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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建设2007-15号文(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合建设2007-15号文(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合建设2007-15号文(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实施《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实施《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合建设[2007]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贯彻执行国家和合肥市现行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合肥地区的具体实施情况,统一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和技术管理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我委制定了《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若干规定》,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若干规定

为有效贯彻执行国家和合肥市现行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合肥地区的具体实施情况,统一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和技术管理要求,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现根据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管理需要,制定本若干规定。

1、建筑节能设计与节能综合指标计算

1.1居住建筑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地方现行节能设计标准。

1.1.1当全部围护结构构件按规定性指标进行热工计算时,所有构件的热工性能均应满足现行节能设计标准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1.1.2 当设计建筑的部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不满足现行节能设计标准中的规定性指标时,必须在满足或优于下列基本要求后(表1.1.2),方可采用节能设计能耗分析软件进行动态节能综合指标验算,作权衡判断。

表1.1.2 居住建筑主要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K,Km,[W/(m2.K)]

注:当屋顶和外墙的K(Km)值满足要求,但D值不满足时,应按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第5.1.1条验算隔热要求;合肥地区居住建筑在房间自然通风情况和夏季室外计算条件下,屋顶、东西向外墙的内表面最高温度应小于等于36.8℃。

1.1.3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时,应当以采暖、空调年耗电量之和作为判断依据。其中:

a、五层及五层以上居住建筑的采暖、空调年耗电量之和不应超出合肥地区的

限值指标,即54.491kwh/m2(《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 001))。

b、四层及四层以下居住建筑的年采暖、空调耗电量之和必须小于或等于参照建筑的采暖、空调年耗电量之和。

c、参照建筑确定的原则是:其形状、大小、朝向、内部房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应与所设计建筑完全一致,其体形系数和各部分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应符合现行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性指标。其中窗墙面积比按设计建筑取值,当设计建筑窗墙面积比大于0.4时,参照建筑均按0.4取值。

1.2 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现行节能设计标准。

1.2.1 当全部围护结构按规定性指标进行热工计算时,所有构件的热工性能均应满足规定性指标的要求。

1.2.2 当设计建筑的部分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不满足现行节能设计标准中的规定性指标时,必须在满足或优于下列基本要求后(表1.2.2),方可采用节能设计能耗分析软件进行动态节能综合指标验算,作权衡判断。

表1.2.2 公共建筑主要围护结构传热系数限值K,Km,[W/(m2.K)]

1.2.3 对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20000m2的大型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或建筑高度超过50m以上并设有集中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应按节能65%(指权衡判断指标)的目标进行设计。

1.2.4进行权衡判断的设计建筑,其计算采暖、空调年耗电量之和,必须低于参照建筑采暖、空调年耗电量之和。

2、建筑热工计算

2.0.1 建筑窗墙面积比计算:

应分别按东、南、西、北四个朝向逐一计算,其比值为某朝向的外窗总面积除以该朝向的立面面积(不包括女儿墙、室内外高差、外墙突出的片状墙柱)。

2.0.2 居住建筑外墙平均传热系数计算,应取窗墙比最大的一个墙面进行加权平均计算,不得仅取一个开间进行计算。公共建筑应取整个外墙面积进行加权平均。

2.0.3 建筑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蓄热系数应按不同使用场合,取经修正后的计算值进行热工计算;保温材料检测所得的热工参数不得直接用于设计计算[保温材料的修正系数可参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和《合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2006,试行)或现行国家标准设计图集。

保温材料设计选用厚度不得小于计算要求厚度。

2.0.4 建筑围护结构设计选用的热工计算数据,应及时传递给采暖、空调专业,作为设计计算的重要依据之一。

3、下列建筑的特殊部位可不作节能设计

3.0.1.教学楼、办公楼、科研楼、招待所、宿舍、公寓楼等敞开式外廊的建筑,其临外走廊的门窗、墙体均应按外围护结构进行保温、隔热设计。在确保建筑使用部分保温、隔热处理的围合性与完整性的前提下,其敞开式楼梯间、卫生间的外墙可不作保温处理。

3.0.2.高出主体建筑屋面二层及二层以下(每层面积小于等于200m2)的出屋面楼梯间、贮藏室、物品库、设备用房等无人员长时间停留的房间,可不作保温、隔热设计。但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应做屋顶、墙体(含门窗)的保温、隔热设计。

3.0.3.凡附建于建筑内的无人员长时间停留的地上设备用房:变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锅炉房、水泵房、空调制冷和通风机房等;服务用房:洗衣房、物品库、贮藏室等;库房:物品库、汽车库、自行车库、摩托车库、专用库房、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中不需要设空调除湿设备的集中书库、专用库房等。当上述各类用房可以集中划分为一个独立空间,且不影响建筑其余部分保温、隔热处理的围合性与完整性时,该独立空间的外围护结构可以不作保温隔热处理。否则应与建筑主体部分统一进行节能设计。

3.0.

