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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哲知识点汇总

马哲知识点汇总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又是永恒发展的。发展是指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运动变化过程。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1 事物的相互联系产生运动、变化和发展

事物的发展与事物的联系是密不可分的。正是由于事物之间与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才引起事物的运动和变化,导致发展。例如:机械运动是作用和反作用、吸引和排斥相互作用的结果。事物的发展与事物的联系同在,具有客观普遍性。

2 发展是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由事物相互联系引起的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不是事物在原有状态下的简单重复,也不是一个一个变化过程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新陈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前后相连,呈现出历史的联系;又前后区别,呈现出跳跃的发展。其实质是旧事物的死亡、新事物的产生,是质变、是飞跃。自然界中从无机物向有机物再向生命有机体的转化,从低级生物到高级生物直至向人类的进化,都包含着旧事物的死亡,新事物的产生;在社会历史进程中,奴隶社会取代原始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取代封建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取代资本主义社会,同样包含着旧制度的死亡和新制度的产生。正是由于事物的永恒发展,才使物质世界能够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前进和上升。

3 发展的过程性

任何事物的运动、发展都是一个过程。所谓过程,是指任何事物都有产生、

发展和灭亡的历史。过程是事物发展在时间上的持续和空间上的延伸。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要经历一个过程。正因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因此,看问题就不能割断历史、不能只看一时一事。只有了解过去,才能理解现在,预见未来。

总之,事物的普遍联系构成事物的永恒发展,使任何事物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整个世界就是“过程的集合体”。对具体事物来说,过程是这一事物产生、发展、死亡的历史。对整个世界来说,过程就是从低级向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历史。唯物辩证法以联系观和发展观为基本内容和总的特征,并进而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展现了世界的辩证图景。第二节世界永恒发展的一般规律

□大纲要求

1 掌握质、量、度、量变、质变等基本概念;理解质量互变规律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2 理解并掌握对立统一规律的内容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正确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实际意义,能够运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理解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区别和联系,懂得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3 掌握辩证否定的含义,正确认识曲折前进的发展趋势。

4 理解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学会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反对形而上学。

□要点速记

一、质量互变规律

1 质、量、度

所谓“质”,是指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所谓“量”,是指事物的数量、规模、大小、速度、程度等方面的外在规定性。

质是与事物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世界千差万别的事物,就是因为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质。质是人们区分、认识具体事物的客观依据。一事物发生变化,失去其质的规定性,就不再是该事物,而转化发展为它事物。

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事物量的规定性,要求我们注意对事物进行基本的数量分析,做到胸中有数,并善于从量的变化中把握事物质的变与不变。

所谓“度”,是质与量的统一,是保持事物质的规定的量的限度。度的这个特性,要求我们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要善于把握“适度”的原则。“过犹不及”,正说明“过”与“不及”都违反了适度的原则。

2 量变和质变

量变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数量上的增减变化。在量变阶段,事物保持质的稳定性,处于相对静止状态。如水的温度1℃-99℃之间的变化,并不引起液态水质的变化。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在质变发生时,事物的稳定被破坏,处于剧烈的变化中,事物的性质发生变化,转化为其他事物。当水温升至100℃时,出现沸腾的汽化现象,水失去液态质而转为汽态质。

3 质量互变规律

质和量是事物的两种规定性,事物发生变化,必然由这两者来体现。量变

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基本状态。量变和质变既相互区别,又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

(1)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任何事物的变化总是从量变开始,当量变发展到突破原来事物的度,就会破坏事物质与量的统一,发生质变。水温不断升高,达到沸点,必然导致水的汽化。

(2)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创造了条件。

在事物的整个发展过程中,由量变转化为质变,并不是过程的结束。事物通过质变,产生新事物,又开始新的量变。

(3)事物的运动变化呈现出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量变是事物连续的、渐进的变化。质变则是渐进过程的中断,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构成事物无限多样的发展过程。事物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也是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这就是事物质量互变的辩证图景,也就是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事物变化发展的质量互变规律。

