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015.06民族团结工作纪实-推荐下载

2015.06民族团结工作纪实-推荐下载

各族人民携手同心民族团结花开正艳

——布尔津县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纪实

布尔津县位于新疆西北部,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三国接壤,全县辖4乡2镇,61个行政村,6个社区,总面积10540平方公里,总人口7.2万人,由哈、汉、回、蒙、维等21个民族组成,其中哈萨克族占57.5%、汉族占30%、其他民族占12.5%。多年来,布尔津县高举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持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社会和谐,谱写了各民族团结奋斗、维护稳定、和谐发展的新篇章。相继涌现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31个、模范个人556名,地区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51个、模范个人68名,其中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个、模范个人8名,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名。

高位推动,引导全民参与

创建以来,县委、政府坚持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作为促进民族团结和睦的重要载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创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计划,纳入党政领导考核指标,纳入文明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双拥创建、五好党支部评选、美丽乡村党支部建设等重要指标,民族团结工作占到乡(镇)、部门(单位)绩效考核总成绩的6%—8%。同时,坚持做到“七个结合”,即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与平安创建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与“访惠聚”工作相结合、与军民共建相结合、与宗教和谐相结合、与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相结合。为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县委研究制定下发《布尔津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实施意见》及任务分解方案等,结合县情实际,确定了10项重点工作和30项具体活动及10大重点工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立乡(镇)和10个重点牵头部门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职责,分行业系统召开动员会。通过召开民族团结行业推进会,将餐饮服务、文化娱乐、药店诊所等个体商铺纳入此次创建工作范围,形成了民族团结创建进乡镇、进村(社区)、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部队、进商铺的“八进”共建格局。在创建工作中,“访惠聚”工作组通过进村、进社区,帮助乡镇把民族团结“细胞工程”做实、做出成效;县组织、人社、教育等部门等认真落实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少数民族群众劳动技能培训力度;统战、民宗部门深化“三非”整治工作,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与“五好宗教场所”、“五好宗教人士”、优秀平安寺院以及“和谐寺观教堂”评选结合起来,推动民族宗教事业和谐发展。全县各党政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民族团结从我做起”的观念,努力使创建过程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成为推动本区域、本部门、本行业工作的过程,成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过程。

注重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培育阵地造声势,按照“乡镇有基地,村村有阵地,行行有展示”的标准,积极敦促,分别建立“八进”各级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展厅等,将白山布广场打造成为县民族团结主题广场,成为长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阵地,各乡镇(村、社区)通过在主要街道、居住小区、楼栋院落、田间地头、人员集中集散地等通过制作文化墙、文化长廊,各类永久性宣传牌、宣传标语、展览展示牌等进行全天候“滚动式”宣传,先后精心打造了“民族团结故事一条街”、“哈萨克族谚语一条街”、“56个民族故事一条街”等特色街道,努力为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造势。广泛宣传促知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布尔津零距离”微信等平台“立体效应”,利用标语、横幅、展板等做“平面包装”,通过机关企事业单位LED屏、出租车停靠电子栏等加强民族团结“流动造势”,同时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建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组织活动促参与,以“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事迹挖掘、民族团结大家讲、民族团结图片征集、双语同唱民族团结之歌”四项专题活动做“串烧”,全县上下积极开展“学双语、用双语”、各民族“结亲结对”等各类活动,做到活动全覆盖。同时,组建特色阿肯宣传队,在农牧民中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通过社会的发展进步、身边的提升变化引导教育农牧民饮水思源,感恩共产党,增强中国公民的自豪感,强化民族团结的自觉意识;在宗教人士中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教职人员带头抵制宗教极

端、带头讲解党的惠民政策、带头发展生产勤劳致富,不断推进宗教世俗化进程;通过工青妇各类群团组织的系统活动,引导各族各界树立现代观念,明辨是非、强化法制理念,远离宗教极端思想毒害。

拓展载体,丰富共创内涵

不断深化“五个一·五个好”融情系列活动,广泛开展“民族大团结·共圆中国梦”乡(镇)文化艺术节、“暖心八送”、“同跳民族舞”、“同唱双语歌”、“民族团结大讲堂”、“红丝带行动”和“我有一个民族团结好亲戚”等活动,通过点滴融情,凝聚民族团结强大正能量。开展“民族团结角落生花”活动,制定下发了《布尔津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角落生花”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民族团结八进细胞创建工程,不断延伸创建触角,目前全县共创建“八进”示范点43个,推荐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集体67个,模范个人194个,创建以来有20个单位通过地区复验,11个部门(单位)获得地区级进步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县博物馆被评为地区级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开展“民族团结暖心行动”,全县各级党政干部通过“民汉结对”、“结亲交友”等方式,与各族群众互通有无、相互帮扶,重点针对城乡困难群众,开展常态化的帮扶救助、促进就业、打扫积雪、清运垃圾等“接地气、入民心”的“送温暖”工程。开展“民族团结文化融情”活动,制定出台《关于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施方案》,策划开展“微影身边人·出彩布尔津”微电影拍摄、“点赞布尔津”等十五项文化系列活

