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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峄城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枣庄市峄城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枣庄市峄城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峄城分局

文件峄城区财政局

峄城区农业局

峄国土资发[2012]40号

关于印发峄城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峄城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峄城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实施方案通知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3月28日印发

峄城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和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精神,按照《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和《枣庄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概述

(一)工作的背景、要求和意义

为了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村发展基础,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央2010年1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这不仅为今后的农村土地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给国土

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提出:力争到2012年底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同时规定,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时,必须完成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出具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在征地拆迁时,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依法进入市场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发证,做到产权明晰、四至清楚、无争议,没有经过确权登记发证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对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涉及宅基地调整的,必须以确权登记为前提。

开展农村土地登记,加快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步伐,是保证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农民利益、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

要内容;是科学规划、有序利用、有效保护和严格管理土地资源的重要支撑;是满足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职能转变、不断提升土地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二)工作的主要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

真实、准确、有效不仅是对登记结果的要求,也是对登记过程的要求。否则,将会使登记结果与实际权利状况不符,不仅无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会给今后的农村土地权属管理带来极大的困难。在农村土地登记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实地实际状况为准开展权属调查,根据土地登记的规定进行确权登记;以对人民群众长远利益负责的态度,认真地组织开展工作。

2、统筹安排原则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要求高,土地权属调查不仅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村庄地籍调查等不同内容,而且调查的技术标准也不同;既有外业工作,又有内业工作;既有传统的实地权属调查、丈量,又要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辅助调查;同时,还需要按照合法有效的程序办理土地登记。因此,在工作的时间安排、工作程序、成果质量等方面都要统筹考

虑、合理安排,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承前启后原则

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资料开展权属调查工作。对于已有的权属资料,经实地核实无误,资料完整、有效的,可继续使用,以加快工作进度、节约工作成本,保证成果的连续性。

4、注重创新原则

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要勇于创新,探索新机制、新方法,运用先进技术,提高成果质量和科技含量,建立成果数据库,实现管理信息化。

5、服务社会原则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要严格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将地籍档案数字化,实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建立起地籍调查成果资料动态更新机制,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势性,确保土地登记结果的准确性,逐步实现土地登记资料网上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建立共享机制,全面提高地籍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地籍工作的社会化服务程度。

(三)工作的目标任务

按照土地总登记要求,对城镇建成区以外的所有农村集体土

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1、201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40%以上。

2、201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3、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同时,将登记发证工作形成的图、表、卡、册和有关法律文书纳入数字化管理,建立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四)工作的基础标准

1、工作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覆盖除城市、建制镇以外的全部农村土地。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在城镇建成区范围外的国有土地应一并确权登记发证。

2、比例尺

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图比例尺采用1:10000。

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成图比例尺统一采用1:500。

3、数学基础

平面坐标系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二、工作依据

(一)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2007]第6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004]第2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5、《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

6、《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 号);

7、《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

8、《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 号);

9、《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10、《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11月

22日);

11、《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土籍字[1995]第26号);

12、《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

1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二)技术规范

1、《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

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3、《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试行)》(国土籍字[1998]第36号);

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5、《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6、《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7、《山东省城镇变更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

8、《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

9、《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

11、《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

12、《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

13、《全国土地登记信息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14、《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103号);

15、《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16、《枣庄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三、工作职责分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调查确定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界址调查,负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权属界线的办法和措施,并具体负责落实;负责对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申请情况提出初审意见。

村委会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在指定时间内,充分利用已有的

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协商划定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之间的界线,按规定完成指界人签字盖章手续,并组织完成村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指界人签字盖章确认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推进工作落实;招标采购专业调查队伍和监理队伍,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进行修补测,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地籍调查等有关测绘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监督资金使用。

农业部门负责协助确定集体土地地类、位置和面积。

公安、信访、法制、广播电视等部门、单位按职能协助开展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过程中的有关工作。

调查队伍负责开展调查,对每一宗土地埋设界址标志,绘制界线走向草图,编制宗地图,生成权属调查表;负责协助土地权利人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土地登记的基础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按要求建设数据库。

监理队伍负责对各调查队伍的技术方案把关,对各调查队伍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理和检查。

四、工作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

(一)技术路线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

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正射影像图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

调查和地籍勘丈的工作底图,充分利用已有的土地调查成果和无争议的权属资料,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获取农村每一块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等信息,形成集信息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分析和应用服务于一体的技术流程,在查清、确认权属的基础上,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等规定进行土地登记发证。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在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权属调查的基

础上,运用野外数字测量法、解析法等,采用1:500比例尺,获取村庄内部每宗宅基地和其他土地以及独立于城市、建制镇、村庄以外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界址、用途、面积、分布及土地利用情况等信息。掌握准确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状况的各类基础数据,在查清、确认权属的基础上,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等规定进行土地登记发证。

