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教育部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教基〔2003〕5号

本规程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以下简称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图书馆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第三条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

图书馆的基本任务: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采集各类文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人员

第六条图书馆专业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图书馆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图书馆工作人员在调资晋级或评奖时,应与教学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等同看待,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三章管理与使用

第七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馆藏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第八条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需求为主,兼顾教师。图书馆的藏书,应当包括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图书馆藏书应做到结构合理,要按《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分类比》配备。

第九条图书馆藏书量不得低于《图书馆(室)藏书量》的规定标准。各地可结合本地区中小学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图书复本量标准及增新剔旧(剔除)原则。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而定。图书馆每年要剔旧更新图书,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第十条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

第十一条图书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期刊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分类。

第十二条图书著录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图书著录规则》标准;期刊著录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计算机编目按《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

第十三条实行卡片目录的中学图书馆应设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条件好的图书馆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馆要设书名目录。采用全开架借阅和半开架借阅方式的小学图书馆可不设书名目录。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图书馆,计算机能够满足师生进行书目检索的,可废止卡片目录。

第十四条图书馆应以全开架借阅和半开架借阅为主。要开展好外借、阅览、宣传推荐等服务工作,并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

第十五条图书馆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并开展图书情报教育课、图书和图书馆知识介绍、工具书使用方法、图书的选择和读书方法以及读书卫生知识等方面的指导。学校应开设阅读指导课并纳入教学计划,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电子阅览指导课,指导学生正确运用电子阅读系统。

第十六条各地要充分发挥图书馆的作用,鼓励图书馆对社会开放。经济欠发达地区,要重视和加强乡镇中心图书馆的建设,辐射周边学校,做到资源共享。

第四章条件保障

第十七条图书馆应配备书架、阅览桌椅、出纳台、报刊台、书柜、目录柜、文件柜、陈列柜、办公桌椅、装订设备、安全设备等必要的设施、设备,并有计划地配置复印、声像、文献保护、计算机(网络设备)、扫描议、刻录机、打印机等设备。图书馆要设置藏书室(包括学生借书处)、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有条件的学校可按学科分类设置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电子资料室、多功能学术报告厅等。图书馆应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图书馆要重视和加强图书馆与校园网(城域网)的结合,实现网上电子图书资源共享。

第十八条城市中小学图书馆建设标准应不低于现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的规定,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独立的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1.9平方米。农村中小学图书馆的规模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制定。图书馆应有良好的避风、换气、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虫等条件。

第十九条图书馆建设应以政府投入为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应在教育经费中按一定比例设立图书专项经费,各地教育图书管理部门要做好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学校要多渠道筹措图书经费。提倡和鼓励社会和个人捐助图书馆建设。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规程执行,各地乡镇中小学图书中心的建设参照本规程高标准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程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同时废止。

附表一馆 (室) 藏书量

附表二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分类比例表

中小学示范图书馆标准

根据《中小学教育条件装备“九五”时期发展计划》中关于“创建一批省级标准化、规范化、示范性图书馆”的要求,为引导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条件装备水平,以适应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一、藏书刊量

生均图书拥有量生均图书年递增量文艺类图书占总藏书量报刊种类工具参考书种类高(完)中≥50册≥2册/人≤30% ≥250 ≥350

初中≥35册≥2册/人≤35% ≥120 ≥200

小学≥30册≥1册/人≤50% ≥100 ≥150

二、馆舍要求

馆舍使用面积学生阅览室座位53占在校学生总数比教师资料室座位占在校教师总数比

高(完)中≥1200平米20% 40%

初中300―400平米15% 30%

小学≥150平米10% 25%

馆舍使用面积包括藏书室、采编室、办公室和学生阅览室、教师资料室等。高(完)中应设报告厅或多功能厅,有条件的学校应设电子阅览室。学生阅览室座位占地不得少于1.5平米/个。教师阅览室座位占地不得少于2.1平米/个。农村初中馆舍面积不得少于300平米,城镇初中馆舍面积不得少于400平米。

三、人员配备

学校高(完)中初中小学

配备数量(人)≥4 ≥3 ≥2

高(完)中图书馆应配备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负责人和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学历的,经过专业培训的管理人员。初中图书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或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其余人员均经过专业培训;小学图书馆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管理人员。

图书馆管理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熟悉图书馆业务,并做到相对稳定。

四、配套设施:

高(完)中、初中:

1. 配有办公桌椅、出纳台、目录柜等。

2. 配有书柜、书架、陈列柜、阅览桌椅、报刊架等。

3. 配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尘、防蛀等设备。

4. 配有装订、计算机、视听、复印及复制等设备。

5. 照明设施齐全,采光良好。

小学:

1. 配有办公桌椅、出纳台、目录柜、书柜、书架、阅览桌椅、报刊架等。

2. 配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尘、防蛀等设备。

3. 配有装订、复制等设备。

4. 照明设施齐全,采光良好。

五、管理:

1.学校重视图书馆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经费

保证,关心图书馆管理人员。

2.有总括登记帐和个别登记帐。

3.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图书按《中图法》分类。

4.及时验收登记和编目。新书到库能及时上架出借流通。报纸当天、杂志二天内上架展出。

5.对有保存价值的报刊装订成册并进行登记。

6. 图书馆、阅览室整洁、卫生。张贴阅览室守则和名人画像、名言等。

7.高(完)中、初中实行计算机管理。

8. 图书馆须制定:

⑴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⑵书刊的借还制度。

⑶藏书和资料管理规则。

⑷阅览室守则。

⑸图书丢失和损坏的赔偿制度。

⑹图书的剔旧和处理办法。

六、书刊利用:

1.定期出示、介绍新书目录和推荐好书。

2.向师生实行全开架借书服务。

3.发挥图书效益,提高图书流通量。高(完)中每个学生平均每学年借阅图书不少于15册,初中每个学生平均每学年借阅图书不少于12册,小学每个学生平均每学年借阅图书不少于10册。藏书流通量:高(完)中不少于藏书量(品种)的70%;初中不少于藏书量(品种)的80%;小学不少于藏书量(品种)的90%。

4.积极运用剪报、图片、图书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5.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

6.高(完)中、初中对学生开设新闻记者指导课;小学做好导度工作。

7.积极参与当地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

中小学图书室(馆)配备标准

中小学图书室(馆)配备标准 省督导参照此标准 一、执行的依据: 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和《山东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实施办法》并结合省教育厅对我市进行《中小学验收教学普及县工程工作》的验收标准为依据。 二、性质: 为切实做好我市图书馆(室)图书配备管理与使用工作,使我市图书馆(室)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我市中小学图书室(馆)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进行课外阅读,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中小学图书室(馆)应积极为师生提供书刊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是学校书刊情报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的机构。 同时要注意搞好班级图书角的建设工作,延伸和扩大阅读阵地,方便学生阅读,并深化实施“朝阳读书计划”在总结图书阅读经验的基础上由城区学校推广到全部农村学

校。 三、书刊资料的配备和配备标准: 1、配备结构: 兼顾学生、教师的不同需要。包括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图书和报刊及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 2、采购原则: 中小学图书室(馆)应优先采购、收藏由国家和省教育厅评审推荐的图书资料。 3、图书室面积标准: 一类图书室应设标准: 小学图书室面积:50m2。 初中图书室面积:70m2。 高中图书室面积:70m2。 4、藏书标准: (1)一类标准学生人均藏书量: 小学30册/人(复本不超5本) 初中40册/人(复本不超5本) 高中50册/人(复本不超5本)(含职业高中)(2)一类学校报刊种类:

小学60种/校 初中80种/校 高中120种/校 5、阅览室的面积和设座标准: 一类小学:教师设座1/4面积52 m2,学生设座1/18 面积59M2 一类初中:教师设座1/3面积54m2 ,学生设座1/12 面积120M2 一类高中:教师设座1/3面积60m2,学生设座1/10 面积120m2 四、管理和利用: 1、书刊登录:(1)总括登录;(2)个别登录: 2、书刊分类: (1)图书分类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 (2)期刊分类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 3、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 (1)中学图书室(馆)应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 (2)小学图书室(馆)设书名目录。 4、制度: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

来源:问法网法律数据库 颁布机构:教育部2002-02-21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 的通知 (教高[2002]3号) 为适应高等学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高等学校教学科研服务,我部对原国家教委1987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进行了修订。现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二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为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第三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积极采用现代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要,为学校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切实有效的文献信息保障。主要任务是: (一)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文献信息资源,对资源进行科学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 (二)做好流通阅览、资源传送和参考咨询工作,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开展文献信息服务。 (三)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 (四)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积极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促进事业的整体化发展。开展各种协作、合作和学术活动。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 第四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实行校(院)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高等学校应有一名校(院)长分管图书馆工作。有关图书馆工作的重大事项由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五条高等学校图书馆设馆长一名,设副馆长若干名,由学校聘任或任命。 馆长和主管业务工作的副馆长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土以上学位。

江苏小学图书馆建设标准

江苏省小学图书馆装备标准 一、馆藏总量: 说明:2轨以下参照2轨,3-4轨参照4轨,5-6轨参照6轨,7-8轨参照8轨。 要求: 1、藏书量含电子图书,电子图书不应超过藏书总量的20%,还应有一定量的音像资料和本校特色的数字资源。 2、为适应新的课程标准和信息化带来的变化,生均藏书量可作为参考性指标,图书馆应注重收藏具有馆藏价值的、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图书,其比例不低于图书总量的50%。并要做到品种丰富,复本适量。 3、各类藏书结构比例应符合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服务对象需要,积极构建科学有效的馆藏体系,并应适合儿童心理特点,思想性、科学性、趣味性、启迪性强。 二、馆舍要求:

一、二类图书馆(室)必须达到、三类图书室逐步达到以下要求: 1、电子阅览室内须安装空调,温度适宜,应具有良好的防雷措施,远离强电磁场和强腐蚀性的物体,单独接地电阻≤1Ω,宜设在楼房的中、上层,应有防病毒措施,设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装置。 2、电子阅览室座位必须达到最低数量,应逐步达到按学生比例设座位,一座一机,座位使用面积不少于1.9㎡,所有计算机联网,并与校园网相连;暂时没有条件单独建立电子阅览室的学校,在满足信息技术教育课开设的情况下,可以与计算机室合用,但必须有专人管理、有管理制度、有供学生阅读的资料,有固定的开放时间。 三、配套设施: 1、应配备能满足本校全部书刊放置的书架、报刊架、书柜,书架和报到架的高度应方便小学生使用;应配有足够的书立,还应有借阅台和足够数量的阅览桌椅。借阅台和阅览桌椅高矮适中。 2、备有办公设备、装订设备。

