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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学教师应具备法律意识的思考

关于中学教师应具备法律意识的思考
关于中学教师应具备法律意识的思考

关于中学教师应具备法律意识的思考

徐卫东问题的提出,是近些年来不断披露出的“未成年人犯罪”、“‘园丁’违法犯罪”的案件数量的增加;同时,当今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核心就是人力资源的竞争;但是我国的诸多问题中,“人力资源素质亟待提高”是不争的事实。虽然从大教育观的角度看,解决问题的环节不是中学教育一个方面,但对于培养“高素质人才”后续队伍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角度,中学教师的素质至关重要。

这些问题引发的思考: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政治文明过程中,中学教师应具备什么样的法律意识,才能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自己遵纪守法作好表率方面,发挥人民教师应有的作用。本文认为,我国的改革开放、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需要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的高素质人才,而“只有高素质的教师,才能造就高素质人才”;这是公理性观点。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条件下,对“高素质人才”定位的诸多条件中,政治法律素质、思想道德品质是不可或缺的必要要件。而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和自身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就必须有一支自身具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先进思想的,而且能把这种思想转化为教育教学行为的教师队伍;其中教师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则直接影响着“高素质人才”后续队伍的现代法治观念的形成;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培养。

从我国政治法律制度建设的进程上看,中学教师至少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意识。

一、明确依法获得教师资格并确定自身的法定地位的意识

改革开放后,我们对教师的法律地位的认识,经历了模糊到明确的过程;尤其1993年10月31日颁布的《教师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使全社会对教师的合法地位的认识都有了法律根据。

因此,教师自身更要明确,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法定的一种职业资格制度;教师不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干部”,也不是地方政府“官员”;教师资格是由国家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定的资格,属于国家资格性质;教师资格一经取得,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才能被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聘任为教师。这是公民依法获得从事教师工作的法定权利。但是,教师资格只是公民从事教师工作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换言之,具备教师资格者只有在被学校依法聘任后,方能成为教师。学校应根据岗位需要,从具备教师资格者中择优聘任。

2000年9月23日,教育部以部长令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对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作出了补充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属于申请者个人的民事行为,不是组织的、行政行为,更与申请人在什么单位工作没有关系;非依法律规定,任何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均无权拒绝受理符合认定条件的中国公民的申请;同时,申请教师资格的公民所在单位无权干涉。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教育事业进入法制化的、新的发展阶段、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同时意味着,教师的行为不再单纯是道德规范领域的、“糊口养家”的手段,教师的行为必须受法律的制约。

二、自觉学习、贯彻、理解、讲授社会主义现代法治精神的意识

中学教师的工作,处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第一线。因此,要想使学生了解“社会主义现代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内容,教师自己就要通过自觉学习,懂得“依法治国”的涵义;明确二十一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与特征;明确现行宪法(82宪法及三个修正案)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在制度上和对全社会的成员在行为规范上的总体要求;这样才可能在进一步贯彻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通过对社会主义现代法治精神的正确理解,讲授清楚:“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治理或制约国家权力;“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法治权、治吏(官);尤其应避免将“依法治国”仅仅理解为“政府以法治民”,助长权力行使者的专横与腐败。应当明确,政府及其官员首先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对象和客体,然后才是“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即“依法治国”第二个层次上的主体;各个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公民(包括教师和学生)和其他组织(包括学校)也要遵守宪法和法律。

在现代法治精神问题上,中学教师切不可“以其浑浑,使人昭昭”。

三、树立平等对待学生及其家长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每位教师都应当明确,教师与学生及其家长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教师在工作中的教育行为,不是行政管理行为,而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义务,相应的与学生及其家长之间的矛盾,若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主要是民事责任。因此,教师不要以“管人者”自居。要学会平等对待学生及其家长,要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教学关系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主要表现在对学生的“尊重”上。就是指尊重人的尊严,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和责任,尊重人的价值,尊重人在自己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一句话,就是把法律所赋与的权利和义务还给学生。

依法“尊重”学生,就是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就是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相互促进的适宜学生发展的教育环境。只有教师首先真正依法“尊重”学生了,才能培养学生“尊重”的意识和能力。

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前提的“尊重”表现在: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尊重社会、尊重自然、尊重知识几个方面。

自尊是一个人灵魂中伟大的杠杆,更是“人权意识”的前提;不会自尊的人,无法理解“人权”。人首先要尊重自己,才能尊重他人和社会,也才能获得外界对自己的尊重,也才能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教师必须自己懂得并告知学生,自尊应从认识自己开始,从法律上讲,就是公民资格始于何时:零岁;每个人的基本权利都应依法受到尊重,并且每个人都有捍卫自己人格尊严的权利。公民的民事权利无法定理由,不被剥夺。

“尊重他人”强调“平等”。尊重他人,并不是失去自己,是基于平等,依法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实际上是创造一个良好的平等待人、诚实守信、善于助人,不窥探、干涉他人隐私,宽容大度等法治环境的条件。

