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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湖北定额编制说明

2008湖北定额编制说明
2008湖北定额编制说明

2008湖北建筑工程定额编制说明

建筑工程定额编制说明

一、本定额的主要作用:

1.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合理投标标价的基础;

2.是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依据;

3.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

4.是执行定额计价工程结算的依据;

5.是施工企业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的参考;

6.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

二、人工工日消耗量确定

①工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人工幅度差率综合取定10%~15%不等。

②人工工日单价取定为:普工42元/工日、技工48元/工日、高级技工60元/工日。

注: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等规定详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

第一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一、编制依据

1.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2.1985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

3.2003年《湖北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4.200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补充定额》

5.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

二、使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1.本定额为包括送桩后孔洞填孔和隆起土壤的处理费用,如发生另行计算。

2.本定额为包括施工场地和桩机行驶路面的平整夯实,发生时另行计算

3.场内发生运方桩、管桩,套用运距400M以内子目,超过400M,按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有关规定,套相应定额子目。

4.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应力管桩的价格包括模板、混凝土、钢筋价格。

5.预制方桩和灌注桩凿桩头和地下连续墙成槽挖土方,按土石方工程相关定额规定执行

6.所有钢筋笼制安、吊焊、锚杆、钢管锚杆制安及H型钢焊接等均按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关规定执行。基坑大型钢支撑安、拆,按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7.人工挖孔桩(混凝土护壁)按设计桩芯加混凝土护壁的横断面面积乘挖孔深度以立方米计算(设计桩为圆柱体或分段圆台体)。如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种类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挖孔深度与设计桩长不同时,另行计算

8.人工挖孔桩的入岩增加费,按设计入岩部分的体积计算,竣工结算时,按实调整

9.现浇混凝土导墙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中0.3M3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现浇混凝土模板的制作、安拆按施工措施技术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砌筑工程

使用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如采用商品混凝土砂浆时,商品混凝土砂浆价格与定额子目中相应的砂浆价格的差额作价差处理,另商品混凝土砂浆价格中每1立方米砂浆应扣减:人工(普工)0.429工日,灰浆搅拌机200L0.165台班。此含量参照劳动定额中含量扣减的。

2.多孔砖墙、空心砖墙、硅酸盐空心砌块、硅酸钙空心砌块等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其本身孔、空心部分体积。

3.混凝土小型砌块墙已包括镶砌标准砖及填灌细石混凝土

4.定额中砖的规格,是按标准砖编制的,各种砖砌体的砖、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5.地下管道的敷设,未包括土方工日及管底垫层,发生时按相应子目计算。

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使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1.现浇混凝土构建中零星构建项目,系指每件体积在0.05立方米以内的未列定额项目的构建。小立柱是指周长在48CM内、高度在1.5M内的现浇独立柱。

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定额项目,均按规范规定综合了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的用量。

3.定额中不包括施工缝处理,根据工程的各种施工条件,如需留施工缝者,技术上的处理按施工验收规范,经济上按实结算。

4.在使用基价时,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与定额子目设置的强度等级不同时,可以换算,并计入基价。购买的商品混凝土“入模价”与取定的“入模价”的差价按价差处理。其强度等级与定额子目设置的强度等级不同时,不可以换算。

5.构建运输工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有电车线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6.预制混凝土构件单体长度超过14M,重量超过20吨,应另采取措施运输,定额子目不包括,另行计算。

7.设计图纸(含标准图集)未注明的钢筋接头和施工损耗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

8.有梁板系指梁(包括主、次梁)与板构成一体,其工程量应按梁、板总和计算,与柱头重合部分体积应扣除。

9.挑檐板不能套用挑檐天沟的定额。挑檐板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套用遮阳板子目。

10.墙净长不大于4倍墙厚时,套柱子子目;墙净长大于4倍墙厚时,按其形状套用相应墙的子目。

11.后浇墙带、后浇板带(包括主、次梁)混凝土按设计图纸以立方米计算。

12.支架均以实体积计算(包括支架各组成部分),框架型或A字型支架应将柱、梁的体积合并计算;支架带操作平台者,其支架与操作台的体积亦合并计算。支架基础应按现浇构件的相应子目计算。

13.栈桥

①柱、连系梁(包括斜梁)体积合并、肋梁与板的体积合并,均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②栈桥斜梁部分不论板顶高度如何均按板高在12米内子目执行。

③顶板高度超过20M,每增加2M仅指柱、连系梁的体积(不包括有梁板)