3、有防火、防潮、防虫、防尘、防晒、防盗、消毒设施。 4、室内应采光通风良好,光照度不足应增加人工辅助照明,自然通风不够应采用机械方式排风。 5、一、二类图书馆(室)应配备1-2台计算机,还应配备复印机、打印机等设备。 四、人员配备: 素质要求: 1、热爱图书馆工作,有较强的主动服务意识,乐于奉献,勇于创新,身体健康。 2、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受过市级以上的专业培训,并持有上岗合格证,并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3、应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人员年轻化,并保持相对稳定。 五、管理要求: 1、学校对图书馆有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有检查、有评价、有总结,有学校领导分管,并在经费上予以保证。应根据管理需要设置合理的职称岗位。 2、建立健全学校图书馆各项管理制度。如:《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书刊的外借制度》、《阅览室规则》、《图书遗失、污损赔偿制度》、《音像资料使用规则》、《图书、清点、剔旧和处理方法》、《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图书馆设备管理制度》等。 3、一、二类图书馆(室)实行计算机管理,要重视和加强校园网(城域网)的结合,实现网上资源共享。 4、应有总括登记、个别登记、注销登记帐册,对每批新书及时验收登记和编目,新书到库及时验收、登录、分编、上架、流通。 5、图书和音像资料应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进行分类,G62初等教育类下的教学参考书应分到五级类目,分到各学科;文学作品应分到五级以上,并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体系组织藏书, 期刊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分类。 6以国家标准《文献著录总则》为依据,图书按《中文普通图书著录规则》、音像资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教育部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教基〔2003〕5号 本规程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以下简称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图书馆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第三条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 图书馆的基本任务: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采集各类文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人员 第六条图书馆专业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图书馆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图书馆工作人员在调资晋级或评奖时,应与教学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等同看待,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三章管理与使用 第七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馆藏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第八条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学生需求为主,兼顾教师。图书馆的藏书,应当包括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图书馆藏书应做到结构合理,要按《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分类比》配备。 第九条图书馆藏书量不得低于《图书馆(室)藏书量》的规定标准。各地可结合本地区中小学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图书复本量标准及增新剔旧(剔除)原则。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而定。图书馆每年要剔旧更新图书,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第十条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 第十一条图书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期刊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分类。 第十二条图书著录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图书著录规则》标准;期刊著录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计算机编目按《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 第十三条实行卡片目录的中学图书馆应设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条件好的图书馆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馆要设书名目录。采用全开架借阅和半开架借阅方式的小学图书馆可不设书名目录。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图书馆,计算机能够满足师生进行书目检索的,可废止卡片目录。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指南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指南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指南Guide for the De velopment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libraries in China 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工作组 2011年12月 目录

前言 1 编制目的 (3) 2 适用范围 (3) 3建设原则 (3) 4建设要求 (4) 4.1 .................................. 目标与任务4 4.2.................................... 管理体制5 4.3 组织机构 (6) 4.4.................................... 队伍建设7 4.5 经费筹措 (8) 4.6 文献资源建设 (8) 4.7 自动化、网络化及数字化建设 (11) 4.8.................................... 环境建设12 4.9............................... 读者服务与评价13 4.10 科学管理与学术研究 (15) 5 规范性引用文件 (16) 前言

高职高专院校是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合称,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馆是高职高专院校改革、建设与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担负着为学校教学科研、文化传承、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提供文献信息服务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国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建设的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特制定《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 各高职高专院校应进一步加强本校图书馆的建设,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对高职高专院校执行《建设指南》的情况加强督查,推动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工作的发展和提升。 《建设指南》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工作组负责解释。 1 编制目的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1)

图书室管理制度 律不予报销。1、购书刊须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未经批准随便订购的书刊一2、图书入室后,要逐本盖章,进行登记、编目,分类排架图书,使其达到规范标准化。严格注销制度,全面反映藏书情况。 3、设书目索引卡和书内卡,便于读者选书,便于管理。师生凭证借书归还,发现污损缺页、丢失等情况,要按制度赔偿 4、设立总账、分类账,按类进行编号,逐本登记,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晰。 搞好书库管理,假期与平日均要做到“五防”,既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蛀。室内保持整齐、纯洁,破旧图书要及时糊补,报刊要及时整理装订,确保资料完整。 5、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转学时需将所借的图书、借书证全部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6、图书室所有图书、报刊、杂志不得擅自处理,需要处理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登记手续后方可处理。 7、科学分工,分项管理,各负其责,落实责任制。 室内物品、读物及不变设施,物账记录清晰,来往手续完备,责任明确。定期与总务处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阅览室管理制度 1、要保持室内安静、整齐,不得交谈讨论,更不准大声喧哗和打闹。 2、要爱护报纸、杂志,不得涂抹、撕毁,违者除批评教育外,需加倍赔偿。 3、室内一切报纸、杂志和各种用具,一律不准携出室外。 4、本室系学生课外阅读场所,不准在室内写作业或进行其他活动。

