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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案例分析(讲义)

职业病案例分析(讲义)
职业病案例分析(讲义)

职业病案例分析汇编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系汇编

2014年6月

案例一:农民工为维权开胸验肺证明自己患尘肺

28岁的张海超从2007年8月开始感觉身体不适,还有咳嗽、胸闷症状,随后一直以感冒治疗。10月份,张海超来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拍胸片检查,显示双肺有阴影,但不能确诊病情。意识到病情严重的张海超此后到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胸科医院等省会各大医院就诊,几家医院均告诉他患上了“尘肺”,并建议到职业病医院进一步诊治。

张海超工作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振东公司)以生产耐火砖为主。张海超在该公司打工期间,历经杂工、破碎、压力机三个工种,工作三了年,他说这三个工种都会接触到粉尘。

为了确诊,2009年1月,张海超到了北京,随后的近一个月,他先后在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煤炭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医院就诊,得出的结论也为“尘肺病”。需要说明的是,张海超就诊的上述省会各大医院和北京多家医院,因为不是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这些医院在出具的诊断结论中只能用“疑似尘肺”和“不排除尘肺”等表述。但可以肯定的是,上述医院均排除了肺结核和癌变的可能。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诊断要由当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整个过程复杂而繁琐,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多种证明。张海超从北京回来后,就去了具备资格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就诊,但由于振东公司拒绝出具诊断所需的材料,张海超并没有如愿。随后,在历经了多次上访甚至和振东公司发生冲突后,由新密市领导和信访局协调,张海超才得以在2009年5月12日去郑州职防所进行诊断,5月25日,张海超得到了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诊断结果却是“无尘肺0 +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建议进行肺结核诊治。按照现行法规,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才是具有效力的,负责协调的新密市信访局和用人单位振东公司也只认同郑州职防所的诊断结果,因此张海超索赔无门。他在和郑州职防所解释无果后,再次来到郑大一附院,要求做手术开胸检查。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医院最终为他做了手术,术后的肺检结果为:“肺组织内大量组织细胞聚集伴炭木沉积并多灶性纤维化”。2009年7月1日,张海超因为支付不了医疗费不得不出

院,郑大一附院开具的出院记录上也写着“尘肺合并感染”的诊断。于是,农民工张海超为了维权而“开胸验肺”的新闻就这样发生了。

问题:

1.请从职业病防治的专业角度分析该案例中各家职防机构及医疗机构在处理此事件中的正确之处及不当之处。

2.谈谈你对此事件的反思。

案例二:16职业病员工“被出院”失踪

2009年12月18日,中山市卫生监督所确认16名工人属于职业病中毒的第二天,而这批病人所在的公司就让员工从中山市坦洲镇某医院被强行出院,至今不知所终。记者从中山市卫生局了解到,自从这批病人12月18日“被出院”后,该局虽然发动全市所有卫生机构进行寻找,一直没有发现这批中毒病人的任何消息。

记者昨天联系上了前往调查此事的中山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专项小组的王先生,他告诉记者,12月17日,该小组接到消息说,有一批病人从深圳转到某医院进行治疗,这批病人的症状很像职业病中毒,病人的情况都很严重,很多已经卧床不起了,有些能行走的,走路姿势也已经出现畸形。王先生透露,该批16名病人的症状是典型的正己烷中毒表现。

调查人员了解到,该批病人均是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工人均在深圳的工厂内从事徒手清洗手机显示屏工作,而用的清洗剂是天那水,也叫白电油,正是这种化学品很容易通过皮肤渗透进体内产生中毒症状。病人都反映自己工作时没有戴手套,“防护措施不到位,是导致中毒的最重要原因。”王先生说,徒手接触正己烷少则4~5个月,长则8~9个月,就会出现中毒症状。16名病人的症状基本一致:四肢感觉呈对称性触痛和振动觉减退或痉挛,个别严重者有明显下肢瘫痪和肌肉萎缩,无法自行站立;所有病人都表现远端肢体无力,肌力为2~4级。这些病人都很需要进行物理治疗,如果治疗得当,最快半年可以恢复正常,

如果没有得到恰当的治疗,可能需要一两年才能复原。

中山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专项小组进行调查后,出现了意想不到的情况。在调查次日,也就是12月18日,一位自称是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强行将16位病人运出了医院,并且粗暴拒绝了专项小组要求该公司配合进一步调查的要求。不过,当时是如何强行出院的,记者多次联系医院均未得到答复。中山市卫生局当即向全市医疗机构发了紧急通知,要求所有医疗机构若发现该批病人,或者发现有类似症状的病人,马上报告。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位负责人说,如果这批病人被正式认定为职业病中毒,公司可能要为此付出数百万元的代价。

到目前为止,中山市卫生局还未停止对这批病人的寻找工作。

问题:

1.你对正已烷中毒的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治疗有什么认识?

2.在这个事件中,政府主管部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及企业各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或义务?

3.通过此事件,你的反思是什么?

案例三:一起由粘合剂引起的职业病案例冯女士坐下来只是喘着气,不说话。看着我们不解的表情,她翻下了毛衣的高领,颈部赫然露出了一块胶布和一截塑料软管,冯女士开始用极其微弱的声音讲述自己的经历:我是一名玻璃厂的普通工人,我的工作其实也蛮简单的,就是在加工好的玻璃上涂粘合剂,那种胶水,厂里说是进口的,就是味道冲一点,但是无害的。现在这个岗位我做了六年了,起初也没有什么不良反应。那时,我们每天只加工400块左右,后来产品的销路越来越好,就逐渐增加到每天加工2000块,慢慢地,大家就都开始有不舒服的感觉。总觉得喉咙口好像是有什么堵着一样,喘不过气,胸闷。在家里过完双休日,星期一到厂里上班的时候还好,然后就越来越气闷,到星期六的时候喉咙就好像被糯米团子塞住了一样,看看大家都是这样,也没见谁有什么其他症状,我也就没太在意,直到那天在厂里昏过去,

那天使用的胶水已经过了保质期,所以在用之前我只好用力摇,让里面的胶水能充分混合,就在我打开瓶盖的一瞬间,一股非常冲的味道,喷了出来。我当时就昏了过去。工友看到马上过来把我扶起来,送到医务室,过了好久我才慢慢地醒过来。醒来之后,我想对医生说话,可是一张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了。我当天就到中山医院,医生一查,说我的喉咙已经水肿了,把咽喉部都阻塞了,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立即对我施行气管切开术。就这样我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我现在是生不如死,一根管子这么插着,要多难受有多难受,晚上根本没办法睡。而且自从插了这根管子,我的肺就一直不停感染,我现在是拿抗生素当饭吃。我到医院去,请医生把我的管子拔了,实在太难受了。可是,医生说我这辈子都要带着它了,要是拔了管子,就是一口痰也可能把我噎死。可就是这样单位还是不承认我是职业病,坚持说使用的胶水无毒、无害。胶水里面有聚氨基甲酸乙酯、甲醇、甲苯、醋酸乙酯、二甲苯等多种化学性刺激物质,就是我的文化水平也知道,这些东西对身体是有害的。这个产品的技术说明里也写着,过度暴露可能会刺激呼吸道和中枢神经系统,要求在操作时,佩戴化学防护眼罩、穿戴长袖防护服及手套,保证足够的通风换气或使用氧气呼吸器。直到我昏倒后,厂里才给大家发放了活性碳口罩,并改造了通风设备。而我那时却只有一副手套。现在厂里改善了条件,就说我不是职业病。

问题:

1.你对刺激性气体中毒的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治疗有什么认识?

2.你认为冯女士患的是否职业病,广义的或是狭义的?

3.你从这例病案中能得到什么样的反思。

案例四:患职业病长“黄菜花”放射科退休医生要索赔张某的左手看起来有些恐怖,缺了一个无名指,另外四指长有黄色菜花状的肿瘤。“这都是癌症,缺掉的无名指在癌症手术中切除了。”张某凄惨地说。折

磨了张某23年的痛苦与他的职业有关。今年64岁的张某是浙江省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退休医生。1961年12月,张某到该医院工作,1962年至1992年在医院放射科从事放射性工作,2000年7月退休。“当时医院放射科的仪器还是20

世纪40年代的军用设备,操作时需要用左手按住患者,右手操作开关。当时科里只有5名医生,工作量相当大,每天都在超负荷工作。”张某介绍说。1980年,张某的双手开始出现持续性疼痛,尤其是左手。于是,他来到上海一家医院求治,医院确诊:双手食指、中指指背放射性皮炎,有发展趋势,建议“手部脱离射线接触”。“医生告诉我,如果还从事原来的放射性工作,我的左手可能会保不住。”于是,张某拿了诊断报告和医生建议找到单位领导,要求离开原工作岗位,但院领导不置可否。张某只好继续在放射科工作,双手的病情也在不断加重,左手开始溃烂。

2000年5月,张某被迫走进手术室,将烂得最厉害的左手无名指切除。2001年,张某的眼睛又被确诊为放射性白内障。与此同时,张某的同事也遇到了相似的遭遇。

郑某是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科第一任主任。1990年,经浙江省放射病诊断小组诊断为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皮肤溃疡。

