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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灼残渣标准操作规程

炽灼残渣标准操作规程

AA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设备管理文件

1. 目的:控制样品炽灼残渣使其不超过限量。

2. 范围:产品的炽灼残渣检验。

3. 职责:质量管理部门监督、化验室人员执行。

4. 内容:

取样品 1.5g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内,精密称定,缓缓炽灼至完全炭化,放冷;加硫酸

0.5ml~1ml使湿润,低温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后,在500℃~600℃炽灼至完全灰化,移置干

燥其内放冷,精密称定后,再在500℃~600℃炽灼制恒重,即得。

热原测温仪操作规程

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规范热原测温仪的使用操作。 2 适用范围热原测温仪的使用操作。 3 责任者质管部QC检验人员。 4 内容 4.1 系统进入 4.1.1 接通电源,依次打开主机、打印机电源,进入WINDOW系统。 4.1.2 在WINDOW程序管理器中,用鼠标双击“2000版热原实验”快捷图标,进入热原程序主功能窗口。 4.2 探头标定 4.2.1 把待标定的探头与一根最小分度值为0.1℃的精密温度计置于恒温水浴箱中。 4.2.2 在主功能窗口中,用鼠标点击“标定探头”窗口或“其它”菜单下的“探头自动标定”项,进入自动标定窗口。 4.2.3 在“自动标定”窗口,分别输入起始探头号和终止探头号,按“确认”键。 4.2.4 待水浴温度达到第一个设定点(37.0±0.2℃),水浴温度恒温时(“窗口”右半部分同时显示的每个探头的数字电压基本保持不变),在“第一点温度”项目中输入此刻温度计的数值,按回车键,再按左侧相对应的“OK”按钮,进入第二个温度点。 4.2.5 待水浴温度达到第二个设定点(38.0±0.2℃)且恒定后,按上法输入温度计读数,进入第三个温度点。 4.2.6 按上述操作方法,依次输人第三个温度点(39.3±0.2℃)、第四个温度点(39.9±0.2℃)、第五个温度点(41.0±0.2℃)的温度计读数,上述数据输完后,再按“存盘”,微机存盘后“返回”主功能窗口,至此标定完毕。

标准操作规程 4.2.7 注意事项:在标定过程中,窗口右半部分显示探头的数字电压差异,可以判断探头好坏。如果某个探头的数字电压比其它探头的数字电压高很多,说明该探头短路;相反,如果某个探头的数字电压比其它探头的数字电压低很多或为零,说明该探头按触不良或断路。对于短路或断路的探头,标定时必须换掉。 4.3 新兔挑选 4.3.1 在主功能窗口点击“准备工作”项下的“体重输入”项或点击“体重输入”按钮,输入对应探头下的实验兔体重后,返回主功能窗口。 4.3.2 在主功能窗口点击“准备工作”菜单,再点击“选兔”项,从“新兔挑选”子项进入“新兔挑选”窗口。 4.3.3 在“新兔挑选”窗口中先按“预览”按钮,待兔温稳定后,再按“开始”按钮开始测温,测温过程完成后,微机自动整理保存数据,返回主功能窗口。 4.4 热原检查 4.4.1 在主功能窗口按上法输入实验兔的体重,返回主功能窗口。 4.4.2 点击“试验样品”输入按钮或“准备工作”菜单下的试验样品输入项,进入试样输入窗口,输入试验样品名称、批号等数据,返回主功能窗口。 4.4.3 点击“正常测温”窗口进入测温窗口,先点击“预览”按钮,稳定10~15分钟再点击“开始”按钮,进入正常体温测定程序,30分钟后自动进入家兔分组窗口。 4.4.4 如果家兔数不够实验所需数量,可选择按“重选”按钮,继续选兔15分钟,或者按“删除部分供试品”按钮删掉部分供试品。 4.4.5 点击“家兔分组”按钮,自动分组,输入室温数据,按“打印”按钮打印出家兔分组一览表以供注射用。 4.4.6 注射完毕后,点击“继续”按钮,进入自动测温程序,直至测温结束。 4.4.7 在测温过程中如暂时停电或探头脱落,可点击“异常测温”按钮,正确输入已测试时间,再按“继续”按钮,使实验继续进行。

2015中国药典-炽灼残渣记录

附件: 炽灼残渣(中国药典2015版二部) 品名批号 检验日期完成日期 检验依据 检验操作记录 炽灼残渣 天平型号:设备编号: 马福炉型号:设备编号: 干燥器编号:坩埚编号: 将坩锅放入500~600℃的马福炉中,炽灼3小时日期()时间(至)后,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称重,重量记为g。以后每次同法炽灼30分钟,直至恒重(连续两次炽灼后称重的差异在0.3mg以下,视为恒重),过程如下(恒重结果记为M):再炽灼30分钟,日期()时间(至),称重记为g 已达到恒重?□是□否 若未达恒重,再炽灼30分钟,日期()时间(至),称重记为g 已达到恒重?□是□否 M= g 将坩埚置天平上,归零,加入0.50g的供试品,称定重量记为M1=g,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中,缓缓炽灼至完全炭化,放冷,取ml的硫酸(批号:)缓慢加入样品中并使其湿润,低温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后。将其移入500~600℃马福炉中灼烧至恒重,(第一次灼烧3小时,日期()时间(:至:),此后每次炽灼30分钟后,称重,直至供试品连续两次炽灼后称重的差异在0.3mg以下,视为恒重),取出置干燥器中放冷,精确称重,记为g。恒重过程记录(恒重结果记为M2): 再炽灼30分钟,日期()时间(至),称重记为g 已达到恒重?□是□否 若未达恒重,再炽灼30分钟,日期()时间(至),称重记为g 已达到恒重?□是□否 M2= g 结果计算: 按下式计算炽灼残渣的百分含量: X1=(M2-M)/[M1×(1-h)]×100%=。 检测结果:。 质量标准:炽灼残渣28.0% ~41.0%(按干燥品计算) 结论:炽灼残渣□符合□不符合 检验人年月日复核人年月日 未经许可不得翻版传送 第1页共1 页