3、建立城乡统一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将调查成果上图入库,建设完善农村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数据库,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在加快确权登记发证的同时,一并将地籍档案数字化,实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地籍成果动态更新机制,以土地登记为切入点,动态更新地籍调查成果资料,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势性,确保土地登记结果的准确性,逐步实现土地登记资料网上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二)技术方法

1、制作工作底图

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主要信息源,制作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所需的工作底图。

2、权属调查和地籍勘丈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调查。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制作的1:10000比例尺的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基础底图,充分利用已经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指界资料,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点的现场标定和测量工作。可以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成果进行登记发证的不再进行重复调查。原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成果不能满足此次总登记发证要求,需增设界址的,可按原《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确定的界线和走

向,由各方所有权人的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现场指认、实地标定和设置界标,并作为原协议书的补充,用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

已办理土地登记发证的国有农场土地和其他国有土地,可直接以登记确认的界址为依据,确认相邻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权属界线和面积。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单位之间的权属界线调查、定界确认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以行政村为单位实地划定落实权属界线走向和界址位置。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调查队伍实地标绘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走向和界址位置,实测界址拐点坐标。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查。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调查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部署,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和宅基地使用权人按时到场指界,并配合调查队伍按规定设置界址标志,形成指界相关资料和宗地草图,完成权属调查。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调查队伍进行村庄地籍调查和测量工

作。

3、根据《土地登记办法》中土地总登记的规定开展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4、统一标准建设数据库。系统整理外业调查记录,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技术规范,把每一宗地的权属界线、图斑情况录入调查记录,并对土地权属界线、土地利用图斑的图形数据和权属界线、图斑属性的表单数据进行属性联结,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集体土地信息数据库。

五、实施步骤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的模式,集中时间、人员和地点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一)准备阶段

1、设立机构。成立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机构,科学分工,明确职责。

2、编制方案。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3、调查准备。全面搜集整理1:500至1:10000基本比例尺的正射影像图或数字线划图及相应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等各

类图件资料;购置开展工作所必须的设备(GPS接收仪、电脑、打印机等),印制调查表格等。

4、招标确定专业调查单位。实行严格的招投标制度,确定具有高标准资质并在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专业调查队伍和监理队伍。

5、培训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对工作人员和中标的调查队伍、监理队伍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政策要求和技术方法。

(二)实施阶段

1、发布集体土地总登记通告。通过张贴、直接送达、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发布集体土地总登记通告。

2、确定权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按照职责分工作确定的任务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专业调查队伍的协助下,确定每个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界址,完成指界人签字盖章确认等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所有权界线走向草图及界桩位置,组织调查队伍利用调查工作底图实地标定界址位置、实测界址坐标;组织调查队伍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地籍调查等有关测量工作。

确定权属的原则:

(1)镇(街道)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镇(街道)农民集体,由镇(街道)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镇(街道)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为行使。

尊重农村集体土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历史现状,结合我区存在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实际问题,采取“组有村管”形式,在明确村民小组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发放到村,由村委会代管,待条件成熟后,再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换发到组。

(2)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凡是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建房占用的宅基地,且至今没扩大用地面积,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申请确权登记;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申请确权登记发证;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按照批准面积确权登记发证,超出批准面积部分,不予确权登记,在宗地图和土地证书中注明。

(3)要妥善处理好土地使用上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对过去形成的土地登记结果要逐宗核查。凡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予以变更;对于“有证无地”的,应当依法公告作废;经核查其权属、界线、面积和用途等未发生变化的,应予以确认原登

记合法有效。

(4)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在争议调处之前不得登记发证;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土地权利的,不得登记发证。

(5)无土地权属来源或违法占用未经依法处理的土地,一律不得办理登记;违法占用的宅基地,包括未经批准、非法买卖、超占等原因取得,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宅基地使用条件的,报区政府补办用地手续后予以确权登记发证;严禁通过土地登记使违法用地合法化。

(6)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对农村村民一户多宅的,只登记发证一宅,其余的只调查统计,不发证。

(7)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只调查统计,不发证。

3、建设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查成果,建立数据库,并据此开展所有权、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在完成土地登记工作的同时,同步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4、编绘宗地图,生成权属调查表。宗地划分、宗地编号、地

类编号、界址点编号、宗地图编绘及要素内容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5、申请确权登记。登记申请人按照土地登记机关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集体土地登记受理点“服务窗口”申请集体土地登记,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并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6、土地权属审核。土地权属审核的标准:权属来源合法、面积准确、界址清楚无争议。

土地权属审核分为初审、确认、审核三个阶段。

(1)初审。各国土资源所土地登记人员对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土地权属来源及有关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2)确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初审结果进行确认。