14.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如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 计算。架空式现浇室外台阶按整体楼梯计算。

15.预制混凝土构件和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并按总说明增加废品损耗率。

16.屋顶水箱工程量包括底、壁、现浇顶盖及支撑柱等全部现浇构件,预制构件另计;砖砌支座套砌筑工程零星砌体定额;抹灰、刷浆、金属件制安等套用相应章节定额。

17.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含标准图集)已规定钢筋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为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率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钢筋电渣压力焊接、醉螺纹连接以个计算。预制构件钢筋应增加废品损耗率。

18.GBF高强薄壁管敷设:GBF高强薄壁管敷设按延长米计算,计算钢筋混凝土板工程量时,应扣除GBF管所占体积,GBF高强薄壁管实际用材料价格不同时,可以换算,其消耗量不变。

第四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使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1.各种大门门扇上所用铁件均已列入相应定额。成品门附件除外,其墙、柱、楼地面等部位的预埋铁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2.定额中的金属件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

3.定额内的五金铁件含量,可按时调整。

4.定额附录五金配件表按标准图用量计,仅作备料参考。

5.钢骨架制作以铁件重量表示,已包含在定额内。实际用量不同时,铁件含量可以调整换算,其他工料不变。

6.保温门的填充料与定额含量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变。

7.权板钢大门、百页钢门的钢材用量与定额不同时,钢材用量可以调整换算,其他工料不变。

8.本章门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外制作点至安装地点的运输应另行计算。

9.木结构有防火、防虫等要求时,按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相关规定计列。

10.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制作、安装工程量按门洞口面积计算。百页钢门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重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片、切角的重量。

第五章金属结构工程

一、钢构件制作

1.本定额钢构件的制作均按焊接编制,适用于现场钢构件加工制作,也适用于在专业加工厂加工制作的钢构件。

2.本定额除特殊说明注明外,均包括现场(工厂)的材料运输、号料、加工、喷砂、除锈、组装及成品堆放等工序。

3.本定额构件运输过程中,均包括了一遍防锈漆(特殊要求除外)及工厂内构件拼装所需的螺栓的工料。

二、钢构件运输

1.本定额适用于金属构件的水平运输,定额中考虑了道路拐弯、穿越铁路、是指路口、装卸地点、车辆调头等因素,运输距离一般由制作厂至现场构件堆场。

2.工作内容包括设置一般的支架、装车、支垫、绑扎,按指定位置卸车、堆放,空车返回。

3.本定额的构件运输里程按100公里考虑的,由装车地点及最后卸车完返回的行驶公里。

4.定额的构件运输包含吊车配合上车的含量,不包括卸车吊车含量。

5.机械幅度差按25%来计算。

三、钢构件安装

1.本章适用于钢构件安装高度在40米以内和跨度在50米内的钢构件,高度超过40米和跨度超过50米以外的另计相关费用。

2.本章安装所用机械选用了三类吊车,轮胎式、履带式和塔吊式起重机,辅助机械有电焊机。

3.本章各子目主要考虑以整体吊装为主,现场安装主要螺栓连接为主(大型管桁架、要求焊接连接的除外)

4.对于高度超过40米和跨度超过50米、大型的管桁架以及大跨度的空间钢结构安装应按照施工方案,计取措施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现场构件吊装行驶道路的铺设、修整,本章中均未考虑。

6.起重机械台班定额由计算台班*(1+机械台班幅度差)而得,起重机械台班幅度差为30%

第六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使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1.防水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墙基、构筑物、水池、水塔及室内厕所、浴室等防水,建筑物+-0.00以下的防水、防潮工程按墙、地面防水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2.涂膜防水项目中,涂料经涂刷后,固化形成的一个涂层叫“一涂”。每个涂层厚度约0.3~0.5MM,每个涂层的涂料刷(喷)遍数与涂层厚度有关。在相邻两个涂层之间铺贴一层胎体增强材料(如无纺布、玻纤丝布)叫“一布”。防水涂膜至少由两个以上的涂层组成,以薄涂多层为好。涂膜的涂层数应满足涂膜防水层总厚度的设计要求

3.聚氨酯属厚质涂料,能一次结成较厚涂层。A6-95、A6-197聚氨酯涂膜防水中,涂膜总厚度约2MM。当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材料按厚度比例调整,人工不变。

