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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的有关法规

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的有关法规
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的有关法规

成员:叶鹏王可达

戴赞吴晓成

《残疾人保障法》

50多部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对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7、

人职业教育的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除由残疾人教育机构实施外,

职业培训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纳残疾学生。

训机构可以对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学生适当收取学费,的学生和残疾学生应当酌情减免”。

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DOC 72页)

人力资源政策与法规(DOC 72页)

第一章劳动就业 1.1 概述 1.1.1 劳动就业的概念 P1 劳动就业指具有就业资格的公民获得某种有劳动报酬或劳动收入的职业,其实质实现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从法律上把握词概念应明确下述要点。 1.就业资格 P1 即国家所确认的公民有权实现就业的资格。它包括两个必备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并且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2.就业界限 即国家确认的公民已经实现就业的界限,也就是国家据以确定就业人口的范围和统计就业人口数量的标准。实现就业的劳动者必须具备三个特征: P1 ①合法性。 ②限于国民经济领域。国民经济是指一个现代国家范围内各社会生产部门、流通部门和其他经济部门所构成的互相联系的总体。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业、邮电业、商业、对外贸易、服务

某个部门的社会劳动,从而获得劳动报酬或劳动收入并以此作为其生活主要来源的状况。P2 1.1.2 劳动就业的立法概况 在劳动立法中,就业立法占有首要地位,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整个劳动法就是公民实现就业的保障法。P2 纵观各国就业立法,主要有三个组成部分: ①宪法中关于公民劳动权的规定。②劳动基本法中关于就业的规定。③关于就业的专项立法。2007年起,为了进一步适应就业新形势,《劳动合同法》(2007)、《就业促进法》(2007)、《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相继出台。P2 1.1.3 劳动就业制度的原则 P2~P3 1.平等就业原则 2.市场调节就业与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 3.城乡统筹就业原则 4.照顾特殊群体就业的原则

2007年最新颁布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5条特别规定,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得对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P3 我国《劳动法》第13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P3 1.2 公平就业 1.2.1 美国公平就业机会与法律P3 美国1963年的《民权法案》第7条规定——禁止种族、肤色、宗教、性别、血统方面的歧视美国1963年《公平工资法》——禁止工资发放上的性别歧视 美国1967年《雇佣年龄歧视法》——禁止任意的年龄歧视 1973年《职业恢复法》——照顾残疾人 1974年《帮助越战时期军人退役重新就业法》——雇用和帮助退役军人 1978年《怀孕歧视法》——禁止歧视怀孕或分娩的女职工 1991年《民权法》

关于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建议

关于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问题的建议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残疾人事业重视程度的提高,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虽然近年来加大了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但残疾人政策法规尚未达到进村入户,残疾人事业发展存在严重的不平衡现象,从对残疾人事业的认识、重视程度和具体组织实施上存在较大差距,对残疾人事业关心不够,严重制约了残疾人事业的均衡发展。 二是残疾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广大农村残疾人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大多缺乏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自我就业、自主创业难度大;由于现在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尚未能兴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机构相对缺乏,不能满足为残疾人开展就业服务的实际需要;少数企业对残疾人就业工作认识上存在差距,对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抵触情绪。 三是残疾人社会救助和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救助范围不够宽。目前,我国虽实施了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这一民生工程,但对残疾人的救助和保障主要以低保划线,这使得一些处在低保标准边缘的残疾人很少获得有效的救助。二是救助金额偏低。现行的低保救助标准,只能解决吃饭问题,但残疾人与健全人相比,除了日常基本开支

以外,还有一些特殊的开支。三是救助机构承担的职能不够完善。虽然各乡镇组建了残联,但目前突出的是乡镇残联机构配置与日益增多的残联工作业务不相适应。 为此,我建议: 一、进一步重视残疾人事业,依法规范和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一是切实把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二是强化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将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计划,增强全社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制观念。三是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联系顺畅,协调有力,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残联组织。 二、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工作协调力度,努力促进残疾人就业。要根据残疾人的特定情况,建立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网,在劳动部门指导下,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残疾人劳动就业方针,开展残疾人培训、能力评估、就业登记、就业介绍等系列化服务工作。政府要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吸纳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要出台激励措施,动员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的监察,及时纠正用人单位在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的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障力度。要严格落实中央坚持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相结合、

