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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

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切实提高发布质量,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市造价管理机构”)的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发布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以下简称“材料价格信息”)包括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材料价格。

第四条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全省材料价格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市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材料价格信息发布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信息的采集

第五条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格原则:采集价格的材料应为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合格产品;

- 1 -

(二)正常成交原则:采集价格应反映正常情况下批量现货交易的价格;

(三)近期原则:应采集发布上月的价格。

第六条材料价格信息采集点设置

(一)材料价格信息采集点设置应分门别类、布局合理,保障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广泛性和多样性。

(二)主要材料采集点数量应高于一般材料采集点数量。

第七条主要材料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应增加材料价格信息采集频次。

第八条市造价管理机构应建立材料价格信息采集档案。

第三章价格的组成

第九条材料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第十条材料价格按以下公式计算:

材料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费率)

(一)材料原价是指材料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二)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三)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四)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的过- 2 -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一、工期为六个月以内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材料价格原则上不作调整。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中,应认真考虑建筑材料价格风险因素,及时采集和掌握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增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防范意识和预测能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二、工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涨落所发生的价差,工程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主要建筑材料调价项目:钢材(钢制品)、水泥、砼制品(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沥青、柴油、人工费。 四、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一)材料价格调整事项需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以调整材料价格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各方承担风险范围、幅度和调整办法,并依据同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投标报价的基准价格,在招标文件中发布。 (三)可调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幅度约定为基准价的±5%。对比材料采购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 从工程投标截止日到工程竣工期间波动幅度在基准价±5%以内的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上涨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上的价差(如报价高于基准价的,高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

扣到不调为止)。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下跌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外的价差(如报价低于基准价的,低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四)施工期内,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的数量及日期应通过监理审核,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后报发包人审批,以此作为材料价格调整的依据。 对于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且无法核定材料采购数量及日期的工程项目材料价格调整办法是:依据投标有效期当月《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可调材料的基准价格,测算施工期内各月材料信息价的平均增减幅度,如测算幅度超过基准价的±5%,调整超过基准价±5%的部分,调增调减的办法同第3条。 (五)施工合同约定采用固定价格并已计取相应包干风险费用的,不宜调整合同价格。但在施工期间,遇材料价格波动较大,而导致整个工程的差价超出包干风险费用的50%时,则在扣除风险费用后,按本办法执行。 (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可按本办法调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 (七)人工费调整参照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执行。 五、严格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制定及投标报价的评审须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通建价[2015]11号)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发稿时间:2015-5-19 15:02:15 阅读次数:78) 通建价[2015]11号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 计算方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保障发承包双方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我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明确如下: 一、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必须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由于工程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 二、发承包双方应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计价中的材料价格风险范围、控制和处理原则。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以下内容: 1.工程中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 主要建筑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重较高的常用

材料,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其余为非主要建筑材料。 发承包双方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主要建筑材料的种类、名称等,例如钢筋、型材、商品砼、预拌砂浆、水泥、黄砂、碎石、砌块、混凝土制品、电线、电缆、沥青、石材、铝合金型材、玻璃、各类管材、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等。 如发承包双方无约定时,是否为主要建筑材料应按照单位工程投标文件中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比来划分,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5%以上的各类材料为主要建筑材料,5%以下的各类材料为非主要材料。 2.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 3.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的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4.主要建筑材料数量的取定。 三、签订固定价格合同的建设工程在施工期间内,因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材料价格风险调整计算方法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如下办法进行结算。 1.主要建筑材料费用占单位工程费用的比值a确定方法:

工程须甲方认质认价材料操作细则

工程须甲方认质认价材料操作细则 1.目的 规范公司须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的实施细则,明确在甲方认质认价材料操作作业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由合约管理(采购部)部组织实施的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的操作作业,由合约管理部组织实施的甲供材料和设备的操作作业不适用此规定,按照《甲供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 3. 术语和定义 3.1认质认价材料:是由供方提供供货单位名单,甲方确定供货单位及材料价格,由供方进行采购的材料。 4.职责 4.1.合约管理部(或采购部) 4.1.1.负责编制需甲方认质认价材料明细表; 4.1.2.组织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单位的考察; 4.1.3.询价招标; 4.1.4.确定材料品牌及结算价格; 4.1. 5.向供方下达确认单,并抄送预算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项目管理部。 4.2.工程管理部 4.2.1参加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单位的考察; 4.2.2负责业务范围内技术条件的确认; 4.2.3负责业务范围内招标文件的会签; 4.2.4参加业务范围内的评标会议。 4.3.项目管理部 4.3.1.督促供方按合同报送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的资料; 4.3.2.初审供方提供的资料; 4.3.3.参加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单位的考察。 4.4.预算管理部(或成本部) 4.4.1.提供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的规格、品种和数量; 4.4.2.参加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单位的考察; 4.4.3.负责业务范围内询价招标报价的分析; 4.4.4.参加业务范围内的评标会议。 4.4. 5.参加与供方的洽谈工作。 5.工作流程 5.1.甲方认质认价材料单位的选择: 5.1.1预算管理部提供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的规格、品种和数量; 5.1.2合约管理部编制需甲方认质认价材料明细表,并将明细表发往项目管理部。 5.1.3项目管理部督促供方报送须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的进场计划,督促供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报送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的资料,并对供方报送的资料(供货单位、材料样板等)进行初审,初审完毕将资料转交合约管理部。 5.1.4合约管理部对供方提出并经项目管理部初审合格的供货单位进行复审,对未列入公司合

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表

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表

郴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郴建价(2010)01号文附表: 《2010年第一期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表》 执行时间:2010年01月01日 材料编号材料名称单位预算价备注◇◇◆一. 半成品门窗◆◇◇ CL01465铝合金卷闸门㎡88.00 CL01468铝合金百页窗㎡192.00 CL00161铝合金地弹门㎡275.00 CL01455全玻地弹门㎡70.00(不含玻璃) CL01471铝合金固定窗㎡202.00(不含玻璃) CL01472铝合金平开窗㎡240.00(不含玻璃) CL01464铝合金平开门㎡252.00(不含玻璃) CL01473铝合金推拉窗㎡210.00(不含玻璃) CL01466铝合金推拉门㎡244.00(不含玻璃) CL01479单层塑钢窗㎡169.00(成品) CL01478塑钢窗带纱窗㎡192.00(成品) CL01476塑钢门(成品)㎡180.00(不带亮) CL01477塑钢门(成品)㎡185.00(带亮) (半成品不含中空CL00003塑钢中空玻璃窗㎡225.50 玻璃) (半成品不含中空CL00009铝合金中空玻璃窗㎡302.20 玻璃)◇◇◆二. 玻璃◆◇◇ CL00007钢化中空玻璃5+6A+5㎡110.00 普通中空玻璃5+6A+5㎡88.60 钢化中空玻璃6+6A+6㎡125.30 普通中空玻璃6+6A+6㎡102.50 钢化中空玻璃(镀膜) 5+6A+5㎡138.80 普通中空玻璃(镀膜) 5+6A+5㎡116.70

钢化中空玻璃(镀膜) 6+6A+6㎡143.10 普通中空玻璃(镀膜) 6+6A+6㎡119.60 CL01087平板玻璃3mm㎡10.80 CL01764平板玻璃4mm㎡23.00 CL01765平板玻璃5mm㎡30.30 CL01766平板玻璃6mm㎡35.80 CL01767平板玻璃8mm㎡44.10 CL00266平板玻璃10mm㎡61.00 CL01768平板玻璃12mm㎡70.00 CL00267茶色玻璃5mm㎡32.80 CL01769茶色玻璃10mm㎡65.00 CL00269茶色玻璃12mm㎡77.00 CL00701磨砂玻璃3mm㎡23.60 CL01790磨砂玻璃5mm㎡35.90◇◇◆三. 墙地面砖.石材◆◇◇ CL00287面砖60×240块0.29 CL00288面砖150×75块0.23 CL01816面砖194×94块0.37 当前页1/19 |共有761条记录,每页41 条记录 首页| 下页| 尾页|转到第 1 页郴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郴建价(2010)01号文附表: 《2010年第一期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表》 执行时间:2010年01月01日 材料编号材料名称单位预算价备注CL01818面砖95×95块0.26综合面砖45×95块0.16综合 CL01802墙地面砖200×200块 2.71 CL01803墙地面砖300×300块 6.80