4.附建于临街建筑中的向市民开放的公共厕所,采用自然通风、排气时,该局部外围护结构可不作保温、隔热处理,但要确保建筑主体保温、隔热的围合性与完整性。

3.0.5.附建于汽车销售店的库房部分,可不做保温、隔热设计,但要确保建筑主体部分保温隔热处理的围合性与完整性。

3.0.6.与上述特殊部位相邻的内隔墙,其传热系数均不应大于2.0W/(m2.K)。符合上述条件,允许不作保温、隔热的部分围护结构,应在设计文件中加以明确说明或用图示给予区分。

4、特殊建筑类别的界定

4.0.1、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应按公共建筑进行节能设计:

a、部分附建于居住建筑下部的二层及二层以下且绝大部分为独立沿街建造的的商铺;

b、位于居住建筑下部的一层及多层大型商场或其它类型公共建筑;

c、在工业建筑中,位于车间端头、自成一体的办公或会议室等辅助用房;可以独立分区的附建或独立建设的生活用房;厨房、餐厅、会议厅、浴室、职工活动室、健身房等;

d、每套设有专用卫生间和简易厨房,可供办公兼作住宿的公寓、公寓式办公楼、公寓式酒店等;

e、独立建设且有人长时间停留的值班室、传达室、接待室等;

f、附建于居住建筑下部具有多种公共使用功能(如会议、棋牌、健身、娱乐、餐饮等)的小区会所、公共活动场所。

g、连结于两幢居住建筑之间的商铺。

4.0.2、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应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设计:

a、全部位于居住建筑下部,层数为二层及二层以下,每间建筑面积小于或

等于300m2的商铺;

b、附建于居住建筑下部,层数为二层及二层以下的小区简易会所;物业管理办公、小型会议、活动室等不设集中空调的用房;

c、全部或局部位于居住建筑下部层数为三层及三层以下的幼儿园、托儿所;独立建设的幼儿园、托儿所。

5、建筑构造

5.0.1建筑外墙不宜设置凸(飘)窗,居住建筑北向不得设置凸(飘)窗。

确需设计凸(飘)窗,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a、凸(飘)窗出挑尺寸和外窗面积计算,应按《合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b、凸(飘)窗的传热系数K值不得大于2.8W/(m2.K)。

c、凸(飘)窗不透明的顶板、底板和侧板必须作好保温、隔热设计,其保温层总厚度应大于外墙保温层厚度。

5.0.2当封闭式阳台上未设阳台门时,外保温层应做至不透明的阳台栏板上,其封阳台的窗框料、玻璃应按外窗热工性能要求设计。

5.0.3由非金属、金属板材等组成的非透明幕墙内侧墙面,保温层应做密封防水处理。

5.0.4采用外墙保温时,设计文件应明确保温与基层的连接方式。采用粘结方法时,应注明粘结强度;采用锚固件材料时,应注明锚固件数量、规格、安装位置及进入基层墙体的深度尺寸,并应提出检测方法和指标要求。

5.0.5建筑外饰面做法应选用与外墙外保温系统相配套的构造层次。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确因特殊需要采用时,其设计的安全性与耐久性必须符合《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158-2004)、建设部《聚氨酯硬泡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导则》、《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等标准、规范的要求。饰面砖应采用轻质功能性面砖,重量不大于16kg/m2,单块面积不大于0. 01m2, 面砖吸水率不小于0.6%不大于6%。

外墙粘贴饰面砖的建筑总高度不应超过40m,否则应经有关部门专项论证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5.0.6居住建筑中不采暖、无空调的地下室顶板,应按层间楼板要求设计[K≤2.0

W/(m2.K)];公共建筑中不采暖、无空调的地下室顶板,应按地面要求设计(R

≥1.2 m2.K/W)。

5.0.7 采用倒置式屋面节能设计,应选用吸水率低的保温材料,并做好保温层密封保护措施。选用上人、非上人或种植屋面,应合理选用保温材料,按确定的防水材料进行防水构造设计。

5.0.8高层建筑的窗顶应采取防火构造措施,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

5.0.9外门窗洞口侧面保温层厚度不小于20mm,并做好保温层与窗框间的防水密封处理。

5.0.10东西向主要用房的外门窗应有遮阳措施。

6、其它规定

6.0.1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总说明,应列有建筑节能设计专栏,明确执行标准,附上节能设计一览表。

对围护结构各部分的构造做法应注明采用的标准设计图集;

门窗表应明确门窗框型材、玻璃品种、玻璃厚度、中空尺寸、传热系数、遮

阳系数;

门窗及幕墙应明确设计确定的抗风压性、水密性、气密性、隔声性、保温性和采光性等物理性能等级。

7层及7层以上外窗的抗风压性能应按结构计算的风荷载确定并不宜低于4级;1~6层外窗的抗风压性能不宜低于3级;气密性能不应低于4级;其性能等级划分应符合GB/T7106(7107、7108)-2002的规定。

