诺 3、当事人明确要求聘请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审查,符合接受委托条件的,可以受理。 二、接受委托 1、当事人要求建立委托关系的,接待律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的代理范围、代理内容、代理权限、代理费用、代理期限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签订委托合同前,律师事务所应审查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2、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3、开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所函,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由律师呈交办案机关。 4、律师承办案件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并进行立案登记。 三、调查取证 1、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调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担任辩护人的承办律师应当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了解案情,告知诉权。 2、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取证,必要时,律师应组织或申请相关部门进行鉴定。 四、法律顾问 1、常年法律顾问 以常年法律顾问身份为客户提供日常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包括提供口头和书面咨询意见、参与商业谈判、参与商业决策及企业资信调查、为决策者提供涉及经营活动的法律可行性方案或进行法律可行性论证、起草或修改合同文件等。

律师在咨询、接待中的方法与技巧

对律师来说,接受当事人的咨询不是炫耀自己的法律功底,是简 也不单的能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而是能要给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或者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才可能将财产、自由,甚至于生命托付给你,使你获得案源,抓住商机。下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可以让年轻律师迅速掌握咨询业务的关键,没有华丽的词藻,但可以读出“专注的力量”。 对当事人来说,咨询律师不是为了听律师“念法条” ,当事人关心的是法律规定对我的影响是什么?律师能在法律知识的支撑中, 为我找到一个怎样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律师是一个实务性、操作性很强的职业。并不是说读了多少书、有多高的文凭就一定能够正确的面对法律实务,正确的面对当事人。或者说就能成功地完成这个法律事务。 什么是一个成功案子?如何算一位成功的律师?就是即便这个案 子你败诉了,当事人对你也没有怨言,最起码的底线是对你没有怨言,如果能做到败诉了他仍然还感激你,感谢你,那么你就是成功的。 任何人进入律师行业,都需要一个长期的、通过与老律师的一种师徒关系起步,就像医生一样,没有哪个医生可以从医学院直接上手术台操刀。但是很多律师没有这样的机会或者说没有经过这种正统方式的起步,这就导致很多东西可能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才要实行“上会制度” ,简单的意思就是对于非法学专业出身的新律师,以及办理非专业方向案件的律师,这两类律师,我们就要对他们所做的案件,根据案子的难易程度由该专业的部门主任组织部门律师讨论具体的办案思路,当事人请了一个律师,但整个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的律师都在为整个案件出谋划策。这也相当于医院的会诊制度。

现在我们先回过头来想想,你们听到的,看到的,你们身边的律师,甚至包括你们自己,是否有一个咨询长时间的与当事人纠缠,一个上午或者一个电话从这边打到那边,长期纠结着一个问题,有没有这种情况?有没有在咨询时,律师和当事人相互之间已经 开始辩论起来,甚至在电话里面发火?有没有当事人只要已提出 一个问题就马上开始解答,然后提出下一个问题又开始解答,从 而导致言不由衷,甚至前后矛盾,有没有这种情况?还有的就是 遇到自己非专业方面的咨询,有的律师连自己回答的时候都是底气不足的,逻辑混乱,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当事人怎么可能把他

律师如何经营客户

律师的客户经营关 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周曙煜 简单来说,客户就意味着案源。客户是律师的衣食父母和生存之本。没有客户,律师就难以生存;缺少客户,律师就难以发展;没有稳定的客户,律师就难以持续发展。客户的重要性,我不多谈,下面就讲讲怎样与客户共同成长。 1、客户选择与选择客户 ①学好选择客户。 在执业之初,生存是王道。青年律师做的最多的可能是四处出击,到处挖掘客户,找业务。在特定阶段只能是什么业务都做,有啥做啥。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万金油律师的生存空间必定越来越小。因此,在业务积累到一定程度,得有所选择和舍弃。对于如何选择客户,我个人认为,应当从客户本身考量,从行业发展趋势考量,从个人专业特长和兴趣这几个方面考量。对于有良好社会形象的客户我们要全力争取和维持。 ②在选择客户的同时选择了专业。 虽然客户对法律有各种不同的需求,但是对于某一行业的客户。其需要最多的法律服务,当然是该行业所涉及的法律专业知识。一旦选定了客户,也就意味着律师必须朝客户需要的专业方向充实,成为特定行业的法律专家。否则,必然是留不住客户的。简单一句话,如果不能为客户解决法律问题,律师即无生存基础。 对于客户的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超出自己专业范围的,可以通过律师所、律师团队的其他专业律师来解决。

