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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和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行为,预防和控制窒息、中毒和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集团公司关于《防止受限空间作业人身伤亡事故的有关要求》的通知(安生〔2010〕50号)以及大唐国际《防止受限空间作业人身伤亡事故的有关要求》(安环部〔2010〕34号)指示精神和要求,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大唐集团制〔2009〕23号)和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

第三条受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出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的空间。受限空间具有通风情况较差,内部结构复杂,空气中氧含量不足,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可能使进入者中毒、窒息等特点。

第四条公司生产场所主要的受限空间

(一)容器类:如凝汽器清洗;热交换器内部检修;定排扩

容器、连排扩容器、疏水扩容器、压缩空气罐等内部检查和检修;化学酸碱罐内检查和检修;汽机主油箱和小机油箱内检修;脱硫吸收塔内部检查和检修;储油罐内检查和检修;汽包内检查和检修;氢罐、氨罐内检查和检修;水箱类内部检查和检修等。

(二)管道类:如各种管路内作业;炉膛内燃烧器校正;原煤斗内部检修;输煤系统落煤斗内检修作业和清堵工作;封母检查等。

(三)建、构筑物类:如进入电缆隧道敷设电缆;进入地沟、阀门井、污水井(池)、消防水池等检查、修理和疏通;卸煤沟蓬煤处理;进入通风不良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等其他地下设施。

第五条有限作业空间按照“谁发包、谁负责”、“为谁服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外委单位、云发公司、国电清新以及所有在本公司范围内按合同作业的外包队伍。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职责

第七条安全监察部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并监督各部门(单位)执行;

(二)监督、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有

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对落实本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认真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的情况,有权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四)定期组织受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补充完善现场处置专项预案。

第八条设备部、各发包部门职责:

(一)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对作业部门(单位)人员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

(三)负责审查承包有限空间施工单位相关资质和许可证、防护用品检验合格证明、施工工器具检验合格证书等文件和证书;

(四)对危险性大的有限空间作业,开工前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作业时到位监护。

第十条作业部门(单位)的职责:

(一)安排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过相关安全培训且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作业;

(二)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必须使用检验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四)按照规定检查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

(五)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不安全事件发生时,应及时启动

现场急救方案并通知发包管理部门;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职责:

(一)工作负责人职责:掌握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工作过程中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安全和技术指导;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立即终止作业;

(二)作业人员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三)监护人员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现场监护必须坚守岗位持续监护,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有权禁止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以及擅自撤除安全措施的行为;当安全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停止作业。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组织措施: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影响作业的

疾病,禁止以下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1.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性。

2.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3.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者,有外伤疤口尚未愈合者。

4.年龄未满18周岁或年龄超过55周岁人员。

(二)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使用管理规定》。

(四)作业前,必须进行危害识别,根据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必须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缺氧、富氧的状况;

2.空间上部及周边附着物等脱落伤人;

3.被突然出现的介质淹没、埋没;

4.电击,高、低温,火灾,烫伤、辐射,噪音等。

(五)作业中,必须在受限空间外部设监护人,监护人须坚守岗位,监护人有权禁止他人进行拆除或撤除安全措施的行为,并随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安全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停止作业。监护人不在现场禁止作业。

(六)有限空间作业部门(单位)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作业人员在许可登记后进入有限空间,未经许可人员禁止进入。

(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当至少有两人同行和工作。

若空间只能容一人作业时,监护人应随时与正在作业的人取得联系,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作预防性防护。

(八)禁止三人以上(含三人)在同一受限空间内同时作业,工作需要的特殊情况应经公司分管生产领导批准,同时必须制定应急救援措施。

(九)应根据受限空间作业的具体情况,安排作业人员定时轮换。

(十)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发包工程,发包部门(单位)应严格执行外包工程管理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十一)有限空间作业部门(单位)技术负责人在办理作业审批手续时,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

(十二)有限空间作业部门(单位),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防护装备应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安全有效。

(十三)有限空间内动火、探伤等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探伤作业审批手续并落实安全措施。

(十四)作业中碰到的任何问题都必须做好记录,以便查实和进行分析。

(十五)作业完毕后,必须由现场工作负责人员、监护人员分别清点人员、清查工具及废料,以防遗留在容器设备内部。

第十三条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前,必须将与作业所在受限空间联通的管道、设备进行隔绝。水、蒸汽管道用手动阀门锁定,氨、氨水、氢气、酸、碱管道必须用盲板隔绝;锅炉烟道及脱硫设备、管道内作业必须停炉或采用旁路。