放射科第二任主任刘某于1961年进入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科工作。2001年,浙江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诊断刘某为放射性皮肤溃疡伴癌变、放射性白内障二期。

余某,1961年到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科工作。1995年,浙江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诊断余某为手指放射性皮肤癌。现在,这4位医生均已退休。当时他们的病情诊断建议都是:享受职业病待遇,脱离射线,保护手指皮肤。他们提出调换工作的要求,都被院方拒绝。

高慎永是浙江省职业病鉴定委员会放射病诊断鉴定组组长,他鉴定了张某等4位医生的职业病。高慎永认为,作为同一单位的4位医生发生这样的职业病,在全国都属罕见。按照国家标准,放射性皮炎分为4期,发展到癌变潜伏期一般在27年至30年,4位医生的病变正是经历了这个过程。他们从事放射性工作时条件差,没有保护措施,导致了他们的癌变。

在张某等4位医生的治疗过程中,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按规定支付了医疗费,但是拒绝对他们的职业病伤残等级评定,也没有给他们相应的待遇。4位医生在多次上访后,单位才按规定给了他们一定待遇,但是他们始终无法享受工伤保险。

2003年4月23日,张某等4位医生向湖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湖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事业单位与退休干部职业病补偿争议,不属本委受理范围,为此作出不予受理的通知书。4月30日,4人分别向湖州市吴兴区法院递交起诉书,要求法院判令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确认原告的病情为职业病后,依法为他们进行伤残等级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抚恤金,并判令医院依法为他们安排每年一个月的职业病疗养期,重新确定4人退休后工资改革中的增加工资标准。同时,4位医生都提出了巨额精神损失赔偿。

问题:

1.你对放射线损伤的临床类型、临床表现、诊断及治疗有什么认识?

2.这几名医生所患的是否我国法定的职业病?

3.你从这例病案中能得到什么样的反思。

案例五:2例职业中毒案例

张红,不满17岁,初中毕业后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她放弃学业外出打工。2001年3月,她只身来到广东,先后在东莞三家鞋厂打过工,从事鞋底部品质

检工作以及棉布针车工作。在这三家厂工作时,厂方都没有为员工进行体检和办理工伤保险。为了多往家里寄钱,她特别省吃俭用。张红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在工作岗位患上了职业病,这不仅让她失去了劳动的能力,还威胁她的生命。到了2002年11月,她开始感到身体不适,头晕特别明显。12月时,她出现牙龈及皮下出血,时常全身乏力。之后,她就被送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治疗。入院11个月以来,张红工作过的三家工厂竟然没有一家愿意为她的患病承担责任。无奈之下,张红的姐姐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找到张红工作过的最后一家鞋厂。但是作为最后用人单位的这家鞋厂除了在张红入院之初交给医院3万元之外,就拒绝再交纳任何费用。她一直处于危重状态,反复皮下出血及牙龈出血,随时会出现感染、败血症、颅内出血等严重并发症。头疼更如恶魔一样不断折磨着这个脆弱的生命,直到2003年11月3日晚上8点半,张红闭上了她美丽的眼睛,那时她还未满20岁。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被职业病夺去了宝贵的生命。

小辉,是一名来自河南的打工仔,2001年10月,他在广东顺德一家鞋业皮具有限公司从事鞋业工作,工作中要接触“400胶水”、天那水等(含甲苯)。他工作的车间没有排风扇,通风设备不太好,工作中也没有配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措施,每天上8-10小时班,没有什么休息日。5个月后他就出现牙龈出血。2002年3月,他被送进广东省职业防治院。在医院经过近两年半的治疗,小辉于2004年9月出院。当时他被评定为“七级伤残”。

问题:

1. 张红、小辉患得是什么职业病?

2. 你从这二例病案中能得到什么样的反思。

案例六:一起职业性苯中毒案例

2006年5月深圳市某街道预防保健所门诊部在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时发现3名使用天那水的作业工人皮肤有散在的“皮下出血”,并且血常规检查显示异常,

怀疑为职业性苯中毒。经查3名患者为深圳市某印刷纸品有限公司员工,立即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卫生学调查,并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病例概况:患者张某、郑某、李某均为男性,年龄在29岁~34岁之间,分别于1997年6月和2001年10月进入该印刷纸品有限公司,在过磨车间从事过油、磨光(上光)等作业。2006年5月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时发现:3名患者均有头晕、乏力,贫血貌,颈部及双上肢见淤斑,全身皮肤苍白,无黄染,全身浅表淋巴结无肿大,牙龈及口腔黏膜无出血,胸骨无压痛,心肺听诊无异常,肝、脾肋下未触及。血常规检查:白细胞在0.5×109/l~2.4×109/l之间、粒细胞在

0.7×109/l~0.9×109/l之间,血小板9.0×109/l。2006年5月下旬到省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诊断治疗,入院检查张某:眼底检查双视网膜出血,骨髓涂片检查示骨髓增生活跃,骨髓病理活检示骨髓增生极度低下,脂肪约占髓腔面积的99%,造血细胞未见,仅见少许淋巴细胞散在;叶酸正常、铁蛋白稍升高,维生素B12低下。郑某:骨髓涂片检查示骨髓增生活跃,巨核细胞减少;骨髓病理活检示骨髓增生大部分极度低下,仅见个别髓腔增生正常,骨髓细胞以中晚幼红系细胞多见,粒系细胞增生相对低下。李某:骨髓涂片检查示骨髓增生活跃,骨髓病理活检示骨髓增生较低下,脂肪约占髓腔面积的80%,粒红比例大致正常,均以中晚幼阶段细胞为主,全片未见巨核细胞。叶酸正常、铁蛋白稍升高,维生素B12低下。3名患者的coombs、ham试验阴性,g 6 pd检查正常,α地贫基因分析正常。T3、T4、tsh检查正常。anai(-)、dsdna(-)、sm(-),肝炎相关指标正常。

2006年7月21日依据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GBZ68—2002)3名患者被省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慢性重度苯中毒(再生障碍性贫血)。

2 现场卫生学调查

工厂基本情况:该印刷纸品有限公司为一合作经营企业,1993年12月成立投产,主要生产彩盒、卡通外箱。工艺流程为:切纸→印刷→过油→磨光(上光)→啤压→浆合。全厂共有员工450人,其中女工260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工人130人,其中女工26人。3名患者均为男性,年龄在29岁~34岁之间,职业工龄最长9.5 年,最短5年。3名患者均在过磨车间工作,过磨车间在该公司一栋生产楼的三层,车间内有两台过油机、三台磨光机。两台过油机的出、入

口及三台磨光机入口上方安装有局部抽风排毒设施,但均已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三台磨光机出口上方未安装局部抽风排毒设施。过磨车间设有过油、磨光(上光)等工作岗位,劳动者在工作时使用和接触旭日公司生产的302d天那水(供货商提供主要成分:含甲苯、醋酸乙酯、醋酸丁酯和丙酮),每天的使用量约为200 kg。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平均为11 h。该公司未如实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未设置警示标识和中英文警示说明,未给劳动者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未安排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为摸清过磨车间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的情况,我们对该生产车间设2个点进行模拟操作试验,采样2份,检测项目为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检测结果为,过油机入口位和磨光机出口位苯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2 589 mg/m3和2 607 mg/m3(pc stel≤10 mg/m3),超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57.9倍和259.7倍;二甲苯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577.6

mg/m3和450.2 mg/m3(pc stel≤100 mg/m3),超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4.8倍和

3.5倍。过磨车间过油机、磨光机使用的302d天那水经检测,含苯95.2%、甲苯

4.8%,其余均未检出。

问题:

1.慢性苯中毒的临床表现、诊断标准是什么?

2.该事件中工人中毒的原因分析。

3.针对该事件我们应采取什么样的对策?

案例七:三氯乙烯中毒案例

小伟的家乡在我国西北某贫困山区,小伟从小很聪明,学习成绩每次考试都是优,父母尽力供他读书,他没有辜负父母期望,顺利考上大学。2004年7月大学毕业后,他应聘到广东东莞一家日资电子厂作经理助理,那家厂是造微型马达的。虽然是管理人员,但是他刚进工厂,对工作流程不了解,需经一段时间的

实习。每天有10多小时他要和那些一线工人呆在一起。他所实习的车间,就是以“三氯乙烯”作清洗剂来清洗产品,整过车间气味很难闻。当初进厂时,工厂告诉过他:这种清洗剂有一点毒性。但工厂没有说三氯乙烯对人体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工厂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减少灰尘对产品的污染,采用封闭式生产;工人也没有防护用品。工厂使用有毒的化学品三氯乙烯,也没有专人负责日常化学品浓度的监测。小伟在那里实习20多天,身体出现奇痒、发烧、皮肤发红等症状。他不知道自己的病情与职业病有关,便去普通医院求诊,治疗一段时间没有好转。后来一位工人告诉他,可能是那种清洗剂引起的。他要求工厂送他到医院检查,工厂把他送到东莞一家综合医院,在那里,他的病情反而一天天加重:那家医院明明知道小伟可能是职业中毒,但为了赚钱,故意不告诉他,从而延长了治疗和住院时间;等到小伟病危时才通知他的家属,说小伟的病可能与工作环境中的化学品有关,建议转到职业病医院。小伟被转到职业病医院时,因三氯乙烯的毒性,全身皮肤已经没有一处好的,头皮连同头发一起溃烂脱落,满嘴牙龈也烂掉,手掌、脚掌连同指甲一起脱落,肝、胃以及视力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每天只能进稀的食物。生命危在旦夕,经医生全力抢救才保住生命。现在,虽然小伟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那些受到过伤害的部位,据医生说很难治愈,肝部经常疼痛、胃不舒服;皮肤也经常发痒、脱落;眼睛发干、视力下降;脱过皮的地方留下乌黑的疤痕等等。

问题:

1.你对三氯乙烯中毒的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治疗有什么认识?