“尊重社会”强调遵守法律“规则”。人的权利和义务最起码的体现就是树立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规则是尊重社会的底线,因为这是法制社会的基准。权利(权力)和义务(责任)意识是尊重社会的根本内容,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无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力的责任(也无无权利的义务)。“尊重自然”强调依法保护和爱护环境,明确“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总之,中学教师只有首先具备了与其教师资格相应的法律意识,自己首先依法办事,自己首先学会平等地“尊重”,我国对学生进行的素质教育才能“全面”,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的预防,才能减少一个漏洞;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和

自身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才能有更符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条件;逐步实现素质教育制度化、法制化的条件才能更健全。

法律时评的定位

杨涛无庸讳言,无论是《南方都市报》还是其兄弟报纸《新京报》对于法律时评有着某种特殊的偏爱,这应当是一种时势的必然。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法治逐渐成为社会上的主流话语,也为民众所关注,这是可喜的事情。

但是有人也敏锐地感觉到法律时评的学术化趋向,“法律时评过于陷入了一种法理学的探讨”。(《新京报》12月15日敬仁博士文)对此,笔者深以为然,报纸不是学术刊物,过多的学理探讨还是交给肩负其责的刊物好了。因为民众也许对此并不关心,甚至反感于拗口的专业词汇。

然而,敬仁博士接下来的观点笔者却不敢苛同,“法律时评……忽视了当下民间所更为需要的普法教育问题”,因为“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士而言,更需要的是法律知识、司法诉讼、司法程序、案例分析等问题”。民众当然需要普法教育,但这是法律时评的使命吗?

这就涉及法律时评的定位问题,笔者认为法律时评就是用法言法语去解读社会现象,并藉此传承法治的理念。而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的法律很不健全,甚至貌似健全的法律并不合法(这里的法可理解为人类理性、自然法或者称真正的民意),对法律的理解也是千差万异。时评作者要抓住为人们所关心同时存在较大争议的话题,从法哲学、法理学、法经济学、法社会学多角度入手,秉承批判的精神,用独特的眼光,以通俗的语言、精悍的篇幅阐述法治的精髓去启蒙民众,在争鸣中推动法律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如果流于对法律知识、司法诉讼、司法程序、案例分析等问题的简单介绍,是无益于提高法律时评的品位。因为,这些普法教育问题大可交给其他相关报纸或者报纸的其他版面,即使作为时评,也不应当成为时评版的主流话题。

法律时评需要亲民,但更应当有勇气率先吹响时代的号角,引导时代的潮流!

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摘要目的: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促其依法行医。方法:开展学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尊重法律赋予病人的各种权利;要有证据意识,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记录病例;加强管理,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结果: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能有效减少医疗纠纷。 关键词法律意识;权利义务;证据;医疗纠纷 随着法制社会的推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不断增强;同时,经济水平的发展使得人们对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此外,在医疗服务中还存在这大量的缺陷和过失行为。各种原因使得医疗纠纷数量明显增多,由此而引发的医疗纠纷诉讼也大幅上升。我们在工作中研究发现,医务人员缺乏法律意识是目前医疗纠纷明显增多的最主要因素之一。 1医务人员法律意识缺失的具体原因 当前,依法治国,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普遍增强,而作为特定社会角色的院方,其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却滞后于他们的服务对象,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1角色定位滞后 随着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的到来,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观念已成为医院管理的基本模式。由于文化素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就医过程中对医院整体服务,技术水平和医护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在治疗,护理上患者不再言听计从,相反他们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医务人员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服务者,而只是平等主体之间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一方。 同时,随着法制社会的推进,使得公平的理念发了改变,法律为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实施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举证责任倒置,即将本来应由患方承担的举证责任规定由医方来承担,医方必须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将承败诉后果。法律的这一规定,使医患双方的证据责任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医务人员要彻底摆脱角色优越感,适应新形势下的角色定位。 1.2注重追求技术上、学术上的成果而忽略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和

