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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TF16949-2016全套管理规范 QD8.3.5-2016特殊特性管理规范

IATF16949-2016全套管理规范 QD8.3.5-2016特殊特性管理规范
IATF16949-2016全套管理规范 QD8.3.5-2016特殊特性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适用公司的产品和过程特殊特性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IATF16949:2016

3.术语和定义

ISO 9000:201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与术语》与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汽车生产件及相关维修零件组织应用ISO9001:2015的特别要求》。

3.1特殊特性

可能影响产品的安全性或法规的符合性、配合、功能、性能或其后续过程的产品特性或制造过程参数。

4.特殊特性的符号标识

公司特殊特性的符号标识

5.管理内容与办法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

gb30871-2019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 化学(chemistry)是自然科学的一种,主要在分子、原子层面,研究物质的组成、性质、结构与变化规律,创造新物质(实质是自然界中原来不存在的分子)。 不同于研究尺度更小的粒子物理学与核物理学,化学研究的原子~ 分子~ 离子(团)的物质结构和化学键、分子间作用力等相互作用,其所在的尺度是微观世界中最接近宏观的,因而它们的自然规律也与人类生存的宏观世界中物质和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质最为息息相关。作为沟通微观与宏观物质世界的重要桥梁,化学则是人类认识和改造物质世界的主要方法和手段之一。 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太原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背景: 太原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 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在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环节发生事故的惨重教训,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

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 文件内容: 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不断强化三类企业从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提高特殊作业操作技能,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提升三类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水平,通过专项治理,预防、杜绝三类企业特殊作业事故。 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全面治理违反《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作业行为,重点治理以下内容: 1.未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 2.未对主要负责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岗位员工进行特殊作业培训的; 3.特殊作业涉及的焊接与热切割、电工、吊装等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作业的; 4.未配备完好可靠的可燃、有毒气体(物质)检测报警仪、氧含量分析仪器、消防器材、照明器具、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设施的; 5.未配置符合规定数量且合格有效的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用品或员工不能熟练、正确佩戴的; 6.未在特殊作业前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辨识或未制定、落实并按规定确认各项防范措施的;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3 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3.4架子班班长对本架子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制订各分项工程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报项目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3.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规范和标准 4.1特种作业辨识 4.1.1安保科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对项目特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4.1.2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部安全管理台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台账(机料科负责),并按照规定向项目部报备。 4.2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和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实施。 4.3 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3.1项目专职安全员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4.3.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4.4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4.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4.4.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上级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4.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4.4.4 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4.4.5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前,作业队技术员或现场质检工程师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4.4.6涉及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 4.4.7特种作业机械设备检验工作由所在架子班具体负责,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监督实行。

(完整版)IATF16949顾客特殊要求管理办法

顾客特殊要求管理办法 1.目的 识别、明确顾客的特殊要求并进行控制,以确保产品和过程全面满足顾客要求。 2.适用范围和定义 范围:适用于XXXXX所有顾客的特殊要求的控制。 定义:与现阶段我事业部运行的质量体系要求不一致的顾客要求均属于顾客特殊要求,另外顾客要求达到的质量目标也属于顾客特殊要求。 3.职责 3.1.市场部门及时与顾客沟通联络,将接收到的外来文件(如合同、合同附件、质量协议、技术条件等)或邮件,及时传递到项目组相关人员;市场部归口该部门接收到的外来文件清单,如果是邮件,需将邮件打印出来存档; 3.2.项目经理(指定联系人)及时组织项目组成员对接收到的外来文件或邮件组织评审,识别和明确顾客特殊要求,并逐一对顾客特殊要求进行评价,形成顾客特殊要求清单。将顾客的特殊要求在设计开发输出的“技术文件”予以明确,并传递到须执行的部门(采购、技术、生产、质量、市场等部门)和整个供应链;项目组负责组织验证能否满足顾客特殊要求;3.3.质量部负责对顾客特殊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验证。 4.工作程序 4.1顾客特殊要求的识别 4.1.1当进行新产品质量先期策划和制订控制计划时,项目组(多方论证小组)指定的联系人 必须及时与顾客沟通、联络、收集资料后组织评审识别顾客特殊要求。项目组对识别的特殊要求记录于顾客特殊要求清单中,并在设计输出的技术文件(控制计划、生产作业指导书、检验指导书等文件)中明确顾客特殊要求,并组织验证能否满足顾客的特殊要求,并与顾客沟通确认; 4.1.2产品量产后,当顾客传达了新的文件或邮件要求时,接收人员需在1天之内将信息传达 给项目组,项目组组织评审后,按更改程序(工程更改流程和4M变更管理办法)进行更改; 4.2顾客特殊要求的执行和满足 4.2.1更改必须在相关技术文件(FMEA、控制计划、工艺文件和检验文件等)注明更改和实施日期; 4.2.2 项目组需将更改后的相关文件和要求传达给各部门,必要时应组织人员培训。

