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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实施细则

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神华集团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引用文件:

(一)《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3?5号)

(二)《神华集团电力板块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神华安传电…2013?032号)

(三)《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神华国能安监…2014?59号)第二条本细则明确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规范和指导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

威胁的设备设施不安全状态、不良工作环境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

第四条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全员参与、溯源追责”的要求,建立公司和部门两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体系包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全监察部(基建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运行部、维护部。安全监察部(基建安全监察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部门,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业务管理部门,运行部、维护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执行部门,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以及“源头治理”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分级管控。

第八条组织体系职责

(一)公司安委会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神华集团和神华国能集团有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全面领导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保证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需人、财、物的投入;

3. 研究和协调解决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大事项。

(二)安全监察部(基建安全监察部)主要职责

1. 负责监督公司相关生产部门,全面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各生产部门事故隐患的排查、建档、评估、防控、治理、验收、销号等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督。

2. 负责监督、检查各生产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

3. 负责对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监督各生产部门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4. 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力,未对“隐患制造者”进行责任追究等,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提出考核意见。

5. 负责向集团公司报送事故隐患的统计、分析、信息等工作。

(三)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责

1. 负责对各生产部门和基建单位电力安全、设备设施、环保等事故隐患的防控措施、治理方案进行审查,监督指导事故隐患的全过程管控和闭环管理,检查指导各相关生产部门将隐患档案信息录入MIS系统。

2. 负责针对共性、苗头性、倾向性的事故隐患,组织各生产部门和基建单位开展隐患专项整治,按照“源头治理”的原则,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从根本上消除隐患,控制新隐患的产生。

3. 负责对环保事故隐患进行全过程管控和闭环管理。

4. 负责对信息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全过程管控和闭环管理。

5. 负责督促、指导鸳鸯湖电厂二期各基建项目单位按照“源头治理”的原则,从项目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各环节控制隐患的产生。

6. 负责对生产部门报送的事故隐患及防控措施、治理方案每月15日前组织评估审核,履行审批手续;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人员制定事故隐患的防控措施和治理方案,指导协调防控措施和治理方案的实施,并将审查批准后的隐患报表、防控措施和治理方案每月15前报安全监察部(基建安全监察部)备案。

7. 每年1月10日前,完成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每月15日前完成事故隐患的统计、分析;每次隐患排查治理后,完成治理效果和评估报告等工作,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安全监察部(基建安全监察部)备案。

8、负责在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及安委会会议上,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报。

(四)生产部门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神华集团、国能集团和公司有关要求,保证本部门职能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人、财、物的投入。

2. 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或临时监控措施,是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部门职能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的

统计、分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做到“一患一档”,并按规定录入MIS系统。

3. 负责督办、检查所属班组及外协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职能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闭环管理。

4. 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向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申请验收;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收到相关部门验收申请时,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行业的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人员,制定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对治理结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销号。

5. 负责组织职能范围内的专项隐患排查,针对共性、苗头性、倾向性事故隐患,结合季节性工作和定期工作,下达专项排查任务单,明确排查任务,细化排查重点,指导各班组隐患排查工作。

6. 负责在公司月度安全分析会及安委会会议上,对本专业职能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报。

第九条公司将生产项目、工程项目外委的,安全监察部(基建安全监察部)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安全监察部(基建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运行部、维护部根据职责分工,对承包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隐患分类与分级

第十条根据隐患的产生原因和可能导致电力事故事件类型,隐患可分为人身安全隐患、电力安全事故隐患、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大坝安全隐患、安全管理隐患和其他事故隐患等六类。

第十一条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其中:重大事故隐患分为Ⅰ级重大事故隐患和Ⅱ级重大事故隐患。

第十二条事故隐患的认定标准和认定原则详见附件1。

第四章隐患排查与管控治理

第十三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加强源头控制,从项目设计、建设施工、设备采购、检查验收等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控,从根本上减少、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四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纳入日常工作中,按照“发现(排查)-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销号”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见附件2)。

第十五条事故隐患排查应结合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工作、设备日常巡视、缺陷分析、运行分析、异常分析、可靠性分析、技术监督、事故分析、反违章检查、设备检修预试、安全性评价、并网安全性评价、“二十五项反措”执行情况检查、设备状态劣化分析、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进行。对于发现的隐患,应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做到“一患一档”。