(二)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实际情况,由施工部门(单位)对有限空间内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

1.盛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窒息、高温、低温、腐蚀性物质的设备、管道内作业,或作业设备、管道与以上设备曾经联通的,必须进行清洗、置换。

2.作业场所氧含量、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符合工业卫生标准的要求方可作业。有限空间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氧量应为19.5%~23%,若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应采取通风措施;作业场所作业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容许浓度见附件。

3.作业间隔超过30分钟或连续作业超过4小时,应重新进行分析。严禁使用通氧气的方法解决缺氧问题。

在确保上述措施安全可靠后方能作业。

(三)实施检测时,检测仪器在使用前校验;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确保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现场的空气质量。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作业。

(四)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可采用动物(如白鸽、白鼠、兔子等)试验方法或其它简易快速检测方法作辅助检测。

(五)对长期不通风,且可能存在有机物的受限空间,必须检测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否则应根据空间的大小、与其他空间及管道连接情况,进行强制通风;或使用活体动物进行试验。

(六)禁止使用软梯、木梯、竹、木质脚手架。必要时,工作人员应使用防坠器。大型容器设备内作业应搭设架台,并配备救护用具。

(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根据工作要求必须佩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等。

(八)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工器具应符合要求。进入金属容器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12V,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在锅炉和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时,行灯变压器及电焊变压器不应带入锅炉和金属容器内。

(十)作业环境存在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12V的防爆安全行灯,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十一)高温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药品和充足的饮用水,必要时可采取强行机械通风的措施来降低人员中暑的可能性。

第四章安全教育及应急救援

第十四条有限空间作业部门(单位)每年应对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应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有限空间作业工程施工前,发包部门(单位)应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有限空间内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情况以及处理、救护方法等。

第十六条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工作的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和安全作业培训且考核合格。

第十七条有限空间部门(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第十八条有限空间作业部门(单位)应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包括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和安全梯等基本装备,施救人员必须熟知救援环境、救援技能和方法。

第十九条有限空间作业期间当发现缺氧或检测仪器出现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危险作业,作业点人员应迅速离开作业现

场;当发现有缺氧症时,作业人员应立即组织急救和联系医疗处理。

第二十条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部门(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抢救中毒人员的同时,迅速查清有毒气体泄露源,制定应对措施。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第二十一条有限空间作业发生事故后,承、发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大唐国际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执行,原《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托克托发电安监〔2010〕44号)同时废止。

附件: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可燃、有毒有害物质容许浓度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可燃、有毒有害物质容许浓度

18 二氧化硫5mg/ m310mg/m3

19 甲苯50mg/ m3100mg/ m3

20 甲醇25mg/ m350mg/ m3

21 甲醛0.5mg/ m3—

进入炉内、锅内(汽包)、烟风道、回转式预热器、除尘器、煤粉仓等封闭空间内工作时,工作人员至少2人以上且外面必须有1名工作人员监护,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必须清点人员及工具,确保不遗留在工作室内。在关闭人孔门或砌堵人孔以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再进行一次同样的检查,确认没有人、工具或杂物遗留后立即关闭。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为了明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安全要求及《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内的发生器检修作业管理。 3、法律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 号) 3.2《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 [2004]2号) 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控制程序 4.1 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4.2 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4.2.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因素的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2.2对《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4.3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 4.3.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部门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公司安全生产科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正式版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为了明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及《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内的发生器检修作业管理。 3、法律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3.2《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

定》(国发[2004]2号) 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控制程序 4.1 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4.2 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4.2.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因素的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2.2对《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092-45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工商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其他行业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的,执行其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 3805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 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 9448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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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和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行为,预防和控制窒息、中毒和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集团公司关于《防止受限空间作业人身伤亡事故的有关要求》的通知(安生〔2010 〕50 号)以及大唐国际《防止受限空间作业人身伤亡事故的有关要求》(安环部〔2010 〕34 号)指示精神和要求,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大唐集团制〔2009 〕23 号)和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 第三条受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出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的空间。受限空间具有通风情况较差,内部结构复杂,空气中氧含量不足,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可能使进入者中毒、窒息等特点。 第四条公司生产场所主要的受限空间 (一)容器类:如凝汽器清洗;热交换器内部检修;定排扩容