2、维系或保持客户 律师既要开疆辟土,开发新客户;也要守住成果,留住老客户。对于维持老客户的方法,不同律师有不同的方法。简单归纳起来三个字:多联系。可以通过电话或会面、活动等联络感情;通过对主办案件的回访提升服务;通过提供客户需要和关心的法律资料,关注客户的成长并塑造我们的专业形象等等。 3、发掘与培育客户 如何发掘和培育目标客户,这是需要多年摸索才能总结出一套适合自己的方式和方法的。从原则上讲,主要有三个方面。 ①制订业务发展计划。 律师在确定自己的专业后,必须得有业务做才能得到提升。业务发展计划是帮助我们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目标的方向性指引。业务发展计划不妨做的长远一些。但业务发展计划不单单是纸面上的计划,还应当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措施和步骤。当然,你不能指望计划能够完全实现,因为现实总在变。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再对业务发展计划做适当调整。 ②瞄准目标客户。 律师执业大多会受到区域限制,因此首先要瞄准的是执业地域的目标客户。比如,你想成为保险法律专业律师,就要时刻关注保险公司的资讯;预判他们会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哪些方面在法律市场上已经饱和,哪些方面在法律市场上还有空间,那些方面在法律市场上可能是空白;同时还要建立与保险公司负责法律事务人员的联系,获得他们的法律需求信息。其他行业亦是如此。 ③适当发展措施。 法律服务市场充满竞争,机会也是稍纵即逝。因此,在瞄准目标

关于律师与当事人关系的谈话录

关于律师与当事人关系的谈话录(一) 按:最近,年轻律师李文召等人就其感兴趣的话题经常与我对话。现将其整理的文字传上。也是本人的执业体会。希望对青年律师有所帮助。 律师行业定位,首先不是盈利机构,它是国家司法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绝对不是为了解决一批人的就业,或者可以说律师也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其职能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所以,律师事务所不在工商局注册登记。国家是这样的定位。律师在社会上的感觉不能是一个商人,因此,我一向不赞成律师高调营销。营销要低调,“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律师是一个贵族的行业,应当体面地执业,不能像乞丐一样乞讨案源。虽然当事人是你的客户甚至可以说衣食父母,但律师的营销不能照搬商业模式。有人认为这种说法是包装或是伪装了,我认为包装或是伪装的也还是商业模式。 我个人体会,(也可能与我有检察院“出身”的背景有关,八十年代中期那时候律师也没有这么多,也没有为案源发愁,也没有为五斗米折腰的时候,不像现在年轻律师要等米下锅)律师也还是要有傲骨,要是商人了就没必要了。如果骨子里是商人味儿,哪怕是包装的再好,哪怕伪装的再像还是会闻出铜臭味。 无论是国家给律师的定位,还是自己践行的经验之谈,律师有其独立性,有高贵的尊严,不敢说有铮铮铁骨,最少要有傲骨,这与平易近人,给人以亲近的感觉是两码事。律师的属性决定了内在本质,也决定了外在的形象。丰富的内涵,绅士的风范,贵族的的气质,才会给人感觉一身正气,是公平正义的代言人。很多律师不但被当事人看着是商人,蝇营狗苟,在法庭上也是投机钻营,玩弄法律,可能说的是真理,但听起来就不像是真理,变了味儿。