5、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谈、乱扔杂物等。 6、本室实行座位编号,一证一人,凭证发号,还书时连号一齐归还,方可取回阅览证。 图书借阅制度 为了发挥图书的作用,保证师生阅读,特制定如下制度:1、本校师生可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张借书证只能借一本书,每本书借出两个星期,如过期者没来办理还书手续,将不给予再借图书,并予罚款。 2、认真遵守借阅制度,凡借书者持证办理借阅手续,以免出现差错。 3、文学名著的小说等一次只许借一本,限期一个月,超期不还者罚款,超一天扣款五角,教学方面的工具书每人一次只许借两本,限期半学期,放假前收回。 4、辞典一类贵重书刊,只许在图书室内查阅,不准带出室外。 5、凡工作调离者,应还清所借的图书,应将此证交回本室注销,若发生冒借事项,概由持证人负责。 6、所借图书要保管好,如发现破损,应当场说明,还书时发现污损等情况,要给予罚款,属贵重书籍还要加三倍赔偿。 7、借书证若遗失,持证人应速来木图书室挂夫,挂失前若被他人冒借,则由持证人负责。 8、持证人不得将借书证转借他人。 图书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图书管理人员要具有高度自觉性和责任感,尽可能利用收藏图书为读者服务,为教学服务。 2、要做好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有的放矢地为读者和教学购进所需图书,做好购进图书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

中小学图书室配备标准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日期:2010-03-16]来源:作者:[字体:大中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以下简称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图书馆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第三条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 图书馆的基本任务: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采集各类文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人员 第四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图书馆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做好图书馆建设的组织、协调、配备、使用、培训、评估等具体业务工作。 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第五条图书馆负责人要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中学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小学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具备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基本的图书馆专业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图书馆要设专职管理人员。图书馆工作人员编制在本校教职工编制总数内合理确定。 第六条图书馆专业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图书馆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图书馆工作人员在调资晋级或评奖时,应与教学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等同看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三章管理与使用 第七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 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馆藏馆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 1、购书刊须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未经批准随便订购的书刊一律不予报销。 2、图书入室后,要逐本盖章,进行登记、编目,分类排架图书,使其达到规范标准化。严格注销制度,全面反映藏书情况。 3、设书目索引卡和书内卡,便于读者选书,便于管理。师生凭证借书归还,发现污损缺页、丢失等情况,要按制度赔偿 4、设立总账、分类账,按类进行编号,逐本登记,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 搞好书库管理,假期与平日均要做到“五防”,既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蛀。室内保持整洁、清洁,破旧图书要及时糊补,报刊要及时整理装订,确保资料完整。 5、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转学时需将所借的图书、借书证全部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6、图书室所有图书、报刊、杂志不得擅自处理,需要处理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登记手续后方可处理。 7、科学分工,分项管理,各负其责,落实责任制。 室内物品、读物及固定设施,物账记录清楚,来往手续完备,责任明确。定期与总务处核对,做到账物相符。

阅览室管理制度 1、要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交谈讨论,更不准大声喧哗和打闹。 2、要爱护报纸、杂志,不得涂抹、撕毁,违者除批评教育外,需加倍赔偿。 3、室内一切报纸、杂志和各种用具,一律不准携出室外。 4、本室系学生课外阅读场所,不准在室内写作业或进行其他活动。 5、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谈、乱扔杂物等。 6、本室实行座位编号,一证一人,凭证发号,还书时连号一齐归还,方可取回阅览证。 图书借阅制度 为了发挥图书的作用,保证师生阅读,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本校师生可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张借书证只能借一本书,每本书借出两个星期,如过期者没来办理还书手续,将不给予再借图书,并予罚款。 2、认真遵守借阅制度,凡借书者持证办理借阅手续,以免出现差错。 3、文学名著的小说等一次只许借一本,限期一个月,超期不还者罚款,超一天扣款五角,教学方面的工具书每人一次只许借两本,限期半学期,放假前收回。 4、辞典一类贵重书刊,只许在图书室内查阅,不准带出室外。 5、凡工作调离者,应还清所借的图书,应将此证交回本室注销,若发生冒借事项,概由持证人负责。

中小学图书室配备标准

中小学图书室配备标准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中小学图书室配备标准(二类) 1.门?牌:图书室门牌1个 2.面?积:中学学生图书室60平方米以上,小学学生图书室33平方米以上。 3.办公桌椅:中学配备图书管理员桌椅1套。 4.档案橱:存放有关资料帐簿的书橱1个。 5.图书橱架:满足需要,排放整齐,方向平行房梁,高低厚薄基本一致 6.图书橱架:要坚固,无变形、裂缝、破损、油漆脱落、橱门开启困难现象。 7.图书册数:中学图书要达到25册/生以上;复本不超过5本。 8.图书册数:小学图书要达到15册/生以上;复本不超过5本。 9.工具书:中学工具书、教学参考书要达到150册以上。 10.工具书:小学工具书、教学参考书要达到70册以上。 11.外语类图:图书?要逐步增加外语类图书(含工具书、教学参考资料) 12.标志牌:每个书架(橱)上放表明该架存放图书种类的标志牌1个

