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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价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价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价试点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牙周病专业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基础条件”中对椅(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2018国家重点专科临床管理项目

2018国家重点专科临床管理项目 (盛京医院专场)在院举办 为进一步促进辽宁省各级医一,已遥遥领先于其他医疗机局优质医疗资源,更好地满足人疗机构提升以重点专科为核心的构。近几年国家不断倡导分级诊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医疗服务能力,全面贯彻医改精疗工作,要求将适当的医疗技术大会特邀医院国家临床重点神,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下沉到基层,尤其是县级医院层专科建设项目代表,医院副院通,切实发挥三级公立医院的引面,因此如何做好相应的诊疗工长、妇科主任杨清,外科主任吴领作用,以期最终实现健康中国作,推动专科建设就显得尤为重硕东,药学部主任菅凌燕,小儿的总目标,7月28日,由中国研究要。梁宏军强调,重点专科管理内科副主任、小儿呼吸内科病房型医院学会主办,医院承办的能力提升能够为医院重大学科决主任尚云晓,第六产科病房主任2018国家重点专科临床管理项目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医院开拓新乔宠,急诊科副主任赵宏宇,第(盛京医院专场)在院举办。辽的学术领域,促进专科发展是医二感染性疾病、肝病病房副教授宁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院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丁洋参会,并分别结合各自专科梁宏军,医院副院长杨清参会并杨清分别从历史传承、组织建设的特点、经验及取得成果作讲话。架构、医疗数据、人才培养、技了专题学术讲座。参会人员还实梁宏军在讲话中指出,临床术创新、教学成果、科研发展等地参观了滑翔院区的感染科、综重点专科建设是医院医疗工作的几个方面简要介绍了医院概况,合急诊科和生殖医学中心,所到核心组成部分,专科服务能力的并指出2018年是深化医改之年,之处与负责专科建设讲解的主任提高可以有效提升诊疗水平,夯医院作为大型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充分交流。 实医疗质量基础和保障医疗安全国上下联动和分级诊疗的试大会由医务部主任李宁主全,进一步保障和服务广大人民点。杨清表示,医院将借此次大持。省内外专科建设领域专家和群众健康。国家卫健委已启动全会为契机,共同分享和探讨医院同道、盛京医疗联盟医院相关负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辽宁在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和发展,责人、院内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省在国内处于相对领先水平,盛并提倡加强以重点专科为核心的专科项目专科代表共计150余人京医院获得的国家级临床重点专临床能力建设,提高全省临床整参会。 科项目数量占到全省的三分之体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合理布医务部 / 李宁 张佳 医院召开第二季度教学工作会议 为系统总结2018年春季学期学模式是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教学工作成果,指导和保障下学容,教学要突出以学生为中心、准》、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7月26合理改善教学方法、积极开展多的工作方向;要始终以本科教育日,医院召开了本年度第二季度种类型课堂授课,并将创新教学为高等教育的基础和根本,以培教学工作会议,副院长杨清到会实践所得及时转化为教学成果,养优秀的专业人才为目标,加强并讲话。这既是医院重视教书育人的具体师德师风建设,注重教师能力提杨清在讲话中强调,创新教体现,也是医院践行《普通高等升,深化教学管理改革,从而持 07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书介绍

附件3 编号:□□□□□□□□□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专科名称: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填写说明 一、临床重点专科申报表各项内容的填写应实事求是、认真严谨、准确完整;字迹清晰易辨,不得使用没有规定的符号、代码和缩写,不得填报虚假信息。 二、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主要填写医院相关情况。 “医院名称”应填写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第一名称全称。 三、“医院类别”填写“综合”或“专科”,“医院等次”应填写“甲等”或“乙等”。 四、“联系电话”应填写医院院办公室电话或负责重点专科事宜的科室电话。 五、“实际开放床位数、业务用房建筑面积”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当年的情况。 六、“医院在编人数”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当年的情况。 七、“申报专科负责人”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的科室负责人。 八、“技术队伍情况”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当年在科室工作人员的情况。 九、“学术团体及专业杂志任职情况”指在全国、全省本专业学术团体中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等职,或在相关专业杂志中担任主编、副主编、常务编委等职的情况。其中1人兼任多个职务的只填最高级别职务。 十、“医疗工作情况”指学科带头人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简历,并简要介绍学科带头人的医疗水平及技术特长。 十一、“近五年所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发表论著等情况”,指学科带头人在评估周期内,所主持或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和发表论文、著作等情况。

