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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关于施行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电定总造[2009]23号

各有关单位: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及《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标准”)已经由国家能源局以《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国能电力[2009]123号文)颁布施行。为做好本标准的推广应用工作,经请示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本标准是编制和审核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工程结(决)算的基础依据。

2.本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之日前已经核准或审定投资的工程仍按原核准或审定投资执行。

3.与本标准配套施行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设备材料信息价格》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定期在中国电力工程造价信息网(域名www.cecm.net.cn)上公布。

4.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电总[1999]549号)等有关配电网工程概(预)算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5.本标准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宣贯工作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统一组织和安排。

6.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标准的规定,适时调整或修订企业内部相关管理规定。

7.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联系。

附件:1.~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另发)

8.(20kY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另发)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印)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是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费用计算系列标准之一。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计划安排,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的有关规定,以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2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为目的,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并结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特点制定的。

本标准在制定中充分考虑了2006年版《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有关规定和编制经验,保持了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管理体系的一致性和延续性;同时,在内容上也充分考虑了当前电力建设管理体制下,20kV及以下配电网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以及各地区2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模式的不同特点。

本标准经过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内容进行了认真调研和反复推敲、测算,并且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规定的标准格式,在内容编排上进行了统一规范,充分体现了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体系的适用性、时效性和公平公正性。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统一管理。

本标准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负责修订和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维春、张天文、周霞、张莲瑛、许子智、张少雄、叶锦树。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孙玉才、许永盛、王骏、李冶、郝卫平、史立山、任育之、赵一农、郭伟、熊敏峰、修炳林、王书强、郭日彩、刘薇、陈俊章、赵彪、吴宝英、蔡冠中、张兴义、纪伟、史哲、洪元伸、潘建平、华军、郭文龙、翟树军。

1.0.1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统一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电网建设健康发展。

1.0.2 本标准规定了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的费用构成与计算标准、费用性质划分、预算项目划分、建设预算编制办法以及建设预算的计价格式。

1.0.3 本标准作为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编制和费用计算依据,应与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1.0.4 本标准是编制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参考计算依据,同时也是调解处理工程建设经济纠纷、鉴定投标报价的基础依据。

1.0.5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投资建设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国家兄有规定者除外。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一般术语

本标准中,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统称为建设预算。

2.1.2 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

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是指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拟建项目预先测算出的投资额。也指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测算和确定投资估算文件的过程。

2.1.3 初步设计概算

初步设计概算是指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概(预)算定额和费用计算有关规定,预先测算和确定的工程造价。也指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测算和确定概算文件的过程。

2.1.4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预算是指在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施工阶段,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定额和费用计算有关规定,预先测算和确定的工程造价。也指在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施工阶段编制、测算和确定施工图预算文件的过程。

2.1.5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施工已完工、结束或中止,经发包人或有关机构验收合格且点交后,按照施工发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在合同价格基础上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的工程价格。也指编制、测算和确定结算文件的过程。

2.1.6 竣工决算

竣工决算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法人单位报告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也指编制、测算和确定决算文件的过程。

2.2建筑安装工程费术语

2.2.1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对构成项目的基础设施、工艺系统及附属系统进行施工、安装、调试,使之具备生产功能所支出的费用。

2.2.2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是指构成建设项目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工程。

2.2.3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是指构成生产工艺系统的各类设备、管道、线缆及其辅助装置的组合、装配和调试工程。

2.2。4直接费

直接费是指建筑安装产品生产过程中直接消耗在特定产品对象上的费用。

2.2.5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是指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2.2.6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等。

2.2.6.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人员的基本工资,包括生产技术人员的岗职工资、工龄工资或工龄补贴、岗位津贴等。

2.2.6.2工资性补贴

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伙食补贴,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2.2.6.3辅助工资

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以及产、婚、丧假期间的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

2.2.6.4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2.6.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防护费用等。

2.2.7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以及施工过程中一次性消耗材料及摊销材料的费用。在现行建设预算编制体系中,材料费分为主要材料费和消耗性材料费。

2.2.7.1主要材料

主要材料是指构成工艺系统实体的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等工艺性材料,一般情况下,主要材料指施工过程中必需的,但在建设预算定额中未计价的材料,也称为未计价材料。

2.2.7.2消耗性材料

消耗性材料是指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在建设成品中不体现其原有形态的材料,以及因施工工艺及措施要求需要进行摊销的材料。一般情况下,消耗性材料指建设预算定额中,费用已经入定额基价的材料,也称为计价材料。

2.2.8材料预算价格

材料预算价格是工程所需材料从项目管理单位集中存储仓库或施工现场物料仓库的出库价格,其价格范围包撼,材料原价(或购置价格)、材料运输费、保险保价费、运输损耗费、采购费及仓储保管费等。

2.2.8.1材料原价(或购置价格)

材料原价(或购置价格)是指材料在供货商交货地点的交货价格。

2.2.8.2材料运输费

材料运输费是指材料自购置交货地点运至项目管理单位集中存储仓库或施工现场物料仓库所发生的装卸、运输费用。

2.2.8.3保险保价费

保险保价费是指按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对交付运输的材料进行保价或向保险公司投保所发生的费用。

2.2.8.4运输损耗费

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2.2.8.5采购费

采购费是指对不便于集中招标采购、集中采购的零星材料进行采购、供应所需要的费用。

2。2.8.6仓储保管费

仓储保管费是指在储备仓库进行存放、保管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材料的入库检验、仓储、库内倒运以及仓储损耗等相关费用。

2.2.9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的安装拆卸和场外移动,内容包括:

2.2.9.1折旧费

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的成本费用。

2.2.9.2大修理费

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2.2.9.3经常修理费

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零件的费用,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以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2.2.9.4安装及拆卸费

安装及拆卸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试运转费用,以及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2.2.9.5场外运费

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原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

2.2.9.6操作人员人工费

操作人员人工费是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等。

2.2.9.7燃料动力费

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气体燃料,以及水、电、气体等所花费的费用。

2.2.9.8车船税费

车船税费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费、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2.2.10措施费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主要包括:临时设施费,安全文咀施工措施费,施212-1-具用具使用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2.2.10.1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满足工程现场正常的管理和施工作业需要,在现场必须搭设的办公、生产作业、轮班休息、物料(含工具)存放等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施工用移动电源、水电管线、简易防雨(防晒)遮挡等其他临时设施所发生的费用。

其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折旧及摊销费,或临时设施的租赁费等。

2.2.10.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根据电力行业安全文明施工与健康环境保护规范,在施工现场所采取的安全文明保障措施所支出的补助费用。

2.2.10.3 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企业生产、检验、试验部门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的购置、摊销和维护费用。

2.2.10.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按照正常的施工组织计划安排,必须在冬季、雨季期间进行施工时需要增加

的费用。其内容包括:在冬季施工期间,为确保工程质量而采取的保温及养护措施、为防风防寒而采取的遮挡和采暖措施等所发生的费用;雨季施工期间,采取防雨、防潮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因冬季、雨季施工增加的劳动保护措施费用;以及因冬季、雨季施工增加施工工序、降低施工工效而发生的补偿费用。

2.2.10.5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按照规程要求,工程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的单项工程所发生的夜班补助、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2。2.10.6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是指在高海拔、酷热、严寒等地区施工,因特殊自然条件影响而需额外增加的施工费用。

2.2.11间接费

间接费是指建筑安装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为全工程项目服务而不直接消耗在特定产品对象上的费用,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2.2.12规费

规费是指按照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电力工程应计列的规费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2.2。12.1社会保障费

社会保障费是指按照国家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要求,施工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的保险、保障费用,由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组成。

1、养老保险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2.12.2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施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12.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2.2.13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其费用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差旅交通费,劳动补贴费,员工招募及队伍调遣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固定资产使用费,财产保险费,办公车辆的车船税费、燃料费,管理机构工具用具使用费,建筑工程定点复测费,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检验试验费,工程排污费,工程保护与现场物资看管费,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劳动安全卫生检测费,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支付给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经费,是指企业正常管理办公所使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通信、书报等费用,以及施工现场的会议费、

水电费、燃气费、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卫生保洁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以及工地转移费等。

4、劳动补贴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5、员工招募及队伍调遣费,是指施工企业招募员工所支出的费用,以及派遣施工队伍和施工机械到工程现场所发生的往返调遣费用。