小学数学教学目标确立的重要性

小学数学教学目标确立的重要性 小学数学一体化实验是把教学目标的制定、教学内容的组织、教学时间的分配、教学方法与手段的选择、教学效果的评价看作一个整体。在这个整体中教学目标的制定制约着教学设计的方向,对教学的步骤和方法具有制约的功能;教学目标为教学评价提供了依据,是进行科学测试,确定客观评价的基础,因此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学目标制定这一首要环节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在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中,关于教学的目的明确规定在小学阶段必须进行的知识、智能、思想品德三方面的教学和教育,只有在每节课的教学目标中对这三方面都有明确、具体的要求,才能使《大纲》的精神得以贯彻、落实。教学目标必须是明确的:明确的教学目标才具有可测性。每个教学单元,每个教学课时应传授哪些知识,训练哪些技能,计算能力、空间观念以及初步逻辑思维能力得到哪些发展,结合教学内容应渗透哪些思想品德教育都应是清楚明白,一目了然的。教学目标必须是具体的:具体的教学目标才有可行性,每节课有哪些知识点,这些点在知识块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如何由易到难逐步展现知识块的全貌,如何由浅入深使学生逐步理解并掌握知识的规律,这就使得每节课的教学目标具有独特性和层次性。教学目标必须是适当的,这是指教学标高的合理性。 教学目标大体可分为三类,每类有不同层次的达标要求。第一类,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数学基础知识指的是数学中的概念、法则、性质、数量关系、解题方法等,在实验中我们把达标层次分为“知道”“理解”“ 掌握”“运用”;数学基本技能指的是数学中的读、写、算、绘图等活动,它的达标层次分为“会”“比较熟练”“熟练”。第二类,基本能力。小学阶段的数学能力主要指计算能力、空间观念、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计算能力达标层次在基本技能中已有反映。空间观念的达标层次分为“直观认识”“认识”。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是指小学生在掌握数学知识的同时,初步学会思维的方法(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和思维的形式(判断、推理),逐步学会有根据、有条理地思考问题。它的达标层次分为“初步学会”“会”。第三类,思想品德教育。在小学阶段思想品德教育的内容含有学习目的的教育;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科学的情感教育;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启蒙教育;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独立思考、克服困难的品质教育。思想品德教育不分达标的层次,只提出达标的要求,属于观念的达标要求是“渗透”;属于情感的达标要求是“培养”;属于学习习惯的达标要求是“养成”。 教学目标的设计要能表明教师可观察到的学生学习结果,要能表明学生行为结果的衡量条件与标准,这才能为教学评价提供可检验的依据。 由于教学目标是由教师制定的,它体现了教师的个人意志,因此在教学目标实施的过程中要将教学的目标转化为学生的学习目标,理想的教学目标应该是教授目标和学习目标的统一体。理想的教学目标还应具有一定的弹性,以能适应个别学生需要,体现因材施教原则。

中学教师综合素质章节精选练习题及答案

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 (2016年中学教师资格证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第一章职业理念 1.素质教育的根本任务是( )。 A.让每一个学生考上大学 B.让每一个学生都成为智者 C.让每一个学生成才 D.为每一个学生今后的发展和成长奠定坚实而稳定的基础 【答案】D。中公专家解析:素质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为每一个学生今后的发展和成长奠定坚实而稳定的基础。故选D。 2.( )鲜明地体现了基础教育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 A.素质教育 B.应试教育 C.德育 D.智育 【答案】A。中公专家解析:基础教育是国民素质教育的奠基工程,具有鲜明的基础性、相对稳定性,也具有一定的时代性。素质教育鲜明地体现了基础教育的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故选A。 3.素质教育应把( )放在首要位置。 A.智育 B.美育 C.德育 D.体育 【答案】C。中公专家解析: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五育并举”。故选C。 4.素质教育的实施对象是( )。 A.中小学教育

B.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 C.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 D.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 【答案】D。中公专家解析:素质教育是连贯的、全过程的教育活动。素质教育贯穿于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教育,素质教育同时贯穿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不同类型的教育。故选D。 5.在中学教育教学活动中以人为本就是指( )。 A.以中学生的兴趣为本 B.以中学生的学习需要为本 C.以中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本 D.以中学生的能力发展为本 【答案】C。 6.初中生小虎平时纪律松散,经常迟到,上课还及邻座讲话。班主任让小虎把桌椅搬到教室后面的角落里一个人坐。下列选项中,对该班主任行为评价正确的一项是( )。 A.激励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B.没有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C.没有尊重学生的人格 D.维护了教师的权威 【答案】C。中公专家解析:面对学生小虎出现的问题.班主任要采取多种方式及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而不应让小虎把桌椅搬到教师的角落,这种做法没有尊重学生的人格。故选C。 7.留守儿童小华身上有一些不良习惯,班主任应( )。 A.关心爱护小华,加强对他的行为养成教育 B.宽容理解小华,降低对他的要求并顺其自然 C.严厉责罚小华,令其尽快改变不良习惯 D.联系小华家长,责令其督促小华改变不良习惯

增强法制意识学习校规校纪 创建法治校园

增强法制意识学习校规校纪创建法治校园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 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扞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大学生应树立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密切联系的自由现,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 大学生是未来法治社会的主体,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增强,对其个人的成长和中国的法制化进程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当前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当代大学生有着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制意识。但他们又往往富于幻想,急于求成,缺乏对国情的全面了解,缺乏冷静、理性的分析,常常又表现出情绪化的倾向。? 第二、?更加注重实现自我价值,但他们往往不能正确认识自我,喜欢以批评的眼光对待周围的人和事,为表现个性,甚至把学校规章制度视为束缚其思想和行动的多余之举,对法纪教育存在逆反心理,有的甚至作出违规的情况。? 第三、?相当一部分学生虽然法律知识懂得不少,然而现实生活中,其行为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守法的自觉性较差,形成“学而不用”,“知而不信”现象。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度不乐观,对待是非基本上是清楚的,但态度不够坚决。 校园暴力事件引人关注,令人深思。其成因是多方面的,从学生角度分析,学生并没有形成良好的法制观念,也没有养成知法守法的习惯。因此,要构建和谐校园,学生法制教育不容忽视。如何做好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认为要抓好五方面: 一、学校要依法治校。?

