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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配件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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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门窗配套件推荐产品技术评定规则》

(2008年1月修订稿)

本规则规定了建筑门窗配套件(此稿仅规定了建筑门窗用五金件、密封胶条、密封毛条、密封胶等)推荐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抽样规则。

总则

抽样规则

本规则规定抽检样品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2.同一批同规格样品数量应在500件或100kg以上,随机从不同包装里抽取。

3.应有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指定人在抽样现场。

4.抽检样品数量根据实际检测的需要确定样品数量,现场封样并签字有效。

第一部分建筑门窗五金件

一、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建筑门窗五金件推荐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注:其中外观,表面处理,适用于本部分所有相关的产品。

二、外观

1.涂层色泽均匀一致,无气泡、流挂、脱落、堆漆、桔皮等缺陷。

2.阳极氧化表面阳极氧化膜应致密、表面色泽一致、均匀、无烧焦等缺陷。镀层致密均匀,无露底、泛黄、烧焦等缺陷。

3.表面不应有飞边、毛刺、明显划痕、砂眼、凹坑等缺陷。

4.连接处铆钉端部必须圆整、光滑,连接牢固,转动灵活。紧固铆接处不应松动。

三、表面处理

1.耐蚀性

相关产品应符合已有的国标或行业产品标准规定,检测及判定以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2.除满足1外,各类基材常用表面覆盖层的耐腐蚀性能、膜厚度及附着力要求见表1。

四、力学性能及试验方法

(一)传动机构用执手

适用于建筑门窗中与传动锁闭器、多点锁闭器配合,实现门窗扇启闭。目前主要包括方轴插入式执手、拨叉插入式执手。

1.力学性能

操作力和力矩

应同时满足空载操作力不大于40N,操作力矩不大于2N·m。

反复启闭

反复启闭30000个循环试验后,应满足操作力和力矩的要求,开启、关闭自定位位置与原设计位置偏差应小于5°。

强度

1.3.1抗扭曲

传动机构用执手在25N·m~26N·m力矩的作用下,各部件应不损坏,执手手柄轴线位置偏移应小于5°。

1.3.2抗拉性能

传动机构用执手在承受600N拉力作用后,执手柄最外端最大永久变形量应小于5mm。

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JG/T124-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传动机构用执手》中5试验方法。

(二)旋压执手

适用于建筑窗,通过转动手柄,实现窗扇启闭、锁定功能。

1.力学性能

操作力矩

空载时,操作力矩应不大于·m;负载时,操作力矩应不大于4N·m。

强度

旋压执手手柄承受700N力的作用后,任何部件不能断裂。

反复启闭

反复启闭20000次后,旋压位置的变化不应超过0.5mm。

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JG/T213-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旋压执手》中5试验方法。

(三)合页(铰链)

适用于建筑内平开窗、平开门,分为门用合页(铰链)、窗用合页(铰链)。

1.力学性能

合页(铰链)承受静态荷载

1.1.1上部合页(铰链)承受静态荷载

门上部合页(铰链),承受静态荷载(拉力)应满足表2的规定,试验后均不能断裂。

窗上部合页(铰链),承受静态荷载(拉力)应满足表3的规定,试验后均不能断裂。

表3 窗上部合页(铰链)承受静态荷载

1.1.2承载力矩

一组合页(铰链)承受实际承重重量,并附加悬端外力作用后,门(窗)扇自由端竖直方向位置的变化值不应大于1.5mm,试件无变形或损坏,能正常启闭。

转动力

合页(铰链)转动力应不大于40N。

反复启闭

按实际承载重量,门合页(铰链)反复启闭100000次后,窗合页(铰链)反复启闭30000次后,门窗扇自由端竖直方向位置的变化值不应大于2mm,试件无严重变形或损坏。

悬端吊重

悬端吊重试验后,门窗扇不脱落。

撞击洞口

通过重物的自由落体进行门窗扇撞击洞口试验,反复3次后,门窗扇不得脱落。

撞击障碍物

通过重物的自由落体进行门窗扇撞击障碍物试验,反复3次后,门窗扇不得脱落。

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JG/T125-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合页(铰链)》中5试验方法。