103-炽灼残渣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炽灼残渣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炽灼残渣检查法。 责任:质检员实施本操作规程,检验室主任负责监督本规程实施。 程序: 1.简述 本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Ⅷ N)中所称“炽灼残渣”,系指将药品(多为有机化合物)经加热灼烧至完全炭化,再加硫酸0.5~1.0ml并炽灼(700~800℃)至恒重后遗留的金属氧化物或其硫酸盐。 2.仪器与用具 2.1高温炉 2.2坩埚瓷坩埚、铂坩埚、石英坩埚。 2.3坩埚钳普通坩埚钳、尖端包有铂层的铂坩埚钳。 2.4通风柜 3.试药与试液 硫酸分析纯 4.操作方法 4.1空坩埚恒重取坩埚置于高温炉内,将盖子斜盖在坩埚上,经700~800℃炽灼约30~60分钟,取出坩埚,稍冷片刻(或使高温炉停止加热,待冷却至300℃左右,取出坩埚),移置干燥器内并盖上盖子,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60分钟),精密称定坩埚重量。再在上述条件下炽灼约30分钟,取出,置干燥器内,放冷,称重;重复数次,直至恒重,备用。以上炽灼操作也可供助煤气灯进行。 4.2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1.0~1.2g或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重量,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内,精密称定。

4.3炭化 将盛有供试品的坩埚斜置电炉或煤气灯上缓缓灼烧(避免供试品骤然膨胀而逸出),炽灼至供试品全部炭化呈黑色,并不冒浓烟,放冷至室温。“炭化”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4.4灰化 除另有规定外,滴加硫酸0.5~1.0ml ,使炭化物全部湿润,继续在电炉或煤气灯上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白烟完全消失(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将坩埚移置高温内,盖子斜盖于坩埚上,在700~800℃炽灼60分钟,使供试品完全灰化。 4.5恒重 按操作方法4.1自“取出坩埚,稍冷片刻”起,依法操作,直至恒重。以上炽灼操作也可借助煤气灯进行。 5.注意事项 5.1供试品的取量应根据炽灼残渣限度来决定,一般规定炽灼残渣限度为0.1~0.2%,应使炽灼残渣的量在1~2mg 之间,故供试品取量多为1.0~2.0g ,炽灼残渣限度较高或较低的药品,可酌情减少或增加供试品的取量。 5.2炽灼残渣检查如同时做几个供试品时,坩埚宜预先编码标记,盖子与坩埚应编码一致。坩埚从高温炉取出的先后次序,在干燥器内的放冷时间,以及称量顺序,均应前后一致;同一干燥器内同时放置坩埚最好不超过4个,否则不易恒重。 5.3如需将炽灼残留作重金属检查,则炽灼温度必须控制在500~600℃。 5.4对含氟的供试品进行炽灼残渣检查时,应采用铂坩埚。在高温条件下夹取铂坩埚时,宜用钳头包有铂箔的坩埚钳。 6记录与计算 6.1记录 记录炽灼的温度、时间,供试品的称量,坩埚及残渣的恒重数据,计算和结果等。 6.2计算 %100%?-= 供试品重量 空坩埚重 残渣及坩埚重炽灼残渣

炽灼残渣检查的标准程序

炽灼残渣检查的标准程序 一、目的:建立炽灼残渣检查标准程序。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保健品中原辅料炽灼残渣的检查。 四、职责:质量检验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五、正文: 1 简述:产品(多为有机化合物)经高温加热分解或挥发后遗留下不挥发的无机物,硫酸并炽灼(700-800℃)后生成金属氧化物或其硫酸盐即为炽灼残渣。 2仪器与用具:高温炉、坩埚、坩埚钳、通风柜。 3试液:硫酸(分析纯) 4操作方法: 4.1空坩埚恒重:取坩埚置于高温炉内,将盖子斜盖在坩埚上, 经 700-800℃炽灼约30-60分钟,取出坩埚,稍冷片刻,移置干燥器内 并盖上盖子,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60分钟),精密称定坩埚重量。再 在上述条件下炽灼约30分钟,取出,置干燥器内,放冷,称重,直至恒 重,备用。以上炽灼操作也可借助煤气灯进行。 4.2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 -2.0g 或各该保健品项下规定的重 量,置于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内,精密称定。 4.3炭化:将盛有供试品的坩埚斜置于电炉或煤气灯上缓缓灼 烧(避免供试品骤然膨胀而溢出),炽灼至供试品全部炭化呈黑色,并 不冒浓烟,放冷至室温。“炭化”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灰化:除另有规定外,滴加硫酸,使炭化物全部湿润,继续在电炉或煤气灯上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白烟完全消失(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将坩埚移至高温炉内,盖子斜盖于坩埚上,在700-800℃炽灼约60分钟,使供试品完全灰化。 恒重:按操作方法自“取出坩埚稍冷片刻”起,依法操作,直至恒重。以上炽灼操作也可借助煤气灯进行。 5 注意事项: 供试品的取量应根据炽灼残渣度来决定,一般规定炽灼残渣度为,应使炽灼残渣的量在1-2mg之间,故供试品取量多为-2.0g,炽灼残渣限度较高或较低的保健品,可酌情减少或增加供试品的取量。 5.2炽灼残渣检查同时做几份时,坩埚宜预先编码标记,盖子与