法律意识对当代大学生的意义

论法律意识对大学生健康成长 所谓意识是一种观念形态的东西,是与物质相对应的。马克思主义早就告诉我们,意识不是从来就有的,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1〕意识是人脑对物质的反应,是人脑的机能、“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2〕意识根据它的对象和内容不同,可作不同分类,如自我意识、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可进一步细分,法律意识就是社会意识的一种。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3〕 据此,我们可以将大学生法律意识表述为: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这种反应和体验是积极的,能动的。这种表述可以概括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不同层次和组成部分,正如刘旺洪教授所言:“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4〕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就其主体而言,大学生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或社会公众;就其内容而言,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虽然客观上讲,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法律意识必然包括法律思想体系的理论内容,但就实际状况而言,在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中,法律思想体系理论内容的比重还是较低的。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结构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它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四个基本要素,这四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形成由低级向高级,由深层到表层,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多层次结构。只有当四要素产生最佳组织效应时,才能实现整体功能的最优化。 1.大学生法律心理,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现代法及法律现象的直接心理反应、感受、体验等,是大学生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直接的心理状态。大学生的法律心理是在对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理念的向往与勇于接受的基础上和导引下而形成的直观而不片面、具体而不盲目的感性认识。这种感性认识可使片面性、盲目性、自发性降至最低限度,是大学生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为指导,克服自身的偏激性而获取的。因此,大学生法律心理具有如下特征:

确立目标的意义与作用

确立目标的意义与作用 哈佛大学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关于目标对人生影响的跟踪调查,调查对象是一群智力、学历、环境等条件都差不多的年轻人,调查结果如下: 3%的人有清晰且长期的目标,25年来,他们从未改变过目标,总是都朝着同一个方向不懈地努力,25年后厂他们几乎都成了社会各界的顶尖成功人士,他们中不乏创业者、行业领袖、社会精英。 10%的人有清晰的短期目标,这些人大都生活在社会的中上层。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不断完成预定的短期目标.生活状态步步上升.25年后言他们成为了各行各业不可或缺的专业人士,如医生、律师、工程师、高级主管等。 60%的人目标模糊.他们能安稳地生活与工作,但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成绩。 27%的人,25年来都没有目标,他们几乎都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生活过得很不如愈,常常失业,靠社会救济。并且常常都在抱怨他人、抱怨社会、抱怨世界。 根据以上JAAM果,调查者得出结论:目标对人典有巨大的导向作用。 一般而言,经过三到五年的学习后,大多数大学生都要参加工作,从事某一职业。正因为这一点,在大学期间,大学生应给自己确定发展方向,明确自己在大学期间的职业奋斗目标。例如,经过大学阶段的学习.毕业后成为一名医生、记者、律师、教师等。但有不少大学生不了解确立职业目标的意义与作用,认为定立目标只是一种形式,没有目标照样可以学习和生活厂有些学生认为制定目标是很麻烦的事,不愿意为此煞费苦心。大学生树立职业目标主要有以下作用: 第一,有利于促进职业的发展。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大学生只有明确了目标,才能集中精力在某甲职业领域或某一方面取得较好、较快的发展,才能有所、护突破”,.形成自己的优势,为将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第二,有利于顺利就业。在大学期间,明确诌己的职业目标,且向这一目标努力奋斗,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有利于大学生的顺利就业。 第三,有利于激发潜能。清晰、明确的职业目标有利于明确使命,产生动力,产生积极的心态,使内心深处那个坚定义勒勉、不畏艰险的我勇敢地走出来,促使自己努力实践,使自己的生命在有限的时空里冲破极限,最大限度地释放能量。 雪人武汉人才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1714943501.html,

参加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的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参加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的心 得体会(精选多篇) 参加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培训的心得体会 2014年7月29日——8月4日,我参加了黔东南州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培训,培训地点在凯里学院,时间一共七天。开设的课程有《教师职业道德与礼仪修养》、《教学案例与教学反思的撰写》、《观课议课新理念》、《小学语文阅读习作的实践与思考》、《课改十年话小语》等等。授课教师有学院教授、凯里地区几所小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州教科所的语文教研老师、在县城任教的省级教学名师等,培训形式基本是讲座,偶尔有经验交流。

几天的培训下来,我有不少感触。一是培训的收获方面,二是培训的不足方面。总体来讲,这次的培训不是很满意,这样长的时间,感觉有用的讲授不够多,大多是培训老师在上面自顾空谈理论,有的抽象不结合实际,有的发散漫无边际,有的空洞言而无物。希望以后组织机构在组织这样大型的培训时考虑更细致、安排更合理、形式更多样、参与面更广,调动参训教师积极参与,动脑动手动口,这样来参加培训的老师将会有更多收获。 下面,谈谈这次培训中讲得好、有收获的方面。首先,说一说姚源和老师的培训。 8月2日上午,我们在31205教室听了三穗一小姚源和老师的《小学语文阅读习作的实践与思考》专题讲座。姚老师的讲座比想象中好,实在、具体、清晰、易懂,内容丰富而有条理,结合和贴近我们的教学工作实际,就好像是针对我们工作中的难题而专门进行的指

