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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西双版纳州教育局举办的《教学常规管理细则》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参加学习提高认识严格管理努力提质

——勐腊县尚勇中学李学我于2012年9月21日至25日,参加了西双版纳州教育局举办的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培训会,历史5天,在会上首先听取了州内的专家的介绍与讲解,又听了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专家的讲座,我感到受益匪浅。

一、体会

首先,感到作为一个校长,抓教学常规管理是当前工作中的首要任务,一个学校如果没有管理,就成一盘散沙,质量就无从说起,就会造成社会不信任,家长不放心,学生不满意的局面。

其次,校长应深入教学的第一线,了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教师的需要,需要解决的问题,掌握每个教师在教学教学过程中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对教学工作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学校教学质量的优劣,加强落实教学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工作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发展。

备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每一名教师在上课前都要备课,课上仅有45分钟,而要上好这45分钟的课,在课下老师要花费数个甚至数十个45分钟来备好一堂课。那么,

备课既是要备课程标准、备教材、备教法,更要备学生。这样在上课的时候,老师才能淋漓尽致的给学生上课,讲好难点、突出重点,上出一堂生动的,有感染力的好课。其次,教师在上课前备课教案的书写一定要有题目、教学目的、重点、难点、教学过程、课堂小结、课后反思。这样,教师在上课时才能一目了然,合理、有效的利用时间。在平时备课中,应认真钻研教材,钻研课标,掌握重难点,为课堂难点的突破想好办法,极力做到思路清晰,贴近学生,但听了专家的介绍后,我发现自己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现在的备课应首先集中集体的智慧,在各自的教学班级中发挥自己的长处,结合班级的特点,进行有效的教学,才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可是我校的集体备课,开展的寥寥无几,集体备课是我校在教学常规中抓的重点。

上课是每一位教师的生命,每一位教师都试图让自己的课堂充满生趣,吸引学生,让学生一上课就兴奋。教师让学生知道这堂课要求掌握什么知识和技能,学会什么方法,培养何种情感,具备怎样的态度。但在不同领域的学习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安排,在“造型表现”学习领域及“设计应用”领域中不能放弃对学习技能的探究性学习及技能训练,不要对所有的任务和所有的内容平均分配时间。要选择方法,力求使教学取得较好的效果。老师的讲解深度要适合学生可接受的程度。语言要流畅,生动,通俗易懂。板书要规整、准

确、清楚。如果教师的态度富有感情、动人效果就会更好,要做到知识性、方向性、实践性、思想性、和发展性有效统一。这是我所追求的,但平时教学中也有许多松懈之处,因为没人听课,对自己上课的每一句也不多加雕琢,有人说,没有人听课时也要把它当有人听课,这样才能迅速提高自己的课堂水平,才算对自己负责,对学生负责。

作业布置与批改是教师“教”与学生“学”的中介,也是联系教学目标和教学评价的中介,是十分重要的教学环节。教学中就紧密联系课堂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在作业批改中发现学生的得失,发现自己教学的不足之处,在上新课前进行讲解,使学生学有所获,学有所得。作业的批改一定要认真细致,让学生感觉到你是一个认真的、值得依靠的一名教师。

辅导课是课堂教学的补充,在辅导课上,要本着在以前学过的内容上,发现学生还没有掌握的细节上下手,帮学生找回,让学生巩固、掌握,切记不能进行新课教学。

教学反思是对自己整堂课的回忆,是对自己课堂中得失的重新思考,成功了,自己是如何成功,下次遇到类似问题就知道如何应付,失败了,可以努力找到方法,通过这样的思考,对自己的教学帮助是很大,也有很多所得。

参加教育教学常规课的学习培训,使我明白了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教师,首先就应将教育教学常规落实到底、落实到

位。要时刻牢记教学过程中的六个环节,在每一节课中坚持贯穿六个环节的,把握好每一个环节,才能教好学生,让学生学有所得学有所获。

二、今后努力的方向

1、努力开展集体备课,发挥集体智慧。

2、认真落实《教育教学管理常规细则》,督促教务处做好检查工作。

3、亲临教学第一线,认真听课、评课,把教研活动落到实处。

4、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培训,让教师充电。

5、做好三年备考工作,从七年级抓起,培养优等生,抓好中间部分,努力提高总平均分,努力培养800分的人才。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校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校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榕教安全[2013]61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3.07.18 【实施日期】2013.07.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校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教安全〔2013〕6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2〕14号)精神,现将《福州市校车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福州市教育局 2013年7月18日

