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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土地复垦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项目建设,需使用镇村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 m2(其中耕地 m2),详见平面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市国土资源局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

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周宁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和《土地复垦条例》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项目建设,需使用周宁县镇村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 m2(其中耕地 m2、未利用地 m2)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至年月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我局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土地复垦押金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

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复垦标准,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活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以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活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的,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构(建)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买卖、租赁或在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临时用地合同协议书

临时用地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建设需临时使用甲方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如下: 一、用地位置及面积: 该宗土地位于: 二、用地补偿费、租金及期限: 1、临时用地土地补偿费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2、甲方对乙方按年收取临时用地租金,全年合计人民币整(¥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现金付清该年度租金;每年度租金按市场价格和双方协商而定。 3、甲方对乙方不确定用地期限,若上级有关部门对甲方的临时用地不能让乙方使用或石址丘 4、协议按年度签订,乙方每年元月十日前与甲方续订协议,逾期不签订,视为放弃对该临时用地的使用。 三、权利和责任: 1、乙方取得临时用地后,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和监督。

2、乙方在生产建设中不能影响甲方的生产道路和水系畅通,若因此使农户生产受到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应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县级或以上领导前来农场调研考察,甲方通知乙方需暂时停工,乙方必须无条件馬上执行。 5、严格用途管制,乙方对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不得改变临时用地的批准用途,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若乙方违反,甲方收回临时用地,其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6、若国土或其他有关部门认为乙方临时用地的使用属违规行为,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若临时用地农场或国家征用,乙方必须服从。 8、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各持一份,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XXX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项目建设,需使用镇村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 m2(其中耕地 m2),详见平面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市国土资源局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

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安化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九条和《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尾砂矿项目建设,需使用安化县高明乡新风村罗家山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76683m2(其中望天田5648m2、旱土498m2、田坎4197m2、有林地12637m2、灌木林地35470m2、疏林地17899m2、农村宅基地334m2),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年月至年月。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 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修建队挡渣坝外的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

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成)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甲方):安化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九条和《湖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尾砂矿项目建设~需使用安化县高明乡新风村罗家山的 222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76683m,其中望天田5648m、旱土498m、2222田坎4197m、有林地12637m、灌木林地35470m、疏林地17899m、农村2宅基地334m,~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年月至年月。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 万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修建队挡渣坝外的其他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壹年内复垦完毕~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工程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后~仍 达不到土地复垦标准~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成,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临时用地合同协议书范本完整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临时用地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 ____ 月_____ 日 用地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用地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需要临时使用乙方土地,乙方愿意提供临时用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_________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_________ 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_________ 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___ 政地[2012] __________ 号)、__________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____ 国土资[2010] ______________ 号)文件精神, 在_________ 镇政府主持下,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临时用地坐落、面积、类型 临时用地位于___________ 村,总面积为 _______________ 公顷,农用地_________________ 公顷,未利用地 ______________ 公顷。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用途:包括加工设施、设施、原料堆场、临时房屋等。 三、使用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四、权力及义务 1、乙方按本协议向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利。 2、乙方对提供的土地应做好相关配合支持工作,保证甲方使用过程中不受当地人员以土地权利 为理由的干扰,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如因该土地分割发生纠纷以及甲方正常使用期间村民干扰造成甲方延误工期、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后果,乙方负责协调解决并配合甲方或司法部门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3、甲方支付乙方临时土地补偿费每年每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青苗补偿费一次性_________________ 元/亩。第一年临时土地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第二年仅有临时土地补偿费,金 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以上两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 (小写 ___________ 元),该款项一次性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乙方负责在15天内将土地交给甲方使用;甲方负责在15天内支付临时用地的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 (小写 元)给付 _________ 镇财政所(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镇财政所根据村上

土地复垦方案

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JHTJ-6标段四工区土地复垦方案 编制: 复核: 审批: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四月