前面说了律师与法官的交往要进退有度,其实跟当事人交往也是一样。二者不同之处在于,法官是战略意义上的长期业务合作伙伴,较为确定,而当事人是不确定的人群,有眼前的,有潜在的,眼前的也不一定都是你的。 律师有自己的定位,不能“挖到篮子里都是菜”,有专业方向的定位,服务对象的定位。有的你没有准备发展成为当事人,有的是潜在的准备发展成为当事人,那你说话,语言表情语气就又不一样,起码要让人感觉想交往下去,有的就是有事就来没事儿就走,没有准备发展的趋势。 比如信访专业户们,他们根本就不信法律了,他们连法官都不信了,能信律师,有时候也找你写点东西,这时候你以极大地热诚接待他,就是对牛弹琴了,接待不接待都行,有时候都不付费,最多是个潜在当事人,跟他滔滔不绝,掏心窝说话,最后毫无意义,白白走人,甚至是录了音,拿着你的话去招摇撞骗。尤其是大律师,有影响力的律师。 有时候也不排除商人,没有太大实力的商人,有点事找你还不想花钱,他认为当权的人送礼拉关系有用,不认为知识有用,不舍得花钱,律师说两句话出个点子就挣钱是嘲讽了他的智商了,他来你这儿,纯粹是套话,许诺当法律顾问之类的,有可能是潜在的。律师也不是心理学家,察言观色把他说准了也不大可能,还是话到嘴边留半句,这样反倒认为你聪明,让你当法律顾问,全说出不行。要学会揣摩他们的心理,看他们是什么样的人。 我个人的定位是一般的小案子不接,大的客户接待一些。向我们这样的城市,老板没有那么高的文化素养,一般来说,要不是官司缠身,捉襟见肘,非得找个律师不行了,才舍得出血。有人说律师挣钱不容易,多少有趁火打劫的感觉,乘人之危,但我们没有落井下石,而是给人放下一条绳子。

律师接待流程

律师接待流程: 1.当事人来访,快步迎接,热情亲切的请当事人请到沙发或座位上。 2.给当事人倒茶。 3.等当事人把东西放好,坐好后我们的律师助理轮流接待当事人开始询问。 4.等当事人讲完他的大概的事情经过,我们也已经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基本内容。 5.我们开始说明咨询收费事宜。律师助理100元每小时,主任律师200元每小 时。, 开始分析案件的情况,要多谈实体,少谈程序。可以用比较通俗的语言就案件为当事人做相应的判断、分析,当然也不能太详尽。对程序上要少谈,因为很多当事人早已多次询问过数个律师事务所。 6.开始穿插任达律师的个人简历,(包括网上可以直接搜索长沙婚姻家庭律师、 拆迁律师。潇湘晨报,律师锦旗介绍都是哪些案件的当事人赠送的,任达律师是法学博士,工作认真,负责办案经验丰富。)根据咨询的案件来结合我们已代理过的相同或相似的成功案例给客户具体分析。 7、第三,要有绝对的自信。当事人是来找救星的,如果,你哪怕半点迟疑的眼神都会让当事人的心往下沉。自信,有三个层面。一是对法律公正的信仰,二是对自己能力的自信,三是对当事人案件的信心。 8.第二,要冷热结合。当事人是带着找救星的心理来到律师事务所的,此时,他们特别需要温情的接待,不要对当事人的不幸无动于衷。要把你的关怀和同情表现出来,但又不能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意气用事,因为律师的大喜大悲是绝对不职业的表现。 9.,接谈是一门艺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体会,关键是要学会思考,学会总结。总之,接谈的终极目的是在合理的范围内签委托合同。 10.当把所有的事情已经讲解以后,如果任达律师在办公室,就带入办公室,把大概事情讲给任律师再由任律师具体咨询。

