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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益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试行稿,在2009年12月18日教师大会上举手表决通过)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参照《益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形成的管理经验及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以激励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及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备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全体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绩效考核的内容和范围

我校绩效考核本着既调动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又兼顾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原则,从德、能、勤、绩、满意率测评五个方面来评价教职员工的工作。结合学校每月各项工作检查,并对检查的结果做出评价和考核,以此为依据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德(基本分10分)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家长,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记基本分10分。

1.下列情况予以加分:

①由各级党、政、工、团、妇、教育行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评为先

进工作者(含创建先进工作)、优秀党(团)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给予加分,校级年度先进工作者(含年度考核优秀岗),记4分(校级其他单项记2分),市级部门记8分,市级党政或省级部门记12分,省级党政或国家级部门记16分(受各级部门的内设司、处、科室表彰的降低一个档次加分)。

评为市级及以上的“十佳”教师、班主任、校长、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按上述标准提高一档加分。

②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突出表现,受到各级党政部门书面表扬嘉奖的记4-16分。

同一年度内同一荣誉称号只按最高一级加分。

2.下列情况予以扣分:

①无故(含请常规假者)不参加升国旗仪式、政治业务学习、教职工大会或校内集体活动的,每次扣0.5分,扣分不封顶(单独请假不参加上述活动的,每次扣0.25分)。

②不服从学校工作岗位分配的扣10分,不完成学校分配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扣2分,造成损失或严重损失的扣2——5分。

③违反教育教学纪律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扣5-10分。

④从事法律、法规、政策、学校规章制度规定不得从事的其它活动扣2——10分。

⑤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家长来信、来访,且反映情况属实的有关责任人扣1-3分。

⑥存在严重师德问题,其品德言行在师生、家长、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10分,直至绩效考核一票否决。

(二)能(基本分20分)

1.教师制定有详实的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备有符合班级实际的教案,并能结合学科特点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记基本分5分。

2.积极参加校本教研,完成每学期15节的听课任务,认真做好教学反思,记基本分5分。

3.认真批改作业,主动辅优补差,及时与家长沟通,客观公正评价每位学生,记基本分5分。

4.课堂教学能体现新理念、符合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使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发展,记基本分5分。

(1)以下情况予以加分:

①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研教改课、公开课、教学比武课及其他业务技能(如:教案、教具、书法、绘画、手工等)比赛中获奖(无证但档案可查的)给予奖励:

各级教科研院、所

特教学会

学校指派参加各级党、政、工、团组织开展的演讲比赛、作品比赛及其他活动比赛的获奖者,比照上述分值进行记分。

②承担公开课、观摩课教学、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校级一次记1分,市级一次记2分,省级一次记4分,省级以上记8分。承担其它形式的对外教学研究活动或其他活动(含后勤教辅人员所任工作的对外交流活动)依据影响度酌情记分,同一内容,不重复记分。

(2)以下情况予以扣分:

①计划、总结、教案、班主任手册、听课笔记、课后反思等其他所需送检资料每项缺检一次扣 1分,备课节数不足总课时量90%的,每少一节扣0.1分(连备按1课时计算),听课笔记每缺一节扣0.1分。未按规定批阅学生作业的,每人次扣0.1分。其他送检资料不达标的每项扣0.5分。

②学历、普通话、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应达到而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项扣0.2分。

(三)勤(基本分40分)

1.满工作量且一学期内无事假、累计病假不超过三天的记基本分40分。

各岗位工作量标准如下:满工作量标准值为1。

教学岗位:聋部每周小学15个标准课时值、中学13个标准课时值(高中阶段高考参考科目按11节标准课时值)定为满工作量1,启智部每周13个标准课时值定为满工作量1(标准课值的计算办法:聋部语文数学每节课值为1.1,其他为1.0,启智部为1.0,高考阶段高考参考科目均为1.1计算)。

行政管理及班主任岗位:

教学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为0.8,后勤副校长0.8(兼任教师新村物

管工作0.2)。各处室、部主任0.6,副主任(含团总支书记)0.5、部门干事(含团总支副书记)0.3。班主任0.5(班级学生12人及以下为0.5,多于12人的每多一人记1分/期),副班主任记0.35分,女工主任、教研组长记0.2。

管理岗位:

由总务处管理的财务人员、后勤管理人员以及由各部管理的生活指导教师、图书、仪器、文印等管理人员工作量标准,每学期初分配工作任务时,视工作任务大小由校务会议决定。

(1)以下情况予以加分:

①超工作量加分:超工作量标准值×40。

②临时代课(含晚自习辅导,每个晚自习按两节课计算)每课时记0.2分。

③节假日加班的,每天记1分;临时性工作加班的,累计达6小时计一天。

④全学期出满勤的加记2分。

(2)以下情况予以扣分:

①不足工作量的按不足标准工作量系数乘以40.

②病假从累计第4天起,门诊病假每天扣0.75分,住院病假每天扣0.25分(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的教师,一学期内病假不满8天的不扣分),事假一天扣1.25分。旷课一天扣4分,旷课一节扣2分(含私自调课(班)扣1.5分,私自接受代课(班)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含上下班、课堂教学、各种会议和集体活动),扣分不封顶。

(四)绩(基本分20分)

1.德育效果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知识,使学生增强法律意

识,自觉地遵纪守法。注重德育教育,把德育渗透在各科教学及日常管理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班级班风正,集体荣誉感强,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能自觉遵守日常行为规范,记基本分10分。

(1)以下情况予以加分:

①班级被评为学校文明班级,班主任记2分。

②所任教班级学生有学雷锋做好事、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受到上级领导部门书面表扬嘉奖,表彰一次班主任加记2-5分。

③在处理学校偶发事件中,处置及时,方法得当,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严重后果的,视情况加记2-5分。

(2)以下情况予以扣分:

①发现学生有矛盾纠纷、损坏公物、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未及时处置的,视情况一次扣当事人2-5分。

②由于教师的原因,学生出现流失或转学的,当事人扣2分/人次。

2.教学(工作)效果

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教学基本功扎实,传授知识正确,重点、难点突出,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记基本分10分。

(1)以下情况予以加分

①每学期对教师备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按10%的比例确定优秀(一人多头或多科的进行综合评估),评定为优秀的加记2分。

②教学质量的评估由聋部、启智部制定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对教学质量优秀者加记3-10分。

③高考升学(含国家高职专科),按录取人数分科目给予高三任课教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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