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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条件

一、参考人员有什么条件?

以后只有(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3)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这三种人可以考试。

建议通过自考获得学位的学生去提意见。这是对自考的歧视。既然国家允许自考,并且发本科文凭有学位,就不应该这样歧视。

不仅是检察官、法官、律师、公证员要考试,而且以后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岗位的人也要考试。公安人员以后还是考一个为妙。

不然就会越来越落伍了。

三、考试内容

估计要加大案例分析题了。现在的题目也是以案例题为主的,只不过是用的选择题的方式。以后恐怕要以卷四为主了。

四、多久改变?

意见最后一句说: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所以,2016、2017应该还可以苟延残喘两年。

2016应该是不变。2017也许考试风格就会变,但可能暂时不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司法考试。

另外,如果严格按照意见办,大三的学生是不能考试的。但也许还跟现在一样,大三考试,拿到毕业证后再去领证。因为这个牵涉到大三学生的就业,所以建议大三学生都去提提意见。现在这样先考到资格,然后再去换证对就业是相当好的。如果改过来,法学学生、硕士生都得晚一年就业。这个物质损失、精神损害都是相当大的。所以,党中央现在只是出台了意见,尚无具体细

则。各种可能被涉及到的人都要抓紧机会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以后在出台细则时,能够做得更好一些。

附: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

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等,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3、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五)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将现有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录取的考试方式,一年一考。根据国家法律职业从业的需要,确定年度合格比例,将现有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由其负责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设计、改革及合格标准的确定等项工作。

(六)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加大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考试以案例题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

(七)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组建权威的命题与考核专家队伍,加强题库、案例库建设,每年更新案例库,推进考试测评工作科学化、标准化。

四、建立职前培训制度

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主管部门会同法治实务部门制定法律职业入职前培训的统一标准和相关规范。实行“先选后训”培训模式,培训合格者方可准予从事法律职业。改革后,将建立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管理和信息发布制度以及法律职业资格暂停、吊销制度。对违反宪法法律、妨害司法公正、违背职业伦理道德的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实行告诫或暂停、吊销法律职业资格等惩戒制度,对被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及时依法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十八)国家推进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进程,保证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和培训经费等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充实人员力量,提高工作的保障水平。

(十九)协同推进相关改革。

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配套推进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紧密相关事项的改革。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与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公务员录用制度及法学教育制度的衔接。研究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与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衔接机制,推广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简化或免予相应等级执法资格考试的做法。

(二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阐明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积极作用。及时公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公告,引导考生和社会的预期。

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建议

司法考试成了从事法律职业者必须迈过的“独木桥”,为方便各位考生更多地备考2016年司法考试,现整理一些备考经验分享给大家,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一、时间要有保证。参加考试者,大多数一天八小时需要上班,有些同志还时常加班加点。我在单位搞文字材料工作,时常碰上这样的问题。但我没有因为学习而请过假,没有因为学习而影响过单位的正常工作。那么应该如何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呢?我采用的方法是:“上班时间努力工作,不看书;下班后把所有业余时间都用在看书上。”因为工作时间即使你把书摆在办公桌上,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以后只有(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3)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这三种人可以考试。 建议通过自考获得学位的学生去提意见。这是对自考的歧视。既然国家允许自考,并且发本科文凭有学位,就不应该这样歧视。 二、什么人要考试? 不仅是检察官、法官、律师、公证员要考试,而且以后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岗位的人也要考试。公安人员以后还是考一个为妙。不然就会越来越落伍了。 三、考试内容 估计要加大案例分析题了。现在的题目也是以案例题为主的,只不过是用的选择题的方式。以后恐怕要以卷四为主了。 四、多久改变? 意见最后一句说: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所以,2016、2017应该还可以苟延残喘两年。2016应该是不变。2017也许考试风格就会变,但可能暂时不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司法考试。 另外,如果严格按照意见办,大三的学生是不能考试的。但也许还跟现在一样,大三考试,拿到毕业证后再去领证。因为这个牵涉到大三学生的就业,所以建议大三学生都去提提意见。现在这样先考到资格,然后再去换证对就业是相当好的。如果改过来,法学学生、硕士生都得晚一年就业。这个物质损失、精神损害都是相当大的。

所以,党中央现在只是出台了意见,尚无具体细则。各种可能被涉及到的人都要抓紧机会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以后在出台细则时,能够做得更好一些。 附: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 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 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 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

(整理)各类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条件.