(3)审核。区国土资源分局对国土资源所初审意见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认结果进行审核。

7、公告和注册登记。根据权属审核结果,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在土地登记申请人所在地进行《土地登记审核结果公告》,公告期15天。公告期内,土地登记申请人或者其他土地权利相关人对公告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对登记结果重新复查。经复查确实存在问题的,暂不进行登记;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关

按土地登记的规定办理土地注册登记手续。

8、颁发土地证书。土地权利证书号码按照全区统一要求编制,集体土地使用证统一编号为峄-集用()第号,“-”上面写镇(街道)的简称,“()”中间填写年份,证书号统一为5位数,农村宅基地土地用途统一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类型统一为“批准拨用宅基地”。证书上粘贴附图,校核图、表、证,保证相互印证,互相吻合。校核后在证书上加盖峄城区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领取土地权属证书应按规定履行领证手续。土地权利证书必须由权利人亲自签字领取,本人无法亲临领证的,属于亲属关系代为领取的,应出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或结婚证),并出示权利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领的,应出具委托书。

9、切实做好争议地、插花地、飞地及无权源土地的处理。加强对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对协商不成无法确认权属的土地,以争议地单独划出统计造册,暂不确权发证。插花地及飞地,能够确定权属的,应予登记发证;暂时无法划定权属的地块,可维持现状,但应调查统计造册。对无权属来源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可调查上图,统计造册,暂不确权登记。

(三)总结检查阶段

1、成果资料管理、数据汇总、检查。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农村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资料的整理、检查和数据汇总工作。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本辖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检查,确保土地登记合法、准确、有效。

2、工作总结。对整个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包括权属界线确定、登记发证完成情况,主要做法、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六、工作成果

1、文字资料: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有关文件、会议资料等。

2、图件成果:反映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村庄地籍图,宗地图。

3、调查统计表册:以行政村为统计单位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未确权登记宗地(含有争议宗地)及国有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以镇(街道)为统计单位的集体所有土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未确权登记宗地(含有争议宗地)及国有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4、土地登记资料成果:土地登记申请表及有关权源文件,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申请审核情况公告(存根和照片),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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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政府创新报告2010》读后感 2010年地方政府创新涉及到许多省市,我根据《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选拔颁奖大会的获奖名单》,简单列举一下创新举措: 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办事处“参与式社区治理与社区服务项目化管理”;浙江省温岭市新河镇政府“参与式预算改革”;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财政支农方式创新”;贵州省湄潭县纪委“村民集中诉求会议制度”;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委区政府“‘大综管’信访维稳机制”;浙江省湖州市委组织部“干部考核机制创新”;广东省揭阳市总工会“民间社团建工会”;河北省青县县委县政府“农村合作养老制度建设”;重庆市黔江区委区政府“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创新”;浙江省松阳县政府“农村宅基地换养老”;四川省遂宁市政法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江苏省南京市民政局“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四川省总工会、成都市总工会“省际工会联动维护农民工权益机制”;西藏自治区尼木县委县政府“寺庙管理服务机制创新”;宁夏盐池县外援项目办公室“推动农村社区公众参与”;云南省昆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机制改革”;江苏省淮安市信访局“阳光信访”;上海市浦东新区综治委办公室“预防和减少犯罪机制创新”;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委区政府“自然村中的‘农民议会’”等20个项目获得了“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提名奖。通过以上案例的研读,我总结了一下感想: 首先是政府职能的转变推动创新。纵观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政府的职能转变出现了以下几个趋势:一是从全能政府走向有限政府。二是从管制政府走向服务政府。三是从人治走向法治。该书的一个案例“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办事处‘参与式社区治理与社区服务项目化管理’,”就较好地说明了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关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在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越来越需要通过不断创新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就我们枣庄市来说,政府的服务职能也在不断加强。以前去政府办事需要跑好几个办事部门,各个部门距离很远,需要很多天才能办完一件事。近几年政府实行“大部制”改革,要求者职能相近的部门合并一处,这就给人们处理事务带来了便利,不用一个上午就能把事情办完。 其次,改革创新需要勇气。创新意味着没有现成的东西可以照搬照抄,也没有现成的答案套用,而创新势必会遇到争议和指责。所以,创新要解放思想,敢于冲破陈旧观念,发扬“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三不足”精神,绝不走“回头路”。在创新过程中,党政干部更要鼓起勇气,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努力克服创新中遇到的“本领恐慌”问题。书中列举了浙江省湖州市委组织部“干部考核机制创新”的案例:一是突出了科学发展。传统的以GDP为中心的政绩考核,最大的弊端就在于一些地方把“发展才是硬道理”错误地理解为“增长率才是硬道理”、“GDP增长才是硬道理”。湖州市在干部考核中,坚持发展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并重,淡化GDP考核,强化对民生改善的考核,有力地推动了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二是突出了因地制宜。注重把握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特点,适当体现差异性,增强了干部考核的针对性和可对比性。对不具备发展工业经济条件的地区,摆脱GDP考核约束,突出对生态环境保护等指标的考核,把人力物力财力重点投向保护生态、发展旅游,有效改善了群众的生活水平。三是突出了年度综合考核。改变以往“不换届不考察、不提拔不考察”的状况,每个年度都对县(区)进行综合考核,形成了干部考核常态化的长效机制。而且,注重强化对领导干部在重要时刻、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表现情况的考核,形成了重视基层、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的氛围。四是突出了群众满意。按照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了考核评价主体,实现了“由多数人在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峄政办发〔2009〕136号 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下简称?条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25号)和?峄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峄城区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峄政发〔2008〕103号)精神,促进全区烟花爆竹安全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1—