13.制度:“四种制度”各一个悬挂在门后墙壁,上边距地面约米 14.规?则:《图书室规则》1个悬挂位置同上 15.职?责:《图书管理员职责》1个悬挂位置同上 16.窗?帘:冷色布料窗帘、道轨式窗帘架每个窗口1套 17.照?明:按一般教室布设照明设施? 18.地?面:水泥地面或铺设地面瓷砖,地面平整无坑洼? 19.墙?壁:墙壁平整,刮瓷或粉刷,无多余张贴物或悬挂物,无污染。 20.门?窗:铝合金门窗或木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门窗缝隙严密。 21.卫?生:地面、橱架、桌凳、墙壁、房顶、灯架等清洁无污染,无杂乱电线。 22.存放顺序:按国家教委规定的图书目录顺序排放图书,存放整齐、美观、科学。 23.借还登记:图书的借还登记清楚,详实,齐全。每年一套。 24.图书目录:学校存书目录每级部1本,便于学生查找借阅。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与使用

一、图书分类与管理 (一)分类: 一般根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简称《中图法》)分类。从A~Z,共22大类。 (二)摆放 摆放原则,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一般从门口A类开始向内延续。(也可门口一排书架,摆放新书,等新书过了频繁借阅期后,再归类)。每行图书不可过满,一般留10厘米。每类图书应预留部分空间,以备添加新书。 (三)书签 1. 一般分为两行,上面是分类号,下面是种次号,现多为三行,第三行为财产号。 2. 书签贴放位置:书脊处,距离底三厘米。书签贴好后,用透明胶带固定。 3. 图书扉页,同样添加书签内容。分别是分类号、种次号、财产号。 (四)馆藏章 一般应加盖三个馆藏章,位置分别为:扉页、图书某处固定位置(如图书多少页,馆内图书必须一致)、封口章。 (五)图书账册 1. 图书账分为:图书总括账和图书登记册。 2. 图书总括账

(1)分为三部分。前十页为:图书登记总账;中间八十页为:图书总括登记册;最后十页为:图书注销登记册。 (2)图书登记总账按批登记。其中“登记号”为每年购进新书的批次。如:2018年,购进两批,那么就分别为2018-1;2018-2。(现学校此处基本错误)。每年起新号。 (3)图书总括登记册: 图书登记册:“总括登录号”与图书登记总账中“登记号”相同。 (4)图书注销登记册: 注销图书按批次,也可一本。应有相应的记录,如经办人、批准人。 3. 图书登记册 “总登记号”同于图书总括账中的“登记号”; 每本书占一行,复本亦分别占行。 (六)报刊杂志 根据报刊杂志的厚度不同,可按季,半年,年,进行装订,编目成册。形式同书籍。 (七)阅览室 独立的学生阅览室,应该有图书(部分书或新书,量不能大)、杂志、报刊,以区别于普通教室。 二、图书流通 (一)借阅 开架式借阅;每生有借书证;

中小学图书室配备标准05750

中 小学图书室配备标准(二类) 1.门牌:图书室门牌1个 2. 面积:中学学生图书室60平方米以上,小学学生图书室33平方米以 上。 3.办公桌椅:中学配备图书管理员桌椅1套。 4. 档案橱:存放有关资料帐簿的书橱1个。 5.图书橱架:满足需要,排放整齐,方向平行房梁,高低厚薄基本一致 6.图书橱架:要坚固,无变形、裂缝、破损、油漆脱落、橱门开启困难现象。 7. 图书册数:中学图书要达到25册/生以上;复本不超过5本。 8.图书册数:小学图书要达到15册/生以上;复本不超过5本。 9.工具书:中学工具书、教学参考书要达到150册以上。 10. 工具

书:小学工具书、教学参考书要达到70册以上。 11.外语类图:图书要逐步增加外语类图书(含工具书、教学参考资料) 12.标志牌:每个书架(橱)上放表明该架存放图书种类的标志牌1个 13.制度:“四种制度”各一个悬挂在门后墙壁,上边距地面约米 14.规则:《图书室规则》1个悬挂位置同上 15. 职责:《图书管理员职责》1个悬挂位置同上 16. 窗帘:冷色布料窗帘、道轨式窗帘架每个窗口1套 17. 照明:按一般教室布设照明设施 18.地面:水泥地面或铺设地面瓷砖,地面平整无坑洼 19.墙壁:墙壁平整,刮瓷或粉刷,无多余张贴物或悬挂物,无污染。 20.门窗:铝合金门窗或木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门窗缝隙严密。 21.卫生:

地面、橱架、桌凳、墙壁、房顶、灯架等清洁无污染,无杂乱电 线。 22. 存放顺序:按国家教委规定的图书目录顺序排放图书,存放整齐、美观、科学。 23. 借还登记:图书的借还登记清楚,详实,齐全。每年一套。 24.图书目录:学校存书目录每级部1本,便于学生查找借阅。 25.图书帐:图书总括帐、总帐、明细帐、图书登记簿,帐物统一,记载清 楚 26.图书标签:每本书都要有图书标签,写明图书编号、序号,贴在书背上,高低一致。 27.图书书卡:每本书都要有图书书卡,写明图书编号、名称、序号。 28.图书书袋:每本书都要粘贴图书书袋,贴在图书后封面内,存放书卡 29.维护:做到防尘、防潮、防霉、防火、防虫、防蛀、防晒。 30. 防火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高职高专院校实施指南(定稿)