各类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报考条件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一)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大专类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二)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三)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四)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五)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六)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七)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 (一)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二)获得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四)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注册建筑师 一级建筑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注: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综合性中型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二级建筑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3 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四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四项,其中三级以上项目(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者。 ◆建设部监理工程师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2021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 度(2021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2021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我厂经济的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佛山A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等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细则所称职业病是指本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危化品、高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条:本企业所设立的职业病危害场所监测点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均按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内容对照本企业相关职业病因素而定。 第四条: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岗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岗位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

制程序、操作规程,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五条:各分厂、车间有一名领导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法参加针对本部门使用的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的临时工的工伤社会保险,以分散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 第六条:本企业实行职业卫生专职管理监督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体制,企业职业卫生行政部门(职防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岗位,职业病防治的基础管理及各项制度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由厂级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职业病卫生管理的职能科室和各分厂、车间的职防管理部门组成。 第八条:设立厂级职防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职防工作的厂长担任,副组长由生活后勤负责人担任。组员由负责环保安全的管理人员生产部负责人、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及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所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说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是第一位,是最重要的,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要做到安全第一,实现安全生产,最有效的措施就是积极预防,主动预防。

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的管理制度 5. 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 6. 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 7. “三同时”制度 8. 职业安全卫生(劳动安全 卫生)预评价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2. 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 制度 3. 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 4. 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Ⅰ)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组织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组织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们生产工人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Ⅱ) 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技、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 计划制度(Ⅰ) 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 卫生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 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 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 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 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225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225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受教育权 B.游行自由 C.出版自由 D.环境权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可见,BC选项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A选项也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正确选项应为D。 第2题: 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选项中哪个是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 A.在澳门连续居住满15年 B.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 C.中国公民 D.在外国无居留权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参见《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8条。 第3题: 法律职业道德客观上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职业行:为产生规范和约束,对于将公正的法律条文变成公正的实际的法律,具有重要的作用。这里的作用是指: A.规范作用 B.示范作用 C.提升作用 D.辐射作用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法律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有:示范作用、规范作用、提升作用和辐射作用,其中规范作用是指:法律职业道德规范本身就在于规范法律职业人员的行为,这种作用不仅体现在法律职业人员履行职务过程中,还体现在法律职业人员的日常活动中。所以A是正确答案。 第4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要的日常工作,由以下哪一机关处理? A.安员长 B.秘书长 C.专门委员会 D.委员长会议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全国人大委员长会议的职权。《宪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5题: 中国某公司以CIF价向瑞典某公司出口一批农副产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中国公司在装船并取得提单后,办理了议付。第二天,中国公司接到瑞典公司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该批农副产品全部烧毁,要求中国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中国公司退还全部货款。下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 )。 A.中国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B.瑞典公司应向中国公司提出索赔 C.瑞典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D.瑞典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在CIF价格条件下,货物在越过船舷的时候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所以宜该是由买方提起索赔的要求。依此,D项是正确的答案。 第6题: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在道德规范体系中的那些最根本的道德规范,是检察官职业道德活动的最高价值准则。下列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忠实于党和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B.忠实于宪法和法律 C.忠实于客观事实 D.爱检敬业,恪尽职守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A、B、C是基本准则,而D项属于主要规范。 第7题: 下列关于宪法结构的提法哪一种正确( )。 A.各国的宪法典在总体结构上一般包括序言、正文和附则三部分 B.我国1982年宪法把国旗、国徽和首都规定在附则当中 C.附则是宪法的特别规定,其效力比一般条文高 D.我国1982年宪法把国歌规定在正文当中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宪法结构的理解。附则则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其效力与一般条文相同,我国 1982年宪法没有附则,另外我国1982年宪法没有规定国歌。 第8题: 目前,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是由“南极条约体系”确定的。根据南极条约体系,以下哪项不属于南极法律制度的内容? A.缔约方放弃原来所提出的领土主权要求 B.南极专用于和平目的 C.对南极的领土主权不得提出新的要求或扩大现有要求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报名条件