2. 三氯乙烯中毒是否我国法定的职业病?

3.你从这例病案中能得到什么样的反思。

案例八:一氧化碳急性中毒的10个案例

冶金企业作为煤气使用大户,企业内管路密布,随时随地都有发生煤气泄漏的可能。因此,防止一氧化碳急性中毒应当是这些企业职业卫生和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然而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依然频频发生,极大地危害了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案例一

1983年月25日上午8时左右某钢铁厂第一薄板车间检修工王某对煤气退火炉进行检修,王某在检修完毕后开始调试时。阀门突然漏气,大量煤气从其上方逸出.王某因吸入过量煤气而引起一氧化碳中毒,被送入医院急救脱险。同年11月9日下午6时左右,该厂耐火车间焙烧工忻某在打开焙烧炉看火时,因炉中燃烧不完全,致使一氧化碳逸出,忻某因吸入过量氧化碳而引起急性中毒。1987年4月7日上午9时左右,另一家钢铁厂新建热风化铁炉试炉时发现炉门处有一漏洞,厂方立即派热风化铁炉泥工刘某进行补漏,刘在补漏时未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因吸人大量炉内外逸的一氧化碳而中毒晕倒。钢铁厂一般都用煤气作为热源,在炉台作业的工人常年接触一氧化碳,特别是设备出现故障检修时,极易发生一氧化碳中毒。

案例二:

1994年4月21日,某冶金公司修建部在设备检修时,造成大量煤气泄漏外溢,一名检修工因吸入过量煤气而引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同年5月2日,公司炼铁厂1名点焊工在检修料车小轨道时,因料斗及其他设备煤气泄漏外溢,吸入过量煤气而引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同年8月29日,公司动力部一名检修工在对煤气管道进行维修时,突然管道大量煤气泄漏外溢,造成该维修工吸入过量煤气而引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同一家企业在4个月的时间里,发生了3起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事故均发生在设备检修过程中,设备意外泄漏,大量煤气外溢。究其原因,一方面设备老化陈旧,容易引起煤气外溢。

案例三

1989年9月14日下午3时左右,某市某冶炼厂熔炼车间进行试生产,1号除尘器袋突然脱落,领导当即派装配工周某砖入除尘器底部进行检修。期间位于除尘器旁的3号吸风排毒装置突然”跳闸”而停止运转,致使熔炉中加焦炭后产生的大量一氧化碳气体经送风装置滞留在1号除尘器周围.在除尘器底部进行检修的周某当即中毒昏倒。另两名装配工见周某进去检修久不出来,即钻入除尘器底部进行察看,不料也相继中毒昏倒。事故发生后,厂方立即将3人送入医院抢

救,医院诊断周某为重度一氧化碳急性中毒,另两名装配工轻度一氧化碳急性中毒。幸好抢救及时,3人均得以生还。该厂熔炼车间系新建项目,尚处于试生产调试阶段,生产技术、设备等还存在一些问题。

案例四

1989年6月29日下午3时左右,某水泥厂立窑车间下料系统通道被湿料堵塞,乙班操作员张某负责清理通道,当张某打开窑顶盖子时,聚集在窑顶处的大量一氧化碳随烟气冲出,张某当即感到头晕、恶心、站立不稳,靠在炉顶旁栏杆上。同班工人见状,立即将张某背离现场,但未去医院就诊。半小时后,张某出现神志不清、四肢阵发性抽搐等症状,众人才将张某急送医院抢救脱险。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不到位,致使炉顶通风不畅,大量滞留。

案例五

1984年3月 5日上午,某水泥厂烧成车间窑面上生产水泥熟料过程中,一台踏式机立窑内物料棚拱架,使窑内产生与储存了大量的一氧化碳,当一氧化碳与氧混合达到一定比例时引起爆炸大量的一氧化碳和烘热的物料冲出窑门造成在窑面作业的两名工人被灼伤并引发一氧化碳中毒。其中工人张某退避时从高处坠落致死。此起爆炸事故的形成主要是生产设计不当,生产场所通风不良,窑内结权圈,中心底火拉深。窑内棚拱架空,经测量估算约526m ,存储了大量的co,碰到火源引起爆炸。

案例六

1992年4月17日上午8时左右,某铜管厂供销科因客户急需冰箱铜管,派职工王某及临时工3人到光亮车间应急装箱,铜管堆放处距治炼炉出炉处仅2米,铜管数量多堆放高。4人作业了一个多小时后,王某首先感到全身乏力、头昏、胸闷、恶心呕吐,随即离开现场:10多分钟后,其余3人也相继出现类似症状。厂部闻讯后立即将4人送到医院诊治.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卫生部门现场调查发现,治炼炉的排气管道有一节脱落,排气扇损坏。炉旁空气中一氧化碳的浓度240MG/m。,超过国家卫生标准7倍。

案例七

1986年5月1 2日晚上9时左右,某建筑机械厂熔铁炉炉台加料工张某在工作时感到剧烈头昏、头痛、恶心、并有呕吐,被送往医院急诊,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但是诊断医院和厂方均未向当地的卫生部门报告。直至5月28日当地卫生部门通过其他途径才了解到此事,便立即派员到工厂进行了调查。调查人员首先对熔铁炉炉台加料操作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均超过国家卫生标准30mg/m3。最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十几倍,连工人休息室一氧化碳浓度也有10mg/m3。调查中工人反映类似情况已发生过多次,工人还反映炉台加料处吸风装置经常损坏,不能开启,有时要过几个月厂方才派员修复。对工人反映的情况,厂方也没有否认。调查人员认为,建筑机械厂熔铁炉炉台作业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严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劳动条件比较恶劣,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是必然的。操作工人在此环境下长期作业,即使不发生急性中毒,一氧化碳对工人健康的慢性损害也是在所难免的。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作业场所没有设置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也禾设置一氧化碳报警装置,导致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积聚,工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继续作业,因此事故的发生也就不可避免。

案例八

1994年2月2日,郊县某联营厂铸造车间,当班工人周某在冲天炉加料处进行加料作业时,突然感到头晕、乏力和气急等不适。同车间的工人见状,立即将其送往通风处,休息片刻后又将其送入医院诊疗,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

1 998年2月28日下午3时左右.某机械厂铸造车问.当班工王某在三楼新建的化铁炉投料处作业.作业4小时后.王某感到头昏、乏力最后。昏倒在地.被同班工人送至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铸造车间的炉台加料作业会接触有毒气体,因此,炉台加料作业场所应设置有效的卫生防护设施,加强局部通风,密闭一氧化碳发生源,配备一氧化碳报警装置等。本实例两起事故的发生,均起因于作业场所无有效的卫生防护设施,导致一氧化碳滞留;同时,由于投料工无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现场未配备一氧化碳报警装置,以致作业工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吸入过量一氧化碳而中毒。

案例九:

1983年12月23日晚上时, 某钢铁厂铸钢车间采用新工艺“70砂“造型铸钢,操作工钟某等两人在浇铸完毕后.发现浇铸处有煤气味的气体大量外逸.两人见状,急忙逃避躲到了休息室内。不料.两人刚进休息室就闻到浓重的煤气味.比室外更浓.其中一人立即又转身逃出.逃出后见钟某久未出来.又回到休息室寻找钟某这时才发现钟某已昏倒在休息室内急忙疾呼救援.在众人的帮助下将钟某背出休息室急送医院抢救脱险.医院诊断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70砂”主要成分为碳酸钙,在高温状态下会分解析出二氧化碳,二氧化碳遇铁即还原为一氧化碳。该休息室设置在作业场所的下风处。

案倒十:

1994年4月7日上午某钢铁厂铸钢分厂浇铸工段在地坑内浇铸26.8吨”电脚板”,此铸件浇铸时使用了较多的70砂”泥芯发气量大,浇铸完毕时工人未发现异常情况。中午时.行车工将工作平台吊起.放入地坑内(地坑深约2m、面积约40m ),一助理工下坑脱钩时.即扑倒在地.行车驾驶员马上打响警铃报警。邻近工段的工人迅速赶到现场抢救,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下坑救人,不料先后昏倒在地。整个事故中前前后后有28人因吸入不明气体而中毒。中毒者经送医院抢救.25人得以生还.3人终因回天无术而死亡。事故发生后.卫生部门迅速进行了调查事故现场在强制通风3小时后.地坑内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仍高达2 2 0~350ppm.超过国家卫生标准8 1 7~1 3.58倍。结合中毒者的临床症状.这是一起典型的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据现场工人反映.入冬以来现场所有的排风扇都被拆去维修保养事故当天.浇铸现场无任何卫生防护设备。以往工人在工作时常有头晕、四肢乏力、恶心呕吐等一氧化碳中毒症状。对于存在如此严重职业危害因素的工段.厂安全部门却将该工段作为“无毒无害”工段管理。一氧化碳的来源和案例九相同,是“70砂”在高温状态下分解析出的。问题:

1.你对一氧化碳中毒的机理、临床症状及治疗有何认识。

2. 除冶金企业外,还有哪些企业易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3.这些案例的发生有何共性之处,你能得到什么样的反思。

案例九:急性重度氨基甲酸酯农药中毒1例报告

患者男,36岁。于工作时经皮肤及呼吸道误吸入3%呋喃丹农药30分钟,随后感头晕、视力模糊、心悸、恶心、呕吐胃内容物,车送入院。体检:T 36.5℃,P 130次/分,R 18次/分,BP 143/98 mmHg,神清,反应迟钝,言语清晰流利,对答切题,定向力、计算力、记忆力佳,双侧瞳孔缩小,直径左侧1.5 mm,右侧1 mm,对光反射灵敏,两眼睑不自主肌颤,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四肢肌力、感觉及运动功能均正常,心、肺、腹部均无异常体征。入院时查乙酰胆碱酯酶活性(ChE)3 U,立即予大剂量阿托品静推、吸氧、补液及输新鲜血浆,于入院4小时达阿托品化并维持,此时患者呈浅昏迷,18小时ChE上升至40 U,患者神志转为模糊,对答不切题,定向力、计算力、记忆力差,维持阿托品化48小时后逐步停用阿托品,予激光、高压氧、能量合剂、脑活素营养活化脑细胞,住院19天,神志、定向力、计算力、记忆力恢复正常,痊愈出院。

问题:

1.你对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的机理、临床症状及治疗有何认识。

2. 什么是阿托品化?农药中毒治疗时使用阿托品需注意的问题?

3.你对农药中毒的预防工作有何认识。

案例十:氯气泄漏事故致急性氯气中毒28例

某造纸厂仓库存放26瓶液氯罐。1997年8月25日上午突然一瓶液氯罐安全阀门失效致使氯气泄漏,氯气不断地从仓库向外冒出白色刺鼻的烟雾。当即副厂长和车间主任二人迅速戴着滤过式防毒口罩进入现场处理,但在拧紧安全阀时发生阀门断裂,造成更大量的氯气喷泄而出,二人在短时间内吸入较高浓度的氯气而发生气紧、咳嗽、胸闷、眼鼻咽刺痛等症状被紧急送往医院。30分钟后消

防队赶到事故现场,采用自来水向氯气罐阀门口喷洒的方法试图稀释氯气浓度。由60多名消防队员分组戴着防毒口罩或用苏打水浸湿的纱布口罩轮番进入仓库用水向氯气罐喷洒三个多小时,才将泄漏的氯气控制住。但在抢险过程中先后又有26名消防人员发生不同程度的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咳嗽、胸闷、口干、眼晴刺痛流泪和皮肤刺痒等症状,在现场用苏打水湿敷鼻腔和吸氧等简易处理后分批送往医院。患者入院后经内科、五官科及摄胸片、心电图屯肝功、血常规等检查,28例均被诊断为轻度急性氯气中毒。立即给予吸氧,静滴地塞米松加10%葡萄糖液,雾化吸入地塞米松和4%碳酸氢钠溶液,口服解痉止咳镇静抗炎等药物治疗4-7天,先后病愈出院。

问题:

1.你对急性氯气中毒的机理、临床症状及治疗有何认识。

2. 在这次事故处理中有何不当之处?我们应吸取什么样的教训?

案例十一:2起亚急性二氯乙烷职业中毒调查

2006年5月初,江山市有2家U-PVC胶粘剂生产行业相继发生职业性亚急性1,2-二氯乙烷重度中毒事件,2名中毒工人因抢救无效死亡,现报道如下。

病例资料

病例1:徐某,女,39岁,系江山市某胶粘剂厂工人。2006年3月1日起进厂,主要是从事胶水灌装、盖罐盖与装箱工作。每日工作8小时,其中每天封盖作业3小时左右,装箱作业约5小时。之前,未从事过相关工作。

患病与诊治经过:4月7日感觉乏力、行走不稳、头晕,到当地医务所治疗,经输液后自觉好转第2天又上班。4月27日又出现头晕、行走不稳、情绪不稳定等症状,于4月30日到江山某医院进行脑CT检查,显示:大脑及小脑半球广

泛脱髓鞘改变。5月4日至某医院作进一步诊治,当日病人神志清楚,主要表现为“共济失调、情绪不稳”,做头颅MRI (核磁共振)发现:脑白质弥漫性T1W低信号、T2W高信号灶,考虑为“中毒性脑病”而收入住院治疗。5月21日出现抽搐、小便失禁等,头颅MRI示病人患有广泛性脑水肿改变。5月22日患者出现持续抽搐;13时10分突发意识障碍;13时30分呈深昏迷状态,无自主呼吸,疼痛感消失;16时30分转入、ICU病房。后经抢救治疗无效死亡。事后经有资质的某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亚急性1,2-二氯乙烷重度中毒(中毒性脑病)。

病例2:江某,女,31岁,系江山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工人。2006年2月20日起进该公司,主要是从事胶水灌装、盖罐盖与装箱工作。每日工作8小时,其中每天封盖、装箱作业各4小时左右。

患病与诊治经过:患者于3月18日出现头晕、头痛症状,未引起重视,直至4月下旬又出现恶心、呕吐症状,遂于4月25日、27日先后到江山市卫生院、衢州市某医院就诊,未作明确诊断。5月3日转往衢州市某医院就诊,怀疑中毒性脑病,要求病人住院但遭拒绝。此后病人辗转于萧山、杭州等医院治疗,症状无缓解。5月8日凌晨,从杭州某医院转回衢州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当时病情已十分严重,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有资质的某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亚急性1,2-二氯乙烷重度中毒(中毒性脑病)。两单位均未发现其他类似症状病人。

劳动卫生调查

1某胶粘剂厂该厂主要从事U-PVC胶粘剂生产,2004年9月开工,年产量270吨,现在职工8人,其中生产工人6人(配料工2人,灌装工4人),生产工艺流程如图1。

图1生产工艺流程

该企业仅有一幢厂房(底楼)面积160m2,高度4.2m左右,其中办公室20m2,生产区和库房140m2。生产条件落后,仅有2台反应釜和1台灌装机,无专门的排毒通风设施,仅有1扇1.5×1.7m2窗,1台立地式电风扇进行通风换气。职工虽配有防毒面具和防毒手套,但在作业时均没有佩戴。事发后即被有关监管部门取缔,故没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资料。

2某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从事2种高级强力U-PVC塑料快速胶粘剂(排水用U-PVC塑料快速胶粘剂、给水用U-PVC塑料快速胶粘剂(排水用U-PVC塑料快速胶粘剂、给水用U-PVC塑料快速胶粘剂)生产,2002年5月1日开工,年产量400-500吨,现有员工19人,其中从事一线生产的工人有13人(配料工3人,灌装工人10人),另有管理或后勤人员(门卫、仓库、食堂、办公室、车间主任、负责人) 6人。

排水用与给水用的U-PVC塑料快速胶粘剂生产流程相似(如图2),不同的只是各化学成份比例不同。

图2给、排水用U-PVC塑料快速胶粘剂生产流程

该企业有2幢楼房,1幢为原料仓库兼生产车间,面积1100m2左右,其中一半为生产车间400m2,高度6.5m,生产条件落后,仅有1台反应釜和2台灌装机。无专门的排毒通风设施,有14扇窗户,其中8扇为2.2×3.0m2窗、6扇为2.2×1.6m2窗,2台大功率落地式排风扇(事发前生产时未启用),3台小功率挂壁式换气扇进行通风换气。另1幢为杂物仓库兼办公用房。生产工人每月配发1

双纱布手套,无防毒面具和防毒手套。事后由市外的1家有资质的单位检测表明,作业场所的二氯乙烷浓度在45.00mg/m3~193.70mg/m3之间。

这两家生产单位都采用半机械化生产,其中1,2-二氯乙烷占溶剂总量的90%左右,液态原料由液泵抽至反应釜;固态原料直接从加料口加入反应釜,各原料在反应釜充分搅拌溶解后,由管道输至灌装机,人工灌装、封盖及装箱。

问题:

1.你对二氯乙烷中毒的机理、临床症状及治疗有何认识。

2. 试分析一下这二例中毒案例的原因。

3.从这二例中毒案例中你能得到什么样的教训?