接待当事人

对律师来说,接受当事人的咨询不是炫耀自己的法律功底,也不是简单的能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而是能要给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或者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才可能将财产、自由,甚至于生命托付给你,使你获得案源,抓住商机。下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可以让年轻律师迅速掌握咨询业务的关键,没有华丽的词藻,但可以读出“专注的力量”。 对当事人来说,咨询律师不是为了听律师“念法条”,当事人关心的是法律规定对我的影响是什么?律师能在法律知识的支撑中,为我找到一个怎样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律师是一个实务性、操作性很强的职业。并不是说读了多少书、有多高的文凭就一定能够正确的面对法律实务,正确的面对当事人。或者说就能成功地完成这个法律事务。 什么是一个成功案子?如何算一位成功的律师?就是即便这个案子你败诉了,当事人对你也没有怨言,最起码的底线是对你没有怨言,如果能做到败诉了他仍然还感激你,感谢你,那么你就是成功的。 任何人进入律师行业,都需要一个长期的、通过与老律师的一种师徒关系起步,就像医生一样,没有哪个医生可以从医学院直接上手术台操刀。但是很多律师没有这样的机会或者说没有经过这种正统方式的起步,这就导致很多东西可能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才要实行“上会制度”,简单的意思就是对于非法学专业出身的新律师,以及办理非专业方向案件的律师,这两类律师,我们就要对他们所做的案件,根据案子的难易程度由该专业的部门主任组织部门律师讨论具体的办案思路,当事人请了一个律师,但整个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的律师都在为整个案件出谋划策。这也相当于医院的会诊制度。 现在我们先回过头来想想,你们听到的,看到的,你们身边的律师,甚至包括你们自己,是否有一个咨询长时间的与当事人纠缠,一个上午或者一个电话从这边打到那边,长期纠结着一个问题,有没有这种情况?有没有在咨询时,律师和当事人相互之间已经开始辩论起来,甚至在电话里面发火?有没有当事人只要已提出一个问题就马上开始解答,然后提出下一个问题又开始解答,从而导致言不由衷,甚至前后矛盾,有没有这种情况?还有的就是遇到自己非专业方面的咨询,有的律师连自己回答的时候都是底气不足的,逻辑混乱,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当事人怎么可能把他的财产、甚至他的身家性命托付给你呢?这些问题是年轻律师普遍面临的问题。那么如何改变这一切?如何让新律师能够快速的适应这种接待?如何让你们找到一个“葵花宝典”? 从两个方面阐述,一个方面是狭义的咨询,第二个方面是广义的咨询。 所谓“狭义的咨询”是什么呢? 狭义的咨询,也就是对法律问题本身的咨询。针对这类型的咨询其实就是三个步骤。即一“听”、二“问”、三“回答”。 第一步,听。何谓“听”?实际上就是要学会倾听,认真倾听。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大家平时在咨询中经常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没有认真的,冷静的去倾听,而是非常着急的就开始问,或者开始回答。其实,学会倾听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素质,最起码的涵养,朋友之间,夫妻之间,所有的人际交往,都离不开倾听,更何况是律师?甚至于有一些当事人,你还没有给他解答,仅仅是去倾听他的委屈,他的不幸,他的痛苦,他就已经对你感恩戴德了。为什么?因为没有人认真倾听过他们!