一、切实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品,其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引发爆炸,造成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的事故。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尤其是国务院?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贯彻?条例?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采取有效措施,不断促进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是,我区烟花爆竹行业仍没有达到本质安全程度,企业规模小、安全设施不完善、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和安全意识不高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婚庆活动及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日益普遍,且数量、频次增加,全区烟花爆竹市场需求大幅提高,烟花爆竹运输和经营等领域的供求矛盾和安全发展问题也日渐显现。受利益驱动,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在个别镇(街道)尚未完全杜绝,烟花爆竹事故隐患客观存在。烟花爆竹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依法履行 —2—

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简报(第4期)

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 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简报 第4期 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 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1年10月21日 编者按: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联合制订印发了《广东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财政、农业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提出了2012年12月底前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现予刊发,供各地参考。 广东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实施意见》(粤发〔2010〕10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60号)要求,切实加快推进我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中央的明确要求,目的是实现凭证管地用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对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我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覆盖到全部农村集体土地,包括自留山、自留地等,不得遗漏。重点是到2012年底基本完成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任务,同时,建立或完善土地登记发证数据库及地籍信息管理系统。对已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率,珠三角地区提高到90%以上,其他地区提高到85%以上。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总结报告(改)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二、三标段) 工 作 总 结 报 告 *** 二〇一三年三月

报告名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三标段)总结报告 工程编号: 提交单位:** 大队长:** 总工程师:** 审定: 审核 工程负责: 编写: 提交日期:2013年3月20日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单位地址:* 电话:*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 三标段)总结报告 1、工作概况 按照***国土局要求,7月份以来,***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过各方面的协同配合和艰苦努力,截止到现在,我单位**个街道(**)、**个镇(****)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全面成。 1.1领导重视是关键 一是及时成立了指导小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立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调度、协调开展工作。同时,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列为2012年全区重点工作之一。 二是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制定方案。区政府多次组织召开由国土局、林业局、牧业局、水利局等各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门探讨、研究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方案,广泛听取意见,并多次易稿,做了大量的修改和补充,使工作方案更趋于科学、全面、合理。 1.2精选人员与配置设备是前提

每个工作组根据所包村的实际状况,划分10个工作区(9个镇和4个街道),确定指界人员,然后通过外业土地来源源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到内业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卡等各种表格及绘制宗地图、面积量算等程序,查清全县各类土地位置、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最终核发证书。 1.3 先行试点摸索经验 2012年,土地确权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各工作组随同的包村的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入驻村里正式开展工作。工作组克服了风沙大、道路泥泞、水土不服等各种困难,历时两个月时间完成了试点确权工作。试点工作结束后,区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试点工作总结会议,总结经验并要求把试点经验应用于第一批次和全区土地确权工作中。在工作中,做到了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都进行了明确分工,村干部全员参与,与工作队协同作战。其间,所有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不畏严寒,白天外业,晚上内业,加班加点,克服各种困难。各乡镇党委、政府不等不靠,坚持一把手靠前指挥、亲临一线、亲自调度和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的原则,积极调配人员,迅速推进工作。各乡镇农村把确权工作质量作为考核村社干部的一项硬性指标,并与其工资待遇相挂钩,促进乡村社干部保质保量地完成确权工作各项任务。 1.4业务指导和群众支持是保障 由***为组长的业务指导组整日奔波于各工作组之间,在整个确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程及具体操作办法

精心整理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办法 这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市每一个村组的所有范围,包括每个村组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通俗的说就是包括每个村组所有的山水田林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包括了“林权证”、“草原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行政勘界成果资料),水利部门(水域及水利设施的有关资料)、规划部门(乡(镇)新农村规划资料和有关农村测绘成果)等等。 村小组收集:主要是权属资料:1)土改时、“四固定”或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土地所有证、资料;2)山林所有权证;3)土地承包合同;4)山林纠纷调解书;5)有关农村土地权属制度的历史资料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形成和演变的其它资料等。