6、工会经费,是指施工企业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7、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为保证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施工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8、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施工企业管理和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管理用财产、车辆进行保险而支付的保险费用。

10、办公车辆的车船税费、燃料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管理办公用车辆支付的车船税费及燃料费等。

11、管理机构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机构和人员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12、建筑工程定点复测费,是指规划部门对建筑物进行重新定位、检验所交纳的费用。

13、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是指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之后,对工程进行清点移交和现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

14、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品进行一般性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15、工程排污费,是指按照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污染物进行处理或向环境防治部门缴纳排污费所支出的费用。

16、工程保护与现场物资看管费,是指施工企业从进场至工程竣工移交的正常施工期间,对已完工程、在建工程和现场物资等进行维护、看管所支出的费用。

17、劳动安全卫生检测费,是指按照国家劳动安全管理规定,施工企业接受劳动安全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安全资格认定、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劳动卫生检测、劳动安全培训考核所发生的费用。

2.2.14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2.2.15税金

税金是指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2.3 设备购置费术语

2.3.1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是指购置组成工艺流程的各种设备,并将设备由交货地点或项目管理单位集中储备仓库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所支出的购置及运杂费用。

2.3.2设备费

设备费是指按照设备供货价格(招标合同交货价格、协议交货价格)购买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包装费)。

2.3.3设备运杂费

设备运杂费是指设备交货地点或项目管理单位集中储备仓库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包括设备的装卸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以及保管费等。

2.3.4设备材料配送

设备材料配送是指工程所需设备材料从项目管理单位集中储备仓库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的装卸和运输。

其他费用术语

2.4.1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建设所必需的不属于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的其他相关费用。

2.4.2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是指为获得工程建设所必需的场地并达到正常施工条件和施工环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主要包括:土地征用补偿费,余物清理费,施工场地租用费,线路施工赔偿费。

2.4.2.1 土地征用利、偿费

土地征用补偿费是指按照《土地法》和《物权法》的规定,项目法人为取得工程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安置补助费、勘测定界费、征地管理手续费、证书费以及各种基金和税金等。

2.4。2.2余物清理费

余物清理费是指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对所征用土地范围内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有碍工程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2.4.2.3施工场地租用费

施工场地租用费是指为保证工程建设期间的正常施工而临时租用场地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场地的租金、清理和复垦费等。

2.4.2.4 线路施工赔偿费

线路施工赔偿费是指架空送电线路施工过程中,对线路走廊内非征用和租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林木、经济作物等造成不可避免的破坏而进行赔偿所发生的费用,或电缆线路工程施工中由于挖掘地面、路面等发生的赔偿费用。

2.4.3项目建设管理费

项目建设管理费是指建设项目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自项目筹建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生产的合理建设期内对工程进行组织、管理、协调、监督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管理经费、招标费、工程监理费。

2.4.3.1项目管理经费

项目管理经费是指项目管理单位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发生的日常管理费用。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相关手续的申办费,日常办公经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工程档案管理费、办公水电费,工程组织协调费,合同订立与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工程审价(结算)费,会议费,业务接待费,印花税,以及设备材料的配送组织、建设项目劳动安全验收评价、工程竣工测量、交接验收、竣工审计、编制竣工决算等日常工作经费。

2.4.3.2招标费

招标费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审查标书、标底,以及委托具有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对各项采购及承包项目进行招标所发生的费用。

2.4.3.3工程监理费

工程监理费是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规程规范要求,委托工程监理机构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实施监理所支付的费用。

2.4.4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是指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设计文件评审费,项目后评价费,技术经济标准编制管理费。

2.4.4.1工程勘察费

工程勘察费是指有资质的勘察机构按照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对项目影响范围内地质断面、地形、水文、杆塔定位、交叉跨越等进行勘察、测量作业并编制相关勘察文件等所支付的费用。

2.4.4.2工程设计费

工程设计费是指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机构,按照工程设计规范要求,对现场进行踏勘、测量,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以及设计代表进行现场技术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2.4.4.3设计文件评审费

设计文件评审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项目管理单位组织或委托相关咨询、评审机构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所发生的费用。

2.4.4.4项目后评价费

项目后评价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项目管理机构为了对项目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指导、改进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同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完善相关政策,在建设项目投产后对项目的决策、设计、建设管理、投资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所支出的费用。

2.4.4.5技术经济标准编制管理费

技术经济标准编制管理费是指为保证电力行业工程建设技术经济标准体系的正常运转,确保各项技术经济标准编制、修订、解释和研究工作的正常运行,需向电力行业技术经济标准编制管理机构支付的费用。

2.4.5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

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是指根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特种设备(如消防)等进行监督、检验、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2.4.6生产准备费

生产准备费是指为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能够正常投产运行提供技术保证和资源配备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购置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不包括消防器具)、警示牌、标志牌等发生的费用。

2.4.7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是指为因设计变更(含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增减、设备改型、材料代用)而增加费用,一般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临时措施费用,以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可能造成的损失而预留的工程建设资金。

2.5 动态费用术语

2.5.1 建设期贷款利息

建设期贷款利息是指筹措债务资金时在建设期内发生并按照规定允许在投产后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利息。

2.6 工程项目划分术语

2.6。1配电站

配电站是用于将电能分配到用电设备或用户的站点,是电网的末端站点,它上连变电站,下连电力用户,一般由变压器、配电装置、控制保护设备和相关线缆组成。配电站一般容量较小,也称为配电所。

2.6.2箱式变电站

箱式变电站是配电站的一种,是将变压器、高压电气设备、低压电气设备等进行成套紧凑组合,配置在一个或几个封闭箱体中的配电站。

2。6.3开关站

开关站是只有接通开断功能的配电站,主要起电能的转输作用。开关站内没有变压器,只设置开断和控制保护装置,一般是将一路进线根据需要分成几路馈出。也称为开闭站、开闭所。

2.6.4架空线路

架空线路是指以裸导线或绝缘电线为电能输送载体,以杆、塔为主要支撑,露天空中架设的输电线路。

2.6.5电缆线路

电缆线路是指以电力电缆为电能输送载体,直埋于地下或布置在地下沟道、隧道内的用以连接配电站、开关站和用户的输电线路。

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3.1一般规定

3.1.1 本章规定了工程建设预算各项费用的构成和计算标准,用于规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的费用组成内容划分、计算方式和取费标准。

3.1.2 在本标准之外确有必要增列的费用项目,必须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为依据,经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确认后计列。

3.1.3 本标准中所称的“××以下”,均包括“××”在内,其下限截止至下一挡“××以下”的上限之上。凡注明“××以上”的,均不包括“××”在内。

3.2 建设预算费用构成

3.2.1 工程建设预算费用的构成

工程建设预算费用由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动态费用构成,其中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之和称为静态投资,静态投资与动态费用之和称为动态投资。

3。2.2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构成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的构成如下:

3,2.2.1 直接费

1 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2 措施费

1)临时设施费。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5)夜间施工增加费。

6)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3.2.2.2 间接费

1 规费。

1)社会保障费。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2企业管理费。

3.2.2.3 利润

3.2.2.4税金

3.2.3 设备购置费的构成

1 设备费。

2设备运杂费。

3。2.4 其他费用的构成

3.2.4.1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1 土地征用补偿费。

2余物清理费。

3施工场地租用费。

4线路施工赔偿费。

3.2.4.2 项目建设管理费

1 项目管理经费。

2 招标费。

3工程监理费。

3.2.4.3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1 工程勘察费。

2 工程设计费。

3 设计文件评审费。

4 项目后评价费。

5 技术经济标准定额编制管理费。

3.2.4.4 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

3.2.4,5 生产准备费

3.2.4.6基本预备费

3.2.5 建设期贷款利息

3。3 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标准

3.3.1 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计算公式:

建筑安装工程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3.3.2 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计算公式:

直接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

3.3.3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计算公式:

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计算标准:采用《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计算,并依据电力工程定额管理规定,调整到建设预算编制年水平。

3.3.3.1 人工费

计算标准:人工费按照《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中规定的原则计算,人工工日单价按照定额中规定的配电网工程基准工日单价执行。

各地区、各年度人工费的调整按照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执行。

3.3.3.2材料费

工程建设预算中的材料费包括主要材料费和消耗性材料费两部分。

1 主要材料费的计算。

计算公式:

主要材料费=主要材料消耗量×材料预算价格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应按照施工现场物料仓库的出库价格、项目管理单位集中存储仓库的出库价格或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价格信息取定。

当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取定为施工现场物料仓库的出库价格时,线路工程应根据定额规定,按照运输距离计算现场物料仓库至施工地点的运输费用,配电站(开关站)、箱式变电站工程不计。

当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取定为项目管理单位集中存储仓库的出库价格或电力行业定额(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价格信息时,均应按照实际运输距离计算配送费用。

2 消耗性材料费的计算。

消耗性材料费根据《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规定的原则计算,并根据相关价格水平调整规则调整到建设预算编制年水平。

3.3.3.3 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按照《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规定的原则计算。

3.3.4 措施费

措施费的内容包括: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计算公式:

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工具用具使

计算公式:

临时设施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4.1)

计算公式: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4.2)

计算公式:

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4.3)

计算公式: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4.4—1)

3.3.4.5 夜间施工增加费

计算公式:

夜间施工增加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4.5)

注:本项目只在因特殊地段要求必须在夜间进行施工的电缆线路工程中计列,其他工程均不计列。

计算公式: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4.6)

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计算公式:

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

3.3.6 规费

规费主要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计算公式:

规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3.3.6.1 社会保障费

计算公式:

社会保障费=人工费×0.85×缴费费率

注:缴费费率是指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障机构颁布的以工资总额为基数计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之和。

3.3.6.2 住房公积金

计算公式:

住房公积金=人工费×0.85×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

注: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公布的费率执行。

3。3.6.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计算公式: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人工费×1.84%

3.3.7企业管理费

计算公式:

企业管理费=人工费×费率(见表3.3.7)

计算公式:

利润=人工费×利润率(见表3.3.8)

注:如果工程由项目管理单位内部工区承担施工任务时不计利润。

表3.3.8利润率

计算公式:

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率

税率按照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的规定计算。

3.4 设备购置费计算标准

3.4.1 设备购置费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设备购置原则上按照集中招标、集中采购、集中存储、统一配送考虑。

计算公式:

设备购置费=设备费+设备运杂费

3.4.2 设备费

设备费根据市场供货情况及供货价格计算。

3.4.4 设备运杂费率计算标准

当设备供应方式为由项目管理单位集中存储仓库提货并配送到安装地点时,设备价格应取项目管理单位集中存储仓库的出库价格。

3.4.3设备运杂费

计算公式:

设备运杂费=设备费×设备运杂费率

设备运输方式均按照公路或水路运输考虑,运输距离应按照设备交货地点或项目管理单位集中存储仓库到设备安装地点的实际运输距离计算。

设备运杂费率:运输距离在20km以内,费率为1.1%;运距超过20km时,每增加l0km 费率增加0.15%,不足l0km按l0km计取。

供货商直接供货到现场的,只计取卸车费及保管费,按设备费的0.7%计算。

其他费用计算标准

3.5.1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生产准备费,基本预备费。

计算公式:

其他费用=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生产准备费+基本预备费

注:如果是不增加规模的单纯设备更换或材料更新改造工程,其他费用各项均不计。

3.5.2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包括:土地征用补偿费,余物清理费,施工场地租用费,线路施工赔偿费。

计算公式: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土地征用补偿费+余物清理费+施工场地租用费+线路施工赔偿费

3.5.2.1 土地征用补偿费

计算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计算。

3.5.2.2余物清理费

计算标准:余物清理费按照表3.5.2.2中的费率计算,并应扣除残余物回收金额。

项目建设管理费由项目管理经费、招标费、工程监理费组成。

计算公式:

项目建设管理费=项目管理经费+招标费+工程监理费

3.5.3.1 项目管理经费

计算公式:

项目管理经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1.15%

注:如果工程由项目管理单位内部工区承担施工任务时,本项费用不计。

3.5.3.2 招标费

计算公式:

工程招标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0.32%

注1:本费用按照集中招标方式考虑,由项目法人单位集中使用。

注2:如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招标工作,且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企业收取中标服务费时,本费用不计。

3.5.3.3工程监理费

计算公式:

工程监理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2.55%

注:高海拔地区、酷热地区配电网工程按照本标准乘以1.1系数计算。

3.5.4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包括: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

设计文件评审费,项目后评价费,技术经济标准编制管理费。

计算公式: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设计文件评审费+项目后评价费+技术经济标准编制管理费

3.5.4.1 工程勘察费

计算公式:

工程勘察费=建筑工程费×4.5%

注1:如果工程勘察只进行一般性定位测量作业时,费率按照以上标准的30%计算。

注2:不涉及场地变化的扩建工程、改造工程不计工程勘察费。

注3:不需要进行工程勘察的配电网工程项目不计工程勘察费。

3.5.4.2工程设计费

计算公式:

工程设计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计费费率(见表3.5.4.2)

注1:费率应按照内插法取定,计算时保留两位小数。

注2:使用标准设计或典型设计的,设计费按照以上费率的60%计算。

注3: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按照工程设计费的10%计算。

表3.5.4.2 设计费费率取定表

计算公式:

设计文件评审费=工程设计费×2.2%

注1:计算基数中不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注2:如果设计文件为多个项目集中评审时,本项费用可集中使用。

3.5.4.4 项目后评价费

计算公式:

项目后评价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0.5%

注1:本项目应根据项目法人单位要求决定是否计列,

注2:本项费用应由项目法人单位集中使用。,

3.5.4.5 技术经济标准编制管理费

计算公式:

技术经济标准编制管理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0.2%

3.5.5 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

计算公式:

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0.3%

3.5.6生产准备费

计算公式:

生产准备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0.75%

3.5.7基本预备费

计算公式:

基本预备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不包括基本预备费)]×费率(见表3.5.7)

3.6.1 动态费用计算标准

建设期贷款利息

计算公式:

建设期贷款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计+本年贷款/2)×年实际利率

注:以工程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为依据确定贷款额。

4 建设预算费用性质划分

4.1 一般规定

4.1.1 本费用性质划分用于统一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费用的计算口径,规范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的比较分析体系。

4.1.2 本费用性质划分是编制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和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计算、统计各项费用的界定依据。

4.1.3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费用划分为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4。2 配电站、开关站工程费用,性质划分

4.2.1 建筑工程费

建筑工程费除包括建筑工程的本体费用之外,以下项目也列入建筑工程费中:

1 建筑物的采暖、通风、空调、照明设施。

2 建筑物的金属网门、栏栅及防雷设施,独立的避雷针、塔。

3 屋外配电装置的金属结构、金属构架或支架。

4 各种直埋设施的土方、垫层、支墩,各种沟道的土方、垫层、支墩、结构、盖板,各种涵洞,各种顶管措施。

5 消防设施,包括气体消防、水喷雾系统设备、喷头及其自动控制装置。

6 站区采暖设备及管道。

7 砖或混凝土砌筑的箱、罐、池等。

8 设备基础、地脚螺栓。

9 建筑专!业出图的电线、电缆埋管工程。

10 凡建筑工程建设预算定额中已明确规定列入建筑工程的项目。

4.2.2安装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除包括各类工艺设备、管道、线缆及其辅助装置的组合、装配及其材料费用之外,以下也敖安装工程费中:

1 设备的维护平台及扶梯。

2 电缆、电缆桥(支)架及其安装,电缆防火。

3 屋内配电装置的金属结构、金属支架、金属网门。

4 设备本体、道路、屋外区域(如变压器区、配电装置区管道区等)的照明。

5 接地工程的接地极、接地模块、降阻剂、焦炭等。

6 安装专业出图的电线、电缆埋管、工业管道工程。

7 安装专业出图的设备支架、地脚螺栓。

凡设备安装工程建设预算定额中已明确规定列入安装工程的项目。

4.2.3 设备与材料的界定

设备与材料的划分主要是针对工艺系统所涉及的装置和物品,对同一品名的物品不应硬性确定为设备或材料,而应根据其供应或使用情况分别确定。

1 设备的零部件、备品备件及随设备供应的专用工具,属于设备。

2 凡属于设备的一个组成部分或组合体,不论用何种材料做成或由哪个制造厂供应,即使是现场加工配制的,均属于设备。

3 凡属于各生产工艺系统设备成套供应的,无论是由该设备厂供应,或是由其他厂家配套供应,或在现场加工配置,均属于设备。

4 某些设备难以统一确定其组成范围或成套范围的,应以制造厂的文件及其供货范围为准,凡是制造厂的文件上列出,且实际供应的,应属于设备。

5 设备中的填充物品,不论其是否随设备供应,都属于设备部分。例如:变压器、断路器、油浸式电抗器用的变压器油均属于设备。

6 配电系统的断路器、电抗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隔离开关属于设备,封闭母线、共箱母线、插接式母线属于设备;带形母线、软母线、绝缘子、金具等属于材料。

