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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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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不断深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不断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理论届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长期处于社会保障制度边缘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日益凸现出其有待进步完善的一面。如何建立和健全一个科学、合理的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我国政府需要面临的一个问题。本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及问题形成的原因,同时提出了建立与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措施,为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农村社会现状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合理化建议。

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没有建立完善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太子的读书计划”系列节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完善,新兴工业化道路的推进和我国独生子女人口政策的贯彻执行,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我国将很快进入老龄化社会,而广大农村的养老问题尤为突出。

(一)老龄化加快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更加凸显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目前我国已有百岁以上的老人1.78万人。在我国人口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成为增长最快的一个群体。从1990年到2000年,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从768万增加到了1199万,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4.56%远远高于我国老年人口和总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预计到2020年,我国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将增加到2700万,占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上升到19%。81%的高龄老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在洗澡、穿衣、上厕所、吃饭等方面,16.7% 的人或多或少需要他人的帮助,5.1%完全依赖他人。①并且随着城市化不化的加快和农村社会劳动力的输出,穿越之《爱上古代帅哥》第28章--第29章,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这使得农村养老问题日趋严重。

(二)社会经济结构和家庭结构的重大变化,使得传统以家庭养老方式发生微妙变化

养儿防老,家庭赡养一直是我国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因为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生产中,经济关系相对比较稳定,家庭自然承担着赡养老人的功能,但是随着社会分工为特色的工业化社会的到来,这一

自然稳定的关系被打破了,家庭结构发生重大的变化,代与代之间的独立性增强,农村逐渐成为4?2?1的家庭结构,农村的养老观念也在日益改变,养儿防老的思想传统也在逐渐变化,另外农村剩余劳动力随着城市化而向城市转移和农村家庭离异现象增多,单亲家庭越来越多,表明家庭的养老功能逐渐开始需要

社会来承担。

(三)现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覆盖范围狭窄,覆盖对象不全面

目前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75% 都在农村,而从社会保险看,目前能领到社会保险金的人数只占投保的0.5%左右,投社会养老保险的人群主要是中青年,现在老年人受益面很小,而且,已经投保的20?60岁的人数占应该投保人数的比重不足1%,②未来一定时期内能得到社会保险的人数很少。目前农村其他的社会养老保险措施,如社会福利和服务照顾就更少了,绝大多数老人没有被纳入社会化养老体系之中。另外,依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进城务工者应经从改革开放之处得不到200万人增加到2003年的1.14亿人,③所以很有必要考虑这个特殊群体的社会养老问题。而现有的方案中没有体现出对留在农村的农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民给予区别对待,进城务工的农民既没有被纳入到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体系中,处于法律保护的空白地带。

二、农村养老保险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农村经济落后是导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现状的最基本的原因

由于农业本身是第一产业,创造社会财富的效果没有其他产业那么明显,但在计划经济时代,农业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正是依靠农业的哺育,中国从“一穷二白”的起点上,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工业体系。国家有关研究表明,从1952年到1990年,中国农业通过税后方式、“剪刀差”方式等为工业化提供资金积累总量达到11594亿元,其中通过税收方式提供1527.8亿元,通过“剪刀差”方式提供8707亿元,通过储蓄方式提供1359.2亿元。1952年到1990年,中国工业建设从农业中净调动了约一万亿元的资金,平均每年高达250亿元。⑤可见我国农业对国家工业化积累的“有形”付出是多么的巨大,但农业在付出的同时,得到的却很少。我国财政投入长期以来偏重于工业和城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教育、卫生事等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一方面是高付出,一方面是低投入,这中间的“隐形”贡献更为巨大。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农村的自然条件、基础设施、文化素质等一些因素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进而限制了农村在其他各方面的发展与各领域工作的推进,这其中当然包括了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制度的发展与运行。

(二)立法的滞后,农村社会保障法尤其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的缺失

国家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农村小本买卖项目。全国各地在这方面也没有规范统一的业务、财务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这都导致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稳定性。而通过立法是达到稳定政策的最好途径。目前,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也只有1992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布施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而且国家也没有根据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及时地对法律作出调整,使得一系列不良后果出现,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完善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应与时俱进的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规,尽快制定出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并使其成为全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受到法律保护。

三、改革与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途径和措施

(一)从社会实际出发、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农民没有退休的概念,只要身体允许,一般都在田间地头劳作。这与城市居民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只要还有劳动能力,那也就不需要或不太需要子女供养,老人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正是这种特殊性使得农民不太注意自己的养老保障问题,自我意识较差。因此,政府必须通过制定政策、立法和宣传等形式,提高农民的自我保障意识,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人口年龄结构差别较大,不同地区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经济能力相差悬殊,农村应建立不同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国家应把建立不同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作为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在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时,必须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各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项目、范围和具体标准的确定,必须与各地区的集体经济水平和农民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农民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社会保障需求相适应。因此,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可能一步到位,也不可能全国一个模式,而是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形成各地区层次不同,标准有别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具体的讲,在经济发达地区应加大地方政府的投资力度,继续推行农村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适时与城市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衔接。尤其是对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失地农民,要做漂亮的女人,可以根据其意愿,将农民所缴纳的保险费折算成基本保险费缴费年限,逐渐向