我们该怎么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1)

我们该怎么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权利、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经济权利、教育权利等。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遇到困难或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想到政府,会向政府寻求帮助。一、求助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将整合政府各职能部门现有服务热线,集中受理群众求助、救助、咨询、投诉等非紧急类诉求。通过政府向社会提供的热线电话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二、信访。公民以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反映问题,提出要求和建议,进行申诉、控告和检举,促使有关部门处理或解决并给予答复。通过上访来解决困难,这是公民所享有的一项权利。三、通过书信、电子邮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以寻求帮助和解决。四、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主动地对民间纠纷进行协调,促使纠纷的双方达成和解,从而及时地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五、申请行政复议,这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请求,要求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对其作出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能起到维护权益的效果,而且更为简便、经济。六、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是指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或海事纠纷发生以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有关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对其纠纷或争议居中调解、进行裁决的行为。七、提起诉讼: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在我国,公民的合法利益包括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经济权利、教育权利等。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遇到困难或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想到政府,会向政府寻求帮助。一、求助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将整合政府各职能部门现有服务热线,集中受理群众求助、救助、咨询、投诉等非紧急类诉求。通过政府向社会提供的热线电话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二、信访。公民以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反映问题,提出要求和建议,进行申诉、控告和检举,促使有关部门处理或解决并给予答复。通过上访来解决困难,这是公民所享有的一项权利。三、通过书信、电子邮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以寻求帮助和解决。四、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主动地对民间纠纷进行协调,促使纠纷的双方达成和解,从而及时地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五、申请行政复议,这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请求,要求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对其作出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能起到维护权益的效果,而且更为简便、经济。六、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是指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或海事纠纷发生以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有关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对其纠纷或争议居中调解、进行裁决的行为。七、提起诉讼: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非法侵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我们还可以从单位、社会团体等方面得到帮助。总之,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有很多,公民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保护途径,以便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残疾人用工规定

残疾人用工规定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残疾人用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一)员工权利 1、残疾人和正式员工一样,享有公司一切员工的福利待遇; 2、残疾人对公司经营、部门工作或工作安排、利益分配等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 通过人力资源部门向上申诉。 3、残疾人若认为其工作岗位不适合,可提出工作调动和辞职申请,公司接到此类申请后,在十天之内会给予答复或解释。 4、残疾人若遇个人难以解决的生活问题,可向主管领导反映,请求帮助,主管领导接到请求,应及时给予答复。 5、残疾人员工同样有权依照国家法规、公司章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公司的利益。 (二)员工义务 1、残疾人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从事非法经营;2、残疾人员工应遵守公司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规定,不得以公司的名义获得个人商业利益。 3、残疾人员工同样有义务为公司进行对外宣传,以扩大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声誉。 4、残疾人员工有义务参加公司所组织的各类政治、业务学习、生产劳动和

有关陶冶员工情操,增强公司凝聚力的企业文化活动。 5、残疾人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做好本职工作。? 6、残疾人员工严格保守公司的一切机密。 (三)人员招聘、试用 1、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及招聘计划、人员配比,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由人力资源门统一负责招聘,并积极参加残疾人招聘以及洽谈会; 2、试用跟正式员工待遇一样,试用期依然遵从3个月,根据表现转正或辞退 3、在职工的招用、聘用、转正、晋级、考核、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残疾人员工与正常员工享有同等待遇;? 4、公司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应其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5、公司安排残疾人就业,会与残疾职工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满一年后公司会给其并办理工伤、生育、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6、公司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申报本公司的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 (四)请假规定 公司聘用的残疾人员工和正常员工一样,均可享受法定节假日。 (五)工资? 1、凡受聘于公司的残疾人员工,都按月领取薪酬;? 2、一般情况下,残疾人工资结合每年考核,进行一次调整,级别可升可降,有特殊贡献者,级别可随时调整; 3、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残疾人员工免费办理国家规定的相应的社会福利保险; 4、残疾人与正常员工因劳动输出的程度不同,相对享受的工资待遇不同,

