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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建项目抵押的条件(同名6130)

关于在建项目抵押的条件(同名6130)
关于在建项目抵押的条件(同名6130)

关于在建项目抵押的条件,法律并未做明确规定。但是根据《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可以得出,在建项目抵押必须满足以下几种条件:

、已经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集体所有土地或划拨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故不得进行抵押。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而只有已经取得三证的情况下,才能按要求填写相应编号。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因为只有符合该比例要求,开发商才能申请商品房预售,在建项目才具有了可转让的属性,满足抵押法定要求。

、在建项目与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这也是与我国房地产法律中的“房随地走”或“地随房走”保持一致的要求。

法律对在建项目抵押做出以上要求,主要是从保护债权人即银行的利益出发。但是对开发商而言,必须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否则可能会因为不符合法律要求未能及时取得银行贷款,延误了工程进度,导致更大的损失。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开发商以在建项目做抵押成功获得贷款也并不意味着事情到此结束,相反,开发商仍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否则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遭受完全不必要的损失。

二、在建工程抵押后应履行的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买受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或告知的,转让行为无效。

实践中,尤其是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人务必将抵押事实如实告知买受人。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抵押人(商品房出卖人)未向买受人履行告知义务规定了远比《担保法》更为严格的责任。具体表现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由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

银行房屋按揭贷款合同范本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883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银行房屋按揭贷款合同范本标准版本

银行房屋按揭贷款合同范本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结算户(还款帐户)帐号: 结算户/储蓄户(1)帐号: (2)帐号: (3)帐号: 合同签订地: 特别提示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和黑体字部分,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甲方一定积极解答。乙方有权同意本合同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乙方因购买第一条所述房产(下称“抵押物”),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并自愿将该房产作为向甲方借款的抵押担保。甲方经

审查,同意接受乙方将该房屋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并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按揭贷款,作为乙方购置该房屋的部分资金。为明确各方权责,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产情况 房产地址:__________市区的商品房/商铺;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购房总价款:_______元;土地使用年限:____年;商品房预售合同号(或房地产证号)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与用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专项用于购买本合同所列上述之房产;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 贷款风险分析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摘要: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开办之初就被视为一种风险低、利润稳定的信贷产品但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实际来看该项贷款业务仍然具有诸多风险 关键词: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风险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意向渐趋强烈房价不断上涨以及住房市场中存在的供给与当期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使得住房按揭贷款应运而生由于我国房地产企业及城市居民购买住房的融资途径主要是依靠这种单一地产金融机制使各商业银行承受着来自于商品房开发供应链两端的风险压力而且政策、市场及借款人自身情况的变化均可能引起市场环境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的变化使得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面临着一定的考验从实际来看面临的风险如下 一、利润风险 1.贷款利率风险 在金融借贷市场上资金的供应关系随着经济波动或政府经济政策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在住房贷款利率一定的情况下若市场利率上升那么贷款人就会因此减少利息收入就会减少收益造成损失 2.存款利率风险

由于内外部环境的改变导致存款利率上升利率的上升意味着融资成本的增加但是贷款利率是根据当时的利率情况加上一定的利润制定的所以一点存款利率上升贷款人仍需按照合同约定来提供借款人资金这样利润空间就会大大减少 二、市场风险 1.通货膨胀风险 如果市场出现通货膨胀就会导致购买力的下降物价上升往往会伴随着通货膨胀而来就会出现货币贬值即使借款人如约还款但是贷款人也会因此而受到损失 2.机会成本风险 这种风险是指当住房贷款以外的其他金融投资的报酬率上升超过住房贷款的报酬率的时候贷款人把融资资金投入到以住房贷款的形式发放出去所获得的利润就会少于将这部分资金投入到其他投资中的利润从而造成收益的减少 3.房地产市场风险 个人住房贷款本质上是属于抵押性质的贷款因而抵押物的价格是影响风险的重要因素如果开发商故意抬高房价造成房地产价格泡沫当泡沫破碎就会致使房价大幅度缩水银行的贷款风险就会随之提高另外即使开发商准确估价若自然环境政策变化等诸多影响下也会造成同样的风险损失 三、信用风险 1.借款人的违约行为