4 质量互变规律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是永恒的,事物的量变、质变、新的量变也是永恒的。量变转化为质变,新质变又开始新的量变,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这告诉我们在事物运动变化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是缺一不可的。量变为质变准备条件,质变则实现了发展。否定量变、否定事物发展的渐进性,会导致脱离实际的主观蛮干。当不具备质变条件时,盲目飞跃,结果是欲速则不达,在社会实

践中反受其害。同样,当量变逐渐积累、条件成熟时,不因势利导,促进事物的质变,只能导致停滞不前和僵化保守。这要求我们在实际生活中重视量变的积累,把握量变的趋势。中国古代成语中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了质量互变规律在生活中的实际表现。

二、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联系的基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所谓矛盾,即对立统一,是指客观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双方既互相依存又互相对立的关系。世界上任何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存在着既互相依存、互相统一,又互相区别、互相排斥的对立统一关系。

1 矛盾的属性

矛盾有两种属性,即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及互相转化的性质。它主要指两种情况: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赖,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互为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任何一方都不能孤立的存在和发展。例如,没有生就没有死,没有高就没有矮等等。第二,矛盾双方相互贯通、互相渗透和包含,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如:生可能转化为死等。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性质。矛盾的斗争性是一个范围广泛的哲学范畴,正确理解矛盾的斗争性,需要注意三点:第一,不要把哲学上讲的“斗争”仅仅归结为社会领域的斗争,甚至只看成敌我之间的对抗和冲突。第二,有矛盾就有斗争。第三,任何事物的矛盾都有一个从差异、对立到矛盾解决的过程。差异就是矛盾,就包含着斗争。

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对立双方又同一又斗争,使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引起事物的变化和发展。只讲斗争不讲同一,只讲同一不讲斗争,都不符合事物矛盾的本性。我们必须善于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做好矛盾转化工作。

2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事物内部对立双方,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成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因。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又统一又斗争,则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我们一般把事物发展的动力区分为内因和外因。内因是指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即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外因是指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即事物外部的矛盾性。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整个物质世界就是一张由种种联系交织起来的网,这种联系最根本的内容就是对立统一关系。例如:我们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要求。现代化建设的立足点要放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依靠自己的力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同时,现代化建设要实行对外开放,以吸收引进外国的文明成果,利用一切可能的外部条件,来促进本国经济建设的发展。

3 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简单地说,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2)矛盾特殊性是指,不同的事物及其各个侧面,在不同发展阶段上,其矛盾各有其特点:第一,不同质的事物的矛盾有其特点。如自然界的矛盾不同于人类社会的矛盾,也不同于思维过程的矛盾。第二,同一事物在不同

发展阶段上的矛盾有其特点。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在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各有其特点。第三,同一事物矛盾的各个侧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各有其特点。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二者既相互联系,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共性寓于个性;矛盾的特殊性包含普遍性,个性包含共性。二者的转化必须依据时间、地点、条件。在一定条件下为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条件下则为普遍性的东西,反过来也是一样。

(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原理,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排除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干扰,走自己的路,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矛盾的特殊性要求我们面对实际,具体地分析具体事物的矛盾,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质的矛盾,这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

主要矛盾,是指事物诸矛盾中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制约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决定着该事物的发展趋势。其他处于从属地位的矛盾就叫次要矛盾。抓住了主要矛盾就可以确定工作的重心。

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事物矛盾双方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一方面就是矛盾的次要方面。

事物的性质是由主要矛盾及其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例如,在我国现阶段,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其中主要的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的矛盾。这个矛盾的存在和解决程度,决定着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面貌和社会发展的程度。在这个主要矛盾中,

落后的社会生产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它决定了我国社会只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决定了我国必须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努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只有这样认识和处理问题,我们才能抓住关键,解决好主要矛盾,从而促进社会其他矛盾的顺利解决。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既相互联结,又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首先,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注意全面分析研究矛盾的具体状况,坚持两点论。即任何矛盾都有两个方面。