热原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热原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建立热原检查的基本操作,为热原检查人员提供正确的操作规程。 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 3.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家兔法进行的热原检查的操作。 4.职责: QC热原检查操作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5. 程序: 5.1.实验材料及用具: 5.1.1. 天平(精度50g,家兔称重用)。 5.1.2.电热干燥箱(50~300±1)℃ 5.1.3.保温箱(室温+3~60)℃ 5.1.4.智能热原检测仪。 5.1.5.家兔固定盒 5.1. 6.实验用具:注射器、针头、刻度吸管、锥形瓶、硫酸纸、砂轮、洗耳球、金 属直镊、注射器盒、时钟、75%酒精棉球、手术镊。 5.1.7. 稀释剂:灭菌注射用水、氯化钠注射液。 5.2. 供试品溶液的配制: 5.2.1.打开洁净台的风机及照明开关,并用75%酒精棉球擦拭台面消毒。 5.2.2. 用75%酒精棉球擦手消毒。 5.2.3. 取供试品适量,置锥形瓶中,并标明批号。 5.2.4. 加入规定的稀释剂,制成符合规定浓度的供试品溶液,锥形瓶瓶口用经过灭菌的硫酸纸封好,放入保温箱中,温热至约38℃。 5.2.5. 供试品配制完毕后,应在30分钟内注射于家兔体内。 5.3. 实验动物:应符合规定。见家兔预选操作规程(SOP ZL5001)。 5.4. 实验前的准备:

5.4.1. 智能热原检测仪探头应每月校验一次,见智能热原检测仪使用规程(SOP ZL0058)。 5.4.2. 用具的除热原:所有与药液接触的器具,都必须清洗干净后,置电热干燥箱 中经250℃、30分钟加热除热原。注射器、针头、手术镊清洗干净后,放入注射器盒内,密闭,放入电热干燥箱中经250℃,30分钟加热除热原。 5.4.3. 实验室的温度: 实验室的温度应在(17-28)℃范围内 实验室与饲养室的温度相差不得大于5℃ 试验全过程中,室温变化不得大于3℃ 5.5. 检查法: 5.5.1.选符合规定的家兔,停止给饲料和水,称重后置于家兔固定盒中至少1小时。 5.5.2.每隔30分钟测量家兔体温一次,一般测量两次。两次体温之差不得超过0.2 ℃,以此两次体温的平均值作为该兔的正常体温。 5.5.3.测量体温时,测温探头插入肛门的深度和时间各兔应相同。深度为6cm,时 间约为1分半钟。 5.5.4. 当日使用的家兔,正常体温应在(38.0-39.6)℃范围内,且各兔间相差不得 超过1℃。 5.5.5. 每个供试品用家兔3只,在测定正常体温后15分钟内给药。供试品的剂量, 应按各该药项下的规定注射。 注射前,先用75%酒精棉球轻擦家兔耳静脉的注射部位,从耳尖端静脉进针,如进针不利,则顺序向前进行。 5.5.7. 注射完毕,拔出针头时,用75%酒精棉球按压针孔数秒钟,止血,注射时间一般每只家兔不超过3分钟。 5.5.8.每隔30分钟,按前法测家兔体温一次,共测6次。 5.6. 温差计算: 5.6.1.注射药液后,以6次测得体温中最高的一次减去正常体温,为该兔体温的升 高度数,如6次体温均低于正常体温,则升温度数以“0”计。 5.6.2.6次体温中最低的一次,减去正常体温,即为降温值。 5.7. 结果判断:

药物临床试验专业质量控制的标准操作规程

药物临床试验专业质量控制的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建立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的质量控制的标准操作规程,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和质量体系的实施,保障试验项目的规范进行。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院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的质量控制。 操作规程 1.各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应严格遵循药物GCP、临床试验方案,执行本院临床试标准操作规程,以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和质量体系的实施。 2.项目组接到机构办公室关于项目开始的批文后,由主要研究者指派一名项目组内质量管理员,对项目进行组内质量控制。主要职责是督促项目组成员严格按照试验方案的要求施行所承担的试验项目,注重对试验中可能发生的误差和偏倚进行控制,并有相关记录。项目组质量管理员对试验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根据试验进度定期撰写质控记录。 3.各专业科室在经过专业资格认定后应设定一名人员作为科室质量管理员,并采取多种方式对其进行相应的培训。质量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对专业承担所有试验项目的质量控制进行监查,防止并及时纠正质量偏差,同时负责撰写科室项目质量检查记录。 4.试验开始前专业及项目组质量管理员需参加项目启动会等培

训,熟悉试验方案要求,详细了解试验流程及标准操作规程。熟悉项目分工授权情况,研究人员如有变动,由项目负责人更新授权后方可参与该试验项目。 5.临床试验中,专业组及项目组质量管理员对项目进行全程质量控制,主要包括: (1)确认所有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签署规范; (2)对研究病历及CRF中记录的所有研究数据进行质量控制以保证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可溯源; (3)对受试者发生的任何不良事件,包括实验室检查异常,应如实记录,必须判定其性质、严重程度及与药物的相关性,保证所有不良事件均持续跟踪其结局和转归,对于严重不良事件及时处理并上报各级部门; (4)确认试验相关表格填写完整、及时、真实、规范。 6.定期召开试验中期协作会议,讨论并解决试验中存在的问题制订解决措施。 7.做好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的协调工作,及时解决临床研究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 8.试验结束后,科室和项目组内质量管理员对试验数据及资料核对完毕后及时

炽灼残渣测定法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一个炽灼残渣检查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适用于原辅料、成品的质量检查。 【责任者】QC检验人员对本规程实施负责,QC主任、QA人员实施监督。 【标准依据】中国药典2010二部(附录Ⅷ N炽灼残渣测定法) 【内容】 1、原理 供试品经炭化后加入硫酸,炽灼使有机物破坏,生成硫酸灰分,称残渣重,计算出供试品中炽灼残渣的量。 2、溶剂和溶液 2.1 变色硅胶 2.2 硫酸(分析纯) 3、仪器设备 3.1 高温炉 3.2 坩埚 3.3 不锈钢长柄坩埚钳 3.4 分析天平(万分之一) 3.5 干燥器