关于在建项目抵押的条件

关于在建项目抵押的条件,法律并未做明确规定。但是根据《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可以得出,在建项目抵押必须满足以下几种条件: 1、已经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集体所有土地或划拨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故不得进行抵押。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而只有已经取得三证的情况下,才能按要求填写相应编号。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因为只有符合该比例要求,开发商才能申请商品房预售,在建项目才具有了可转让的属性,满足抵押法定要求。 4、在建项目与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这也是与我国房地产法律中的“房随地走”或“地随房走”保持一致的要求。 法律对在建项目抵押做出以上要求,主要是从保护债权人即银行的利益出发。但是对开发商而言,必须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否则可能会因为不符合法律要求未能及时取得银行贷款,延误了工程进度,导致更大的损失。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开发商以在建项目做抵押成功获得贷款也并不意味着事情到此结束,相反,开发商仍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否则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遭受完全不必要的损失。 二、在建工程抵押后应履行的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买受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或告知的,转让行为无效。 实践中,尤其是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人务必将抵押事实如实告知买受人。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抵押人(商品房出卖人)未向买受人履行告知义务规定了远比《担保法》更为严格的责任。具体表现为: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由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

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银行贷款流程 农行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⑴售房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 ⑵贷款行对售房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会商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售房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⑶借款人与售房商签订购房协议,并缴纳30%以上的房款(营业房40%)。 ⑷借款人持购房协议、30%购房收据、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向贷款行申请按揭贷款,并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 ⑸经调查、审查、审批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贷款行代理办妥登记、公证手续后,将款项存入售房商账户(保险采取客户自愿原则),并通知客户取合同和到售房商处办理购房手续。 ⑹借款人以后只要每月(每季)20日前在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留足每期应还款额,贷款银行会从借款人账户中自动扣收,到期全部结清。 (7)贷款行代理缴纳契税、领取契证、办妥房地产权证及住房抵押登记手续,收费严格按各有关办理机关的收费标准执行,不收取任何代理费,借款人必须提供办理以上手续所需的一切材料。贷款归还后,贷款行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 中国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借款人提供申请资料 中国银行 ↓ 银行审核正式签约购房合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 办理合同的公证 ↓ 办理保险业务 ↓ 办理产权抵押登记 ↓ 银行发放贷款 ↓ 借款人还款 ↓ 贷款还清后,办理抵押 房产注销登记手续

建设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建行按揭住房贷款流程 (一) 咨询:借款申请人除可以到建行济南市分行任何“个贷”经办网点,还可到开发商银企联络员处,对该种贷款的具体种类、期限、额度、利率水平、还款方式等进行咨询,并索取有关资料。 (二)受理:借款申请人可以在与房屋出售方签订购房意向书,缴足定金后,到贷款建行或银企联络员处领取贷款申请表,申请表填妥并由保证人签章后,连同要求备齐的各种资料一起报送银行,也可由银企联络员统一报送。 (三) 审查审批:信贷人员在对客户书面资料进行初审后,对借款宴请人的资信进行现场考察并出具第一责任人调查意见,然后逐级上报审批。审批通过后出具银行贷款承诺书,承诺书有效期为壹个月。 (四) 签订合同发放贷款:借款申请人凭银行贷款承诺书到出售方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缴付30%以上的预付款,然后凭购房合南正本、缴款收据、承诺书和个人私章到贷款建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同时缴付有关费用。借款合同经借贷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贷款资金划转到开发商帐户同时,借款人领取有关合同文本,并按还款计划要求,从贷款当月开始还本付息。 购房贷款步骤 当建行审查同意贷款后,将委托按揭事务中心为您代办贷款所有手续,当您接到会签通知后,请您按以下步骤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步借款人(购房人)持有关资料(身份证原件、半寸方章及建行活期存折)进入签合同地点——按揭事务中心。 第二步借款人(购房人)请按指示路线到合同会签就座,听取律师讲解借款等合同文本。 第三步借款人(购房人)在按揭事务中心大厅保险柜台及收费柜台递交建行活期存折,缴纳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费用。 第四步借款人(购房人)缴纳有关费用后凭收费单据到会签室领取本人的借款等合同文本,并请留心核对合同文本内容。 第五步借款人(购房人)若错过借款合同讲解专场,请自己阅读合同文本。在阅读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到咨询柜台提问,您将会得到妥善的解释。 第六步借款人(购房人)如认为合同没有什么问题,请您在所有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并填写签订日期。 第七步借款人(购房人)办妥以上事项,请将您的所有合文本,送交律师审阅第八步借款人(购房人)有关借款签约手续已办妥,按揭事务中心将尽快为您办理有关抵押签名手续,并通知银行为您放款,请您放心回家。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协议