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的咨询_最新修正版

浅谈律师如何接待当事人的咨询 “一个好的开始就等于成功了一半”,作为案件代理的第一个环节,案件受理程序处理地是否细致得当,不仅可以迅速取得委托人的信任,增加成案的概率,还能够避免一些潜在的风险,使得之后的代理工作能够更加顺利进行。1 案件的受理关键在于接待咨询,咨询是否做得好,将影响案件的成败。 咨询主要分为电话咨询和面谈咨询。 一般来说,律师与当事人的接触都是从接待当事人的咨询开始的,无论是陌生人通过电话咨询,还是朋友介绍,初步接洽必然是咨询法律问题。而新入行的律师往往缺乏把握当事人的经验,或专业知识及办理案件经验缺乏,难以成功促成案件的委托。 一、电话咨询 电话咨询,是当事人咨询的最常见的方式,通过电话咨询,双方有了初步的了解,客户才会决定是否进一步面谈或最终办理委托手续。因此,电话咨询的技巧非常重要,某种程度来说,比面谈更重要。如果客户愿意来律所面谈咨询,决定委托该律师的机率就会是90%左右了。 1. 开场白应注意“职业素养” 开场白是迅速建立双方信任的信号。 律师应有热情的态度。有的律师由于太忙,接电话已经很不耐烦,在开场白的时候很不注意,会流露出疲惫和不耐烦,甚至生硬,粗暴的态度。电话那头的当事人尽管看不见律师的表情,却能直观感觉到律师的面部表情和态度,会迅速给律师的印象打折扣。 律师应有职业的接待用语。有的律师不注意开场白用语,很随意地问道“喂,哪位?”让对方很茫然,怀疑自己打错电话了。律师应该在第一时间自报家门,让对方清楚这通电话的并没有打错,而且要让对方第一时间记住律所的名称和律师的姓名,有利于建立起信任。不要让双方在开场白进入询问对方姓名的不良开端。 2.聆听应善于归纳重点 电话咨询的内容过于集中,过于快速,律师难以迅速领悟,应注意随身准备做好笔记,归纳重点。在聆听的过程中,也注意带领对方的思路,不要被对方牵制。当事人若逻辑思维不强,也对法律关系不清楚,他们在叙述的过程中可能会东一句,西一句,也可能没有时间顺序,也可能把律师当个好心的倾听者,从几十年前讲到现在。律师就需要带领对方思路,沿着法律关系的要件去指导,获取有用信息。尤其是在对方开始抒发情绪讲一些与法律问题无关的事项时,律师应礼貌地终止这段谈话。律师可以说“好,您的问题我都记下了,大概是一、二、三.....。现在我的解答如下:...”最后礼貌地说“今天,就先到这里,您有需要可继续来电或来律所当面讨论。 3.解答的关键技巧 解答是个非常关键的技术活。解答得是否专业?是否有效率?是否恰到好处?如果解答过于详细,可能当事人就不来委托,自己去办理案件了;解答得不够详细,蜻蜓点水,会给客户一种敷衍的形象或者不专业的印象,客户也可能去委托他人。 首先,律师不可功利性太强。 切忌说“这种事电话里说不清,建议来律所当面咨询”,这样的律师只会让客户反感,还没有建立起初步的信任感就让客户避之不及。客户如果真的想要委托律师,肯定是希望委

如何接待当事人

如何接待当事人 做为律师来讲,接待当事人是代理案件的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其效果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代理成功与否,在接待客户的时候,一些必要的方法和技巧有助于委托关系的达成。下面就我接待的一些经验,谈谈想法。 接待当事人分电话咨询和上门咨询。电话咨询在这就不过多赘述,对于接待上门咨询的当事人,首先要选择一个安静整洁的办公场所,最好是一间独立无打扰的办公室,这样让当事人谈起案情来思想上没有太大的顾虑。 可以先做个简短的自我介绍后就坐。在就坐时要注意位置的把握,一般选择跟当事人面对面交谈沟通,如果客观条件不允许,尽量让当事人坐在你的左手边,据研究表明,从人的习惯和心理来讲,转脸向右边的人说话会觉得比较随意和倾和,易于向人表达,而转脸向左边的人说话时难免觉得有一些别扭,人总不愿意先扭头跟左边的人说话,所以要尽量让当事人转右边向你说话,这可以让他更坦诚的向你叙述案情,加深你和当事人之间的沟通。 开始沟通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沟通技巧: 一、吐字清晰、语速放慢、语气平缓 沟通,就是要会说话。首先要保证,你所说的都能让当事人听清楚,交谈过程中,不要急于将自己想说的话一股脑的全说给当事人,应该将语速适当调慢一些,这样,既能保证当事人能够接受你所说的,又可以让自己在头脑中理清思路、找到问题关键点。有的当事人在说

话时会带有情绪,甚至越说越激动,但要注意自己不要被当事人的情绪带动,保持说话语气平缓,这样反过来也可以影响当事人,保持冷静和淡定,能让当事人心里觉得你在处理问题上更加成熟,如果把案子委托给你也很放心。 二、用语规范专业、简短明了 怎么样就算是“会说话”了,首先,作为律师,当事人来找你咨询解决问题,就说明更需要得到你在法律层面上专业的解答。在交谈过程中,多使用法律专业术语,不仅能帮助你快速的给问题定性,还能让当事人对你的专业性更加信任。在谈到案件具体情况时,当事人会用他的语言和思维逻辑来叙述,但是当事人往往不知道你需要了解什么情况,所以,当事人在叙述跟案情无关的或不停在重复的时候,你要打断他的叙述,然后由你来提问,从他的回答中得到你想要了解的情况。整个沟通过程中,应该由你主导,在了解具体情况后,要先问当事人现阶段想要解决什么问题,想要得到什么结果,这样在你心里会对整个案件有个宏观的把握,然后才能给出你专业的分析及解决办法。给出你的分析时,用语要简短,适当的停顿给当事人反应的时间,能让当事人听明白且听懂你在说什么,只有当事人听明白你说的,才能有更好的沟通效果。 三、学会倾听、揣摩当事人的心理 每个人在遇到麻烦时,大都需要一个很好的倾听者。当事人来咨询,首先需要你听他说,在他说的过程中,尽量注视当事人,这样传达给当事人的信息就是你在认真耐心的听他说,从而拉近你们之间的