7 随设备供应的设备基础框架、地脚螺栓属于设备。

8 安装工程建设预算定额中已经明确了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应按定额中的规定执行。

4.3 架空线路工程

4.3.1 架空线路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属于建筑工程,杆塔组立、架线、线路附件安装和杆上变配电装置安装统称为安装程。

4.3.2 杆上布置的变压器、配电箱(柜)属于设备,电杆(塔)、电线、绝缘子、金具及其附件均属于材料。

4.3.3 lkV以下线路上的配电箱(柜)、计量表箱、计量表均属于设备。

4.4 电缆线路工程

4.4.1电缆线路工程中的路面处理、电缆沟井隧道、保护管工程属于建筑工程,电缆支架、桥架、托架的制作安装,电缆的埋设、敷设,以及电缆附件安装等属于安装工程。与市政共用的沟、井、隧道和保护管工程划归市政工程范畴。

4.4.2 电缆线路工程中,进出线箱柜、环网柜、电缆分接箱、避雷器、接地柜属于设备,线路电缆、电缆头、接地电缆、接地极属于材料。

5 建设预算项目划分

5.1 一般规定

5.1.1 本项目划分是对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其他费用中工程项目编排次序和编排位置的规定。

5.1.2 工程建设预算项目划分层次,在各单项工程项目下分为三级:第一级为扩大单位工程,第二级为单位工程,第三级为分部工程。

5.1.3 编制工程建设预算时,对各级项目的工程名称不得任意简化,均应按照本标准中规定的全名填写。

5。1.4 如在本项目划分之外确有必要增列的工程项目,应以按照设计专业划分,在扩大单位工程或单位工程项目序列之下,在已有项目之后顺序排列。

5.2 建筑工程项目划分

5.2.1 建筑工程项目划分

建筑工程项目划分见表A.1。

5.2.2 城市地下或半地下配电站、开关站的项目划分参照本标准相关规定执行,特殊项目可在相关扩大单位工程或单位工程项目下补充。

5.3 安装工程项目划分

5.3.1 安装工程项目划分

安装工程项目划分见表A.2。

6 建设预算编制方法

6.1一般规定

6.1.1本次规定了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方法和成品编排次序,适用于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6.1.2 工程建设预算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各阶段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设计阶段划分,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

6.1.3 工程建设预算必须履行编制、校核、审核和批准程序方可成为正式文件。在正式出版的建设预算书上,必须要有编制、校核、审核人员的签字和压名加盖的电力工程造价人员专用章。

6.1。4 如果一个建设项目的建设预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编制时,主体编制单位应负责协调编制范围、价格水平,并负责编制总建设预算书,各编制单位应及时协调,避免漏项和重复编制。

6.2 编制规则

6.2.1 编制建设预算应制定统一的编制原则,确定统一的编制依据。编制原则的内容包括:编制范围,价格水平年,定额、价格、取费标准的取定原则等。编制依据包括:工程量计算依据,人工、材料、机械等消耗量计算的依据(简称定额或指标),价格水平调整依据,取费计算标准,设备、材料等价格的出处及依据等。

6.2.2 工程建设预算的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执行本标准中的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建设预算项目的设置执行建设预算项目划分。

6.2.3工程建设预算中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应以《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并结合工程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工程定额管理机构发布的当地价格水平调整系数计算。

6.2.4定额的调整及补充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工程实际技术条件与定额中基价报依据的技术条件有较大差异时,可根据工程的技术条件及定额规定调整套用相应定额。

2 定额中缺项的,应优先参考使用相似建设工艺的定额;在无相似或可参考子目时,可根据类似工程施工图预算或结算资料编制补充定额;对无资料可供参考的项目,可按工程的具体技术条件编制补充定额。

3 补充定额应符合现行电力行业定额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并报电力工程定额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

6.2.5 编制建设预算时,工程量的计算应根据定额所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设计图纸标示数据计算。如果图纸的设备材料汇总统计表中的数据与图示数据不一致时,应以图示数据为准。

6.2.6 建设预算的取费计算标准应该与所采用的定额相匹配。在编制建设预算时,凡根据具体工程情况进行调整或作补充的,编制单位应编写具体说明,并提供充分依据。

6.2.7 工程建设预算的取费计算可以采用单位工程逐项取费或单位工程综合系数取费方式,但在填写表二时,各单位工程费用必须是包括取费的费用金额。

6.2.8 工程建设预算应按照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分项进行编制和汇总。

6.2.9 配电站、开关站建筑工程中的采暖、通风、空调、照明、消防、采暖加热站(或锅炉)等安装项目按所采用定额规定的方

法计算,对其中的风机、空调机(包括风机盘管)和水泵等设备,参照设备购置费的计算办法计列设备运杂费,在建筑工程汇总表(表二乙)中将设备费单独列出,在总预算表(表一)中统一列入建筑工程费。

6.3 建设预算的内容组成

6。3.1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的内容由编制说明、总预算表、专业汇总预算表、单位工程预算表、其他费用预算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以及相应的附表、附件等组成,相关表格中应有单位造价水平指标。建设预算各项表格见附录B。

6.3.2 工程建设预算成品应按照封面、编审人员签字扉页、目录、编制说明、总预算表(表一)、安装专业汇总预算表(表二甲)、建筑专业汇总预算表(表二乙)、安装工程单位工程预算表(表三甲)、建筑工程单位工程预算表(表三乙)、其他费用预算表(表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五)以及相应的附表、附件的顺序进行编排。

6.3.3 建设预算的编制说明在内容上要全面、准确、有针对性,文字描述要具体、确切、简练、规范。编制说明的内容一般应工程概况。

1)配电站、开关站工程:本期建设及出线规模,变压器台数及单台容量,规划容量及出线规模,站址特点及交通运输状况,站区自然地理条件(如海拔、地震烈度、地耐力、地形、地质、地下水位等)和对投资有较大影响的情况;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采用箱式变电站时,应详细描述箱式变电站的型号及配置情况、进出线规模、基础形式、安装位置、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等。

2)架空线路工程:线路起止地点,经过地区的地形、地貌、地下水位、风力、地震烈度;线路亘长;导、地线型号,杆塔类型;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3)电缆线路工程:电缆线路起止地点,铺设路径,重要路径节点,铺设方式,线路长度,电缆型号、规格,开工日期,计划投产日期;外委设计项目名称及分工界限等。

2 工程设计依据:改、扩建工程的建设范围、过渡措施方案及其费用,可利用或需拆除的设备、材料、建(构)筑物等工程情况。

3 编制原则及依据:建设预算编制所使用的定额,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标准,地区人工工资调整依据,材料、机械计价依据,设备及主要材料价格的计算依据。

4 工程投资情况:工程静态投资、静态单位投资,动态投资、动态单位投资,资金来源情况,主要设备招标价格等。

5 造价水平分析: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应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范围内,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应控制在可行性研究估算总投资范围内,如因特殊原因超出时,应对超出部分作具体分析,并重点叙述超出的原因。

6 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问题。

6.3.4 建设预算成品应包括表6.3.4的内容。

不附)、非标设备价格计算表等,还应有必要的附件。附件包括外委设计项目的建设预算表(如与市政共用的电缆隧道等),特殊项目的依据性文件及建设预算表等。

6.4投资估算

6.4.1 投资估算是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确定工程总投资的限额。

经核准的投资估算是工程总投资的限额,没有特殊原因不得突破。

6.4.2 投资估算的编制应该与方案比选、项目经济评价同期进行,项目经济评价的编制应执行工程经济评价相关规定。

6.4.3 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投资估算必须符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计算准确、合理。