器、连排扩容器、疏水扩容器、压缩空气罐等内部检查和检修; 化学酸碱罐内检查和检修;汽机主油箱和小机油箱内检修;脱硫吸收塔内部检查和检修;储油罐内检查和检修;汽包内检查和检修;氢罐、氨罐内检查和检修;水箱类内部检查和检修等。 (二)管道类:如各种管路内作业;炉膛内燃烧器校正;原 煤斗内部检修;输煤系统落煤斗内检修作业和清堵工作;封母检 查等。 (三)建、构筑物类:如进入电缆隧道敷设电缆;进入地沟、 阀门井、污水井(池)、消防水池等检查、修理和疏通;卸煤沟蓬煤 处理;进入通风不良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等其他地下设施。 第五条有限作业空间按照“谁发包、谁负责” “为谁服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部门(单位) 和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外委单位、云 发公司、国电清新以及所有在本公司范围内按合同作业的外包队伍。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职责 第七条安全监察部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并监督各部门 (单位)执行; (二)监督、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对落实本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认真执行有限空间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2018

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浙江电器有限公司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3.定义 3.1 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2 公司有限空间由各生产车间,交安全生产管理部汇总、确定、调整并下发各部门。 3.3 有限空间分三类: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上有限空间,地下有限空间。如窑内、磨机内部、各类储罐内、锅炉、除尘室等。 3.4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职责 4.1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由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区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生产技术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消防监护和后勤保障工作。 4.3安全部负责危险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工作。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5.1有限空间作业分级审批程序

5.1.1凡属非突发性的受限空间作业均应有下达作业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作业任务部门共同制订安全作业程序、防护措施,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按分级审批要求进行审批。 5.1.2 突发性的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性的,为做好安全防范或抢救人员,避免、减少人身伤害及公司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可立即电话汇报公司领导、安全部,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指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由安全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原因分析等。 5.1.3 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分级及审批按照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4.1项内容执行。 5.2危险作业分级监控或安全督查程序 5.2.1施工前,施工单位要检查现场,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制订的各项安全措施,按作业程序,对参加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中除专(兼)职安全员到现场外,公司负责人,所在车间领导必须到现场监护或安全督查。 5.2.2根据分级审批,A级有限空间作业公司总经理或在公司主持工作的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作业,B级有限空间作业公司分管领导或在公司主持工作的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作业,C、D级有限作业审批人员必须到现场监护或指派同级别其它人员现场监护。 5.2.3作业前要清理好现场,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消除不安全因素。 5.2.4不执行有限作业审批制度,私自从事危险作业,任何人员都有权制止,并按违章论处,如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等,应追查单位领导和操作者的责任。 5.3 有限空间作业控制 5.3.1 各单位对本部门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5.3.2 各车间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公司负责人批准;未经许可任何人禁止入内。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整理版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受限空间: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单位的各种设备内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等)和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换言之,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作业受到限制的空间),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有些受限空间可能产生或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沼气,瓦斯)和其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并存在缺氧危险,在其中进行作业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就有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另外大部分受限空间作业面狭窄,作业环境复杂,还容易发生触电,机械损伤,淹溺和坍塌掩埋等事故 一、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2 安全隔绝清洗或置换通风监测 个体防护措施照明及用电安全监护 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 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3.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4.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明确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定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及《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内的生产、检修作业管理。 3 法律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3.2《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4 职责 4.1 公司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生产作业安全负责。 4.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生产作业过程负责。 5 控制程序 5.1 有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5.2 有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5.2.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有限空间进行危害因素的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5.2.2对《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

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5.3 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 5.3.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班组负责人,应到公司安全组办理《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5.3.2公司安全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5.3.3外来施工部门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公司和施工部门负责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5.3.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在《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完工验收栏中,公司与施工部门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 5.4 作业安全措施 5.4.1 公司与施工部门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5.4.2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消防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设备的进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5.4.3《进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和监护人缺一,禁止进入作业,当有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有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 5.4.4为保证有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取自然通风,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及表格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等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人员。3.内容 3.1职责 (1)行政部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3.2定义 (1)受限空间:公司内各类喷漆房、罐、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审批制度管理,作业前应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2)安全隔绝 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3)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1)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下同);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 。 (4)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样本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保障 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总 局 59 号令) 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特制定 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 **** 公司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3 定义 3.1 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 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 与外界相对隔离, 出入口较为狭窄, 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 自然通风不良, 易造成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2 ****公司有限空间由各生产单位统计, 交安全科汇总、确定、 调整并下发各部门。 3.3 有限空间分三类: 封闭、半封闭设备, 地上有限空间, 地下有 限空间。如窑内、磨机内部、各类工业管道、锅炉、电缆隧道、地坑、污水处理池等。 3.4 有限空间作业: 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 职责