福州市校车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2〕14号)精神,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职权明确的校车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宗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财政补贴”的原则,加强对校车运营的管理,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切实提高校车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基本情况 福州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653805人,其中,就近入学学生497976人,寄宿制学生50984人;乘坐公交车上学的学生68258人,乘坐校车的学生6219人。在园幼儿216173人,乘坐校车的幼儿8960人。现有的校车493辆,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校车45辆,接送幼儿学生的校车448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以后,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328辆,获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校车驾驶员有478人。 三、工作目标 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入手,逐步建立起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运营有序的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基本解决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全力保障学生安全。 四、工作原则 (一)以县(市、区)为主。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校车服务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福州市中学名师工作室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福州市中学名师工作室高级研修班的 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榕教人[2014]201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4.12.10 【实施日期】2014.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福州市中学名师工作室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榕教人〔2014〕201号) 福州教育研究院、中学各名师工作室、各相关中学: 为了进一步提升福州市名师工作室名师的教育理念、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培养一批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教育教学水平,有个性特色的教育教学领军人物,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学名师队伍,促进福州市中学教育改革的深化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应南京师范大学邀请,我局委托福州教育研究院,于2014年12月举办“福州市中学名师工作室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 经各名师工作室推荐,以及有关部门的审核,录取了34名中学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及

成员作为本次培训班学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2014年12月16日-25日,为期10天; 2.培训地点:南京师范大学等单位。 三、组织管理 本次培训委托福州教育研究院继续教育处具体负责,由林志琳处长带队,邵茜、兰芳老师担任班主任,配合南京师范大学负责管理研修学习的一切事宜。 四、培训经费 参训学员的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由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开支,往返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请各相关学校重视此项培训工作,为参训学员提供必要条件,以确保学员准时到位,并跟踪督促学员完成全程研修任务。 附件:福州市中学名师工作室高级研修班学员花名册 福州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10日 附件: 福州市中学名师工作室高级研修班学员花名册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福州市中小学生管乐比赛获奖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福州市中小学生管乐比赛获奖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榕教体[2013]8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3.02.25 【实施日期】2013.0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福州市中小学生管乐比赛获奖的通知 (榕教体[2013]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了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繁荣和发展管乐艺术事业,发现和培养艺术人才,提高青少年管乐演奏水平,促进青少年艺术素质及“体育、艺术2+1”工作的全面发展。福州市教育局于2013年寒假期间举办了福州市中小学生管乐比赛,现将有关比赛获奖名单(附后)通知如下。 希望参赛及获奖的同学再接再厉,在学校、班级起引领和示范作用,带动更多同学积极参与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附件:福州市中小学生管乐比赛获奖名单

福州市教育局 2013年2月25日附件: 福州市中小学生管乐比赛获奖名单 打击乐:(除有注明是马林巴外,其他的均为架子鼓) 小学A组 一等奖: 郑智方女四年级鼓楼区茶园山中心小学 王晨婧女四年级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林梓阳男四年级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二等奖: 游兆宇男二年级福州市乌山小学 郑皓元男四年级福清市瑞亭小学 宋雨轩男二年级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一小学 陈咏东男二年级福清市滨江小学 李煜洲男一年级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 高至锴男二年级鼓楼区实验小学 余煜晨男四年级福清市芦华小学 范叶怿男三年级台江区第三中心小学 陈星媛女一年级鼓楼区温泉小学

三等奖: 余馥宁女二年级鼓楼区实验小学 陈琪喆男四年级台江区国货路小学 王浩男一年级仓山区施程小学 邱麒元男二年级鼓楼区模范小学 卓鑫昊男二年级台江区第三中心小学 陈梓烨女四年级鼓楼区温泉小学 蔡悦涵女二年级鼓楼区实验小学 王恬遥女四年级连江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林中正男二年级鼓楼区湖滨小学 章洛嘉男二年级鼓楼区实验小学 黄欣洁女四年级鼓楼区模范小学 郑崇杰男一年级仓山小学 袁戈婷女四年级鼓楼区茶园山中心小学 李迪慧女四年级鼓楼区茶园山中心小学 林梁宇男一年级闽侯实验小学 郑立策男三年级鼓楼区井大小学 陈俊杰男四年级福清市元洪附属小学 小学B组 一等奖: 肖启铎男五年级福州市乌山小学 二等奖: 林大为男五年级晋安区鼓山新区小学

