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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防控预案

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防控预案
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防控预案

附件1:

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

(农业部2007年发布)

小反刍兽疫(Peste des Petits Ruminants,PPR,也称羊瘟)是由副黏病毒科麻疹病毒属小反刍兽疫病毒(PPRV)引起的,以发热、口炎、腹泻、肺炎为特征的急性接触性传染病,山羊和绵羊易感,山羊发病率和病死率均较高。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2007年7月,小反刍兽疫首次传入我国。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小反刍兽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国家小反刍兽疫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小反刍兽疫的诊断报告、疫情监测、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等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小反刍兽疫防治活动。

2 诊断

依据本病流行病学特点、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可作出疑似诊断,确诊需做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

2.1 流行病学特点

2.1.1山羊和绵羊是本病唯一的自然宿主,山羊比绵羊更易感,且临床症状比绵羊更为严重。山羊不同品种的易感性有差异。

2.1.2牛多呈亚临床感染,并能产生抗体。猪表现为亚临床感染,无症状,不排毒。

2.1.3鹿、野山羊、长角大羚羊、东方盘羊、瞪羚羊、驼可感染发病。

该病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感染途径以呼吸道为主。本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多雨季节和干燥寒冷季节多发。本病潜伏期一般为4-6天,也可达到10天,《国际动物卫生法典》规定潜伏期为21天。

2.2 临床症状

山羊临床症状比较典型,绵羊症状一般较轻微。

2.2.1 突然发热,第2-3天体温达40—42℃高峰。发热持续3天左右,病羊死亡多集中在发热后期。

2.2.2病初有水样鼻液,此后变成大量的粘脓性卡他样鼻液,阻塞鼻孔造成呼吸困难。鼻内膜发生坏死。眼流分泌物,遮住眼睑,出现眼结膜炎。

2.2.3发热症状出现后,病羊口腔内膜轻度充血,继而出现糜烂。初期多在下齿龈周围出现小面积坏死,严重病例迅速扩展到齿垫、硬腭、颊和颊乳头以及舌,坏死组织脱落形成不规则的浅糜烂斑。部分病羊口腔病变温和,并可在48小时内愈合,这类病羊可很快康复。

2.2.4多数病羊发生严重腹泻或下痢,造成迅速脱水和体

重下降。怀孕母羊可发生流产。

2.2.5易感羊群发病率通常达60%以上,病死率可达50%以上。

2.2.6特急性病例发热后突然死亡,无其他症状,在剖检时可见支气管肺炎和回盲肠瓣充血。

2.3 病理变化

2.3.1 口腔和鼻腔粘膜糜烂坏死;

2.3.2 支气管肺炎,肺尖肺炎;

2.3.3 有时可见坏死性或出血性肠炎,盲肠、结肠近端和直肠出现特征性条状充血、出血,呈斑马状条纹;

2.3.4 有时可见淋巴结特别是肠系膜淋巴结水肿,脾脏肿大并可出现坏死病变。

2.3.5 组织学上可见肺部组织出现多核巨细胞以及细胞内嗜酸性包含体。

2.4 实验室检测

检测活动必须在生物安全3级以上实验室进行。

2.4.1 病原学检测

2.4.1.1 病料可采用病羊口鼻棉拭子、淋巴结或血沉棕黄层;

2.4.1.2 可采用细胞培养法分离病毒,也可直接对病料进行检测;

2.4.1.3 病毒检测可采用反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RT-PCR)结合核酸序列测定,亦可采用抗体夹心ELISA。

2.4.2 血清学检测

2.4.2.1采用小反刍兽疫单抗竞争ELISA检测法。

2.4.2.2间接ELISA抗体检测法。

2.5 结果判定

2.5.1 疑似小反刍兽疫

山羊或绵羊出现急性发热、腹泻、口炎等症状,羊群发病率、病死率较高,传播迅速,且出现肺尖肺炎病理变化时,可判定为疑似小反刍兽疫。

2.5.2 确诊小反刍兽疫

符合结果判定2.5.1,且血清学或病原学检测阳性,可判定为确诊小反刍兽疫。

3 疫情报告

3.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以发热、口炎、腹泻为特征,发病率、病死率较高的山羊或绵羊疫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2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诊断,认定为疑似小反刍兽疫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3.3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4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3.5 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最终确诊结果,确认

小反刍兽疫疫情。

3.6 疫情确认后,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疫情日报告制度,直至解除封锁。

3.7疫情报告内容包括:疫情发生时间、地点,易感动物、发病动物、死亡动物和扑杀、销毁动物的种类和数量,病死动物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源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等内容。

3.8已经确认的疫情,当地兽医行政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填写《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表》,并报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调查分析室。

4 疫情处置

4.1疑似疫情的应急处置

4.1.1对发病场(户)实施隔离、监控,禁止家畜、畜产品、饲料及有关物品移动,并对其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

4.1.2疫情溯源。对疫情发生前30天内,所有引入疫点的易感动物、相关产品来源及运输工具进行追溯性调查,分析疫情来源。必要时,对原产地羊群或接触羊群(风险羊群)进行隔离观察,对羊乳和乳制品进行消毒处理。

4.1.3疫情跟踪。对疫情发生前21天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前,从疫点输出的易感动物、相关产品、运输车辆及密切接触人员的去向进行跟踪调查,分析疫情扩散风险。必要时,对风险羊群进行隔离观察,对羊乳和乳制品进行消毒处理。

4.2确诊疫情的应急处置

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封锁、防止扩散。

4.2.1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4.2.1.1疫点。相对独立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以病死畜所在的场(户)为疫点;散养畜以病死畜所在的自然村为疫点;放牧畜以病死畜所在牧场及其活动场地为疫点;家畜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疫情的,以运载病畜的车、船、飞机等为疫点;在市场发生疫情的,以病死畜所在市场为疫点;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生疫情的,以屠宰加工厂(场)为疫点。

4.2.1.2疫区。由疫点边缘向外延伸3公里范围的区域划定为疫区。

4.2.1.3受威胁区。由疫区边缘向外延伸10公里的区域划定为受威胁区。

划定疫区、受威胁区时,应根据当地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人工屏障(道路、围栏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存在情况,以及疫情溯源及跟踪调查结果,适当调整范围。

4.2.2封锁

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跨行政区域发生疫情的,由共同上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发布封锁令。

4.2.3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4.2.3.1扑杀疫点内的所有山羊和绵羊,并对所有病死羊、被扑杀羊及羊鲜乳、羊肉等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

处理, 具体可参照《口蹄疫扑杀技术规范》和《口蹄疫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执行;

4.2.3.2对排泄物、被污染或可能污染饲料和垫料、污水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具体可参照《口蹄疫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执行;

4.2.3.3羊毛、羊皮按(附件1)规定方式进行处理,经检疫合格,封锁解除后方可运出;

4.2.3.4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4.2.3.5出入人员、车辆和相关设施要按规定进行消毒;

4.2.3.6禁止羊、牛等反刍动物出入。

4.2.4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4.2.4.1在疫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必要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4.2.4.2禁止羊、牛等反刍动物出入;

4.2.4.3关闭羊、牛交易市场和屠宰场,停止活羊、牛展销活动;

4.2.4.4羊毛、羊皮、羊乳等产品按规定方式进行处理,经检疫合格后方可运出;

4.2.4.5对易感动物进行疫情监测,对羊舍、用具及场地消毒;

4.2.4.6必要时,对羊进行免疫。

4.2.5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4.2.

5.1加强检疫监管,禁止活羊调入、调出,反刍动物产品调运必须进行严格检疫;

4.2.

5.2加强对羊饲养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的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4.2.