城市养老保险过渡,从而在发达地区率先实现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险制度。在经济落后的地区,由于农村集体与农民经济水平相对较低,不完全具备开展社会养老保险条件的,应采取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模式,逐步提高社会化养老水平。从时间上来说,要由急到缓,从形式上有完备到松散逐步过渡。在具体实际操作上,要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所谓重点地区是指农村城镇化进程较快的地区,重点人群是相对富裕的群众。总之,应建立起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多渠道筹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

资金问题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核心,要建立与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无疑需要巨额的资金,但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多,国家财力有限,单一依靠国家财政来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显然极不现实。借鉴近年来我国城市筹措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经验,要解决农村社会养老资金问题,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要采取政府投入和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来强化农村集体对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投入;二是要采取政府积极引导和农民自愿结合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推行强制性养老保险,如强制凡是达到全国或全省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的农民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凡是已经解决温饱问题的农民也要参加养老保险等等;三是要建立个人帐户,不论集体补助多少或是有无补助,连同个人缴费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所有,农村小本买卖,让农民既有安全感又有自主感,从而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四是要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各种商业养老保险,因为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开展养老保险已经有多年,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商业保险适应性强,能适应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进入社会养老保险难以进入的领域,成为社会养老保险的有益补充。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商业保险是纯商业性的(以盈利为目的),难以发挥社会养老保险的功能,且有时候还会与社会养老保险发生争夺保险市场的矛盾,造成保险市场的混乱,因此在允许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村开展养老保险业务的同时,农村小本买卖什么好,要夺其行为进行规范。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协调好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关系,避免产生矛盾,农村小本买卖什么

赚钱。

(三)正确确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交纳方式和缴费标准

在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应坚持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与社会筹措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即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农村小本买卖推荐,国家给予财政和政策支持。缴费的比例应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最低标准执行,并与城镇养老保险相衔接,实行一卡通,一般拟定在18%,在经济发达地区,个人帐户缴纳的比例可以确定在上年人均收入的12%,社会统筹为6%;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个

人帐户缴纳的比例可以确定在上年人均收入的8%,社会统筹为10%;在经济不发达地区,个人帐户缴纳的比例可以确定在上年人均收入的4%社会统筹为14%。集体补助缴纳社会统筹部分,没有集体补助的使用社会募集,社会募集不足的由政府兜底。⑥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农民收入的不平衡性,并进行灵活掌握,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应实行高中低多档次。由于农民收入的灵活性,很难进行考核和计量,而且农民收入是以年为计量单位的,要到年底才进行结算,档次的划分不与农民个人收入挂钩,而是以农民的人均年收入为基数,并根据其变化加以调整,以保证养老保险费用分担的均衡和养老保险金的保障能力。保险对象则可以根据其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参保档次,考虑到农民收入的不稳定性,保险对象可以视经济收入情况预缴和不缴保险费,经济好的时候提前缴纳,遇到天灾人祸的时候,可以暂时停止缴纳。

(四)努力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值和增值工作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已积累近百亿元,且随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将加速,但现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以县级为单位的统一管理和运营的实现,不仅带来了过度分散管理所产生的不合理管理费用和基金被挤占的风险,而且投资形式单一,使得养老保险基金如何保值增值问题日益突出。因此,要认真研究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的办法与措施,逐步使基金运营走向市场,实现基金的合理组合和最大增值。当前,除应搞好与银行的合作,提高储蓄与购买国债的收益率外,还应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考虑在安全原则下的多渠道投资,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搞的好的地区,可以尝试建立保险基金的投资专营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营基金,即按照基金的属性以适当的比例投向不同的创利渠道,在整体上获得较好的利润。另外,国家应制定有关政策为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增值提供条件,如可考虑由财政发行特种高利率债券。为保险基金指定专项建设项目等。还有管理费标准应尽量低,养老保险支出应实行定额包干制,超出定额部分,应从民政部门的事业费用中列支。

(五)加强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

针对当前存在的管理工作薄弱和管理水平不高的状况,必须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1)是要建立健全适合当地的实际工作需要的财务、基金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2)是要严格监督和检查,及时公布有关情况,增加透明度;(3)是要健全实务规程,大力推行和普及规范化操作,逐步推广和运用计算机个人帐户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工作效率;(4)是要加强对保险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争取在2-3年内将在岗人员轮训一遍,生活小常识,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另外,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

成部分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其经办机构应该是履行社会保险职能的经办机构,系公益性事业,所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经费、员工工资应由政府财政负担,定位全额拨款的管理型事业单位,而不能从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取管理费。

(六)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制建设

社会保险作为整个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和核心,是以强制性为基本特征的,而社会保险的这一强制性必须通过国家立法才能得到保证。目前,社会养老保险在农村进展不力,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社会养老保险立法滞后,比如,在许多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中,由于企业主和农民工认识水平太低,常常以政府有关强制性社会保险文件不是法律为由,拒绝给广大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从我国社会保险立法的历史与现状看,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制建设,主要应该抓好以下两项工作:其一是要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和尽快立法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的尽快出台;二是要抓好地方性法规的建设,鼓励与提倡各地政府根