(二)发布通告阶段。市人民政府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通告的内容包括土地登记区的划分、土地登记的期限、收件地点、申请人应当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以及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这次通告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张帖;二是直接送达申请人。 (三)提出申请及申报飞地阶段。 (1) (2) 表格)12月20 (3) 飞地申报包括飞在本乡本村其他村小组的,飞在本乡其他村其他村小组的以及飞在其他乡镇的,在土地座落里把乡镇、村委、村小组名称填写清楚,并提交相应的权属资料,与土地登记申请书一起(12月20日)上报乡“三权”发证办公室。(四)地籍调查阶段。 1、具体操作是:

(1)由乡政府、国土分局、村组干部和技术队伍,组成外业调查组,分四个小组,每组3-5人。 (2)按调查计划,向调查宗地相邻单位发送指界通知,组织进行权属调查指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的指界人要指定村民小组长以及对权属情况比较了解的年长一些的同志参加,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指界人可以由村民小组内多数群众推举 (3) (4) (5) 15 (6) 实地测量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建制镇调查和村庄调查,从而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2、划界原则: (1)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土地使用的实际状况。

山东省枣庄峄城区年末总人口和主要农作物产量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山东省枣庄峄城区年末总人口和主要农作物产量3年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序言 本报告全面、客观、深度分析当下枣庄峄城区年末总人口和主要农作物产量现状及趋势脉络,通过专业、科学的研究方法及手段,剖析枣庄峄城区年末总人口和主要农作物产量重要指标即年末总人口,粮食面积,粮食产量,油料产量,蔬菜产量,水果产量等,把握枣庄峄城区年末总人口和主要农作物产量发展规律,前瞻未来发展态势。 枣庄峄城区年末总人口和主要农作物产量解读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处理。无数据不客观,借助严谨的数据分析给与大众更深入的洞察及更精准的分析,体现完整、真实的客观事实,为公众了解枣庄峄城区年末总人口和主要农作物产量提供有价值的指引,为需求者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枣庄峄城区年末总人口和主要农作物产量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目录 第一节枣庄峄城区年末总人口和主要农作物产量现状 (1) 第二节枣庄峄城区年末总人口指标分析 (3) 一、枣庄峄城区年末总人口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年末总人口现状统计 (3) 三、枣庄峄城区年末总人口占全省年末总人口比重统计 (3) 四、枣庄峄城区年末总人口(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枣庄峄城区年末总人口(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年末总人口(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年末总人口(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枣庄峄城区年末总人口同全省年末总人口(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枣庄峄城区粮食面积指标分析 (7) 一、枣庄峄城区粮食面积现状统计 (7) 二、全省粮食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枣庄峄城区粮食面积占全省粮食面积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枣庄峄城区粮食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枣庄峄城区粮食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省粮食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9)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办法共12页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办法 这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市每一个村组的所有范围,包括每个村组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通俗的说就是包括每个村组所有的山水田林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包括了“林权证”、“草原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它相当于身份证,其他证相当于“工作证”。我们现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就是给农村集体土地办“身份证”,每块土地还要编号相当于身份证号码。整个过程是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是一个依法依规相互配合的过程,要使整个过程完成顺利,必须环环紧扣,不仅要讲究依法依规,而且还要讲究程序到位。下面我就具体的操作程序给大家做个详细的说明:(整个程序包括九个部分) (一)工作准备阶段。 此阶段的工作主要有: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业务培训、权属资料整理,编制工作方案,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成立乡(镇)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及土地权属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准备登记所需表册及设备,收集资料。 市集体土地发证办公室收集:涉及国土部门(土地详查等资料)、林业部门(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资料)、农业部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关资料)、民政部门(行政勘界成果资料),水利部门(水域及水利设施的有关资料)、规划部门(乡(镇)新农村规划资料和有关农村测绘成果)等等。 村小组收集:主要是权属资料:1)土改时、“四固定”或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土地所有证、资料;2)山林所有权证;3)土地承包合同;4)山林纠纷调解书;5)有关农村土地权属制度的历史资料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形成和演变的其它资料等。 (二)发布通告阶段。市人民政府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细则

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及 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103号)文件精神,为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细则。 1 总则 1.1 目的和任务 1.1.1 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1.1.2 建立全省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查成果,在完成土地登记工作的同时,同步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1.2 依据 1.2.1 法律法规 l、《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2007]第6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004]第2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5、《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0 号) 6、《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 7、《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 8、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9、《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11月22日) 10、《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17 号) 11、《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土籍字[1995]第26号) 12、《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 1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

枣政发[2005]24号《枣庄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地产综合开发费部分)征收管理办法》和《枣庄市城市基础设