4.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APP等)定额取定卷材厚度3MM,氯化聚乙烯橡胶共混防水卷材定额取定卷材厚度1.2MM,高分子再生橡胶卷材取定厚度1.5MM。卷材的成熟定额均按一层编制。设计卷材厚度不同时,卷材价格按价差处理。设计卷材层数为二层时(如二层3厚SBS 或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不能按基价乘以2套用,应另编补充定额。

5.防水卷材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嵌缝、冷底子油等工、料均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6.变形缝填缝断面: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断面取定3CM*2CM,油浸木丝板取定为2.5CM*15CM;紫铜板止水带系2MM厚,展开宽45CM;氯丁橡胶宽30CM,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布止水片宽35CM,其余均为15CM*3C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盖缝断面:木板盖缝断面为20CM*2.5CM,如设计断面不同时,用料可以换算,人工不变。

7.刚性屋面、屋面砂浆找平层、水泥砂浆或细石砼保护层均按装饰装修定额楼地面工程中相应子目计算。

第七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使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1.树脂珍珠岩板厚度按50MM考虑,设计不同时,单价换算,其余不变。

2.保温屋排气管按φ50UPVC管及综合管件编制,排气孔φ50UPVC管按180。单出口考虑(2只90°弯头组成),双出口时应增加三通一只;φ50钢管、不锈钢管按180°煨制弯考虑,当采用管件拼接时另增加弯头2只,管件用量乘以系数0.7.管材、管件的规格、材质不同,单价换算,其余不变。

3.胶粉聚苯颗粒EPS聚苯板厚度是按20MM考虑的,设计不同时,可另套用相应每增减5MM 的定额子目。

湖北地区建筑安装项目工程费用定额(2013版〉

2013版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目录 1、关于发布2013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等 定额的通知(鄂建文【2013】66号) 2、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用项目组成 3、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4、费率标准 5、工程量清单计价 6、定额计价 7、湖北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管理办法 8、湖北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办法 9、文件汇编 9.1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1号 9.2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 9.3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 9.4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9.5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9.6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 9.7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实施办法》…鄂建[2006]5号 9.8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额价工服规[2012]149号 ◎1、关于发布2013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等定额的通知 鄂建文【2013】66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指导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工程预

结算工作,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2013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2013版定额”),现予发布,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2013年10月1日(含)以后签订合同的工程应执行2013版定额,2013年10月1日 以前已招投标开标但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执行定额的版本。 二、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仍按原2008版定额执行。 三、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 ◎2、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一)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湖北省费用定额2008(部分)

湖北省2008费用定额说明 第三 部分费率标准 部分费率标准 依据《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定额中费率分为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和按定额计价费率,表示为:①:工程量清单计价;②定额计价。 一、组织措施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1)以直接费(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单位: % 专 业 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 建筑物划分 12层以下 (≤40m) 12层以上 (>40m) 工业厂房 计费基数 ①:分部分项工程费+技术措施项目费 ②:直接工程费+技术措施直接工程费 计价方法 ① ② ① ② ① ② ① ② 费 率 3.30 4.15 3.00 3.80 2.55 3.55 2.85 3.45 其 中 安全防护费 1.80 2.25 1.80 2.25 1.20 1.55 0.90 1.10 文明施工与 环境保护费 0.90 1.15 0.60 0.75 0.75 1.00 1.25 1.50 临时设施费 0.60 0.75 0.60 0.80 0.60 0.80 0.70 0.85 注:1.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车站等及其相类似的工程,按工业厂房费用标准计取。 2.炉窑砌筑工程按工业厂房费用标准计取。 (2)以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的工程 单位: 专 业 大型土石方 工 程 钢结构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计费基数 人工费+机械费 计价方法 ① ② ① ② ① ② ① ② ① ② 费 率 3.60 10.55 9.45 13.80 13.10 其 中 安全防护费 1.10 5.50 5.35 5.45 2.55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 1.50 2.55 2.10 3.00 5.10 临时设施费 1.00 2.50 2.00 5.35 5.45