十二、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 十三、“诊疗技术”列出开展主要技术项目名称以及近五年开展的总例数。 十四、“特色技术及其先进性说明”列举能够独立开展的3-5项特色技术,说明其临床效果以及在国内外所处的地位。 十五、“住院病种”指根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的病名确定,按照出院第一诊断进行统计,本专业住院患者排位在前5位的病种。患者总例数、急危重症比例、疑难症比例、治愈率、平均住院日、人均费用是指针对所填写的某一病种的相应指标。 十六、“医疗水平和医疗服务指标”指在专科申报近五年本专业的指标,先填写年度,然后在年度栏下方填写相应指标情况。 十七、“年重大医疗事故发生次数”指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 十八、“每张床净使用面积”指用本专业业务用房面积除以床位数所得数据。 十九“特色技术应用比例”指应用特色技术治疗住院(或门诊)患者数量占本专业住院(或门诊)患者总数量的比例。 二十、“派出在职深造学习”指专科申报近五年派出本科室人员读取学历或学位学习的情况。 二十一、“派出进修培训”指专科申报近五年,派出本科室人员进修培训半年以上的情况。 二十二、“继续医学教育”指近五年参加卫生部级的继续医学教育。 二十三、“科室内人才培养情况统计”指近五年科室内人员经过培养获得学位或进修人次;“对外培养人才情况统计”指近五年经本专科培养获得学位或进修的人次。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普通外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普通外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序号检查内容标 准 分 评分标准备注 一基础条件150 1 发展 环境 (5)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得1分;无规划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 措施 2 政策、措施齐全,须为医院内重点学科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 得力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学科不得 分。 2 专科 规模 (20) 床位数10 至少有1个护理单元,核定病床总数90张,得6分;每增加20张床 加2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 米 10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3 支撑 条件 (40)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 要 20 各科医疗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强得10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10分。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 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 适宜性 10 满足需要得5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3分;具有适宜性得2分。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10 评估前5年投入≥300万元得10分,每少30万元减1分;未专款专 用的,不得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眼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眼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1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序号检查内容 标 准 分 评分标准备注 一基础条件150 1 发展 环境 (5)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规划合理得2分;执行效果好得1分。未指 定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 措施(科研处) 2 政策、措施齐全,为医院内重点学科,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 力,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2 专科 规模 (20) 床位数10 40张床,得6分;每增加10张加2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 米 10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走廊放床或占用治疗室、换药室收治患者不得分。 3 支撑 条件 (40)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 要 20 医技科室技术队伍设置齐全得10分,项目符合要求得10分,辅助科室 设置不全扣3分,无围术期监测或重症监测扣3分,临床检验设备不全 扣1-3分 2

230个国家重点专科项目名单

230个国家重点专科项目名单 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按专科分类排序一览表 序号 重点专科名称 医院名称 1 心血管内科(7个) 北京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朝阳医院 北京安贞医院 2 呼吸内科 (7个)北京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朝阳医院 3 专科护理专业(6个)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宣武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4 神经内科 (6个) 北京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宣武医院 北京天坛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 临床护理专业(6个)

北京儿童医院 6 检验科 (6个)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 北京友谊医院 北京朝阳医院 7 老年病科 (6个) 北京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宣武医院 北京友谊医院 北京安贞医院 8 普通外科 (5个)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友谊医院 9 泌尿外科 (5个) 北京医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10 妇科 (5个)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妇产医院 11

12 重点实验室(5个)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北京医院 13 感染性疾病科(5个)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地坛医院 北京佑安医院 14 骨科 (4个)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积水潭医院 15 内分泌科 (4个) 北京协和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16 产科 (4个)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北京妇产医院 17 麻醉科 (4个)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朝阳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18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汇报