其次,坚持重点论。在矛盾的两个方面中,并非没有主次的平衡,所谓重点论,就是要找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找出矛盾的重点,把握好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的联系与转化。

第三,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反对形而上学的否认事物矛盾有两个方面的“一点论”和矛盾两个方面没有主次的“均衡论”,以重点带全局,做好工作。

5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核心和实质

唯物辩证法以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为总特征,并以一系列基本规律和范畴的科学体系来揭示联系和发展的基本内容。在由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处于核心地位: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辩证法的根本内容。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对立的联系,归根结底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这个联系,是事物最本质、最根本的联系。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阐明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事物发展的动力,在

于矛盾。其中,内因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外因是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事物的运动发展,是事物自身矛盾所引起的“自己运动”和自我发展。

第三,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之中。质量互变规律中的质和量、量变和质变的关系,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事物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都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产物。否定之否定规律中的否定和肯定也是一种对立统一关系。从发展的意义上,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前进性和曲折性,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展开和表现形式。可见,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辩证法的根本内容、发展动力并且贯穿在辩证法的其他规律之中。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和掌握唯物辩证法的钥匙,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关键。我们学习唯物辩证法,既要抓住它的实质和核心,又要全面学习和掌握它的它的其他基本内容。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1 肯定与否定

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所谓肯定方面,是保持事物自身存在和性质稳定的方面。所谓否定方面,则是事物否定自身存在,促使自我否定和质变的方面。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是事物内部固有的相互依存、相互排斥的两个方面。任何事物都是肯定和否定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当事物的肯定方面占上风的时候,我们说事物处于肯定阶段,简称肯定;当事物的否定方面占上风的时候,我们说事物处于否定阶段,简称否定。

但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的否定(即否定阶段)不是简单的抛弃,而是辩证的否定。所谓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发展和联系的环节。具体说,它包含三个方面的意思:

(1)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

例如资本主义死亡,社会主义胜利,正是资本主义社会自身具有的社会化大生产和无产阶级这些否定因素发展的必然结果。辩证法把否定、质变、新陈代谢看作事物的自我否定,形而上学则把否定、质变看作外部力量作用的结果。

(2)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和联系的环节。

否定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环节。事物发展,是一事物走向自身的反面并发展出新事物,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这种发展是一种质变。这个质变是通过否定旧事物而实现。任何新事物都是在否定旧事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没有否定,就没有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也就没有发展。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否定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新旧事物有着质的区别。但是,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母体中脱胎出来的,是在旧事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事物对旧事物的辩证否定,不是简单抛弃和全盘否定,而是否定旧事物中过时的、消极的因素,保留其中积极的合理的成分,并加以改造和提高,使之成为新事物中的积极因素。新旧事物之间的这种内在的必然联系,正是通过否定这个环节实现的,表现出事物发展过程的连续性特征。木之有本,水之有源。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是不存在的。社会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的否定,这种否定是抛弃了资本主义私有制,而吸收和保留了社会化大生产和一切有利于社会化大生产的管理方式和组织形式。这种新旧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是斩不断割不掉的。

(3)辩证的否定是“扬弃”。

“扬弃”,是继承和发扬旧事物内部积极、合理的因素,是抛弃和否定旧事物内部消极的、丧失必然性的因素,是发扬与抛弃的统一。否定一切、全盘抛弃,是形而上学的立场和方式。

2 事物发展的过程

事物运动的总体过程,是一个从肯定到否定,从否定到否定之否定的辩证的进程。这个进程,经过两次否定和三个阶段,是一个周期性的进程。只有全部走完这个周期性过程,才能达到矛盾的完全解决,并使新事物日益完善。