《枣庄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地产综合开发费部分)征收管理办法》和《枣庄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小城镇部分)征收管 理办法》 1 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地产综合开发费部分)征收管理办法》和《枣庄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小城镇部分)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枣政发[2005]2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现将《枣庄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地产综合开发费部分)征收管理办法》、《枣庄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小城镇部分)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四月十六日枣庄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地产综合开发费部分)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保障城市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满足规划设计和居民使用的要求,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城区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均应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地产综合开发费部分,以下简称房地产综合开发费)。 第三条房地产综合开发费是指开发建设区片内的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成本和有关非经营性配套公用设施的建设费用。 第四条房地产综合开发费计取标准:市中区按住宅平均造价的45%计取,薛城区、峄城区、山亭区、台儿庄区、新城区、市高新区、滕州市按住宅平均造价的40%计取。 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费按计取标准的2%从收取的房地产综合开发费中提取,不再向开发经营企业另行收取。 目前,房地产综合开发费暂采取差额收取,收取标准暂定20元/平方米,经济适用住

房减半收取。 第五条市中区、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新城区、市高新区由市城建开发拆迁管理办公室统一征收,滕州市由滕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征收。 第六条开发建设区片竣工经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合格后,对房地产综合开发费进行找补结算。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实施配套设施建设,配套齐全并能满足居民使用要求的,返还提取开发管理费后的房地产综合开发费;配套不齐全的不予返还。 第七条房地产综合开发费沉淀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城市住宅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小区综合整治。市直沉淀资金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报市政府批准使用;各区沉淀资金经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建设主管部门核准后,由市财政拨付各区财政,各区财政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使用;滕州市沉淀资金由滕州市财政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报滕州市政府批准使用。 第八条房地产综合开发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取资金通过“票款分离”方式直接缴入同级财政专户,专款专用。 第九条房地产综合开发费的收取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开发企业有权拒付;物价、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综合开发费征收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收费必须取得同级物价部门办理的《收费许可证》,按规定实行公示,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第十条经济适用房等项目,属政府政策规定确需减免的,由建设单位申请,经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行文减免(滕州市由滕州市财政部门会同滕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行文减免)。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枣庄市物价局、枣庄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原我市出台的房地产综合开发费和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费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枣庄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小城镇部分)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山东省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第66号令),省建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颁发〈山东省收取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办法〉的通知》(鲁建发[1998]73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2017-2018学年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九年级下期中考试数学试题含答案

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质量检测 九年级数学试题 说明: 1.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20分. 另设卷面分5分. 2.选择题答案用2B 铅笔涂在答题卡上,如不用答题卡,请将答案填在答题纸上的口琴格内. 3.考试时,不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 4.不得用铅笔或红色笔在答题纸上答题.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2小题,每小题3分,共36分.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1.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A 8= B 、22(3)9x x +=+ C 、326()ab ab = D 、0( 3.14)1π-= 2.如图,直线a||b ,直线l 与a ,b 分别相交于A ,B 两点,AC ⊥AB 交b 于点C ,∠1=40°,则∠2的度数是 A 、40° B 、45° C 、50° D 、60° 3.我国古代数学家利用“牟合方盖”找到了球体体积的计算方法.“牟合方盖”是由两个圆柱分别从纵横两个方向嵌入一个正方体时两圆柱公共部分形成的几何体,如图所示的几何体是可以形成“牟合方盖”的一种模型,它的主视图是 主视 A 、 B 、 C 、 D 、 4.如图,△ABC 沿着BC 方向平移得到'''A B C ?,点P 是直线'AA 上任意一点,若△ABC ,''PB C ?的面积分别为1S ,2S ,则下列关系正确的是 A 、12S S > B 、12S S < C 、12S S = D 、122S S = 5.以下分别是绿色包装、节水、回收、低碳四个标志,其中是中心对称图形的是 第2题图 第4题图