4.1 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 由业主单位和作业单位或委托作业单位负责, 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 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区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 设备科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消防监护和后勤保障工作。 4.3 安全科负责危险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工作。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5.1 有限空间作业分级审批程序 5.1.1 凡属非突发性的受限空间作业均应有下达作业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作业任务部门共同制订安全作业程序、防护措施, 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 , 按分级审批要求进行审批。 5.1.2 突发性的有限空间作业, 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性的, 为做好安全防范或抢救人员, 避免、减少人身伤害及公司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 可立即电话汇报公司领导、安全科, 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指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 由安全科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事件调查、原因分析等。 5.1.3 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分级及审批按照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 4.1 项内容执行。 5.2 危险作业分级监控或安全督查程序 5.2.1 施工前, 施工单位要检查现场, 落实《危险作业申请表》制订的各项安全措施, 按作业程序, 对参加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作业中除专( 兼) 职安全员到现场外,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必须到现场监护或安全督查。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山东省工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工商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其他行业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的,执行其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 3805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 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 9448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臵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有限空间 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分为密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三类。 3.1.1 密闭设备 指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3.1.2 地下有限空间 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纸浆池(井)、下水道等。 3.1.3 地上有限空间 指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罐)、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3.2 有限空间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办法

xxxxx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管理,进一步有效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监护人员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规范人员安全行为,正确实施应急救援,控制现场作业风险,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自然通风不良,易发生中毒、窒息、淹溺、灼烫伤、触电、坍塌、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空间。 第三条结合电力企业实际特点,有限空间作业分为四类,容器类(如凝汽器,热交换器,凝结水箱,主辅机油箱及事故油箱,汽包,储油罐,储气罐、酸碱罐、液氨储罐、蒸发器、脱硫吸收塔、事故浆液箱等)、管道类(如循环水管、热网管、封闭母线,锅炉炉膛、空气预热器、除尘器,落煤管,烟风道等)、建(构)筑物类(如阀门井、沟道,电缆隧道,烟囱、水电厂引水洞、调压井、风机塔筒(机舱),化粪池等)、仓(罐)类(如球磨机,灰库,煤粉仓,原煤斗、灰斗、渣仓等)。 第四条有限空间作业各企业结合实际自定一、二级,对于煤仓、煤斗、粉仓、灰斗(罐)、灰库等特殊、高危的有限空间作业属于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其余均为二级有限空

间作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内基层企业检修、维护、运行、技术改造等工作项目所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含外包工程。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现场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第七条各企业必须自上而下,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的分类、分级目录,制定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实施细则,推进有限空间作业有序进行。 第八条厂长(总经理)负责建立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及外包项目部职责,建立激励、评价、约束机制;并对一级有限空间到位检查指导或担任特殊、高危有限空间作业第二监护人。 第九条生产厂长(副总经理)负责贯彻落实本规定,负责健全本企业的有限空间分类、分级,明确各类(各级)有限空间作业的有关人员到岗到位标准;参与有限空间安全措施票的审批工作;对一级有限空间到位检查指导并担任特殊、高危有限空间作业第二监护人。 第十条总工程师负责审批有限空间的“三措两案”和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 (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封闭、部分封闭设备,如:贮罐、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除尘器、磨机、预热器、回转窑、篦冷机、选粉机、罐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电缆沟、地下工程、暗沟、地坑、水井、污水坑(井)、化粪池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沉淀池、料仓、储藏室、温室、冷库、封闭房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相关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修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外协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总工程师负责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工作。 第六条安监部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七条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各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专项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设备部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协助、指导各单位开展日常有关检测工作,负责对外协单位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01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1 职责 1.1.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 1.1.2 化学供水组负责取样分析及数据填报。 1.1.3 作业现场所属部门负责制定安全措施,填写并审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 1.2 管理范围 包括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 1.2.1 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未办理许可证,严禁作业。 1.2.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及审批见《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1.2.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24小时。装置全面停车检修期间,经全面检查合格后,《有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518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正式样本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目的 为了明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进入受限空 间作业安全要求及《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 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内的发生器检修作业管理。 3、法律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 70号) 3.2《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3.3《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3.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4、控制程序 4.1 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4.2 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4.2.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因素的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2.2对《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编号:SM-ZD-68786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加强进入有限空间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进入和作业程序,保护员工生命安全,预防人员发生伤害事故。 2、范围 2.1 小的、狭窄的、很拥挤的通道;靠梯子进入或出来的空间。 2.2 易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等其它空间,包括: 2.2.1 塔、氮气罐、油罐、水罐、酸碱罐、灰渣罐等。 2.2.2 料斗、锅炉、电除尘等,蒸脱机(DTDC)。 2.2.3 管道、溜槽、人孔、地坑、下水道等。 2.2.4 进入符合有限空间概念的一切设备、设施和空间。 3、职责 3.1 部门负有管辖区域内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相关安全预防措施,签发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报送综合部编号备案。