6.0.2建筑节能计算及设备专业计算书封面,必须有项目名称、地址;计算人、校对人、审核人签名;加盖注册建筑师、设备设计师签章;同时注明设计单位、计算日期、版本。

6.0.3建筑节能设计能耗分析软件应通过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鉴定或评审后,确定为节能专用能耗分析软件使用,并应采用最新版本,取消手工计算。

6.0.4建设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节能设计内容。建设方确因工程项目需要进行部分修改的,必须由原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和计算,补出建筑热工节能计算书、设计修改文件,并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重新备案后,方可施工。

6.0.5新型节能材料、产品、技术应通过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认定后,方可在工程中试用;材料供应单位应向用户、设计部门出具相应的产品标准、应用技术规程、推广应用证书和由具有法定检测机构提供的各项技术参数。

6.0.6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后,应报市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

附件:1、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居住).doc

2、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公共).doc

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公共)工程所在区域:200 年月日

1、打(★)部分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填写。

2、表中有关透明幕墙的气密性指标,目前暂依据现行的

《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94)规定执行,新标准颁布后从其规定执行。

注1、“建筑节能技术措施基本情况”的内容由建设单位或者委托设计单位填写,并按程序交相关部门审核;

2、“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情况”的内容分别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监理

单位和市(县)建筑节能职能部门填写;

3、本表按单位工程项目填写;

合肥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居住)

注1、“建筑节能技术措施基本情况”的内容由建设单位或者委托设计单位填写,并按程序交相关部门审核;

2、“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情况”的内容分别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监理

单位和市(县)建筑节能职能部门填写;

3、本表按单位工程项目填写;

2021版节能降耗管理办法

2021版节能降耗管理办法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05

2021版节能降耗管理办法 一、节能降耗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节能降耗重要性 就宏观层面来说,加大节能降耗力度,既是缓解我国资源紧张的根本出路,也是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保障。从微观层面讲,加大企业节能降耗力度,是全社会节能的关键所在,也是提高企业自身持续发展能力的客观需要。 三、车间、办公室节能降耗任务和责任 1、组长和副组长带头节约,以节水、节电、节油、节省办公用

品为重点,引导干部职工转变观念,营造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 2、综合办公室:贯彻节能降耗措施,负责办公室和生产车间的节能降耗的落实,主持节能降耗培训和宣传,强化日常节约意识,切实降低办公费用支出,做好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生产车间:做好产品各个环节的节能控制,将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员工个人身上,积极响应和落实节能措施,能够主动寻求新技术、新工艺,切实将节能减排方案落实到生产当中。 四、节能降耗管理措施 1、节能减排宣传措施 1)大力宣传节能降耗精神,组织开展以节能降耗为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统一项目部对节能降耗的思想认识。把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贯穿于生产全过程。 2)把节能降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把用电节能、用水节能、办公节能、电器设备设施节能、机械设备节能等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