附件二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高职高专院校实施指南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高专院校)肩负着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任务。图书馆作为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与学术性机构,担负着为学校人才培养、应用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提供信息资源服务的重要任务。 为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结合我国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发展与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高职高专院校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以《实施指南》为依据,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发展与建设;各高职高专院校应高度重视学校图书馆的发展与建设,落实《实施指南》的各项要求;各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应对照《实施指南》加强自身发展与建设。 《实施指南》适用于全国各类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 《实施指南》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分委员会解释。 1.目标与任务 1.1目标 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规范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引导图书馆发展方向,评价图书馆发展与建设,进而提高图书馆资源建设质量、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促进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的发展与建设。 1.2 任务 图书馆应围绕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秉承先进理念,运用现代技术,丰富服务内容,拓展信息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实现科学管理,构建切实有效的资源保障和服务体系。 1.2.1 建设满足学校人才培养、应用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需求,体

现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对文献信息资源进行组织、管理、保存、维护和推广。 1.2.2 建立健全学校文献信息服务体系,创新服务工作。拓展和深化文献信息服务内容,提高文献信息资源利用效益;加强与读者的互动交流,有效开展读者满意度测评,着力提高读者满意度。 1.2.3 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提高读者有效获取、准确评价、合理利用信息的能力。 1.2.4 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应致力于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开展文化素质教育,切实发挥文化育人和第二课堂的作用。 1.2.5 积极参与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建设,开展多方合作,加强馆际交流与协作,实现资源共知、共建与共享。 1.2.6 结合本校馆藏特色、专业特点和科研成果,建设符合学校发展的特色资源。 1.2.7 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研究图书馆学及相关领域的理论、技术与方法。 1.2.8 发挥资源和技术优势,对社会开放图书馆部分资源,为行业、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2. 体制与机构 2.1图书馆实行主管院(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2.2在学校重大建设和发展事项的决策中,对于涉及学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应吸收图书馆馆长参与或听取其意见。 2.3高职高专院校应从图书馆实际工作出发,以方便读者和有利于科学管理为原则,设置业务部(室),明确各部(室)的相关职责,并按照学校人事管理办法聘任或任命部(室)主任。并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待遇。 2.4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实行分馆制,分馆是总馆的分支机构,受总馆领导。分馆的文献信息资源应纳入学校统一规划和建设,以确保学校文献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共建与共享。 2.5 学校应设立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校图书馆工作的咨询和协调机构,并纳入学校章程。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应由学校分管图书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章制度汇编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章制度汇编图书馆概况 我馆于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学校自筹建至今年,十分重视图书资料的建设,特别注重收集国内外教学信息资源。经过努力,我馆现拥有一定数量、品种较为齐全各类教育教学实践和理论等书刊共计册,图书的编目、流通全部实现了电脑管理开架借阅,迈开了现代化管理的第一步。 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专业特点、教学与科学研究的需要,系统完整及时地收集整理有关文献资料,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信息资源,是我们崇高的职能。 读者第一,服务至上,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营造干净、安静、优美环境,尽可能方便和满足读者的需求,是我们永恒的宗旨。 馆藏特色突出、信息载体多样、管理科学规范、设施齐全先进、环境优美宜人、服务热情周到,把我馆建成全省一流的信息资源中心,是我们奋斗的目标。 我馆设有两库(教师工具书库、学生书库三室(学生综合阅览室、教师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每年订报刊杂志余种,热忱欢迎师生读者来馆借阅。 (张贴位置:图书馆大厅 文明读者公约 1.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入馆。 2. 校外读者来馆查阅文献, 到本馆办公室, 凭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办理 入馆手续, 持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到有关阅览室查阅资料。 3.读者在馆内借阅图书、机检、自习或参观,必须遵守图书馆的有关规章制度。在发生违章、违纪情况时要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接受按规定章程的处理。 4.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不得在馆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乱写乱画。 6.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违章在馆内吸烟者将按章罚款。 7.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 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 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张贴位置:图书馆大厅 入馆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保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和秩序,经图书馆馆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学校备案,重申以下规定: 1.凭本人借书证入馆,严禁借用他人借书证入馆。 2.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违者罚款5元。 3.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请勿随意搬拽阅览桌椅。