我们该怎么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我们该怎么维护我们的 合法权益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我们该怎么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权利、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经济权利、教育权利等。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遇到困难或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想到政府,会向政府寻求帮助。一、求助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将整合政府各职能部门现有服务热线,集中受理群众求助、救助、咨询、投诉等非紧急类诉求。通过政府向社会提供的热线电话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二、信访。公民以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反映问题,提出要求和建议,进行申诉、控告和检举,促使有关部门处理或解决并给予答复。通过上访来解决困难,这是公民所享有的一项权利。三、通过书信、电子邮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以寻求帮助和解决。四、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主动地对民间纠纷进行协调,促使纠纷的双方达成和解,从而及时地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五、申请行政复议,这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请求,要求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对其作出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能起到维护权益的效果,而且更为简便、经济。六、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是指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或海事纠纷发生以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有关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对其纠纷或争议居中调解、进行裁决的行为。七、提起诉讼: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在我国,公民的合法利益包括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经济权利、教育权利等。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遇到困难或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想到政府,会向政府寻求帮助。一、求助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将整合政府各职能部门现有服务热线,集中受理群众求助、救助、咨询、投诉等非紧急类诉求。通过政府向社会提供的热线电话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二、信访。公民以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反映问题,提出要求和建议,进行申诉、控告和检举,促使有关部门处理或解决并给予答复。通过上访来解决困难,这是公民所享有的一项权利。三、通过书信、电子邮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以寻求帮助和解决。四、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主动地对民间纠纷进行协调,促使纠纷的双方达成和解,从而及时地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五、申请行政复议,这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请求,要求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对其作出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能起到维护权益的效果,而且更为简便、经济。六、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是指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或海事纠纷发生以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有关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对其纠纷或争议居中调解、进行裁决的行为。七、提起诉讼: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非法侵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我们还可以从

《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残疾等级代码 残疾类别代码 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残疾类别代码 视力残疾: 1 听力残疾: 2 言语残疾: 3 肢体残疾: 4 智力残疾: 5 精神残疾: 6 多重残疾: 7 残疾等级代码 一级: 1 二级: 2 三级: 3 四级: 4 县级残联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申请人办证申请,指定、组织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填发残疾人证并向市级残联报审,负责本级档案管理。 市级残联负责审核所属县级残联的报送证件、残疾评定程序、结果等,承担批准职责,负责本级档案管理,检查监督所属县级残联办证工作。

省级残联负责监督、检查发证工作。 五、申办残疾人证使用全国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见附表4)。 六、核发残疾人证程序。 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并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残疾评定: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由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讲课教案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生产方针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法治,追究事故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 5、“五落实五到位”即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明确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6、HSE(健康、安全、环保)对应的法律是《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 7、HSE管理的核心是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控制。 8、HSE管理的目的是事前预防,过程控制,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实现HSE目标。 9、实施HSE管理:责任在领导,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岗位。

残疾人就业劳动合同范文

残疾人就业劳动合同范文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地点、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两天。 2、甲方根据生产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3、甲方根据生产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何投诉请求保护

---------------------------------------------------------------范文最新推荐------------------------------------------------------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何投诉请求保护 《残疾人保障法》第八条规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他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第四十九条规定:“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他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由屋檐人家-文章资源站收集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出处所有 学习型家庭主要事迹和经验介绍 社会的需要家庭的选择 学习型家庭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建设学习型家庭是适应和满足家庭的精神需求一个重要环节,是培养教育孩子学习的基石,也是拓展家庭功能的内在要求。几年以来,黄华清夫妻二人多角度思考,多方位入手,对学习型家庭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初步成效,使全家人的凝聚力得到了增强。网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他们的事迹和经验:29岁的男主人………是市运管处的一名运管干部,27岁的女主人………受聘于市电信公司做营业员,还有一个呀呀学语的儿 1 / 8