据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养老保险办法。

(七)在考虑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特殊性的同时,考虑好日后城镇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接轨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与城镇的社会养老保险是分别进行的,且这种状况还会存在很长时间,但是最终要实现二者的合轨。这是一个漫长的分层次、分类别推进的过程,笔者以为其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目前,为减轻农村社会保障的压力,城镇社会保障范围首先应扩大到进城工作的农民(即农民工)上。因为近八千万的具有农村村民身份却又在城市务工的劳动者,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群体,对于一部分人,应该让其享有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基本权利,因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选择在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等较为稳定的工作领域工作,有较为稳定的收入,可以直接融入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养老保险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2)我们应逐步实现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接轨。乡镇企业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也应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并在此相对独立的体系基础上允许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在乡镇企业之间以及乡镇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流动,以更好的促进二者的统一;(3)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的阶段。将广大的农民群体纳入到城市养老保险体系之下,使农民和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养老权利和待遇。虽然这个目标的实现不是一朝一夕,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我们应该看到,无论如何,消除城乡差别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来发展的必然结果。

四、结语

建立和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仅是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遗失的美好~致我的理想,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秩序的稳定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固有的道德体系的崩溃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通过构建和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系来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是大势所趋。所以建立符合中国农村实际的以家庭养老为主导,强化社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应该作为当前农村社

会养老保险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与目标。

三、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1.确立农村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保持其制度上的稳定性

应当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注重制度化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及基金治理、财会制度、审计监督、定期公示等一系列的治理制度,并且在试点中不

断完善,强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的治理。

2.优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分类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完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使他们在向非农产业的转移过程中,逐步从土地保障转换到现代社会保障系统。

3.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扩大农保覆盖面和提高其社会保障功能

财政是国家宏观调控的必要手段,也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支持农村建设的重要财力保障。过去受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宏观政策的影响,财政政策及其财力分配存在重大缺陷,对农业的生产力投入不足,对农村的社会性投入更为匮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发展滞后,为了贯彻落实中心提出的城乡统筹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原则精神,防止城乡差距过度扩大,必须调整和改变现行财政分配不合理的现状,切实加大对“三农”投入的倾斜力度,要让公共财政逐步覆盖农村。

定义、符号、缩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养老保险已经实行多年,而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整理的关于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仅供参考! 计划经济时代,中国的养老金制度采用的是“现收现付”的模式。就是用养老基金收上 来的钱付给现在的退休人员。1997年,政府开始进行养老金制度改革,其中一项重要内 容是实行双轨制,在继续推行“现收现付”的同时,建立起个人退休账户。 自养老制度改革伊始,虽起步就明确养老金由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由统筹资金主要是财政补贴、企业年金及个人缴费资金三块构成。但由于综合配套改革迟迟未能启动和到位,同期财政分灶吃饭后客观上加剧了地方与中央之间、地方各级之间的利益博弈,以及受制于片面追求政绩为取向的发展观,导致统筹资金———三大资金板块中最主要的一块资金长期“缺斤少两”,经日积月累,加上“上梁不正下梁歪”———直接和间接造成企 业少缴、赖缴、欠缴风行,致使养老金缺口创下2.5万亿元的天文数字。 对于个人账户这个概念,仅仅是作为一个计发方法,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名义账户,无论是在财务上还是在金融体系上,个人账户并不存在。由于个人账户仅仅是一个虚拟账户,所以在对养老基金财务的管理上,实行的是混账管理的办法,即允许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相互调剂使用。这种调剂完全是单行道:个人退休账户里的钱被挪用,填补“现 收现付”制度的窟窿。 养老金巨额缺口原本首先缘于政府没有“身体力行”,而已纳入保障体系内的养老金又 必须月月发放,这又迫使地方政府“刮肉补疮”,挪用个人账户资金用以消解养老金拖欠问题———日积月累,个人账户从此成为“空账”,以每年1000多亿元的规模增加,到2005年末将达到8000多亿元。 照这样下去,政府的养老保险制度未来可能出现严重的支付危机,上亿人缴纳了养老保险费,退休以后却领不到养老金。为此,政府于2000年开始在东北进行社保改革的试点,明年开始将向全国推广,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做实个人账户。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作者 考试批次 学籍批次 学习中心 层次 专业 完成时间 题目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论文摘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分析了建立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和存在的问题,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保障农民基本权益的客观要求。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农民是公民成员,依法享有宪法赋予的享受社会保障的基本权利 中国是传统农业大国,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和愿望是实现“生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农村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公平和体现人的自由和尊严的客观要求。 2.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稳定的重要保障农村的稳定是中国社会稳定的基础,“农村不稳,则国家难定”。但是长期以来,中国农村并没有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还是通过个体的家庭保障来实现“积谷防饥,育儿养老”这般的观念在农村社会根深蒂固。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土地保障为主的农村家庭保障制度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弱化,完全依靠家庭养老,风险很大。传统家庭养老保障模式受到严重挑战,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也受到严重威胁,“城乡二元制”的社会保障制度种种弊端不断显现,农民要求建立社会保障的呼声口趋强烈,都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这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势在必行。通过社会保障代替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无疑可以减轻家庭负担,缓解农村贫困,增加农民福利,维持社会稳定。