特殊特性管理规范(含表格)

特殊特性管理规范 (IATF16949:2016) 1.目的: 制定该管理办法,意图在于如何管理和控制产品和过程的特殊特性,以确保所策划的产品和过程的功能和性能要求得到满足。 2.职责: 2.1 质量技术部相关技术人员针对产品图纸标注的特殊特性,以及项目小组在过程策划中识别的过程特殊特性,分别在P-FMEA、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等予以标识; 2.2 生产部、质量技术部在生产、检验过程中,对涉及关键特性和重要特性 的指标应当作重点监控。 3.定义 特性是指一个外表尺寸或化学、电子、机械、光学方面的一种性质;所有的特性必须可以直接或间接测量的(通过变量或属性)。 根据对最终成品功能的影响分类,特殊特性分为[CC]和[SC]: [CC]是指关键特性,产品和过程特性影响产品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性,并与规章制度的要求相符合。

[SC]是指重要特性,产品和过程特性影响产品的外形,安装或功能(除了安全性和规章制度,例如环境和健康的安全、顾客和内部的要求)。 4.工作内容: 4.1关键特性[CC]和重要特性[SC]的控制 4.1.1在开发过程中 所有的[CC]/[SC]都必须在PPAP之前和PV(生产确认)中进行确认和生效。所有的特殊特性都必须推行到图纸、说明书、[CC]/[SC]表单,以及生产的控制计划,除在以下情况下: a)可以证明合理的安全极限和可靠性; b)有相关性能数据(超过100天连续Cpk >1.67)且来自12个月以内的类似设计和设备。

在这两种情况下,设计师不会在图纸上标注[CC]/[SC],所以在生产控制计划中也不会包含此项。为了确保可追溯性,此项决定会在FMEA中用文件加以证明。此例外并不包括由政府或法律所要求的特殊特性。 4.1.2在PPAP阶段 图纸和控制计划中所有的[CC]/[SC]需在PPAP文件中作为参考,并证明可行的。如果一个材料的特性为[CC]或者[SC],需提供此材料的证明书。 允许重新使用现有模具和设备的性能数据(12个月内的)。 4.1.3在批量生产中 图纸和控制计划中所有的[CC]/[SC]项须在批量生产中进行确认。 频次和样品大小由能力研究,PFMEA以及相似工程的经验决定。 指定为[CC]或[SC]的材料或材料特性只能由材料证明书来进行核实。 如初始生产控制计划和改变影响到[CC]或[SC]的确认,需经过CDA的认可批准。 对归属特性的性能进行确认时(比如 COP检验等),需经过CDA的认可批准。 4.2关键特性[CC]与重要特性[SC]的差异: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docx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30871-201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涉及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11 安全帽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386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T 4200 高温作业分级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6095 安全带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26357 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DL 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JB∕T 450 锻造角式高压高压阀门技术条件 JG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殊作业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时 3.2 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3.3 易燃易爆场所 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3.4 受限空间 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3.5 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6 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 3.7 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8 坠落基准面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9208

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2015年12月10日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对公司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作业。 3职责与权限 3.1 公司安环科负责各类作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动火、高处、受限空间、抽堵盲板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设备科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 3.2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4程序和基本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 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2 当在同一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1.3 作业中焊接、电工、登高架设、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 4.2作业管理 4.2.1 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2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3 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4 抽堵盲板作业按《抽堵盲板安全规范》执行。 4.2.5 动土作业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6 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7 受限空间作业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8临时用电作业按《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3作业人员管理 4.3.1 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3.2作业人 作业人应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监护人 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4.3.4分析人员 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3.5安全员 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分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4.3.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作业的各级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5 相关文件 5.1 《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5.2 《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5.3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5.4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程》