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调整表汇编(doc 7页)

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调整表汇编(doc 7页)

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的通知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市各有关设计、施工、建设、咨询单位: 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和现场采价,经研究,决定调整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建设工程主要材料指导价格详见附表一。 2.预拌砼公布价详见附表二。 3.本次发布的价格从2012年2月1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抄报:市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抄送:省造价管理总站、市发改委、经信委、物价局

13 清道渣 t 45.00 45.00 14 混道渣 t 27.00 27.00 15 花岗石块石 t 70.00 70.00 16 花岗岩侧石100*20*12.5 100m 6500.00 6500.00 17 花岗岩侧石(园弧)100*20*12.5 100m 13000.00 13000.00 18 花岗岩平石100*20*12.5 100m 6000.00 6000.00 19 花岗岩平石(圆弧)100*20*12.5 100m 12000.00 12000.00 20 花岗岩侧石100*30*12.5 100m 8000.00 8000.00 21 花岗岩侧石(园弧)100*30*12.5 100m 15000.00 15000.00 22 花岗岩平石100*30*12.5 100m 7500.00 7500.00 23 花岗岩平石(圆弧)100*30*12.5 100m 14000.00 14000.00 24 花岗岩火烧板4cm厚 m2 85.00 85.00 25 黄砂 t 90.00 90.00 26 八五砖 216*105*43 千块265.00 265.00 27 九五砖 240*115*53 千块470.00 470.00 28 九五多孔砖 240*115*90 千块600.00 600.00 29 砼加气块(砂加气) m3 305.00 305.00 30 石灰膏 m3 170.00 170.00 31 纸巾灰 m3 165.00 165.00 32 石灰 t 300.00 300.00 33 二灰结石 t 75.00 75.00 二三材 1 普钢高线Φ6.5Φ8Φ10综合 t 4815.00 4815.00 2 普通钢筋≦Φ25综合 t 4605.00 4605.00 3 普通钢筋﹥Φ25综合 t 4855.00 4855.00 4 新三级钢Φ6Φ8综合 t 5075.00 5075.00 5 新三级钢≦Φ25综合 t 4776.00 4776.00 6 新三级钢﹥Φ25综合 t 5016.00 5016.00

材料价格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影响

材料价格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影响 目录 摘要 (2) 引言 (2) 一、材料价格释义及分类 (3) 二、材料成本管理的重要性 (5) 1、从材料所占比重来看 (5) 2、从工程造价定额的构成来看 (5) 三、影响材料造价的因素分析 (6) 四、加强材料成本管理的措施 (7) 1 加强材料采购的管理 (7) 2 建立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 (8) 3 采取合理措施应对材料价格波动 (8) 4 制定有效的激励措施 (9) 五、结语 (9) 参考文献 (10)

摘要 在建筑施工工程中,材料费约占工程总造价的70%左右,是整个费用的主体。一般而言,材料费用的高低和水平对工程造价起决定性作用。在土建工程中,材料费用占项目工程造价的65%左右,而在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中,材料费用的比重占项目工程造价的75%左右,个别高档次的装饰工程,这个比重甚至达到85%以上。因此分析材料价格变化对工程总体造价的影响,加强施工项目材料成本管理,对保证工期,保证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力,降低工程造价,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以及节约社会资源都有着直接的、重要的关系 关键词:材料费;造价;材料变化;工程影响;经济效益 引言 人民日报称受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2009年3季度以来,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砂石料等主要的施工结构材料出现了持续的上涨,虽然 2009年7季度主要材料价格开始有所回落,但在这段时间内材料的价格上涨从不同程度上提高了水工工程的建设成本。水工工程建设项目,大都是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工程材料,涨价造成承包人成本大增。2010年2季度部分材料价格较2009年2季度上涨了30%左右,