子,月总收入不到20xx元。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家庭的基本情况。走进这个三口之家,随处可看到散落在茶几、沙发、柜子上的书和杂志。房子中最好的位置、最好的装修就是书房。书房的一边是一个占满整墙的书柜,书阁中堆满了书。书房靠墙的一隅,摆放着写字台和电脑,加上几盆花草,整个书房充溢着淡淡的书香。男主人说:我们生活简单,但很充实,是学习让这个家充满了情趣、活力和温馨。 小两口一个中专毕业,一个高中毕业,都未曾跨进过大学的校门,这是他们埋藏在心底的遗憾。但却是看书的共同爱好,让他们走到了一起来。两人的单位离得近,认识后互相借书,交流也便多了起来。后来,两人相约报名参加了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没有门槛、围墙的大学里,圆着自己的大学梦。没有老师的辅导,两个人利用八小时间以外的时间啃着一册册自考书,勤奋学习。从相识、相恋、相知,到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七年的时间里,两人先后取得了大专、本科自考学历。 男主人………的工作、收入比较稳定。即使如此,取得自考文凭后的他在学习上也没有就此止步。在运管稽查工作的间隙,常看到他在捧着书津津有味地阅读;在别人沉溺于扑克和麻将时,他则时常迷于书中。熟悉他的人都称他是知识型、学习型的人才。他中专和后来的自考,学的专业和工作并不对口,但靠着业余学习,他一直是工作上的行家里手。学习培养了他适应各种新岗位的较强能力,从稽查工作到业工作、方案工作、统计工作,他都能很快做得得心应手;学习让他腐蚀于不沾,别人的吃请、送礼,他一概谢绝;学习让他收获了许多,

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诉讼,揭发检举,正当防卫 诉讼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是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诉讼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程序: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审判、执行);自诉案件:是不经公安、检察机关立案、侦察,由刑事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程序:立案、审判、执行)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它是对不法侵害者进行反击,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行为,是刑法规定的保护行为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法律制度。正当防卫行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实施防卫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防卫目的的正当性,是正当防卫的首要条件。如果防卫目的不具有正当性,正当防卫则不能成立,例如聚众斗殴中互相杀伤,由于均有侵害对方的意图,故不存在正当防卫。 2.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没有不法侵害行为,则无须实施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所针对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对受法律保护的国家、公民一切合法权益的违法侵害的行为。行为人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对于合法行为不能实施正当防卫。如执法人员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搜查、扣押物品,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被拘留、逮捕的人或者第三人不能以其人身自由或者财产权益受到侵害为借口,实施正当防卫。 3.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这里所说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有两层含义:一是不法侵害在客观上确实存在的,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二是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已经停止或者实施终了的。 4.防卫必须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正当防卫,其目的是要排除和制止不法侵害,而不法侵害的行为来自侵害者,因此,要制止不法侵害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造成损害,不能侵害无关的第三者,包括侵害者的家属。 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根据刑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正当防卫是有限度的,例如对一些并不严重的侵害行为,防卫人应当采取适当的、能够制止不法侵害人的防卫行为。这种行动的强度和后果应以是否是防卫行为所必要的为限度。如果行为人的防卫行为超过了一定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因此在一般情况下,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公民实行正当防卫必须遵守的限度,超过这一限度防卫行为就由正当变为非法。只有在对一些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的情况下,如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也无须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行为是出于维护合法利益,制止不法侵害的正当目的,是对国家和人民有益的行为。为了鼓励群众见义勇为,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明确规定,采取正当防卫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残疾人、等级、权益与责任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精神残疾包括: ①脑器质性、躯体疾病伴发精神障碍; ②中毒性精神障碍,包括药物、酒精依赖; ③精神分裂症; ④情感性、偏执性、反应性、分裂情感性、周期性精神病等造成的残疾。 精神病残疾的等级: (一)一级精神病残疾(极重度);(二)二级精神病残疾(重度);(三)三级精神病残疾(中度);(四)四级精神病残疾(轻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八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第九条残疾人的扶养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 残疾人的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残疾人的亲属、监护人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立能力。 禁止对残疾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残疾人。 第五十九条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残疾人组织投诉,残疾人组织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 第六十条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有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确需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残疾人,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国家和社会对保障、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有哪些职责? (1)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2)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 (3)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兴办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养机构,按照规定安置收养残疾人,并逐步改善其生活。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的残疾人应该享有的特殊权利。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诉权,是指公民在其权利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提起诉讼权则属于司法救济权利的范畴。赋予受到侵害的残疾人及其代理人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对于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是完全必要的。 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1)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损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2)民事责任:残疾人的民事权利以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为主要内容,侵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有十种方式:(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