抵押人:(甲方) 地址: 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 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我国《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后,同意按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确保借款合同(年字第号)的履行,甲方自愿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抵押,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全面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后同意接受抵押。 第二条:本合同所对应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数额为(大写)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设定抵押物状况(详细情况见附件): 本合同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土地占用或分摊面积共平方米,抵押房屋共作价(大写):元。 第四条:本次房屋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项下的金额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

师费和实现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已经抵押的房屋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应维护该房屋的安全与完好。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处分上述房屋并可要求提前清偿上述借款。 1、甲方在债务履行期内连续日或累计日未能按约归还借款的。 2、 3、 4、 第七条:甲方所抵押房屋在抵押期间竣工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须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八条: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分摊或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给乙方。 第九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第十条: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房产的登记手续,本合同经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可有效。本抵押合同如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_______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的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地产的,须经抵押权人同意,并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十二条:甲方转让抵押的房地产,应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让人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企业、事业单位法人分立、合并、更名,由变更的法人承担或享有本合同其权利和义务。甲方依法宣告破产的,其破产前设定抵押的房地产乙方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房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五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商议不成,应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银行住房抵押贷款合同正式版

After reaching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 the agreement stipulates the obligation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and the rights that should be enjoyed by each other.银行住房抵押贷款合同正 式版

银行住房抵押贷款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合同资料适用于日常场景中,在经过平等协商而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议,规定了相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如若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通过正当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 _____银行_____分(支)行 法定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 1.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3.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新规则下对在建工程抵押登记问题

遇到房地产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d13864759.html, 新规则下对在建工程抵押登记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房地产以其位置的固定性、高价值性和保值、增值性的特点,已普遍成为各类债权担保的最佳物品。从一九九五年至今,国家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房地产以其位置的固定性、高价值性和保值、增值性的特点,已普遍成为各类债权担保的最佳物品。从一九九五年至今,国家先后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房地产抵押行为进行规定,可以说,对于一般的房地产抵押,目前已经有了一套比较完善、指导性强的法规体系。但是对于在建工程抵押这一特殊形式,前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并未做出明确规定,而作为建设部专门规章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也只对在建工程抵押的定义和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记载的内容有所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房地产开发商以其在建工程项目设立抵押的情况日益普遍,各地房地产登记机关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般地谨慎办理。

今年十月一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登记制度进行变革,制定了新的登记规则。其中对于抵押权部分,明确规定了“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正在建造中的建筑物”属于可以抵押的财产,这是第一次在立法中明确在建工程可以进行抵押,也对房地产登记机关今后如何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提出新的考验。 一、新登记规则下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特点的变化 (一)抵押双方主体发生变化 《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在建工程抵押的定义,抵押人仅为债务人,抵押权人为贷款银行;《物权法》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作为一般抵押权,债务人和第三人都可以成为在建工程的抵押人,抵押权人也没有限定。 (二)所担保债权的种类发生变化 《物权法》出台之前,在建工程抵押的目的只能是为了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的资金,而不能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物权法》实施后,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债务种类没有限定。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流程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流程【实施时刻】20020401 一、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概念 是指借款人(或第三者)以其所有的房产作抵押而发放的一种贷款 方式。 二、差不多条件 18周岁至60周岁,躯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持有效身份证件的自然人; 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固的经济收入或易于变现的财产,能按期偿还 贷款本息,信用良好,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能提供市区评估价值10万元以上的商品房; 同意在贷款银行办理银行卡(或折),每期贷款本息托付贷款银行扣收。 三、须提供以下资料 借款人有关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与借款用途相符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抵押人、财产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与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 抵押物权益证书; 贷款行认为必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四、业务一样规定 贷款金额按照借款人的品行、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 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形确定。最高不得超过房产评估值的70%。 贷款期限一样在五年以内,购营业房最长不超过15年,且贷款到期日原则上不能超过借款人65岁的年龄。 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的规定。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期限为1年以内的,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为1年以上的,则于次年初执行新的利率。