公司节能降耗管理办法

公司节能降耗(水电)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我公司的水电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生活,减少浪费,树立节电、节水意识。按照“计量准确、按表收费、强化管理、减少浪费、改善服务”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总则 1、公司成立节能降耗领导小组,由企划中心总监担任组长,行政部经理和设备管理部经理担任副组长,后勤主管和设备科长担任执行委员,节能降耗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相关人中对各责任单位对水电使用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统一检查地下漏水、龙头漏水、厕所漏水、办公楼、宿舍漏水、墙体渗水等浪费现象,检查并修正本办法的具体落实情况并对相关责任人和监督人进行专项考核。 2、公司的水电设施包括水龙头、高低水箱、阀门、管道,消防栓,空调、灯泡、日光灯、插开座等水、电设施均,是公司资产的一部分,由设备管理部和使用部门共同管理,节能降耗领导小组监督,督导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设备管理部负责维修和安全检查,并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三、基本要求 1、所有人员必须按水、电设施的设计功能正确使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更改用电设备功率、私自加装用电设备、违章使用水电设施等,对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直接管理责任人负责。 2、各中心、部门/车间、宿舍要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水电设施损坏,及时申报维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当值责任人和监督人承担。 3、所有用电设备在长时间不使用的情况下均应拔掉电源,不得处于待机状态。 4、凡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用水、用电的开关及相应公共设施均设立责任人和监督人,责任人承担60%的责任,监督人承担40%的责任。责任人每天不少于4次对所在责任区进行巡查,监督人每天不少于2次对所在责任区进行巡查监督。 四、实施办法 (一)、关于宿舍(责任人:宿舍管理员,监督人:行政部、保安队) 1、公司职工宿舍的用水电费分房间计表计费,由设备管理部抄表,实际受用员工承担,集体宿舍则由该宿舍内员工共同分担,并从工资中扣缴。 2、各宿舍应每天轮流安排值日人员,并标识上墙。当天值日人员负责落实并实施本《办法》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10月28日经第76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二○○五年十一月十日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节能规划,制定国家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节能规划,制定本地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和节约,对城镇布局、功能区设置、建筑特征,基础设施配置的影响进行研究论证。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节能发展状况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制定建筑节能相关标准,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有关规定,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地方标准或者实施细则。 第七条鼓励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用能设备和附属设施及相应的施工工艺、应用技术和管理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第八条鼓励发展下列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 (一)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 (二)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 (三)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四)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 (五)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 (六)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 (七)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 (八)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鼓励推广应用和淘汰的建筑节能部品及技术的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该目录,制定适合本区域的鼓励推广应用和淘汰的建筑节能部品及技术的目录。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在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背景下,全国的建筑节能工作由北向南相继推进开展。中国夏热冬暖地区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晚,适应该地区的建筑节能技术相对滞后,仍需要在探索中总结经验。下文是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节能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使用、改造等活动中,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采用符合节能要求的建筑材料、设备、技术、工艺和管理措施,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 第三条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原则,经过提高节能技术标准,加强节能管理,实现节约能源、改进环境、社会受益。 第四条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综合统筹、监督、协调工作,具体负责民用建筑建造、使用、改造方面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规划、设计方面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供热方面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发改、财政、统计、农村工作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主要指标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专项规划制定民用建筑节能年度工作计划。 第六条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的既有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等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按照规定承担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等方面的建筑节能责任。 民用建筑使用中的节能责任由所有权人、运行管理人、使用人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承担,没有规定或者约定的,由所有权人承担。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应当提高节能意识,采取节能措施,加强日常行为节能。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宣传工作,普及建筑节能科学

办公室节能规定

广西桂平市中润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锦洲·时代广场】营销中心节能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区域包括一楼营销大厅、办公区域等场所,每天各灯光、空调、办公室设备等消耗大量的能源,为了节约能源,有效降低项目的营销成本,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希本案场全体员工共同遵守执行。 一、照明 1、办公区公共场所(中庭、过道)照明,白天尽量采用自然光,少开照明灯, 除非在阴雨天需要才能打开;晚上如需要开灯,夏季18:30后才可开灯,冬季18:00后可开灯;下班时间必须关闭,做到人走灯关,坚决杜绝长明灯。 2、办公室内照明。中午或下午下班后如办公室无人,最后离开的必须关灯。 二、办公设备 1、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耗电,根据办公情况,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 风扇、饮水机等设备,尽量少开或者减少待机时间,对停用的办公室设备,必须关闭设备电源。 2、下班时要关闭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电源,做到人走断电,坚决杜 绝浪费。每天下班前,各部门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同事负责检查所有灯光、电脑、打印机、饮水机、复印机、电风扇以及其他电器是否已关闭。 3、正确使用办公用品,合理维护,延长其使用寿命。 三、空调 1、合理设置办公室、会议室空调温度,当夏天室温高于26度,冬季室温低于 15度时方可开启空调。春秋正常天气下不开空调。夏天空调设置温度不得低于24度,冬天不高于20度。 2、会议室空调在会议结束时必须关闭,杜绝长开。 3、办公室无人办公时要关闭空调。 4、宿舍内空调管理办法同办公室,宿舍内无人时一定要关闭,杜绝长开。 四、影音室 1、影音室在不播放影片时间仅开星空顶灯,放映设备设置成待机状态。

2、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放映设备处于正常循环放映状态,中 午休息时间、晚上18:00以后放映设备处于待机状态,需要使用时由置业顾问或案场组人员播放。 3、以上时间节点放映设备、灯光的开、闭由案场组负责 五、责任及处罚 1、各部门经理、值班经理为各相关场所的节能负责人,部门经理必须将本管理 措施发放到本部门的每一个员工,并要求共同执行。 2、公司行政部为本节能管理措施的检查单位和处罚单位。 3、行政部根据上班办公情况不定时抽查,如发现有不按照本措施要求执行的, 第一次由行政部口头通知提醒,第二次发现的,由行政部向该部门出具处罚通知,罚款10元,第三次及更多发现的,每次罚款50元。 4、被罚款对象为直接责任人,如无法明确直接责任人的,由该部门经理承担被 处罚责任。 5、罚款由行政部出具罚款单,交由财务部在发放工资时扣罚。 6、各区域节能控制责任人以及开、闭时间、基本要求等见《锦洲时代广场营销 中心灯光、设备节能控制时间、责任表》。 六、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锦洲时代广场营销中心灯光、设备节能控制时间、责任表》 广西桂平市中润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1月4日