案例十二:一起二氧化氮急性中毒的调查

2003年8月18日南靖县某台资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工人,因清理腌菜池引起二氧化氮(NO2)急性中毒事故。共有6名工人中毒,其中1名男性、5名女性。年龄18~36岁,平均年龄24岁。现将中毒调查报告如下。

中毒经过:2003年8月18日17时,南靖县某台资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原料处理车间10名工人开始清理公司用于腌渍青长豆的腌菜池及周围环境卫生,先是卢某和李某下去清理池底,30 min后蔡某下去帮忙。在清理废弃物时,蔡某闻到一股好似烂青豆的气味,约20 min便感觉头晕、恶心、呕吐、四肢乏力、呼吸困难,随即昏倒。此时在池面上的车间主任吴某发现情况,认为天气炎热,蔡某中暑了,就下去救人,到池底转身发现另一角落的卢某、李某也倒在池底。吴某随即呼叫

(推荐)噪声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

1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三、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1、噪声 危害:长时间处于噪音环境,会引起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性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听力损失在25dB为耳聋标准,26-40dB 为轻度耳聋,41-55dB为中度耳聋,56-70dB为重度耳聋,71dB以上为极度耳聋。 应急处理: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并立即离开噪音场所;如发现听力异常,及时到医院检查、确诊。 防护措施: 1)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噪音区域时,应佩戴耳塞。;2)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3)注意个体防护:佩戴耳塞、耳罩、帽盔等防护用品;4)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适当安排工间休息,休息时离开噪音环境。 2、工频电场 危害:目前国家尚未明确工频电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但研究发现长期接触工频电场可能导致神经衰弱和记忆力减退。 应急处理: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防护措施:进入作业电场必须经过许可、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禁止长时间逗留,长时间作业时应穿金属丝屏蔽服。 五、事件分级 Ⅰ级危害事故:3人以上由于噪声、工频电场引起的身体不适,启动公司预案,公司安委会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安排人员及时确诊治疗,并及时上报公司上级部门。 Ⅱ级危害事故:1-3人由于噪声、工频电场引起的身体不适,启动公司公司预案,公司安监部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协同公司人力资源部安排人员及时确诊治疗,并向公司上级部门上报。 Ⅲ级危害事故:1人由于噪声、工频电场引起的身体不适,启动车间级《现场处置方案》,所属车间及时向安全监察部汇报,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及时确诊治疗。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 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由公司管理层主要负责人、部门、车间组成,是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组长:风电场场长副组长:安全经理成员:各运行值成员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公司组织或参与处置的Ⅰ级、Ⅱ级、Ⅲ级危害事故的应急组织领导和决策指挥工作,下达应急处置指令,必要时,派出现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1、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办理从业人员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职业病案例分析(讲义)

职业病案例分析汇编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系汇编 2014年6月

案例一:农民工为维权开胸验肺证明自己患尘肺 28岁的张海超从2007年8月开始感觉身体不适,还有咳嗽、胸闷症状,随后一直以感冒治疗。10月份,张海超来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拍胸片检查,显示双肺有阴影,但不能确诊病情。意识到病情严重的张海超此后到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胸科医院等省会各大医院就诊,几家医院均告诉他患上了“尘肺”,并建议到职业病医院进一步诊治。 张海超工作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振东公司)以生产耐火砖为主。张海超在该公司打工期间,历经杂工、破碎、压力机三个工种,工作三了年,他说这三个工种都会接触到粉尘。 为了确诊,2009年1月,张海超到了北京,随后的近一个月,他先后在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煤炭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医院就诊,得出的结论也为“尘肺病”。需要说明的是,张海超就诊的上述省会各大医院和北京多家医院,因为不是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这些医院在出具的诊断结论中只能用“疑似尘肺”和“不排除尘肺”等表述。但可以肯定的是,上述医院均排除了肺结核和癌变的可能。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诊断要由当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整个过程复杂而繁琐,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多种证明。张海超从北京回来后,就去了具备资格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就诊,但由于振东公司拒绝出具诊断所需的材料,张海超并没有如愿。随后,在历经了多次上访甚至和振东公司发生冲突后,由新密市领导和信访局协调,张海超才得以在2009年5月12日去郑州职防所进行诊断,5月25日,张海超得到了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诊断结果却是“无尘肺0 +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建议进行肺结核诊治。按照现行法规,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才是具有效力的,负责协调的新密市信访局和用人单位振东公司也只认同郑州职防所的诊断结果,因此张海超索赔无门。他在和郑州职防所解释无果后,再次来到郑大一附院,要求做手术开胸检查。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医院最终为他做了手术,术后的肺检结果为:“肺组织内大量组织细胞聚集伴炭木沉积并多灶性纤维化”。2009年7月1日,张海超因为支付不了医疗费不得不出

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粉尘: 新华网郑州2009年9月16日电(记者单纯刚) 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张海超16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其已获得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各种赔偿共计615000元。 张海超说:“我的工伤赔偿问题在新密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的调解下得到解决,目前已与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及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615000元,我自己也与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终止了劳动关系。” 张海超告诉记者:“虽然经历了种种曲折,事情最终有了结果,我的几个工友也在调解之下得到了相应赔偿,各个程序都特事特办地解决了,我很幸运被关注,但也更希望有关部门更多地关注和重视生活在社会各个角落的农民工群体。” 今年28岁的张海超,从事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工作3年多后,因怀疑在工厂得了“尘肺病”,长年奔波于郑州、北京多家医院反复求证,而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专业诊断结果,引起他的强烈质疑。在多方求助无门后,被逼无奈的

张海超不顾医生劝阻,执著地要求“开胸验肺”,以此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病”。 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引起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主要领导同志作出批示。河南省卫生厅和郑州市有关部门立即成立了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在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及善后工作的同时,依法追究了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 毒物: 东莞塘厦镇一家手机屏幕厂生产部的员工陆续出现四肢无力、麻木等症状,至2014年4月11日已有10名员工疑似正己烷中毒住进东莞市职业病防治中心治疗。昨日上午,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医院住院部还有8名长安镇一家手机屏幕厂员工住院,院方证实也为疑似正己烷中毒,“没有特效药,只能对症治疗”。 据东莞市旭顶光电有限公司(位于塘厦镇)多名出现病征的女工介绍,工厂大约有200名员工,出现病征的员工均在生产部工作。主要的生产环节为:用抹布蘸上俗名为“抹机水”的液体,擦拭手机屏幕表面,一方面可清洁,另一方面这种液体很快干燥,方便贴膜等下一步生产工序。 据住院女工介绍,今年春节后,有辞职的女工因为四处求医,做过“肌电图”检查后,检查的医生说怀疑是职业病,要求到职业病医院检查治疗。随后,多名女工到东莞市职业病防治中心检查,被诊断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试题及答案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13 作者:安全文化网文章来源:安全文化网点击数:703更新时间:2008-4-16 某化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于2004年9月1日颁布运行,并于2005年6月通过认证审核并取得认证证书,2005年 12月通过第一次监督审核。 单项选择题 1.认证审核又称为(C)。 A.第一方审核 B.第二方审核 C.第三方审核 D.以上都对 2.—般情况下,该单位第二次监督审核应安排在( B )。 A.2006年6月 B 2006年12月 C 2007年6月 D 2007年12月 3.该单位应在(C)进行复评认证。 A 2006年 B 2007年

C 2008年 D 2009年 多项选择题 1.该化工厂在取得认证证书之后,出现(A、B)时需要临时追加监督审核。 A.出现重大生产事故 B.生产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变动 D.《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做了局部修订 2.每年评审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时应充分考虑以下(A、B、C、D、E)因素,以确保方针实施与实现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A.所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B.企业自身整体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C.企业规模和企业所具备资质活动及其所带来风险的特点 D.企业过去和现在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E.员工及其代表和其他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3.体系运行中,员工有权参与的活动有(A、B、C、D)。 A.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及评审、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决策 B.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与实施程序的制定与评审 C.事故、事件的调查及现场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等 D.对影响作业场所及生产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的有关变更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10某杀虫剂厂有毒作业分析

职业中毒案例一

职业中毒案例(一) 案例上海市某县一皮鞋厂女工俞某,女,21岁,因月经过多,于1985年4 月17 日至卫生院门诊,诊治无效。4 月19 日到县中心医院就诊,遵医生嘱咐于4 月21日又去该院血液病门诊就医,因出血不止,收入院治疗。骨髓检查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5 月8 日因大出血死亡。住院期间,曾有一位医师怀疑该病员的疾病与职业病有关。但未进一步确诊。 [ 问题] 1. 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最常见毒物是什么?哪些工种的工人接触该毒物? 2. 为什么怀疑该病员疾病与职业有关?应采取哪些步骤证实这种关系?该医师为什么不采取这些步骤进行病因学诊断? 5 月9日举行追悼会,与会同车间工人联想到自己也有类似现象。其中两名女工于5 月10 日至县中心医院就诊分别诊断为上消化道

出血和白血病(以后也均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未考虑职业危害因素。 [ 问题] 3. 如果你在一个月内连收三名来自同一小厂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病例,你有何想法?如是何证实你的想法? 4. 该院医师为什么未考虑职业危害因素?推测其后果如何? 上述两位病员住院后,医师告诉家属病难治好,至此车间工人惶惶不安。乡党委和工厂领导重视此事,组织全体工人去乡卫生院检查身体,发现周围血白细胞数减少者较多。乡卫生院即向县卫生防疫站报告。 [ 问题] 5. 试述职工卫生工作中三级预防的范畴。乡党委和厂领导组织工人体检属哪一级预防?