导一样,对我们的教学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姚老师所讲的都是他在自己平时做课题时总结整理出来的经验和案例,是他自己工作中的所作所为、所思所得,内容真实具体,讲解过程思路清晰,事例丰富,表达有序,理论与案例结合很好,语言顿挫得当,让我们听来清楚明白,深受触动。 姚老师跟我们一样本来是一个普通的一线教师,在他讲来他读书时语文并不好,是几科中最不好的一科,但是工作后却因为机缘一直教语文,到后来的现在做出这样的成绩,达到这样的效果和高度,是因为他对工作的执着与热爱,他在平时的工作中付出比我们多得多的辛劳与汗水,甚至达到了“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境界,他这种忘我的工作精神真的值得我们学习。 姚老师短短两个半小时的讲座内容详实,比较完整地向我们展示了一个课题的完整框架,到他结束讲座大家还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作用及培养

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的作用及培养 摘要: 知法爱法是每个公民应有的责任意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良好的行为习惯,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对大学生以后的生活和工作都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拥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可以及时有效的保护人自身的权益和生命安全。工作初期要签的劳动伙同法,和人结婚也有婚姻法对自己的保护。如果什么都不了解一点的话。吃亏了受伤害了都不知道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所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对大学生今后的人生都有重大作用的的事情,相当于在培养一种自尊、自律、自强是人生态度。 摘要:大学生法律培养作用 一、非法律专业学生了解法律的基本意义 “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 ①高尔斯华绥曾经这样说过。可见法律就是一样用来保护我们自身权益的至高无上的权利。知法懂法通晓利用基本法律常识来保护自己,就怕的是你不懂法。所以为每个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开设法律方面的课程是非常有必要的。“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②康德这句话既客观又公正的阐释了法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他可以用来保护我们普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到侵害。工作顺心了,生活开心了,身心自然就健康了,人自然就幸福了,我们追求的生活自然就来了。所以在进入社会之前要学会从头到尾的保护自己,因此大学生了解一些基本法律是非常有必要的。懂得一些基本法律,在大是大非面前才能更好的做出理智正确的判断与取舍,在自己受到伤害时懂得用法律为自己保驾护航,使自身权益不受到侵害;在别人受到伤害时,还可以保护他人,助人为乐也是中华民族优秀的品质。 二、法律的作用 1、对国家 春秋战国时期,国家四分五裂,群雄割据,在这个时期涌现出无数的思想家,构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正是因为各派的思想主张法律不同,各自认同的君王不同,才会有那么多的战乱和纷争,以致人民在这样的局面下倍受欺凌,时局动荡。儒家认为只要人人遵守符合其身分、地位的行为规范,便可维持理想的社会秩序,国家便可长治久安了。因此儒家极端重视礼在治理国家上的重要性,提出礼治的口号。同时也主张德治。孔子说“为政以德”。他比较德刑的优劣,得出结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儒家既坚信人之善恶是教化所致,也坚信教化只是在位者一二人潜移默化的力量,于是从德治主义愆而为人治主义。这样的法治理念在和平时期还行,在战争纷乱的年代就不行了。 法家反对礼治、德治、人治,主张法治。认为国之所以治在于赏罚,一以劝善,一以止奸,否认仁义道德的价值,认为并不足以止乱,无益于治。法律的作用原在禁恶,非为劝善。 ①出自英国小说家约翰·高尔斯华绥 ②出自德国哲学家康德

特殊教育教师标准解读

特殊教育教师标准解读 教育部发布《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分别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水平3个方面对特教教师提出了专业要求。 《标准》要求,特教教师应将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不歧视、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特殊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为每一位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重视生活经验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注重教育教学、康复训练与生活实践的整合。 《标准》指出,特教教师应合理使用适当的评估工具和方法,综合评估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根据教育评估结果和课程内容,制订学生个别化教育计划;根据课程和学生身心特点,合理调整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编写个别化教学活动方案。 《标准》还要求特教教师使用国家推行的盲文和手语,并要使用恰当的沟通策略和辅助技术实行有效沟通,促动学生参与、互动与合作。 教育部表示,该《标准》是国家对合格特教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是特教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特教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也是特教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具体要求如下: (一)师德为先 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具有人道主义精神,关爱残疾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细心和恒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公平公正,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学生为本 尊重学生权益,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特殊教育教学规律,为每一位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最大限度地开发潜能、补偿缺陷,促动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更好地适合社会和融入社会奠定基础。 (三)水平为重 将学科知识、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突出特殊教育实践水平;研究学生,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提升特殊教育教学的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持续提升专业水平。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升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水平,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目标管理的特点和重要性有什么