5.3必要时,对羊群进行免疫,建立免疫隔离带。

4.2.6野生动物控制

加强疫区、受威胁区及周边地区野生易感动物分布状况调查和发病情况监测,并采取措施,避免野生羊、鹿等与人工饲养的羊群接触。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与林业部门应定期进行通报有关信息。

4.2.7解除封锁。

疫点内最后一只羊死亡或扑杀,并按规定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后至少21天,疫区、受威胁区经监测没有新发病例时,经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机构审验合格,由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由该人民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

4.2.8处理记录

各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完整详细地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

4.2.9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4.2.9.1加强检疫监管,禁止从疫区调入活羊及其产品;

4.2.9.2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养殖户防控意识;

4.2.9.3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发生风险,做好防

疫的各项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5 预防措施

5.1 饲养管理

5.1.1 易感动物饲养、生产、经营等场所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加强种羊调运检疫管理。

5.1.2 羊群应避免与野羊群接触。

5.1.3 各饲养场、屠宰厂(场)、交易市场、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等要建立并实施严格的卫生消毒制度(见附件1)。

5.2 监测报告

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加强小反刍兽疫监测工作。发现以发热、口炎、腹泻为特征,发病率、病死率较高的山羊和绵羊疫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5.3 免疫

必要时,经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免疫措施:

5.3.1 与有疫情国家相邻的边境县,定期对羊群进行强制免疫,建立免疫带;

5.3.2 发生过疫情的地区及受威胁地区,定期对风险羊群进行免疫接种。

5.4 检疫

5.4.1 产地检疫

羊在离开饲养地之前,养殖场(户)必须向当地动物卫

生监督机构报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报检后必须及时派员到场(户)实施检疫。检疫合格后,出具合格证明;对运载工具进行消毒,出具消毒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4.2 屠宰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检疫人员对羊进行验证查物,合格后方可入厂(场)屠宰。检疫合格并加盖(封)检疫标志后方可出厂(场),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4.3 运输检疫

国内跨省调运山羊、绵羊时,应当先到调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经调出地按规定检疫合格,方可调运。

种羊调运时还需在到达后隔离饲养10天以上,由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5 边境防控

与疫情国相邻的边境区域,应当加强对羊只的管理,防止疫情传入:

5.5.1禁止过境放牧、过境寄养,以及活羊及其产品的互市交易;

5.5.2必要时,经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建立免疫隔离带;

5.5.3加强对边境地区的疫情监视和监测,及时分析疫情动态。

小反刍兽疫消毒技术规范

1.药品种类

碱类(碳酸钠、氢氧化钠)、氯化物和酚化合物适用于建筑物、木质结构、水泥表面、车辆和相关设施设备消毒。柠檬酸、酒精和碘化物(碘消灵)适用于人员消毒。

2.场地及设施消毒

2.1 消毒前的准备

2.1.1 消毒前必须清除有机物、污物、粪便、饲料、垫料等;

2.1.2 选择合适的消毒药品;

2.1.3 备有喷雾器、火焰喷射枪、消毒车辆、消毒防护用具(如口罩、手套、防护靴等)、消毒容器等。

2.2消毒方法

2.2.1 金属设施设备的消毒,可采取火焰、熏蒸和冲洗等方式消毒;

2.2.2 羊舍、车辆、屠宰加工、贮藏等场所,可采用消毒液清洗、喷洒等方式消毒;

2.2.3 养羊场的饲料、垫料、粪便等,可采取堆积发酵或焚烧等方式处理;

2.2.4 疫区范围内办公、饲养人员的宿舍、公共食堂等场所,可采用喷洒的方式消毒;

3.人员及物品消毒

3.1 饲养、管理等人员可采取淋浴消毒;

3.2 衣、帽、鞋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可采取消毒液浸泡、高压灭菌等方式消毒。

4.山羊绒及羊毛消毒

可以采用下列程序之一灭活病毒:

4.1 在18℃储存4周,4℃储存4个月,或37℃储存8天。

4.2 在一密封容器中用甲醛熏蒸消毒至少24小时。具体方法:将高锰酸钾放入容器(不可为塑料或乙烯材料)中,再加入商品福尔马林进行消毒,比例为每立方米加53ml福尔马林和35g 高锰酸钾;

4.3工业洗涤,包括浸入水、肥皂水、苏打水或碳酸钾等一系列溶液中水浴;

4.4 用熟石灰或硫酸钠进行化学脱毛;

4.5浸泡在60-70℃水溶性去污剂中,进行工业性去污;

5.羊皮消毒

5.1在含有2%碳酸钠的海盐中腌制至少28天。

5.2在一密闭空间内用甲醛熏蒸消毒至少24小时,具体方法参考4.2。

6.羊乳消毒

采用下列程序之一灭活病毒:

6.1 两次HTST巴氏消毒(72℃至少15秒)

6.2 HTST巴氏消毒与其它无力处理方法结合使用,如在pH6的环境中维持至少1小时;

6.3 UHT结合物理方法。

附件2:

小反刍兽疫防控应急预案

(农业部2007年发布)

一、总则

(一)小反刍兽疫是我国一类动物疫病,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小反刍兽疫,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安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及《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小反刍兽疫应急与防治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三)发生疫情或存在疫情发生风险时,各地兽医行政部门应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建立责任制,做好小反刍兽疫监测、调查、预防、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二、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要密切监视国际疫情动态,科学评估疫情发生风险,定期发布预警信息。

(二)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小反刍兽疫疫情监测工作。与周边国家接壤的省份要密切监视边境地区山羊、绵羊以及野羊等小反刍兽疫情动态。林业部门发现羚羊、黄羊等异常死亡,要立即通知兽医部门采样检测。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以发热、口炎、腹泻为特征,发病率、病死率较高的山羊和绵羊疫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四)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诊断,认定为疑似小反刍兽疫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五)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六)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三、疫情确认

(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备资格的防疫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根据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初步判定为疑似疫情的,必须指派专人按规范采集病料,送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或农业部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最终确诊。

(三)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确诊结果,确认小反刍兽疫疫情。

四、疫情分级与响应

小反刍兽疫疫情分为两级。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级(特别重大)疫情:

1、两个或多个省份发生疫情;

2、在1个省有3个以上(含)地(市)发生疫情;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I级疫情的。

确认I级疫情后,按程序启动《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二)在1个省2个以下(含)地(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的,为Ⅱ级(重大)疫情。

确认Ⅱ级疫情后,按程序启动省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

五、应急处置

(一)疑似疫情的应急处置

1、对发病场(户)实施隔离、监控,禁止家畜、畜产品、饲料及有关物品移动,并对其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

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

2、疫情溯源。对疫情发生前30天内,所有引入疫点的易感动物、相关产品来源及运输工具进行追溯性调查,分析疫情来源。必要时,对原产地羊群或接触羊群(风险羊群)进行隔离观察,对羊乳和乳制品进行消毒处理。

3、疫情跟踪。对疫情发生前21天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前,从疫点输出的易感动物、相关产品、运输车辆及密切接触人员的去向进行跟踪调查,分析疫情扩散风险。必要时,对风险羊群进行隔离观察,对羊乳和乳制品进行消毒处理。

(二)确诊疫情的应急处置

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封锁、防止扩散。

1、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疫点。相对独立的牧户或养殖场(户),以病死畜所在的场(户)为疫点;放牧畜以病死畜放牧场为疫点;散养畜以病死畜所在的自然村为疫点;家畜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疫情的,以运载病畜的车、船、飞机等为疫点;在市场发生疫情的,以病死畜所在市场为疫点;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生疫情的,以屠宰加工厂(场)为疫点。

疫区。由疫点边缘向外延伸3公里范围的区域划定为疫区。

受威胁区。由疫区边缘向外延伸10公里的区域划定为受威胁区。

划定疫区、受威胁区时,应根据当地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人工屏障(道路、围栏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存在情况,以及疫情溯源及跟踪调查结果,适当调整范围。

2、封锁。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跨行政区域发生疫情的,由共同上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发布封锁令。

3、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1)扑杀疫点内的所有山羊和绵羊,并对所有病死羊、被扑杀羊及其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2)对排泄物、被污染或可能污染饲料和垫料、污水

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4)出入人员、车辆和相关设施要进行消毒;

(5)禁止羊、牛等反刍动物出入。

4、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在疫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必要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监督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动物检疫消毒站和临时监督检查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

(2)禁止羊、牛等反刍动物出入;

(3)关闭羊、牛交易市场和屠宰场,停止活羊、牛展销活动;

