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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防控工作责任书

界首农商行案件防控工作责任书

(二〇一七年度)

签订时间:二〇一七年一月

案件防控工作责任书

为突出案件防控主体,落实案件防控责任制,切实防范和控制案件发生,依据省联社《安徽省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长效机制建设建设指导意见》以及联社相关案防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通过完善制度流程体系、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案件防控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力争不发生10万元以上或损失5万元以上的新案。

(三)确保不发生损失重大的责任性违规事件和案件。

二、责任内容

(一)加强案防工作组织领导

1.责任支行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案件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案件防控工作,制定本单位案件防控工作措施,并有效实施。

2.责任支行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力,防范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加强员工教育,关注员工异常行为,抓好员工行为日常管理。

3.责任支行要及时、认真贯彻落实联社有关案件防控工

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分类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将案件防控工作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4.责任支行要制订包括全面业务风险领域、员工行为以及安全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年度案件防控工作计划,并组织有效落实实施。

(二)健全案防工作机制

1.责任支行要按照内部管理的要求,将案件防控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人,保障案件防控工作有效开展。

2..责任支行要建立定期检查机制,按照业务和流程环节全覆盖的要求,认真开展风险排查工作,保证风险排查的力度和频度。

3.责任支行要建立整改机制,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持续跟踪和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4.责任支行发生各类案件,无论金额大小,造成没有造成损失,都要及时向总行和监保部门报告,要采取有力的措施,把资金损失和声誉损害减少到最低。

5.责任支行要加强合规教育培训工作,强化思想作风建设和合规文化建设。加强合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开展行之有效的职业操守、思想道德、业务知识、法规法纪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引导全

员牢固树立依法经营、合规操作的理念。

(三)强化重点环节风险防控。

1.责任支行要贯彻落实《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实施办法》,按照全面覆盖、保证真实和确实有效的要求,开展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

2.责任支行要严格执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等信贷管理制度,开展重点信贷领域的风险排查和专项检查,严防信贷风险。

3.责任支行要以授权卡、印鉴密押、重要空白凭证、金库及尾箱、查询对账、轮岗休假六个重点环节为抓手,严格执行账户管理制度、反洗钱制度、对账制度、事后监督制度等,落实银监会关于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的具体要求,严密防范柜员操作风险。

4.责任支行要加强员工8小时内外的行为监控,持续开展员工行为排查和家访工作。

5.责任支行要树立长期的案件防控治理观,认真落实重要岗位人员交流、轮岗、近亲属回避和强制休假制度。

上述五项重点风险防控工作的排查情况,责任支行每年(11月15日前)向总行监察部门报送排查情况总结。

(四)强化案防报告制度。责任支行发生各类案件以及损失重大、造成不良影响的重大违规事件,应及时上报总行监察部门。

三、责任追究

(一)责任支行对案件防控工作开展不力,未按总行布署开展案件防控工作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落实限期整改要求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从严处理。

(二)责任支行年度内发生责任性案件或重大违规事件,按照省联社《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的规定,严格问责追究。

(三)责任支行尽职尽责主动自查发现案件,积极挽回经济损失,及时进行整改的,按照银监部门相关规定,在责任追究时区别对待。

(四)对因检查监督不到位而未及时发现案件线索或风险隐患,导致发案的;对因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未在规定时限内有效整改而导致案件发生的、或整改后再次发生同质同类问题导致案件发生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错报案件风险信息,导致案件风险未得到及时处置而发案或使案避孕药扩大的,在责任追究时从严、从重处理。

四、本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责任期限内相关负责人职务变动的,新老负责人的责任划分以离任、到任时间为准。

五、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签订责任书的双方各保留壹

份。

支行负责人(签字):支行职工(签字):

签订时期: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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