湖北2013年定额

第一章砌筑工程 说明 一、砌砖、砌块 1.定额中砖的规格按实心砖、多孔砖、空心砖三类编制,砌块的规格按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三类编制,各种砖、砌块规格如下表所示。 多孔砖、空心砖、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砌筑是按常用规格设置的,如实际采用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含量可以调整。 2.砖墙定额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3.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4.单面清水砖墙(含弧形砖墙)按相应的混水砖墙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5。 5.清水方砖柱按混水方砖柱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06。 6.围墙按实心砖砌体编制,如砌空花、空斗等其他砌体围墙,可分别按墙身、压顶、砖柱等套用相应定额。 7.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实际使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8.砖砌挡土墙时,两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两砖以执行砖墙定额。 9.砖水箱外壁,区分不同壁厚执行相应的砖墙定额。 10.检查井、化粪池适用建设场地围上下水工程。定额已包括土方挖、运、填、垫层板、墙、顶盖、粉刷及刷热沥青等全部工料在。但不包括池顶盖板上的井盖及盖座、井池进排水套管、支架及钢筋铁件的工料。化粪池容积50m3以上的,分别列项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11.小型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是按水泥混合砂浆编制的,如设计使用水玻璃矿渣等粘结剂为胶合料时,应按设计要求另行换算。 12.砖砌圆弧形空花、空心砖墙及圆弧形砌块砌体墙按直形墙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二、砌石 1.定额中粗、细料石(砌体)墙按400mm×220mm×200mm,柱按450mm×220mm×200mm,踏步石按400mm×200mm×100mm规格编制的。 2.毛石墙镶砖墙身是按背镶1/2砖编制的,墙体厚度为600mm。 3.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4.毛石护坡定额中已综合计列了勾缝用工料。 5.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三、砌筑砂浆 定额项目中砂浆按常用规格、强度等级列出,实际与定额不同时,砂浆可以换算。如采用预拌砂浆时,按相应预拌砂浆定额子目套用。

湖北省13定额和08定额差异

13定额和08定额对比整理【土建】 13定额与08定额对比情 况 1.人工费基价:普工60元/工日;技工92元/工日;高级技工138元/工日。 原基价:普工42元/工日;技工48元/工日;高级技工60元/工日。 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工程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 ≤150m2为基坑;超过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原定额:基坑定义在建筑工程中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且坑底的长与宽之比小于等于3倍的为基坑,基槽,一般土方定义不变。 2.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包括空钻或空挖所形成的未经回填的桩孔所占体积),人工挖土方乘以系数1.25,机械挖土方乘以系数1.1 3.机械挖土方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部分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 计确定的厚度计算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土厚度按30cm计算。人工挖土部分套用人工挖一般土方相应项目且人工乘以系数1.50。 原定额: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挖土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 第三章桩基工程 1.单位工程打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以内时,其中人工、机械消耗量另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附表有变化哦!抱着定额瞧去】

2.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原定额这个系数可是2呢】 3.单面清水砖墙(含弧形砖墙)按相应的混水砖墙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5。 清水方砖柱按混水方砖柱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06。 砖砌挡土墙时,两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两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原来定额没有注意这块,在定额上没有找出对此项的说明,可能是新增项】 结构屋面 第二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依附于梁、墙上的混凝土线条适用于展开宽度为500mm以内的线条。 【原定额展开宽度系300mm以内的套用线条】 2.凡以投影面积(平方米)或延长米计算的构件,如每平方米或每延长米混凝土用量(包括混凝土损耗率)大于或小于定额混凝土含量,在士10%以内时,不予调整;超过10%时,则每增减1m3混凝土(士10%以外部分),其人工、材料、机械按下列规定另行计算: 【原定额没有将现场搅拌混凝土和商混分开,且增加了电的消耗】 3..植筋定额不包括钢筋主材费,钢筋另按设计长度计算,套用现浇构件钢筋定额。 【原定额套用植筋项目是采用“借”,13定额专门有植筋子目项啦!】 4.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梯的连接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也不增加。当楼梯与现浇楼板有梯梁连接时,楼梯应算至梯口梁外侧;当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计算。整体楼梯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梯井。【针对原定额13定额描述更清楚。】 5.由于13定额中建筑与装饰合并,商品混凝土的地面混凝土垫层,细石混凝土找平层直接在装饰工程中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 【原定额针对此情况专门在08建筑工程混凝土工程中设置一项楼地面混凝土】 第五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1.改性沥青防水卷材(SBS、APP等)定额取定卷材厚度3mm,氯化聚乙烯橡胶共混防水卷材定额取定卷材厚度1.2mm,卷材的层数定额均按一层编制。设计卷材厚度不同时,卷