(4)禁止运出反刍动物产品,运出动物产品时必须进行严格检疫;

(5)对易感动物进行疫情监测,对羊舍、用具及场地消毒;

(6)必要时,对羊进行免疫。

5、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检疫监管,禁止活羊调入、调出,反刍动物产品调运必须进行严格检疫;

(2)加强对羊饲养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的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3)必要时,对羊群进行免疫,建立免疫隔离带。

6、野生动物控制

加强疫区、受威胁区及周边地区野生易感动物分布状况调查和发病情况监测,并采取措施,避免野生羊、鹿等与人工饲养的羊群接触。当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与林业部门应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7、解除封锁

疫点内最后一只羊死亡或扑杀,并按规定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后至少21天,疫区、受威胁区经监测没有新发病例时,经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机构审验合格,由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由该人民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

8、处理记录

各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完整详细地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

9、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检疫监管,禁止从疫区调入活羊及其产品;

(2)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养殖户防控意识;

(3)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发生风险,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六、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各地要建立健全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做好消毒用品、封锁设施设备、疫苗、诊断试剂等防疫物资储备。

(二)资金保障

小反刍兽疫应急所需扑杀、无害化处理、环境消毒以及免疫等防控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扑杀病羊及同群羊由国家给予适当补贴,强制免疫费用由国家负担,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规定的比例分担。

(三)技术保障

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设立小反刍兽疫参考实验室,协同有关技术单位尽快研制和生产诊断试剂、疫苗等防疫物资,并对各地有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

国家有关专业实验室和地方各级兽医诊断实验室逐步

提高诊断监测技术能力。

(四)人员保障

1、国家和省级分别设立小反刍兽疫防控专家组,负责疫情现场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提出应急控制技术方案建议。

2、各地应组建应急预备队,按照本级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处置工作。

3、各地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机构应协调边防、林业、质检、工商、交通、公安、武警等成员单位依照本预案及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做好小反刍兽疫防治工作。

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

附件2: 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 小反刍兽疫(Peste des Petits Ruminants,PPR,也称羊瘟)是由副黏病毒科麻疹病毒属小反刍兽疫病毒(PPRV)引起的,以发热、口炎、腹泻、肺炎为特征的急性接触性传染病,山羊和绵羊易感,山羊发病率和病死率均较高。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2007年7月,小反刍兽疫首次传入我国。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小反刍兽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国家小反刍兽疫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小反刍兽疫的诊断报告、疫情监测、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等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小反刍兽疫防治活动。 2 诊断 依据本病流行病学特点、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可作出疑似诊断,确诊需做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 流行病学特点 2.1.1山羊和绵羊是本病唯一的自然宿主,山羊比绵羊更易感,且临床症状比绵羊更为严重。山羊不同品种的易感性有差异。 2.1.2牛多呈亚临床感染,并能产生抗体。猪表现为亚临床感染,无症状,不排毒。 2.1.3鹿、野山羊、长角大羚羊、东方盘羊、瞪羚羊、驼可感染发病。

该病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感染途径以呼吸道为主。本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多雨季节和干燥寒冷季节多发。本病潜伏期一般为4-6天,也可达到10天,《国际动物卫生法典》规定潜伏期为21天。 临床症状 山羊临床症状比较典型,绵羊症状一般较轻微。 2.2.1 突然发热,第2-3天体温达40—42℃高峰。发热持续3天左右,病羊死亡多集中在发热后期。 2.2.2病初有水样鼻液,此后变成大量的粘脓性卡他样鼻液,阻塞鼻孔造成呼吸困难。鼻内膜发生坏死。眼流分泌物,遮住眼睑,出现眼结膜炎。 2.2.3发热症状出现后,病羊口腔内膜轻度充血,继而出现糜烂。初期多在下齿龈周围出现小面积坏死,严重病例迅速扩展到齿垫、硬腭、颊和颊乳头以及舌,坏死组织脱落形成不规则的浅糜烂斑。部分病羊口腔病变温和,并可在48小时内愈合,这类病羊可很快康复。 2.2.4多数病羊发生严重腹泻或下痢,造成迅速脱水和体重下降。怀孕母羊可发生流产。 2.2.5易感羊群发病率通常达60%以上,病死率可达50%以上。 2.2.6特急性病例发热后突然死亡,无其他症状,在剖检时可见支气管肺炎和回盲肠瓣充血。 病理变化 2.3.1 口腔和鼻腔粘膜糜烂坏死; 2.3.2 支气管肺炎,肺尖肺炎; 2.3.3 有时可见坏死性或出血性肠炎,盲肠、结肠近

小反刍兽疫防控知识

小反刍兽疫防控知识 发病初使用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可对症治疗和预防继发感染。在本病的洁净国家和地区发现病例,应严密封锁,扑杀患羊,隔离消毒。对本病的防控主要靠疫苗免疫。 l.牛痘弱毒疫苗,因为本病毒与牛瘟病毒的抗原具有相关性,可用牛瘟病毒弱毒疫苗来免疫绵羊和山羊进行小反刍兽疫病的预防。牛瘟弱毒疫苗免疫后产生的抗牛瘟病毒抗体能够抵抗小反刍兽疫病毒的攻击,具有良好的免疫保护效果。 2.小反刍兽疫病毒弱毒疫苗目前小反刍兽疫病毒常见的弱毒疫苗为Nigeria7511弱毒疫苗和Sungri/96弱毒疫苗。该疫苗无任何副作用,能交叉保护其各个群毒株的攻击感染,但其热稳定性差。 3.小反刍兽疫病毒灭活疫苗本疫苗系采用感染山羊的病理组织制备,一般采用甲醛或氯仿灭活。实践证明甲醛灭活的疫苗效果不理想,而用氯仿灭活制备的疫苗效果较好。 4.重组亚单位疫苗麻疹病毒属的表面糖蛋白具有良好的免疫原性。无论是使用H蛋白或N蛋白都作为亚单位疫苗,均能刺激机体产生体液和细胞介导的免疫应答,产生的抗体

能中和小反刍兽疫病毒和牛瘟病毒。 5.嵌台体疫苗嵌合体疫苗是用小反刍兽疫病毒的糖蛋白基因替代牛瘟病毒表面相应的糖蛋白基因。这种疫苗对小反刍兽疫病毒具有良好的免疫原性,但在免疫动物血清中不产生牛瘟病毒糖蛋白抗体。 6.活载体疫苗将小反刍兽疫病毒的F基因插入羊痘病毒的TK基因编码区,构建了重组羊痘病毒疫苗。重组疫苗既可抵抗小反刍兽疫病毒强毒的攻击,又能预防羊痘病毒的感染。 羊疫康(英国意康生物)肌肉注射:本品与粉针1:1稀释后,治疗量:200—300斤/瓶,一次/天,连用两天。预防量减半或遵医嘱。