10月24日下午,医院在行政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了2012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工作启动会,就申报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了安排。院领导梁朝朝、余永强、王润玲、鲁超、李家斌、相关职能处室及临床科室负责人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副院长李家斌主持。 会上,江济华副处长代表科研处就2012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工作做了具体布置,并表示科研处已对安医大附一院全院科研资源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充分准备。要求申报科室在11月30日前将初稿报送科研处。 李家斌副院长根据近两年安医大附一院专科建设开展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指示,他强调相关科室的专科建设负责人应加强与各科中华医学会主委的联系,以便了解各专科的评分标准,并按评分标准严格整理、撰写申报材料,以确保申报书的质量,提高申报书的撰写水平。 余永强院长在听取汇报后指出: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申报工作应提前谋划,等任务来时,再对照申报文件的要求做出部分调整;二、要充分整合安医大附一院全部公共资源,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高,在短期内弥补差距和不足;三、应注重医院临床业务的开展,加强安医大附一院临床综合实力,提高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并以重点专科建设为契机督促和推动各学科亚专科的发展。 最后,梁朝朝书记做了总结性发言。他认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是

医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安医大附一院专科建设的形式较为严峻,应大力扭转局势,在申报数量和质量上做文章。他提出两点建议,首先,医院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进行专科建设的研究并跟踪进程,及时了解专科申报的具体情况,并邀请专家帮助各申报科室进行材料的审核及修改。同时,他还指出各申报科室也应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确立执笔人,并定期召开会议,以取得安医大附一院重点专科建设上新的突破。

重点专科评分标准(普通外科)

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普通外科(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云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二级及以上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指评估时前三年的数据;如无特别注明,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序号检查内容标 准 分 评分标准备注 一基础条件65 1 发展 环境 (5)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 评估前3年,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得1分;无规 划不得分。基础数据占50%,达到的目标占20%,建设过程占30%。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 措施 2 评估前3年,政策、措施齐全,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 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2 专科 规模 (20) 床位数10 至少有1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50张,得6分;每增加10张床加2分, 总分不超过标准分;低于50张,不得分。人员配置符合专科相关标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 米 10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3 支撑 条件 (40)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 要 20 各科医疗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强得10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10分。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 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 适宜性 10 满足需要得5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3分;具有适宜性得2分。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10 评估前3年投入≥100万元得10分,每少10万元减1分;未专款专用的, 不得分。 二医疗技术队伍120 4 技术 团队 (20) 整体实力20 医护人员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 得10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5分;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室核心 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5分。 5 学科 带头人 学术地位 5 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得2分,副高级职称得1分;省级学会委员任职得1分; 省级期刊任职得1分;硕士生导师及以上得1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书--实用讲解--实用.doc

附件 3 编号:□□□□□□□□□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专科名称: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填写说明 一、临床重点专科申报表各项内容的填写应实事求是、认真严谨、准确完整;字迹清晰易辨,不得使用没有规定的符号、代码和缩写,不得填报虚假信息。 二、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主要填写医院相关情况。“医院名称”应 填写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第一名称全称。三、“医院类别” 填写“综合”或“专科”,“医院等次”应填 写“甲等”或“乙等”。 四、“联系电话”应填写医院院办公室电话或负责重点专科事 宜的科室电话。 五、“实际开放床位数、业务用房建筑面积”指申报临床重点专 科当年的情况。 六、“医院在编人数”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当年的情况。 七、“申报专科负责人”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的科室负责人。 八、“技术队伍情况”指申报临床重点专科当年在科室工作人员 的情况。 九、“学术团体及专业杂志任职情况”指在全国、全省本专业学 术团体中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等职,或在相关专业 杂志中担任主编、副主编、常务编委等职的情况。其中 1 人兼任多个职务的只填最高级别职务。 十、“医疗工作情况”指学科带头人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简历,并 简要介绍学科带头人的医疗水平及技术特长。 十一、“近五年所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发表论 著等情况”,指学科带头人在评估周期内,所主持或承担的科研项