目录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1) 二、复垦目标 (1) 三、工程概况 (1) 四、临时工程用地的复垦措施 (2) (一)土地复垦的原则和复垦范围 (2) (二)土地利用的现状 (2) (三)复垦的可行性分析 (3) 1. 已破坏土地现状和预测 (3) 2.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 3. 土地复垦的可行性评价 (4) 4.复垦标准 (4) (四)预防控制和复垦措施 (5) 1.预防控制措施 (5) 2.土地复垦的经济措施 (5) 3.土地复垦的技术措施 (5) 五、土地复垦效益分析 (6) 六、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6)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工程的合同要求,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本工程完工之后,要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复垦和绿化,为达到节约用地,规范复垦行为,特编制本方案。 编制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关的合同文件及要求。 二、复垦目标 通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明确土地复垦的目标,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破坏土地面积,同时临建设施所占用的土地在工程完工后通过实施复垦方案,达到重新耕植利用和环保要求。 三、工程概况 京沪高速铁路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对生态和环境保护的要求较高。京沪高速铁路土建工程六标四工区管段(DK1222+017.8~DK1233+442)共11.424公里,地属长三角地带的苏州市相城区,经过太平、元和、黄埭、开发区四个镇,均是经济发达、土地肥沃的地区,人口密集,人均耕地较少,以种植业、养殖业和工业为主。区段内荒地较少,耕地、林地较多,其中经济林、生态园地、绿化园地、鱼塘和河流等众多,对生态环境和土地保护要求较高,施工用地和临建设施用地均须严格控制在业主指定的范围内,并做好复垦计划和方案,工程完工后及时对各种临时用地进行恢复和绿化,以达到保护土地和环保要求。本工程工期四年,土建部分工期为两年,我工区临建设施所占用的土地计划使用期限为两年。临建设施(包括搅拌站、生活区、钢筋加工场、临时施工便道和其它临时用地)计划用地168亩。

临时用地合同协议书范本 简约版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资金监管方: 为加快________工程建设,同时也为该________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做好前期准备,结合建设工期要求和征地拆迁进度,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就甲方工程临时用地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一、用地位置 ________村土地范围内。 二、占地面积 ________:占地________亩,以县国土资源局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用地期限 ________属于施工临时用地,占用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后若不能按时完工,租期顺延。 四、补偿标准 临时占地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给资金监管方,资金监管方和乙、丙方办理对被占村民补偿支付。其补偿标准按____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补偿标准按青苗补偿费 ________元/亩、土地补偿费每年________元/亩计算,合计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整)包干使用,该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资金监管方账户。 五、土地复垦 租赁期满工程结束后该土地由甲方及时复垦,按期移交土地。甲方须按照《土地复垦方案》预存

复垦费至三方监管专门账户(具体事宜与县国土资源局另行办理),复垦后退回。若不按要求复垦,该费用不再退回。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丙方提供临时占地位置示意图。 2、甲方保证补偿资金及时到位。 3、乙、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甲方确保临时用地的合法性。 4、本协议签订后,乙、丙方负责积极协调各项事宜,确保甲方进场清表,同时乙、丙方负责为甲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及协调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本协议一式玖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叁份,若有其他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丙方: 签章:签章:签章: 资金监管方:(签章) 日期:

土地复垦合同书

土地复垦合同书 甲方:宁武县薛家洼乡宽草坪村委会 乙方:宁武县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根据薛家洼乡弘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项目建设需要,乙方需使用乡村土地平方米,作为临时用地。 二、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向甲方重新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书。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乙方应在30日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照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条件)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等的完善。 四、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屇满后30日内将临时

用地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将土地复垦保证金(不含利息)退还乙方:如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责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仍还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的,则由甲方代乙方组织进行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山西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依法对乙方进行处罚。 若在临时期满后30日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复垦保证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并退还该土地。 六、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买卖交换、租赁。转让、赠与、抵押,不得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内容和格式

附件1: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内容和格式) (封面) ****项目 土地复垦方案 报告书 项目单位: 编制单位: 年月日 1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个人):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送审时间: 2