秘书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五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五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技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四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四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取得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信息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档案学、公共关系、英语等专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420-52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白银集团股份公司生产作业现场安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依法对员工健康承担法律责任,保障劳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内容解读

宋光明对《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制度的意见》部分内容解读 一、关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条件 原文: 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宋老师解读: 这里首先要区分清楚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报考条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去的条件。满足报考条件,即可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再满足其他条件,如工作经历、实习经历等,亦可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拿到法律资业资格证书,再满足其他条件,即可从事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为前置的工作。文件主要涉及的是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取得条件,包括: 首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是前提。因此,这里明确排除了专科学历考生和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考生,以及拥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但没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考生。 其次,法学类本科要求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第三,非法学类本科报考,又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其一,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其二,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而这里的其他相应学位,到底意指为何?可以理解为“本科学历及以上”的相应学位,还是与“法律硕士、法学硕士”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呢?宋老师在这里比较倾向于前者,即获得与本科学历及以上相应的学位。 因此,非法学类本科考生在报考方面应当不存在障碍,但是,在考试合格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必须满足三年以上的法律工作经验的要求。所谓法律工作,如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或者从事法律顾问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均可。这里在形式上,只要有法律单位开出工作经历证明即可满足条件。 所以,按照文件所确定的制度安排,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应当有一个有效期,而且至少应当三年,以保证考生在考试合格之后有充裕的时间取得三年工作经验。当然,考生也可以一边从事法律工作,一边准备考试。 二、关于考试时间 原文: 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将现有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录取的考试方式,一年一考。根据国家法律职业从业的需要,确定年度合格比例,将现有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由其负责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设计、改革及合格标准的确定等项工作。 2、国家推进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进程,保证改革工作依法有

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七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八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五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六年。 (三)取得环境报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二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一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二年。 监理工程师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二)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注册税务师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 (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二)经济类、法学类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三)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四)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条件 一、参考人员有什么条件? 以后只有(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3)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这三种人可以考试。 建议通过自考获得学位的学生去提意见。这是对自考的歧视。既然国家允许自考,并且发本科文凭有学位,就不应该这样歧视。 不仅是检察官、法官、律师、公证员要考试,而且以后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岗位的人也要考试。公安人员以后还是考一个为妙。 不然就会越来越落伍了。 三、考试内容 估计要加大案例分析题了。现在的题目也是以案例题为主的,只不过是用的选择题的方式。以后恐怕要以卷四为主了。 四、多久改变? 意见最后一句说: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所以,2016、2017应该还可以苟延残喘两年。 2016应该是不变。2017也许考试风格就会变,但可能暂时不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司法考试。 另外,如果严格按照意见办,大三的学生是不能考试的。但也许还跟现在一样,大三考试,拿到毕业证后再去领证。因为这个牵涉到大三学生的就业,所以建议大三学生都去提提意见。现在这样先考到资格,然后再去换证对就业是相当好的。如果改过来,法学学生、硕士生都得晚一年就业。这个物质损失、精神损害都是相当大的。所以,党中央现在只是出台了意见,尚无具体细

则。各种可能被涉及到的人都要抓紧机会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以后在出台细则时,能够做得更好一些。 附: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 法(征求意见稿)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初次担任法律顾问和仲裁员(法律类),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依法、严格、科学、公平、公正。

第四条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 第五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受国家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六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相关规定,由司法部另行制定。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并指导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第八条 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考试保密管理。 第三章 报名条件 第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示范文本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 治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 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 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1、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 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 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 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2、本制度规定从企业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 责范围,凡本企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

任。 3、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一: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

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 附件二: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兹证明同志在我单位(及其他单位)从事 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2 附件三:

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联系电话:制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填表单位(盖章) 报报身份证联系方安全生产管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及专级安全生产技知故案例分关法律知 注:本报表按新、老考生分别填制,对应所报考科目打“√”,老考生应注明档案号。 报考级别:2.考二科;4.考四科. 3 报考专业:(考二科时)01. 应试科目1,4 4 附件四: 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一、研究生学科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公布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公布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依法、公平、公正。 第四条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 第五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考试组织 第六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明确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承担本辖区内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第八条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保密管理。 第三章报名条件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考试信息,请关注的及时更新。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和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依法、公平、公正。 第四条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统一法

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 第五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考试组织 第六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明确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承担本辖区内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第八条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保密管理 第三章报名条件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试题 1、《职业病防治法》是2001 年(),经第九届全体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A.9 月1日 B.5 月29日 C.10 月27日 D.12 月1日 2、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 监督管理工作。 A.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B. 国务院有关部门 C. 中华全国总工会 D. 社会保障部 3、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 A.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B. 世界卫生组织标准 C. 国际劳工组织标准 D. 地方卫生组织标准 4、从职业卫生的要求工作场所的生产布局合理,应当符合()的原则。 A. 效益 B. 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 C. 满足生产需要 D. 保护劳动者健康 5、()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A. 卫生行政部门 B. 工会组织 C. 用人单位 D. 中介机构 6、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档案。 A. 劳动者健康监护 B. 工资 C. 人事 D. 劳动纪律 7、()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 业病防护要求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A. 卫生行政部门 B.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C. 用人单位 D. 工会组织 8、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有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备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A. 消防设施B. 泄险区 C. 隔离区 D. 消毒区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 A. 乡镇企业 B. 个体企业 C. 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D. 边远山区 10、用人单位的()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A. 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B. 工会主席 C. 安全技术人员 D. 负责人 二、问答题 1、什么叫职业病?

国家职业资格证考试报名

2014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各系: 我校2014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已开始,现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全院在校学生 二、报考科目及考试安排: 1. 考试时间: 2014年5月17日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技能操作考核 物流师、理财规划师、秘书、涉外秘书、营销师 2014年5月18日;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理财规划师 2.可报考科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营销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秘书、涉外秘书(以上 均为三级)注:在校大学生每个职业最高可报考三级(最高等级为一级,依次是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3.证书说明 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证书全国通用。 4.以上职业补考有2次机会且为连续补考,如:2013年5月参加考试,理论合格,实操不合格,可以补考实 操,补考时间为2013年1月和2014年5月共2次。 5.2013年11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成绩已可以查询,具体查询方式为:登录云南省职业技能鉴 定中心https://www.wendangku.net/doc/1c18052866.html,/,在“成绩”处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两个字段查询。 5.准考证发放:考前一周到教务处405办公室领取。 四、报名方法: 此次国家职业资格报名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 网报起止时间为:2014年3月11日9:00——2013年3月17日24:00 学生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1)进入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教务处https://www.wendangku.net/doc/1c18052866.html,/jwc,进入“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教务处正方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WEB服务管理子系统”。 2)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身份选择“学生”,点击“登录”进入。 3)进入界面后,鼠标指向“活动报名─网上报名”,打开相应界面,选择“国家职业资格考试”选择报考科目:点击“确定”退出,如需更改点击“删除”。 如果上次考试过了一科,这次可以报名补考另外一科。 2. 交报名费及照片 1)标准1寸照片三张(黑白、彩色均可),且务必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业名称及报考等级。 2)交费时间和地点:2014年3月25日、26日9:00-11:00 14:30-16:30,教学楼附326。 五、社会考生及教师请直接到行政楼教务处405张老师处报名。 六、其他说明 我校报名点属于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直接批准机构,随科目不同考试地点由系统分配到昆工津桥学院、云师大商学院、昆工城市学院,不是在我处报名的同学,考场地点偏远或者产生证书办理纠纷责任自负。 网报时间结束,不办理补报,未按时报名的学生等2014年下半年再报考;凡在网 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需交费并确认考生信息,报名成功;只在网上报名未交费确认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1007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一)及答案1007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纳税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应当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否则税务机关有权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B.税收优先于纳税义务人的债权人的债权 C.纳税义务人分立,分立前未结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D.税收优先于罚款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见《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4条、第45条、第48条。税收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有担保的债权优先于税收,所以B选项的说法不正确。知识模块:经济法 第2题: 下列哪一或哪些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A.英国法学家米尔恩认为:“权利概念之要义是‘资格’。说你对某物享有权利,是说你有资格享有它” B.在恩格斯看来:“在氏族制度内部,权利和义务之间还没有任何差别;参加公共事务,实行血族复仇或为此接受赎罪,究竟是权利还是义务这种问题,对印第安人来说是不存在的” C.列宁提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D.经济学家科斯指出:“权利就应该让与那些能够最具生产性地使用权利并有激励他们这样使用的动力的人”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权利、义务的理解。马克思提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知识模块:法理学 第3题: 关于权利制约原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项?() A.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分权原则 B.宪法的基本内容是保障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不同部分之间的制约机制并不作明确规定 C.1787年美国宪法称“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D.权力制约原则之所以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决定于宪法的逻辑起点和宪法的基本内容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第4题: 在国际法上,永久中立国承担永久中立义务的结果使其在与战争有关的国际活动方面受到一定限制,这种限制表明: A.永久中立国的国家主权受到限制 B.永久中立国部分丧失了国家主权