特殊特性符号管理规定

特殊特性符号管理规定 编制部门技术开发部审核:王明贵批准:刘运海生效日期:2007/02/12 版本号修订日期修订内容 B/0 2007/02/12 创建 1 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我公司产品质量特性分级的定义、原则、内容及其在产品设计文件中的标注方法。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汽车产品的总成、零部件质量特性分级和标注。 3 定义和术语 3.1产品质量特性:是指由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固有技术特性的总和。它包括产品的几何尺寸、公差与配合、材料、工艺和装配调整技术要求等内容。 3.2产品质量特性分级:根据总成、零部件质量特性不满足设计规范对整车安全性(危及人身安全、火灾)或法规(强制性标准)符合性与主要功能的影响程度,将质量特性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以便在产品开发、制造、装配、使用、维护过程中对关键、重要的质量特性进行重点的管理和控制。 3.3关键特性:如果不满足设计规范将危及人身、车辆安全或造成火灾,影响法规(强制性标准)符合性的产品特性。 3.4重要特性:如果不满足设计规范将导致整车丧失行驶功能并造成主要总成损坏,或严重影响车身及内饰外观质量,以及应特殊顾客要求需要特别控制的产品特性。 3.5一般特性:关键特性、重要特性以外的产品特性。 3.6关键件:含有关键特性的单个零部件。 3.7重要件:含有重要特性但不含关键特性的单个零部件。 3.8一般件:不含关键特性、重要特性的单个零部件。

3.9关键项:关键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关键特性。 3.10重要项:关键件和重要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重要特性。 3.11一般项:一般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一般特性。 4 产品质量特性的分级原则 4.1本标准将产品的质量特性划分为关键特性、重要特性和一般特性三个等 级,将产品划分为关键件、重要件和一般件三种类别,并引入关键项、重要项和一般项的术语。 4.2产品质量特性分级的原则是从满足顾客和社会需要出发,确定顾客和社会 最关注的产品质量特性,即将产品特性偏离设计规范所产生的后果作为产品质量 特性的依据。 4.3产品质量特性分级的方法是依据零部件失效对整车安全性、法规符合性以 及行驶功能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判定其是否属于关键件或重要件,然后确定关键件或重要件中的关键特性(关键项)或重要特性(重要项)。 4.4产品质量特性分级应考虑以下信息: a、国家、地方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b、产品潜在的设计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 c、项目小组中的设计、试制、试验、制造工艺、装配调整、售后服务人员以 及有关专家的经验。 d、特殊顾客的特别要求等。 4.5关键件必须在设计文件中指定关键项,需要时可以指定重要项。 4.6重要件必须在设计文件中指定重要项,但不能指定关键项。 4.7一般件不能在设计文件中指定关键顶和重要项。 5 关键项与重要项内容 关键项与重要项主要包括产品制造、装配、使用、维修过程中的下述技术特性: a、与顾客、法规、强制性标准有关的特性; coefficient not greater than 1.3;