(四)滑撑

适用于建筑外开上悬窗、外平开窗,用于连接窗框和窗扇,支承窗扇、实现启闭的多连杆装置。

1.力学性能

自定位力

外平开窗用滑撑,一组滑撑的自定位力应可调整到不小于40N。

启闭力

a)外平开窗用滑撑的启闭力应不大于40N。

b)在0~300mm的开启范围内,外开上悬窗用滑撑的启闭力应不大于40N。

间隙

窗扇锁闭状态,在力的作用下,安装滑撑的窗角部扇、框间密封间隙变化值应不大于0.5mm。

刚性

a)窗扇关闭受300N阻力试验后,应仍满足,,的要求。

b)窗扇开启到最大位置受300N力试验后,应仍满足,,的要求。

c)有定位装置的滑撑,开启到定位装置起作用的情况下,承受300N外力的作用后,应仍满足,,的要求。

反复启闭

反复启闭30000次后,窗扇的启闭力应不大于80N。

强度

滑撑开启到最大开启位置时,承受1000N的外力的作用后,窗扇不得脱落。

悬端吊重

外平开窗用滑撑在承受1000N的作用力5min后,滑撑所有部件不得脱落。

2.试验方法

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JG/T127-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滑撑》中5试验方法。

(五)传动锁闭器

适用于建筑平开门窗,上悬窗、下悬窗的控制门窗扇锁闭和开启的带锁点的杆形传动装置。

1.力学性能

强度

1.1.1驱动部件

a)齿轮驱动式传动锁闭器承受25N·m~26N·m 力矩的作用后,各零部件应不断裂、无损坏;

+N静拉力作用后,各零部件应不断裂、脱落。

b)连杆驱动式传动锁闭器承受100050

1.1.2锁闭部件

+N静力后,各部件应无损坏。

锁点、锁座承受180050

反复启闭

传动锁闭器经30000个启闭循环,各构件无扭曲,无变形,不影响正常使用。且应满足:

a)操作力

i)齿轮驱动式传动锁闭器空载转动力矩不应大于3N·m,反复启闭过程中转动力矩不应大于

10N·m;ⅱ)连杆驱动式传动锁闭器空载滑动驱动力不应大于50N,反复启闭过程中驱动力不应大于100N。

b)框、扇间间距变化量

在扇开启方向上框、扇间的间距变化值应小于1mm。

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JG/T126-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传动锁闭器》中5试验方法。

(六)撑挡

适用于建筑内平开窗、外开上悬窗、内开下悬窗,将开启的窗扇固定在一个预设位置的装置。1.力学性能

锁定力和摩擦力

锁定式撑挡的锁定力失效值应不小于200N,摩擦式撑挡的摩擦力失效值应不小于40N。

注:选用时,允许使用的锁定力应不大于200N,允许使用的摩擦力应不大于40N。

反复启闭

内平开窗用撑挡反复启闭15000次后,应满足的要求;悬窗用撑挡反复启闭20000次后,应满足的要求。

强度

1.3.1内平开窗用撑挡进行五次冲击试验后,撑挡不脱落。

1.3.2悬窗用锁定式撑挡开启到设计预设位置后,承受在窗扇开启方向1000N力、关闭方向600N 力后,撑挡所有部件应不损坏。

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JG/T128-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撑挡》中6试验方法。

(七)插销

1.力学性能

操作力

1.1.1单动插销

空载时,操作力矩应不超过2N·m,或操作力不超过50N;负载时,操作力矩应不超过4N·m,或操作力不超过100N。

1.1.2联动插销

空载时,操作力矩应不超过4N·m;负载时,操作力矩应不超过8N·m。

反复启闭

按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反复启闭运动10000次后,插销应能正常工作,并满足的要求。

强度

插销杆承受1000N压力作用后,应满足的要求。

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JG/T214-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插销》中6试验方法。

(八)多点锁闭器

适用于建筑推拉门窗,实现对推拉门窗多点锁闭功能的装置

1.力学性能

强度

1.1.1驱动部件

a)齿轮驱动式多点锁闭器承受25N·m~26N·m力矩作用后,各零部件应不断裂、无损坏;

+N·m静拉力作用后,各零部件应不断裂、无损坏。

b)连杆驱动式多点锁闭器承受100050

1.1.2锁闭部件

+N静拉力后,所有零部件不允许损坏。

单个锁点、锁座,承受轴向100050

反复启闭

反复启闭30000次后,操作正常,不影响正常使用。且应满足:

a)操作力

齿轮驱动式多点锁闭器操作力矩不应大于1N·m;连杆驱动式多点锁闭器滑动力不应大于50N。

b)锁点、锁座工作面磨损量不大于1mm。

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JG/T215-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多点锁闭器》中5试验方法。