中国社会保障现状与不足

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认识121308143 戴振伟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持社会秩序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之一。自进入新世纪以来,民生问题逐渐成为国家和人民关注的重大问题。我国在取得瞩目的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适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国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体系并不完善,诸多问题存在其中。随着祖国经济的腾飞,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速度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因此,正确认识并分析这些问题,对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有极大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和不足;建议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保险条例》),《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除失业保险外,包括养老、工伤、疾病、生育、遗属等的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该法规适用于国营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也以颁布单行法规的形式逐步建立起来。此后的三十多年,国家也颁布了许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了适用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 1978年不仅是中国发展进程中特别的一年,而且也是这个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重要的一年。这一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扭转中国的混乱正太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社会条件。 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一种待遇特殊的退休制度——离休制度由此建立,并于一般退休制度一起构成了中国的退休养老制度。而1982年12月4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修改跳过的《中华

我国农村养老及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农村养老及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实现农民的老有所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一、我国农村的养老方式的现状用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存在,我国农村的养老方式仍然是传统的家庭养老,以农民子女扶养与农民个人自养相结合的方式为主。随着社会变革进一步加剧,传统养老方式受到越来越大的挑战,农村很多地区的老年人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 (一)农村土地养老保障不断弱化 我国农民的养老保障曾经世代以土地为中心。改革开放推动我国不断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农民拥有土地的数量因此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递减。目前,我国有1/3省份的人均耕地面积不到1亩,有660个县的人均耕地面积不到半亩,已经接近或低于联合国测算的、土地对人类生存最低保障警戒线0.8亩。这意味着,减少了农作物播种面积,加大了农业生产继续增长的难度[1]。加上农业天生弱质和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依然低下,生产经营中的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非常巨大,绝对收益越来越低的趋势没有根本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有限的土地越来越难以承载农民的养老需要。 (二)农村家庭养老方式面临挑战 我国农民的养老一直是以家庭为主。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家庭养老的问题日渐增多。 首先,家庭养老投入受到制约。人口流动性增强和社会价值观转变,使得更多的农村年轻人到外地独立谋生,以至于不能够切实地承担起扶养老人的责任。在农村,农民用在子女身上的花费,远远高于所支付的养老费用。农民家庭的财富由父母向子女转移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产生了“重幼轻老”的社会现象。 其次,家庭规模逐渐缩小,农民子女凸显养老负担。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规模小型化成为农村家庭的发展趋势。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农村家庭户均规模3.65人。越来越多的农民独生子女将形成“四二一”的家庭格局,一对夫妇可能赡养4个老人。农民子女的养老负担逐渐演变成突出的社会问题。 再次,农村老年人自养比例上升。子女不赡养,或者只提供很低的养老保障,老年农民只有自养。目前,农村老年人自养比例逐渐上升。他们年老体衰,生产经营能力很低,导致生活质量不断下降,已经沦为农民群体中的弱势群体。 (三)农村人口老龄化拖累农民改善养老状况 根据联合国的统计标准,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这个国家或地区就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2006年2月,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表明:2001—2020年是中国社会的快速老龄化阶段。到200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4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0.97%。同时,我国农村老年人口为8 557万人,占全国老年人口总数的65.82%。农村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老龄化水平1.24个百分点。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持续到2040年[2]。我国农村已经完全进入老龄化社会。农民老年人队伍数量庞大,不仅影响他们自身的生存质量,而且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的重大人口因素。 (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加重家庭养老负担 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中,需要大量的农村人口,特别是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农村青年进城务工搞基础建设。而城镇户籍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松动,促进了农村劳动力流向城镇。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农村家庭养老提供了经济支持。但是,

谈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谈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2-07-26 17:07:33) 转载▼ 标签: 杂谈 谈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王静云 [内容提要]:长期以来,农民为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面对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而且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加,因此,无论是基于权利与公平的观点,还是从发展市场经济和健全整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需求角度出发,都没有理由将农民排斥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所谓社会保障是一国政府为全体国民因各种原因而失去收入来源、生活贫困时,向他们提供的生活保障。由于我国目前正在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限于城镇地区,农村地区相对薄弱,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不仅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尤为迫切。本文主要论述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存在问题;解决对策;构建和谐社会;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 现行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长期滞后。总的说来,农村的养老保险情况并不理想,农村地区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也非常低。由于我国农民基数大,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能一蹴而就,以及我国城乡二元化的格局,成为当前城乡社会保障差异的人为历史性因素。城市居民享受的国家给予的退休金、公费医疗、福利住房、粮食和副食补贴等待遇,而这些农民都没有。经过多年探索,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截至2008年底,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方面,参保人数约为6000万人,其中有财政补贴的约为1000万人。在农村低保方面,全国农村低保对象有4291万人,占全国农村人口的5.9%,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222.3亿元,平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2元。在农村五保供养方面,全国有543