这个否定之否定的进程,是一个“仿佛回到原来出发点”的过程。第三个阶段的“否定之否定”,和第一个阶段的“肯定”有着现象上的相似。但是,这个相似,并不是第一阶段的简单“重复”,而是在更高阶段发展的新形态。这个新发展又为进一步的发展开辟了新方向、新道路。以小麦的生长过程为例。小麦种下后,长出麦苗,是对麦种的第一次否定。麦苗成长,拔节抽穗,长出新的麦子,这是第二次否定。它否定了麦苗,肯定了麦种,即否定之否定。第二次否定之后,已是“春下一粒种,秋收万颗粮”的丰收景象。这是自然界呈现的否定之否定规律。

辩证法所揭示的事物发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而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事物发展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这是因为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次否定都是消极因素的克服和积极因素的保留,是一个新陈代谢的日臻完善的过程。所以,事物的发展,呈现出从低级到高级的前进与上升的趋势。事物

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这是因为事物经过两次否定,出现了初始阶段的某些特征,好像是一种回复。但这种回复,是在更高程度、更新形式上的回复,它使得事物发展的道路,不是直线的而是曲折的,是一种“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否定之否定规律所展现的事物发展道路的前进性和曲折性,进一步说明新陈代谢是宇宙间不可抗拒的规律。尽管道路是曲折的、反复的,但是,新生事物具有强大生命力,能够克服各种消极因素,战胜困难,茁壮成长。

第二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第四章实践认识真理

第一节认识和实践

□大纲要求

1 理解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2 着重理解和掌握实践及其特点、实践的基本形式以及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3 理解并掌握认识过程的两次飞跃及其意义,了解认识的辩证发展规律。□要点速记

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坚持思维与存在、意识与物质的同一性,是可知论;坚持认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是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可知论和能动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的基本立场。

1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

物质决定意识,没有认识客体(认识的对象),也就谈不上认识活动。所以,认识首先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但是,认识的主体并非没有一点主动性,只是被动的对客体进行直观的、照镜子式的反映,而是具有很强的能动性,

主要表现在:

(1)主动性。任何认识活动的发生,都是主体主动地反作用于客体的结果。

(2)目的性。人的认识活动都不是盲目的,而是在主体一定目的的指导下进行的,主体的目的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①主体的各种活动总是在行动之前就在头脑中形成一定的目标或蓝图,并制定相应的实现这一目标的计划、措施和步骤。②规定了主体对认识对象的选择性。主体在接受信息的时候,总是根据自己预定的目标,收取和放弃信息。

(3)创造性。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不是主体对客体的简单描述或机械地复制,而是主体对客体的创造性反映。

2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革命的反映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阐明了认识的本质,解决了怎样才能认识世界的问题,从而消除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根本缺陷,实现了认识论的根本性革命。表现在:

(1)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消除旧唯物主义反映论所造成的认识脱离社会实践的消极直观性。

(2)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辩证法贯彻于认识过程,阐明了认识是一个充满矛盾运动的过程,是一个随着实践的发展而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低级到高级的永无止境的辩证发展过程,从而消除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僵死不变的形而上学缺陷。

(3)由于实践观点和辩证观点的引入对历史发展和历史意识问题做出了唯物的和辩证的解释,实现了自然观与历史观、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

二、实践及其特点

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实践活动的基本特点是客观物质性、社会历史性和主观能动性。

实践的这些特点相互贯通,不可分割地存在于每一实践形式和过程中。

1 客观现实性

实践虽然要受人的精神、意志的支配,但是它不等于人的意识活动,不是仅仅存在于人的头脑中的观念活动,而是人们的思想通过人本身实施的具体行为。实践是人自觉改造客观世界,使外部对象发生某种改变的现实的物质性活动。因此,实践活动是人类所特有的社会存在形式,实践的主体(人)、对象(客观事物)、手段和工具,乃至实践的结果都是客观的,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物质活动。实践的客观现实性,不仅表现为实践的实现是客观的,而且实践的广度和深度都受着客观条件的制约和客观规律的支配。

2.自觉能动性

人的实践活动不同于动物的活动。动物的活动是一种消极适应外界环境的本能活动,而人的实践是人的有目的、有意识的自觉的能动的活动。实践自始至终都贯穿了自觉的目的和意志,使客观世界按照人的要求和目的得到改造。即实践是人能动地认识世界又能动地改造世界,使客观世界满足人类自身存在和发展需要的自觉活动。实践的这一特性就是实践的能动性。3.社会历史性