福州市教育局市属学校二级达标学校的公示

福州市教育局 榕教安全〔2016〕17号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安全标准化 二级达标学校的公示 各市属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州市学校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的通知》要求,经自评、申请、受理、考评、审核等程序,拟认定闽江学院等58所学校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学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2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

面形式向局学安处反映。 联系人:姚旭、高世峰 电话: 83323967 邮箱:fzedu.wbb@https://www.wendangku.net/doc/1b10358938.html, 附件:拟认定市属学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学校名单 福州市教育局 2016年4月5日(此件免于公开)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印发

附件1 拟认定市属学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学校名单 序号学校名称学校类型备注1闽江学院大学 2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 3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大学 4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大学 5福州理工学院大学 6福州二中中学 7福州三中中学 8福州金山中学中学 9福州四中中学 10福州格致中学中学 11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中学 12福州六中中学 13福州八中中学 14福州江南水都中学中学 15福州外国语学校中学 16福州十一中中学 17福州十六中中学 18福州十八中中学 19福州十九中中学

20福州二十二中中学21福州二十五中中学22福州高级中学中学23福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中学24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中学中学25福州铜盘中学中学26福州华侨中学中学27福州屏东中学中学28闽江学院附属中学中学29福州盲校特殊学校30福州聋哑学校特殊学校31福州星语学校特殊学校32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一小学小学33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小学34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三小学小学35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小学36福州乌山小学小学37福州群众路小学小学38福州金山小学小学39福州蓓蕾幼儿园幼儿园40福州儿童学园幼儿园

福州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7年第一期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福州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7年第一期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榕律[2017]8号 【发布部门】813061011 【发布日期】2017.03.10 【实施日期】2017.03.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7年第一期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榕律〔2017〕8号) 各律师事务所: 福州市律师协会定于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上午)举办2017年第一期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介绍 1、举办机构:福州市律协业务指导和教育委员会主办,福州市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 2、活动主题:“关于政府法律顾问建设与行政诉讼疑点、难点研讨” 3、主持人:林达,福州市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4、主讲人:黄乐,福州市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律师 简介:黄乐,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州市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曾任职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在多家刊物发表行政法律论文,多次获得律师论坛论文优秀奖,对行政法律有较深的研究与造诣。 二、会议事项 1、时间:2017年3月18日上午8:30-11:30; 2、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82号凤凰剧院; 3、参会人员:福州市律协所属全体律师(因场地限制,报名前700名参加) 4、报名方式:请参加的律师通过所在律所向市律协报名(只接收律师事务所报名),并将《报名表》于2017年3月16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fzlsxh@https://www.wendangku.net/doc/1b10358938.html,,发送邮件的主题必须写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参加2017年第一期继续教育培训”等字样。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将回复邮件确认是否属于报名前700名,是否可参加,请各律师事务所留意报名邮箱回复的内容及其他相关信息。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请提前20分钟签到进场; 2、本次培训如报名成功情况下各位参加培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如确实无法参加培训的,应提前向市律协秘书处提交书面请假条。 3、本次培训计入继续教育课时; 附件:《福州市律师协会2017年第一期教育培训报名表》 联系人:张林辉、王海滨 联系电话:83344144、83537219 传真:83344144 邮箱:fzlsxh@https://www.wendangku.net/doc/1b10358938.html,

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建省2013“中

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建省2013“中国梦·爱国情”诵读大赛中福州市获奖情况的通知 【法规类别】语言文字工作 【发文字号】榕教综[2013]250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12.16 【实施日期】2013.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建省2013“中国梦·爱国情”诵 读大赛中福州市获奖情况的通知 (榕教综〔2013〕25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各级各类相关学校:: 为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热爱祖国语言文字、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激发人们对中华优秀文化和祖国语言文字的学习和热爱。按照省教育厅、省语委办相关文件要求,今年10月我市积极组织12组师生参加福建省2013“中国梦·爱国情”诵读比赛。经过评选,这12组作品全部获得省级各个奖项:特等奖4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名,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同时,在这次比赛中,福州市教育局被省教育厅、省语委办授予“优秀组织奖”,我市陈苏萍、叶雯芸、