分析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分析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 2010秋本科公共事业管理卢筱昀 【内容摘要】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从建国到现在经历了三个阶段,很好地为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但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提早出现,及经济和社会环境的改变,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现存在不少的问题亟待解决,诸如资金缺口、空帐运行、养老金替代率高且不一、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低等。政府可从重新确立政府职能、解决空帐问题、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多渠道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等方面入手,研究解决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总之,一个运行良好的养老保险制度关系到国家的稳定,是建立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空帐运行;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养老金替代率;退休年龄偏低 一、引言 为了解决我国人口增长过快的问题,我国从1978年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对人口出生率进行控制,有效的控制了人口的快速增长,为我国经济的腾飞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增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但在发展之余,计划生育也给我国社会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由于严格控制了人口增长,青年人数相对与老年人的比率越来越低,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在《退休行为与退休政策》一书中,明确指出21世纪的中国将进入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现在中国老龄化呈现五个基本特征:老龄人口绝对数为世界之冠;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未富先衰,经济压力很大;老年人口在区域分布上不均匀;老龄人口高龄化趋势十分明显。从现在到2020年,人口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年均增长速度将达到3.28%,大大超过总人口年均0.66%的增长速度。随着20世纪60~70年代中期的新中国成立后第二次生育高峰人群进入老年,2021~2050年是人口加速老龄化阶段。由于总人口逐渐实现零增长并开始负增长,人口老龄化将进一步加剧。到2023年,老年人口数量将增加到2.7亿人,与0~14岁少儿人口数量相等。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人,老龄化水平推进到30%以上。2051~2100年是稳定的人口重度老龄化阶段。2051年,中国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峰值4.37亿人,约为0~14岁少儿人口数量的两倍。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不断加剧,就意味着作为非劳动力的老龄人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 (1)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创期(1950~1957) 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是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此条例对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做出了各种具体的规定。 (2)养老保险制度的扩充、发展期(1958~1966) ①国务院在1958年2月9日和3月7日分别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至此,养老保险从劳动保险条例中脱离出来,成为了独立的、统一的企业、机关的养老保险制度。 ②为了解决城镇集体经济中从业人员及他们的退休养老问题,1966年4月20日发布了《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休统筹暂行办法》和《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职暂行办法》,建立了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退休统筹制度。 ③在1958年、1959年,国务院还颁布了有关军人的退休管理的规定,在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养老保险体系。 (3)养老保险制度的停滞、倒退期(1967~1977) ①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机构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原有的退休、退休制度也近似于瘫痪,造成了实际上的干部、职工的终身制。 ②1969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使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失去了社会统筹的功能,职工的退休养老成了其所在单位内部的事务,使社会保险退化为企业保险、社会保障倒退为企业保障。 (4)养老保险制度的恢复期(1978~1986) 1978年6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从此进入了制度恢复期,但同时也将1958年统一起来的企业和机关退休、退职制度重新分化为两个分离的制度。 (5)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发展期(1986~) ①从体制上对传统养老保险制度革命的标志是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②1991年6月26日,为扩大传统养老保险的缴费基础,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统筹,意味着现代养老保险制度将从此得以确立。 ③1993年10月15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确立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④1995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确立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 ⑤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根据两年来各地方的实践,颁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了“七统一”。 ⑥1998年3月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的社会保险体制进行统一的管理。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实践历程(1)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实践历程 (1) 摘要: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历程,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大体经历探索和坎坷,大体经历了以家庭保障特征的初步建立阶段,以集体保障为特征的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阶段,改革初期的家庭与土地保障为主的阶段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探索的阶段的四个发展时期,虽然发展至今,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和问题,但是它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改善农民生活、支撑中国工业化战略顺利推进,作出了较大贡献。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农村 一、以家庭保障为特征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初步建立阶段(1949—1956年) 在漫长的中国农业社会中,家庭既是基本的生活单位,也是基本的保障主体。农民依靠在土地上的劳作保障自己的生活,当遇到特殊的困难时,往往以求助能够帮助自己的对象的方式解决问题。在这种传统的保障形式中,家庭保障起到了无以替代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恢复和广大农村地区土地改革的完成,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建立起以家庭保障为主,辅以社会救助、社会优抚以及农民间互助为主要特征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这个阶段,政府根据自己的财力对困难农民的生活给予适当的补

助,但是总体上以家庭保障为主。 由于建国之后中国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工业化战略以及其他因素,使得大量农民涌入城市,使城市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交通、就业、粮食等问题,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这个时期国家就以法规的形式限制农民进城,划分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是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有了截然不同的身份待遇,城乡二元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初步形成。在这一阶段,政府主要对农村救济和优抚安置工作做出了相应的安排,制定了一些有关的法规和条例,兴办了一些具有福利性质的社会事业,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初步建立。虽然这个时期国家已经介入了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但是由于认识的局限性、当时历史条件和国民经济的实际状况,以及文化传统的影响,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依然是以家庭保障为主。 二、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后以集体保障为特征的阶段(1957—1977年) 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中国逐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在农村,农业高级合作社到1956年底在中国普遍建立,农村中的个体经济也随之转变为集体经济。农村的生产经营活动由原来的以家庭为单位转变为主要以高级农业合作社为单位组织进行。这标志着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基本确立。之后开展的人民公社化运动,