目标管理的特点和重要性有什么 1、明确目标。 2、参与决策。 3、规定时限。 MBO强调时间性,制定的每一个目标都有明确的时间期限要求, 如一个季度、一年、五年,或在己知环境下的任何适当期限。在大 多数情况下,目标的制定可与年度预算或主要项目的完成期限一致。但并非必须如此,这主要是要依实际情况来定。某些目标应该安排 在很短的时期内完成,而另一些则要安排在更长的时期内。同样, 在典型的情况下,组织层次的位置越低,为完成目标而设置的时间 往往越短。 4、评价绩效。 组织内部的等级制造成老板和下属之间的摩擦和误解。下属抱怨老板根本不想理解他们的问题,而老板对下属的无动于衷也颇有微词。(文/郭汉尧) 高层管理者有时制定了不恰当的薪酬体制,误导下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企业要成功,首先要制定统一和具有指导性的目标,这样可 以协调所有的活动,并保证最后的实施效果。这就是为什么需要目 标管理的原因。 (2)主要目标也许只有一个一般来说,主要目标也许就只有一个。它可以按照企业的目的来定义。如美国贝尔电话公司的前总裁西奥多?韦尔,称“我们的企业就是服务”。一旦主要目标明确后,企业 其他不同领域的目标也就易于确定了。 企业发展取决于目标是否明确。只有对目标做出精心选择后,企业才能生存,发展和繁荣。一个发展中的企业要尽可能满足不同方

面的需求,这些需求和员工,管理层,股东和顾客相联系。高层管 理者负责制定企业主要的总体目标,然后将其转变为不同部门和活 动的具体目标。举例来说,如果企业总体的销售目标是100万美元,销售总监和地区经理会讨论如何完成目标,同时设立不同区域的具 体目标。目标是共同制定的,而不是强加给下属的。目标管理如果 能得到充分的实施,下属甚至会采取主动,提出他们自己认为合适 的目标,争取上级的批准。这样,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的每个人, 都将清楚需要去实现什么目标。 1.目标管理的优点 ①目标管理对组织内易于度量和分解的目标会带来良好的绩效。对于那些在技术上具有可分性的工作,由于责任、任务明确目标管 理常常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而对于技术不可分的团队工作则难 以实施目标管理。 ②目标管理有助于改进组织结构的职责分工。由于组织目标的成果和责任力图划归一个职位或部门,容易发现授权不足与职责不清 等缺陷。 ③目标管理启发了自觉,调动了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由于强调自我控制,自我调节,将个人利益和组织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因而提高了士气。 2.目标管理的缺点 在实际操作中,目标管理也存在许多明显的缺点,主要表现在: ①目标难以制定。组织内的许多目标难以定量化、具体化;许多 团队工作在技术上不可解;组织环境的可变因素越来越多,变化越来 越快,组织的内部活动日益复杂,使组织活动的不确性越来越大。 这些都使得组织的许多活动制订数量化目标是很困难的。 ②目标管理的哲学假设不一定都存在。Y理论对于人类的动机作 了过分乐观的假设,实际中的人是有“机会主义本性”的,尤其在 监督不力的情况下。因此许多情况下,目标管理所要求的承诺、自觉、自治气氛难以形成。

中学教师应具备的素质

中学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英语教育是整个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想打造高质量的英语教育,必先培 养高素质的英语教师。我认为中学教师应该具备以下的素质 一、教师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师德是教师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素质,教师必须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爱岗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具有正确的政治态度和世界观、人生观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所以一个好的教师不仅仅要具备过强过硬的知识还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而中学教师对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有着极大地影响,所以初中教师要为自己的学生树立一个良好的示范。 教师人格是教育事业的一切,是任何东西都不能代替的照亮学生心灵的阳光,任何规章制度,无论设计的多么巧妙,都不能代替教育事业中教师的人格。教师要有良好的人格,如果一个教师失去了自己的人格,在对待学生采取了不同的待遇,例如,某个学生的家长想给自己的孩子找一个好的同坐给老师的金钱,老师一看到那么多钱就给那个学生长了一个好的同坐。不考虑其他因素,那这个老师已经失去了当一名教师的资格。 教师教学要有足够的责任心。责任感是教师工作的基石,教师作为一种良心工作,责任感几乎成了判定一个教师是否是一个好教师的标准之一。责任感能激发人的潜能,也能唤醒人的良知,一个高素质的英语教师必然是一个有崇高责任心的人。教书育人,教师是一个可以影响人一生的职业,有多少人因为教师的一句话一个鼓励一个肯定而走上了研究之路成就一生的辉煌,又有多少人因为在孩童少年时期因为教师的一个否定对自己失去信心从此一蹶不振,又有多少人因为教师的否定而走上了黑暗的不归路。因此教师在教育学生的时候要有责任心才能教好学生而不耽误学生。 教师教学要有热情。一个教师的课上的好不好不仅仅取决于他的知识是不是丰富,不是取决于他教了学生多少而是取决于学生接受多少。一个充满热情的教师可以将一个班级的学习状态调节的更高,可以让学生更好地把注意力集中在课堂上。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学生心灵的耕耘者,教师必须要有高尚的师德。思想品德是教师的为人之德,是师德的根基和教师人格的展示。高素质的教师, 首先必须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的政治理想和政治信念,要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要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实践能力,能够用科学发 展观的思想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如果说思想品德是教师的为人之德,那么职业道德就是教师的为师之德。职业道德是从事教育职业的人应遵循的行为准则与规范。教师应把教育作为一项伟大的事业,而不仅仅看作是一种职业。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从事的事业具有深刻的认识和感情,才会产生强烈的“自豪感,光荣感和责任感”,也才会自觉而努力地去战胜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辉煌。 二、教师要有比较良好的基本外语教学理论 一个好的外语教师掌握外语教学方面的教学理论是必须的,但是好的教师不仅仅要掌握外语教学方面的,还要掌握教育学、心理学、语言学的方面的教学理论。