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员岗位职责

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员岗 位职责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1、学校图书管理员是教学或教学辅助人员,是为学校图书文明窗口建设、学生读书习惯和能力养成、教师教研进修提供支持和帮助的重要业务岗位。 2、图书管理员应不断进修提高,具备阅读课教学指导能力,学习掌握数字图书馆、图书数字化、图书管理信息化等新知识和技能。具备中级职称的图书管理员应能培训和指导初级职称的图书管理员的业务工作。具备高级职称的图书管理员,在具备中级职称的基础上,还应具备扎实的图书情报学理论研究、课题研究、着书立说的能力和成果。图书管理员均需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获得上岗资格证书。 3、根据教学、教研、教改以及学生阅读需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要求,定期购入高性价比的书刊等文献资料,组织、接受团体或个人的文献捐赠、征集,努力提高藏书质量,保证馆藏建设的持续性。主动与各部门、各教研组联系,积极收集本校教师及学生的有关教学、教研、教改资料,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校本资料馆藏。 4、应按本标准《图书馆(室)管理规则》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分类合理、着录规范、编目清楚、排架有序、查找快捷。 5、牢固树立“读者第一”的服务观念,按时开放、热情服务,耐心解答读者咨询,及时向读者宣传、推荐图书,主动协助师生查找所需文献,指导师生进行文献资料检索和科研课题查新。配合学科教师做好学生读书活动组织工作,并创造条件向社区开放。 6、学校教育技术中心(组)应定期对图书管理员岗位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并按制度要求实行奖惩。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范流程(2018年版)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 (室)规程》的通知 教基〔20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工作的指导,我们对2003年发布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2018年5月28日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以下简称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服务教育教学能力,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办、民办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第三条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 究的重要场所,是学校文化建设和课程资源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学生全面发

展和推动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平台,是基础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四条图书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建立健全学校文献信息和服务体系,协助教师开展教学教研活动,指导学生掌握检索与利用文献信息的知识与技能;组织学生阅读活动,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 第二章体制与机构 第五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图书馆的规划和管理,指导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和学校做好图书馆的建设、配备、管理、应用、培训、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由一名校级领导分管图书馆工作。有关图书馆工作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图书馆馆长意见,最终由校长办公会决定。 第七条学校可根据需要设立阅读指导机构,指导和协调全校阅读活动的开展。 阅读指导机构由一名校领导担任负责人,成员由学校图书馆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鼓励家长代表参加。 阅读指导机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学校阅读计划,组织阅读活动的实施,反映师生意见和要求,向学校提出改进阅读活动的建议。

修改后的小学图书馆标准(7)

江苏省小学图书馆装备标准 一、图书馆建设 (一)图书馆通用要求 1.馆藏文献 说明:2轨以下参照2轨,3- 4轨参照4轨,5- 6轨参照6轨,7-8轨参照8轨。 (1)藏书量含数字图书,数字图书不应超过藏书总量的20%(单篇文章、 单幅图片不作册数计入。当纸质图书达到生均图书量则数字图书不受此限制), 以县(市、区)为中心的共享资源中可供利用的文献信息资源也可纳入学校的馆 藏资源总量,但同时还应有本校特色的数字资源。 (2)应注重文献资料的质量,收藏具有馆藏价值的、优秀出版社出版的图 书,并做到品种丰富,复本适量。 (3)各类藏书结构比例应符合教育部《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根 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服务对象需要,积极构建科学有效的馆藏体系,并应适合儿童 心理特点,思想性、科学性、趣味性、启迪性强。 (4)新建学校图书馆的馆藏文献在三年内逐步达标。 (5)配有数字期刊或通过城域网集中订购数字期刊的学校可适量减少报刊的订

阅种数。 2.馆舍配备 说明:阅览室为师生共享借阅一体(内设报刊、工具书、图书等纸质和数字文字资源,其中工具书入带锁柜单独存放),学生电子阅览的计算机数量不足时可在计算机教室进行。 (1)环境:各室自然采光及辅助照明,自然通风;室内环境噪声应低于50分贝;温度以人体舒适度为宜,应安装空调;应有消毒、防火、防尘、防高温、防盗及防潮、防霉、防晒、防虫蛀鼠咬等设施设备,符合消防相关要求,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应方便疏散;创建整洁优美、轻松和谐、健康向上且符合小学生心理生理及视觉习惯的读书阅览环境。 (2)配置:应配备能满足本校全部书刊放置的书架、报刊架、书柜,书架和报刊架的高度应方便小学生使用;应配有足够的书立,还应有借阅台和足够数量的阅览桌椅,借阅台和阅览桌椅高矮适中;应配有办公、装订设备、管理用计算机1-2台,有条件的配备还应配备复印机、打印机等设备。室内装饰、阅览桌椅所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人员配备 (1)人员热爱图书馆工作,有较强的主动服务意识,乐于奉献,勇于创新,身体健康。

中小学图书室配备标准

中小学图书室配备标准(二类) 1.门牌:图书室门牌1个 2.面积:中学学生图书室60平方米以上,小学学生图书室33平方米以上。 3.办公桌椅:中学配备图书管理员桌椅1套。 4.档案橱:存放有关资料帐簿的书橱1个。 5.图书橱架:满足需要,排放整齐,方向平行房梁,高低厚薄基本一致 6.图书橱架:要坚固,无变形、裂缝、破损、油漆脱落、橱门开启困难现象。 7.图书册数:中学图书要达到25册/生以上;复本不超过5本。 8.图书册数:小学图书要达到15册/生以上;复本不超过5本。 9.工具书:中学工具书、教学参考书要达到150册以上。 10.工具书:小学工具书、教学参考书要达到70册以上。 11.外语类图:图书要逐步增加外语类图书(含工具书、教学参考资料) 12.标志牌:每个书架(橱)上放表明该架存放图书种类的标志牌1个 13.制度:“四种制度”各一个悬挂在门后墙壁,上边距地面约2.5米 14.规则:《图书室规则》1个悬挂位置同上 15.职责:《图书管理员职责》1个悬挂位置同上 16.窗帘:冷色布料窗帘、道轨式窗帘架每个窗口1套