分析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现状与问题

分析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现状与问题,思考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 20世纪80年代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试点开始进行改革探索,90年代改革全面展开并不断深化,建立了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筹集模式,确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统一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社会统筹部分采取现收现付模式,均衡单位负担;个人账户部分采取积累模式,体现个人责任,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并且个人账户规模缩小,全部归个人所有并且可以继承,具有与统筹基金不同的私有属性。 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是,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今本养老金仍时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但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不再统一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0%计发,而是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尽管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在不断发展与完善,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现有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仍然很窄,特别是对于特定人群,无法起到一种普遍,至少是较为普遍的覆盖效应。 二、我国现有养老保险的规范性文件没有提到“立法”这个层面上,仅仅是在规章制度上体现,力度不足,基层养老保险的执行力度和操作效率大打折扣。 三、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存在漏洞,在个人账户上仅能体现个人缴存记录,对于统筹部分现阶段透明度仍不高,有可能成为贪污腐败的暖房。 四、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仍有很大限制。 五、个人账户“空帐”的金额不断递增。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一、要合理划分养老金体系的三个支柱 应适当调整我国多支柱养老金体系的划分范围:第一支柱是政府经办的、强制实施的、财政兜底的现收现付制养老金,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部分;第二支柱是政府强制实施的、基金积累制个人账户养老金,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第三支柱为政府鼓励的、单位和个人自愿购买的养老金,包括团体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年金等。 同时,针对特殊群体,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社会保险的补贴,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扩大养老基本保险覆盖范围。 二、完善立法。 应当针对已经出现的问题分别完善几个层次的立法,如社会保险(障)法、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等,规范筹资方式,明确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规范资金的运用与投资,加大处理违规行为的力度,统一监管标准,保障资金的安全,促进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发展。 三、加强对对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应该在专门机构的指导下,通过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等管理方式实现养老保障的方便、高效。 就监管而言,首先要加强市场行为监管,通过运用多种监管手段,严格执法,严肃查处恶性价格竞争、夸大投资收益和违规承诺保底收益等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其次是加强资金运用监管,确保养老金的安全。最后是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四、加大社会统筹力度。 应尽快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建立省级统筹,逐步解决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问题;进一步完善已经出台的的转移接续的办法,卫华地区流动的参保人员顺利接续和转移养老关系奠定基础。 五、加强养老金商业化运作。 在遵循商业化操作原则基础上,交给具有利益约束的专业金融机构进行商业化运作保证养老金的积累增值,而政府的责任限于法律监督,业务指导和最后担保。

农村社会保障现状调研

农村社会保障现状调研 第一章农村社会救助制度 一、农村社会救济的现状、问题 农村社会救济是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农村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它保障的对象主要是无收入、无生活来源或孤苦无依、无法生活者,以及虽有收入,但因遭受意外事故或收入较低无法维持生活的农村社会成员。这些社会成员如果得不到安全保障,也会危及整个社会的安定。因此,农村社会救济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前的农村社会救济主要包括临时性的贫困救济、灾害救济、农村五保救济、扶贫开发。由于农村财政汲取能力低、社会集资能力低、个人支付能力低,从而使社会保障基金缺口大、筹集资金贫乏、社会保障的物质基础薄弱,虽然有关部门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做过种种努力,但是农村社会救济依然存在种种问题,主要突出体现在: 1、农村弱势群体的保障问题 弱势群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所形成的社会结构中,参与社会生产和分配的能力较弱,经济收入较少的社会阶层。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与高收入群体相比较而存在。农村弱势群体是低收入农户或农民的集合,其中包括大量的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绝对贫困人口。 目前,重庆农村已形成了一个人口较多、收入很低的弱势群体。按照国际通行的划分社会阶层的五分法,据农村住户调查资料计算,2001年重庆市农村人口中最低收入人口约有540万人,约占农村人口总数的22%。这540万人口人均纯收入(包括折价的自产自食农产品)为916元。另据重庆市扶贫办测算,200 1年重庆农村的贫困人口达367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109万人,相对贫困人口258万人。上述测算结果表明,重庆农村弱势群体中,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占20.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6~865元)占47.8%;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占32.0%。农村弱势群体的弱势程度反映了收入分配严重不平均的社会问题。在我国经济收入差距巨大、层次分明的社会结构中,最明显、且最大的一个弱势群体就是相对于城市居民而存在的农村居民;而农村居民中为温饱问题所困扰的人口,是社会结构中最底层的弱势群体。根据国际通常的评价标准,以基尼系数来评价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不平均分配的程度。当基尼系数小于0.3时,收入分配处于最佳的平均状态;当基尼系数处于0.3~0.4之间时,收入分配处于正常状态;当基尼系数大于0.4时,收入分配进入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的警戒状态;当基尼系数大于0.6时,则处于社会动乱随时发生的危险状态。据测算,重庆市按城乡家庭收入分组