6. 乡卫生院向县卫生防疫站报告的意义是什么? 此后,县卫生防疫站向上海市卫生防疫站报告。由市卫生防疫站、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和上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等开展调查研究。结果发现: 该厂制帮车间生产过程为:鞋帮坯料→ 用胶水粘合→缝制→制成鞋帮。 制帮车间面积56m2,高3m,冬季门窗紧闭。制帮用红胶含纯苯91.2%. 每日消耗苯9kg 以上,均蒸发在此车间内。用甲苯模拟生产过程,测车间中甲苯空气浓度为卫生标准 ( 100mg/m3)的36 倍。而苯比甲苯更易挥发,其卫生标准比甲苯低2.5 倍,为40mg/m3,故可推测生产时,苯的浓度可能更高。 经体检确诊为苯中毒者共18 例,其中包括生前未诊断苯中毒的死亡者一例。制帮车间14 例,其中重度慢性苯中毒者7 例。病例分析如下(实习表7-1 ):

50职业卫生监督典型案例

50职业卫生监督典型案例 职业卫生监督典型案例 市××工贸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案 〔案情简介〕 2007年5月18日,省卫生厅给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迅速调查发生职业中毒事故企业是否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的通知”(督办[2007]5号),称“据《市场报》等媒体报道:4月28日,你市包河工业园区某公司6名喷漆工先后出现中毒症状,事件发生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现场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并确定为一起由甲醇和丙烷引起的职业中毒事件”。要求市卫生局立即组织对该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接通知后,市卫生局立即指派4名职业卫生监督员于2007年5月18日15时30分至16时40分,对市××工贸进行了现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现场调查结果发现,该公司于2006年5月23日成立并开始生产C 型钢,在生产过程中喷漆工序所用油漆稀释剂中存在甲醇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该公司下料、成型、喷漆等所有工序均集中在同一个生产车间进行,车间大小为45×36×7.2m3 ,喷漆工序紧邻其他工序,各工序之间未设置隔断,喷漆过程中产生的甲醇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车间的9名操作工人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该企业自投产之日起至检查时,未按照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相关证据〕 1、市卫生局2007年5月18日现场检查笔录; 2、现场询问笔录。 〔处理结果〕 S. . . .

该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由于该公司自2006年5月23日成立并开始生产C型钢以来,未按照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 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给予市××工贸下达了行政处罚听政告知书(文号:合卫职罚听告〔2007〕96号):1.责令立即改正行为(立即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给予警告;3. 罚款人民币三万元。应当事人的要求,我们于6月28日依法举行了听证会。 此案已于2007年10月31日完全自觉履行。 〔案件评析〕 我们认为此案是上级交办案件中执行得非常完美的典型案例,主要体现在: (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省卫生厅进行报告; (二)成功举办了听证会。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当事人维权意识的增强,要求我们办案时必须严谨,证据收集尽量齐全,平时注重宣传有关法律知识,此案在听证过程中,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卫生监督员根 S. . . .

4个常见职业病典型案例 让你分分钟看懂职业病防治!之欧阳家百创编

职业病是现在社会上最容易出现的一种病态,如果放任不管就会越来越严重后果不堪设想可能会造成社会的瘫痪经济的衰退等问题,也会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下面就有职业病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4个常见职业病典型案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欧阳家百(2021.03.07) 一,尘肺病 【典型案例】 陕西一小镇某村是“尘肺病”村,至2016年1月,被查出的100多个尘肺病人中,已有30多人去世。 起因是上世纪90年代后,部分村民自发前往矿区务工,长期接触粉尘却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医疗专家组在普查和义诊中发现,当地农民对于尘肺病的危害及防治知识一无所知,得了病后认为“无法治疗”,很多患者只是苦熬,失去了最佳治疗时机。 【专家解读】 尘肺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吸入生产性粉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是我国目前发病率最高、危害最严重的职业病种,以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水泥尘肺等最为常见。 尘肺病起病缓慢,一般接触一年或几年后才发病,早期无明显症状,难以发现。随着病变发生,逐渐出现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并伴有喘息、咯血、全身乏力等症状。 一旦患上尘肺病,即使脱离了粉尘环境,部分患者病情仍可继续恶化,且容易发生肺结核、支气管炎、肺炎、肺气肿、慢性肺心病等并发症,重者丧失劳动能力,甚至危及生命。 粉尘的接触行业有哪些?如矿山开采,是粉尘危害最严重行业,最多的工种是凿岩工、放炮工等,在煤矿业主要是掘进工、采煤工、搬运工等。其次,是机械制造、冶炼、建筑材料、筑路业、水电业

等。 【预防指南】 目前防尘八字方针是“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其含义是工艺改革和技术革新、湿式作业、密闭尘源、通风除尘、个体防护、加强管理、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对于粉尘作业劳动者,防尘口罩有着“防火墙”的作用。 二,噪声聋 【典型案例】 老魏是某大型机械制造企业工程制造部的员工,从事铆焊已11年,其工作场所是大车间。 近年来,老魏时常感觉耳膜震痛,与同事、朋友日常交谈力不从心,听力明显下降。2014年7月,老魏前往疾控部门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专家调取了其近5年的体检资料,发现他的听力测试结果异常,但他没按医生建议定期复查,最终被诊断为职业性重度噪声聋。 【专家解读】 噪声性耳聋,是由于听觉长期遭受噪声影响,而发生缓慢的、进行性的感音性耳聋,早期表现为听觉疲劳,离开噪声环境后可以逐渐恢复,久之则难以恢复,终致耳聋。 主要临床表现包括耳鸣、耳聋、头痛、头晕,有的伴有失眠、脑胀感等。早期表现为,工作后几小时内有耳鸣,以后变为顽固性耳鸣,症状不再消失。有的患者还伴有眩晕、恶心或呕吐等。 劳动者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怀疑听力受到损害:下班后耳朵仍有嗡嗡声;与人交谈时,觉得声音变小或听不清楚;别人发现你说话声音变大;听不到门铃或电话声;听音乐时觉得音质有改变;习惯把电视或收音机的音量调得十分大。 产生噪声的主要工种包括:机械加工、制造工种,金属表面处理工种,纺织服装工种,热电工种、建筑工种等。 【预防指南】 对于职业性噪声聋,关键在预防。比如用人单位,要组织接触噪声的劳动者,按照规定做好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而劳动者,如果怀疑自身有职业性噪声聋,应到相关机构进行健康检查等。 三,慢性苯中毒 【典型案例】 在某包装印刷公司从事制版工作的女工周某,由于工作需要,每

案例分析29:职业病案例两例

案例分析29:职业病案例两例 1、小李刚参加工作被分配在冷冻库当工人,工作很积极,经常长时间坚持在冷冻库内工作,但几个月后经常出现肌痛和腰痛等病症。 请你分析引起小李这些病症的原因。 答题思路:温度低于人体舒适温度的环境称为低温环境。18℃以下的温度即可视为低温,但对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响的低温,通常是在10℃以下。在低温环境下人体中心体温低于35℃时,即处于过冷状态。低温对人体的影响表现为:一是引起局部冻伤,与人在低温环境中暴露时间长短有关;二是产生全身性影响。人体在低温环境暴露时间不长时,能依靠温度调节系统,使人体深部温度保持稳定。但暴露时间较长时,中心体温逐渐降低,就会出现一系列的低温症状:出现呼吸和心率加快,颤抖等,接着出现头痛等不适反应。当中心体温降到30~33℃时,肌肉由颤抖变为僵直,失去产热的作用,将会发生死亡。长期在低温高湿条件下劳动(如冷冻库工人)易引起肌痛、肌炎、神经痛、神经炎、腰痛和风湿性疾患等。 2、一天小周随检查团进行露天安全检查,当天太阳很大,小刘由于走得急,忘了带遮阳用具,刚开始小刘还感觉良好,但过一段时间后就感到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最后竟晕

倒在地。 请你分析原因。 答题思路:作业环境气温较高时,人员就感到烦闷,直接影响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温度超过舒适温度的环境称为高温环境。29℃以上对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响,可认为是高温。人的中心体温在37℃以上就感到热。高温影响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高温烫伤、烧伤,人体皮肤温度达41~44℃时即感到痛,超过45℃即可迅速引起皮肤组织损伤;二是全身性高温反应,当局部体温达38℃时,便产生不舒适反应。全身性高温的主要症状为:头晕、头痛、胸闷、恶心、呕吐、视觉障碍(眼花)、癫病样抽搐等。温度过高还会引起虚脱、肢体僵直、大小便失禁、晕厥、烧伤、昏迷、直至死亡。人体耐高温能力比耐低温能力差,当人体深部体温降至27℃时,还可抢救存活,而当深部体温达42℃时,则往往引起死亡。 高温作业中所引起的急性病(中暑)通常分为三种类型:热射病、日射病和热痉挛。 日射病是由于头部受强烈的太阳辐射线(主要是红外线)的直接作用,大量热辐射被头部皮肤及头颅骨吸收,从而使颅内温度升高所致,多发生于夏季露天作业人员。主要症伏为急剧发生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烦燥不安,重者可能有惊厥、昏迷。