电梯节能降耗管理办法

电梯节能降耗实施办法 一、电梯使用现状 1、电梯数量及分布

2、电梯运行状况 目前我院所有电梯是24小时待机,控制系统和照明系统24小时运行,照明设备、继电器、接触器等是主要损耗器件。在业余时间、节假日、病员少的时间,电梯利用率低,电梯经常低负荷工作,资源浪费明显,同时造成机电设备损耗加大,增大维护成本和人力消耗。 3、故障原因 电梯主要故障:分为硬件故障、软件故障。硬件故障往往随着使用时间的加长而不断增多,再加上维护保养不及时或维修不彻底,使用电梯带病工作,对电梯造成的损坏会理更严重。软件故障主要也是硬件故障延伸出的问题,程序紊乱往往是硬件存储器件年老化损坏的 结果。 因此,电梯的使用要科学合理,不仅出了问题时要及时处理,日常使用也要尽量减少损耗,低效率的使用电梯不仅浪费能源,而且过早的损耗老化也造成故障率增多寿命缩短。

二、电梯的主要能耗 电梯能耗主要有:电梯有效能量、控制系统损耗、照明通风系统损耗、机械传动系统损耗和其它运动相关损耗。其中控制系统损耗、照明通风系统损耗是在待机状态也存在的,也就是说,24小时运转的电梯有相当一部分能量是白白浪费掉的。 三、降低电梯能耗的办法 1、提高单梯工作效率 及时更换老旧故障部件是提高单个电梯工作效率、延长电梯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对故障频发的电梯,要制定特殊的维护方案,增加维护次数,减少临时故障时间。另外,对电梯照明、通风系统做到智能控制,在长时间无人情况下能自行关闭照明、通风,减少电力损耗。 2、采用新技术电梯 根据中国特检协会《电梯能效评价指标与检测方法研究》课题组对全国10个城市不同型号电梯的检测数据统计,在相同的测试方法 下, AC-2电梯,运送每吨·千米的耗电量为8.30--8.76度; ACvv电梯,运送每吨·千米的耗电量为5.01--5.28度; vvvF有齿轮电梯,运送每吨·千米耗的电量为1.67--3.46度; vvvF无齿轮电梯,运送每吨·千米耗的电量为1.05--2.27度。 测试数据表明,完成相等的运送量,不同的电梯的耗电水平相差可达8倍。而采用vvvF变频器的电梯具有明显优势。 3、错时关停部分电梯

节能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节能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1、项目经理为节能环保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节能环保施工的组织实施及目标实现,并指定环保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 施工项目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管理人员参加的节能环保施工领导小组,逐级落实现场节能环保施工的管理工作。 2、项目节能环保策划 项目开工前应编制节能环保施工方案。该方案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独立成章,并按规定进行审批。 节能环保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2.1)、环境保护措施,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负荷,保护其他设施和文物等资源。 2.2)、节材措施,在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制定节材措施。如进行施工方案的节材优化,建筑垃圾减量化,尽量利用可循环材料等。 2.3)、节水措施,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水资源状况,制定节水措施。 2.4)、节能措施,进行施工节能策划,确定目标,制定节能措施。 2.5)、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制定临时用地指标、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及临时用地节地措施等。 3、项目节能环保实施要求 3.1、环境保护措施 扬尘控制 1)、运送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应设

置洗车槽。 2)、施工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 3)、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对现场易飞扬物质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地面硬化、围档、密网覆盖、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 4)、构筑物机械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采取清理积尘、拆除体洒水、设置隔档等措施。 5)、在场界四周隔档高度位置测得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TSP)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不大于0.08mg/m3。 噪音与振动控制 1)、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规定。 2)、在施工场界对噪音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监测方法执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 3)、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和振动。 光污染控制 1)、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 2)、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水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节能管理办法

节能管理规定 一、各级能源管理机构的职责 1.全公司节能管理实行“三级管理”体系,即公司、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经理部(机械租赁站)。 各级节能管理机构均应成立相应的节能领导小组,并要由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生产、技术、机械、材料、行政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组成。 2.各级节能管理机构,应配备有一定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的人员具体负责。 3.各级节能管理部门要各负其责,把节能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4.公司节能管理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行业、上级单位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及时向下属单位进行宣贯。 (2)督促各单位的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3)组织、指导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运用,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各单位节能管理部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行业、上级单位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2)认真执行局能源管理办法,并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实施细则。 (3)加强能源的计量、定额管理,定期对项目经理部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考核。 (4)加强机械设备的技术改造和维修保养,并对维修质量进行检查、考核,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 (5)积极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的运用。搞好节能宣传活动及培训工作。 6.项目经理部节能管理部门(机械租赁站)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公司所属各单位制定的能源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2)加强能源计量管理,配备必要的能源计量器具。 (3)加强机械施工组织和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和能源效率。 (4)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 (5)积极开展群众性的节能宣传活动和节能培训。 二、重点耗能设备的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能耗设备管理,重点耗能设备是指装机容量300KW(含)以上的施工机械设备,从而对推动全公司的节能工作。 1.各单位在用的重点耗能设备要做好各种原始记录和履历书的填写,实行定额考核和经济核算,奖罚兑现。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143号令)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3号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10月28日经第76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节能规划,制定国家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节能规划,制定本地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和节约,对城镇布局、功能区设置、建筑特征,基础设施配置的影响进行研究论证。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节能发展状况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制定建筑节能相关标准,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有关规定,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地方标准或者实施细则。