编制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 3

目录 1 总则 (5) 1.l 编制目的 (5) l.2 编制原则 (5) 1.3 编制依据 (5) l.4 目标 (6) 1.5 服务年限 (6) 1.6 主要计量单位 (6) 2 项目概况 (6) 2.1 项目简介 (6) 2.2 项目所在地区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7) 2.3 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 (7) 2.4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7) 3 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7) 3.l 已破坏土地现状 (7) 3.2 拟破坏土地预测 (7) 3.3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8) 3.4 土地复垦可行性评价 (8) 3.5 复垦标准 (8) 4 预防控制与复垦措施 (8) 4.1 预防控制措施 (8) 4.2 工程技术措施 (8) 4.3 生物化学措施 (8) 5 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 (9) 5.1 工程设计 (9) 5.2 工程量测算 (9) 6 土地复垦投资估(概)算测算 (9) 7 土地复垦效益分析 (9) 8 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9) 9 保障措施 (9) 10 成果要求 (10) 附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依据土地复垦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有复垦任务的生产建设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制定以下编制要求。 1 总则 1.l 编制目的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将生产建设单位的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 l.2 编制原则 根据当地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按照经济可行、技术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结合项目特征和实际情况,体现以下复垦原则: (一)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 (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三)因地制宜,优先用于农业。 1.3 编制依据 (一)《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复垦专项规划等有关规划; (三)地方性土地复垦相关法规; (四)国家有关土地复垦政策性文件; (五)《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使用)等技术标准。 5

临时用地移交协议(模板)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临时用地移交协议 甲方:XXXXX 住所地:XXXX 法定代表人: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 乙方: 住址: 身份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临时用地协议履行期限届满,甲方需按协议约定向乙方移交原协议所涉地块,为完善和了结使用后的临时用地相关手续,做好土地移交工作,尽快恢复土地原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范围、面积及现状 1.土地范围和面积: 本宗临时用地位于,总面积额为亩。 2.本宗临时用地现状:甲方已对本宗临时用地实施了防护、排水、场地平整及覆盖表土等复垦处理,乙方验收后确认合格,适宜耕种,完全符合土地移交条件。 二、移交时间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向乙方移交本协议所涉临时用地。 三、保证和承诺 1.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将本宗临时用地移交给乙方。

2.本协议签署时,乙方确认经甲方复垦后的土地适宜耕种,甲方将土地移交给乙方后,双方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终结,没有任何争议。乙方承诺接收土地后,在甲方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及施工结束后,不再以面积增减、土地变形、使用性质和土地类别改变等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再额外支付任何其它相关费用或赔偿。 3.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乙方承诺在甲方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及施工结束后,不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申请执行、上访、示威、集会及向相关部门反映等)向甲方及相关方提出任何费用要求或赔偿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挠甲方施工,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甲方及相关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四、违约责任 甲方按约定向乙方移交土地后,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之承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按原临时用地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按甲方实际损失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或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字页) 甲方(盖章):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土地复垦条件实施办法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2012年12月11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土地复垦的有效实施,根据《土地复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复垦应当综合考虑复垦后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生产建设活动造成耕地损毁的,能够复垦为耕地的,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 第三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明确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土地复垦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铁路、交通、水利、环保、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和行业指导监督。 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土地复垦工作的监督和 指导。 第四条除条例第六条规定外,开展土地复垦调查评价、编制土地复垦规划设计、确定土地复垦工程建设和造价、实施土地复垦工程质量控制、进行土地复垦评价等活动,也应当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土地管理行业标准。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补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复垦工程建设和造价等标准。 第五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土地复垦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对土地复垦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和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损毁、土地复垦等数据信息。

第二章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 第六条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办理建设用地申请或者采矿权申请手续时,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的要求,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随有关报批材料报送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具体承担相应建设用地审查和采矿权审批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土地复垦义务人报送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审查。 第七条条例施行前已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者领取采矿许可证,条例施行后继续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方案的补充编制工作,报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第八条土地复垦方案分为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依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以及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采矿项目,应当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其他项目可以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第九条生产建设周期长、需要分阶段实施土地复垦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应当包含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跨县(市、区)域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在土地复垦方案中附具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土地复垦实施方案。 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和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应当明确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位置、主要措施、投资概算、工程规划设计等。 第十条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受理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根据论证所需专业知识结构,从土地复垦专家库中选取专家。专家与土地复垦方案申请人或者申请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要求回避。土地复垦方案申请人也可以向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专家回避。 土地复垦方案申请人或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查询专家意见。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提供查询结果。 第十一条土地复垦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由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通过审查: (一)土地利用现状明确; (二)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科学; (三)土地复垦目标、任务和利用方向合理,措施可行; (四)土地复垦费用测算合理,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并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