3.2 部门负责管辖区域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3.3 兼职安全员负有跟踪检查、监督、落实整改、有限空间有害气体等检测责任。 3.4 施工、检修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由施工单位、检修部门和管辖部门共同负责作业安全。 3.5 综合部负责检查、监督进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和相关制度落实。4、程序 4.1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委外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操作人员、随从人员、监督人、抢救突发事故人员。 4.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相关部门必须进行各种安全检查和检测,依据生产工艺、消防设施、安全周围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做好详细检查和检测记录。 4.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须切断与之相联的各种机械、电气设备的动力,并认真落实公司《上锁挂牌管理规定》。 4.4 隔离、封堵与有限空间相关的工艺管道、阀门、管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 1 2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 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公司将有限空间作业分为常规性有限空间作业和特殊性有限空间作业: 1、常规性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在空间内无有毒有害物质,在作业过程中也不产生或产生较少的有害物质,不存在其他危

害,可通过采取常规性措施(如通过风机送风、采用安全电压等措施)就能检测合 格的作业空间。 2、特殊性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但在作业空间内检测存在有毒有害或在作业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或易触电等危害,需要采取特殊性措施(如需要佩戴正压呼吸器、防毒面罩,需要用有毒有害、易燃易 (三)负责建立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点清单》并于每年进行更新。 (四)建立、健全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者、 监护者职责。 (五)组织制定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和技术要求。

(六)制定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负责对下属单位上报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进行审批和安全监督管理。 (七)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八)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供应急救援保障, 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四)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五)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应终止作业,撤离作业人员。 第九条监护者职责 (一)必须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工商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其他行业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的,执行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 GB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3805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9448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 2 页共 12 页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有限空间 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分为密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三类。 3.1.1 密闭设备 指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3.1.2 地下有限空间 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纸浆池(井)、下水道等。 3.1.3 地上有限空间 指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罐)、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3.2 有限空间作业 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4.1针对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第 3 页共 12 页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最新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9号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有限空间作业。 3术语 3.1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2有限空间的可分为三类 3.2.1密闭设备:如贮罐、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高炉、转炉、混铁炉、煤气柜、除尘器、加热炉、罐车、烘干炉、等; 3.2.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管廊、电缆沟、地下工程、暗沟、地坑、旋流井、污水池(井)、化粪池等; 3.2.3地上有限空间:如沉淀池、料仓、等。 4职责 4.1安全部负责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对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票据填写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2保卫部负责对易燃易爆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

4.3煤气防护站负责对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环境的有毒、有害气体及氧含量的监测。 4.4作业负责人职责 4.4.1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 4.4.2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安全措施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4.4.3在有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4.4.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4.4.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4.5监护人员的职责 4.5.1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4.5.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4.5.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有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4.5.4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4.6作业人员的职责 4.6.1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有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要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6.2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行为,预防和控制急性中毒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时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有限空间是指在密闭或半密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深基坑的肥槽、地下工程、隧道、管道、容器等。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施工作业活动。 第二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第四条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管理制度; (三)保证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四)督促、检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五)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审批和专家论证等工作,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监督部门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日常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各项规定、规范的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情况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检测、维护等情况。 第七条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严禁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标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ICS G 0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 37/T 1933-2011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2011-11-22发布2012-1-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协会、济南艾克斯博特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新军、赵华、张革成、朱殿卿、潘国军、赵国忠。 引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在分析和汲取大量有限空间伤亡事故教训及事故预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编制而成。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规范我省工贸企业在生产及检修作业过程中发生的有限空间作业,强化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最大限度地降低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风险,保障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其他行业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的,执行其行业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 3805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 386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T 4200 高温作业分级 GB 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 14440 低温作业分级 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AQ 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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