特殊特性管理规定

特殊特性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1.0目的 准确、全面识别产品特殊特性,并对其管控的过程要求。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品开发时产品特殊特性和过程特殊特性的识别和管控,特殊特性主要包括法规特性、关键特性、重要特性,还包括高影响度特性(HIC)和传递特性(PTC)。 3.0定义 特殊特性:由顾客指定的产品和过程特性,包含顾客要求、政府法律法规和安全特性,以及由供方通过产品和过程或以往类似产品的了解选出的产品特性和过程特性。 传递特性:指由外部供应商或公司内部因制程没有控制所产生,直接传递到顾客工厂的产品特性。不良的传递特性可能会影响到顾客装配工厂或购买的最终消费者。 公司生产产品不涉及关键特性,本管理办法重点针对重要特性。 4.0职责 工程部负责特殊特性(包括顾客指定和/或要求的特性以及在过程开发中公司自己识别的特性)的识别确定和将特殊特性导入过程流程图、PFMEA、CP等资料,包括传递到分供方。 品质部负责组织对特殊特性的跟踪、检查和验证,包括公司内和分供方。 5.0识别和管理 识别条件 新产品设计开发时。 顾客有新产品委托设计开发时。 顾客有新产品委托生产时。 识别方法 来自顾客的指定。 来自法规的要求。 来自新品开发的项目开发小组共同讨论后所决定的重要特性。 来自于分供方开发过程。 特殊特性决定后应填写特殊特性清单,以保证后续的各项相关工作能有效落实推行;必要时,特殊特性清单必须提交顾客批准。 特殊特性符号标识 标示重要特性: 重要特性:指这种产品特性:在可预料的合理范围内变动会显着影响产品的安全特性或政府法规的符合性(如:易燃性、车内人员保护、转向控制、制动等),排放、噪声、无线电子干扰等。 标识表示关键特性: 关键特性:在可预料的合理范围内变动可能显着影响顾客对产品的满意程度(非安全或法规方面),例如配合、功能、安装或外观,或者制造或加工此产品的能力。 标识表示过程特性: 过程特性:设备的重要参数会影响最终的产品特性。 在其所涉及的产品资料中,应将特性符号进行一致性标识。 以上为公司特性通用表示符号,如有顾客指定的符号例外,必须使用顾客指定的符号进行标识。并建立顾客符合与公司等同符合的对照表。 在特殊特性符号标注完成后填写《特殊特性检查表》,并由多方论证小组组长签字确认。 顾客图纸特殊特性符号 .4识别流程与办法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一、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委托41所开展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有以下几类: a)电工作业; 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c)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d)单位内部特种车辆驾驶; e)登高架设作业; f)压力容器作业。 1、严格实行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如发现特种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必须报告专业维修人员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 2 未取得特种设备设计、制造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设计、制造特种设备。 3 对特种设备进行安装、大修、改造的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4 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移交使用单位存放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5 单位在购买、使用特种设备时应选择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 6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安装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安装许可证,经安全检验合格后,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的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7 使用单位应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应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 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后,方可以从事相应工作。 9 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应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人员的使用单位,应委托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 10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特殊特性管理规范

特殊特性管理规范文件编码AQ2A-01-S009 版本V02 文件层级□一阶□二阶 ■三阶 文件类别 ■体系文件 □技术文件 编制部门终端产品项目部机密等级■内文□秘密□机密□绝密 编制人文件类别■通用□项目 审核编制日期 审批生效日期 总页数 4 分发编号01 文件发布盖章

文件制/修订记录 页码章节制/修订记录 版本 修订人修订日期备注修订前修订后 全部全部首次制定无V01 全部全部按新的角色职责 定义更新角色 V01 V02

1. 目的 产品的特殊特性是一个产品区别于其他产品的非常关键的参数,这些参数直接影响到产品的安全性、性能、装配性及外观等。所以从产品的设计开始到批量生产,产品和过程的特殊特性一直是顾客和企业对产品实现过程关注的焦点。 通过对特殊特性进行详尽的分析和有效的控制,可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失效的发生;在产品实现的过程中加强对特殊特性的监控,有助于生产过程的稳定,可明显降低废品率,提升产品质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远特科技生产的或顾客指定的终端类产品研发关键产品特性和过程特性。。 3. 术语和定义 特殊特性: ISO/TS16949 : 2002第3.1.12条款对特殊特性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可能影响安全性或法规的符合性、产品的配合、功能、性能,或产品后续生产过程的产品特性或制造过程参数。 在APQP中,特殊特性(Special Characteristics)指由顾客指定的产品和过程特性,包括政府法规和安全特性,和/或由供方通过产品和过程的了解选出的特性。 产品特殊特性 首先要关注顾客规定了的特殊特性,顾客没有规定,则组织要从顾客的使用功能上加以识别,比如装配、环保、寿命等等。 过程特殊特性 组织要从产品的制造过程加以识别,关注点则是以过程失效模式入手 4. 职责 1.产品经理要识别出产品的产品特殊特性,并体现在产品文档PRD中。 2.中试部负责产品过程特殊特性的识别以及制定《产品/过程特殊特性清单》。 3.项目小组对产品及过程特殊特性进行评审。 5. 作业内容

QSY 1180.2-2009 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1180.2-2009 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 第2部分:管道高后果区识别规程 Pipeline integri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Part 2: Pipeline high consequence areas identification code 2009-01-23发布2009-03-15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3)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4) 4 高后果区识别准则 (5) 5 高后果区识别与评分 (5) 6 高后果区识别报告 (5) 7 高后果区管理 (6) 附录A (7) 附录B(规范性附录)油气管道后果区评分表 (8) 附录C (10)