临时用地协议书(共5篇)

临时用地协议书(共5篇) 篇:临时用地协议书 临时用地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鉴证方): 乙方承建娄邵铁路工程,需临时使用甲方土地作为建设,为支持乙方的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甲方同意按照娄邵铁路临时用地文件补偿,与乙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用地类别:(亩); 1、 2、 3、 4、旱地(亩)水田(亩)荒地(亩)林地、果林(亩) 以上清单附后 二、使用土地时限; 土地使用时间为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至乙方工程完工退场之日止。 用地补偿及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将按照娄邵铁路下达相关临时用地补偿文件标准进行补偿。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甲方要积极做好临时用地被占用前的清理工作,确保乙方工程的顺利施工,丙方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地的协调工作,乙方施工完毕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退场。 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要求必须及时足额支付临时用地费用,乙方退场前要按照文件精神与甲方、丙方协商土地复耕办法。

五、未尽事宜及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经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报上级单位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鉴证方签字: 第2篇:临时用地协议书 临时用地协议书 甲方:村(居) 乙方: 为建设服务,乙方需临时占用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省实施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临时用地协议: 一、乙方使用的临时用地位于镇(街道)村(居),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经甲、乙双方核实,临时用地面积平方米(合亩)。(详见附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临时用地补偿费每亩元,合计元,地面物补偿费合计元,补偿费共计元,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与甲方结算完毕。 临时用地补偿费的缴纳时间和缴纳方式为: 。四、乙方应按规定上缴临时用地补偿费和土地管理费。五、不准在临时用地上搞永久性建筑物,使用期满乙方无偿拆除,恢复土地原貌,达到种植条件,甲方不进行补偿。 六、不准私自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不准私自改变用途。 七、因国家和集体需要时乙方应无条件退还。八、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如不归还或拒不交出的,除责令退还土地外,并处以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 九、乙方使用土地期满,退还土地后,应负责土地的复垦,为保证复

临时使用土地合同书模板(通用版)

临时使用土地合同书模板(通用版) Template of temporary land use contract (general version)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临时使用土地合同书模板(通用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用地单位(称甲方):__________ 被用地单位(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因建设需要,需临时使用乙方农用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亩),未利用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亩),国用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亩),集体土地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在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 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需临时使用位于____________ 的乙方土地 ______平方米(折合______亩),作于____________用地,具体位置以图纸标准为准。 二、双方商定该宗地使用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确需

延长使用期限的,可在使用期满前______日内,向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重新续办临时用地手续。 三、在使用期限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临时用地补偿 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及时交清土地补偿费用后,严格按照批准位置、范围、面积和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转让、变更和改变批准用途,乙方应按时移交土地,不得影响、阻扰甲方使用。并不得在该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五、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时,甲方应向县人民政府土地行 政主管部门缴纳______元土地复垦保证金。甲方使用期满后,必须进行复垦整治、恢复原状,经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部门验收合格后,保证金退回。 六、使用期满后,甲方不按期复垦和期满不按时退还土 地或未经批准延期使用土地的,县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甲方复垦保证金予以没收,用于土地复垦。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篇一: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临时用地复垦协议书 复垦监理单位:经济开发区北城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因修建邯济铁路需占用甲方所辖的王楼村的耕地作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地,占地补偿费用已在办事处政府相关部门的主持下各方达成协议并补偿到位。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土地复垦规定≥(1988年11月8日第十九号令)中第四条之规定: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由乙方负责上述临时用地的复垦。为确保该用地得到及时复垦,由甲方对土地复垦行使监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临时用地需复垦的位置及数量。 该临时用地位于开发区北城办事处王楼村铁路南侧,需复垦的土地总面积为: 5.267 亩。 二、临时用地复垦标准及监管方式: 1、乙方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及时清除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恢复土地的耕种条件。若对已复垦土地的耕种标准有分歧,耕种标准应由第三方土地权威机构评估确定,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 2、为确保乙方的临时用地复垦达成土地耕种条件,由甲方先采取收取乙方复垦保证金的方式行使对乙方的监管。