节能管理规定

沧州分公司企业标准 节能管理规定 QG/SHCZ 18.101-2008(A/0)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节能管理的主要任务,各单位的相关节能工作职责 本规定适用于沧州分公司各单位节能管理的各项内容。 2 引用标准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节约能源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石化生〔2007〕258号。 3 术语及解释: 能源 是指原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4 职责和权限 4.1 在分公司主管副经理领导下,生产管理部节能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节能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贯彻国家有关节能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贯彻落实股份公司沧州分公司、资产公司沧州分公司节能管理的工作方针、目标和决策;负责股份公司沧州分公司、资产公司沧州分公司节能工作的统一管理、综合协调;负责节能综合目标分解,编制

年度节能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和交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股份公司沧州分公司、资产公司沧州分公司节能管理办法和评价考核办法;负责落实节能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确保节能标准体系完善;负责提出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参加重点投资项目节能篇(章)的技术评估与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落实;负责组织节能宣传,以提高员工节能意识。 4.2 技术开发部负责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组织重点投资项目节能篇(章)的技术评估与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投资项目(厂内限上)节能篇措施的落实,负责投资项目执行“三同时”、“四到位”的制度的落实,即节能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做到用能计划到位、节能目标到位、节能措施到位、节能管理制度到位。 4.3 计划部负责能源计量管理,负责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对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和仪表合理性负责;负责建立健全节能计量管理体系;并协助生产管理部做好能源消费的统计工作。 4.4机械动力部负责耗能和节能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设备长周期、高效率运行。负责建立耗能和节能设备台账,实现长期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完善能源计量台帐和节能关键计量设备运行状况档案,努力提高能源管理工作水平。 4.5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节能设施和节能设备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4.6企业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办公区域内的所有耗能设备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节能服务管理办法

XXXX-XX-XX实施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XXXX-XX-XX发布 客户能效服务管理办法

广西电网公司节能服务管理办法(稿) 1总则 .1 为加强和规范广西电网公司节能服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公司所属各供电局、各级节约用电服务中心。 2规范性文件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10】264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电网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试行)》(发改运行【2011】2407号) 3术语和定义 3.1节能告知:业务人员跟踪分析客户业扩资料、实际用电及设备运行等情况,对存在用电异常情况的客户,提出初步节能建议,向客户提供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等技术信息。节能告知的形式包括短信、电话、邮件及书面等。 3.2节能咨询:向客户开展的关于节能一般知识、节能技术和节能项目运作等方面的咨询。节能咨询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现场等多种形式进行。 3.3 节能诊断:对客户能源综合利用情况及管理环节等进行调查及现场

测试,分析节能潜力,提出改造建议,并编写形成节能诊断报告。 3.4节能宣传培训:通过宣讲、演示、展览、展示、培训、交流和研讨等方式,面向社会开展的宣传国家节能政策法规、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 3.5内部节能:是指公司在加强电网建设、优化电网结构、推广应用节能新设备和技术,加强办公、营业场所节能管理等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4职责 4.1市场营销部 各级市场营销部是各单位节能服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各级节约用电服务中心是客户能效服务工作的执行机构。 4.1.1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协调公司有关部门,确定公司年度需求侧管理目标电力电量节约指标;负责公司节能服务工作计划的制定、监督执行及考核。负责本单位节能服务资金使用计划、节约用电服务中心的管理。 4.1.2地(市)供电局市场营销部负责按公司下达的工作目标及计划制定本单位客户能效服务工作目标及计划,并进行监督、考核;负责本单位节能服务资金使用计划、节约用电服务中心的管理。 4.2计划部 4.2.1负责综合线损管理,优化电网架构,推动系统节能降损。 4.2.2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系统线损“四分”管理与统计分析和线损指标异常波动分析,组织制定降低线损的管理与技术措施。 4.2.3负责组织电网节能降损实现节电的统计和考核评价。 4.3生产设备管理部 4.3.1负责公司技术线损的管理,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技术降损工作计划。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143号令)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 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节能规划,制定国家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节能规划,制定本地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和节约,对城镇布局、功能区设置、建筑特征,基础设施配置的影响进行研究论证。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节能发展状况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制定建筑节能相关标准,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有关规定,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地方标准或者实施细则。 第七条鼓励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用能设备和附属设施及相应的施工工艺、应用技术和管理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第八条鼓励发展下列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 (一)新型节能墙体和屋面的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 (二)节能门窗的保温隔热和密闭技术; (三)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四)供热采暖系统温度调控和分户热量计量技术与装置; (五)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及设备; (六)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 (七)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 (八)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节能管理技术。 鼓励推广应用和淘汰的建筑节能部品及技术的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该目录,制定适合本区域的鼓励推广应用和淘汰的建筑节能部品及技术的目录。

