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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20200729100529)

凤教字〔2015〕21 号凤阳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各中小学、幼儿园: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发广大教师力行道德规范,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秘师〔2013〕18 号)、《滁州市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考核内容

1.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不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毁损学校名誉。

2. 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树立育人为本、做人民满意教师的理念,勤奋工作,尽职尽责,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奉献与获得之间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认真完成备课、教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等环节的教学工作,并积极承担教科研任务。不得未备课、无教案上课,不得随意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

3. 关爱学生。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同时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注意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与尊严,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不得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4.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注重学思结合,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良好品行,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塑造学生健全人格。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禁对学生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不得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5. 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严于律己,廉洁从教。具有良好的仪表,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不在课堂上吸烟、接听手机;不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饮酒、打牌、下棋、上网聊天或玩游戏;不参与赌博活动。不得透露各类考试内容或组织、参与学生考试作弊;不得在招生、评估考核、职称评审、科研教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或家长谋取私利。

6. 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掌握先进教育教学方法,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要把“修身、敬业、爱生”作为自觉行为,通过教育叙事、师德反思、业务自传、校本研修等方式增强职业道德修养,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三、考核时间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每年一次,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学校要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相关内设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7-9 人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

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

(二)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学校考核小组对照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上述考核内容,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细则及各类评议样表,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实施。(附表4、5、6 仅供各学校参考)

(三)组织评议评定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

(1)自评。教师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我评估,填写自评表并提交一份师德自评总结。

(2)学生评(20分)。以班级为单位,随机抽班级学生数50%的学生评议打分;班主任在本班进行,任课教师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小学1—3 年级、幼儿园

教师不开展学生评议,其分值累加到家长评议中进行。

(3)家长评(20 分)。由学校考核小组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参评家长为未参加学生评议的50%学生家长。

(4)互评(30 分)。以学科组或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互评。参加评议人员不少于应参加人员的80%。

(5)考核小组评(30 分)。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表对教师逐个打分。考核小组成员的打分,采取本人回避的原则,由考核小组其他组成人员共同完成。

考核实行百分制,学生和家长评议各占20 分,学科组或年级组评议占30分,学校考核小组评议占30 分。根据考核得分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学校考核小组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提出考核拟定等次。

(四)确定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师德考核等次。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

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五、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比例应控制在35% 以内,当总评分90 分以上人员超过35%比例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35%人员为优秀;当总评90 分及以上人员不足35%比例时,只取总评分90 分及以上人员为优秀,不考虑35% 的比例。总评在

60-89 分之间的为“合格”,总评在6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

2. 歧视、侮辱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3. 乱收费,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等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

4. 组织或从事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与赌博、盗窃,打架斗殴、封建迷信等活动,严重损害教师形象的;

5. 工作态度差,纪律涣散,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恐吓威胁学校领导和其他教职工,情节严重的;

6. 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 玩忽职守,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的;

8. 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 天的;

9. 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并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考核优秀的,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校要高度重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把考核作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好,引导教师自觉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不断规范从教行为。

(二)广泛宣传,学习动员。以广大教师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动员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打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认真组织,监管到位。各校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考核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地组织实施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校长是学校师德考核的第一责任人。教育局强化考核过程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投诉监督平台,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监督机制,严防走过场。对在考核过程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学校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1、凤阳县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2、凤阳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自评表;

3、凤阳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登记表;

4、凤阳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要素评分表;

5、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民主评议表(学科组或年级组教师互评);

6、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民主评议表(学生、家长评议);

7、2014 年度凤阳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情况汇总表。

凤阳县教育局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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