动,设立“布尔津文艺奖”鼓励群众参与文艺创作,淡化宗教氛围,今年以来共举办乡村文化活动130余场次,组织开展下基层公益演出25场次,完成农村公益电影放映350场次。开展“民族团结知

识普及”活动,各系统、各行业结合工作和业务实际,采取宣讲、竞赛、培训、夜学等形式进村入户,积极开展“接地气”的民族团结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在党员干部大力开展双语学习和培训,县四套班子领导带头开展“全民学双语”活动,乡(镇)、村、社区基层干部“双语”学习培训实现全覆盖,乡(镇)党政正职双语合格率100%。开展“民族团结微行动聚能量”活动,通过征集“小照片”传承民族团结“接力棒”,通过“小故事”讲述民族团结“点滴情”,用“小歌曲”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通过组织各类微小行动,凝聚起民族团结的强大正能量。

典型引领,促进深化提升

坚持以模范为带动、示范为引领,严格落实县领导联系乡(镇)制度,选树培育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扎实的乡(镇)、村(社区)、单位、学校、企业、部队、宗教活动场所,指导各基层党(工)委分别确定示范点,以点带面,引领创建活动在基层深入开展。突出抓好创建成果转化运用,强化引领示范,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方式,及时将行之有效的创建经验、举措、办法从示范点向整体推进。充分发挥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和先进典型的作用,组织开展“我身边的榜样”团结模范事迹报告会,对自治区、地区、县级先进典型人物事迹进行广泛宣传,编写完成民族团结模范集体

和个人典型事迹集锦,积极开展“最美民族团结带头人”“和谐楼栋”、“团结邻里”、“示范村(社区)”、“模范商铺”等模范典型选树等活动,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形成维护民族团结自觉自发意识。去年,全县隆重召开了第十一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对40个单位(集体)、20个模范家庭、80个模范个人和3个民族团结事业特殊贡献者进行了表彰奖励,其中有7个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受到地区表彰,杜来提乡第三小学达尔汗·哈那提同学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好少年”荣誉称号,全地区仅1人,“13个孩子的好爸爸”公安系统干警努尔顿·吐鲁生成为中国“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提名,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等,他们都为弘扬民族团结正能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和谐发展,共享改革成果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加快美丽和谐幸福布尔津建设。切实把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转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来,全县各级党政“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明显增强。突出特色优势,着力构建“现代农业、清洁能源、旅游文化”三大生态产业,立足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先后建成自治区首批“富民兴牧”水利工程之一的也拉曼水库,完成也拉曼、喀克两大灌区开发,连续九年出台农牧业发展优惠政策,连续两年投入

4.15亿元大兴水利建设,以优质肉牛、肉羊为重点的标准化养殖小区达到4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62家,以汇源集团、润丰公司为龙头的“农字号”企业达到17家;立足丰富的风水能资源,

先后开工建设风水电项目14个,风水电装机规模达到61万千瓦,年底装机规模将突破百万千瓦;立足区位优势、生态资源,先后引资实施冲乎尔生态养生小镇、也拉曼开发区、阿贡盖提哈萨克民俗风情园、俄罗斯风情商业街和河堤夜市整体改造等一批旅游项目,逐步打造成为阿勒泰地区乃至新疆的靓丽名片,西北地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统筹城乡发展,美丽家园建设深入推进,大力实施保水增绿,森林覆盖率达到36.98%,高出全国15.35个百分点,切实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牲畜自然放养量较2011年减少30%,全面开展生态创建,布尔津县成功列入自治区首批生态文明建设创建试点示范区,实现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全覆盖;围绕建设生态旅游城市的定位,年均投融资2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空气清新、卫生整洁、环境舒适,受到广大游客和城镇居民的普遍赞誉;全力推进美丽乡村试点村镇建设,乡村道路、安全饮水、住房改造、垃圾处理和绿化美化等一大批基础建设工程陆续实施,乡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坚持民生优先,城乡群众生活不断改善,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2年以来民生工程支出累计达到29亿元,占到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8%以上。住房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建成保障性住房1828 套、安居富民工程3320套、定居兴牧工程1545套;教育教学条件持续改善,城东教育园区和冲乎尔教育园区建成投入使用,统筹配备教师和后勤保障力量,办学条件实现质的飞跃;促进就业工作富有成效,累计新增就业1.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

98%;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深入落实文化惠民工程,扎实开展“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等群众性文体活动,极大地活跃了乡村舞台,精彩的乡土节目被万次“点赞”;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新农保续保率、参保率均达到100%,新农合人均政策围内补偿比达到74.4%,重大疾病实际补偿比达到82%,创新实施《村级组织服务民生二十条规定》,惠及全县所有农牧民家庭。

卓有成效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力推动了布尔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县呈现出社会安定和谐、经济快速发展、边防安全巩固、人民安居乐业的可喜局面,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近年来,布尔津县先后成功创建成为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中国旅游强县、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全国数字城管试点县和自治区文明县、自治区优秀平安县,荣获中华宝钢环境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地区、自治区、国家三级民族团结模范县和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芒。正是有了民族团结,布尔津的发展才有了保障,社会才更加稳定;正是有了民族团结,布尔津的经济才有了腾飞的翅膀,人民生活才更加幸福;正是有了民族团结,布尔津的未来才会更加辉煌。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