Q/SY 1180.2-2009 前言 Q/SY 1180《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分为8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管道高后果区识别规程; —第3部分:管道风险评价导则; —第4部分:管道完整性评价导则; —第5部分:建设期管道完整性管理导则; —第6部分:数据库表结构; —第7部分:建设期管道完整性数据收集导则; —第8部分:效能评价导则; 本部分为Q/SY 1180的第2部分。 本部分参照SY/T6648《危险液体管道的完整性管理》和SY/T6621《输气管道系统完整性管理》,并借鉴了美国完整性管理的经验。 本部分的附件A、附件B是规范性附录,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天然气与管道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管道分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贾韶辉、冯庆善、刘志刚、冯伟、张永盛、王强、高强。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 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防止加油站在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 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中发生事故而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在站内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管理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站区内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 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3 职责与基本要求 加油站经理负责对各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票证的填写并严格监督执行。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加油站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的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具体作业的实际需要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措施、防护用品使用注意事项及逃生自救等方便的安全教育培训。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修订版新版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各类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发生事故,参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特殊作业指: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四项作业的作业分级、作业许可证办理和审批程序以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检查等具体规范。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公司范围内所有区域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相关术语和定义 (一)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二)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窖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四)临时用电作业:在正式运行的电源接的非永久性用电作业。 (五)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二节基本要求 第六条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本制度的培训,并负责指导作业许可证的办理以及监督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第七条进行各类作业前,申请作业人员应按本制度要求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同时对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进行各类作业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审核、审批人员方可签字。审核、审批人员应不定期去现场核实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必要情况下应亲自到场确认后方可签字。 ... 第九条进行各类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按规范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各类作业应设置至少一名监护人,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急救等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情况下可以增设监护人,必要情况下应全程进行监护。 第十一条各类作业许可证中申请人和初审人不得为同一人,执行人和监护人不得为同一人。第十二条各类特殊作业应严格执行“一证一点”原则。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作业许可证,否则视为无证作业。 第十四条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由作业执行人和终审部门各留存一份。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一年,不得随意扔弃。 第十五条作业完毕后,当班班长应签字确认,作业人员应及时复原相应设备、设施,并做到

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汇总

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范围内设备检修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设备检修中涉及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 2 职责 安环部是特殊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 质保中心负责特殊作业分析。 作业点所在单位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3.1 特殊作业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3.2 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3.3 易燃易爆场所 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3.4 受限空间 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3.5 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6 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 3.7 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8 坠落基准面 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 3.9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 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 3.10 异温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环境温度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以上。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11 带电高处作业 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的高处作业。 3.12 吊装作业 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13 临时用电 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3.14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3.15 断路作业 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4 基本要求 4.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减少意外伤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30871-201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59号令)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单位检维修作业、高处作业、临时起重作业、拆除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临时动火作业规定,并实行作业票制度。 一、一般要求 1.凡进行现场特殊作业的,必须制定由企业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措施,作业前落实好各项措施。 2.作业票现场确认、批准、签发人:企业负责人() 3.已签发的作业票制度需存档,保存二年。 4.对超过一天的现场特殊作业,将作业内容、作业地点、安全措施提前3天报备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区属公司安监部门(以下统称镇级安监部门)。 二、特殊作业基本要求 (一)检维修作业基本要求 定义:检维修指机械设备、设施、生产场所的保养、检修等工作。 1.检维修作业实行作业票制度,有单位负责人签发、批准。 2.重大检维修要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有专人监护。

3.检维修作业必须2人以上作业。 4.对机械设备的保养、检修必须停止机械设备的运行,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牌显示设备在保养检修中。 5.检维修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6.检维修的对象有坍塌、坠落等风险的,要有防范措施,保证风险受到控制后,方可作业。对已经有危险状态的检维修对象,要采取加固等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进行检维修作业。 7.作业中涉及其他特殊作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高处作业基本要求 定义:凡距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无平台、护栏,有坠落风险的作业均为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实行作业票制度,由单位负责人签发、批准。 2.高处作业人员(包含搭设脚手架)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 3.无挂扣安全带的现场,设置生命线,生命线拉设垂度小于长度的5%。 4.阵风6级以上和雨雪天气禁止室外高处作业。 5.高处作业必须2人以上,1人保防。 6.单梯不得垫高使用,使用必须有人护梯。梯子与水平面成75°的夹角,梯脚要有防滑措施。 7.使用移动脚手架,移动脚手架必须符合要求,必须安装护栏,紧锁滑轮。5米以上禁止使用移动脚手架。 8.作业人员禁止踩在彩钢板、瓦棱板等不承重的物体上进行作业。 9.临边、洞口作业必须加设护围措施。 10.使用座板式单人吊具必须按照《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