我国行政法规中有关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规定(节选)(2009年发布)

【法规标题】我国行政法规中有关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规定(节选)(2009年发布) 【发布部门】中国残联【发文字号】【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2009-04-19【生效时间】2009-04-19【关键词】歧视 【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 【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 我国行政法规中有关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规定(节选) 1 、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 ( 2006 年 1 月 11 日 通过, 2006 年 3 月 1 日施行 ) 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 16 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七条第一款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2 、 《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 ( 2005 年6 月2 3 日 通过, 2005 年8 月1 日施行) 第四十七条 文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文职人员岗位工作期间患职业病的; (二)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三)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性文职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 、 《 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 》 ( 2005 年6 月7 日 通过 , 2005 年 7 月 1 日 施行 ) 第十六条 对在执行抢险救灾任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军队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死亡或者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精编】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教案

【精编】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教案 精编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教案 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教案(doc 1页 安全生产法规教案科: 安全科 课程名称安全生产法规 学 时 分 配总学时: 4 讲授: 2 课程类别必修课( ) 选修课( ) 公选课( √) 实验: 授课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授课班级课堂讨论: 任课教师艾金连职称习题课: 1 选用教材煤矿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 材机动: 1 教学目的要求 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教学 重点难点重点: 1.法律基础知识 2.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难点: 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2.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参考 书目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 审阅 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安全生产法规教案 授课章节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教学目的学习相关法律基础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水平。 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 1.法律的概念与特征 2.犯罪的构成 教学难点违法、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教学方法讲述、案例相结合、引导式提问 教学手段板书、多媒体

教学过程时间分配 教学内容学时数第一节法律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违法、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0.5学时第三节犯罪构成 教学过程设计 首先对常考知识点作出解析,指导学员将教材的重点难点作好记录,结合考试题库的习题巩固知识点,而后引用事例加强理解。 实验 思考题及作业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教后感 学员积极性较高,学习兴趣较浓,接受能力很强,对此次 学习机会较重视,较珍惜。 安全生产法规教案 教学内容教提示法及备注第一节法律的概念与特征注:只有立法机关 一、法律的概念经过立法程序制定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认可的法,才有实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施保证,而群众组 织,社会团体的文二、法律的基本特征件,不具有国家强(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制力的保证,不属(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意志,不能成(3)法以强制力保证实施。为法律。

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自测题

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 自测题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自测题第1题 《就业促进法》9、17、18、29、55、62条都有()的规定 A.平等就业权利 B.优先就业权利 C.消除歧视,保障就业权利 D.特殊就业权利 标准答案:C 第2题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的责任主体是() A.各级政府 B.残疾人本人 C.残疾人监护人 D.各级党委 标准答案:A 第3题 标志我国残疾人就业正式步入法制化轨道的法律是() A.《宪法》 B.《就业促进法》 C.《残疾人保障法》 D.《残疾人就业条例》 标准答案:D

第4题 《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2月25日国务院488号令发布,()起正式实施。 年3月1日 年4月1日 年5月1日 年6月1日 标准答案:C 第5题 《残疾人权利公约》。于2006年12月13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现有146个签字国,有90个缔约国批准了《公约》,它是国际社会在21世纪通过的()个综合性人权公约。 标准答案:A 第6题 《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属于劳动权益保护的有() A.提供适当工种和岗位 B.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不得在晋职、晋级、评定职称方面歧视 D.不得在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歧视 E.不得在生活福利等方面歧视

