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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推动交通违法行为“入信”

多地推动交通违法行为“入信”
多地推动交通违法行为“入信”

多地推动交通违法行为“入信”

上海:已将126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征信平台

2021年3月25日,《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列举了应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情形,包括“一年内有五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等4类情形、101种具体交通违法行为。同年,这4类信息的数据被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当时《条例》规定涉及的征信对象仅为自然人,但交管部门发现,一些运输单位不履行主体责任,不落实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导致企业名下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同样危害巨大。此外,假套牌违法行为常伴随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违法行为。将此类违法行为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假套牌等违法行为,增加违法成本,提高执法的威慑性。

为此,从2021年开始,上海将“专业运输单位因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一年内名下营运车辆百车事故达到30起及以上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6类情形、25种交通违法行为,也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至此,纳入征信的内容共计10类情形,涉及126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表示,今后每年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纳入内容进行调整。

偶尔一次乱停车不会“中招”

那么,平时偶尔一次的违法停车记录会不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呢?上海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纳入征信平台的是一些较为严重的交通违法,目的是为了实现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有力约束,也是为了推动道路交通管理的社会共享、共治。平时偶尔一次的违法停车记录不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另据警方介绍,已纳入征信的10类情形和126种交通违法,从严重程度上也有轻重之分,其纳入的期限也分长短,有“1年”“3年”和“5年”三档。可查询时间一般从警方做出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到达规定时限后,不再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失信个人企业将受到三种惩戒

因严重交通违法而导致失信的个人或企业,会受到哪些限制?交警部门表示,将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在法律范围内对失信人员做出限制,目前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中,将此类个人和企业列为重点审查对象,严格审查。比如占用高架等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许可审批,占路施工作业及设备、设施抢修类审批等等。

二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進行惩戒,比如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人员,限制申请人三年不得再次申请机动车登记等。

三是限制获得相关荣誉称号等。

交警部门表示,未来还将在更多应用场景中使用这些征信信息,具体的限制和惩戒措施,也会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新纳入征信平台的6类、25种交通违法行为

1.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

2.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

4.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5.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

6.专业运输单位因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该单位一年内名下所有营运车辆百车事故(同等及以上责任)达到30起以上(含)的。

福建:信用手段出拳强化交通安全

2021年,福建印发了《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加快推进福建省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并将交通违法在内的严重失

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2021年8月,莆田市制定出台了《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纳入诚信系统失信人员名单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信用系统,惩戒交通违法失信行为,规范交通秩序。

《办法》明确,一般失信情形有12项,包括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电动车和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等方面多次被查处的行为;严重失信情形有6项,包括酒驾、交通肇事逃逸、危险驾驶罪等。

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队长表示,《办法》旨在通过这种方式,让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纪守法。目前,莆田市交警部门已经与工商、银行、保险等52家单位联动,对交通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莆田市的做法只是各地探索运用信用手段强化交通安全的一个缩影,福建已有多个城市推出将交通安全领域严重违法纳入不良征信记录的规定。

2021年,福州交警部门确定了13类严重交通违法作为失信行为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泉州市则把交通运输行业纳入诚信系统,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包括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公路工程建设、超限运输等方面的信用评价,主体涉及企业、从业人员和车辆,并于2021年5月发布了首批“黑名单”。

交通行为人和企业被纳入诚信体系后除了要接受行政主管的处罚外,还将受到一系列的联合惩戒,包括通报所在单位,并影响评先评优、驾考,受到交警部门重点监管,与个人信用、职业准入、车辆保险等挂钩,以及限制其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影响其贷款、保险等惩戒。运输企业还可能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融资、享受优惠政策等方面被限制或禁止。

临清:8人因交通违法被列入“失信名单”

2021年6月起,《临清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纳入诚信系统失信人员名单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下发实施。首批交通违法行为人,共8人已经被纳入诚信监管系统。

为有效惩戒安全隐患较大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交通秩序,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临清大队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安委办公室联合下发了《临清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纳入诚信系统失信人员名单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将“每辆车10条(含)以上违法未处理的”和“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等9种情况列入一般失信情形,将“达到报废条件的机动车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等11种情况列入重点失信情形。对拒不执行规定的,除依法进行处罚外,将其列入诚信系统,并向社会公开,促使当事人主动配合隐患清零治理工作。