律师收费谈判技巧十八招律事干货

律师收费谈判技巧十八招律事干货 作者丨李兰兰(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专家)来源 | 法秀 近期,网上一直热议上海市发改委发布的《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7年4月1日起执行),其中更有网友直接抛出“律师咨询收费最高每小时15000元”等话题。事实上,政府出台的收费标准虽然体现了律师的专业地位和社会责任,但并不代表律师可以完全收到该价位的律师费,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律师需要做的还应该是,如何使我们的服务和收费相匹配,努力提高专业素质的同时精进收费谈判技巧,从而提高专业价值。现将律师实务工作中的谈判技巧与大家分享交流,有任何建议可直接与我联系,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提升行业的收费水平。律师收费谈判好比股市行情走势,开价就是股市的开盘,虽然当中有盘中震荡、横盘整理等情形,但我们要学会运用各种技巧和方式,努力将收费指数调头向上,最后取得我们与客户都满意的双赢的阳线。 在正式谈判之前,我们要注意谈判的环境,选择合适的地方、合适的时间、合适的人进行谈判。如可以选择办公室,就不要选择咖啡厅;尽量选择安静的地方,而不是选择嘈杂的地方;能够面谈的不要选择电话方式;尽量找到有话语权能够

决定成交的人进行谈判等等,当然,有的基于客户的性质不同,还需要采取口头和书面相结合的谈判方式,不一而论。现在主要根据谈判的进程分三部分(总共18招沟通技巧)进行分享,第一部分是开盘,第二部分是盘中,第三部分是收盘。 开盘 万事开头难,开高了客户可能被吓走,开低了又觉得不合算。不敢开高价的原因主要是:谈判之前准备不够充分,自己在心理上胆怯。 首先看看为什么要高开当我们接受了高开的理念,心理上就会平衡、就会放下胆怯。好处包括: 1. 对方可能会直接答应你的条件 2. 可以增加谈判空间,为接下来的谈判打好限定的框架 3. 会提高你的服务或服务产品在对方心目中的价值(报价就是我们的身价,身价是靠我们自己提升的) 4. 可以让对方在谈判结束时感觉到自己赢得了胜利谈判前的准备:了解客户的背景和需求;了解哪些律师此前已经商谈过,报价是多少;准备好服务方案,包括案情简要分析、需要的工作量、工作人员安排、可能发生的结果等论证和阐述;了解案件或项目对客户的经济和社会影响等…… 开价金额小技巧:精准报价:可以把律师费金额精确到个位数,一是方便律所查帐,第二是客户觉得你很细致。尽可能

律师在咨询接待中的方法与技巧精选版

律师在咨询接待中的方 法与技巧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对律师来说,接受当事人的咨询不是炫耀自己的法律功底,也不是简单的能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而是能要给当事人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或者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才可能将财产、自由,甚至于生命托付给你,使你获得案源,抓住商机。下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可以让年轻律师迅速掌握咨询业务的关键,没有华丽的词藻,但可以读出“专注的力量”。 对当事人来说,咨询律师不是为了听律师“念法条”,当事人关心的是法律规定对我的影响是什么律师能在法律知识的支撑中,为我找到一个怎样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律师是一个实务性、操作性很强的职业。并不是说读了多少书、有多高的文凭就一定能够正确的面对法律实务,正确的面对当事人。或者说就能成功地完成这个法律事务。 什么是一个成功案子如何算一位成功的律师就是即便这个案子你败诉了,当事人对你也没有怨言,最起码的底线是对你没有怨言,如果能做到败诉了他仍然还感激你,感谢你,那么你就是成功的。