标准答案:A,B,C,D,E 第7题 我国与残疾人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有() A.《宪法》 B.《就业促进法》 C.《残疾人基本法》 D.《残疾人就业条例》 E.《残疾人保障法》 标准答案:A,B,D,E 第8题 《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属于集中就业的有() A.福利企业 B.农村种养 C.按比例就业 D.辅助性就业机构 E.(一定规模的)盲人按摩机构 标准答案:A,D,E 第9题 《残疾人就业条例》未来修订的方向() A.加大保护和扶持力度,细化规定 B.对按比例就业制度做适当调整 C.对扶持灵活就业等新业态做出规定 D.进一步强化残疾人的就业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 (相关资料: 法律9篇行政法规4篇部门规章17篇其他规范性文件16篇地方法规380篇裁判文书4篇修订沿革条文释义相关论文36篇修订沿革2篇条文释义1篇英文译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8年4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康复 第三章教育 第四章劳动就业

第五章文化生活 第六章社会保障 第七章无障碍环境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相关资料: 修订沿革条文释义) 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相关资料: 修订沿革条文释义相关论文1篇) 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相关资料: 修订沿革条文释义相关论文4篇) 第四条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相关资料: 修订沿革条文释义相关论文2篇)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修订沿革条文释义) 第六条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 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岗位开发政策解读

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岗位开发政策解读 (分散按比例就业) 一、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 1.什么是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总数的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国际社会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通行做法,实质是将安排残疾人就业确定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2.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根据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规定,按照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专项政府性基金。 3.哪些单位负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 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负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 4.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须按本单位职工总数的1.5%吸纳安排残疾人就业。这里的职工不仅指在岗人员,还包括在本单位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港澳台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从事第二职业人员等其他从业人员。 例:A公司有职工200名,那么其中至少有2名须是残疾人职工,否则就没有达到法定的比例。 5.安排残疾人就业有什么要求? 计入用人单位比例的残疾人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愿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与其他职工同工同酬,按国家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计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 ①残疾人尚在试用期的; ②已经办理退休手续,返聘上岗的; ③支付给残疾人的劳动报酬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6.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要缴纳残保金,残保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没有达到本单位职工总数1.5%的,都应当缴纳残保金。

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课题: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消费中会遇到的问题,知道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机构。 能力目标:通过课下调查,课堂情境创设等形式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以及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情感目标:当消费遇到问题时,具有一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教学重点:当消费遇到问题时,具有一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教学难点:能够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学准备: 教学过程: 一、导入谈话: 同学们,在我们购买过的用品中,时常会发现一些假冒伪劣或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当我们遇到了这些问题时应该怎么办?你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板书课题。) 二、讨论——你受过欺诈吗? (一)学生谈自己生活中受到的欺诈。 (二)交流搜集到的关于消费欺诈的信息。 (三)老师出示受欺诈的事件(黑心棉、假冒近视矫正仪、) 三、交流体会——遇到问题怎么办? (一)学生列举当人们遇到欺诈问题或质量问题时的种种态

度。 (二)引导学生把得来的信息变成情景剧表演,揣摩各种角色和形象的心理。讨论谁对谁错,交流体会。 (三)学生在小组内达成共识,把遇到问题时应持的观点填写在书76页。 (四)了解当地消协的地点,消费者投诉电话。 (五)总结:遇到消费问题时,应该讨个说法。只有人人都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才能形成良好的消费秩序。 四、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国家不仅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成立了各级消费者协会,并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条款。 2.了解 3.15 2016年主题:新消费,我做主。 3.案例分析。 4.模拟拨打消费者投诉电话。 板书设计: 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受欺诈要投诉 案例三:买到劣质商品,消费者如何维权?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提纲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提纲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一)基本概念: 所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就是调整和规范人们安全生产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总和。它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归属于行政法的范畴。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基本框架: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基本依据,以《安全生产法》为基本法律规范,以《矿山安全法》、《消防法》、《煤炭法》、《电力法》、《铁路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公路法》、《民航法》、《建筑法》等专业法律为补充,以《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行政法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部门、政府规章为支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三)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简介 1、安全生产法 2、矿山安全法及配套法规 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6、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8、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9、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10、江西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1、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200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安全生产法》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 一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是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 四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五是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六是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制度。 七是损害赔偿制度。 八是行政责任追究及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罚制度。 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001年4月28日以国务院302号令的形式发布关于《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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