该《办法》自6月1日试行以来,已录入八名交通违法行为人,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达到报废条件的机动车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交通肇事逃逸等。

据了解,该《办法》所称的交通安全领域纳入诚信系统的失信人员名单,是指因在临清本市交通违法被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市相关部门信用信息系统的名单。该名单由相关部门根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实施联合惩戒,并通过相关媒介向社会公开。

交通安全领域失信情形

交通安全领域失信情形主要包括,一般失信情形和严重失信情形。

一般失信情形

1.一年内被查处5次(含)以上、一次性记6分违法行为的;

2.每辆车10条(含)以上违法未处理的;

3.危化品、剧毒品运输车和校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一年之内被处罚5次(含)以上的;

4.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5.驾驶人逾期未进行审验的;

6.驾驶证逾期未进行换证的;

7.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传唤两次无故不到的,列为失信人员;

8.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违法嫌疑人不缴纳罚款;

9.阻碍人民交通警察执行职务的。

严重失信情形

1.超载100%(含)以上的;

2.一次性被记满12分的;

3.可以或应当处以行政拘留的;

4.可以或应当处以驾驶证吊销的;

5.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超过3个月未及时处理的;

6.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单项违法行为被处罚款2000元(不含)以上的。

7.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

8.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提供虚假证言,帮助事故责任人逃避法律追究的;

9.在公安機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需调取相关音频视频资料时,不提供,拒绝提供或者损坏相关视音频记录的,对相关责任人,单位的法人,列为失信人员。

10.达到报废条件的机动车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

11.妨害人民交通警察执行公务的。

交通安全领域失信的影响

根据《办法》,一般失信情形有效期保留半年,严重失信情形有效期保留一年,起始日期按纳入诚信系统之日算起。交警部门将定期通过电视、报纸、新媒介等媒介向社会公示交通安全领域失信人员名单。失信人员在被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市级相关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实施联合惩戒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主要增加联合惩戒措施。针对一般失信的惩戒,除了进行教育并签订

承诺书;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纳入交警部门日常重点监管;影响“五好家庭”“文明户”评选资格;申领驾照时,延长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时长;涉及公职人员的,取消年度评先评先资格;交通违法涉及在校学生的,影响各类评先评优资格。针对严重失信的惩戒包括,限制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政策和权限范围内,对其申请贷款业务给予缩短贷款期限、降低贷款额度、提高贷款利率直至取消贷款资格和担保资格。保险业金融机构在政策和权限范围内,对其申请投保和理赔,给予提高其保险费率和降低理赔数额。在村干部选举政审时,增加交通安全领域失信人员名单查询。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资格审查时,增加交通安全领域失信人员名单查询。

南京:对闯红灯进行处罚并记入个人信用

从2021年7月8日开始,南京交警部门对电子警察抓拍到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将正式开始处罚,并根据《南京市文明交通信用实施细则》记入个人交通信用记录。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骑快道、逆向行驶将分别受到50元、50元和20元的罚款处罚,行人闯红灯则是20元的罚款处罚。

与银行征信的金融信用不同,江苏省目前已经建立了文明交通信用体系,作为社会信用机制的组成部分。省市分别在2021年、2021年将机动车违法记录与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记录纳入其中。根据2021年施行的《南京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一年之内闯红灯、骑快道累计达5次以上的将构成一般失信,一年之内一般失信达到3次以上还将升级成较重失信。一般交通信用失信记录有效期1年,相关部门将对一般失信人进行信用提醒或者诚信约谈,敦促其纠正违法行为、诚信守法。而较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则是有效期3年,同时失信人员还会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较重失信库,将受到多部门的联动惩戒。

衢州:发布《衢州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1年5月,衢州市就《衢州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

该管理办法明确表示,个人文明交通失信行为纳入衢州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体系,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对交通安全的影响等因素,折算相应的个人信用积分扣分分值。

文明交通行为信用评价主体信用等级分为四个等次,未发生或未达到被认定为一般交通失信以上行为的,评定为A级;构成一般交通失信行为的,评定为B级;构成较重交通失信行为的,评定为C级;构成严重交通失信行为的,评定为D级。

一般交通失信信用记录,有效期1年;较重交通失信信用记录,有效期3年;严重交通失信信用记录,有效期5年,期满自动修复。

个人和运输单位的文明交通失信行为在行政管理、资格资质认定、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方面都将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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