17.照明:按一般教室布设照明设施 18.地面:水泥地面或铺设地面瓷砖,地面平整无坑洼 19.墙壁:墙壁平整,刮瓷或粉刷,无多余张贴物或悬挂物,无污染。 20.门窗:铝合金门窗或木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门窗缝隙严密。 21.卫生:地面、橱架、桌凳、墙壁、房顶、灯架等清洁无污染,无杂乱电线。 22.存放顺序:按国家教委规定的图书目录顺序排放图书,存放整齐、美观、科学。 23.借还登记:图书的借还登记清楚,详实,齐全。每年一套。 24.图书目录:学校存书目录每级部1本,便于学生查找借阅。 25.图书帐:图书总括帐、总帐、明细帐、图书登记簿,帐物统一,记载清楚 26.图书标签:每本书都要有图书标签,写明图书编号、序号,贴在书背上,高低一致。 27.图书书卡:每本书都要有图书书卡,写明图书编号、名称、序号。 28.图书书袋:每本书都要粘贴图书书袋,贴在图书后封面内,存放书卡 29.维护:做到防尘、防潮、防霉、防火、防虫、防蛀、防晒。 30.防火:灭火器1个、防火沙1箱(存细沙10kg),显著位置张贴禁烟标志 31.防虫:在书架上散布花椒包或其它驱虫药品。 32.防潮:在书架下放置生石灰盒(每橱1个),按时通风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实施指南(高职高专03)-11页word资料

各位馆长:大家好! 根据大连会议安排,我已经完成汇总与整理《实施指南与评价指标》(第二稿)的修改工作。现发给大家,请继续组织若干成员馆如法炮制地进行第二轮次修改。 评价指标中涉及具体数值的问题,留待天津会议时集体讨论定夺,大家组织修改时继续请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从结构上对实施指南与评价指标的整体性把关,注意重复项和缺项问题,需要调整、修改与补充的条目项、段落与句子直接填空式修改; 第二,集中力量对《评价指标》进行修改,要充分考虑实施指南中未涉及,但确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组成部分,务请大家直接补充上去; 第三,评价指标中内容描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请从严把关。文字方面请精雕细琢地斧正,直接修改。 若有质疑的难解问题另外发给我,以便在天津会议上集中讨论用。 因涉及面广,请大家抓紧时间进行修改,完成后即发送给我,不要拖至最后的时间期限。按照大连会议的时间任务书要求,第二轮次修改完成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还是赶前不赶后,以避免集中到最后的"路塞"。最后再强调的是,用红色字体表示拟删除,蓝色字体表示拟增加。 收到请告知,谢谢。辛苦大家了,祝合作愉快!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安军《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实施指南(高职高专)(暂定) 高职高专院校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馆是高职高专院校文献信息资源中心,担负着为学校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提供教育信息资源服务的重要任务。 为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进一步加强图书馆现代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结合我国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建设与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特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实施指南(高职高专)(以下简称《实施指南》)。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以《实施指南》为依据,支持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与发展,并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价。

新《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开放时间刍议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c17548878.html, 新《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开放时间刍议 作者:刘朝霞王惠 来源:《河南图书馆学刊》2018年第02期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开放时间 摘要:文章对2015年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中开放时间的内涵进行了详细解读,认为其充分体现了读者权利并折射出时代进步,同时提出高校图书馆在执行2015年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时存在投机心理、机械主义、忽视馆员权利、对开放时间存在认识误区等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议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G2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88(2018)02-0085-03 2015年12月31日,教育部颁布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相对于200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以下简称“旧《规程》”),新《规程》对高等学校图书馆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做出了全新的阐释,在管理机制、资源配置、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等方面对高校图书馆提出了更富前瞻性和时代性的要求。新《规程》第二十九条规定:“图书馆在学校教学时间内开馆每周应不低于90小时,假期也应有必要的开放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全天开放;网上资源的服务应做到全天24小时开放。”[1]高校图书馆应正确把握新《规程》的特点,对新《规程》中的开放时间进行解读并贯彻落实,以加快其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1对新《规程》开放时间的解读 1.1新的开放时间彰显读者权利 相关调查显示,高校读者非常关注高校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其每次调整开放时间,即便是对一些临时性的讲座、展览等活动做出的短暂调整,也会引起读者的关注。如今,高校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从旧《规程》规定的“每周应达到70小时以上”,到新《规程》的“每周应不低于90小时”,增加了20小时,反映了高校图书馆对读者权利的尊重。高校图书馆每周的开放时间增加了20小时,也就是每天平均增加了3小时,正是由于多了这3小时,才使很多读者走进图书馆的愿望得以实现。 1.2新的开放时间折射时代进步 新《规程》规定开放时间为“每周应不低于90小时”,开放时间的变化折射出时代的进步。高校图书馆对馆藏资源一度重藏轻用,馆舍物理空间多被纸质文献书库占据,纸质文献的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