造纸厂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造纸厂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一、企业概况 某市造纸厂建于1971年6月,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71.3万元,厂长、法人代表孙某。企业现有净资产325余万元,职工103人。主要生产设备有:2400型、1760型造纸机各1台、锅炉(4t)2台,变压器(630KV A)2台。主要产品有:瓦楞纸、箱板纸、茶板纸,年生产能力为13000t。 二、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在2400型造纸机生产箱板纸时用的面浆池。浆池(椭圆形,高2.5m)的容积约为28.8m3,四周密闭,仅池顶部开1个O.24m2(0.4m×0.6m)的观察口,池内设有搅拌机、抽浆泵。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在生产箱板纸过程中需加入硫酸铝、松香胶等化工原料。 2003年6月20日13:00左右,该厂磨浆车间当班职工周某、胡某、郝某在工作中发现抽浆速度太慢,怀疑抽浆泵堵塞,欲下池检修。当时在场的厂长助理谢某表示,若要下去,应有2人在场,并且要系好绳子,带上氧气瓶才能下去。此后谢某找厂长反映情况,未找到,随即回到车间,发现周某、胡某2人不见了,并发现纸浆池口放着梯子,知道出事,边喊边跑到办公室,向厂长妻子洪某反映情况。洪某即拨打110报警。与此同时,杜某、戚某、俞某先后下池救人,都没有上来。随后厂长孙某赶到,亲自组织指挥下池救人。指挥黄某继续下池救人,下池后也没有上来。在场的其他职工都不愿再下去,孙某就叫别人给自己系上绳子下去救人,下池后即刻昏迷,被人拉上来,并被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从浆池中抢救出周某、胡某、戚某、杜某、俞某、黄某6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经调查组调查,确定事故的原因是: (1)周某、胡某不听领导劝告,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擅自进入硫化氢浓度严重超标的浆池而导致中毒死亡事故的发生。 (2)厂长孙某盲目指挥职工下池救人,致使下池职工中毒死亡,造成事故后果的进一步扩大。 (3)企业安全管理混乱。该厂没有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没有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制定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也没有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救援知识。 (4)有关政府部门对该厂安全生产监管不力,没有实施有效的安全综合治理,安全检查不到位,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

一起职业病案例讨论

一起职业病案例讨论 职业中毒案例(一) 案例上海市某县一皮鞋厂女工俞某,女,21岁,因月经过多,于1985年4月17日至卫生院门诊,诊治无效。4月19日到县中心医院就诊,遵医生嘱咐于4月21日又去该院血液病门诊就医,因出血不止,收入院治疗。骨髓检查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5月8日因大出血死亡。住院期间,曾有一位医师怀疑该病员的疾病与职业病有关。但未进一步确诊。 [问题] 1.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最常见毒物是什么?哪些工种的工人接触该毒物? 2.为什么怀疑该病员疾病与职业有关?应采取哪些步骤证实这种关系?该医师为什么不采取这些步骤进行病因学诊断? 5月9日举行追悼会,与会同车间工人联想到自己也有类似现象。其中两名女工于5月10日至县中心医院就诊分别诊断为上消化道出血和白血病(以后也均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未考虑职业危害因素。 [问题] 3.如果你在一个月内连收三名来自同一小厂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病例,你有何想法?如是何证实你的想法? 4.该院医师为什么未考虑职业危害因素?推测其后果如何? 上述两位病员住院后,医师告诉家属病难治好,至此车间工人惶惶不安。乡党委和工厂领导重视此事,组织全体工人去乡卫生院检查身体,发现周围血白细胞数减少者较多。乡卫生院即向县卫生防疫站报告。 [问题] 5.试述职工卫生工作中三级预防的范畴。乡党委和厂领导组织工人体检属哪一级预防? 6.乡卫生院向县卫生防疫站报告的意义是什么? 此后,县卫生防疫站向上海市卫生防疫站报告。由市卫生防疫站、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和上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等开展调查研究。结果发现: 该厂制帮车间生产过程为:鞋帮坯料→用胶水粘合→缝制→制成鞋帮。 制帮车间面积56m2,高3m,冬季门窗紧闭。制帮用红胶含纯苯91.2%.每日消耗苯9kg 以上,均蒸发在此车间内。用甲苯模拟生产过程,测车间中甲苯空气浓度为卫生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报告

2011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第一篇前言 第一部分课程特点 第二部分大纲分析 第三部分复习技巧 第二篇背景知识与例题 第一部分危险性分析 第二部分安全保障 第三部分安全监察 第四部分应急管理 第五部分事故查处 第一部分课程特点 自从2004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开始考试以来,《案例》课程一直是困扰着考生,也是影响通过率关键课程。 这是由于本门课程的特点所决定的,特点如下: 一、复习无门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考试涉及到《法规》、《管理》和《技术》三门课程,其内容方方面面,既有基础知识,又有专业技术,怎样复习?如同大海捞针……? 二、重点难寻 考试历经7年,年年《案例》题型变化不定,考试重点行业变化无常,时而是火灾,时而是爆炸,时而矿山,时而冶金,有时又是危

化、建筑或机械加工,面对这些多变的题型和行业,怎样才能丰富自己,从容面对……? 三、考分难得 有多少考生曾经“蒙着复习”、“蒙着答题”,复习中不知对错的记忆着什么……,考试中答完题后不知对错,结果是“答是答了,也还没少些写,就是不得分”,考题的得分点在哪里?考生在苦苦的寻求…… 第二部分大纲分析 一、以往《案例》考试大纲回顾 在2005年、2006年和2008年分别对注安考试大纲进行过修订,当时只是进行了小范围的增加和完善。 2008年《案例》考试大纲要求: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控制措施案例分析 应急预案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所以,以往将《案例》考试的范围定义为三方面: 危险辨识、应急预案、事故查处。 二、2011年《案例》考试大纲的变化 2011年在2008年的基础之上上,依据国家出台的一些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综合考虑广大考生及专家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大纲进行了第4次修订。

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分析

第四讲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企业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案情简介]2005年3月7日,常熟市卫生局对常熟市XX电镀氧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镀铬、镀镍等电镀加工,存在铬酸、硫酸、盐酸、硝酸、其他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但该公司未按规定组织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37名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且未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案件分析]2004年度,该市安监、卫生、环保、公安等四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市电镀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该公司虽然按时参加了市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培训暨专项整治动员会议,但迟迟未有整治的实际行动。 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未组织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涉及劳动者人数众多,并且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反映了其职业卫生法律意识的淡薄和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漠视。 [处罚]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市卫生局予以该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一是体现“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二是可以警示其他用人单位,在组织开展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组织从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例二】某企业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案

[案情简介]2004年3月2日,常熟市卫生局接到常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王某某等人职业病诊断的报告”,常熟市某公司王某某等5名职工被诊断为苯中毒,另有4名职工为观察对象,市卫生局组织调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 [案件分析]该公司主要从事工艺包装盒、塑料制品、木制工艺品制造、加工,使用的胶水粘合剂中存在苯、甲苯、二甲苯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危害的项目。对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该公司未按规定为其配备符合职业病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仅提供了普通的纱布口罩。 常熟市疾控中心于2003年3月对该公司车间空气中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该公司生产车间空气中苯、甲苯等物质的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该公司于2003年8月及2004年3月对全厂职工进行了两次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但是未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体检。 [处罚]根据上述情况,常熟市卫生局认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第六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第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七日内改正,给予警告;2、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3、罚款10万元。 【案例三】硫化氢中毒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硫化氢是具有高度危害的窒息性气体,因硫化氢中毒致人死亡的恶性事故在石油化工企业频繁发生。因此,积极稳妥地做好

工伤经典案例

随着社会的发展,因工作类型、工作场所的变化,使得受到的伤害也在不断变化,“工伤”的类型也在突破者人们的认识。诸如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等是否属于“新型工伤”?如何获得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纠纷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法律又是怎样看待职业病的?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解析。 案例1:酒后死在岗位上算工伤吗? 张先生是一名电工,一天晚上,他在上班期间意外掉入配电室旁边的污水井,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死因为醉酒后溺亡。 事发后,张先生所在的公司为他申请工伤认定,但当地人社部门认为,张先生为醉酒发生伤害,不属于工伤认定范畴。张先生的家人认为张先生的死亡应该构成工伤于是提起了行政诉讼,起诉人社部门行政行为不合法,要求法院予以撤销。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人社部门的行政行为合法,确认刘先生不构成工伤。 解析: 是否构成工伤到底谁说了算?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伤害后,单位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材料,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认定与否的结论。如果单位不主动申请的,职工或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对于认定工伤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要求待遇,对于认为待遇不足以补偿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案由为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而对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认定工伤的,劳动者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要求重新认定,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不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的对象是行政部门,法院主要审查的是行政部门作出决定的合法性。 一个事故伤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目前,关于工伤认定的标准主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而该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因醉酒导致伤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因此,张先生的死,不能认定为工伤。一般而言,因醉酒引发的伤亡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并非只要喝酒就不是工伤,只有达成醉酒标准导致的伤亡才不符合工伤认定。 案例2:孕妇工作时流产算工伤吗? 阿红是一家陶瓷厂的员工。去年4月,阿红前往医院检查时,被发现已经怀孕12周,而当时阿红还戴着节育器。 4月29日,阿红在公司展厅样板间整理样板时突感身体不适,经送院诊断为晚期先兆流产。住院数天后,阿红病情暂稳并要求出院。一周后,阿红因流血