2013年湖北装饰装修定额计算规则.doc要点

2013年湖北装饰装修定额计算规则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第一部分工程项目 说明 一、本章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等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找平层 楼梯找平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365,台阶找平层乘以系数1.48。 三、整体面层 1.整体面层中的水磨石粘贴砂浆厚度为25mm,如设计粘贴砂浆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按找平层中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 2.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3.楼梯整体面层不包括踢脚线、侧面、底面的抹灰。 4.台阶整体面层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 5.台阶包括水泥砂浆防滑条,其他材料做防滑条时,则应另行计算防滑条。 四、块料面层 1.块料面层粘贴砂浆厚度见下表,如设计粘贴砂浆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按找平层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

2.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0.5m2以内且定额未列的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面垫层 按室内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体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的体积,不扣除间壁墙和面积在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体积。 二、整体面层、找平层 1.楼地面按室内主墙间净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面积。 2.楼梯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3.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防滑条如无设计要求时,按楼梯、台阶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以延长米计算。

湖北省建设工程2008年取费定额.

规定及说明 一、《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8)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一)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及其单幢建筑物内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门窗盒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等。 炉窖砌筑工程适用于专业炉窖砌筑和一般工业炉窖的砌筑工程(不包括金属锚固体制作安装)。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隧道工程、地铁工程、市政管网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小区内和厂区内的道路工程,及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及养护工程、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砖砌筑、玻璃砌筑、石作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楼地面工程、木结构工程、屋面工程、抹灰、油漆、彩画工程、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6、大型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修筑堤坝、人工河、人工湖、场地平整,各专业工程中一次性单挖、单填6000m3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注:1.表中“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是指分部分项工程直接工程费用和技术措施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费之和(下同) 2.在6000m3以下的土石方工程随各专业工程计取费用。

2008湖北定额编制说明

2008湖北建筑工程定额编制说明 建筑工程定额编制说明 一、本定额的主要作用: 1.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合理投标标价的基础; 2.是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依据; 3.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 4.是执行定额计价工程结算的依据; 5.是施工企业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的参考; 6.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 二、人工工日消耗量确定 ①工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人工幅度差率综合取定10%~15%不等。 ②人工工日单价取定为:普工42元/工日、技工48元/工日、高级技工60元/工日。 注: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等规定详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 第一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一、编制依据 1.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2.1985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 3.2003年《湖北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4.200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补充定额》 5.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 二、使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1.本定额为包括送桩后孔洞填孔和隆起土壤的处理费用,如发生另行计算。 2.本定额为包括施工场地和桩机行驶路面的平整夯实,发生时另行计算 3.场内发生运方桩、管桩,套用运距400M以内子目,超过400M,按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有关规定,套相应定额子目。 4.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应力管桩的价格包括模板、混凝土、钢筋价格。 5.预制方桩和灌注桩凿桩头和地下连续墙成槽挖土方,按土石方工程相关定额规定执行 6.所有钢筋笼制安、吊焊、锚杆、钢管锚杆制安及H型钢焊接等均按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关规定执行。基坑大型钢支撑安、拆,按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7.人工挖孔桩(混凝土护壁)按设计桩芯加混凝土护壁的横断面面积乘挖孔深度以立方米计算(设计桩为圆柱体或分段圆台体)。如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种类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挖孔深度与设计桩长不同时,另行计算 8.人工挖孔桩的入岩增加费,按设计入岩部分的体积计算,竣工结算时,按实调整 9.现浇混凝土导墙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中0.3M3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现浇混凝土模板的制作、安拆按施工措施技术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湖北省2018费用定额

2018费用定额 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二、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 1.房屋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含构筑物)。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门窗工程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 装配式建筑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2.装饰工程:适用于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等。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路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园路、园桥、园林景观)。 6.土石方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的土石方工程。 桩基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适用于各专业工程。 三、各专业工程的计费基数:以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计费基数。 四、人工单价(单位:元/工日) 注:1.此价格为2018定额编制期的人工发布价。 2.普工为技术等级1-3级的技工,技工为技术等级4-7级的技工,高级技工为技术等级7级以上的技工。 五、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供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参考。

湖北省200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基础·结构·屋面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规范。 1.0.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 3.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 3.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雨蓬: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者,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变形缝: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永久性顶盖: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 3.飘窗: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骑楼: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时街楼房。 2.0.25.过街楼: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3版)

目录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第二部分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第三部分费率标准 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五部分定额计价 第六部分湖北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管理办法 第七部分湖北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办法 文件汇编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一)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 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 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B32836 8044 聄25330 62F2 拲 i e 5.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湖北18序列定额章节说明