(九)单点锁闭器

适用于建筑水平推拉窗、室内推拉门,通过操作,实现单一位置锁闭的装置。

1.力学性能

操作力矩(或操作力)

操作力矩应小于2N?m(或操作力应小于20N)。

强度

1.2.1锁闭部件的强度

锁闭部件在400N静压(拉)力作用后,不应损坏,应满足的要求。

1.2.2驱动部件的强度

对有带手柄操作的单点锁闭器,在关闭位置时,在手柄上施加9N·m力矩作用后,应满足的要求。反复启闭

单点锁闭器20000次反复启闭试验后,开启、关闭自定位位置正常,操作力矩(力)满足的要求。

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JG/T130-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单点锁闭器》中5试验方法。

(十)滑轮

1.力学性能

滑轮运转平稳性

轮体外表面径向跳动量应不大于0.3mm,轮体轴向窜动量应不大于0.4mm。

启闭力

启闭力应不大于40N。

反复启闭

一套滑轮按实际承载重量做反复启闭试验,门用滑轮达到100000次后,窗用滑轮达到30000次后,轮体能正常滚动。达到试验次数后,在承受倍的承载重量时,启闭力应不大于100N、且满足的要求。

耐温度变化

1.4.1耐高温性

非金属轮体的一套滑轮,在50℃环境中,承受倍承载重量后,启闭力小于60N。

1.4.2耐低温性

非金属轮体的一套滑轮,在-20℃环境中,承受倍承载重量后,滑轮体不破裂,启闭力小于60N。

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JG/T129-2007《建筑门窗五金件滑轮》中5试验方法。

(十一)内平开下悬五金系统

1.技术要求

上部合页(铰链)框上部件承受静态荷载性能

1.1.1门上部合页(铰链)框上部件,承受静态荷载(拉力)应满足表4的规定,试验后不能断裂。

1.1.2窗上部合页(铰链)框上部件,承受静态荷载(拉力)应满足表5的规定,试验后不能断裂。

下部合页(铰链)框上部件承受静态荷载性能

1.2.1门下部合页(铰链)框上部件,与压力方向成11°±°时,承受静态荷载(压力)应满足表6的规定,试验后不能断裂。

1.2.2窗下部合页(铰链)框上部件,与压力方向成30°±°时,承受静态荷载(压力)应满足表7的规定,试验后不能断裂。

启闭力性能

门窗启闭力应不大于50N。

反复启闭性能

反复启闭前后,垂直于扇平面方向、施加在每组锁闭点上的20N+1N压力保持不变,执手或操纵装置操作五金系统的转动力矩应不大于10N·m,施加在执手上的力应不大于100N,所有操作功能正常,框、扇间的间距变化值应小于1mm;门窗扇在平开位置关闭时,推入框内的作用力应不大于120N。 90°平开启闭性能

门扇反复启闭10000个循环(窗扇反复启闭10000个循环)试验后,应保持操作功能正常,将门窗扇从平开位置关闭时,门窗扇推入框内的作用力,应不大于120N。

冲击性能

通过重物的自由落体进行门窗扇冲击试验,反复5次后,将门窗扇从平开位置关闭时,门窗扇推入框内的作用力,应不大于120N。

悬端吊重性能

悬端吊重试验后,门窗扇不脱落,合页(铰链)应仍然连接在框材上。

撞击洞口性能

通过重物的自由落体进行门窗扇撞击洞口试验,反复3次后,门窗扇不得脱落,合页(铰链)应仍然连接在框材上。

撞击障碍物性能

通过重物的自由落体进行撞击障碍物试验,反复3次后,门窗扇不得脱落,合页(铰链)应仍然连接在框材上。

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JG/T168-2004《建筑门窗内平开下悬五金系统》中6试验方法。