2 应根据推荐站址、初步选定的路径及主要技术条件和工程设想的主要工艺系统、主要技术方案及确定的编制原则编制投资估算。

3 推荐站址(线路路径)的投资估算作为正式成品出版。投资估算应编制总估算表(表一),各专业汇总估算表(表二),建筑、安装单位工程估算表(表三),其他费用计算表(表四),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用估算表,工程概况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五),以及需要的附表、附件。必要时,正式成品中还应包含不同站址(线路路径)方案的投资对比表。

6.4.4 经济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经济评价的方法必须符合国家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经济评价的方法的有关规定和现行财税制度。

2 计算使用的各种成本数据应准确可靠。

3 计算采用的折旧年限、计算期、还款期、所得税率、增值税率、融资利率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或协议。

4 项目经济评价测算的输配电价格应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的原则确定。

5 经济评价应明确表达以下内容:原始数据表;所有基本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与利润分

预算管理办法(文件)

海油服股计〔2003〕46号附件: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预算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计划预算管理,使计划预算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划预算分年度计划预算和季度滚动计划预算。年度计划预算的内容是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基本建设、建安工程、设备更新和改造、设备购置等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项目。 第三条公司所有的支出必须在计划预算范围内;如出现超计划预算或无计划预算的用款需要,必须先按照计划预算的报批程序,报审追加预算并经批准之后,才能申请付款。公司杜绝没有预算的付款现象。 第四条经批准的计划预算,在实施中实行分级授权批准付款的制度。 第二章组织体系及职责 —1 —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 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该委员会的组成按《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预算审查委员会的组成及议事程序》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 1. 审查和批准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报送的年度计划预算方案。 2. 审查和批准公司所属单位的年度计划预算。 3. 审查和批准公司所属单位年度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 4. 审查和批准公司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投资预算。 第七条计划资金部是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公司计划预算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预算控制责任人 总部机关各部门、各事业部、各分公司、各办事处的行政第一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控制责任人,负责执行公司下达给本单位的计划预算。 第九条预算控制责任人的职责 1. 公司机关各部门的预算控制责任人职责 (1)依据本部门的管理职责,对有关的切块管理负责审核—2 —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第一章概述 一、本标准的编制过程: 1、2004年9月定额总站以电定造[2004] 17号文下达编制任务,成立各专业编制组,拟订各专业的编制大纲。2005年1月,在哈尔滨召开专家审查会,确定工作方案、编制原则和编制大纲。 2、2005年3月,各编制组正式开始了调研、收资和编制工作。 3、于2005年底完成了本标准的初稿。 4、2006年开始,由定额总站主持先后将初稿向电力行业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院分别征求意见,并进行了进一步修改。 5、自2006年8月开始,由定额总站组织,选择典型工程进行了测算,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6、2006年11月,定额总站以电定总造函[2006] 11号文将本标准向全国征求意见,对文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本标准的送审稿。 7、2007年1月10日,在北京召开了专家审查会,与会专家经过详细审查与讨论,认为本标准的费用项目设置合理、涵盖内容齐全、文字表述准确、费用测算水平符合工程实际,费用计算与管理可操作性强,基本满足电力体制改革后电网、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需要,同时,与会专家也对该送审稿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和建议。 8、2007年1月22—27日,编制组人员和有关专家再次在北京集中,针对专家审查意见对本标准进行了全面校审,最终形成了报批稿。 9、为慎重起见,我站先后于2007年3月16日、3月18日、4月9日、4月17日先后就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项目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

设计文件评审费的计算标准等问题召集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了专题研讨,经过讨论达成了一致意见。 二、本标准的内容: 本标准采用了规范化的编排格式,内容包括正文、附录两部分。 1、正文部分: 正文部分有七章。 第1章总则,主要阐述了本标准的编制原则、适用范围和使用原则。 第2章术语,对本标准中使用的专业名词术语进行了统一定义。 第3章建设预算费用构成与计算标准,详细规定了建设预算中各项费用的构成和计算公式、计算标准。 第4章建设预算费用性质划分,规定了建设预算中各类费用的性质划分和界定规则。 第5章建设预算项目划分,规定了各工程项目的编排次序、编排位置和项目划分层次。 第6章建设预算编制方法,规定了建设预算书的内容构成、编制规则和编制方法。 第7章引进成套设备工程费用计算方法,规定了引进成套设备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规则和费用计算方法。 2、附录部分: 附录给出了电网工程的项目划分和编排次序。 附录A是变电站、换流站和串联补偿站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录B是送电线路工程项目划分表;

省省级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预算编制职责 第三章预算编制方法和内容 第四章预算编制程序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预算编制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预算编制效率和质量,根据《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功能预算和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 第三条省级预算编制要切实贯彻《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 第四条预算编制工作要求 (一)早编细编。预算编制工作要保证充足的编制时间,每年3月份开始编制下年度预算,11月20日前提交全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批;预算要编制到部门,细化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 (二)公开透明。预算编制的政策、标准和结果都要公开、透明。 (三)科学规范。预算编制要采取科学的方式、方法,编制工作要规范有序。 (四)严谨求实。实事求是地编制各项收支预算,严密论证,妥善安排,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民主高效。预算编制工作要建立民主决策机制,提高预算编制工作效率。 第二章预算编制职责 第五条省级预算编制过程中,省财政厅和省级各部门根据法律授权具有不同的职责。 省财政厅负责具体编制省级预算草案;及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通报预算编制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批复省级各部门预算。 省级各部门按要求填报预算编制基础资料;审核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建议计划,汇总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收支建议计划;编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建议计划和项目预算。 第六条省财政厅内部有关机构在预算编制中的职责 预算处:全面负责省级预算草案编制工作,拟定年度省级预算编制纲要,测算省级年度预算财力,提出个人经费政策、公用经费支出总额及专项支出限额,根据省级财力情况提出预算平衡意见,编制省级功能预算文本,批复部门预算(包括基层单位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下同)。 预算编审中心:负责审核部门(单位)的个人经费、测算确定公用经费标准定额,按确定的标准定额核定部门正常公用经费,对部门专项公用经费商预算处提出审核意见;汇总各部门预算主管处提出的专项支出建议计划,建立项目库;汇总编制部门预算文本。 收费管理局:负责审核汇总纳入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政府基金收入、行政性收费和预算外收入计划。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1)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关于施行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电定总造[2009]23号 各有关单位: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及《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标准”)已经由国家能源局以《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国能电力[2009]123号文)颁布施行。为做好本标准的推广应用工作,经请示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将有关问 题明确如下: 1.本标准是编制和审核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 量清单报价和工程结(决)算的基础依据。 2.本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之日前已经核准或审定投资的工程仍按原核准或审定投 资执行。 3.与本标准配套施行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设备材料信息价格》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定 期在中国电力工程造价信息网(域名www.cecm.net.cn)上公布。 4.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电总[1999]549号)等有关配电网工程概(预)算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5.本标准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宣贯工作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统一组织和安排。 6.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标准的规定,适时调整或修订企业内部相关管理规定。 7.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联系。 附件:1.~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另发) 2.(20kY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另发)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印)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前言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是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费用计算系列标 准之一。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计划安排,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的有关规定,以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 效益,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2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为目的,按照“国家宏 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并结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特点制定的。 本标准在制定中充分考虑了2006年版《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有关规定和编制经验,保 持了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管理体系的一致性和延续性;同时,在内容上也充分考虑了当前电力建设管理体制 下,20kV及以下配电网参建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以及各地区2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模式的不同特点。 本标准经过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内容进行了认真调研和反复推敲、测算,并且按照国家和 电力行业规定的标准格式,在内容编排上进行了统一规范,充分体现了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体系的适用 性、时效性和公平公正性。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统一管理。 本标准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负责修订和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维春、张天文、周霞、张莲瑛、许子智、张少雄、叶锦树。