承包人无法承担价格上涨带来的如此大的风险,对工程的建设极为的不利。一些项目业主采取补偿材料价差的措施,保证工程项目的实施;一些业主不做调整,承包人甚至停工,对工程影响十分不利。一般而言,材料费用的高低和水平对工程造价起决定性作用。在土建工程中,材料费用占项目工程造价的65%左右,而在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中,材料费用的比重占项目工程造价的75%左右,个别高档次的装饰工程,这个比重甚至达到85%以上。。材料费用的高低对工程造价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如何正确有效地确定和控制材料费用即材料价格,规避和降低其风险,是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 一、材料价格释义及分类建筑材料指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及制品(半成品、成品)的总称。建筑材料的品种繁多、作用和功能各异,按使用性质可分为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次要材料。建筑材料可分为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次要材料。主要材料是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品种相对少,消耗量比较大,且占工程造价比重高(占总材料费用的68%左右)的一些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水材、沥青、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品及各专业专用材料。辅助材料也是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品种相对多,消耗不大,比重相对较小的材料,如砂、石灰、玻璃等。其他的如周转性材料,在施工中可重复使用且不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能够反复周转使用,多次摊销计算,如模板、脚手架等。次要材料是指品种繁多、用量小、价值不大且不便计算的零星用材料,如铁件、铁丝、螺栓、焊条等。工程造价中所采用的材料价格,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建筑工程材料要求

建筑工程原材料报验 建筑工程材料必须具备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 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合格证应具备内容:1.产品名称;2.产品规格型号;3.制造厂厂名; 4.产品出场日期; 5.符合国家制造标准号;6厂检验部门检验人员签章。 (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材料要求: 1.各类管材有质量证明文件。 2.阀门、卫生器具、给水设备、散热器、水箱、保温材料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检测报告。 3.给水系统涉及材料应有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测报告。卫生器具应有环保检测报告。水表、热计量表应有计量鉴定证书。 4.消防报警设备必须为经过认证认可监管委员会认证(CCC认证)的产品,有认证证书和公安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检测报告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二)建筑电气工程材料要求: 建筑电器1KV以下的配电工程所需的器材,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

1.穿线导管及附件: 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厂家提供的质量证明书(表明项目应齐全),塑料管应有法定检测单位(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建工测试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带有CMA标志)并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 2.电线、电缆: 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中国认证可监管委员会签发的认证证书(CCC认证)(注意证书编号是否与合格证上标明的一致)、法定检测部门(国家电控配电设备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带有CMA标志)并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 3.灯具、开关及插座类: 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中国认证可监管委员会签发的认证证书(CCC认证)(注意证书编号是否与合格证上标明的一致)、由国家检测部门出具的“定型试验”检测报告(带有CMA标志)并查看是否在有效期内。凡属消防电子产品的应急灯、疏散指示灯、标志灯均应提供由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国家指定检测部门签发的“消防电子产品检测报告”。 4.配电柜、配电盘及开关箱: 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中国认证可监管委员会签发的认证证书(CCC认证)(注意证书编号是否与合格证上标明的一致)。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标签:房产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一、工期为六个月以内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材料价格原则上不作调整。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中,应认真考虑建筑材料价格风险因素,及时采集和掌握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增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防范意识和预测能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二、工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涨落所发生的价差,工程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主要建筑材料调价项目:钢材(钢制品)、水泥、砼制品(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沥青、柴油、人工费。 四、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一)材料价格调整事项需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以调整材料价格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各方承担风险范围、幅度和调整办法,并依据同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投标报价的基准价格,在招标文件中发布。 (三)可调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幅度约定为基准价的±5%。对比材料采购当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 从工程投标截止日到工程竣工期间波动幅度在基准价±5%以内的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上涨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上的价差(如报价高于基准价的,高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下跌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外的价差(如报价低于基准价的,低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四)施工期内,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的数量及日期应通过监理审核,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后报发包人审批,以此作为材料价格调整的依据。 对于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且无法核定材料采购数量及日期的工程项目材料价格调整办法是:依据投标有效期当月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可调材料的基准价格,测算施工期内各月材料信息价的平均增减幅度,如测算幅度超过基准价的±5%,调整超过基准价±5%的部分,调增调减的办法同第3条。