实践是人的活动,而人是社会的人,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因此,实践不是单个人孤立的行为,而是社会的活动。所以,实践作为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一个阶段,是在社会历史中不断发展演变的。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实践具有社会性、历史性,一切实践都是在既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

的,现在的实践是过去实践的继续和发展,而任何正在进行的实践活动都受到当时当地各种条件的限制。实践既具有历史继承性,又具有历史的局限性。正由于实践具有社会历史性,所以必须结合社会联系的特点和历史发展的状况来具体地考察实践活动。

三、实践的基本形式

实践不仅具有多方面的特征,而且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实践活动的形式丰富多彩,归结其基本形式有:生产实践、社会实践、科学实验。

1 改造自然界的生产实践活动

生产实践活动,是处理社会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一种实践形式。生产活动是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实践活动。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也是其他实践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2 社会实践

在生产实践中,人们必然要涉及到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实践,正是处理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实践形式。社会内部人与人的关系,包含着广泛的内容,其中生产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处理社会关系的社会实践形式,也包含着各种各样的形式。其中,最为主要的实践形式,是建立和调整生产关系的实践活动。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和处理阶级关系的实践活动,是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

3 科学实验

科学实验,即自然科学实验,指的是根据一定目的,运用仪器、设备等手段,在人为的控制的条件下模拟自然现象以进行研究的方法。科学实验是从直接的生产实践中产生并分化出来的、相对独立的实践活动领域和实践活动形式。在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独立性和重要性,越来越突出。

生产实践、社会实践、科学实验,是实践的三种基本形式。其他各种各样的实践形式,是实践活动的具体形式,是三种基本形式的展开。

四、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认识活动的产生,根本上是因为人类社会对客观世界进行改造的实践活动的要求。正是在实践中,主体能动地作用于客体,客体也反映于主体的感知和思维中。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起决定作用。

1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实践是联系认识主体和客体的桥梁。只有在实践中,人们的感觉器官才能同外界事物接触,才能获得对客观事物外部联系的感性认识,才有了进一步产生理性认识的可能。所以,一切认识都来源于实践。认识的来源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经验,即通过自身的实践所取得的认识;一种是间接经验,也就是通过书本和向其他人学习取得的认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说明了亲身实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并不排斥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间接经验来源于他人的实践,书本知识是前人实践成果的总结,在我为间接经验,在前人、他人则为直接经验。所以,无论是直接经验还是间接经验,书本知识都来源于实践。一个人的活动范围和时间是有限的,不可能也不必要事事都亲身实践。学习和接受前人的认识成果,借鉴他人的间接经验,是重要的认识途径。

2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是推动认识发展的决定力量。认识来源于实践,而且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1)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人的认识不会凭空产生,而是为了适应实践的需要,为了解决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

(2)实践提供必要条件,推动着人的认识不断发展。这些必要条件包括经验材料、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这些条件必须依靠实践来提供。同时,实践的不断发展,为人的认识提供新的经验材料和认识手段。

(3)实践的发展不断促进人类认识能力的发展。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提出新的问题,促使人们去解决这些问题。而随着这些问题的不断解决,与此同步,人的认识能力也就不断地改善和提高。

3 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一种认识是否正确,只有通过社会实践的检验,才能做出判断。一般地说,在实践中获得成功的认识是正确的认识,反之则是错误的认识。

4 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实践是认识的开端,也是认识的归宿。人们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改造世界。在实践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认识反过来指导实践,才能发挥认识的功能。否则,人的认识就失去了根本的意义。

总之,认识的产生、发展、检验和归宿都离不开实践,这就是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决定作用。

五、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并不意味着认识是消极、被动的。恰恰相反,认识对实践具有巨大的反作用。