A、 B、 C、 D、 6.在我市举办的中学生“争做文明枣庄人”演讲比赛中,有15名学生进入决赛,他们决赛的成绩各不相同,小明想知道自己能否进入前8名,不仅要了解自己的成绩,还要了解这15名学生成绩的 A、数 B、方差 C、平均数 D、中位数 7.《九章算术》是中国传统数学的重要著作,方程术是它的最高成就.其中记载:今有共买物,人出八,盈三;人出七,不足四,问人数、物价各几何?译文:今有人合伙购物,每人出8钱,会多3钱;每人出7钱,又会差4钱,问人数、物价各是多少?设合伙人数为x 人,物价为y钱,以下列出的方程组正确的是 A、 83 74 x y y x -= ? ? -= ? B、 83 74 x y x y -= ? ? -= ? C、 83 74 y x y x -= ? ? -= ? D、 83 74 y x x y -= ? ? -= ? 8.把不等式组 231 345 x x x +> ? ? +≥ ? 的解集表示在数轴上如下图,正确的是 A、 B、 C、 D、 9.如图,正方形ABCD中,E为AB中点,FE⊥AB,AF=2AE,FC交BD于点O,则∠DOC的度数为 A、60° B、67.5° C、75° D、54° 第9题图第10题图第11题图 10.在阳光下,一名同学测得一根长为1米的垂直地面的竹竿的影长为0.6米,同时另一名同学测量树的高度时,发现树的影子不全落在地面上,有一部分落在教学楼的第一级台阶上,测得此影子长为0.2米,一级台阶高为0.3米,如图所示,若此时落在地面上的影长为4.42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一:关于农村土地确权情况汇报 XX镇XX村农村土地确权情况简介 一、基本情况, XX村位于县城东南部,全村面积XX平方公里,耕地面积XXX亩,人均耕地面积XX亩,下辖XX个村民小组,XX户,总人口XX人,全村人均纯收入XX元。 二、XXX村土地承包确权工作开展情况 XXX村土地承包确权外业调查及制图等工作由XXX具体负责。该公司于XXXX年XX月进行了外业调查,经调查该村第二轮承包地块2389块,面积亩;调查承包户数633户,外业调查使用图件为XX年卫星遥感影像及地理国情普查资料,分辨率为,精度小于米。XX年11月航拍的最新影像成图,精度为米,影像质检已经报送省地理信息中心等待质量鉴定。4月23日开始对XX村进行第一轮公示,第一轮公示主要工作,一是填写发包方调查表及收集村领导班子换届文件(一式三份);二是让承包方在公示图上确认地块及无异议后填写公示无异议声明书(一式三份)、承包方调查表(一式一份)、承包方委托他人的填写承包方代表委托书(一式三份),三是在地块图上按手印、图边签字并按手印拍照片,公示表上签字并按手印拍照片。四是承包方申请变更户主的,填写承包方代表变更申请书(一式一份),有村上领

导审核后加盖村委会盖章作作为依 据并同步变更图表一致,收集变更后的承包方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资料,更新该户的信息文件夹。五是对漏登、错登地块、合户的进行反复认定,经确认后在图上标注并对电子版同步变更,做到图、表、册一致。六是对新增加的承包方地块进行确认登记续大号、填表、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做到图上标注与电子版一致。七是对承包方不认可的地块取消编号,从地块调查表中划掉并改正错误地块及属性录入。 对公示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错改正后准备第二轮公示。 篇二: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华福村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总结 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尽快规范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结合实际确定了“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稳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华福村被确定为净潭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来自: 小龙文档网: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总结)作试点。在乡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配合和测绘公司的辛勤工作下,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历经四个月的时间,圆满完成了试点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取得了

确权登记常见问题汇总大全

确权登记常见问题汇总大全 1.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过哪些关于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文件? 为落实中央有关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要求,我部先后下发了若干文件,进一步作出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和确权登记政策等。主要包括: (1)2011年5月,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原农业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 (2)2011年11月,原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原农业部印发《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 (3)2013年9月,原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97号); (4)2014年8月,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农业部、原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 (5)2016年12月,原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

(6)2018年7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 (7)2020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 (8)2020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5号)。 2.如何把握地方出台相关政策与国家层面政策的关系? 为有效推进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大部分省(区、市)在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文件是对国家法规政策的具体化和必要的补充完善,和国家层面政策一样,都是本地开展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依据。 3.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有关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

枣庄市峄城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xx国土资源局xx分局 xx财政局文件xx农业局 峄国土资发[2012]40号 关于印发峄城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峄城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 《峄城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主题词: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实施方案通知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28日印发峄城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和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精神,按照《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和《枣庄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概述 (一)工作的背景、要求和意义

为了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村发展基础,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央2010年1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这不仅为今后的农村土地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给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提出: 力争到2012年底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同时规定,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时,必须完成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出具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在征地拆迁时,依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进行补偿;依法进入市场流转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经过确权登记发证,做到产权明晰、四至清楚、无争议,没有经过确权登记发证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禁止流转;对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涉及宅基地调整的,必须以确权登记为前提。 开展农村土地登记,加快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步伐,是保证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农民利益、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有序利用、有效保护和严格管理土地资源的重要支撑;是满足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职能转变、不断提升土地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二)工作的主要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

2019年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教师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