工程材料价格确认方案7.7

零星工程材料价格确认暂行方案 本方案主要适用于小零散工程施工中的材料、设备、包干分项等(以下统一简称“材料”)价格的确认,其他项目的价格确认可参考执行。 一、材料价格分类及统计 1、A类材料: (1)地材及常用材料类。 如钢材、木材、水泥、商混、砖石、砂子、石灰、铝合金、玻璃、钢管及管件、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吊运、垃圾外运、拆除等。 (2)价格相对透明类。 主要指规格型号相对统一、市场价格波动较小、区域专属经营等材料。 (3)其他单项总价20000元以且一般市场价格差异较小的材料。 2、B类材料: (1)非常用材料类。 如塑胶地板、厨具、电动门及其配件、自控感应器具、家具器具维修、PVC防水材料、碘钨灯具、特殊检验等。 (2)品质和价格差异较大类。 如部分装修材料、墙面石材、瓷砖、卫浴、PVC材料、电线电缆、插座插排、阀门、开关、油漆等。 (3)单项总价20000元以上价格确认事项。 3、常用材料价: 编制《常用材料价格信息表》,限期参照使用。 该价格表一般由审计处组织施工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等采用集中市场询价方式确定,一般每半年或一年更新一次。 4、近期结算价: 编制《结算材料价格信息表》,供结算时参照使用。 该结算价格表一般由审计处通过统计一定期限的材料结算价方式确定,一般每半年或一年更新一次。 二、价格确认方式和程序 1、主管部门自主确认方式

(1)确认围:一般适用于A类价格确定事项。 (2)确认程序:主管部门自主审核确认价格,在报审结算资料中辅具必要的询价记录,并签报《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或签署“材料价格已经审核确认”后报审,审计处在结算审核中进行复核。 2、主管部门报审确认方式 (1)确认围:一般适用于单项总价不超过20000元的B类材料价格确定事项。 (2)确认程序:在实施前(或预算报批时),该类材料价格经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填制《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报审计处复核确认。 3、集中考察询价确认方式 (1)确认围:一般适用于单项总价20000元以上的材料价格确定事项。 (2)确认程序:由主管部门在实施前或结算报审时,根据需要组织审计处、财务处、整顿办、使用管理部门、相关施工单位等共同完成市场考察询价确定,签署确认记录或填签《主要材料价格确认单》,结算审核时执行询价确认结果。 4、审计复核 (1)复核方式:审计复核主要在结算阶段实施。主要是根据价格事项具体情况,对应和依据常用材料定期价格表、结算材料价格表、必要的市场询价及参照定额站发布信息,确认符合实际的价格或价格围。 (2)复核结果处理方式:复核差异在10%以的,可不调整,不附加询价记录,只签署价格符合性意见;复核差异超过10%的,应作必要调整,签署复核意见,并附询价记录。 (3)复核要求及其他情况:价格确认不全的,需视情况重新报审或重新确认。若因特殊原因主管部门未完成价格确认或确认不全的,可在结算审核中确认,一般仅限于单项总价2000元以的价格确认事项。 三、价格信息和确认依据 1、价格信息来源的主要方式 (1)常用材料定期价格表 (2)结算材料价格表 (3)市场询价

建筑工程材料明细分类(财务用)