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打算归还贷款本息。贷款 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按季付息,到期结清本息;贷款期限 在1年以上的,按月等额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五、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⑴借款人向我行提出贷款申请。 ⑵经调查、审查和审批同意后,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 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评估。经营性贷款金额5万元以上还应办理贷款卡。 ⑶借款人、抵押人的夫妻双方持已评估的产权证书、身份证明、 婚姻证明、有关贷款用途证明到我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并 办理抵押合同登记和保险等手续。 ⑷贷款行办妥上述手续后,当日发放贷款,将款项转入借款人在 我行开立的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 ⑸借款人每月(季)末20日往常在其理财卡账户存入足够金额缴纳每期还款金额,并在到期日结清全部本息。 贷款归还后,贷款行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协议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 日 抵押人:(甲方) 编号 号:

丿 元。 地址: 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 抵押权人:(乙方) 地 址: 电 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我国《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后,同意按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以 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确保借款合同( _____________ 年 _____ 字第 _________ 号)的履行,甲方自愿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 抵押,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全面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后同意接受抵押。 第二条:本合同所对应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数额为(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债务人 履行债务的期限自 ______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至 _________ 年 ______月_____ 日 第三条:设定抵押物状况(详细情况见附件): 本合同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共 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土地占用或分摊面积共 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抵押房屋共 作价(大写): 第四条:本次房屋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项下的金额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 师费和实现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 已经抵押的房屋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应维护该房屋的安全与完好。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处分上述房屋并可要求提前清偿上述借款。 1、 甲方在债务履行期内连续 ___________ 日或累计 _______ 日未能按约归还借款的 2、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际操作流程及其改进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操作流程及其改进 石玉瑕指导老师:尚文秀 内容摘要: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为购房人提供一笔抵押贷款,以使购房人有足够的资金购置所需要的房屋等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近年来迅速发展,此项业务在开办之初就被视为一种风险低、利润稳定的信贷产品。然而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实际操作流程来看,此项业务还存在许多的不足之处,尤以贷款办理时间长,效率低而给客户带来的不满和流程重复审查较多为主。本文就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实际操作流程出发,分析此项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中存在的缺陷,然后分析如何改进操作以提高流程处理能力、提高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效率,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操作流程对策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借款申请人用自己或他人的房产(包括住宅与公建)进行押,办理贷款手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综合消费的业务。目前,我国国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组织框架主要采取层级管理模式。一般而言,总行的个人贷款部门不直接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只是负责产品的研发、制度的制定、业务的规划与指导等工作。个人贷款业务主要依靠省分行(一级分行)、市分行(二级分行)及支行的个人贷款中心(或个人贷款人员)进行经营,各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中心针对不同的区域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按照城市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中心设置数量情况划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中心设置可分为单一中心模式、多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中心模式。单一中心型是指在一个城市仅设置一个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中心,进行统一的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统一经营;多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中心模式指在一个城市设置多个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中心,同时进行商业银行