任何人进入律师行业,都需要一个长期的、通过与老律师的一种师徒关系起步,就像医生一样,没有哪个医生可以从医学院直接上手术台操刀。但是很多律师没有这样的机会或者说没有经过这种正统方式的起步,这就导致很多东西可能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才要实行“上会制度”,简单的意思就是对于非法学专业出身的新律师,以及办理非专业方向案件的律师,这两类律师,我们就要对他们所做的案件,根据案子的难易程度由该专业的部门主任组织部门律师讨论具体的办案思路,当事人请了一个律师,但整个律师事务所相关专业的律师都在为整个案件出谋划策。这也相当于医院的会诊制度。 现在我们先回过头来想想,你们听到的,看到的,你们身边的律师,甚至包括你们自己,是否有一个咨询长时间的与当事人纠缠,一个上午或者一个电话从这边打到那边,长期纠结着一个问题,有没有这种情况有没有在咨询时,律师和当事人相互之间已经开始辩论起来,甚至在电话里面发火有没有当事人只要已提出一个问题就马上开始解答,然后提出下一个问题又开始解答,从而导致言不由衷,甚至前后矛盾,有没有这种情况还有的就是遇到自己非专业方面的咨询,有的律师连自己回答的时候都是底气不足的,逻辑混乱,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当事人怎么可能把他的财产、甚至他的身家性命托付给你呢这些问题是年轻律师普遍面临的问题。那么如何改变这一切如何让新律师能够快速的适应这种接待如何让你们找到一个“葵花宝典”

律师接案,谈案技巧窍门

培训笔记 培训时间:2011年10月16日9:00至17:00 培训地点:十月大厦六层 主讲人:孙自通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培训内容:《律师接案和谈案技巧》 记录人:陈依锋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如何谈案 (一)谈案的理解 本次讲座所指的谈案仅指,律师与客户在正式建立委托关系前,通过拜访、接待等方式就具体案件或项目涉及的法律服务所进行的沟通。谈案的能力是律师的基本技能,谈案效果的好坏直接决定一个律师能否成功与客户建立委托关系。 (二)谈案之目的与作用 1.与客户建立联系,相互熟悉 通过谈案,律师应当了解客户的下列情况: 名称(姓名)、代理人职务、联系方式(包括地址、电话、邮箱、QQ、微信等)、年龄、行为能力(授权)、文化素质、财产状况、对律师服务的需求等基本情况。 2.律师应当了解委托事项的相关事实 律师通过第一次与客户沟通,应当了解委托事项的基本事实(分析法

律关系,确定案件的案由),不但要听客户介绍情况,更要对客户介绍的情况与书面证据相对应。 3.律师应当通过介绍向客户展示律师的专业形象和律师事务所的服务品牌 律师的专业形象是取得客户信任的基础,律师事务所是案件委托的法律载体,向客户展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形象是非常必要的。4.了解客户的问题、目标和需求,评估能否形成委托 律师要为自己的客户服务,需要对客户面临的问题、目标和需求有准确的把握,这是为客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基本前提。 客户的目标是律师今后工作的核心,律师不要单纯就法律说法律,而是要切实的了解客户的目标是什么,律师的工作都要围绕客户的目标来开展,通过了解事实和客户的目标,从而评估案件是否能形成委托,在评估是否能形成委托的基础上,决定下一步的工作。 此外,目前社会上有少部分人专门通过免费的法律咨询解决自身的法律问题,各位律师要练就“火眼金睛”。 5.取信客户形成委托 律师要把能否形成委托作为谈案过程中时刻注意的问题。律师通过谈案,最终形成委托,才是一次成功的谈案。 6 .帮助客户正确选择解决办法和途径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对客户的特定目的提出适法的解决办法和途径,律师在谈案过程应当帮助客户作出正确选择。 7.其他注意事项