秘书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最考试试题库

A ) 承办时限规定 C ) 办周期制度 2、在没有客人时,下列做法中符合商场服务人员站姿要求的是( A 、两手下垂 B 、目视前方 C 、叉腰而立 D 、活动身体 A ) 一次信息开发 C ) 三次信息开发 4、在没有客人时,下列做法中符合商场服务人员站姿要求的是( A 、两手下垂 B 、目视前方 C 、叉腰而立 D 、活动身体 B ) 四分之一 D ) 五分之一 B ) 复核 1、区别重要的任务和紧急的任务,通常按( ),以安排好工作的优先次序 5、简报报头约占全页的( )。 6、文稿审核是文稿( )前的最后一道文字工序。 B ) 紧急程度 (D ) ABCD 法贝 9 3、撰写调研报告属于( )。 B ) 二次信息开发 D ) 专题信息开发 A ) 三分之一 C ) 二分之一 A ) 签发

D)分发 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简报报头内容的是()。 (A)简报名称(B)期号(C)编印单位(D)印发数量8、签字人就座时一般应()。 (A)面对正门(B)面对侧门(C)背对正门(D)背对侧门9、会场设备的检查和使用应()。 (A)多人共管(B)专人专管 (C)谁用谁管 (D)秘书部门负责人管 10、市场经济催生了一些新的道德观念,你认为不属于其中的是() A、自主性道德观念 B、重义轻利的道德观念 C、竞争的道德观念 D、学习创新的观念 11、网络沟通的原则包括()。 (A)有效管理(B)信息筛选 C)缮印 C)技术适用D)成本控制

12、在Word 编辑状态下,下列操作中,()能选取全部文档。 (A)执行“编辑”菜单中的“全选”命令 (B)将光标置于页面左侧空白区域,当光标变为左倾空心箭头时,按住Ctrl 键,单击文档 (C)将光标置于页面左侧空白区域,当光标变为左倾空心箭头时,三击鼠标左键 (D)将光标置于页面左侧空白区域,当光标变为左倾空心箭头时,双击鼠标左键 13、计算机主要技术指标通常是指()。 (A 硬盘容量的大小 ) (B 显示器的分辨率、打印机的配置 ) (C 所配备的系统软件的优劣 ) (D CPU 的主频和运算速度、字长、存储容量 ) 14、下列属于以课税对象为标准分类的税目是()。 (A 所得税(B)地方税 ) (C )资源税(D)行为税 15、在Windows 中,按()组合键可以打开“开始”菜单 A) Ctrl+Tab B) Ctrl+E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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