小反刍兽疫有哪些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

小反刍兽疫有哪些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 小反刍兽疫,(又名小反刍兽伪牛瘟)是由小反刍兽疫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病毒性传染病。主要感染小反刍动物,以发热、口炎、腹泻、肺炎为特征。OIE将其列为A类疫病。 小反刍兽疫是小反刍兽疫病毒引起的一种以发热、口炎、腹泻和肺炎为特征的急性病毒病。感染动物的临床症状类似于牛瘟,必须与其作鉴别诊断。主要感染山羊、绵羊、羚羊、美国白尾鹿等小反刍动物,山羊发病比较严重。牛、猪等可以感染,但通常为亚临床经过。目前,主要流行于非洲西部、中部和亚洲的部分地区。该病在密切接触的动物之间可通过空气传播。本病潜伏期一般4~6天,最长可达21天。 临床症状 自然发病仅见于山羊和绵羊。山羊发病严重,绵羊也偶有严重病例发生。一些康复山羊的唇部形成口疮样病变。感染动物临诊症状与牛瘟病牛相似。急性型体温可上升至41℃,并持续3~5天。感染动物烦躁不安,背毛无光,口鼻干燥,食欲减退。流黏液脓性鼻漏,呼出恶臭气体。在发热的前4天,口腔黏膜充血,颊黏膜进行性广泛性损害、导致多涎,随后出现坏死性病灶,开始口腔黏膜出现小的粗糙的红色浅表坏死病灶,以后变成粉红色,感染部位包括下唇、下齿龈等处。严重病例可见坏死病灶波及齿垫、腭、颊部及其乳头、舌头等处。后期出现带血水样腹泻,严重脱水,消瘦,随之体温下降。出现咳嗽、呼吸异常。发病率高达100%,在严重暴发时,死亡率为100%,在轻度发生时,死亡率不超过50%。幼年动物发病严重发病率和死亡都很高。 临床表现为发病急,高热达41℃以上,并可持续3~5天;病畜精神沉郁,食欲减退,鼻镜干燥。口鼻腔分泌物逐步变成黏液脓性,如果病畜不死,这种症状可持续14天。发热开始4天内,齿龈充血,口腔黏膜弥漫性溃疡和大量流涎,进而转变成坏死。在疾病后期,常出现血样腹泻。肺炎、咳嗽、胸部啰音以及腹式呼吸等。本病发病率可达100%,严重暴发期死亡率为100%,中等暴发致死率不超过50%。根据临床症状可以初步诊断。尸体剖检,该病与牛瘟相似,糜烂性损伤从嘴延伸到瘤、网胃交接处。在大肠内,盲肠和结肠结合处出现特征性线状出血或斑马样条纹;淋巴结肿大;脾脏出现坏死病变和肺尖肺炎病变。 小反刍兽疫的治疗方案:刀豆素+头孢+羊疫清(治疗效果好)/羊肽乐(预防效果彻底)。先用生理盐水将刀豆素和头孢稀释后混合注射,观察20分钟后在注射羊疫清或羊肽乐(20毫升用于治疗200斤体重,预防可以用到400斤体重)。一般注射2次即可,如果病情严重最多打3针。(如果你没有我们的头孢,也可以依照其他家的的头孢用量) 羊疫清----针对针对羊小反刍兽疫、羊痘、羊快疫、羊肠毒血症、羊猝狙、羊黑疫、羔羊痢

国家农业部小反刍兽疫防控应急预案

国家农业部小反刍兽疫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小反刍兽疫是我国一类动物疫病,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小反刍兽疫,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安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及《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小反刍兽疫应急与防治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三)发生疫情或存在疫情发生风险时,各地兽医行政部门应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建立责任制,做好小反刍兽疫监测、调查、预防、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二、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要密切监视国际疫情动态,科学评估疫情发生风险,定期发布预警信息。 (二)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小反刍兽疫疫情监测工作。与周边国家接壤的省份要密切监视边境地区山羊、绵羊以及野羊等小反刍兽疫情动态。林业部门发现羚羊、黄羊等异常死亡,要立即通知兽医部门采样检测。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以发热、口炎、腹泻为特征,发病率、病死率较高的山羊和绵羊疫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四)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诊断,认定为疑似小反刍兽疫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五)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六)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三、疫情确认 (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备资格的防疫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根据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初步判定为疑似疫情的,必须指派专人按规范采集病料,送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或农业部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最终确诊。 (三)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确诊结果,确认小反刍兽疫疫情。 四、疫情分级与响应 小反刍兽疫疫情分为两级。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级(特别重大)疫情: 1(两个或多个省份发生疫情; 2(在1个省有,个以上(含)地(市)发生疫情; ,(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级疫情的。 确认,级疫情后,按程序启动《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二)在,个省,个以下(含)地(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的,为?级(重大)疫情。 确认?级疫情后,按程序启动省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 五、应急处置 (一)疑似疫情的应急处置 - 2 -

小反刍兽疫防治知识

小反刍兽疫防控知识问答 1.什么是小反刍兽疫?小反刍兽疫也称羊瘟、假性牛瘟,是由副黏膜病毒科麻疹病毒属小反刍兽疫病毒引起的,以发热、口炎、腹泻、肺炎为特征的一种急性接触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A类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疫病。 2.小反刍兽疫的流行特点是什么,并有哪些危害? 该病主要感染小反刍动物,特别是山羊较为易感,临床症状也较为严重,绵羊次之,野生动物偶有感染;传染源多为患病动物及其分泌物、排泄物以及被其污染的草料、用具和饮水等;该病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感染途径以呼吸道为主,饮水也可以导致感染;小反刍兽疫潜伏期一般为4—6天,最长可达到21天,《国际动物卫生法典》规定潜伏期为21天;易感羊群发病率通常达60%以上,病死率可达50%以上,该病对养殖业危害重大,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失。 3.小反刍兽疫的临床症状一般有哪些?鉴别诊断时应与哪些疫病进行区分。山羊临床症状较典型,绵羊症状一般较轻微;突然发热,发热的第2-3天体温达40—42℃,病羊死亡多集中在发热后期;发热症状出现后,病羊口腔内膜轻度充血,继而出现糜烂,初期多在下齿龈周围出现小面积坏死,严重病例迅速扩展到齿垫、硬腭、颊以及舌部,坏死组织脱落形成不规则的浅糜烂斑;病初有水样鼻液,此后变成大量的粘脓性卡他样鼻液,阻塞鼻孔造成呼吸困难,鼻内膜发生坏死,眼流分泌物,出现眼结膜炎;多数病羊发生严重腹泻或下痢,造成迅速脱水和体重下降,怀孕母羊可发生流产。小反刍兽疫诊断时,应注意与牛瘟、蓝舌病、口蹄疫、羊痘等做鉴别。 4.加强动物的饲养管理对预防小反刍兽疫有用吗?提高环境控制水平的意义。动物的饲养方式与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控制有密切关系,加强饲养管理是预防所有动物传染病的前提条件,只有在良好的饲养管理条件下才能保证家畜处于最佳的生长状态并具备良好的抗病能力。从动物疫病预防的角度来说,必须将饲养管理和疾病预防作为一个整体加以考虑,尽量避免羊群与野生易感动物接触,提高环境控制水平对小反刍兽疫的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5.加强饲养场的消毒工作对预防小反刍兽疫有效吗?做好基础防疫工作的意义。小反刍兽疫病毒是可以随患病动物的排泄物及分泌物排出体外进而污染周围环境,但是小反刍兽疫病毒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较弱,对乙醚、氯仿等较为敏感。因而加强消毒灭源等基础防疫对有效防控小反刍兽疫有重要意义,可选用农业部《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常规针对病毒无机氯制剂、季铵盐类、强酸强碱、醛类的消毒药品,如环境消毒可选用可佳、百毒杀、火碱、过氧乙酸等;针对皮毛、仓库等熏蒸消毒可选用甲醛、高锰酸钾等。 6.养殖户应如何预防小反刍兽疫?预防小反刍兽疫可采用的综合性预防措施。养殖场应远离居民区、集贸市场、交通要道以及其他动物生产场所和相关设施等;并加强报批报检工作,不从疫区引进反刍动物

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样本

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 小反刍兽疫( Peste des Petits Ruminants, PPR) 是由小反刍兽疫病毒( PPRV) 引起的山羊和绵羊的急性接触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 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 中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预防、控制和扑灭小反刍兽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小反刍兽疫的诊断、报告、处理、预防与控制等技术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与小反刍兽疫防治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 诊断 依据该病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症状, 结合实验室诊断结果做出综合判定。 2.1 流行病学 2.1.1 传染源 发病和带毒羊是主要传染源。病畜的分泌物和排泄物也是传染源。 2.1.2 传播途径