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认识和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但是认识一经产生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对实践进行指导。认识的功能正是在指导实践的过程中实现的。但是,认识按照其性质可以区分为正确的认识和错误的认识,因此,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也具有两重性,正确的认识对实践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可以指导主体采取

正确的方法,自觉的按照客观规律改造世界,从而取得成功;相反,错误的认识理论则对世界起消极的阻碍作用,甚至导致实践的失败。

总之,认识和实践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既要反对否认实践决定认识的唯心主义认识论,又要反对否认认识对实践具有能动作用的形而上学认识论。

六、认识的过程

认识的产生依赖于实践,认识的发展,是在实践基础上的充满矛盾的辩证发展过程。认识的发展过程包括两个发展阶段、两次飞跃。

1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表面现象的反映,是来自客体的各种刺激和主体的感觉系统的相互作用的产物。感性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是认识的低级形式,具有直接性、具体性的特点。

理性认识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主体运用人所特有的抽象思维能力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形成对客体的本质和内在联系的认识。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具有间接性、抽象性的特点,是认识的高级形式。(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一定条件下是相互转化的。

第一,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在实践中,主、客体相互作用,主体首先获得的只能是通过各种感官产生的对于客体的感性认识。另一方面,客体的内在本质又是通过外部现象表现出来的。因此,主体只有通过对客体现象的感性认识,才有可能达到对客体本质的理性把握。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和前提,离开感性认识的理性认识只能是无源之水。

第二,感性认识有待于上升到理性认识。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这就要求把握客体的本质规定和内在规律,形成理性认识。认识的目的和

任务决定了感性认识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实现认识过程中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第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就认识的实际过程来说,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总是相互渗透、相互交织在一起的。感性认识渗透着主体的理性成分,理性认识则包含丰富的感性认识材料。不包括理性认识的纯粹感性认识和脱离感性认识的纯粹理性认识,都是不存在的。没有感性的理性是空洞的,没有理性的感性是盲目的。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是认识的第一次飞跃。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从现象到本质、从局部到整体的质变和飞跃。实现这一飞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的、丰富具体的感性材料,这是实现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飞跃的基本前提。这个前提,体现为对感性材料的“数量”方面的要求。其次,所掌握的感性材料必须是真实可靠的而不能是虚假的。这体现为对感性材料的“质量”方面的要求。第三,必须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正确有效的加工制作。这体现为对认识“工具”方面的要求和对感性材料的改造制作的“功夫”。

2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1)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这次飞跃,只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第一步。理性认识形成之后,还要将获得的理性认识回到实践中,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这次飞跃更为重要,意义更为重大。这是因为,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才能发挥认识对实践的能动作用,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转化为改造世界的物

质力量,实现认识的目的;也只有将理性认识回到实践中,才能使认识得到检验、完善、丰富和发展。

(2)实现第二次飞跃的条件。

要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第一,用来指导实践的理性认识必须是正确的。理性认识是起点、基础,要求它正确是飞跃的前提条件。用错误或空想的理论来指导实践只能导致挫折和失败。当然,这里所说的正确只是相对的,它本身还有待实践来证实。要求前提正确,实质在于有严肃的科学态度,不让缺乏根据的理论用于实践。

第二,必须把理性认识即理论同具体实践相结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是一个一般认识与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自觉实现这个结合,是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飞跃的前提。

第三,要将理性认识转化为指导人们实践的计划、方案、办法。这些计划、方案、办法是从理论到实践、从一般到具体转化进程的“中介”、环节。这些中介、环节,本身既是理论的,也是实践的,既是一般的,也是具体的。第四,要将理论、计划、方案等交给群众,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理论只有为广大群众所掌握,才能化为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这是一个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和动员群众的过程,也是一个将理性认识转化为实践的过程,是第二次飞跃的重要环节。

3 认识是一个辩证的发展过程

在认识过程中,处于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人,其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在一次实践中,人们认识事物的广度和深度也是有限的。具体的认识是受现实的客观物质条件制约的,这就要求人们必须在多次实践的基础上反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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