2019年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教师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是() A儿童中心论的代表 B.教师中心论的代表 C.劳动教育中心论的代表 D.活动中心论的代表 2.把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依据是() A.课程任务 B.课程制定者 C.课程管理层次 D.课程设置的要求 3.在17世纪对班级授课制给予了系统的理论描述和概括,从而奠定了它的理论基础的教育家是() A.北欧的尼德兰 B.捷克的夸美纽斯 C.法国的斯图谈 D.德国的福禄贝尔 4.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思想是() A.和谐教育思想 B.教学过程最优化 C.教学发展观 D.全面发展观 5.看书时用红笔画出重点,便于阅读,这是利用了知觉的哪种特性() A.选择性 B.整体性 C.理解性 D.恒常性 6.教育内容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共同认识的() A.主体 B.客体 C.教的主体 D.学的主体 7.提出“文化历史发展理论”的心理学家是() A.弗洛伊德 B.皮亚杰 C.埃里克森 D.维果斯基 8.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小学生的睡眠时间是() A.8小时以上 B.9小时 C.9小时以上 D.8小时 9.课程标准是指课程计划中每门学科以纲要的形式编写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也称() A.教学标准 B.教学计划 C.教学内容 D.教学大纲 10.教学过程最优化的教学思想是由()提出的。 A.赞科夫 B.巴班斯基 C.苏霍姆林斯基 D.凯洛夫 11.在教学中,通过学生观察所学事物或教师语言的形象描述,引导学生形成对所学事物的消晰表象,丰富他们的感性认识,从而使他们能够正确理解书本知识和发展认识能力的教学原则是() A.直观性原则 B.启发性原则 C.循序渐进原则 D.巩固性原则 12.在百米竞赛的预备信号之后相隔很长时间再发出起跑信号,运动员就会受到明显的影响,这是因为运动员有() A.注意的分配 B.注意的动摇 C.注意的持续性 D.注意的稳定性 13.“孟母三迁”的故事说明了哪种因素对人发展的影响() A.遗传 B.环境 C.教育 D.社会活动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结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结 篇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总结报告(改)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二、三标段) 工 作 总 结 报 告 *** 二〇一三年三月 报告名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 三标段)总结报告 工程编号: 提交单位:**

大队长:** 总工程师:** 审定: 审核 工程负责: 编写: 提交日期:20XX年3月20日 资质等级:* 单位地址:*电话:*证书编号*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 三标段)总结报告 1、工作概况 按照***国土局要求,7月份以来,***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过各方面的协同配合和艰苦努力,截止到现在,我单位**个街道(**)、**个镇(****)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全面成。 1.1领导重视是关键 一是及时成立了指导小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立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调度、协调开展工作。同时,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列为20XX年全区重点工作之一。 二是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制定方案。区政府多次组织召

开由国土局、林业局、牧业局、水利局等各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门探讨、研究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方案,广泛听取意见,并多次易稿,做了大量的修改和补充,使工作方案更趋于科学、全面、合理。 1.2精选人员与配置设备是前提 每个工作组根据所包村的实际状况,划分10个工作区(9个镇和4个街道),确定指界人员,然后通过外业土地来源源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到内业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卡等各种表格及绘制宗地图、面积量算等程序,查清全县各类土地位置、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最终核发证书。 1.3先行试点摸索经验 20XX年,土地确权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各工作组随同的包村的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入驻村里正式开展工作。工作组克服了风沙大、道路泥泞、水土不服等各种困难,历时两个月时间完成了试点确权工作。试点工作结束后,区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试点工作总结会议,总结经验并要求把试点经验应用于第一批次和全区土地确权工作中。在工作中,做到了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都进行了明确分工,村干部全员参与,与工作队协同作战。其间,所有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不畏严寒,白天外业,晚上内业,加班加点,克服各种困难。各乡镇党委、

国土资源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办(农工部、农委、农工委、农牧办)、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农业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 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二、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

山东省人工费指导价历次调整汇总

鲁建标字[2011]21号 关于发布全省定额人工各市市场指导单价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我省建设市场人工费价格波动较为频繁。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保障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市场经济秩序,我们组织测算了全省定额人工的各市市场指导单价(以下简称“市场指导单价”),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市场指导单价是各市以建设市场代表性工程实际人工费支出为基础,并结合各市现阶段建设市场招投标以及工程发承包、工程结算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取定的。 二、市场指导单价反映了现阶段各市建设市场定额人工单价的合理水平,是各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招标造价控制、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实施建设市场人工单价管理的重要指导价格。 三、我们将关注建设市场的人工费变动情况,适时发布人工的市场指导单价,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我厅定期发布的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是当期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五、各市要加大对本地建设市场用工价格的调查、监测力度,加强对投标报价、合同签订以及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人工单价的指导和监管,使之贴合工程实际,反映建设市场现状,杜绝恶性竞争,依法保障建设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市场经济秩序。 六、该市场指导单价(见附件)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附件:全省定额人工各市市场指导单价 二○一一年八月一日

附件: 全省定额人工各市市场指导单价 单位:元/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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