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加强与规范公司预算管理,提升企业经营业绩,预测公司经营风险,制定本细则。 一、预算编制的范围 公司所有涉及财务收支的业务活动或所有能引起公司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的业务活动。 二、预算内容 1、年度预算编制说明:为年度预算编制指南,每年预算工作启动前由财务部依据公司下发的年度业务计划以及财务上年度决算数据编制。 2、根据本公司的定岗定编、工资标准编制的工资、奖金、福利预算; 工资由行政人事部按照部门编制,公司明年的组织架构及拟招聘人数、工资增长幅度编制;福利费用按定岗定编人员与各项福利(旅游费、团建费、体检、中秋、春节、劳保、防暑降温、生日等细项)人均标准编制;奖金按公司全面薪酬体系下发当年奖金额度分配。 3、管理费用分月的明细预算(附编制标准及情况说明和去年的比较);每项费用需有详细具体的编制依据,并作为执行时的主要依据。 4、销售费用的分月、分项目预算(附编制标准及情况说明和去年的比较)。 销售费用要编制时首先将固定费用(包括设计费、名家推广费、网站服务及宣传、展会、佣金)项目先列支后,根据每个项目的销售额、销售推广节奏进行营销推广费用预算。 5、分项目的销售收入情况预算(包含项目销售目标及销售进度,本年分月、分产品的销售额、销售套数、销售回款额等)。 6、分月、分产品、数量的固定资产采购预算。 固定资产预算由行政人事部对当年资产购支做出详细预算,并有相关市场价格询价、定位;若资产价格定位不准(大于市场价格),按实际市场价格执行,余额不得挪为他项资产采购使用。 三、预算的执行和控制 预算一经制定后,在公司内部便具有“法律效力”,各部门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应严格按照预算办事,围绕预算展开经济活动,增强预算管理在公司内的执行力。预算委员会和财务部应按照预算方案跟踪实施预算控制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各项指标。预算的控制情况结合公司与部门的指标体系纳入考核。具体的控制责任和程序如下: 1、管理费用预算原则上由各公司的行政人事部根据分项目分月的预算进行控制,财务部进行审核,对于超预算、预算外项目,坚持审批后才能支付。财务部每月出具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跟踪报表,相关部门费用执行人员应及时了解当月费用累计执行情况,对超预算或将要超

20KV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定额)共分六册,包括: 第一册建筑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架空线路工程 第四册电缆工程 第五册调试工程 第六册通信及自动化工程 二、定额适用于20kV及以下变电站、开闭站建筑安装工程、架空线路与电缆工程、通信及自动化工程。 三、定额就是编制可靠性研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得依据,就是编审标底与投标报价得参考依据,同时可以作为拨付工程价款、进行竣工结算得参考依据。 四、定额按10kV电压等级设置子目,20kV电压等级配电网工程套用10kV电压等级子目、 五、定额就是按现阶段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得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与合理得劳动组织进行制订得、除各章节另有具体说明外,均不因上述因素得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六、定额按下列正常得施工条件进行编制: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均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与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与试验记录、2。正常得气候、地理条件与施工环境、 七、关于人工: 1。定额得人工分为普通工与技术工。 2。定额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3。工日单价为配电网工程基准工日单价,普通工为34。0元/工日,建筑专业技术工为48.0元/工日,安装专业技术工为53.0元/工日。 八、关于材料: 1。定额中计价材料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得使用量与规定得损耗量,其中摊销性材料按摊消量计入定额、 2。定额中计价材料单价按照北京地区2008年四季度材料预算价格平均综合取定。 3。定额中未计价材料见各册有关说明,其价格按市场信息价格计列、 九、关于施工机械: 1。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均就是按正常合理得机械配备与大多数施工企业得机械化程度综合取定,如实际与定额不一致时,除各册章节另有说明外,均不作调整。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6年版)》2008年第四季度价格。 十、定额对部分材料及施工机械名称、规格作了简化或合并,以“综合”表示。对费用比重较小得消耗性材料与施工机械,未列消耗量,以%或元表示,均已计入材料费与机械费、 十一、定额中凡采用“××以内”或“××以下”字样者均包括“××”本身,凡采用“××以外”或“××以上”字样者均不包括“××”本身。 十二、本说明内未尽说明得,以各册说明为准。 第一册建筑工程 总说明 一、本册为《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简称本定额),共分10章,包括:土石方工程及地基处理工程,砌筑工程,现浇混凝土及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构件制作安装及运输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及 屋面工程,装饰工程,站区道路及地坪工程,脚手架工程,室内给排水、照明、采暖、通风工程、 二、本定额就是根据国家与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得设计标准、技术规程。规范、质量评定标准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正常得施工条件及合理得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编制得: 1.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GB/T6583-1994 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3、建质(1994)102号火电土建、变电站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4。DL/T5210、1-2005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 5。DL5009。3-1997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 6。GB 50009—2006建筑结构负荷规范(局部修订)、 7。SDJ69-1987电力建筑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 8、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2006版)。 9.电力建设工程工期定额(2006年版)。 10。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11、GB/T 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GB50254-1996电气装置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13。GB 50034—200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三、人工、材料、机械: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1)

******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促进预算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有效提高预算运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是各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各部门编制、经财务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批准的涵盖申报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计划。 第三条本******所属各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预算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共性原则。预算要充分体现公共财政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性资金向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方面转移。 (二)综合性原则。预算是覆盖部门所有资源的完整预算,囊括各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财务部门要坚持财政预算内外财力综合平衡,统筹安排预算内、外各项收支计划。 (三)真实性原则。预算应根据各部门履行的职责、******发展目标和现有资源的配置情况进行编制,各项收支要符合客观实际,要有真实可靠的预算依据,不得隐瞒与虚列收支内容。 (四)绩效性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以******中心工作为目标,追求投入成本与效益产出的性价比,各项支出的安排要坚持科学、合理、必需原则,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编制和执行预算的责任主体是******属各部门,其职责是保证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财务处是主管部门预算编制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预算审核、定额确定、财力平衡以及组织预算执行。 第二章预算编制 第六条预算编制的内容。预算主要由一般收支预算和其他单列预算构成,包括:一般收入预算、一般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

广西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

广西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 施细则(2013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广西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管理,统一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以下简称《预规》),结合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建设的35kV~1000kV 交流输变电(串联补偿)工程、±800kV及以下直流输电工程、换流站工程以及系统通信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第三条变电站扩建和改建工程按变电站的高压侧电压等级执行相关费用标准。 第四条本细则与《预规》配套使用,本细则未提及部分费用计算标准按《预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预规》及本实施细则作为电网工程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报价(以下简称预算)的编制和费用计算依据,应与电力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 第六条人工费 1、人工工日单价按照2013年电力行业定额基准工日单价执行,各册定额基准工日单价标准为:普工34元/工日,建筑技工48元/工日,安装技工53元/工日,输电技工55元/工日,调试技工75 元/工日。 2、人工费价格水平调整,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颁布〈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的通知》(定额[2014]13号)规定执行,按照编制当期颁布的综合系数进行调整。编制预算时,人工费调整金额汇入“编制基准期价差”,只计取税金,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组成内容。 第七条材料费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中的材料费包括消耗性材料费和装置性材料费两部分。 1、消耗性材料费 消耗性材料在建设预算定额中已经计价,消耗性材料价格水平调整,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关于颁布〈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的通知》(定额[2014]13号)规定执行。变电站建筑工程定额材料费用调整采用典型材料品种直接调整方式,根据《建筑工程材料价差调整表》规定的材料品种,按工程合同价、指导价以及工程所在地(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现行市场信息价格计算价差;送变电安

财务预算管理规定修订稿

财务预算管理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财务预算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建立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预算管理体系,动态监控公司运营状况,提高预算的调控力、执行力和科学化、精益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各职能部门、各部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预算管理是围绕公司战略规划,采用价值形式对公司未来经营活动进行科学预测和合理安排,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强过程监控与考核评价,促进资源有效配置,确保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相关管理活动。 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的编制与审批、执行与控制、考核与评价等环节。 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效益优先、资源统筹。紧紧围绕公司战略目标,通过预算安排对有限的经济资源进行统筹调控,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全面预算、闭环管理。预算管理应涵盖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各个环节。公司所有部门、单位和员工都应当参与预算管理,实现预算事前规划预测、事中执行控制、事后考核评价的闭环管理。 规范流程、落实责任。按照各级财务管理职责,明确预算管理权责,规范预算编制、审批、下达、执行、考核、评价等工作流程,增强预算管理能力,加强目标预控,实现上下协同,层层落实预算管理责任。 2 预算的工作组织与职责分工 预算工作组织体系包括: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办公室和预算责任单位。 预算管理委员会是预算管理的决策部门,是组织领导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实施的权力机构。 预算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审定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编制方法及程序;