郑惠贞、杜丽静、金晶、何晓铭等6位老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省教育厅、省语委办将向获奖学生和教师颁发证书,向优秀组织单位颁发奖牌。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各学校要以相关课程、课外活动及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和平台,积极实施“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使其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民族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1.福建省2013年“中国梦·爱国情”诵读大赛(福州市)获奖名单 2.福建省2013年“中国梦·爱国情”诵读大赛“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 3.福建省2013年“中国梦·爱国情”诵读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奖名单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3年12月16日附件1: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 福州市中小学生管乐比赛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各参赛选手: 为了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积极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发现和培养艺术人才,促进青少年艺术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榕教体【2013】1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福州市中小学生管乐比赛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管乐比赛参赛选手分组名单、比赛及抽签时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选手分组名单(附后):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1、比赛时间:2013年1月30日(一天)。 2、比赛地点:鼓楼科艺宫 3、具体各项目、各组别比赛时间表附后。 三、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要做好本次管乐比赛的各项组织工作,通知有关学生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应根据各项目、各组别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报到并进行抽签,按抽签序号参加比赛,不参加抽签的或比赛开始错过抽签序号的将视为弃权。 3、由于学校已放假,为确保安全,各参赛选手应由家长带领前往比赛地点参赛。 附:1、2013年福州市中小学生管乐比赛时间表 2、福州市中小学生管乐比赛分组及参赛名单 福州市教育局 2013年1月28日

附:1 2013年福州市中小学生管乐比赛时间表

1月30日上午第一赛场:打击乐 第二赛场:长笛 第三赛场:单簧管、双簧管 1月30日下午第一赛场:打击乐 第二赛场:萨克斯 第三赛场:铜管乐

附:2 福州市中小学生管乐比赛分组及参赛名单 打击乐组: 小学A组邱麒元男二年级模范小学 林中正男二年级鼓楼湖滨小学 郑智方女四年级茶园山中心小学 李迪慧女四年级茶园山中心小学 袁戈婷女四年级茶园山中心小学 陈俊杰男四年级福清元洪附属小学 林梁宇男一年级闽侯实验小学 李煜洲男一年级教育学院附属第二小学 王浩男一年级仓山施程小学 郑崇杰男一年级仓山小学 蔡悦涵女二年级鼓楼实验小学 章洛嘉男二年级鼓楼实验小学 余馥宁女二年级鼓楼实验小学 高至锴男二年级鼓楼实验小学 卓鑫昊男二年级台三小 宋雨轩男二年级市一附小 游兆宇男二年级乌山小学 郑立策男三年级井大小学 黄欣洁女四年级鼓楼区模范小学 王晨婧女四年级晋安进修附小 郑皓元男四年级福清瑞亭小学 王恬遥女四年级连江教师进修校附属小学 陈星媛女一年级温泉小学 陈梓烨女四年级温泉小学 余煜晨男四年级福清芦华小学 林梓阳男四年级晋安教师进修附属小学小学B组谢中林男五年级鼓楼第一中心小学 欧阳楚儿女五年级茶园山中心小学 潘亿杰男五年级鼓山新区小学 韩皓天男五年级鼓山新区小学 陈文彬男五年级鼓山新区小学 林大为男五年级鼓山新区小学 陈金晖男五年级鼓山新区小学 陈惟扬男五年级群众路小学 肖启铎男五年级乌山小学 王煜男六年级鼓山新区小学 张弛男六年级中山小学 李子涵男六年级台三小鳌峰分校 潘路亚女六年级鼓一小

279-福州市教育局文件

福州市教育局文件 榕教师[2006]37号 福州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章程 (修订稿) 各区教育局、市属各有关学校,市级教师培训机构,名师及成员:“名师工作室”是面向全市中小学,服务全市教育教学改革,以网络为主要载体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推广经验,改变教师学习方式,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形成人人皆知、人人皆用、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工作室”建设目标。实现教师教育跨越式发展。为加强管理,使“名师工作室”更好地发挥示范、指导、辐射作用,特制定以下章程。 第一条工作目标 1、“名师工作室”在信息化环境下开展活动,以网络化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帮助教师教与学,充分发挥名优教师