教师资格中学综合素质考点归纳1.3:教师观

教师资格中学综合素质考点归纳1.3:教师观 第三节教师观 (一)教师职业概述 1.教师的概念 教师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教师是指教育活动对教育对象施加影响的人,教育活动主要通过他们的活动来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发生变化。他们既可以是家庭中的父母,也可以是社会上的其他人。狭义上的教师是指以学校为其活动背景的教师,他们在学校中以对学生的身心施加影响为职责。我同《教师法》对教师的概念进行了全面的界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2.教师职业的性质 (1)教师职业是一种专业性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 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中提出,应该把教师工作视为专门职业,认为它是一种要求教师具有经过严格训练而持续不断的研究才能获得并维持专业知识及专门技能的公共业务。 (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 教师是教育者,承担了培养合格的社会人员,延续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个体从自然人发展成为社会人是在学习、接受人类经验与消化、吸收人类文化的过程中逐渐实现的,这一过程是社会教化的结果。个体只有通过社会教化,才能适应社会生活,实现个体的社会化。 3.教师的社会地位及作用 (1)教师是人类文化和民族文化的继承者与传递者 教师是社会发展的“中介人”,联系着人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教师继承、传递人类社会和民族创造、积淀的社会文明,对人类科学文化知识、社会意识的继承与发展具有桥梁的作用。教师的劳动对于人类社会的延续与发展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 (2)教师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间接或直接的创造者 教师通过向个体传授一定的生产知识和科学技术,使个体进入社会生产领域,成为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教师的劳动成为个体进行物质生产劳动、创造物质财富的前提和基础,教师在这个过程中实际上是物质财富的间接创造者。教师通过对学生

增强法律意识的演讲稿

增强法律意识的演讲稿 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品才网整理了法律意识的演讲稿,欢迎大家阅读。 增强法律意识的演讲稿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

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的思考 2015年11月学校组织学习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内涵解读》,我深深领会到作为一个特殊工作者一定要有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和终身学习的理念,要具备符合特殊教育教学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在充满艰巨性、复杂性、特殊性的特殊教育领域,要想有作为,就必须使自己具备过硬的素质: 一、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能教好多少学生并不是主要的,最关键的是你是一个怎样的人。教师为人师表,首先要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人道主义精神:不仅需要具备一般老师应该具备的条件,还应该有对特殊学生的爱心,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热爱。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细心和恒心;自尊自律,公平公正,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关于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标准》要求,关爱学生,将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理解残疾是人类多样性的一种表现,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学生身心发展的特殊需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残疾,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对于弱智儿童的教育,要使他们的潜力发挥到最大限度,而不是把他们变成正常儿童,所以我们要具备正确的教育观念,平等的、全面的教育观,尊重差异的学生观,满足特殊教育需要的个别化教育观,使他们能达到最大限度的潜能开发,并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学会自理,学会自立。

三、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蓬勃,作为青年教师,要跟得上时代的节奏,有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规定的学历,我在平时教学之余,专心读书,已完成本科学习,但我知道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特殊教育教师,学习的路远不至于此,希望能有一日,经过自己的努力继续升造,成为硕士研究生,提升自己的自身素质,从而更好地指导教育教学。 四、在特殊教育教学过程中必须要有扎实的业务能力,宽广的学科知识,系统的专业理论,过硬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通过环境创设与利用、教育教学设计、组织与实施、激励与评价、沟通与合作、反思与发展等方面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这和平时教学过程认真对待自己每节课的讲解是分不开的,青年教师应该尽快形成自己一套讲课的特色的风格,在公开课或是说课、讲课竞赛中多磨练自己。 五、关于专业知识,《标准》要求,了解关于学生生存、发展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学生身心发展的特殊性与普遍性规律,掌握学生残疾类型、原因、程度、发展水平、发展速度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及教育的策略和方法,了解对学生进行青春期教育的知识和方法;掌握针对学生可能出现的各种侵犯与伤害行为、意外事故和危险情况下的危机干预、安全防护与救助的基本知识与方法;了解学生安置和不同教育阶段衔接的知识,掌握帮助学生顺利过渡的方法。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要想成为人民的教师,还必须有良好的心理的素质:要有平和稳定的情绪,有比较坚强的意志品质。这样在接触对待学生时,就能正确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有比较好的抗压能力。