3.6 通风柜 4 操作方法 4.1 空坩埚恒重 4.1.1 新坩埚按不同重量分别编号(用蓝墨水与三氯化铁溶液的混合物涂写),置电炉上烘烤至字迹牢固地附于坩埚上,洗涤擦干,置高温炉中于700℃炽烧至恒重,按编写顺序放入干燥器内。 4.1.2 取坩埚置于高温炉内,将盖子斜盖在坩埚上,经700~800℃炽灼约30~60分钟,取出坩埚,稍冷片刻,移置干燥器内并盖上盖子,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60分钟),精密称定坩埚重量。再在上述条件下炽灼约30分钟,取出,置干燥器内,放冷,称重;直至恒重,备用。 4.2 称取供试品 取供试品1.0G~2.0G或规定的重量,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内,精密称定。4.3 炭化 将盛有供试品的坩埚斜置电炉或煤气灯上缓缓灼烧(避免供试品骤然膨胀而逸出),炽灼至供试品全部炭化呈黑色,并不冒浓烟,放冷至室温(“炭化”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4.4 灰化 除另有规定外,滴加硫酸0.5~1.0ML,使炭化物全部湿润,继续在电炉或煤气灯上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白烟完全消失(以上操作应在 通风柜内进行),将坩埚移置高温炉内,盖子斜盖于坩埚上,在700~800℃炽灼约60分钟,使供试品完全灰化。 4.5 恒重 按操作方法(4.1)自“取出坩埚稍冷片刻”起,依法操作,直至恒重。 5、注意事项 5.1 待炉温降至400℃以下时用钳将坩埚夹出,以防坩埚炸裂; 5.2 坩埚在干燥器内放置40~60分钟后,取出迅速精密称定。 5.3 供试品的取量应根据炽灼残渣限度来决定,一般规定炽灼残渣限度为0.1~0.2%,应使炽灼残渣的量在1~2MG之间,故供试品取量多为1.0~2.0G。 5.4 炽灼残渣检查同时做几份时,坩埚宜预先编码标记,盖子与坩埚应编码一

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规范取样程序,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我司成品取样标准操作。 3 职责:中控室现场QA 人员、灌装、轧盖、灯检岗位对本程序实施负责。 4 内容: 4.1取样量 最终取样数量一般不得少于全部检验所需用量的3倍。即1份供实验室分析用,2份作为留样品。 4.2取样方法 4.2.1 冻干粉针剂生测检验样品取样(包括无菌、热原或细菌内毒素) 4.2.1.1 冻干粉针剂在生产过程中,灌装岗位人员应对以下灌装过程的样品进行标识存放:①开始灌装时的100-300支样品,在冻干盘上标识“KS ”字样;②生产过程因异常情况(如设备维修、停电后重新启动灌装机或净化系统等可能造成微生物污染的因素)停止生产后,重新开始的100-300支样品,在冻干盘上标识为“YC ”字样;③灌装即将要结束的100-300支样品,在冻干盘上标识为“JS ”字样,以上标识各取样不少于20瓶,总取样量见附表1。在生产过程中,QA 人员认为存在偏差的样品,有权要求灌装岗位人员进行标识取样; 4.2.1.2 灌装岗位人员对有以上标识的出箱样品,应进行单独存放; 4.2.1.3 轧盖岗位人员,应先取有以上标识的样品进行依次轧盖; 4.2.1.4 灯检岗位人员,按轧盖的顺序先对以上标识样品进行依次灯检; 4.2.1.5 QA 人员对以上标识的产品按轧盖前中后的顺序进行取样,分别从前、中、后样品中各平均抽取适量,抽取总数应够完成两次生测检验量。 4.2.2 粉针剂生测检验样品取样(包括无菌、热原或细菌内毒素) 4.2.2.1 按包装序号,分别从开始序号及结束序号样品中抽取; 4.2.2.2 生产过程异常情况(同上)的样品,QA 人员也应及时进行取样,每次取样数不得少于10瓶; 4.2.2.3 生产前、后及过程异常情况样品的抽取总数应够完成两次生测检验量。 4.2.3冻干粉针剂、粉针剂理化检验样品与口服固体制剂全部检验样品取样 车间在产品内包装结束之后即可填写成品请验单通知QA 人员取样。QA 人员根据请验单上的内容,准备好相应的取样工具,在外包装生产线或待包装产品中间站进行随机取样,取样面应分散,广泛,不能集中在某一区域,取样单位以最小内包装单位为准,取样量参照下表,一般由产品的包装特性而定。 QA 根据本批产品数量(件数),计算好抽样件数,并拟定取样数量: n ≤3时,每样均抽;3<n ≤300时,取n +1件;n >300时,取2 n +1件; 取样量应能满足理化检验所需样品的数量,总取样量见附表1和附表2。

医院接受药物临床试验监查、稽查的标准操作规程

医院接受药物临床试验监查、稽查的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 提高研究者对监查和稽查的重视程度,保证临床试验的质量。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机构开展的所有的药物临床试验。 定义 监查(monitor):监督一个临床试验的进展,保证临床试验按照试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SO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适用的管理要求实施、记录和报告的活动。通常由申办方发起。 稽查(audit):指由不直接涉及试验的人员所进行的一种系统性检查,以判定试验的实施、数据的记录和分析是否遵守药物临床试验法规的要求与管理规范,是否与试验方案相符。通常由申办方或药监管理部门发起,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操作规程 1.研究者应当认识到监查和稽查是提高临床试验的规范程度、保证临床试验质量的必不可少的环节。 2.研究者不应当对稽查或监查人员有抵触情绪,应当正确对待稽查或监查人员的工作方式和稽查或监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视每次稽查或监查既为一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机会,同时也是一次学习、培训和提高的难得机会。 3.机构及研究者应当积极配合稽查或监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

件。 4.在接到稽查或监查通知后,研究者应当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通知所有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这些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研究者、助理研究者、研究护士、档案管理人员、机构办公室管理人员、机构中心GCP药房管理人员、相关实验室人员、其他技术支持部门人员等; (2)召开有关人员会议,使其了解稽查或监查的目的、时间,安排人员分工,讨论试验项目的开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进展情况; (3)整个研究团队应当对试验方案、SOP、CRF、原始数据、研究文件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复习或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考虑相应的整改措施; (4)为稽查人员提供足够的设施或必要的工作空间,保证所有必要的文件资料到位,保证所有有关人员在监查或稽查进行日在场; 5.接受稽查或监查后,研究者应及时做出总结,针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并讨论出整改方案,以保证后期临床试验的顺利完成。