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 总说明 一、《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全国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及《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2013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 2.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 3.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正常施工条件,省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 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3.本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92元/工日,技工142元/工日,高级技工212元/工日。 5.本定额未注明拆分比例的增加工日,按各章节相应子目的普工、技工、高级技工比例执行。 九、关于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3.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在损耗中考虑。 4.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除税价格,由除税的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5.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中燃料动力费并入材料中。材料数量调整时,不调整燃料动力材料数量。 6.对于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费,其计算基数不包括机械燃料动力费。 7.本定额中除特殊说明外,大理石和花岗岩均按工程半成品石材考虑,消耗量中仅包括了场内运输、施工及零星切割的损耗。

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_土石方

(2008) 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土石 方 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四、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 人工工日: (1) 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 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42.00 元/ 工日。 2. 施工机械台班: (1) 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 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3) 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8 年) 计取。 五、执行定额计价方法时: 1. 本定额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款注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调整。 2. 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3. 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发生的数量另作补充,按实计算。 4. 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及单价,各地不得自行变更。 5. 定额中的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允许换算。 六、本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8完全版

鄂建文2008216号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 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现予发布,并就执行中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本定额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以及工程预、结算的依据,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大型土石方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工程造价计价活动。 二、本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计价办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执行本定额,并供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参考;采用定额计价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均按本定额执行。三、本定额与2008 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配套使用。四、园林绿化工程仍执行2003 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2003 44 号)的有关规定,待颁发了新的《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时,再配套执行本定额。五、2006 年《全国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2006 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统一基价表》、2003 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仍分别按鄂建文2006 123号、鄂建文2006 122 号、鄂建2002 89 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六、费用定额全省统一管理,各市如需增加费用项目,应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查,并报省建设厅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施行。 七、本定额自2009 年1 月1 日起施行。2009 年1 月1 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按本定额执行,2009 年1月1 日以前在建工程按原合同条款办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二OO 八年九月二十二日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一、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构件增值税。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⑴材料

湖北2008费用定额

湖北2008费用定额 ◎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发布,并就执行中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以及工程预、结算的依据,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大型土石方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工程造价计价活动。 二、本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计价办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执行本定额,并供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参考;采用定额计价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均按本定额执行。 三、本定额与2008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 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 表》配套使用。 四、园林绿化工程仍执行2003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2003】44号)的有关规定, 待颁发了新的《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时,再配套执行本定额。

五、2006年《全国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2006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统一基价表》、2003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仍分别按鄂建文【2006】123号、鄂建文【2006】122号、鄂建【2002】89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六、费用定额全省统一管理,各市如需增加费用项目,应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查,并报省建设厅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施行。 七、本定额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按本定额执行,2009年1月1日以前在建工程按原合同条款办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构件增值税。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i酪h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湖北省2013定额公共册

湖北省静建设工程公共专业册 总说明 -------------------------------------------------------------------------------------------------------------------------------------------一、2013年《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省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60.00元,工日;技工92.00元/工日;高级技工138.00元/工日。 2.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已包含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3年)取定。 机械价值在2000元以内、不属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定额中的机械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方式考虑的。实际工程中,大型机械采用租赁方式的(需承发包双方约定),

2008定额编制说明(建筑、装饰定额)

2008定额编制说明(建筑、装饰定额)

《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辽建价发【2008】12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的通知》文件颁发了《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总则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说明》(以下简称本编制说明)与2008年各专业《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配套使用,与计价依据具有同等效力。凡本编制说明中与2008年计价定额规定不一致的,应以本编制说明为准。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编制依据、作用 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是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计价的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3、计价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采购费、采购保管费,未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材料价格水平是综合取定的。 4、计价定额的设备与材料划分:凡定额中材料栏内已列消耗量、章节说明、定额注解中明确的均为材料,上述未确定的均为设备。 (三)施工机械台班 1、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计价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 3、计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劳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中;行走机械、吊装机械的司机包括在施工机械台班内。 4、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二、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表现形式 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是以量价合一形式表现的,是按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原则编制的。计价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得改变,价格是基期价格;人工和机械使用费应按照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调整办法进行调整。

湖北序列定额章节说明完整版

湖北序列定额章节说明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 总说明 一、《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全国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5年)及《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2013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费用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四、本定额以全费用表示。全费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之和。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是以定额编制期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和对应的定额消耗量计算的。2.费用包括总价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3.增值税是在一般计税法下按规定计算的销项税。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正常施工条件,省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八、关于人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个技术等级。2.本定额的人工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3.本定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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