建筑工程材料明细分类 一、钢材:各种规格钢材、钢板、角钢 二、水泥:各种标号水泥 三、砖、瓦:标准红砖、水泥标准砖、水泥多孔砖、页岩多孔砖、轻质砼砌块、平瓦、脊瓦 四、砂:粗、中、细黄砂 五、石料:石粉、瓜子片、小碎、中碎、道渣、二片、大片 六、五金:元钉、铁丝、焊条、锯条、铁锤、板手、老虎钳、水泥钉、合页、搭扣、门锁、 泥桶、铁锹、洋镐、线坠、卷尺、墙线、钢丝刷、电铃、电池、螺丝、螺母、螺杆、垫片、皮带轮、三角带、太阳灯管、清洁球、扫帚、拖把、筛网、木盒、木斗、板车内外胎、灭火器、电热管 七、工具用具:钻头、转子、线圈、试压模、电焊枪、焊把线、电焊面罩、氧气乙炔表、电 机、电锤、振动棒、水泵、自吸泵、潜水泵、离心泵、轴承、切割机、切割片、木工锯片、机油、黄油、齿轮油、液压油 八、水电:PVC管材、管件、PPR管材、管件、闸阀、水表、卫生洁具、电线电缆、电表、 电表箱、开关、插座、生料带、灯具、桥架、多媒体箱 九、油漆:乳胶漆、防火漆、真石漆、106涂料、外墙涂料、防火涂料、腻子粉、胶水、纤 维素、砂皮、漆刷 十、其它:石棉瓦、波纹管、泡沫板、石棉板、挤塑板、外墙保温、屋面保温、抗裂砂浆、 防水材料、网格布、网片、墙砖、地砖、踏步砖、挂瓦条、卷门、彩条布、山型卡、粉刷条、木线条、滴水条、止水钢板、止水片、止水槽、止水条、止水带、马橙、电焊网、发泡剂、清洗剂、植筋胶 其他直接费:氧气乙炔、漏电器、漏电按钮、漏电插座、接触器、保险丝、电缆、广告牌、标化牌、喷绘展板、镝座、镝灯、运费(现场用汽车的相关费用) 间接费用材料明细 一、办公用品:文件夹、资料盒、彩笔、墨汁、铅笔、印油、硒鼓加粉、打印、装订费、复 印纸、图集、规范、刻章、茶怀、资料费、施工日记、办公桌、公关椅、沙发、茶几、暂住证、联防费、横幅、鞭炮烟花、 二、职工福利费:手套、雨鞋、雨衣、安全带、安全帽、口罩、方便面、矿泉水、食品、人 丹、现场用茶叶、现场人员伙食费、液化气、蒸饭箱、铁锅、电炒锅、电水壶、保温桶、厨房设备、床上用品、电风扇、健康证体检费、 三、规费:政府各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四、企业管理费:支付给总包单位的管理费、投标编制费用、投标经营费用

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采保费的规定)知识讲解

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采保费的规定) 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 编制及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建委: 现将《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编制及动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一九九七年三月三日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编制及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确定、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加强材料价格管理,及时反映市场价格变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根据《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房屋修缮、抗震加固、仿古园林等工程材料价格的编制及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分为定额预算价格、市场指导价格。 定额预逄价格是指编制概、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中的材料价格时所采用材料价格。 市场指导价格是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的指导工程概、预、结算中材料价差调整的材料价格。 第二章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组成 第四条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指材料由提货地点到达施工工地仓库(工地材料堆放点)后的出库价格。 第五条材料价格的进口设备购置费分别由下列费用组成: (一)材料价格费用组成: 1、材料原价; 2、材料供销部门综合费; 3、材料包装费(已含在原价中的不重计); 4、材料运输费(包括材料运输损耗); 5、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二)进口设备购置费用组成: 建设项目进口设备购置费由岸价及关税、消费税、增值税、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费用组成。 第六条材料价格中各项费用的确定: (一)材料原价系指材料直接向生产厂采购的出厂价。 (二)材料供销部门综合费系指材料不能直接向生产厂采购,必须经过当地物资部门或供销部门采购时所附加的手续费、管理费等。 (三)材料包装费系指为了便于材料运输或为保护材料而进行包装所需要的费用,包括水运、陆运、陆运中的支撑、蓬布等。包装费按下列原则计算: 1、凡由生产厂负责包装,其包装费已计入材料原价者,不再另行计算。

建筑施工材料 国标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标准 一、砂: 1、执行标准:JGJ52-2006、GB/T14684-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小型工具(如拖拉机)以200m3或300t 为一检验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40kg。 二、卵石(碎石): 1、执行标准:JGJ53-2006、GB/T14685-2001 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16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三、混凝土试块: 1、执行标准:GB/T50107-2001、GB/T50081-2002 2、检验批次: (1)砼试样应在硅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100盘和100m3时取样不少于一次。 c、当一次连续浇筑的同配合比砼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2)对于现浇砼: a、每一班浇楼层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每组为3块 四、砂浆试块: 1、执行标准:JGJ/T70-2009 2、检验批次:每一楼层或每250立方米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台搅拌机搅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取样不少于一次;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有变更时,还应另作试块。每次取样标养试块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养护试块由施工情况确定 六.烧结普通砖: 1、执行标准:GB5101-2003 2、检验批次:每3.5万-15万块同一强度等级,同一生产工艺烧结普通砖为一验收批,不足3.5万块亦按一批计。进入现场同一生产工艺,同一强度等级,同规格烧结普通砖,不超过15万为一批次进行检验。在施工现场采用随机抽样,抽烧结普通砖样50块。