炽灼残渣检查法

炽灼残渣检查法 1.目的:建立药品中炽灼残渣的标准检查程序。 2.范围:QC化验室。 3.责任:QC化验员。 4.内容: 4.1简述:药品(多为有机化合物)经高温加热分解或挥发 后遗留下不挥发的无机物,经加硫酸并炽灼(700-800℃)后生成金属氧化物或其硫酸盐即为炽灼残渣。 4.2仪器与用具: 4.2.1高温炉。 4.2.2坩埚、瓷坩埚、铂坩埚、石英坩埚。 4.2.3坩埚钳。 4.2.4通风柜。 4.3试药与试液:硫酸分析纯。 4.4操作方法: ℃炽灼约30-60分钟,取出坩埚,稍冷片刻,移置干燥器内并盖上盖子,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60分钟),精密称定坩埚重量。再在上述条件下炽灼约10分钟,取出,置干燥器内,放冷,称重;直至恒重,备用。 4.4.2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1.O-2.0g或各该药品项下规定

的重量,置己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内,精密称定。 4.4.3炭化:将盛有供试品的坩埚斜置电炉上缓缓灼烧(避 免供试品骤然膨胀而逸出),炽灼至供试品全部炭化呈黑色,并不冒浓烟,放冷至室温。“炭化”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4.4.4灰化:除另有规定外,滴加硫酸0.5-1.0ml,使炭化 物全部湿润,继续在电炉上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白烟完全消失(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将坩锅移置高温炉内,盖子斜盖于坩锅上,在700-800℃炽灼约60分钟,使供试品完全灰化。 4.4.5“取出坩埚稍冷片刻”起,依法操作,直至恒重。 4.5注意事项 ℃。 4.6记录与计算: 4.6.2计算: 残渣及坩埚重-空坩埚重 炽灼残渣%=—————————————————×100% 供试品重量 4.7结果与判定:计算结果,按有效数字值修约,使与标准 中规定限定的有效位数一致,其数值小于或等于限度时,

热原测温仪操作规程

药业有限公司 标准操作规程 题目 制订人 制订日期 颁发部门热原测温仪操作规程 质管部审核人 审核日期编号 SOP-EM-329 批准人 批准日期版本号 A 共3 页第1 页生效日期分发部门质管部 1 目的规范热原测温仪的使用操作。 2 适用范围热原测温仪的使用操作。 3 责任者质管部QC 检验人员。 4 内容 4.1 系统进入 4.1.1接通电源,依次打开主机、打印机电源,进入WINDOW系统。 4.1.2在WINDOW程序管理器中,用鼠标双击“ 200版热原实验”快捷图标,进入热原程序主功能窗口。 4.2 探头标定 4.2.1把待标定的探头与一根最小分度值为

0.1 C的精密温度计置于恒温水浴箱中。 4.2.2在主功能窗口中,用鼠标点击“标定探头”窗口或“其它”菜单下的“探头自动标定”项,进入自动标定窗口。 4.2.3在“自动标定”窗口,分别输入起始探头号和终止探头号,按“确认” 键。 4.2.4待水浴温度达到第一个设定点( 37.0 ± 0.2C),水浴温度恒温时(窗口”右半部分同时显示的每个探头的数字电压基本保持不变),在“第一点温度”项目中输入此刻温度计的数值,按回车键,再按左侧相对应的“0!”钮,进入第二个温度点。 4 . 2 . 5待水浴温度达到第二个设定点( 38.0 士 0.2C )且恒定后,按上法输入温度计读数,进入第三个温度点。 4.2.6按上述操作方法,依次输人第三个温度点( 39.3 士 0.2C)、第四个温度点( 39.9 士 0.2C)、第五个温度点( 41.0 士 0.2C )的温度计读数,上述数据输完后,再按存盘”,微机存盘后返回” 主功能窗口,至此标定完毕。药业有限公司 标准操作规程 题目热原测温仪操作规程编号

炽灼残渣检测操作规程(含表格)

炽灼残渣检测操作规程 (ISO13485-2016/YYT0287-2017) 目的 规范炽灼残渣的检测方法,使相关待测物的炽灼残渣检测符合ChP2015规定。适用范围 适用于待测物炽灼残渣检测。 引用/参考文件 ChP2015通则0841炽灼残渣检查法 药品检验操作规范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程》 《检验数据修约管理规程》 职责 理化QC负责执行待测物的炽灼残渣检查并填写相关记录,QA执行监督。 程序 仪器设备 万用电阻炉、高温炉、坩埚、不锈钢长柄坩埚钳、分析天平(万分之一)、干燥器和通风柜。 试剂试液 变色硅胶和硫酸(分析纯) 操作方法 空坩埚恒重 新坩埚按不同重量分别编号(用蓝墨水与三氯化铁溶液的混合物涂写),置电炉上烘烤至字迹牢固地附于坩埚上,洗涤擦干,置高温炉中于700~800℃炽烧至

恒重,按编写顺序放入干燥器内。 取坩埚置于高温炉内,将盖子斜盖在坩埚上,经700~800℃炽灼约30~40min,停止加热,待高温炉冷却至300℃左右,取出坩埚,移置干燥器内并盖上盖子,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60min),精密称定坩埚重量(准确至)。同法重复操作,直至恒重,备用。称取供试品 取供试品~或规定的重量,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内,精密称定。 炭化 在通风厨内,将盛有供试品的坩埚置于万用电阻炉上缓缓灼烧(避免供试品骤然膨胀或者燃烧而逸 出),炽灼至供试品全部炭化呈黑色,并不冒浓烟,放冷至室温。 除另有规定外,在通风厨内,滴加硫酸~1ml,使炭化物全部湿润,继续置于万用电阻炉上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白烟完全消失,将坩埚移置高温炉内,盖子斜盖于坩埚上,在700~800℃炽灼约60min,使供试品完全灰化。 恒重 参照的恒重方法使坩埚+灰分恒重。 注意事项 待高温炉炉温降至300℃以下时用钳将坩埚夹出,以防坩埚骤冷炸裂。 坩埚在干燥器内放置60min后,取出迅速精密称定。 供试品的取量应根据炽灼残渣限度来决定,一般规定炽灼残渣限度为~%,应使炽灼残渣的量在1~2mg之间,故供试品取量多为~。 炽灼残渣检查同时做几份时,坩埚宜预先编码标记,盖子与坩埚应编码一致。坩埚从高温炉取出的先后次序,在干燥器内的放冷时间,以及称量顺序,均应前后一致;每一干燥器内同时放置坩埚最好不超过4个,否则不易恒重。