3、复垦保证金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做 好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内发 【XX】61号)执行。临时用地期限内复耕保证金总额为:28135元(大写:贰万捌仟壹佰叁拾伍). 三、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支付方式及双方法律责任。 1、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将复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中。(开户行名称:;账号:)。 2、甲方所收取乙方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应为专项资金;甲方不得擅自挪用。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 3、在乙方复垦达成土地耕种条件并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应在15天内无条件全额返回乙方的复垦保证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拒绝退还乙方的土地复垦保证金。 四、其他未经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若协商未果,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甲方代表 乙方: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

临时用地合同范本

临时用地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承租方):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理人:职务: 乙方:(出租方): 注册地址: 邮编: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 丙方:(见证方):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 见证方: 通讯地址: 邮编: 项目负责人:职务: 见证方: 通讯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 因()工程施工需要,甲方需征用乙方土地作为工程临时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项目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及规费缴交标准的通知”(赣府厅明【2018】98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且实地查看、协商一致,并报丙方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征用土地情况 1.1用地位置 该宗地位于。 1.2用地面积 土地面积及附着物数量甲乙双方已实际丈量、清点、签字确认。用地总面积㎡,计亩。 1.3乙方保证其是本合同所涉土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其上未设置抵押等其他权利,乙方有权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并且有权领取房屋拆迁及土地补偿款等款项。 第二条用地用途及期限 2.1临时用地用途:( ) 建设。 2.2临时用地的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临时用地补偿 3.1经甲乙双方协商,临时用地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地上附着物或青苗补偿、土地补偿等,一次性征地补偿款年合计:元人民币(大写:)。 补偿标准及金额如下: 1、土地补偿: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建南昌至景德镇至黄山铁路江西段项目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及规费缴交标准的通知”(赣府厅明【2018】98号文)元/亩/年,土地亩,一次性补偿年计元人民币(大写:); 2、租用地面附着物一次性补偿年计元人民币(大写:)。 3.2甲方支付上述临时用地补偿款后,临时用地期限内乙方承诺不再对已补偿临时用地进行种植和利用,并不再针对地上附着物提出任何诉求。 第四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乙方补偿款元人民币(大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行政收据等资料。 乙方收款信息: 收款账户名:

土地复垦实施方案

土地复垦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土地复垦规定》和新建贵州至广州高速铁路《铁道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建设会议纪要》及贵广铁路公司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签订的《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工程广西境内征地拆迁协议》,结合集团公司承建的贵广铁路ggtj-8标段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土地复垦实施方案。 土地复垦的含义: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土地复垦的原则:按照“占多少、垦多少,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铁路工程为中心,以合理利用土地为重点,以提高项目整体素质为目标,以强化现场管理为手段,以复垦后的土地用途为目的,土地复垦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树立企业信誉和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贵广铁路ggtj-8标段第一项目经理部土地复垦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项目经理李春中为组长,项目部书记魏作权、安全 环保部部长岳明日为副组长,以及项目部相关部室和各架子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开展土地复垦工作。各架子队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工明确,落实责任,积极有序的推进土地复垦工作的开展,确保土地复垦效果。 三、时间安排 为了做好土地复垦工作,结合集团公司贵广铁路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对土地复垦工作进行了如下的安排。 第一阶段、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为宣传教育阶段。集团公司贵广铁路指挥部第一项目经理部及各架子队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土地复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大力宣传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爱护资源,爱护土地培训教育,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爱护资源,爱护土地思想意识。 第二阶段、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为复垦实施阶段。项目部和各架子队结合本施工区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土地复垦实施细则。项目部要在铁路征地拆迁工作中严格按照2009年1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建设厅、林业局、物价局联合下发的桂铁办发[2009]1号《关于广西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施工临时用地是指为项目建设服务的施工便道、料场、施工作业场地、取料场、弃碴场及施工生 活区等临时占用的土地。临时用地所需费用,包括土地及地上物补偿费、土地复垦费、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广西壮族自治区按每亩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计入各市征地拆迁包干费用。”和2009年3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杨道喜《关于临时用地补偿标准问题》的指示,严格“铁道部、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建设协调会议纪要”有关精神,“其中临时用地标准按照10000元/亩实施,复垦责任主体归地方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对铁路临时用地实行的政策是:按10000元/亩对地方政府进行补贴,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包干。临时用地的包干标准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与铁道部协商的结果,涉及众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覆盖面广,属原则性的问题,临时用地的包干标准任何单位不能随意改变。项目部及各架子队要严格依据贵广铁路公司临时用地审批程序,熟悉政策、掌握标准,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土地复垦工作,项目部将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土地复垦专项检查评比,并将评比情况对各架子队予以通报,对在复垦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架子队及各人给予奖励;对土地复垦未达标标准的架子队要给予经济处罚。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范本正式 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协议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甲方:河南省豫南燃气*限公司新蔡燃气工程筹建处 乙方:新蔡县十里铺大梁庄村委 为加快新蔡县城区燃气重点工程的建设,尽快使广大居民用上干净、节能的天然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施工范围内青苗、树木、道路、水利设施的损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施工路段 1、人民路西段路南长米宽米,计亩; 2、开源路中段路东长米宽米,计亩; 合计亩。 二、损坏设施的补偿标准 1、对施工沿线实际损坏的青苗面积进行丈量,作一次性补偿,每亩补偿700元,计元。 2、一般乔木的补偿1至2年按元/株,胸径10cm以下(含10cm) 元/株,胸径10cm以上按元/株,经济林木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1989】113号文件所附《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本)》,参照当地的不同情况进行补偿。 3、损坏的道路,河渠,水井等设施按国家现行预算标准价

土地复耕实施方案

上地复耕实施方案 G0711乌鲁木齐至尉犁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境内,是国家高速公路G7北京至乌鲁木齐高速公路联络线G0711乌鲁木齐至若羌高速公路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自治区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 6678” 工程“六横六纵”高速、高等级公路网中“第3纵”即阿勒泰?乌鲁木齐?库尔勒?若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疆跨越天山连接南北疆的交通干线,是南北资源通道和国防通道。本项目建成后将打通天山南北的交通运输屏障,成为连接北疆、南疆之间的安全、舒适、快捷、高效的公路运输通道,对提高乌鲁木齐市作为“一带一路”国家级综合枢纽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在区域路网中占有重要地位。 本项目环保水保重点工作是在施工期和施工准备期。治理的重点部位集中在挖土场、弃土场、施工便道及桥梁桩基开挖、路基挖方等。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国家及地方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本标段的施工图纸。 二、复耕目标 我单位工程施工结束后,结束此临时用地的使用权,将恢复至原有的地形地貌或进一步改善土地原有的情况;恢复原有功能,与原有 地形地貌相符。满足复耕要求后通知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验收,并交付使用。 一、设备配备情况: (一)主要机械配备情况 土地复耕机械配备情况见下表

(二)人员配备 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名,安检人员名,工人名。 二、复耕种植土: 1.复耕种植土米用在施工前期地面清表所存储在弃碴场里的清表种植土。 2.如果所存储的清表种植土不够需要回填的种植土时,采用在当地购买种植土回填。保证其原始用途。 三、复耕的施工方案及施工技术措施 (一)施工方案 在复耕前先做好复耕准备,复耕时先清除场地上的所有设施,采用混凝土破碎机将钢筋加工场、混凝土拌和站硬化地表的所有混凝土全部破碎,将所有的破除混凝土用自卸汽车运输至指定弃碴场存放, 将施工前存放在弃碴场的的清表种植土均匀地铺设在地面上。 施工便道的复耕,采用挖掘机将施工便道上的表层泥结碎石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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