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流程

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流程?伴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房地产发展面临新形势,在建工程抵押成为房地产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那么您知道办理在工程抵押登记的流程都有哪些吗? 关于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的相关法律适用,在我国《担保法》和《物权法》中并没有确切的关于“在建工程抵押”的表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7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实际上,我们通常说的在建工程抵押即为上述“正在建造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的抵押。 在实践中,根据具体抵押物内容的不同,在建工程抵押可分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工程抵押和非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工程抵押。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工程抵押适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但非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工程抵押在法律适用和实际办理中存在不同情况。 一、提交证件: 1.申请表, 2.土地使用权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用地红线图, 6.贷款合同, 7.抵押合同, 8.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9.抵押双方法人资格证明,10.法宝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1.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1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13.建设单位书面具结书,14.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及资料。 二、办案时限: 符合规定条件、手续齐全的,自受理收件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收费标准: 1 住宅他项权利登记费 80元/套 2 非住宅他项权利登记费按非住宅登记费60%计算 3 印花税5元/本 笔者认为,抵押权实际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担保主债权的实现为目的。抵押权的设立不但要合法有效,还要充分保障抵押法律关系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抵押登记作为一种物权公示手段,不仅对抵押权生效起着决定性作用,还可起到对抗和追及作用。水电项目的大坝、隧道作为一种建筑物,属于不动产。随着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趋于明确之际,笔者认为以水电项目的大坝、隧道等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依据《担保法》第42条规定,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为妥,具体为国土部门、城建部门或是其他部门应依据当地县级以上政府的规定确定。

在建工程抵押管理办法

(工程律师)在建工程抵押管理办法(辽宁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在建工程抵押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进行在建工程抵押的,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是指正在施工建设的房屋。 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已形成的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在建工程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履行债务担保的法人。 本办法所称抵押权人,是指经批准开展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接受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银行。 第四条在建工程抵押,应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各地县级以上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在建工程抵押的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章在建工程抵押权的设定 第六条下列在建工程不得设定抵押: (一) 在建工程投资总额未达到25%的; (二) 在建工程存在建筑承发包合同争议的; (三) 行政罚没、司法裁定和依法查封的; (四) 无担保人公益性质的(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在建工程; (五) 商品房屋已经预见售完的; (六) 依法不得设定抵押的其它在建工程。 第七条同一在建工程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在办理下一个抵押手续前,书面征得前一抵押权人的同意,并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后一抵押权人;后一个抵押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早于前一个抵押权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在建工程抵押后,该抵押物的价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行超出余额部分。 第八条以两宗以上在建工程设定同一抵押权的,视为同一抵押物;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其承担的共同担保义务不可分割。抵押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抵押当事人须经资审合格具有合法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经抵押权人确认。 第三章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工商银行住房抵押贷款业务

【工商银行住房抵押贷款业务】 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该如何办理?首先来看借贷人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不含)周岁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贷款用于购房的,还须满足我国境外人士购房有关政策;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每月的总负债(借款人名下全部贷款的合计还本付息额)最高不得超过其月均收入的50%,还款方式为非分期还款的,借款人贷款期间本息合计不得超过其同期累计收入的50%,或具有足以覆盖到期还款本息的个人金融资产; (五)有明确的贷款用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承诺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六)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屋抵押; (七)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八)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加息后各大银行抵押贷款利率年限 住房抵押贷款合同(范文) 如有任何贷款、抵押贷款需求请填写右侧个人\企业贷款申请 其次,要被抵押的住房能否符合下面抵押条件:

(一)抵押房产与贷款行位于同一城市,且同一抵押房产只能为一个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提供担保; (二)抵押房产已取得完整产权,未设定抵押(在我行已设定最高额抵押担保除外),无产权争议,易于变现; (三)抵押房产具有共有人的,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四)以出租房产抵押的,承租人须出具因借款人违约导致房产处置时同意解除租赁合同的书面承诺; (五)不得接受不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划拨土地或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产用于抵押; (六)不得接受大型商场的分割销售摊位、产权式公寓、产权式酒店(指只转让使用权、不转让所有权或采取售后返租等形式销售的房屋)及其他存在产权纠纷、不易变现的房产用于抵押; (七)不得接受地市级以下城市(全国经济百强县除外)办公用房(写字楼)用于抵押。 房贷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公式计算)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公式计算) 如有任何贷款、抵押贷款需求请填写右侧个人\企业贷款申请 第九条抵押房产应由一级(直属)分行确定的个人信贷合作机构准入名单内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定价,也可由符合《中国工商银行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管理办法》(工银发[2005]133号)及《中国工商银行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细则》(工银发[2005]133号)规定的相关资格的内部评估人员对抵押房产进行价值评估。抵押房产价值的确定应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并充分考虑抵押房产变现能力及变现难易程度。 对抵押房产最近一次交易或评估不超过二年的,可在最近一次交易价格或评估价格的基