QC-SOP-2096干燥失重炽灼失重及炽灼残渣测定标准操作规程(残联材料)

1 目的 规范干燥失重、炽灼失重及炽灼残渣测定标准操作。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质的干燥失重、炽灼失重及炽灼残渣的检测。 3 依据 《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 4 职责 本规程由质检中心起草,并负责实施。 5 试剂及仪器设备用具 DGF25007C型电热鼓风干燥箱、SX3―4―10型箱式电炉、减压干燥器 GM-0.33A型隔膜真空泵、称量瓶、坩埚等 6 操作方法 6.1 干燥失重测定法: 6.1.1 在与供试品相同条件下,将扁形称量瓶干燥至恒重,即将称量瓶放入干燥箱后,在规定温度下,先烤2个小时,拿出称量后,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 6.1.2 依据QC-SOP-3158电热鼓风干燥箱使用标准操作规程的具体操作步骤进行操作,除另有规定外,在105℃干燥至恒重。将扁形称量瓶放入干燥箱进行干燥时,应将瓶盖取下,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取出时,须将称量瓶盖好,放入到干燥器中;放置30分钟至冷却,然后迅速称定重量。称量完毕后,迅速将称量瓶放入到干燥箱中,同上操作,继续干燥1个小时后称重。 6.1.3 取待干燥样品约1g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平铺在已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精密称定,将放有样品的称量瓶放入到电热鼓风干燥箱内,取下瓶盖,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其余操作同6.1.2项。 6.1.4 由称量瓶的重量和样品减失的重量计算供试品的干燥失重。 6.2 减压干燥法: 6.2.1 称量瓶或干燥用器皿干燥至恒重:具体操作同6.1.2项。 6.2.2 精密称取待干燥样品约1g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于已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中,放入到减压干燥器中,取下瓶盖,置称量瓶旁,或将瓶盖半开进行干燥,具体操作见QC-SOP-3164减压干燥器使用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减压干燥2小时后,将称量瓶盖好,迅速称定重量;

解读2020药典热原检查法

说到热原检查,我们先了解几个概念,热原、热原反应、内毒素、实验动物。 热原(p yr o g e n):指能引起恒温动物体温异常升高的致热物质。 它包括细菌性热原、内源性高分子热原、内源性低分子热原及化学热原等。注射液中的热原主要是指细菌性热原,是某些细菌的代谢产物、细菌尸体及内毒素。致热能力最强的是革兰氏阴性杆菌的产物,其次是革兰阳性杆菌类,革兰阳性球菌则较弱,霉菌、酵母菌、甚至病毒也能产生热原。 热原反应:临床上在进行静脉滴注大量输液时,由于药液中含有热原,病人在0.5~1h内出现冷颤、高热、出汗、昏晕、呕吐等症状,高热时体温可达40℃,严重者甚至可休克,这种现象称为热原反应。 细菌内毒素:是革兰氏阴性菌的细胞壁成分,当细菌死亡或自溶后便会释放出内毒素。因此,细菌内毒素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如自来水中含内毒素的量为1至100E U/m l。 当内毒素通过消化道进入人体时并不产生危害,但内毒素通过注射等方式进入血液时则会引起不同的疾病。注射液中如果含有内毒素,就会产生代谢产物,内毒素大量进入血液就会引起发热反应即热原反应。 因此,生物制品类、注射用药剂、化学药品类、放射性药物、抗生素类、疫苗类、透析液等制剂以及医疗器材类(如一次性注射器,植入性生物材料)必须经过细菌内毒素检测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由于家兔对热原的反应与人基本相似,对热原比较敏感,所以半个世纪以来一直用家兔来检测热原,家兔为保障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鲎试验在某些情况下,比如西药注射液、生理盐水等成分明确的药品,现在大多采用鲎试验来检测,但在一些中药注射剂、血液制品,抗毒素等由于自身特殊性无法通过稀释法消除干扰,还在使用兔法来检测热原,因此鲎试验目前还无法完全取代家兔热原试验。 检查法药典要求一 雌兔应无孕,家兔怀孕了会出现腹围会变大,体重也会增大,情绪变得多变,在试验固定台上不容易固定,怀孕后温度波动也会变得不敏感,药物反应小,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新兔使用前要预测体温,有的兔子本身体温就低,不符合试验要求,要挑出来,也有运动健将型的,在试验台上固定着老是动来动去的,由于运动频繁体温也自然升高,一旦注射药物,有时候会出现假阳性可能。 有疾病的动物也不能使用,这些有病的动物可能本身就在发烧,如果注射药物后体温会降下来,就是药物发挥了治疗作用或急据升高,加重病情,总之不确定性太多,所以我们要选择体重合格、体温合格、精神状态好的。 大概的选择依据是这样的,兔身体匀称,肌肉结实丰满,背毛光滑。对外界反应表现出很机灵的样子。食欲旺盛是家兔健康的表现,粪便呈球形或椭圆形,大小均匀,外表光滑圆润,松散均匀,呈黑褐