中国社会保险制度

中国社会保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论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论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首先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各项公共社会保险体系皆以政府的宏观调控为主。在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政府强制性收取的社会保险费组织建立形成养老基金,在劳动者失去基本劳动力以后,发放退休金,从而可以保证该离职人员的基本的生活生存需求的养老保险制度。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已经在全国普及流行的实施制度,占有重要地位。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早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之一,在1935 年时颁布了《社会保障法案》,建立起养老、遗属及残障保险制度(简称OASDI),这便意味着美国保险制度的确立。几十年以来,通过自身不断地完善与调整已经形成了以三大支柱为基本点的完善社会保险体制。由此可以看出,美国的养老保险体制对于我国的养老保险的体制的发展和调整可提供更好的样本。因此,接下来会对中美两国的保险制度的差异进行分析。 首先,从养老保险的法定退休年龄上进行讨论,美国对于退休时间的提供了宽泛的年龄范围,从大体上来讲,个体工作人员可以选择正常、提前亦或者延迟退休年龄。而在经济迅速发展以及经济形势起伏较大的现代社会,正常的退休年龄会同社会发展现状平行变化,当然很大比例上,美国职工会选择在正常年龄退休,对于提前退休的年

龄界限美国给出了62岁的规定,而推迟退休,则可以相应的获取更多的退休金补偿,这就表明了美国政府鼓励延迟退休,美国将延迟退休的年龄上限设置为了70岁。而中国的退休年龄则普遍在60岁左右。但随着中国经济现状的改变,越来越多的问题与矛盾也显现出来。首先是人口老龄化,即老年人口数量增加,而目前劳动人口数量却在逐渐减少,缴费的人减少了而需要养老金的人却增加了,随之而来的是养老金出现巨大缺口。为了改变这种社会现状,目前政府放开二孩政策,并延迟退休,这些改革都是增加劳动人口的措施。其次问题出现在中国劳动者的退休年龄偏早。中国现在已经步入老龄社会,而退休年龄仍然执行的是之前的鼓励提早退休的政策,所以现实与政策之间出现了落差。 因此提出了一下可行的有效改革的办法。总体来说就是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与延长缴费年限。首先渐进式延迟退休。规定一个特定时间,然后在此基础上延长几个月,这样经过几年的又或者长期的发展达到从整体上延迟退休年龄的目的。已现如今的我国状况为例,可从2017年开始规定每隔三年退休年龄向后推迟,循序渐进,最终达到65岁退休的效果。其次,对于不同行业的退休年龄,做出具体的规定,已达到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效用最大化。比如教师以及文职公务员可能在60岁之后的工作效益会比之前更高,而同时体力也是跟得上的,则可以选择将其退休年龄延迟至60岁往后,而主要从事一些体力劳动的人员就不适合这种退休改革,总之是面对不同的工作人

关于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于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摘要: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动态帐户 1 农村养老保险的历程 时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已经开始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从80年代中期,就已经探索性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第三阶段为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从以上几个发展阶段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是不成功的,可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还没有来得及成长时就已面临夭折的危险,但它却切实关系到占我国人口约80%的人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2 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议 新农保政策的实施,让我们不得不去思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起步到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之间,还有一个相当大的跨度,它的关键就在于农村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我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作者: 学号: 专业: 学习中心: 指导教师: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农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加快建立覆盖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需求,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由于我国目前正在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限于城镇地区,农村地区相对薄弱,农村社会保障长期滞后,还存在着制度不完善,保障意识落后,投入资金不够,职能管理不善等问题,如何建设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十分紧迫且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加快对农民保障的立法建设和提高管理水平,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逐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建设,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本文主要论述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现状;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引言 (4) 一、农村社会保障的概念和内容 (4) (一)农村社会保障的概念 (4) (二)农村社会保障的内容 (5)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历史及现状 (6) (一)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历史演变 (6) (二)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 (7) 三、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8)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8)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0) 四、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对策 (11)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11) (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11) (三)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立法 (11) (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 (11) 结论 (12)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3)