十二、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 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 十三、“诊疗技术”列出开展主要技术项目名称以及近五年开展 的总例数。 十四、“特色技术及其先进性说明”列举能够独立开展的 3-5 项特色技术,说明其临床效果以及在国内外所处的地位。 十五、“住院病种”指根据《国际疾病分类》( ICD-10)中的病名确定,按照出院第一诊断进行统计,本专业住院患者排位在前 5 位的病种。患者总例数、急危重症比例、疑难症比例、治愈率、平均住院日、人均费用是指针对所填写的某一病种的相应指标。 十六、“医疗水平和医疗服务指标”指在专科申报近五年本专业 的指标,先填写年度,然后在年度栏下方填写相应指标情况。 十七、“年重大医疗事故发生次数”指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 十八、“每张床净使用面积”指用本专业业务用房面积除以床位 数所得数据。 十九“特色技术应用比例”指应用特色技术治疗住院(或门诊) 患者数量占本专业住院(或门诊)患者总数量的比例。 二十、“派出在职深造学习”指专科申报近五年派出本科室人员 读取学历或学位学习的情况。 二十一、“派出进修培训”指专科申报近五年,派出本科室人 员进修培训半年以上的情况。 二十二、“继续医学教育”指近五年参加卫生部级的继续医学教育。 二十三、“科室内人才培养情况统计”指近五年科室内人员经过培养获得学位或进修人次;“对外培养人才情况统计”指近五年经本

疼痛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疼痛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900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无特别注明,其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疼痛科病床少于30张单项否决,要求独立病区、独立护理单元、不含其他功能床位。 第 1 页共12 页

第 2 页共12 页

第 3 页共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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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 分 评分标准备注 一基础条件65 1 发展 环境 (5)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 评估前3年,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得1分; 无规划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 措施 2 评估前3年,政策、措施齐全;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 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学科不得分。 2 专科 规模 (20) 床位数10 至少有1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80张,得6分;每增加20张床加 2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10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 分。 3 支撑 条件 (40)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 要 20 各科医疗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强得10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10分。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 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 宜性 10 满足需要得5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3分;具有适宜性得2分。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10 评估前3年,投入≥300万元得10分,每少30万元减1分;未专 款专用的,不得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docx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内科评分标准(征求 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 15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 12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 260 分,“科研与教学” 占100 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 件: 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2. 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 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 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 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 个月以上 标准 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备注 分 一基础条件150 3 分;规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 划欠合理得 1 分;无规划不 3

划得分。 发展 环境 1 政策、措施齐全,须为医院内重点学科得 2 分;政策措施不完善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 (5)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医学影像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医学影像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影像科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

人员。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标序号检查内容准评分标准备注分一基础条件100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2分;规划的合理性得2分;执行效果得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5 1分。发展 1 环境政策、措施齐全,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同)级以上重点学科,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10) 5 得5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3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或措施不落实,不得分。影像科室完备 10 有完备的放射科、超声科、核医学科得10分;不完备者不得分。科室布局合理 10 专科设置符合相关标准得6分;科室标识规范、清楚得4分。专科 2 规模(20)至少有1个护理单元,床位总数>10张,得6分;每增加10张床加2设有专业的介入病房,具有正 10 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每张病床使用面积≥6平方米得4分;每减规的病床和医疗流程少1平方米,扣2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标序号检查内容准评分标准备注分临床相关主流科室(内、外、病理各2分;妇、儿科各1分) 8 医技科室整体实力强、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8分。完整且实力强能够满足专科△支撑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放射科配备3.0T MR、64排以上CT、X线设备全数字化、数字化乳腺 3 条件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12 机得4分;超声科配备10台以上三维彩超机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神经内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内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

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标准序号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备注分一基础条件150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得1分;无规划不 3 划得分。发展环境 1 政策、措施齐全,须为医院内重点学科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5) 2 或不得力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的政策或措施学科不得分。至少有2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80张,得8分;每增加10张床 10 床位数专科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2 规模(20)≥5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 10 得分。≥5平方米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 20 医技科室整体实力强,得10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10分。科发展需要专科医疗设备能满足必须具备下列医疗设备,1)