最新药物Ⅱ、Ⅲ期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药物Ⅱ、Ⅲ期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 1.过程详述 1.1试验启动阶段 1.1.1 项目交接 市场部、项目管理部与临床中心项目部签署正式项目交接文件,同时交接临床前研究综述资料和已有的临床研究资料,必要时还应提供相应的药学研究资料和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项目交接单包括:项目名称、客户信息、客户经理、合同风险、项目预算、完成时限、项目经理职责、厂家提供资料清单等内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由厂家提供研究者手册,或者项目经理撰写研究者手册,该手册包括:药物理化性质、药理、药效、毒理以及已有的临床研究资料。 研究者手册是临床试验开始前的资料汇编。研究者手册的内容一般包括:目录、序言、化学和物理性质、临床前研究、药理学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毒理学研究、已有临床资料、药品使用信息等。 1.1.2 项目时间计划 项目正式交接后,要求项目经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个临床试验工作的时间计划。 1.1.3 基地和研究者筛选 详见:CRD-SOP003临床试验基地筛选流程。 另:基地筛选必须充分发挥当地监查员的作用,把详细情况和条件要求发给当地监查员,由他们筛选全部或者部分合适的试验基地。 1.1.4试验方案初稿等资料的准备 在试验负责单位和主要研究者确定以后,即可与申办单位和主要研究者拟定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病例报告表等资料,以供首次研究者会议—方案讨论会使用。 设计并准备临床试验中所用的其他各种文件和记录表格。 1.1.5首次研究者会议-方案讨论与试验布置会

详见CRD-SOP005 临床试验首研会规程。 1.1.6报伦理委员会审批 根据首研会讨论的结果,修改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等资料。按照GCP的要求,所有临床试验必须得到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在实际进行临床试验时,首先必须取得牵头单位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其他参加单位是否要过伦理根据各家单位的具体要求而定。 项目负责人按照CRD-SOP 008 临床试验过伦理资料准备规程准备过伦理资料。 伦理委员会将对临床试验批准文件、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药检报告、研究者手册、、病例报告表进行审批。 1.1.7 资料备案 详见CRD-SOP010临床试验资料备案规程 1.1.8试验药品准备 详见:CRD-SOP014临床试验药品准备流程 项目负责人根据试验方案计算试验药物数量(试验药、对照药及模拟药等)及包装标签方案,发给申办单位。 申办单位生产试验药物: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车间制备。制备过程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的要求。 申请人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负责。 申请人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要求。 统计人员用软件产生随机分组表,会同申办单位人员(与试验无关)对试验药物进行包装、粘贴标签和设盲等工作。 1.1.9 与各家基地签署试验协议 详见CRD-SOP 012临床试验合同签署规程。 1.1.10试验相关文件、表格、药物等分发到各研究单位,并做好交接记录。1.1.11启动培训,正式启动各家试验单位病例入组工作

炽灼残渣法

标题:炽灼残渣检验规程 分发部门:总经理室、质量技术部,行政部(存档) 炽灼残渣检查法 1 概述 药品(多为有机化合物)经高温加热分解或挥发后遗留下不挥发的有机物,经加硫酸并炽灼(700~800℃)后生成金属氧化物和其硫酸盐即为炽灼残渣。 2 仪器 2.1 SX2箱式高温电炉1000℃ 2.2 坩埚、瓷坩埚、铂坩埚、石英坩埚 2.3 坩埚钳 2.4 通风橱 3 试剂 硫酸(分析纯) 4 操作方法 4.1 取坩埚置于高温炉内,将盖子斜盖在坩埚上,经700~800℃炽灼约30~60分钟,取出坩埚,稍冷片刻,移置于干燥器内并盖上盖子,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60分钟),精密称定坩埚重量。再在上述条件下炽灼约30分钟取出,置于干燥器内,放冷,称重;再干燥直至恒重,备用。 4.2 取供试品1.0~1.2g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如供试分子中含有碱金属或氟元素,则应使用铂坩埚)中,精密称定。 4.3 将装有供试品的坩埚斜置电炉上缓缓灼烧至供试品全部缓缓炽灼至完全炭 化,成黑色,并不冒浓烟,放冷至室温。该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4.4 除另外规定外,加硫酸0.5~1ml使炭化全部湿润,继续在电炉上低温加热至硫酸蒸

2/2 炽灼残渣检验规程QC-O-035 汽除尽后,白烟完全消失(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将坩埚移置高温炉内,盖子斜盖在坩埚上,在700~800℃炽灼约60分钟,使供试品完全灰化。 4.5 取出坩埚,放冷称量,再炽灼直至恒重,即得。 如需将残渣留作重金属检查,则炽灼温度必须控制在500~600℃。 5 记录与计算 5.1 记录炽灼的温度、时间、供试品的重量,坩埚、残渣及坩埚的恒重数据,计算和结果等。 5.2 计算 X=(A-B)*100/C 式中:X-供试品的炽灼残渣,% A-供试品炽灼残渣及坩埚总重量,g B-空坩埚重量,g C-供试品重量,g 6 结果判定 计算结果按有效数字数值修约,使与标准中规定限度的有效位数一致,其数值小于或等于限度时,判为符合规定;其数值大于限度时,判为不符合规定。 7 注意事项 7.1 供试品的取量应根据炽灼残渣限度来决定,一般规定炽灼残渣限度为0.1~0.2%,应使炽灼残渣的量在1~2mg之间,故供试品取量多为1.0~2.0g.炽灼残渣限度较高或较低的药品,可酌情减少或增加供试品的取量。 7.2 除另有规定外,恒重系指连续两次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 以下的重量。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连续炽灼30分钟后进行。 7.3 如需将炽灼残渣留作重金属检查,则炽灼温度必须控制在500~600℃。

最新炽灼残渣检查法操作规程资料

1简述 本法(《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841)中的“炽灼残渣”系指将供试品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中,精密称定,缓缓炽灼至完全灰化,放冷;除另有规定外,加硫酸0.5~1ml使湿润,低温加热至硫酸蒸汽除尽后,在700~800℃炽灼使完全灰化,移至干燥器,放冷,精密称定,再在700~800℃炽灼至恒重,即得。 2仪器与用具 2.1高温炉。 2.2坩埚瓷坩埚、铂坩埚、石英坩埚。 2.3坩埚钳普通坩埚钳。 2.4通风柜。 2.5分析天平感量0.1mg。 3试药与试液 硫酸优级纯 4操作方法 4.1空坩埚恒重取洁净坩埚置高温炉内,将坩埚盖斜盖于坩埚上,经加热至700~800℃炽灼约30~60min,停止加热,待高温炉温度冷却至约300℃,取出坩埚,置适宜的干燥器内,盖好坩埚盖,放冷至室温(一般约需60分钟),精密称定坩埚重量(精确至0.1mg)。再以同样条件重复操作,直至恒重,备用。 4.2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1.0~2.0g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重量,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内,精密称定。 4.3炭化将盛有供试品的坩埚置电炉上缓缓灼烧(应避免供试品受热骤然膨胀或燃烧而逸出),炽灼至供试品全部炭化呈黑色,并不再冒烟,放冷至室温(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4.4灰化除另有规定外,滴加硫酸0.5~1.0ml,使炭化物全部湿润,继续在电炉上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白烟完全消失(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将坩埚置高温炉内,坩埚盖斜盖于坩埚上,在700~800℃炽灼约60分

