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教师
(一)教育教学工作能力条件
1、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
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能够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帮助学生进行进步;协助班主任、
辅导员工作或其他方面的学生管理工作,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4、能够规范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教学方法,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
作业设计切合授课内容,能够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的学生水平达到教
育质量要求。
(二)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
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有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并考
核合格。
三、其它
1、参评人员的学历专业应与现在所从事的专业相一致。后取得的本科、学历5年以上,可视为同等学力。
2、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评审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一级教师破格评审
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年限,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7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
教3年以上,可破格评审一级教师。破格评审一级教师在具备一级教师评审条件的同时,还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市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
(2)指导至少1名学生在省级以上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的。
(3)从事艺术、体育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得三等奖1次以上;或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
级专业演出、作品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1次以上。
(4)职业中学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劳动等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技能竞
赛中获得三等奖1次以上,或在市级技能比赛中获得三等奖2次以上。
高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年限,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7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在一级教师岗位任
教3年以上,可破格评审高级教师。破格评审高级教师在具备高级教师评审条件的同时,还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省级以上政府奖励或荣誉称号。
(2)指导至少1名学生在国家级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的。
(3)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4)从事艺术、体育工作的教师,本
人在教育、文化;(5)职业中学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正高级教师暂不
破格评审;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3年内不能申报参加职称评审;(1)拒绝承担教学、教
研任务、班主任工作;不能履;(2)弄虚作假,虚报工作业绩,谎报学历、资历,剽;(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规
(3)受聘参加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
的编写,经省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在市以上范围使用推广并正式出版。
(4)从事艺术、体育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专业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得二等奖1次以上;或本人指导的学生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
级专业演出、作品展或比赛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5)职业中学从事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劳动等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技能竞
赛中获得二等奖1次以上,或在市级技能比赛中获得二等奖2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