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标准

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的规定要求,制订了公司设备检修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中涉及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11 安全帽 GB2894 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 GB386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T4200 高温作业分级 GB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6095 安全带 GB/T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26557 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DL 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JB/T 450 锻造角式高压阀门技术条件 JG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特殊作业 各生产单位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3.2 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3.3 易燃易爆场所 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3.4 受限空间 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山东德川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5 年12月10日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i目的 加强对公司内各种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各种作业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 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作业。 3职责与权限 3.1公司安环科负责各类作业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动火、高处、受限空间、抽堵盲板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设备科负责公司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作业的票证办理工作。 3.2 作业负责人对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4程序和基本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各类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手续,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4.1.2当在同一作业点有多种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4.1.3作业中焊接、电工、登高架设、带压堵漏等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资格。 4.2作业管理 4.2.1动火作业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2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3高处作业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4抽堵盲板作业按《抽堵盲板安全规范》执行。

4.2.5 动土作业按《动土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6 断路作业按《断路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7 受限空间作业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2.8临时用电作业按《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4.3作业人员管理 4.3.1作业负责人 作业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隐患,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4.3.2作业人 作业人应对作业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许可证。 4.3.3监护人 监护人应由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相关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由作 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4.3.4分析人员 分析人员应对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作业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3.5安全员 执行作业的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对各类作业进行风险分析,负责监督办理作业相关票证,并检查相关作业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作业时,分公司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4.3.6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作业的各级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作业等级,检查、完善安全措施;审查安全作业许可证,并通过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判断作业安全措施是否符 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5相关文件 5.1《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5.2《吊装作业安全规程》 5.3《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TS16949顾客特殊要求控制程序

顾客特殊要求控制程序 1 目的 识别、明确和满足顾客的特殊要求 , 以确保产品和过程全面满足顾客规定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顾客的特殊要求的控制。 3 .3 职责 .3.1 市场部指定联系人负责及时与顾客沟通联络 , 识别和明确顾客特殊要求。 3.2 技术质量部负责制订相应的计划和采取措施满足顾客的特殊要求。 .3.3 技术质量部负责验证顾客特殊要求在公司的落实状况 , 并保存“顾客特殊要求一览表”。 4 工作程序 4.1.1 顾客特殊要求的识别 4.1.1 当有新产品或产品改型的情况下 , 需要进行产品质量先期策划和制订控制计划时 , 市场部指定联系人必须及时与顾客沟通、联络 , 识别和明确顾客的特殊要求 , 并由多方论证小组长登记在“顾客特殊要求一览表”上。 4.1.2 市场部在和顾客沟通的过程中,由顾客提供的合同、协议内阐明了其要求供方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交付、索赔等多方面的特殊要求,市场部接收人员应将它登记在“顾客特殊要求一览表”上。 4.1.3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顾客特殊要求一览表”。

4.1.4 多方论证小组有关人员或市场部指定联系人负责将顾客特殊要求传递到相关部门。相关部人员针对顾客的特殊要求而制订相应的控制计划及所需的各种作业指导书,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满足和加强顾客满意度。 4.2 顾客特殊要求的执行和满足 4.2.1 职能部门负责按照控制计划及作业指导书执行工作并满足顾客的特殊要求。 4.2.2 技术质量部负责验证顾客特殊要求 , 并将有关落实结果记录于“顾客特殊要求一览表”中。 4.3 管理说明 4.3.1 在顾客的所有特殊要求没有明确和满足以前 , 不可生产和交付产品。 4.3.2 应识别、明确和满足所有不同顾客的特殊要求。 4.3.3 “顾客特殊要求一览表”由技术质量部负责及时更新和长期保存。 5 相关文件:无 6 质量记录 6.1 DXC/QR 7.3-01 顾客特殊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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