在开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当人民满意的教师”活动中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激励全市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我市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的目标。 第二条工作任务 2、研究探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改革趋势和前沿动态,参与指导课程改革,发挥本学科“专业引领”作用。 3、研究探讨课堂教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探索实施课堂教学素质化的途径和方法。 4、研究中考、高考改革动向,指导毕业班复习工作,开辟“名师工作室”网站,以教育信息化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5、研究探讨骨干教师成长规律,带领青年优秀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科研,不断充实和提高青年优秀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科研水平,造就具有学科研究特色的骨干教师队伍。 6、名师对本“工作室”成员要进行重点培养,制定每位成员成长的三年规划,促使每位成员尽快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形成独立的教学风格。 7、积极承担教师培养培训任务,为我市教师队伍的建设提出建议、规划和实施方案。 第三条组成人员 8、“工作室”以名师姓名命名,并配备若干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为成员,共同组成名师工作室。“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周期。 第四条日常活动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系统贯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榕教安全[2012]97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2.09.11 【实施日期】2012.09.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教安全[2012]9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福建省“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的通知》(闽安委〔2012〕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2011〕4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十

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12〕17号)要求,结合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了《福州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州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 福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福州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福建省 “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安排实施方案》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福建省“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顺利实施,确保我市“十二五”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结合福州市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分工原则 为实现《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促进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推动和加大学校安全投入,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分工的主要原则是: 1、突出《实施方案》实施的责任主体。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和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依据职责分工,将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

(完整版)福州市属小学的最新划片

福州市属小学的最新划片范围公布 福州教育学院一附小招生片区:蒙古营,东大路1-117号(单号),得贵巷1-59号(不含59号中的11、12、13、14幢),火巷,医官庙,五一北路23-71号(单号),沙帽井,东大新村西段,河东路,劳动路10-18号,河北路。 福州教育学院二附小招生片区:观巷,观巷支弄,仓房街37号(人防办);螯峰坊,螯峰坊新村,秀冶里,秀冶里河沿,秀冶里新村,五一北路110-178号,津门路1-19号(单号)。 福州教育学院三附小招生片区:金山大道以南、建新大道以西、芦滨路以北、三环路以东。 乌山小学招生片区:1.白马北路:167号省艺术剧院、杂技团,169号省艺校,171号店面,173号省歌舞团,175号省群众艺术馆,176号幻灯厂宿舍,177号广播电视厅宿舍,229号电影公司,253号广播大院。2.道山路:301、303号卫检所宿舍1-2座,305号乌山园景,307、309号灵响新村1座,234号灵响新村2、3、5、6、7座,311号灵响新村4座。3.灵响路:26-96号中的双号、47号、99号、101号。4.光禄坊:100-101号,103号二中校部、宿舍、教育学院,105号法院宿舍。5.乌山路:108号气象局,79、81号人防办,65号宣传部宿舍,67号车队,77号皮鞋厂,110、112、114号老干局,116号农学院,120号乌山小学。 群众路小学招生片区:东至群众路202号电业局南门变电站宿舍;南面含福德都会,水松巷144号,群众路57、61、63、65、69号,市防疫站宿舍;西至广达路东侧外贸公司、市园林局绿化处、市法院、市纪委、市教育局宿舍、原蔬菜公司、糖烟酒公司宿舍;北含广达支路南侧金航大厦及群众新村1-15座。 金山小学招生片区:金山生活区一期(翠榕苑、碧藕苑,舒柳苑、友兰苑、采菊苑、风荷苑、紫竹苑、傲梅苑、雨桐苑、醉棠苑)、金山生活区二期(A区、B区、C区、D区)及政府6块拍卖地的楼盘(金山明星、金山佳园、金山豪景、百合苑、闽江春晓、北京金山)。

福州市教育局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福州市教育局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2.《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第十四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 . 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五十五条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三十日 19 承诺件 2 2.民办高中学校设立 三个月 27 承诺件 3 3.民办高中学校变更 三个月 27