第二部分门用五金

一、地弹簧

1要求

使用性能

1.1.1定位性能

有定位装置的产品,应能在规定的位置或区域停门并易于脱开。

1.1.2闭门中心复位偏差

不大于±。

1.1.3关闭时间

全关闭调速阀时,关闭时间不小于40s;全打开调速阀时,关闭时间不大于3s。

1.1.4开启力矩、关闭力矩、效率、适用门质量

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1.1.5渗、漏现象

贮油部件不应有渗、漏现象。

1.1.6运转性能

产品使用时应运转平稳、灵活。

1.1.7开门缓冲性能

有开门缓冲性能的产品,门开启至65o之后应有明显减速现象。

1.1.8延时关闭性能

有延时关闭性能的产品,从开门角度90o至延时末端60o~75o开门角度,经过时间应不大于10s。延时区域延伸的角度不能小于60o开门角度。

1.1.9温度变化对关闭时间的影响

当温度为-15℃和40℃时,关闭时间应符合表9规定。

表9

1.1.10.1寿命应符合表10规定

表10单位为万次

1.1.10.2寿命按等级要求进行测试,在循环进行规定次数后,应符合表11规定。

表11

1.2.1产品面板应平整、光洁,字迹及图案完整、清晰。

1.2.2埋设地下部分的外表必须有防锈保护层,不得露底。

1.2.3产品外观不应有影响其性能及寿命的缺陷。

1.2.4特殊产品的要求

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例如:在气温低于-25℃以下的寒冷地区室外使用的产品。

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QB/T2697-2005《地弹簧》中5试验方法。

二、闭门器

1要求

使用性能

1.1.1负载性能

产品经负载测试后,外形和配件应无断裂、变形现象。

1.1.2 定位性能

有定位装置的闭门器,门应能在规定的位置或区域停门并易于脱开。

1.1.3 关闭时间

全关闭调速阀时,关闭时间不小于40s;全打开调速阀时,关闭时间不大于3s.

1.1.4 开启力矩、关闭力矩、效率、适用门质量

应符合表12规定。

1.1.5 渗、漏现象

贮油部件不应有渗、漏现象。

1.1.6 运转性能

产品使用时应运转平稳,灵活。

1.1.7 开门缓冲性能

有开门缓冲性能的产品,门开启至65o之后应有明显减速现象。

1.1.8 延时关闭性能

有延时关闭性能的产品,从开门角度90o至延时末端60o~75o开门角度经过时间应大于10s。延时区域延伸的角度不能小于60o开门角度。

1.1.9 温度变化对关闭时间的影响

当温度变为-15o C和40o C时,关闭时间应符合表13规定。

1.1.10 寿命

1.1.10.1 寿命应符合表14规定。

表14

1.1.10.2 寿命按等级要求进行测试,在循环进行规定次数后,应符合表15规定。

外观

1.2.1 产品外观应平整、光洁、字迹及图案完整、清晰。

1.2.2 涂层均匀、牢固、不应有流挂、堆漆、露底、起泡等缺陷,有机涂层附着力不低于3级。

1.2.3 镀层应致密,均匀,表面无明显色差,不应有露底、泛黄、烧焦等缺陷。

1.2.4 金属镀层耐腐蚀等级应符合表16规定。

特殊产品的要求

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QB/T2698-2005《闭门器》中5试验方法。。

第三部分建筑门窗密封材料

一、密封胶条

1.技术要求

外观

外观应光滑、无扭曲变形,表面无裂纹、无气泡、无明显杂质及其它缺陷,颜色均匀一致。尺寸公差

密封胶条截面尺寸公差按GB/表2执行,其中装配尺寸按E1级,非装配尺寸按E2级。

密封胶条几何公差按GB/级执行。

材料的性能

制品的性能:

1.4.1回弹恢复

70℃×22h,密封胶条制品的回弹恢复应满足:

1级:30%<Dr≤40%

2级:40%<Dr≤50%

3级:50%<Dr≤60%

4级:60%<Dr≤70%

5级:70%<Dr≤80%

6级:80%<Dr≤90%

7级:90%<Dr

1.4.2加热收缩率

70℃×24h,密封胶条制品的长度收缩率应小于2%。

1.4.3污染及相容性

试验后在型材、玻璃上允许留有胶条试样浅黄色的污染轮廓,不允许留有深色轮廓或实心印痕。型材、玻璃、胶条试样表面不应出现发泡、发粘、凹凸不平。

1.4.4老化性能

a、耐臭氧老化性能

耐臭氧老化试验168h后,试样表面不出现龟裂。

b、光老化性能

光老化试验4000h后,试样

外观:表面不出现龟裂,颜色按GB250灰卡等级进行评定,应不小于3级。

性能:静态拉伸伸长率达到50%时,试样不得断裂。

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JG/T187-2006《建筑门窗用密封胶条》中6试验方法。