我国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我国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和农业人口大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一直都是我国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和社会的稳定。自1996年民政部确定在山东烟台、河北平泉、四川彭州和甘肃永昌进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试点以来,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探索了11个年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沿海和一些省会城市纷纷建立了起来。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省市相继出台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将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在各地取得一些经验、条件基本具备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指出,今年要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工程;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制度建设;是逐步消除贫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加强“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当前情况下,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虽意义重大,却仍存在一些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滞后,一方面受到历史和现实很多客观因素的制约,另一方面也与我国农村所处的特殊环境密切相关。我国国民经济在宏观上仍然是农村和城镇、工业和农业的二元结构,城镇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我们通常所提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是指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对于农村来说,要建立一个类似的社会保障体系,条件还不成熟。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农村社会保障与城镇社会保障的区别来认识: 首先,二者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去甚远。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必须要以完善合理的产业结构和相对发达的经济状况为前提。城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主力军的角色,国家大部分投资和项目都放在城镇,许多关乎国计民生和实力强大的企事业单位都位于城镇,另外城镇各产业之间的比例结构较为合理,为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大空间,这就为社会保障的形成准备了良好的环境。相比而言,在农村,农业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特别是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将广大农民都束缚在农业生产上,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社会保障的发展。 再次,从社会保障经费来源来看,在城镇,由于有大量企事业单位存在,它们承担着交纳社会保障费用的义务,而且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无论是绝对水平还是增长速度都高于农民,有能力交纳社会保障费用,据资料,我国城镇居民现阶段按工资的27%交纳,另外,国家财政对社保基金的拨款也主要在城镇,而且形成了完善的收费和管理制度,所以城镇有条件建立规范固定的社会保障基金。农村更多关注的是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生活的稳定,还很少上升到社会保障这样一个高度。 最后,从实行社会保障的后果来看,城镇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使城镇居民有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即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对主体的人口大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却只有很小的覆盖面,水平低,区域差异大,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人口、经济、社会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农村社会保障己不能适应农民对其新的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解决,以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和探索。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与社会进步以及我国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传统模式面临着诸多困境与挑战,建立与健全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已显得十分必要。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情况。它包括农村“五保”制度、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四个方面。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要求和愿望是实现“生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当前在农村社会保障各项制度建设中,应重点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为公民提供一系列基本生活保障,使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灾害及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农村社会保障是全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将有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社会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利于启动农村消费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助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保障水平低、覆盖面小,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缓慢,

养老保障的社会互济性低、保障能力弱,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面临困境等问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应重点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提高农民的生活保障水平。但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并不如人意,从整体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诸多缺陷。 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窄,水平低,社会化程度低,发展长期滞后。受我国情省情等因素所限,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项长期工程。还由于长期城乡二元化格局的人为性因素。农民在享受社会保障方面在改革后却倒退了。农村始终处于中国社会保障的边缘,有相当一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除在保障体制之外,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不平衡性日益加剧 (二)、国家重视不够,养老保险滞后。由于我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城乡分割”的保障格局。国家把大量的物力、财力投入到了城镇社会保障建设,城镇社会保险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而国家对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不甚重视,投入很少。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保险费的筹集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辅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支持,农民的个人账户完全由个人交纳,国家并无责任。这表明社会保障仍基本是或主要是城镇职工的。 (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及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缺项,帮扶力度偏小,应保障的未保障现象普遍存在;农村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东部相对发达完善,而西部地区集中了我

我国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其对策

我国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其对策 [摘要]在分析人口老龄化的现状、特点、发展趋势以及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制度影响对策 进入2001年, 我国的人口类型从成年型迅速转变成老年型,整个社会步入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因此很有值得研究的必要。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特点及发展趋势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国际社会衡量人口老龄化的标准通常有两个:一是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0%以上;二是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7%以上。凡符合上述两个标准之一的国家或地区,就可称为“老年型国家”或“老年型地区”。根据这个标准来看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表明,2000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8811万人,占人口总数的6.96%,我们已经接近老龄化国家;2005年底全国1%人口抽样显示,我国总人口数达到130756万人,其中65岁以上人口达到1005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7.7%。从数据可以推断,我国已经真正成为人口老龄化国家。 (二)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从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看,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出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未富先老”。我国在2000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才达856美元,属于刚刚迈过最低收入门槛的中等收入国家,平均生育率的下降和寿命的延长,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型”国家。二是老龄化速度快。我国实现从人口成年型向人口老年型转化只用了短短的18年时间(1981-1999年),2005年底全国1%人口抽样显示,我国总人口数达到130756万人,其中65岁以上人口达到1005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7.7%,成为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四是农村老龄人口大大高于城镇。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我国8838万60岁以上老龄人口中,农村老龄人口为5944万,占67.3%。 (三)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结果,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在未来时期将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人口老龄化加速期(1999-2010年),老年人口比重每年上升0.1%;第二个阶段为人口老龄化高速期(2010-2040年),老年人口比重每年将上升0.4%;第三个阶段为人口老龄化减速期(2040-2060年),老年人口比重年均上升速度将回落到0.1%;第四个阶段为人口老龄化稳定期(2060年以后),老年人口比重基本停止上升,人口也达到基本稳定。 二、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 (一)人口老龄化导致养老负担加重。人口老龄化不仅是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的过程,而且也是养老金领取者与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在职职工的比例不断提高的过程,从而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产生直接的影响。 (二)人口老龄化导致离退休费用不断攀升。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人口老龄化的影响,一方面,每个离退休人员对应的在职职工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另一方面,离退休退职总费用逐年上升。全国离退休退职费用总额逐年攀升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离退休退职人数(主要是退休人数) 迅速增加。二是每人每年离退休退职费用也逐年攀升。 (三)人口老龄化会使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模式发生转换。 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报告预测,如不改变现收现付模式,中国的养老金支出与工资总额的比例到2030 年时,将上升到48%,远远超过国际公认为20-25%的警戒线,届时将出现养老金支付危机,因为这种代际转移负担的基金筹集模式,把退休一代人的养老金负担压在了下一代职工的身上,必将影响下一代人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制约经济发展,也严重地影响社会稳定。 三、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应采取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步伐。在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步伐晚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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