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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宗旨

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缓解、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为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为稳定社会服务。

二、信访工作职责

协调、处埋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成华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生产、工作、生活中的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积极发挥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观察社情民意的窗口作用,及时向各级领导转达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各级领导报送信访信息,反映社情民意,群众注意的“热点”、“难点”及“苗头性”问题为领导决策服务。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信访条例》,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疏导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三、信访的基本原则:

1、依法信访,依照法律、法规、党和政府的规定,特别是《信访条例》解决信访问题。

2、遵守“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来信来访不能转给被告本人。

4、积极、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要求。对无理要求不能满足。要坚持原则,但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5、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要依条例处理。

卫生局领导预约接待群众和

处理来信来访制度

1、党政领导要坚持亲自接待群众

来信来访群众遇到困难和麻烦找下属各级都解决不了,要求见局领导,信访接待人员如果认为也有必要,应与局领导联系,并预约接待。局领导接待群众时要作好记录。

2、局党政领导亲自阅批群众写给自己的信达80%或以上,并且有登记或批示记载。

3、党政领导要亲自主持研究,解决信访中涉及到的政策性强、影响大的疑难信访问题,并要做记录或纪要。

接待工作守则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不断提高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和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拘私情,秉公办事,坚决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

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做好记录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有不正确意见和过高要求的上访人员,要善于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要求和建议要积极向领导汇报,并主动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取得联系,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减少越级上访或重复上访。

四、严守党和国家机密,遵守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兄和问题,更不能把来信来访转到被告手里。

处理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一、文明接待

坚持文明接待群众。接待室清洁,整齐,并随时备有开水。接待中做到四要:即接待群众要热情,群众来要热情让座、倒水,做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听取申诉要耐心;答复问题要明确;处理问题要认真。对群众申诉的情况、调查情况、处理结果要作详细记录。接待人员要签名,要写明接待处理日期,重要问题要及时处理,要尽量缓解矛盾,不得激化矛盾。

二、登记制度

收到来信、接待来访要及时登记、编号,要求字迹清楚、内容简明扼要,几个要素特别要登记清楚:(1)来信来访时间;(2)来信来访者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3)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及他们的要求:(4)登记者姓名。

登记后,当日送局领导批阅,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两办分管信访的领导,最后按照领导批示及时分类处理。

重大问题、突发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领导不在,也要及时打电话向有关领导联系,及时处理,要尽量缓解、化解社会矛盾,不得激化矛盾。

三、转办制度

对已登记好的来信、来访,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领导批示及时转交有关单位办理;做到不错转、不漏转;如果信访内容涉及到哪个单位一、二把手时,此信件不能转到那个单位,而应按信访内容转到纪委、监察局或有关部门。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来信来访者。

四、立案制度

对上级交办,市、区领导批办以及一些涉及到几个部门的重要、疑难信访案件,信访接待人员要及时立案。在办案中要认真调查,按政策秉公办理,结案率达95%以上。结案要有调查报告并有结案报告。对来信来访者的合理要求要尽量满足;该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应给群众指明方向;对群众的不合理要求,无法解决的问题也要做好说服工作、息诉工作。集体上访必须及时请各有关单位领导亲自出面妥善解决。

五、催办制度

已转给各单位办理的来信来访,要求一般来信来访20日内结案回复。重要来信2个月回复,到时未结案的,也应向区信访办报进展情况,对到时未报结案情况或进展情况的要及时催办,否则年终考评时酌情扣分。

六、归档制度

搞好每年的来信来访记录、处理情况,信访月报表、年报表、所发文件、简报、信息及上级发来涉及到本办公室的文件等的归档工作,归档要符合区档案局要求。

复信制度

为了密切党、政府和群众的关系,信访接待人员要起好桥梁和窗口作用,要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要做到对群众来信来访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必须加强对我区群众来信的复信工作,以减少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特建立复信制度:

一、来信内容不详的,复信通知来信人,预约时间,地点面谈。

二、转办了的来信,通知来信者,信已转到何处。

三、区信访办办理的信访问题,经调查处理后,回复来信人,并告诉我们的查处意见。

四、对群众的建议性来信要复信鼓励和感谢。

五、反映的问题,政策明确规定不可能处理的,也要给群众明确答复,解释清楚,以免重复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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