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应注意的十个问题

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应注意的十个问题 作者:杨立 【字体:小大】 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存量房地产融资项目风险防范已成为全行信贷管理的一项突出的任务。为了充分发挥在建工程抵押的贷款保障作用,近期营业部就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下发了系列通知,要求各支行把办理在建工程抵押作为风险防范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落实。在建工程抵押属于一种特定担保方式,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尽完善,实际办理涉及面宽、流程较长、情况复杂,为规避操作风险发生,具体办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十个问题。 一、要注意在建工程抵押的贷款资金用途是有限制的。建设部在2001年8月15 日修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中明确界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该规定给在建工程抵押的贷款资金用途作出了非常严格的限制。我行现在办理的在建工程抵押只是将原支持企业开发房地产的贷款抵押物由建设用地使用权转换为在建工程,目的是为了保证在建工程继续建设,不涉及改变贷款资金用途问题,但各行应在抵押合同中明确载明贷款用途为“支持原XX项目继续建造”,避免因抵押用途不明确而导致在建工程抵押无效。 二、要注意将本项目土地和在建工程一并抵押。各行在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担保时,要坚持房地一并抵押原则,将整个在建工程项目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一并抵押。不能同意借款人单纯以“地随房走”为由仅抵押在建房屋及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否则有可能导致原已设立抵押权的建设用地被排除在抵押范围之外。因此,各行要在抵押物清单中尽量明确抵押物的范围和内容,包括相应的权属证书编号、占地范围及面积等要

在建工程抵押-注意事项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第十一条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二十八条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还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二)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 (三)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 (四)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五)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第三十四条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网上的说法,仅供参考):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物权法》

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

个人购房贷款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可修改编辑

借款人: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负责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保证人(开发商):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一条贷款金额及期限 1、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个月,贷款起止时间预计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贷款实际起止时间自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起算;若为分期放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算。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借款人支付其购买坐落于 可修改编辑

的 房屋的购房款,并该所购房屋为借款人利用贷款购买的第套房产。购房合同号为:。所购房屋总价款:人民币(小写)元。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第三条贷款利率与计结息 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方式,浮动周期为个月。即从贷款人实际放款日(若为分笔放款,则从第一个实际放款日)起个月内,按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浮 %计息。 每满一个浮动周期后,以重新定价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浮%作为下一个浮动周期的适用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贷款利率的,以人民银行公告为准,贷款人不另行通知借款人。 2、计息 按贷款人适用的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3、结息和付息 按月结息和付息,每月的约定还款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 若贷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不在结息日和付息日,则该贷款的最后一期到期日为结息日和付息日。 4、罚息 (1)若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2)若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贷款罚息利率按3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可修改编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在建工程抵押规定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在建工程抵押规定与上位法是否冲突问题的答复 【法规类别】法律解释执行 【发文字号】[2014]行他字第8号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2.11.28 【实施日期】2012.1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在建工程抵押规定与上位法是否冲突问 题的答复 ([2012]行他字第8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鲁高法函[2012]3号请示收悉,经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意见,答复如下: 在建工程属于《担保法》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法律对在建工程抵押权人的范围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款有关在建工程抵押的规定,是针对贷款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时的特别规定,但并不限制贷款银行以外的主体成为在建工程的抵押权人。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司法解释 与建设部规章就在建工程抵押所作规定是否存在冲突问题的请示 最高人民法院: 聊城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在审理邯郸市邯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建工程抵押行政登记一案的过程中,对担保法司法解释与建设部规章就在建工程抵押所作规定是否存在冲突问题把握不准,逐级报请我院研究。经我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后认为,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较为复杂,特向贵院请示。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原告:邯郸市邯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第三人:聊城市聊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人:程安宇。