钟,使供试品完全灰化。 4.5恒重 按操作方法4.1自“停止加热,待高温炉……”起,依法操作,直至恒重。 5注意事项 5.1炭化与灰化的前一段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供试品放入高温炉前,务必完全炭化并除尽硫酸蒸气。必要时,高温炉应加装排气管道。 5.2供试品的取用量,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为1.0~2.0g (炽灼残渣限度为0.1~0.2%)。如有限度较高的品种,可调整供试品的取用量,使炽灼残渣的量为1~2mg 。 5.3坩埚应编码标记,盖子与坩埚应编码一致。从高温炉取出时的温度、先后次序、在干燥器内的放冷时间以及称量顺序,均应前后一致;同一干燥器内同时放置的坩埚最好不超过4个,否则不易达到恒重。 5.4坩埚放冷后干燥器内易形成负压,应小心开启干燥器,以免吹散坩埚内的轻质残渣。 5.5炽灼残渣如需留作重金属检查,炽灼温度必须控制在500~600℃。 5.6如供试品中含有碱金属或氟元素时可腐蚀瓷坩埚,应使用铂坩埚。在高温条件下夹取铂坩埚时,宜用钳头包有铂层的坩埚钳。 6记录与计算 6.1记录 记录供试品的取用量、炽灼的温度、时间,坩埚及残渣的恒重数据,计算与结果等。 6.2计算 %100%?-=供试品重量 空坩埚重残渣及坩埚重灼炽残渣 7结果与判定 计算结果,按《有效数字修约管理规程》修约,使与标准中规定限度的有效数位一致。其数值小于或等于限度时,判为符合规定(当限度规定为≤0.1%,而实验结果符合规定时,报告数据应为“小于0.1%”或“为0.1%”);其数值大于限度值时,判为不符合规定。 8附注

1注射剂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建立注射剂检验标准操作规程,防止错检、漏检的发生。 二、范围:适用于注射剂的检验操作方法。 三、责任:质量部、化验室相关操作人员。 四、内容: 注射剂 注射剂(《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IB)系指药物与适宜的溶剂或分散介质制成的供注入体内的溶液、乳状液或混悬液,以及供临用前配制或稀释成溶液或混悬液的粉末或浓溶液的无菌制剂。 注射剂可分注射液(其中供静脉滴注用的大体积注射液也称静脉输液)、注射用无菌粉末与注射用浓溶液。 注射剂除应按药典品种项下规定的检验项目外,还应检查“装量”或“装量差异”、“可见异物”和“无菌”。静脉用注射剂应加查“热原”或“细菌内毒素”;溶液型静脉用注射液、溶液型静脉注射用粉末及注射用浓溶液应加查“不溶性微粒”;静脉输液及插管注射用注射液应加查“渗透压摩尔浓度”。 混悬型注射液,除另有规定外,药物粒度应控制在l5um以下,含15~20um(间有个别20~50um)者,不应超过10%,若有可见沉淀,振摇时应容易分散均匀;乳状液型注射液不得有相分离现象;静脉用乳状液型注射液分散相球粒的粒度90%应在lum以下,并不得有大于5um的乳滴。 “装量”检查法 1 简述 1.1本法适用于50ml及50ml以下的单剂量注射液的装量检查,其目的在于保证单剂量注射液的注射用量不少于标示量,以达到临床用药剂量要求。 1.2标示装量为50ml以上的注射液和注射用浓溶液,按最低装量检查法标准操作规范检查,应符合规定。

1.3 凡规定检查含量均匀度的注射液(如塞替派注射液).可不进行“装量”检查。 2 仪器与用具 2.1注射器及注射针头。 2.2量筒(量入型)规格l、2、5、1O、20及50ml的量筒,均应预经标化。 3 操作方法 3.1 按下表规定取用量抽取供试品。 标示装量供试品取用量(支) 2ml或2ml以下 5 2ml以上至50ml 3 3.2取供试品,擦净瓶外壁,轻弹瓶颈部使液体全部下落,小心开启,将每支内容物分别用相应体积的干燥注射器(包括注射器针头)抽尽,注入预经标化的量筒内,在室温下检视,读出每支装量。 3.3如供试品为油溶液或混悬液时,检查前应先微温摇匀,立即按3.2项下方法操作,并冷至室温后检视。 4 注意事项 4.1所用注射器及量筒必须洁净、干燥并经定期校正;其最大容量应与供试品的标示装量相一致,量筒的体积应使待测体积至少占其额定体积的40%。 4.2 注射器应配上适宜号数的注射针头,其大小与临床使用情况相近为宜。 5 记录与计算主要记录室温,抽取供试品支数,供试品的标示装量,每支供试品的实测装量。 6 结果与判定 每支注射液的装量均不得少于其标示装量;如有少于其标示装量者,即判为不符合规定。 “装量差异”检查法 l 简述 1.1本法适用于注射用无菌粉末的装量差异检查。 1.2本项检查的目的在于控制各瓶间装量的一致性,以保证使用剂量的准确。 1.3凡规定检查含量均匀度的注射用无菌粉末,可不进行“装量差异”检查。 2 仪器与用具 分析天平感量0. 1mg(适用于平均装量为0.15g及其以下的粉针剂)或感量1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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