主要经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 感染途径以呼吸道为主。 2.1.3 易感动物 山羊和绵羊是该病的自然宿主, 山羊比绵羊更易感, 临床症 状更严重。岩羊、野山羊、盘羊、鬣羊、瞪羚羊、长角大羚羊、亚洲水牛、骆驼等可感染发病。白尾鹿在实验条件下表现为亚临床感染或严重发病, 能产生抗体。牛呈亚临床感染, 并能产生抗体。 2.1.4 潜伏期 一般为4~6天, 最长可达21天。 2.1.5 发病率和病死率 易感羊群发病率一般达60%以上, 病死率可达50%以上。 2.1.6 季节性 该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 但多雨季节和干燥寒冷季节多发。 2.2 临床症状 山羊临床症状比较典型, 绵羊临床症状一般较轻微。 2.2.1 突然发热, 第2~3天体温可达40~42℃。发热持续3天左右, 病羊死亡多集中在发热后期。 2.2.2 病初有水样鼻液, 此后大量的粘脓性卡她样鼻液, 阻塞鼻孔造成呼吸困难。鼻内膜发生坏死。眼流分泌物, 遮住眼睑, 出现眼结膜炎。 2.2.3 发热症状出现后, 病羊口腔内膜轻度充血, 继而出现糜烂。初期多在下齿龈周围出现小面积坏死, 严重病例迅速扩展到

小反刍兽疫在中国的流行趋势及应对措施

动物医学进展,2015,36(1):110‐113Progress in Veterinary Medicine 专论与讲座 小反刍兽疫在中国的流行趋势及应对措施  收稿日期:2014‐04‐19  基金项目:华中农业大学塔里木大学科研联合基金项目(HNTDL H 140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塔里木畜牧科技重点实验 室开放课题(HS 201401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博士资金项目(2012BB 023);塔里木大学高教研究项目(TDGJ 1409)  作者简介:刘永宏(1981-),男,内蒙古武川县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传染病与免疫病理学研究。倡通讯作者 刘永宏1,赵 丽1倡,曹胜波2,李龙凯3,王海国4,廖秋萍1,焦海宏1 (1.塔里木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塔里木畜牧科技重点实验室,新疆阿拉尔843300;2.华中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湖北武汉430070;3.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830032;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红旗农场生产科,新疆阿图什845350) 摘 要:小反刍兽疫是由小反刍兽疫病毒感染小反刍兽的一种严重的急性、烈性、接触性传染病,以高 热、口炎、胃炎、腹泻和肺炎为特征。该病呈全球性自西向东流行趋势,我国目前已有9省市发生该疫情,其他省份防控局面也颇为严峻,对我国畜牧业发展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论文对小反刍兽疫在中国流行趋势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 关键词:小反刍兽疫;流行;防控 中图分类号:S 852.65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038(2015)01‐0110‐04 小反刍兽疫(Peste des petits ruminants ,PPR )是由小反刍兽疫病毒(Peste des petits ruminants virus ,PPRV )感染小反刍兽的一种严重的急性、烈性、接触性传染病,以高热、口炎、胃炎、腹泻和肺炎 为特征[1] 。小反刍兽疫主要通过直接和间接接触传 染或呼吸道飞沫传染,潜伏期为4d ~5d [2] 。在易感群中,严重暴发时致死率为100%,中等暴发时致 死率不超过50%。山羊高度易感,绵羊次之[3] ;2004年8月,苏丹出现了大量大型反刍动物‐骆驼感 染PPRV [4] ;牛和牦牛亦可感染,但无临床症状,也 不排毒[5] ;野生动物(如白尾鹿)偶有感染,猪可被实验性感染,未见人感染的报道[3]。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A 类动物疫病,在我国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1942年,PPR 首次暴发于西非科特迪瓦[6] ,现在全球至少49个国家已发生或正在发生该疫情,其 中至少23个亚洲国家[7] ,包括我国周边的老挝、孟加拉国、俄罗斯、印度、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蒙古国、缅甸、尼泊尔、阿富汗和韩国等国[7‐9]。PPR 给疫情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仅肯尼亚每年因该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高达1500余 万美元[10] 。 1 小反刍兽疫病毒 PPRV 属于副黏病毒科麻疹病毒属,同属的还 有海豚麻疹病毒、犬瘟热病毒、鼠海豹麻疹病毒、牛 瘟病毒和麻疹病毒[11],PPRV 只有一个血清型[12] 。PPRV 基因组为单股负链RNA ,大小为15948nt ,基因组3′末端为基因组启动子区,5′末端为反向基因组启动子区,6个基因排列顺序为3′‐N ‐P ‐M ‐F ‐H ‐L ‐5′,依次编码的6个结构蛋白为核衣壳蛋白(N )、磷蛋白(P )、基质蛋白(M )、融合蛋白(F )、血凝蛋白(H )和大蛋白(L ),P 基因还编码两个非结构蛋白C 和V [13]。 N 蛋白通过自我组装形成核衣壳粒子,与P 蛋白和L 蛋白协同作用调控病毒RNA 转录和复制。N 蛋白还是保守性较强的免疫源性蛋白,当病毒感染时可以引起强烈的抗体反应。此外,N 蛋白上含有T 细胞表位,在细胞免疫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4]。 根据N 或F 基因片段核苷酸序列,均可进行系统进化分析,结果显示目前PPRV 分为4个基因系,Ⅰ系和Ⅱ系分布于西非,Ⅲ系病毒流行于东非、阿拉伯(阿曼和也门)及印度南部,Ⅳ系仅见于中东、阿拉 伯和印度次大陆[1,13] 。比较两种分别基于N 和F 基因部分序列的系统进化分析方法,N 基因系统进化

羊小反刍兽疫的防治药物

小反刍兽疫又名小反刍兽假性牛瘟、肺肠炎、口炎肺肠炎复合症,是由小反刍兽疫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病毒性传染病,主要感染小反刍动物,以发热、口炎、腹泻、肺炎为特征。 小反刍兽疫主要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感染。传播方式主要是接触传播,可通过与病羊直接接触传播,病羊的唾液、鼻液、粪尿等分泌物和排泄物可含有大量的病毒,与被病毒污染的饲料、饮水、衣物、工具、垫料、圈舍和牧场等接触也可发生间接传播,在养殖密度较高的羊1.小反刍兽疫病毒的临床症状: 1>发热体温可达40-41℃,持续3-8天,口鼻分泌物严重增加,腹泻严重,有时有口腔溃疡; 2>有时表现支气管肺炎,类似羊支原体肺炎 3>怀孕母羊可发生流产 4>感染动物烦躁不安,被毛无光,口鼻干燥,食欲减退。流黏液脓性鼻漏,呼出恶臭气体 5>在发热的前4天,口腔黏膜充血,颊黏膜进行性广泛性损害、导致多涎,随后出现坏死性病灶,开始口腔黏膜出现小的粗糙的红色浅表坏死病灶,以后变成粉红色,感染部位包括下唇、下齿龈等处。 如何防治:治疗时每吨饲料中添加羊全清2000g,连用5-7天,病发症状基本消失 预防时每吨饲料中添加羊全清1000g,连用3-5天,也可长期添加。 备注:本品不含任何违禁成分,绿色、环保、安全、健康,可长期添加使用。 严重病例可见坏死病灶波及齿龈、腭、颊部及其头、舌头等处。 后期出现带血水样腹泻,严重脱水,消瘦,随之体温下降。出现咳嗽、呼吸异常。 养羊户注意:全国多地爆发羊小反刍兽疫疫情! 小反刍兽疫病毒的如何消毒? 使用碘制剂的消毒药全群消毒,每天消毒两次 使用生石灰给养殖场周围消毒 对于没发病的羊群及时的隔离 处于潜在感染的羊群用羊康紧急预防 3.小反刍兽疫的感染和传播途径有哪些? 群也会发生近距离的气溶胶传播。