建设工程甲方供应材料预算价格表(DOC 28页)

建设工程甲方供应材料预算价格表(DOC 28页)

附件: 建设工程甲方供应材料预算价格(2010年第一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元)备注水泥 水泥各种规格吨315 快硬硫铝酸盐水泥32.5MP 吨1280 高铝水泥“建筑”牌、625# 吨1280 木材 原木落叶松白松红松m31650 玻璃 平板玻璃3mm ㎡16 平板玻璃5mm ㎡26 耐高温浮法玻璃各种规格㎡30 夹胶玻璃各种规格㎡220 钢化玻璃各种规格㎡80 有机玻璃㎡126 FRP透明采光板0.8mm ㎡41 FRP透明采光板1mm ㎡45 FRP透明采光板 1.2mm ㎡45 沥青 建筑沥青10#GB494-85 吨3400 道路沥青各种规格SHO522-92 吨3400 钢筋及型钢 冷拔钢丝≦φ5 吨4600 普碳线材、高速线材φ6~φ10 吨4200 普圆钢φ12~φ28 吨4200 镀锌圆钢各种规格吨5500 不锈圆钢各种规格吨22000 普圆钢棒材各种规格吨4200 ―2―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元)备注 碳结圆钢棒材各种规格吨6300 不锈圆钢棒材各种规格吨32000 镀锌圆钢棒材各种规格吨6400 螺纹钢各种规格吨4200 镀锌螺纹钢各种规格吨5500 方钢各种规格吨6100 六角钢各种规格吨6700 角钢 3.6-8# 吨5780 角钢>8# 吨5800 镀锌角钢各种规格吨6200 扁钢各种规格吨5300 镀锌扁钢各种规格吨6100 槽钢5-18# 吨5800 槽钢20-28# 吨5800 槽钢32-40#吨5900 镀锌槽钢各种规格吨6700 工字钢8-22# 吨5800 工字钢25-40# 吨5800 工字钢≧45#吨6200 H型钢≦350mm吨5850 H型钢﹥350mm吨6000 吊车轨各种规格吨6300 轻轨≦30 kg/m吨5780 重轨33-60kg/m 吨6100 C 型钢各种规格吨5400 Z 型钢各种规格吨5400 钢板 热轧薄板≦4mm吨5800 ―3―

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资料

竣工结算资料要求: 竣工资料应为已备案完毕的完整资料,结算资料提交后无特殊情况不得补充资料;施工单位对所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应作出书面承诺并对此负责,资料报送套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一式二套(其中竣工结算书一式三套) 卷一: 1、中标(中选)通知书; 2、会议纪要; 3、施工合同及附件、协议书、补充协议; 4、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5、图纸会审纪要; 6、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 7、竣工验收记录。 卷二: 1、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盘、招标答疑纪要、招标补遗; 2、投标文件商务标及电子盘; 3、投标文件技术标; 4、承包人编制的结算书及电子盘; 卷三: 1、地勘报告; 2、施工图及电子盘; 卷四: 1、承包方、发包方、监理方按规定签字认可的竣工图纸;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 卷五: 3、原始地形、地貌抄测记录 4、材料、设备认质核价单; 5、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 6、现场签证单; 7、甲供材料(设备) 收货验收签收单。 卷六: 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签字盖章手续齐全且清楚); 2、吊装工程记录、安装工程调试记录、调试报告; 3、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发包方通知、指令、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工程洽商记录等”; 4、建设单位付款情况表; 5、各标段、各专业施工单位涉及交叉的施工范围确认文件; 6、结算资料报送承诺书; 卷七: 1、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 卷八: 1、移交资料签收表(一式三份)