事故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简题、隐患内容、隐患

编号、隐患所在单位(部门)、专业分类、产生原因、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整改完成情况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治理方案、验收报告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第十六条隐患评估按照即时评估和定期评估方式开展。

(一)即时评估: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进行评估。按照预评估、评估、核定三个步骤确定,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部门进行预评估,由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组织评估、核定;重大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部门进行预评估,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组织评估,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进行核定。

(二)定期评估: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每月10日至15日组织进行一次事故隐患定期评估,全面评估各级各类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经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组织评估后,由安全监察部(基建安全监察部)每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核定。

第十七条对于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隐患所在部门应制定和采取相应的监视措施和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事故隐患一经确定,隐患所在部门应立即组织编制监控措施和治理方案。一般事故隐患监控措施和治理方案由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批,重大事故隐患监控措施和治理方案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初审通过后,报集团

公司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审批。

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事故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防止隐患进一步发展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事故隐患治理应结合日常维护、计划检修、技改、专项活动等进行,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治理进度图表,安全监察部(基建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应督促隐患所在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治理。

第二十条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一般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治理责任部门在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及时报告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申请验收。安全监察部(基建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治理结果进行验收、销号。

第二十二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隐患所在部门进行预验收合格后,向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提出验收申请,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组织完成初验收后,安全监察部(基建安全监察部)将初验收结果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申请集团公司验收,然后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

门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复杂或疑难隐患可聘请专家参与验收工作,集团公司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

第二十三条已消除的事故隐患,隐患所在部门和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应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妥善存档。隐患档案保存期限至少3年。

第二十四条未能按期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应办理隐患延期手续。重大事故隐患的延期须经集团公司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审核批准,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第五章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机制

第二十五条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执行上级对下级监督,同级之间安全监督体系对安全保证体系进行监督的督办机制。

第二十六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或可能造成电力安全事件且整改时间超过120天的一般隐患,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下达《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3)实施挂牌督办。公司安全监察部(基建安全监察部)对重大及一般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第二十七条对于集团公司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应填写“挂牌督办事故隐患信息报告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安全监察部(基建安全监察部)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报告单格式见附件4)。

第二十八条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负责挂牌督办

事故隐患的防控、治理等具体事项,指定专人管理、督促整改。安全监察部(基建安全监察部)负责对挂牌督办事故隐患的防控、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对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应优先给予资金、物资、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保障。

第六章信息报送

第三十条安全监察部(基建安全监察部)专工、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安全专工、运行部安全培训专工、维护部安全培训员以及物资供应部、物业管理中心安全员,根据责任分工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分析、信息报送等工作。

第三十一条每月20日前,生产技术部(基建工程管理部)将集团公司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安全监察部(基建安全监察部)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基建安全监察部)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格式见附件5)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三十二条安全监察部(基建安全监察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送上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分析总结。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第七章检查与评价

第三十三条公司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机制,鼓励、

发动职工主动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十四条公司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避免特大、重大、较大、一般人身、电网、设备事故,每次奖励 5000~10000 元;发现一般设备事故隐患,避免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发生,每次奖励100~5000 元。

第三十五条集团公司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逾期未整改者,考核责任部门1000至5000元;整改验收不合格的,考核责任部门500至1000元(有集团公司批准的延期手续者除外),同时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六条公司挂牌督办的一般隐患,逾期未整改者,考核责任部门500至1000元;整改验收不合格的,考核责任部门250至500元(有公司批准的延期手续者除外),对重复发生的隐患或新隐患制造者考核250元至1000元,同时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七条对于发现的隐患,相关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深入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严肃追究“隐患制造者”的责任。特别是对于重复发生的隐患或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又制造出新的隐患,要从重处罚。

第三十八条公司对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和考核。

(一)对于部门自查未能发现隐患而被上级查出,或不主动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重大安全隐患,或未按照“四不放过”

原则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严格追究“隐患制造者”责任,或集团公司及公司挂牌督办的隐患,责任部门逾期未整改或整改验收不合格的,将按照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严肃考核,同时在公司内予以通报。

(二)对于事故隐患治理不力并导致安全事故或未遂事件的,公司将按照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从重处罚,并取消其部门、班组当年本安评级资格、安全先进资格。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安全监察部(基建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神华国能宁夏煤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实施细则(试行)》(神华国能宁管…2013?23号)同时废止。