小反刍兽疫防控知识

小反刍兽疫防控知识 1.什么是小反刍兽疫? 小反刍兽疫,又称羊瘟或伪牛瘟,是又小反刍兽疫病毒引起绵羊和山羊等小反刍兽的一种急性接触性传染病,临床上以高热、眼鼻有大量分泌物、上消化道溃疡和腹泻为主要特征。山羊发病率和病死率均较高。我国将其列为一类传染病。 2.小反刍兽疫有哪些流行病学特点? 山羊和绵羊是本病唯一的自然宿主,山羊比绵羊更易感,且临床变现比绵羊更为严重。牛呈亚临床感染,并能产生抗体。猪表现为亚临床感染,无症状,不排毒。鹿、野山羊、长角大羚羊、东方盘羊,瞪羚羊、驼可感染发病。该病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性传播,感染途径以呼吸道为主。本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多雨季节和干燥季节多发病。奉病潜伏期一般为4-6天,也可达到10天《国际动物卫生法典》规定潜伏期为21天。 3.小反刍兽疫的临床症状有哪些? 自然发病仅见于山羊和绵羊。山羊发病严重,绵羊也偶有严重病例发生。一些康复山羊的唇部形成口疮样病变。感染动物临诊症状与牛瘟病牛相似。急性型体温可上升至41℃,并持续3~5天。感染动物烦躁不安,背毛无光,口鼻干燥,食欲减退。流黏液脓性鼻漏,呼出恶臭气体。在发热的前4天,口腔黏膜充血,颊黏膜进行性广泛性损害、导致多涎,随后出现坏死性病灶,开始口腔黏膜出现小的粗糙的红色浅表坏死病灶,以后变成粉红色,感染部位包括下唇、下齿龈等处。严重病例可见坏死病灶波及齿垫、腭、颊部及其乳头、舌头等处。后期出现带血水样腹泻,严重脱水,消瘦,随之体温下降。出现咳嗽、呼吸异常。发病率高达100%,在严重暴发时,死亡率为100%,在轻度发生时,死亡率不超过50%。幼年动物发病严重发病率和死亡都很高。 4.小反刍兽疫有哪些病理变化? 口腔和鼻腔黏膜糜烂坏死;支气管肺炎,肺尖肺炎;可见坏死性或出血性肠炎,盲肠、结肠近端和直肠出现特征性条状充血、出血,呈斑马状条纹;有时可见淋巴结特别是肠系膜淋巴结水肿,脾脏肿大并可出现坏死病变。 5.如何确诊小反刍兽疫? 当发现山羊或绵羊出现急性发热、腹泻、口炎等症状,发病率、病死率较高,传播迅速,且出现肺尖肺炎病理变化时,可判断为疑似小反刍兽疫;由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采集病羊口鼻棉拭子、淋巴结或血沉棕黄色层送指定实验室(必须在生物安全3级以上实验室进行)进行血清学或病原学检测,检测结果阳性可判定为确诊小反刍兽疫。 6.发现疑似小反刍兽疫时如何报告疫情?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以发热、口炎、腹泻为特征,发病率、病死率较高的山羊或绵羊疫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镇畜牧兽医站报告。 7.小反刍兽疫消毒选用的药品种类有哪些? 碱类(碳酸钠、氢氧化钠)、氯化物和酚化合物适用于建筑物、木质结构、水泥表面、车辆和相关设施设备消毒。柠檬酸、酒精和碘化物(碘消灵)适用于人员消毒。 8.场地及设施如何消毒? 一是清洗,消毒前必须清除有机物、污物、粪便、饲料、垫料等;二是选择合适的消毒药品、消毒器械和防护用具;三是采用合适的消毒方法。金属设施设备的消毒,可采取火焰、熏蒸和冲洗等方式消毒;羊舍、车辆、屠宰加工、贮藏等场所,可采用消毒液清洗、喷洒等方式消毒;养羊场的饲料、垫料、粪便等,可采取堆积发酵或焚烧等方式处理;疫区范围内办公、饲养人员的宿舍、公共食堂等场所,可采用喷洒的方式消毒。 9.人员及物品如何消毒? 饲养、管理等人员可采取淋浴消毒; 衣、帽、鞋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可采取消毒液浸

小反刍兽疫综合防控方案

小反刍兽疫综合防控方案 小反刍兽疫(Peste des Petits Ruminants,PPR,也称羊瘟)是由副黏病毒科麻疹病毒属小反刍兽疫病毒(PPRV)引起的,以发热、口炎、腹泻、肺炎为特征的急性接触性传染病,山羊和绵羊易感,山羊发病率和病死率均较高。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流行病学 1.山羊和绵羊是本病唯一的自然宿主,山羊比绵羊更易感,且临床症状比绵羊更为严重。山羊不同品种的易感性有差异。 2.牛多呈亚临床感染,并能产生抗体。猪表现为亚临床感染,无症状,不排毒。 3.鹿、野山羊、长角大羚羊、东方盘羊、瞪羚羊、驼可感染发病。 该病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感染途径以呼吸道为主。本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多雨季节和干燥寒冷季节多发。本病潜伏期一般为4-6天。 临床症状 山羊临床症状比较典型,绵羊症状一般较轻微。 1.突然发热,第2-3天体温达40—42℃高峰。发热持续3天左右,病羊死亡多集中在发热后期。 2.病初有水样鼻液,此后变成大量的粘脓性卡他样鼻液,阻塞鼻孔造成呼吸困难。鼻内膜发生坏死。眼流分泌物,遮住眼睑,出现眼结膜炎。 3.发热症状出现后,病羊口腔内膜轻度充血,继而出现糜烂。初期多在下齿龈周围出现小面积坏死,严重病例迅速扩展到齿垫、硬腭、颊和颊乳头以及舌,坏死组织脱落形成不规则的浅糜烂斑。部分病羊口腔病变温和,并可在48小时内愈合,这类病羊可很快康复。 4.多数病羊发生严重腹泻或下痢,造成迅速脱水和体重下降。怀孕母羊可发生流产。 5.易感羊群发病率通常达60%以上,病死率可达50%以上。 6.特急性病例发热后突然死亡,无其他症状,在剖检时可见支气管肺炎和回盲肠瓣充血。 病理变化 1.口腔和鼻腔粘膜糜烂坏死; 2.支气管肺炎,肺尖肺炎; 3.有时可见坏死性或出血性肠炎,盲肠、结肠近端和直肠出现特征性条状充血、出血,呈斑马状条纹; 4.有时可见淋巴结特别是肠系膜淋巴结水肿,脾脏肿大并可出现坏死病变。 5.组织学上可见肺部组织出现多核巨细胞以及细胞内嗜酸性包含体。 结果判定 1.疑似小反刍兽疫 山羊或绵羊出现急性发热、腹泻、口炎等症状,羊群发病率、病死率较高,传播迅速,且出现肺尖肺炎病理变化时,可判定为疑似小反刍兽疫。 2.确诊小反刍兽疫 血清学或病原学检测阳性,可判定为确诊小反刍兽疫。

小反刍兽疫风险评估

小反刍兽疫危害评估报告 小反刍兽疫是由小反刍兽疫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病毒性传染病,主要感染小反刍动物,以发热、口炎、腹泻、肺炎为特征。 一、一般生物学特性 1、起源:小反刍兽疫首次发现于西非的科特迪瓦(象牙海岸),主要分布在撒哈拉沙漠以南及赤道以北的非洲国家,近年来,几乎遍及所有中东、西亚、南亚国家,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均呈地方性流行。我国2007年首次发现于西藏,2013年底又在新疆发现,专家推测,疫情均是从境外传入的。 2、形态特性:小反刍兽疫病毒属副黏病毒科麻疹病毒属。与牛瘟病毒有相似的物理化学及免疫学特性。病毒呈多形性,通常为粗糙的球形。病毒颗粒较牛瘟病毒大,核衣壳为螺旋中空杆状并有特征性的亚单位,有囊膜。 3、培养特性:病毒可在胎绵羊肾、胎羊及新生羊的睾丸细胞、Vero细胞上增殖,并产生细胞病变(CPE),形成合胞体。 4、分类等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是《国家动物疫病中长期防治规划(2012-2020年)》明确规定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之一。 二、致病性 致病性:因本病毒对胃肠道淋巴细胞及上皮细胞具有特殊的亲和力,故能引起特征性病变。一般在感染细胞中出现嗜酸性胞浆包涵体及多核巨细胞。在淋巴组织中,小反刍兽疫病毒可引起淋巴细胞坏死。脾脏、扁桃体、淋巴结细胞被破坏。含嗜酸性胞浆包涵体的多核巨细胞出现,极少有核内包涵体。在消化系统,病毒引起马尔基氏层深部的上皮细胞发生坏死,感染细胞产生核固缩和核破裂,在表皮生发层形成含有嗜酸性胞浆包涵体的多核巨细胞。 三、感染途径及暴露潜在后果 1、感染途径:主要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感染。传播方式主要是接触传播,可通过与病羊直接接触发生传播,病羊的鼻液、粪尿等分泌物和排泄物可含有大量的病毒,与被病毒污染的饲料、饮水、衣物、工具、圈舍和牧场等接触也可发生间接传播,在养殖密度较高的羊群偶尔会发生近距离的气溶胶传播。 2、暴露的后果:小反刍兽疫病毒主要感染羊等小反刍动物,对人类无法造成感染疾病,所以在实验室内暴露小反刍兽疫病毒后,实验人员不会得病。但实验人员在该病毒暴露后,衣物上可携带病毒,在进出实验室时如不严格规范,会使小反刍兽疫病毒暴露在外界环境中,外界动物将感染小反刍兽疫,出现发热、口炎、腹泻、肺炎等症状。 四、微生物在环境中的稳定性 1、在自然界中的稳定性:小反刍兽疫病毒时有囊膜的病毒,自然环境下抵抗力较低 2、对物理因素、化学消毒剂的敏感性:50摄氏度60分钟即可灭活,在冷藏和冷冻组织中可存活较长时间;在PH小于4或PH大于11时失活,醇、醚或普通清洁剂可杀灭病毒,苯酚和百分之二的氢氧化钠都是有效的消毒剂。