第一部分开工前资料 1、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施工合同 3、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质量监督登记书 6、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施工图会审记录 9、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开工报告 11、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技术交底记录 14、测量定位记录 第二部分质量验收资料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三部分试验资料 1、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砂、石检验报告 3、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4、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澄建工[2008]7号文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31 江阴市建设局文件 澄建工[2008]7号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 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稳定我市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将无锡建设局《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锡建价[2008]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锡建价[2008]5号 无锡市建设局文件 锡建价[2008]5号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 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建设局,市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单位: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明确有关操作办法,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施工合同采用可调价格的工程,合同中未约定主要材料调差办法的,按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价格及时调整,主要材料差价按施工期加权平均指导价减去基准期(招标

时)指导价,造价管理部门未发布指导价的主要材料差价按施工期间的加权平均市场价减去基准期市场价计算。 二、施工合同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当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或5%)以内时,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当上涨或下降幅度超出10%(或5%)时,其超出部分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计取,以《无锡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为基准(缺指导价的材料以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市场信息价为准),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合同基准期当月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 调差计算公式:材料差价=施工期加权平均指导价-基准期指导价*[1±10%(或5%)] 发承包双方可按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规定的主要材料的划分办法,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合同中未约定的,可按以下范围确定: 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为:商品砼、沥青砼、砌块、水泥、砂、碎石、电缆桥架等。 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为:钢材、木材、沥青、电线、电缆等。 三、由于近几年来,材料价格波动频繁且波动幅度较大,为满足建设市场各方及时掌握材料价格及工程结算的需要,对于一些价格较高或占工程比重较大的常用材料,从2008年开始在《无锡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发布该类材料的及时信息指导价,供建设市场各方参考使用。 无锡市建设局

鄂建文[2008]190号—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指导意见

鄂建文[2008]190号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指导意见 日期:2008-09-01 17:01:00.0 【打印】【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去年下半年以来,钢材、水泥、木材、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汽油、柴油、沥青和铜、铝、锌及其制品材料等工程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已经大大超过发、承包人的正常风险预测范围,由此引发工程结算纠纷增多,严重影响了发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给工程施工带来潜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规避市场价格风险,结合我省 现对以上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施工合同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的,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 (一)工程施工合同价格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明确了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的,其材料价差调整原则:施工期间或下降幅度在风险包干幅度以内的部分,其价差不予调整;超过风险包干幅度以外的部分,本着相互协商、风险共担 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调整。 (二)工程施工合同价格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但未明确材料价格风险包干幅度的,其材料价差调整原则:材料上含10%)以内的风险由承包方承担,超过10%的部分,由发、承包双方本着相互协商、风险共担的原则,双方协商(三)工程施工合同未明确计取风险费用,不予调整材料价差的,发、承包双方应参照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料价格信息或双方认定的材料价格,参照上述第(二)条价差调整原则,实事求是地协商调整价差。 以上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的调整,发、承包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协议,报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二、施工合同采用可调价格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了主要建设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合同价款按合同约定的办法计算价差;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内没有约定主要建设材料价格调整办法的,可参照固定价 调整原则进行调整。 三、以上部分主要建设工程材料价差的计算,以合同约定的价格与施工期发、承包双方认定的价格或当地建设工程 理部门发布的市场同期材料信息价格,计算价差。 四、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 五、调整后的材料差价,按规定计取相关费用,按月结算。 六、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与本指导意见规定不符的,以本指导意见为准。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合同(通用版)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合同 (通用版)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目的和背景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所需的__________________材料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交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供应要求及价格 3.1数量、规格、价格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除另有约定外指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条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约定的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材料送到工地,甲方指定工程现场人员_________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但签字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4.4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4.5付款方式和期限:付款方式为公对公账户,收、退款账户以签章处所 附账户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质量标准和验收 5.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同时符合工程业主方 关于材料品牌、质量、规格等相关要求。 5.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由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 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 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_____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2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知识产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 利瑕疵,若引发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 8.3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乙方承担。 8.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式如下,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 方式通知对方。 甲方: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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