职业病案例分析两例

1、小李刚参加工作被分配在冷冻库当工人,工作很积极,经常长时间坚持在冷冻库内工作,但几个月后经常出现肌痛和腰痛等病症。请你分析引起小李这些病症的原因。 答题思路:温度低于人体舒适温度的环境称为低温环境。18℃以下的温度即可视为低温,但对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响的低温,通常是在10℃以下。在低温环境下人体中心体温低于35℃时,即处于过冷状态。低温对人体的影响表现为:一是引起局部冻伤,与人在低温环境中暴露时间长短有关;二是产生全身性影响。人体在低温环境暴露时间不长时,能依靠温度调节系统,使人体深部温度保持稳定。但暴露时间较长时,中心体温逐渐降低,就会出现一系列的低温症状:出现呼吸和心率加快,颤抖等,接着出现头痛等不适反应。当中心体温降到30~33℃时,肌肉由颤抖变为僵直,失去产热的作用,将会发生死亡。长期在低温高湿条件下劳动(如冷冻库工人)易引起肌痛、肌炎、神经痛、神经炎、腰痛和风湿性疾患等。 2、一天小周随检查团进行露天安全检查,当天太阳很大,小刘由于走得急,忘了带遮阳用具,刚开始小刘还感觉良好,但过一段时间后就感到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最后竟晕倒在地。请你分析原因。 答题思路:作业环境气温较高时,人员就感到烦闷,直接影响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温度超过舒适温度的环境称为高温环境。29℃以上对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响,可认为是高温。人的中心体温在37℃以上就感到热。高温影响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高温烫伤、烧伤,人体皮肤温度达41~44℃时即感到痛,超过45℃即可迅速引起皮肤组织损伤;二是全身性高温反应,当局部体温达38℃时,便产生不舒适反应。全身性高温的主要症状为:头晕、头痛、胸闷、恶心、呕吐、视觉障碍(眼花)、癫病样抽搐等。温度过高还会引起虚脱、肢体僵直、大小便失禁、晕厥、烧伤、昏迷、直至死亡。人体耐高温能力比耐低温能力差,当人体深部体温降至27℃时,还可抢救存活,而当深部体温达42℃时,则往往引起死亡。 高温作业中所引起的急性病(中暑)通常分为三种类型:热射病、日射病和热痉挛。 日射病是由于头部受强烈的太阳辐射线(主要是红外线)的直接作用,大量热辐射被头部皮肤及头颅骨吸收,从而使颅内温度升高所致,多发生于夏季露天作业人员。主要症伏为急剧发生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烦燥不安,重者可能有惊厥、昏迷。

职业病案例: 一造纸厂工人硫化氢中毒案例分析

一造纸厂工人硫化氢中毒案例分析 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在2400型造纸机生产箱板纸时用的面浆池。浆池(椭圆形,高2.5m)的容积约为28.8m3,四周密闭,仅池顶部开1个O.24m2(0.4m×0.6m)的观察口,池内设有搅拌机、抽浆泵。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在生产箱板纸过程中需加入硫酸铝、松香胶等化工原料。 2020年6月20日13:00左右,该厂磨浆车间当班职工周某、胡某、郝某在工作中发现抽浆速度太慢,怀疑抽浆泵堵塞,欲下池检修。当时在场的厂长助理谢某表示,若要下去,应有2人在场,并且要系好绳子,带上氧气瓶才能下去。此后谢某找厂长反映情况,未找到,随即回到车间,发现周某、胡某2人不见了,并发现纸浆池口放着梯子,知道出事,边喊边跑到办公室,向厂长妻子洪某反映情况。洪某即拨打110报警。与此同时,杜某、戚某、俞某先后下池救人,都没有上来。随后厂长孙某赶到,亲自组织指挥下池救人。指挥黄某继续下池救人,下池后也没有上来。在场的其他职工都不愿再下去,孙某就叫别人给自己系上绳子下去救人,下池后即刻昏迷,被人拉上来,并被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从浆池中抢救出周某、胡某、戚某、杜某、俞某、黄某6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经调查组调查,确定事故的原因是: (1)周某、胡某不听领导劝告,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擅自进入硫化氢浓度严重超标的浆池而导致中毒死亡事故的发生。

(2)厂长孙某盲目指挥职工下池救人,致使下池职工中毒死亡,造成事故后果的进一步扩大。 (3)企业安全管理混乱。该厂没有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没有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制定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也没有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救援知识。 (4)有关政府部门对该厂安全生产监管不力,没有实施有效的安全综合治理,安全检查不到位,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

江苏省20XX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八大典型案例

江苏省20XX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八大典型案 例 江苏省人社厅、省劳仲委公布2021年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八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合同终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情概要】王某于20xx年7月考入无锡市一所中学当老师,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2021年7月31日合同期满后,因聘期考核不合格,学校终止了与王某的聘用合同。王某认为学校终止合同应该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认为,事业单位人员包括编制内与编制外两种,对于编制内人员要求支付终止聘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目前并无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故裁决对申请人要求支付终止聘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案例二、职工发票报销款不能认定为工资 【案情概要】连云港市的王先生于2021年5月9日进入当地一家大型建筑公司任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技术开发、项目报批和评审工作,但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公司每月向其发放工资10000元,王先生每月可以发票报销形式从公司领取现金10000元。今年2月13日,王先生离职后向连云港仲裁

部门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按照月工资20000元的标准支付2021年6月至离职时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仲裁委员会认为,报销费用不属于工资范畴,本案中所涉及的“报销款”,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出于规避国家税收法律规定的纳税义务而产生的,双方的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且损害了国家利益,不应认定为工资,故裁决按月工资10000元的标准支持了申请人双倍工资的请求。 案例三、值班不属于加班 【案情概要】林某于2021年8月应聘到宿迁一所小学任数学老师,属编外人员。在校期间,学校要求林某上班前参加班级早自习,负责管理班级秩序、处理解决突发问题。按照惯例,学校按月支付林某早自习费150元。2021年7月15日林某的聘用合同到期,学校与其终止了合同。林某申请仲裁,要求学校支付早自习期间的加班费。 仲裁委员会认为,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联的工作,属于值班,不作为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加班。林某早自习跟班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强度不同于其作为教师的正常工作时间内的教学工作,故不属于加班而是值班,对林某要求支付加班费的请求不予支持。 案例四、职业病职工离岗前工伤认定期间,按原工资发放 【案情概要】吴某在徐州一家化学品公司工作已五年以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21年8月31日到期。在离岗前的一次

职业病案例分析

第九童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案例一办公室里的“职业病” [案情介绍] 甲,女,30岁,某企业办公室打字员。2005年8月5日,甲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咨询,自述参加工作5年多来,一直在企业办公室担任打字员,由于长期从事电脑工作,患上了“干眼症”、颈椎病等疾。病,而且近来症状有所加重,经常出现头晕、恶心等反应。现在企业正在裁减人员,自己这半年由于此病经常请假,所以很有可能要被裁掉。甲咨询:自己感觉所患的病与自己的职业有关,是否可以享受职业病待遇?企业在裁员时能不能对她有些照顾?[案情分析] 本案的焦点在于甲从事电脑工作患上的“干眼症”、颈椎病是否属于法定职业病。 职业病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职业病,亦称为职业性疾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卣于职业有害因素的作用,身体上出现一定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病理改变,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表现,影响作业能力,甚至丧失全部劳动能力。而狭义的职业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即法定职业病,通常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i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可以诊断为职业病,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的,是狭义的职业病,即法定职业病。 我国卫生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职业病目录》,规定了现阶段我国法定职业病包括:(1)尘肺;(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3)职业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6)职业性皮肤病;(7)职业性眼病;(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9)职业性肿瘤;(10)其他职业病等,共10大类,115种。 可见,在我国现阶段,构成“法定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素:(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3)必须属于法定的职业病病种。本案中甲某所患疾病应该说与其从事的职业活动有关,但却不在国家公布的法定职业病目录范围中,因此是不能诊断为职业病的,也不能享受职业病待遇。不过,法定职业病目录不是_成不变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该名单也会不断随之修订。至于说像甲某这样的职业相关疾病,虽然目前不列入法律适用范围,但可以用行政、教育以及健康促进等手段加以管理。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N-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耐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的,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甲某可以依据此规定保护自己_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的,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3《职业病目录》 (1)尘肺;(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3)职业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6)职业性皮肤病;(7)职业性眼病;(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9)职业性肿瘤;(10)其他职业病。案例二都是“甲苯”惹的祸 [案情介绍] 2005年6月1日上午,某鞋厂有8名工人因头晕、乏力、皮下淤斑等症状到当地卫生院就医,当地卫生防疫站接报后到现场调查发现:该厂工人使用和接触标签为“甲苯”的清洁剂、黄胶、白乳胶和快干剂。经追踪观察,该厂有37人被诊断为职业性苯中毒。该中毒事故的原因是该厂使用的“甲苯”清洁剂和胶水中含苯量高,生产车间布局不合理,通风不良,导致苯浓度严重超标。该厂投产前未向卫生防疫站申报,所以未获必要的卫生监督。接触苯作业的工人均未接受就业前体格检查,也未被告知所从事的工作有毒,也未让他们采取任何防护措施。问:我国关于职业病预防和保护的管理有 些什么规定和要求?本案中桌鞋厂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案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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