审定公司预算目标、分解下达预算方案; 审定公司预算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审定公司预算考核方案。 预算管理委员会的主要成员: 主任:集团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集团财务总监 委员: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 预算管理办公室是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集团财务部,办公室主任为集团财务部长,成员为:审计部、综合管理部、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单位财务负责人。 预算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编制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编制方法及程序,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审核各部门预算方案,经汇总、平衡后形成公司预算草案,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上报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预算目标,编制指标分解方案,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贯彻执行。 编制公司预算报表。 编制公司年度、季度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编制公司预算调整及考核方案,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贯彻执行。 公司本部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是预算责任部门,应当在预算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本部门的预算编制和申报工作,严格执行经审批下达的预算方案。 公司总体预算方案及各单位预算方案应当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3 预算管理的内容 预算按照期间可分为中长期预算、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等。预算编制的具体期间根据管理需要确定。

部门预算管理办法

部门预算管理办法 部门预算管理办法 为了使本单位的预算编制在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一、预算编制原则 (1)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法律法规为依据。 (2)必须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基础。 (3)必须以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准则。 (4)必须遵循完整性原则。单位的预算必须包括单位的全部财务收支,不得遗漏。 (5)必须遵循真实性原则。单位的预算收支项目的数字必须依据充分确定的资料,按批准部门认可的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计算得来,不允许估算。 (6)统一性原则。预算编制必须按照统一的预算科目和规定的收支标准、程序进行计算编制。 (7)年度性原则。要求各事业单位的预算必须按财政年度进行编制。 (8)讲政治的原则。事业单位的预算要体现强烈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和程序 单位预算的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法。 1、摸清家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所有可供使用的资源进行清

理和计算,产生本年度的收入和可供使用的资源预算。 2、对部门和单位的本年度人员机构和所有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排队,然后,根据轻重缓急,确定本年度本部门本单位必须做的几项工作,同时计算每项工作的实际成本,确定每项工作完成后所达到的最终效果, 3、核定每项工作所需经费,并在预算编制时和预算执行过程中要考核每项工作经费的使用效果和效率,采取一定的方法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实行追踪问效制度。 单位预算需经过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一上由部门(或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布置,根据本地区财力状况、宏观经济发展目标和本部门的工作需要,按照人员经费支出定额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采取规定的预算编制方法,编制预算建议数,上报财政部门;一下由财政部门对部门的'预算建议数审核后下达预算控制数;二上部门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本部门预算报送财政部门;二下财政部门根据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下达部门预算。 三、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步骤 第一步:建立预算编审班子。建立以法人代表为主、由财会部门参加的预算编审班子。预算编审班子要明确分工、严格规定各自的工作职责,以保证预算编制任务的完成。 预算编审班子根据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本年度的总体目标。 第二步:做好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2013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doc

一、建筑预算费用的构成 一、直接费 1、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2、措施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夜间施工增加费 (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4)、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5)、临时设施费 (6)、施工机构迁移费 (7)、安全文明施工费 二、间接费 1、规费: (1)、社会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企业管理费 3、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 三、利润

四、编制基准期价差 五、税金 六、其他费用 1、土地征用费 2、施工场地租用费 3、迁移补偿费 4、余物清理费 5、输电线路走廊施工赔偿费 6、通信设施防输电线路干扰措施费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规定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编制基准期价差+税金 1、直接费 直接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其中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2、措施费 措施费的内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工具用具施工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机构转移费、安全文明施工费。(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取费基数×费率

(2)、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取费基数×费率 (3)施工工具施工费 施工工具使用费=取费基数×费率

(4)、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5)、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直接工程费×费率 (6)、施工机构迁移费 施工机构迁移费=取费基数×费率

(7)、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2.9% 3、间接费 间接费包括:规费、企业管理费、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 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1)、规费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规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a、社会保险费

全面预算管理编制办法

全面预算管理文件之一 XXX集团XXX业务管理单元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与职能 第三章、全面预算的内容与编制办法 一、全面预算内容 二、预算编审程序 第四章、预算调整与评价考核 第五章、附则 附:全面预算表单 一、策略计划 二、目标设定 三、经营预算 四、资本支出预算 五、财务预算 六、预算说明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构建XX业务管理单元的有效管理体系,通过一种系统的方法来贯彻、监控各企业战略目标的制定和实施,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全面预算指在预测与决策的基础上,将公司未来的销售、成本、现金流入与流出等以计划的形式具体、系统地反映出来,以便有效地组织与协调企业全部的经营活动,完成企业既定的目标。 第三条企业通过全面预算来监控战略目标的实施进度,同时也是整个绩效管理的基础和依据。企业战略、全面预算、经营绩效是一个密不可分的、高效互动的有机整体,全面预算在其中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此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遵循集团总公司之战略预算管理框架及有关规定,是其延伸和细化的具体体现。 第五条XXX管理单元和各企业均成立预算委员会来负责全面预算的编制、调整、监督执行以及客观评价。 第六条全面预算的执行评价将作为XXX业务管理单元对下属各企业的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组织与职能

第七条XXX业务管理单元成立XX业务单元预算委员会,对XXX 业务管理单元负责并领导、管理各企业预算委员会,其组织形式与战略发展委员会相同,即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一项主要职责也是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具体如下: 主任:XXX管理单元总经理 委员:XXX管理单元副总经理 XXX1企业总经理 XXX2企业总经理 XXX3企业总经理 XXX管理单元财务经理 执行委员:XXX管理单元财务经理 第八条业务单元预算委员会职能: (一)学习和领会总公司之战略规划及预算管理方法并修正业务单元的预算管理形式; (二)制定和发布有关业务单元预算管理的制度、政策; (三) (四)协助业务单元决定各公司的年度工作目标及计划; (五) (六) (七)监督、检查各企业全面经营预算的执行情况,促使其完成预算目标; (八)接受各企业年度预算执行报告并作出评价。

计划与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凯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与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KSJT203201601005 版本:第一版 发布日期:2016年2月3日

1 目的 为规范凯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事业部及子公司的计划与预算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计划和预算的指导调控作用,促进优化配置资源,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组织运行效率,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保障顺利实现集团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集团公司下属各事业部以及集团公司直接管理或委托管理的二级子公司。 3 术语及定义 经营计划:指事业部及子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确定和组织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综合规划。它在国民经济计划指导下,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内外环境和条件变化并结合长远和当前发展需要,合理地利用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组织筹谋企业全部经营活动,以达到预期目标并提高经济效益。本管理办法中的经营计划,为启动编制下一期的年度经营计划、未来两季度的季度滚动经营计划、未来三个月的月度滚动经营计划以及每周的经营计划。 工作计划:指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在一定时期内确定和组织全部工作安排的综合规划。本管理办法中的工作计划,为启动编制下一期的年度工作计划、未来两季度的季度滚动工作计划、未来三个月的月度滚动工作计划以及每周的工作计划。 预算:本管理办法中的预算,为启动编制下一期的年度预算、未来两季度的季度滚动预算以及未来三个月的月度滚动预算。 4 职责及权限 4.1 集团公司董事会 负责组织编制、发布和修订集团年度经营战略;负责对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各事业部及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进行审批;负责对超出预算部分的职能部门季/月度工作计划与预算、各事业部及子公司季/月度经营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知识培训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知识培训 ?1、软件已经设置好材料施工损耗率; ?2、导线施工损耗率不包括线路驰度及跳线等,也不包括与电器连接应预留得长度; ?3、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损耗率不包括备用预留得长度,以及因敷设有弯曲或有弧度而增加得长度。输电用电力电缆不计算施工损耗。 ?4、城市市区参考丘陵地形计算(原为1、2)。 ?5、工程量精确度:m3、m2、m以下取两位小数,t取三位,台(套或件等)取整,两位或三位后四舍五入。 一、定义 就是指未计价材料自材料仓库运至沿线各杆、塔位得装卸、运输及空载回程等全部工作,平均运距以“km”为单位。 二、工地运输内容人力运输,汽车运输,船舶运输 ?1、人力运输有3档,单位为t·km ?1、1 平均运距500m以内 ?1、2 平均运距1000m以内 ?1、3 平均运距1000m以上 ?2、关于施工运输用临时道路得修筑、拓宽或修整加固工程量所发生得费用,应在设计时充分考虑,在其它费用中单列,施工时应办理现场签证; 第二章土石方工程 一、工作内容: 线路复测及分坑;电杆坑、拉线坑、自立式铁塔坑得挖方(或爆破)及回填;接地槽得挖方及回填;排水沟开挖;尖峰及施工基面挖方。 二、计算规则 1、施工操作裕度按基础底宽(不包括垫层)每边增加量为: (1)普通土、坚土坑、水坑、松砂石坑为0、2m; (2)泥水坑、流砂坑、干砂坑为0、3m; (3)岩石坑有模板为0、2m,无模板为0、1m。 2、关于边坡系数 人工沟槽及基坑如果土层深度较深,土质较差,为了防止坍塌与保证安全,需要将沟槽或基坑边壁修成一定得倾斜坡度,称为放坡。沟槽边坡坡度以挖沟槽或基坑得深度“H”与边坡底宽“B”之比表示,即:土方边坡坡度=H/B=1/(B/H)=1:k 式中:k=B/H称为边坡系数 3、各类土、石质得边坡系数见下表