二、密封毛条

1.技术要求

外观

绒毛应均匀致密,毛簇挺直,切割平整,不得有缺毛及凹凸不齐现象。

底板表面光滑平直,不得有裂纹、气泡、粘合不牢固等缺陷。

底板拼接:最短段不得短于2m;每50m密封毛条允许4段拼接。

不允许有油污、脏物。

尺寸允许

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9规定

注:Ⅰ代表平板型毛条;Ⅱ代表平板加片型毛条;Ⅲ代表X型毛条。

性能要求

1.3.1空气渗透性能(q)应符合表20规定

3

注:检测时Ⅰ、Ⅲ型毛条压缩15%~20%,Ⅱ型毛条压缩10%。

1.3.2机械性能

试验2万次后测量其高度应符合表21规定。

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JC/T635-1996《建筑门窗密封毛条技术条件》中5试验方法。

三、建筑门窗、幕墙用弹性密封胶

(一)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参照JC/T882-2001)

本部分规定了幕墙玻璃用接缝密封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适用于玻璃幕墙工程中嵌填玻璃与玻璃接缝的硅酮耐候密封胶;玻璃与铝等金属材料接缝的耐候密封胶也可参照采用。不适用于玻璃幕墙工程中结构性装配用密封胶。

1.技术要求

外观

a、密封胶应为细腻、均匀膏状物,不应有气泡、结皮或凝胶。

b、密封胶的颜色与供需双方商定的样品相比,不得有明显差异。多组份密封胶各组份的颜色应有明显差异。

密封胶的适用期指标由供需双方商定。

物理力学性能

幕墙玻璃用接缝密封胶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2规定。

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JC/T882-2001《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中5试验方法。

(二)石材用建筑密封胶(参照JC/T883-2001)

本部分规定了天然石材建筑接缝用密封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天然石材接缝嵌填用建筑密封胶,不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承受荷载的结构密封胶。

1.技术要求

外观

a、产品应为细腻、均匀膏状物,不应有气泡、结皮或凝胶。

b、产品的颜色与供需双方商定的样品相比,不得有明显差异。多组分产品各组分的颜色应有明显差异。

密封胶适用期指标由供需双方商定(仅适用于多组份)。

物理力学性能

密封胶的物理力学性能必须符合表23的规定。

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JC/T883-2001《石材用建筑密封胶》中5试验方法。

(三)聚氨酯建筑密封胶(参照JC/T482-2003)

本部分规定了建筑接缝用聚氨酯密封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适用于以氨基甲酸酯聚合物为主要成分的单组分和多组分建筑密封胶。

1.技术要求

外观

a、产品应为细腻、均匀膏状物或粘稠液,不应有气泡。

b、产品的颜色与供需双方商定的样品相比,不得有明显差异。多组分产品各组分的颜色间应有明显差异。

物理力学性能

聚氨酯建筑密封胶的物理力学性能必须符合表24的规定。

3.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JC/T482-2003《聚氨酯建筑密封胶》中5试验方法。

(四)硅酮建筑密封胶(参照GB/T14683-2003)

本部分规定了镶装玻璃和建筑接缝用硅酮密封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适用于以聚硅氧烷为主要成分、室温固化的单组分密封胶。

1.技术要求

外观

a、产品应为细腻、均匀膏状物或粘稠液,不应有气泡、结皮和凝胶。

b、产品的颜色与供需双方商定的样品相比,不得有明显差异。

理化性能

硅酮建筑密封胶的理化性能应符合表25的规定。

3.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GB/T14683-2003《硅酮建筑密封胶》中5试验方法。

(五)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参照JC/T486-2001)

本部分规定了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适用于中空玻璃单道或第二道密封用双组份聚硫类密封胶和第二道密封用硅酮类密封胶。其他类型密封胶可参照执行。

1.技术要求

外观质量

a、密封胶不应有粗粒、结块和结皮,无不易迅速均匀分散的析出物。

b、双组份产品,两组份颜色应有明显的差别。

物理性能

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26规定。

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JC/T486-2001《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中5试验方法。热失重质量损失率试验方法:硅酮类密封胶按GB/T14683-2003《硅酮建筑密封胶》中进行试验;聚硫类密封胶按JC483-2006《聚硫建筑密封胶》中进行试验。

(六)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参照JC/T914-2003)本部分规定了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适用于中空玻璃用第一道丁基密封胶。

1.技术要求

外观

a)产品应为细腻、无可见颗粒的均质胶泥。

b)产品的颜色为黑色或供需双方商定的颜色。

物理力学性能

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应符合表27的规定。

2.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见JC/T914-2003《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中4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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