承诺件 新增入驻 4 4.民办高中学校终止 无 6 承诺件 新增入驻 5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含4个子项) 1.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筹设 行政许可 1.《教育法》 第二十五条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十七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2.《职业教育法》 第二十四条职业学校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有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合格的教师、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职业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教职成〔2010〕6号) 第二条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依据国家和省级教育部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其设立、变更终止应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或备案。 4.《民办教育促进法》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福州市教师合唱团招收新团员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福州市教师合唱团招收新团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榕教体[2016]14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6.03.09 【实施日期】2016.03.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福州市教师合唱团招收新团员的通知 (榕教体〔2016〕1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福州市教师合唱团是福州市教育局直接领导的业余合唱团体,团员由福州市教育系统内热爱音乐、热爱合唱的教师组成。合唱团成立以来举办了专场音乐会,多次应邀参加省、市举办的文艺演出和合唱比赛。2009年参加了在台中举办的“第二届海峡两岸合唱比赛”并荣获银奖;2012年参加中国南方合唱比赛荣获金奖。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中,教工合唱团努力为之奋斗,“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歌声时时回荡教育舞台上,合唱也成为了教工交流的纽带,成为福州教育的一道风景。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教师的音乐素养和中小学合唱排练与演唱水平,现向全市教育系统招聘新团员。

一、招聘对象 福州市大、中、小学教师。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高度的责任心、上进心和团队精神。 2.能保证时间积极参加合唱团的排练、演出和比赛。(合唱团排练时间:每周五下午2:30-5:00;地点:福州文教职专) 3.具有一定的识谱能力,声音条件良好,有一定声乐基础。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 31日。 2.报名方法:新团员填好报名表发至fztwyc@16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b10358938.html,,另一份由学校盖章后带到面试现场。 3.面试时间:4月8日下午3:00 4.面试地点:福州文教职专 5.面试内容:演唱一首歌曲(自备)、视唱(简谱或五线谱)、听音。 附件:1.福州市教师合唱团管理办法 2.新团员报名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16年3月9日附件1: 福州市教师合唱团管理办法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工作行动方案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工作行动方案(2011—2012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榕教职成[2011]42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1.09.27 【实施日期】2011.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工作行动方案(2011—2012 年)》的通知 榕教职成[2011]42号 各有关县(市)教育局、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11】83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改革试点工

作,我局特制定了《福州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工作行动方案(2011—201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该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所承担的中职教育改革试点项目任务。实施方案中有何建议意见,请联系市局职成处或市职教中心,联系电话: 83350809(处)、83018066(中心)。 附件: 福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福州市中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行动方案 按照我省对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应当“创新具有福建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方式,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强化内涵,着力推进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教材内容与职业标准的深度对接,不断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逐步建立起与福建产业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力争到2012年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的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我市各试点项目的工作内涵与目标 (一)县域职业教育改革试点项目共2个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福州市中职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福州市中职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方案 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改革 【发文字号】榕教职成[2012]29号 【发布部门】福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2.09.05 【实施日期】2012.09.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福州市中职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榕教职成[2012]2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中职学校: 按照《福州市中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行动方案(2011--2012年)》要求,作为我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将率先在部分试点学校与专业开始实施。在上一学年开展改革试点、总结论证的基础上,2012年下半年,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各试点校将新型的办学与人才培养方案付诸初步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现将具体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学年,是继续深化我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关键的一年,我局将以“创新模式,

强化素养培育,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持续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内涵与质量建设。 公共基础课程的改革要从素质养成的角度来把握职业教育的德育与文化知识教学本质,以“做中学、做中教、做中考”为基本形态,以显著提升素养为权衡要素,整合课程内容、重组教学资源,调整课程结构,初步形成“悦动悦学”的教学样式,努力凸显“悦师悦生”的特色。在教学方法改革方面,要创设各种类型的教学情境,设计多种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情境中活动,任务中学习,参与中感悟,成功中体验,真正把知识转化为素养与能力。在教学质量评价改革方面,以促进发展为目标,以活动设计为主线,以项目系列为形式,以要素综合为指标,以多元参与为特征,以主体互动为过程,构建具有“综合性、活动性、模块化、信息化”特征的评价系统。 二、试点范围 以国家级重点校和省级试点专业为主,面向本学年秋季入学的新生,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在相应的年级和试点专业中选择1-2个班级作为试点班级,开展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改革试点。首批试点学校与学科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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