羊小反刍兽疫症状与治疗方法

羊小反刍兽疫症状与治疗方法 小反刍兽疫也称羊瘟、假性牛瘟,2007年首次传入我国,是由小反刍兽疫病毒引起的,以发热、口炎、腹泻、肺炎为特征的一种急性接触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A 类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下面畜牧堂详细的介绍一下: 该病主要感染小反刍动物,特别是山羊较为易感,临床症状也较为严重,绵羊次之,野生动物偶有感染;传染源多为患病动物及其分泌物、排泄物以及被其污染的草料、用具和饮水等;该病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感染途径以呼吸道消化道为主;小反刍兽疫潜伏期一般为4—6天,最长可达到21天;易感羊群发病率通常达60%以上,病死率可达50%以上,该病对养殖业危害重大,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失。 山羊临床症状较典型,绵羊症状一般较轻微;感染动物临诊症状与牛瘟病牛相似。急性型体温可上升至41℃,并持续3~5天。感染动物烦躁不安,背毛无光,口鼻干燥,食欲减退。流黏液脓性鼻漏,呼出恶臭气体。发热前4d,引起口腔黏膜充血、颊黏膜进行性广泛性障碍、多唾液,随后出现坏死病灶,口腔黏膜出现小而粗糙的红色浅表坏死病灶,随后呈粉红色,感染部位包括下唇、下牙龈等。在重症病例中,坏死病灶累及牙垫、上腭、颊部及其乳头、舌头等。后期出现带血水样腹泻,严重脱水,消瘦,随之体温下降。出现咳嗽、呼吸异常。诊断方面应注意与牛瘟、蓝舌病、口蹄疫、羊痘等鉴别。 针对小反刍兽疫的治疗方案:使用香港龙达的羊瘟清(羊免疫球蛋白)每瓶200体重+刀豆素每支200斤体重配合头孢噻呋钠,肌肉注射,(最好分点注射),一天一次,打两天。预防量减半或尊医嘱。 想了解更多关于养殖管理的技术,请关注畜牧堂!“畜牧堂”APP,为我国广大养殖户提供“互联网+”畜牧养殖的整体解决方案,帮助农户勤劳致富,助力我国畜牧养殖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小反刍兽疫防控应急预案

小反刍兽疫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小反刍兽疫是我国一类动物疫病,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小反刍兽疫,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安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及《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小反刍兽疫应急与防治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三)发生疫情或存在疫情发生风险时,各地兽医行政部门应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建立责任制,做好小反刍兽疫监测、调查、预防、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 二、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要密切监视国际疫情动态,科学评估疫情发生风险,定期发布预警信息。(二)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小反刍兽疫疫情监测工作。与周边国家接壤的省份要密切监视边境地区山羊、绵羊以及野羊等小反刍兽疫情动态。林业部门发现羚羊、黄羊等异常死亡,要立即通知兽医部门采样检测。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以发热、口炎、腹泻为特征,发病率、病死率较高的山羊和绵羊疫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

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四)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诊断,认定为疑似小反刍兽疫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五)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六)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三、疫情确认 (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备资格的防疫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根据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初步判定为疑似疫情的,必须指派专人按规范采集病料,送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或农业部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最终确诊。 (三)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确诊结果,确认小反刍兽疫疫情。 四、疫情分级与响应 小反刍兽疫疫情分为两级。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级(特别重大)疫情: 1.两个或多个省份发生疫情;

小反刍兽疫疫情症状及治疗方法.doc

小反刍兽疫疫情症状及治疗方法 概述: 小反刍兽疫也称羊瘟、假性牛瘟,2007年首次传入我国,是由小反刍兽疫病毒引起的,以发热、口炎、腹泻、肺炎为特征的一种急性接触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A类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该病主要感染小反刍动物,特别是山羊较为易感,临床症状也较为严重,绵羊次之,野生动物偶有感染;传染源多为患病动物及其分泌物、排泄物以及被其污染的草料、用具和饮水等;该病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感染途径以呼吸道消化道为主;小反刍兽疫潜伏期一般为4—6天,最长可达到21天;易感羊群发病率通常达60%以上,病死率可达50%以上,该病对养殖业危害重大,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失。 山羊临床症状较典型,绵羊症状一般较轻微;感染动物临诊症状与牛瘟病牛相似。急性型体温可上升至41℃,并持续3~5天。感染动物烦躁不安,背毛无光,口鼻干燥,食欲减退。流黏液脓性鼻漏,呼出恶臭气体。在发热的前4天,口腔黏膜充血,颊黏膜进行性广泛性损害、导致多涎,随后出现坏死性病灶,开始口腔黏膜出现小的粗糙的红色浅表坏死病灶,以后变成粉红色,感染部位包括下唇、下齿龈等处。严重病例可见坏死病灶波及齿垫、腭、颊部及其乳头、舌头等处。后期出现带血水样腹泻,严重脱水,消瘦,随之体温下降。出现咳嗽、呼吸异常。诊断方面应注意与牛瘟、蓝舌病、口蹄疫、羊

痘等鉴别。 针对小反刍兽疫的治疗方案: (1)发病前期;使用香港龙达的羊瘟清(羊免疫球蛋白)或者羊血清免疫肽每瓶200体重+刀豆素每支200斤体重配合头孢噻呋钠,肌肉注射,(最好分点注射),打一次。 (2)发病中后期:使用羊血清免疫肽(20ml)每瓶150斤体重+刀豆素并配合3-5mg地米,一天一次,打两天。预防量减半或尊医嘱。

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

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 小反刍兽疫(Peste des Petits Ruminants,PPR)是由小反刍兽疫病毒(PPRV)引起的山羊和绵羊的急性接触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预防、控制和扑灭小反刍兽疫,依据《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1.适用围 本规规定了小反刍兽疫的诊断、报告、处置、预防与控制等技术措施。 本规适用于中华人民国境一切与小反刍兽疫防治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诊断 依据该病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症状,结合实验室诊断结果做出综合判定。 2.1流行病学 2.1.1传染源 发病和带毒羊是主要传染源。病畜的分泌物和排泄物也是传染源。 2.1.2传播途径 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感染途径以呼吸道为主。 2.1.3易感动物 山羊和绵羊是该病的自然宿主,山羊比绵羊更易感,临床症状更严重。岩羊、野山羊、盘羊、鬣羊、瞪羚羊、长角大羚羊、亚洲水牛、骆驼等可感染发病。白尾鹿在实验条件下表现为亚临床感染或严重发病,能产生抗体。牛呈亚临床感染,并能产生抗体。