医院节能管理办法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节能管理办法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节能管理办法 为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创建节约型医院,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XXXX XXXX XXXX XXXX 职责: (一)统筹医院的各项节能工作,召开节能工作例会,对医院节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医院能源管理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贯彻执行上级部门节能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医院节能目标、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医院年度节能计划及节能技术改造计划; (四)审定医院年度各类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指标; (五)督导检查医院的各项节能工作; (六)对医院节能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部,负责医院节能工作日常事务。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XXXX XXXX XXXX XXXX 节能联络员:XXX XXXX 职责: (一)贯彻落实医院节能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负责医院能源利用普查、能量平衡测试和审计工作; (三)负责对医院用能进行计量监督、统计监督和节能检查; (四)按月度、季度、年度汇总各单位能源消耗报表并做好能耗分析,编写节能简报、节能工作总结和各种能源报表,建立节能管理技术档案和统计台账; (五)参与审查医院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设计具有正确的节能评估,合理选用节能工艺、设备和材料,并协助工程管理部门,抓好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和效果鉴定工作; (六)负责组织节能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节能意识和节能水平。 二、能源管理 (一)能源计量范围: 1.进院一次能源(天然气)、二次能源(电、成品油、

建筑节能专项管理制度

淮北市南湖雅苑居住小区建筑节能工程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淮北鲁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环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节能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建筑节能工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备案及技术性能认定。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定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2建筑节能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应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 3建筑节能丄程使用材料和设备应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抽样复验或见证取样送检。 4建筑节能丄程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讣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5设讣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并应经原施丄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讣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6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丄技术标准。 7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建筑节能要求,建筑节能强制性标

准和施工图设讣文件进行施工、监理。 8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施工前,施丄单位应编制节能丄程施丄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L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10建筑节能丄程的施丄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要求。施丄过程中应对保温材料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二、质量验收制度 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il?划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对工程分步骤、分阶段进行质量检查与验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并向监理单位报验,未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U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LI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验收记录由施丄单位项口专业质检员填写,并山监理工程师在验收结论栏内签署意见,并签名。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LI 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LI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4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的项H管理机构应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报施工单位进行内部检查、验收。内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办公室节能降耗措施

办公室节能降耗措施 一、节约用电 (一)夏季来临,项目部最费电的就是空调了,所以节约用电控制空调使用是关键。夏季空调使用规定: 1、温度设定范围以26-28度为宜,以免过冷而浪费能源。 2、空调使用时间为早上10:00至下午17:30,非上班时间以不使用为原则, 下班后关闭空调。 3、各部门每月清洗滤网及回风口。 4、空调使用期间应紧闭门窗,以防止冷能外泄或热风渗入。 5、空调使用时,配合风扇降低室内温度,延长冷气机寿命。 6、因为空调关闭后办公室内的温度还将持续一段时间所以下班前20分钟关闭空调。 (二)于各电源开关张贴「节约能源」倡导标语。 1、加强照明节电管理。办公室、会议室要充分利用自然光,做到人走灯熄,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夜间尽量减少公共区域照明。 2、减少不必要的办公电器和非办公用电。饮水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下班前切断电源开关。 3、注意随手关灯。使用高效节能灯泡。节能灯最好不要短时间内开关,节 能 灯在开关时是最耗电的,对于保险丝的损伤也是最大的。 二、节约用水

1、于各水龙头开关张贴「节约用水」倡导标语,随时提醒员工节约用水。 2、2、建立健全节约用水规章制度,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杜绝跑 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对“跑、冒、滴、漏”的水龙头及时更换,减少浪费。 3.节水妙招:冲洗衣服时,可以加入少量肥皂粉,因为洗衣粉遇到肥皂 会 减少很多泡沫,既省水又节约清洗的时间。 4、洗脸、洗手用小脸盆接住水,然后倒进大桶收集起来。 5、刷牙时要用多少水就盛多少水。 (三)、节约办公费用 1、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和领用,严格配备标准,实行统一集中采购。每月统计各部门领用数量。 2、推行电子政务,尽量使用电子邮件代替纸类文档。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网上办公系统系统,一般事务性通知、资料传送等都要通过网络 系统进行,减少纸质资料印发(复印)和使用传真的频率。 3、办公电脑设置合适亮度:将电脑显示器亮度调整到一个合适的值。显 示器亮度过高既会增加耗电量,也不利于保护视力。电脑需经常保养、清洁,注意防尘防潮,减少电耗。 4、将办公电脑设置合理的“电源使用方案”:为电脑设置合理的“电源使 用方案”,短暂休息期间,可使电脑自动关闭显示器;较长时间不用,使