配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讲义1

配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目录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4 建设预算费用性质划分 5 建设预算项目划分 6 建设预算编制方法 1 总则 1.0.1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统一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电力建设健康发展。 1.0.2 本标准规定了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建设预算的费用构成与计算标准、费用性质划分、预算项目划分、建设预算编制方法以及建设预算的计价格式。 1.0.3 本标准作为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编制依据,应与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1.0.4 本标准是编制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

的参考计算依据,同时也是调解处理工程建设经济纠纷、鉴定投标报价的基础依据。 说明: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中各项费用的计算以招标文件和双方签订和正式合同为依据。如果因招标文件和合同遗漏或约定不明确而出现纠纷的,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费用(率)标准执行。 1.0.5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投资建设的20kV及以下配网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此处所说的国家另有规定者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的排除事项。如军事设施建设、抢险救灾等。 本标准颁布之后,人工费调整、材机费调整等定额基价调整文件将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制定颁布。各地区、各年度的调整系数由各级电力建设定额站根据职责划分负责测算和发布。 各地区、各年度的调整系数应于每年的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发布二次。 编制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建设预算时,设备及主要材料价格按照建设预算编制年信息价格计入工程静态投资。 说明:主要材料信息价格均取统一配货仓库的出库价格,信息价格计算规则与装材预算价格计算规则一致。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一般术语 2.1.1 建设预算 本标准中,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统称为建设预算。 2.1.2 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 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是指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对拟建项目预先测算出的投资额。也指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测算和确定投资估算文件的过程。

某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制度

南通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预算改革,促进部门预算编制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级部门(含下属单位,下同)预算的编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优先保障原则。财力安排优先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性支出和党政机构正常运转资金的需要,重点安排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事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项目资金。运转资金的安排应符合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综合预算原则。统筹预算内外财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各项收支。

(三)零基预算原则。预算安排不受往年基数影响,在核定各部门的人员、资产情况的基础上,按规定确定各部门的人员支出,按定员定额标准核定各部门的公用支出,在可行性论证基础上视财力可能按轻重缓急核定项目支出。 (四)收支平衡原则。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综合平衡,不编赤字预算。 (五)刚性约束原则。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部门预算具有法定效力,部门必须认真执行,维护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六)绩效评价原则。加强预算执行的考核管理,构建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市级部门预算按以下要求编制: (一)早编细编。每年4月开始编制下年度的预算,10月底前报市政府常务会审定。预算编制到市级各部门,细化到各项目。

(二)严谨求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制定年度预算编制办法,全面编制各部门的收支预算,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科学规范。按照科学规律,采用科学的方式、方法编制部门预算,不断总结完善,实现编制全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公开透明。预算编制的各项政策、标准、方法和结果公开、透明,便于监督。 第五条市财政局的预算编制管理职责是: (一)根据法定的预算管理职权,统一管理市级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 (二)负责审核编制市级各部门预算草案,批复市级部门预算; (三)组织和监督市级部门预算的执行,依法向市人大、市政府报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对随意突破部门预算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市级各部门的预算编制管理职责是: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

ss一、建筑预算费用的构成 一、直接费 1、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 2、措施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夜间施工增加费 (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 (4)、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5)、临时设施费 (6)、施工机构迁移费 (7)、安全文明施工费 二、间接费 1、规费: (1)、社会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企业管理费 3、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 三、利润

四、编制基准期价差 五、税金 六、其他费用 1、土地征用费 2、施工场地租用费 3、迁移补偿费 4、余物清理费 5、输电线路走廊施工赔偿费 6、通信设施防输电线路干扰措施费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规定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编制基准期价差+税金 1、直接费 直接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其中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2、措施费 措施费的内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工具用具施工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机构转移费、安全文明施工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取费基数X费率 工程类别取费基数地区及费率(%)

施工工具使用费=取费基数X费率

(5)、临时设施费 施工机构迁移费=取费基数X费率

(7)、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X2. 9% 3、间接费 间接费包括:规费、企业管理费、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 (1)、规费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规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a、社会保险费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交底讲义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2007年11月

第一章概述 为了规电力工程建设市场,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积极推进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与管理工作,完善电力工程建设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能源[2006]427号文和原国家经贸委国经贸电力[2001]712号文的要求,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定额总站”)组织编制完成了《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即新“预规”,以下简称“本标准”)。本标准的颁布按照规定程序完成了编制、校核、测算、征求意见、修改、定稿、专业审核和专家审查等项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7月以发改办能源[2007]1808号文核准颁布,自2007年10月日起实施。 一、本标准的编制过程 1、2004年9月定额总站以电定造[2004]17号文下达了编制任务,成立了各专业编制组,于当年底经过调研、编写和讨论,拟订了各专业的编制大纲。2005年1月,在召开了专家审查会,确定了工作方案、编制原则和编制大纲。 2、2005年3月,各编制组正式开始了调研、收资和编制工作,在调研、收资过程中,编制组先后走访了15个省、市、自治区的共计四十多个工地和企业,取得了第一手的资料后,按计划开始了分组编制工作。 3、分组编制工作完成之后,编制组于2005年10月在集中,经过认真协调和研究,于2005年底完成了本标准的初稿。 4、2006年开始,各编制组先后将初稿向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别征求意见,并分别进行了进一步修改。 5、2006年8月始,由定额总站组织,选择典型工程进行了测算,同时,分别向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各发电集团公司分别征求意见,经测算、汇总,修改形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6、2006年11月,定额站以电定总造函[2006]11号文将本标准向全国征求意见,截止到12月25日,共接到反馈意见55份108条,其中电网53条,发电55条,详见附表。经编制组认真研究,采纳了其中的81条,对文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本标准的送审稿。 7、2007年1月10日,在召开了专家审查会,与会专家经过详细审查与讨论,认为本标准的费用项目设置合理、涵盖容齐全、文字表述准确、费用测算水平符合工程实际,费用计算与管理的操作性强,基本满足电力体制改革后电网、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需要,同时,与会专家也对该送审稿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和建议。 8、2007年1月22~27日,编制组人员和有关专家再次在集中,针对专家审查意见对本标准进行了全面校审,最终形成了本报批稿。

预算编制管理

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试行) 为适应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制度改革,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明确各级政府与部门对义务教育发展的责任,依据国家预算管理和教育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编制范围与管理体制 1、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编制范围是政府举办的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包括普通初中、完全中学中的初中部分、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 2、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编制管理体制坚持“以县为主”的原则,在省、市(州)级政府财政、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在不改变学校经费使用权的前提下,实行“校财局管”的资金管理模式。 3、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编制以独立设置的学校为基本单位,非独立设置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的学校统一编制。中心学校如果对独立设置、独立核算的中小学具有管理职能,所辖学校也应单独编制预算,中心学校应协助、指导所辖学校编制预算并监督其加强资金管理,但不得对所辖学校的资金“统筹”。 4、所有独立设置的农村中小学校均应单独编制年度预算,并进行独立核算,建立独立的账务,编制独立的报表。确属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学校,由县级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核算点(具有核算能力的中学或中心学校)实行代理记账,代理记账不改变被代理学校的财务主体地位,不改变被代理学校资金所有权和财务审批权。核算点不得挤占各中小学的公用经费和向各中小学摊派有关费用。 5、根据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要求,农村中小学校预算必须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管理“以县为主”,不得下放到乡镇,原由乡镇财政负担的农村中小学校经费部分,应上划到县级财政管理。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如下原则: 1、实事求是的真实性原则 2、综合预算的完整性原则 3、准确细致的科学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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