2.1.4潜伏期 一般为4~6天,最长可达21天。 2.1.5发病率和病死率 易感羊群发病率通常达60%以上,病死率可达50%以上。 2.1.6季节性 该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多雨季节和干燥寒冷季节多发。 2.2临床症状 山羊临床症状比较典型,绵羊临床症状一般较轻微。 2.2.1突然发热,第2~3天体温可达40~42℃。发热持续3天左右,病羊死亡多集中在发热后期。 2.2.2病初有水样鼻液,此后大量的粘脓性卡他样鼻液,阻塞鼻孔造成呼吸困难。鼻膜发生坏死。眼流分泌物,遮住眼睑,出现眼结膜炎。 2.2.3发热症状出现后,病羊口腔膜轻度充血,继而出现糜烂。初期多在下齿龈周围出现小面积坏死,严重病例迅速扩展到齿垫、硬腭、颊和颊乳头以及舌,坏死组织脱落形成不规则的浅糜烂斑。部分病羊口腔病变温和,并可在48小时愈合,这类病羊可很快康复。 2.2.4多数病羊发生严重腹泻或下痢,造成迅速脱水和体重下降。怀孕母羊可发生流产。 2.3病理变化 2.3.1口腔和鼻腔黏膜糜烂坏死。 2.3.2支气管肺炎,肺尖肺炎。

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

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 小反刍兽疫(Peste des Petits Ruminants,PPR)是由小反刍兽疫病毒(PPRV)引起的山羊和绵羊的急性接触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预防、控制和扑灭小反刍兽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小反刍兽疫的诊断、报告、处置、预防与控制等技术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与小反刍兽疫防治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 诊断 依据该病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症状,结合实验室诊断结果做出综合判定。 2.1 流行病学 2.1.1 传染源 发病和带毒羊是主要传染源。病畜的分泌物和排泄物也是传染源。 2.1.2 传播途径 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感染途径以呼吸道为主。 2.1.3 易感动物 山羊和绵羊是该病的自然宿主,山羊比绵羊更易感,临床症状更严重。岩羊、野山羊、盘羊、鬣羊、瞪羚羊、长角大羚羊、亚洲水牛、骆驼等可感染发病。白尾鹿在实验条件下表现为亚临床感染或严重发病,能产生抗体。牛呈亚临床感染,并能产生抗体。 2.1.4 潜伏期 一般为4~6天,最长可达21天。 2.1.5 发病率和病死率 易感羊群发病率通常达60%以上,病死率可达50%以上。 2.1.6 季节性

该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但多雨季节和干燥寒冷季节多发。 2.2 临床症状 山羊临床症状比较典型,绵羊临床症状一般较轻微。 2.2.1 突然发热,第2~3天体温可达40~42℃。发热持续3天左右,病羊死亡多集中在发热后期。 2.2.2 病初有水样鼻液,此后大量的粘脓性卡他样鼻液,阻塞鼻孔造成呼吸困难。鼻内膜发生坏死。眼流分泌物,遮住眼睑,出现眼结膜炎。 2.2.3 发热症状出现后,病羊口腔内膜轻度充血,继而出现糜烂。初期多在下齿龈周围出现小面积坏死,严重病例迅速扩展到齿垫、硬腭、颊和颊乳头以及舌,坏死组织脱落形成不规则的浅糜烂斑。部分病羊口腔病变温和,并可在48小时内愈合,这类病羊可很快康复。 2.2.4 多数病羊发生严重腹泻或下痢,造成迅速脱水和体重下降。怀孕母羊可发生流产。 2.3 病理变化 2.3.1 口腔和鼻腔黏膜糜烂坏死。 2.3.2 支气管肺炎,肺尖肺炎。 2.3.3 可见坏死性或出血性肠炎,盲肠、结肠近端和直肠出现特征性条状充血、出血,呈斑马状条纹。 2.3.4 可见淋巴结特别是肠系膜淋巴结水肿,脾脏肿大并可出现坏死病变。 2.3.5 组织学上可见肺部组织出现多核巨细胞以及细胞内嗜酸性包含体。 2.4 实验室检测 2.4.1 样品采集、运输与保存 无菌采集病羊眼棉试子、口棉拭子、鼻棉拭子和抗凝血,采集被扑杀或刚死亡病畜的脾、胸腺、肠系膜和支气管淋巴结、肠黏膜、肺等组织,无菌采集全血,用常规方法分离血清。样品采集后,置冰上冷藏尽快送至实验室检测。 2.4.2 血清学检测 应在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或农业部指定实验室进行。 抗体检测可采用病毒中和试验、竞争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检测法和

小反刍兽疫简介

小反刍兽疫简介 小反刍兽疫(Peste des petits Ruminants PPR)是由副黏病毒科麻疹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接触型传染性疾病,主要感染小反刍兽,特别是山羊和绵羊,野生动物偶尔感染,未见有人感染该病的报道。此病流行于非洲、阿拉伯半岛、大部分中东,A类疾病,同时也是我国规定的一类动物疫病。 一、病原简介 反刍兽疫是由小反刍兽疫病毒(Peste des petits ruminants virus,PPRV)引起的一种严重的传染病,主要感染小反刍动物,特别是山羊高度易感。该病毒是副黏病毒科(Paramyxoviridae)麻疹病毒属(Morbolivirus)的成员,同属的其他成员还有牛瘟病毒(Rinderpest virus,RPV)、犬瘟热病毒(Canine distemper virus,CDV)、海豹瘟病毒(Porpoise distemper virus,PDV)等。PPRV主要侵害淋巴组织及消化道上皮组织,以突然发热、眼鼻排出分泌物、口腔溃疡、呼吸失调、咳嗽、恶臭的腹泻和死亡为特征。本病1942年首次报告发生于西非之象牙海岸,1972年正式确认病原为反刍兽疫,PPRV有4个群,但只有1个血清型。该病于1942年首次在非洲的科特迪瓦发生,近几年该病在我国的周边国家频频发生,特别是今年首次在我国西藏发现该病,现已严重威胁到我国小反刍动物的健康。 PPRV粒子呈多形性,多为圆形或椭圆形,直径为l30 nm~390 nm,也有报道称其直径为150 nm~700 nm,该病毒外被8.5 nm~14.5 nm厚的囊膜,囊膜上有8 nm~15 nm的纤突,纤突只含血凝素而无神经氨酸酶,但同时具有神经氨酸酶和血凝素活性;核衣壳总长约1000 nm,呈螺旋对称,直径约18 nm,螺距5 nm~6 nm,并且核衣壳缠绕成团。PPRV基因组是不分节段的单股负链RNA,RNA链从3′至5′依次是N-P-M-F-H-L 6个基因,分别编码6种结构蛋白和2种非结构蛋白。对2000年从土耳其病羊中分离的野毒株PPRV Tu/00 进行了全基因序列的的分析表明,基因组全长为15 948 bp,编码8种蛋白。 病毒在体外存活时间不长,56 °C,病毒於血、脾、淋巴腺内的半衰期为5分钟。70 °C 以上,迅速灭活。4 °C下,pH 7.2-7.9,病毒稳定,半衰期3.7 天,但如pH高於9.6或低於5.6,病毒迅速灭活。 病毒可在胎绵羊肾、胎羊及新生羊的翠丸细胞、Vero细胞上增殖,并产生细胞病变(CPE),形成合胞体。 二、流行病学 1、传染源。患病动物及其分泌物和排泄物,组织,或被其污染的草料、用具和饮水等。 2、传播途径。本病主要通过直接和间接接触传染或呼吸道飞沫传染,饮水也可以导致感染。病畜急性期自分泌物、排泄物及呼气等排出病毒,成为传染源。同地区之动物,以直接接触方式或经由咳嗽而行短距离飞沫传染,不同地区因以引入感染动物而扩散,故须管制感染区羊只及相关物品的移出。一般认为羊只恢复後不会成为慢性带原者,但感染後之潜伏期间,可能传播本病。 病毒发现于精液及胚,故可能会经人工授精或胚移植传染。 感染母羊发病前1天起至发病後45天期间,乳汁含病毒,故可经乳汁传染。目前尚缺乏冷冻羊肉或其他肉品的病毒存活资料,但因肉品的pH值下降,病毒不易存活,故经由肉品传播机率低。 病毒在体外不易存活,故各种病媒的传播机率低。病媒虫亦不认为会传播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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