律师与当事人初次谈话笔录

初次接待当事人 谈话笔录 时间: 地点: 接待人: 记录人: 来访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内容: 问:我们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示执业证),你有什 么事情需要我们提供法律服务,请将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好吗? 答: 问:你应保证你向我们反映的情况是完全真实的,否则,你将承担由 此造成的不利后果。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在接受委托之前,我们要向你告知如下法律服务风险和法律服务要求:1、法律服务系有偿服务,由本所统一收费、收案;2、律师只能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你弄虚作假和提供伪证;3、律师只能依法提供法律服务,不负责向办案人员请客送礼和行贿;4、律师不承担办案风险,律师不能承诺办案结果;5、你本人应当积极举证,需要律师为你调查取证的,你应全力配合律师调查取证;6、如果你委托的事项违法、如果你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你隐瞒事实,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另外,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需要委托办理的法律业务还有可能存在如下法律服务风险: A、你方所陈述的事实必须真实,因虚假陈述造成不利诉讼后果由你方承担责任; B、委托方应向被委托人提供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和证据线索,若举证不能,要承担败诉风险; C、代理职能是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具有确定案件胜诉的职能; D、退费条件:委托人因被委托人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本所退还预收的全部代理费用;非因被委托人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本所已经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案件因双方调解、 以上告知事项,你都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委托关系自你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书,并按约定付清全部委托费生效,到案件办理完毕,取得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时终止,是否清楚? 答: 问:诉讼案件分一审、二审、再审三个阶段,你办理委托和交费时需明确委托的是哪个阶段,如不明确,则一次委托和收费只确立了一个阶段的委托关系,是否清楚?

律师代理民事案件的策略与技巧

律师代理民事案件的策略与技巧 作者:尹西明司莉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环节:委托前的接待、接受委托、阅卷、调查、代书、庭审、上诉、总结等。这些环节并非在每一个民事案件的代理中都要经历,但对于从业律师来讲,即使不在这个案件代理中经历,也可能会在另一个案件代理中经历,因此,各个环节中的策略设计与操作技巧都值得认真研究和总结。为了叙述方便,我们把上述环节,按照其工作特点和各环节的主要任务分为四个阶段来总结,即委托前的接待阶段;庭审前的准备阶段;庭审阶段;总结和完善阶段。 一、委托前的接待阶段 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始终存在律师接待委托人的工作,之所以把委托前的接待作为一个阶段来叙述有两个理由,一是尽管这时还没有建立委托关系,但是,一旦建立委托关系,律师委托前所进行的接待工作就是整个案件接待工作的组成部分;二是这个阶段的接待对于能否建立委托关系以及律师在委托关系存续期间能否受到委托人的尊重和工作上的配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委托前的接待阶段中,律师应完成的任务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是树立独立和良好的职业形象;二是了解案情并依法剖析案件;三是和当事人协商办理委托代理手续。要想完成上列任务,应注意下列一些问题: (一)接待前的工作安排 1、根据当事人自身和案件的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接待场所。 对当事人的接待,可以选择多种不同的场所,比如请当事人到律师的办公场所(办公室或者家里)接待;律师到当事人所在的场所(办公室或者家里);律师和当事人双方所约定的其他地点。场所的不同,往往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当事人对律师个体形象的评价,并因此影响到当事人是否聘请律师作诉讼代理人。一般说,约当事人到律师办公室谈话是最好、也是最常见的方式,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为了满足案件代理的需要,也可以到当事人所在场所会谈。例如某房地产公司的老总想约律师谈一起纠纷的事,从朋友介绍中得知他很忙,每晚还得到医院照顾其住院的母亲。这种情况,就不必让当事人到律师所会谈,可以转告当事人,在他方便时,可以通知律师到他的办公室去谈。这样,当事人就会因为律师对他处境的理解而感到律师的细心及其对他人的尊重。作为一名律师,应当从细微处入手,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替当事人着想,这就可以通过细节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从而为日后的顺利合作奠定基础。 2、为了提高接待效率,告知当事人做好接待前的准备工作 实践中,有些律师往往陷入毫无效率可言的多次接待工作之中,这其中固然可能有当事人的原因,比如有些当事人并不是真心聘请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而只是想以请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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