深圳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重点学科名称所在单位 骨科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新生儿科深圳市妇幼保健院肝病科深圳市中医院 职业病科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手外科深圳华侨医院 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重点专科名称所在单位 血液内科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骨科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神经外科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妇科深圳市人民医院 产科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产科深圳市人民医院 新生儿科深圳市人民医院 重症医学科北京大学深圳医院麻醉科深圳市人民医院 临床护理宝安区人民医院 小儿呼吸专业深圳市儿童医院

传染病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及优势重点学科(群) 重点学科名称类别所在单位 卫生毒理学科群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肝病防治学科群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肝病防治学科群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深圳市中医院 肝病防治学科群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神经学科群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神经学科群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深圳市人民医院 心血管外科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深圳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 骨科运动医学群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骨科运动医学群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骨科运动医学群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 骨科运动医学群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南山区人民医院 骨科运动医学群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深圳市人民医院 骨科运动医学群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宝安区沙井人民医院 泌尿外科男科群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泌尿外科男科群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深圳中山泌尿外科医院泌尿外科男科群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深圳市人民医院

最新临床医学国家重点专科

医学类国家重点学科分布院校 1、肾脏内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6家:北医、协和、复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和301医院。 2、血液内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5家:北医、协和、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医学院和苏州大学。 3、消化内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6家:协和、上海交通大学、华西、南方医科大学、第二军医大学和第四军医大学。 4、呼吸内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9家:协和、上海交通大学、华西、同济医学院、首医、中国医科大学、广医、301医院和第三军医大学。 5、心内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9家:北医、协和、复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医学院、首医、山东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和第三军医大学。 6、内分泌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6家:协和、上海交通大学、中山、湘雅、中国医科大学和天津医科大学。 7、传染病学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7家:协和、复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和第四军医大学。 8、普通外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9家:复旦、中山、华西、同济医科、浙大、中国医科大学、南京大学、第二军医大学和第三军医大学。 9、泌尿外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7家:北医、复旦、同济医学院、西安交大、天医、第二军医大学和第三军医大学。 10、骨外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10家:北医、协和、复旦、上海交大、华西、苏州大学、301医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和第四军医大学。 11、胸心外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7家:协和、复旦、华西、湘雅、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和第四军医大学。 12、神经外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6家:复旦、首医、天医、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和第四军医大学。 13、整形外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4家:复旦、上海交大、第二军医大学和第三军医大学。 14、烧伤外科为国家重点学科的医学院校有4家:复旦、301医院、第二军医大学和第三军医大学。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骨科评分标准(试行)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骨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 分 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备注 一基础条件100 1 发展 环境 (10)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5 查相关医院文件、会议纪要等 材料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2分;规划合理得2分;执 行效果好得1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 措施 5 查有关资料 政策、措施齐全,得5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 得3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者不落实,不得分。 2 专科 规模 (30) 独立单元,科室布局合理10 现场查看科室布局、就诊流程 指示、科室标识 专科设置符合相关标准得6分;科室标识规范、清楚得 4分。 床位数△10 听取汇报,现场检查 至少有1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90张,得6分;每增加 20张床加2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 米 10 查医院有关文件,并实地查看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 平方米不得分。 3 支撑 条件 (30)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 要△ 10 现场核实,查重症医学科、麻 醉科、医学影像科等的诊治能 力 各科医疗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强得5分,设备设施满足需 要得5分。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 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 宜性△ 10 听取汇报,现场核实 满足需要得5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3分;具有适 宜性得2分。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10 查医院账薄、报表,核对有关 数据 评估前5年投入≥300万元得10分,每少30万元减1 分;未专款专用的,不得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医学影像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影像科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六、

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标序号检查内容准评分标准备注分一基础条件100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2分;规划的合理性得2分;执行效果得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5 1分。发展 1 环境政策、措施齐全,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同)级以上重点学科,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10) 5 得5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3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或措施不落实,不得分。影像科室完备10 有完备的放射科、超声科、核医学科得10分;不完备者不得分。科室布局合理10 专科设置符合相关标准得6分;科室标识规范、清楚得4分。专科 2 规模(20)至少有1个护理单元,床位总数>10张,得6分;每增加10张床加2设有专业的介入病房,具有正 10 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每张病床使用面积≥6平方米得4分;每减规的病床和医疗流程少1平方米,扣2分;少于4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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