甘肃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19修正)

甘肃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2008年8月19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9年12月16日十三届省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物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和资源的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及其用能系统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改造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和建筑物使用设备的运行管理过程中,通过采用节能技术和产品,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降低建筑的能源、资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和资源的活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民用建筑节能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规划。建筑节能规划应当包括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第六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省民用建筑节能标准,鼓励使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省民用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目录。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完善供热价格机制,鼓励发展集中供热系统和热电联产系统,使用先进成熟技术建设热源、一次供热管网系统和换热站,整体优化供热系统,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第八条新建居住建筑围护结构应当符合节能标准,并应当安装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制冷)分户计量装置和供热(制冷)

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管理办法(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 (新版)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是指根据民用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节能标准,对民用建筑项目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降低能源消耗的对策和措施,并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本办法统称节能评估文件)或者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项目设计方案和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并监督实施的行为。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的监督管理和节能审查工作。 第五条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设计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理论计算值)折算的建筑规模实行分类管理(以年综合能源消耗一千吨标准煤折算成基准建筑规模): (一)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三倍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以上、三倍以下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三)总建筑面积在基准建筑规模以下的民用建筑项目,应当填写节能登记表。

办公室节能管理制度

市场营销部节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佳美《节能降耗管理制度》规定,全面推进节约型企业建设,强化职员节俭意识,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做好部门节能降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办公室日常工作,公务接待、办公耗材管理、公务用车等能源资源消耗。 第二章用电管理 第三条、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应尽量用自然光,室内光线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尽可能少开或者不开灯,离开办公室,会议室时必须随手关灯,下班后及时关闭走廊、卫生间的照明灯具,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值班人员夜间应对公用部分定时巡检,及时关闭无人区域的照明电器。 第四条、办公室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耗能设备要做到人走电断;各秘书要在下班后检查并关闭领导办公室饮水机等耗能设备。 第五条、值班人员要在下班后检查各类能耗设备,及时关闭电源,确保各类耗能设备在非使用期间实现“0”耗能;长假及周末期间,值班人员要及时查看,确保所有电源处于关闭状态,包括走廊,卫生间的照明灯具及照明路灯等。

第三章用水管理 第六条、除总经理、财务总监外,其他所有办公室及会议用水一律不得使用纯净水。 第四章、办公耗材管理 第七条、规范办公用品采购、配备和领用,实行物品发放单主管负责人及领取人签字,日清月结制度。要尽可能采购管家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此项工作按照《佳美办公室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要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充分使用电子政务和公文传输系统;除保密文件外,文件起草、修改、传送应尽量在网上和公文传输系统上进行,确需打印的纸质文件,严格控制印刷数量;简报信息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使用彩色打印;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对于单面使用过的非涉密废弃文件,回收作为稿纸使用;逐步淘汰高能耗灯具、计算机、打印机等耗能设备,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九条、尽量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签字笔,打印机墨盒、文件夹、档案袋等办公用品,能循环利用的一定要坚持回收再利用。 第五章、公务经费管理 第十条、严格执行《佳美接待暂行规定》,减少陪同人数,降低经费支出,公务接待应尽可能安排在食堂,10人以上的可安排在定点饭店、宾馆接待。 第十一条、自觉利用内部集群网通话,严格控制座机数量和长途

节能工作管理办法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节能工作管理办法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0150节能工作管理办法制度 Energy saving work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节能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以及检查和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节能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L/T800-2001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01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节约能源管理制度》 3职责 3.1企业成立节能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厂、部门、班组三级节能网,负责贯彻国家有关节能的法规和上级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标准。 3.2生产技术部门是节能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设节能专职。 3.3各部门是节能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组织在本部门贯彻实施企业的节能计划、规划、管理标准、实施细则、考核办法和指示精神等,及时总结交流节能活动经验,反映存在的问题;定期上报本部门节能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分析总结等。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基础工作 4.1.1根据《计量法》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严格按计量

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各种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 4.1.2各部门应认真做好各种能源的消耗和相关指标的原始记录,保持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1.3运行部门应经常检查、调整生产设备的运行方式,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对策,保证生产设备在经济状态下运行。 4.1.4检修部门应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生产和能耗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杜绝跑、冒、滴、漏,积极实施节能改造项目,提高主、辅设备的效率。 4.1.5生产技术部门及时统计、上报生产和能耗指标完成情况。 4.2节能管理工作 4.2.1生产技术部门每年将企业生产和能耗指标分解到各部门。 4.2.2生产技术部门每年组织各有关部门根据生产和能耗设备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定节能技术措施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4.2.3运行部门应组织开展运行指标竞赛活动,加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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