二、案件由来及一审情况 原告邯郸市邯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三公司)起诉称:2003年11月21日,我方与聊韩房地产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我方承建聊韩房地产公司开发的育新街韩国城的地下停车场、3楼及4楼的土建、给排水、电器安装工程。聊韩房地产公司未支付工程款,在执行过程中,我方发现被告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聊城市住建委)将原告承建的工程为两第三人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直接影响了原告合法权利的实现。根据法律规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权人应为银行,不是企业或自然人。被告没有审查贷款人主体资格,程安宇不符合贷款人主体资格,被告为第三人程安宇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违反法律规定,请求法院依法撤销。 被告辩称:1.我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邯三公司与聊韩房地产公司的纠纷尚未产生,邯三公司的债权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邯三公司认为我方作出的登记行为直接影响其债权实现的理由不能成立,邯三公司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2.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条 第三款 规定,我方以公民个人作为抵押权人办理相关房地产抵押登记符合相关规定,并无不当。 3.第三人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时,依法提交了规定的材料,我方经对材料进行审核,认为第三人申请事实及权属清楚,证据材料齐全,为其办理了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综上,原告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其诉讼没有法律依据,我方作出的抵押登记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银行住房按揭抵押贷款合同范本

银行(住房)按揭抵押贷款合同范本 注:本样本内容仅供参考。1.贷款及用款2.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3.提前还款4.贷款抵押及相关约定5.抵押物保险6.乙方和其他义务7.合同的担保8.合同债权的转让9.费用10.乙方授权11.违约及处理12.其他约定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号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_____市_____县签署: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中国银行_____分(支)行法定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 1.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3.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第三条贷款期限: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的首期款项; (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外汇贷款按贷款发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个月浮动期外汇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第六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第七条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约定,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作改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工商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该如何办理?首先来看借贷人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不含)周岁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贷款用于购房的,还须满足我国境外人士购房有关政策;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或未婚声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每月的总负债(借款人名下全部贷款的合计还本付息额)最高不得超过其月均收入的50%,还款方式为非分期还款的,借款人贷款期间本息合计不得超过其同期累计收入的50%,或具有足以覆盖到期还款本息的个人金融资产; (五)有明确的贷款用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承诺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六)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屋抵押; (七)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八)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南京银行停止现有房子抵押贷款买房 房屋抵押贷款额度和利率要求 如有任何贷款、抵押贷款需求请填写右侧个人\企业贷款申请 其次,要被抵押的住房能否符合下面抵押条件:

(一)抵押房产与贷款行位于同一城市,且同一抵押房产只能为一个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提供担保; (二)抵押房产已取得完整产权,未设定抵押(在我行已设定最高额抵押担保除外),无产权争议,易于变现; (三)抵押房产具有共有人的,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四)以出租房产抵押的,承租人须出具因借款人违约导致房产处置时同意解除租赁合同的书面承诺; (五)不得接受不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划拨土地或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产用于抵押; (六)不得接受大型商场的分割销售摊位、产权式公寓、产权式酒店(指只转让使用权、不转让所有权或采取售后返租等形式销售的房屋)及其他存在产权纠纷、不易变现的房产用于抵押; (七)不得接受地市级以下城市(全国经济百强县除外)办公用房(写字楼)用于抵押。 房贷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公式计算)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公式计算) 如有任何贷款、抵押贷款需求请填写右侧个人\企业贷款申请 第九条抵押房产应由一级(直属)分行确定的个人信贷合作机构准入名单内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定价,也可由符合《中国工商银行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管理办法》(工银发[2005]133号)及《中国工商银行抵(质)押物(权)价值评估细则》(工银发[2005]133号)规定的相关资格的内部评估人员对抵押房产进行价值评估。抵押房产价值的确定应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并充分考虑抵押房产变现能力及变现难易程度。 对抵押房产最近一次交易或评估不超过二年的,可在最近一次交易价格或评估价格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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