增加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增加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增加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的内容,具体内容:下面是关于,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喜欢的还可以分享哦。摘要: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和生力军,他们担负着祖国的神圣使命,无论他们将来在哪个领域工作,奉公执法都是从业人员的基本... 下面是关于,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喜欢的还可以分享哦。 摘要: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和生力军,他们担负着祖国的神圣使命,无论他们将来在哪个领域工作,奉公执法都是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对他们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旨在使其成为既懂得专业知识,又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适应社会各种发展需要的跨世纪的新型知识分子。因此,高等院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主要任务。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重要性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 1.教育功能 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传授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要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和认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掌握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积极学法,严格守法,主动用法,自觉护法。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功能主要体现在通过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把提高法律意识从自在的行为变为自觉的行为,从而意识到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并把法律当成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最终实现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目的。 2.导向功能 我们正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因为新中国成立以前,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相当差,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虽加快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步伐,但仍未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我们过去制定的不少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应不断发展的客观物质生活条件,尤其是在目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尤其是加快立法、加强执法(包括司法)更显迫切。立法的前提条件是客观条件的需要,这里的客观条件除主要包括生产力发展水平之外,还包括公众的法律意识的现状。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调节人们相关之间的社会关系,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处在较低的层次上,法律就不可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和实施,即使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因此而增加法的实施成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与法律实施的关联程度较大,如果大学生能有较高水平的法律意识,这对法律的实施无疑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进而带动和促进全体社会公众对法律实施的支持。从这个角度讲,大学生法律意识具有导向功能。这种导向是相对于社会公众而言的。 3.评价功能 法的实施,包括法的遵守和法的适用两个方面。就法的遵守而言,法律

作为一名中学数学教师,如何提高自己的素养和能力

谈谈我认为的教师素养和提高途径 作为一名中学数学教师,我很重视自己的专业成长,只有自己不断的磨砺自己的教学技能和注意自己数学专业的提升,方能胜任教学工作。 首先要强调责任心,作为教师,就要全身心的投入到学生成长事业之中,需要我们从细微处做起,时时刻刻通过教师的表率作用来影响学生。 其次要不断提升数学专业素养,作为一个中学数学教师,要培养新世纪高素质的人才,自己必须有较高的数学专业素质和能力。这要求我们主动提高知识层面,教师要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树立现代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人才观,要有扎实的数学基本功和良好的数感、数学意识,能用数学的观念和态度去观察、解释和表示事物的数量关系、空间形式和数据信息。了解和掌握数学专业在世界范围内发展的新动向,充实于教学内容中,令教学活动更为生动和有趣,培养学生的创新能 再其次,要有比较合理的知识结构。我们说教师要给学生一碗水,需要自己有一桶水。 现实生活和教学活动中,问题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其中的问题并不是教师精心设计好、的有规则的数学题,它是由教师、学生、家长选择,乃至由社会确定的,可以是数学学科知识的拓展、延伸,也可以是对自然和社会现象的探究。面对多方面、多渠道的问题,教师都需要及时的解决。因此,这就要求数学教师必须具备多学科的比较合理的知识结构。 最后,教师的教学技能和与学生的交流能力也至关重要。从简单的三尺讲台的一言一行,黑板板书的精心设计等,在高科技发达的今天,不断促使中学数学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产生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手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要想跟上信息社会发展步伐,中学数学教师应具备较强的获取信息、储存信息、加工处理信息、选择利用信息资源的信息能力。 教师更要具备多媒体技术应用于具体的教学实践的能力。如我们学校的多媒体电子白板,就是一个很强大的功能的帮手,而熟练应用需要狠下苦心的。至于与学生的交流,要求我们与学生做朋友,与学生谈心,方能知道他们的学习情况和要求。 1/ 1

引导中学生树立法制观念的重要性必要性

一、引导中学生树立法制观念的重要性必要性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加强法制建设,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中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因此,必须正确引导中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大力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一)重要性 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长期阶段,社会情况复杂不断的变化,社会生活方式也多种多样化,给法制观念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中学生犯罪不断上升,犯罪低龄越来越多,越来越成为社会问题。面对五彩缤纷的现代信息化的社会,面对不良因素的诱惑,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要想成为社会主义的人才,必须正确引导中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大力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文明社会离不开法,树立法治观念是文明社会对公民起码的素质要求。因此,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能够促进中学生依法律己,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是呢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中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中学生的法制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中学生应当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进中学生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能够促进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要求你做的

积极去做,法律禁止你做的,坚决不做!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中学生要想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最好是学法和知法,义务也是一样,如果你不知道哪些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哪些是法律禁止的,哪天自己触犯了法律都不知道,因此,只有知道了法律规定了哪些义务,法律不允许哪些行为,自己才能充分的积极的去履行去遵守。自觉做到知法、守法、懂法、护法,做到自己应作出的贡献。但是,中学生的合法权益也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给予保护。中学生自己也要增强法律自我保护意识,努力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既不能忍气吞声、息事宁人,也不能采用非法手段去报复。要勇于挺身而出,寻求法律的保护,依靠阻止和制裁非法行为。中学生认真法律知识,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中学生应尊重法律,追求公主、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行使自己享有的监督权利,与法同行。树立法治观念,掌握法律武器,自觉的遵守和维护法律,养成依法办事的观念习惯,同违反法律和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行为作斗争。每个中学生都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都要维护法律的权威,培养守法意识;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中学生应该从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做起,懂得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具备文明生活的基本道养,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使自己成为有道理、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二)必要性 公民树立法治观念就是要树立严格的遵守法律,以及运用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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