附件:1. 事故隐患认定标准和认定原则

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图

3. 重大(一般)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

4. 挂牌督办事故隐患信息报告单

5.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

6、季度重大(一般)安全隐患管控情况分析报告

7、年度重大(一般)安全隐患管控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1

事故隐患认定标准和认定原则

一、事故隐患认定标准

(一)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的隐患。

1.Ⅰ级重大事故隐患主要包括:

(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事故的隐患。

(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

(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的隐患。

(4)大坝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贮灰场大坝溃决的隐患。

(5)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

2. Ⅱ级重大事故隐患主要包括:

(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事故的隐患。

(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

(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的隐患,或者可能导致发生《神华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的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隐患。

(4)大坝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贮灰场大坝断裂、倒塌、滑移、灰水灰渣泄漏、排洪设施损坏的隐患。

(5)重大安全管理隐患: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安全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严重缺失,安全培训不到位,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未定期开展,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未开展安全评估等隐患。

(6)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08号令)和《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第121号令)规定的火灾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般和较大等级的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经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及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认定的重大隐患。

(二)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电力安全事件,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电力设备事故,人身轻伤和其他对社会造成影响事故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认定原则

隐患等级应在客观因素最不利的情况下,按照其可能直接造成的最严重后果来认定。不同类型的隐患,应按照其可能导致不同等级事故(事件)的最严重程度认定。

(一)人身安全隐患的认定:

1. 死伤人数按隐患可能导致的最严重后果计算,可能导致重伤的按死亡计算。

2. 在特定条件下,确认不会导致人身死亡和重伤的隐患,可以认定为人身轻伤。

(二)电力安全事故(事件)隐患的认定:

1. 在认定隐患可能造成发电厂或者变电站全厂(站)对外停电事故(事件)时,不考虑其可能对电网造成的电压波动。

2. 在认定隐患可能造成发电机组故障停运事故(事件)时,不考虑其可能导致的电网减负荷。

3. 供热电厂停止供热是指所有时间段的供热中断。

(三)设备设施事故隐患的认定:

1. 设备设施事故隐患的认定应按照隐患可能造成最严重的设备设施损坏计算。造成设备部分零部件损坏,但无法更换损坏零部件的,应计算整套设备的损失。

2. 隐患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损失,或者为恢复其功能所发生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运输、清理等费用以及事故罚款、赔偿费用等。

3. 设备设施的修复和整改时间认定,按照设备设施正常采

购、修复及更换时间来计算,特殊设备考虑厂家标准制造时间。

4. 影响主系统、主设备安全运行且无法立即消除的缺陷应视为隐患。

(四)大坝安全隐患的认定:

按照电监会《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电监安全…2013?3号),安全等级评定为险态灰场的贮灰场,定为Ⅰ级重大隐患;安全等级评定为病态灰场的贮灰场,定为Ⅱ级重大隐患。

(五)重大安全管理隐患的认定:

1. 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是指未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设立独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2. 安全责任制未建立,是指未能明确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生产人员在生产运营和建设施工中应负有的安全责任。

3. 安全管理制度严重缺失,是指按照发电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要求,“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部分得分没能达到36分以上的;未按集团公司要求建立并运行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或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

4. 应急预案严重缺失,是指单位未能按照《电力单位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以及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和风险种类等特点,编制综合应急预案;或者编制的应

急预案内容不符合《电力单位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和《电力单位现场处臵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的基本要求。

5. 安全培训不到位,是指未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要求,实行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6. 应急演练未开展,是指没有开展应急演练或虽已开展应急演练但无相关记录和总结的。

7.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未开展,是指未按照电监会《关于印发<发电机组并网安全评价及条件>的通知》(办安全…2009?72号)的通知》要求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的。

8. 燃煤发电厂未按照《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电监安全…2013?3号)开展贮灰场大坝安全等级评定。

(六)一般安全管理隐患的认定:

1. 单位未按照集团公司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求开展承包商管理。

2. 运营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业务许可证。

3. 单位未按规定开展环保及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

4. 单位未通过消防验收。

(七)火灾事故隐患的认定:

1. 影响人员疏散或者灭火救援的;

2. 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3. 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4. 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

5. 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6. 其他违反消防法规的情形。

(八)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认定:按照因危险源泄漏,可能对人身、设备设施、大气、水源等方面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因环境污染可能引发的跨行政区域纠纷的严重程度认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图

安委会

生产技术部

安全监察部

生产部门班组

1.隐患排查治理开

2.制定隐患排查治

理文件草稿

3.审核文件草稿

N

4.下发正式文件Y

5.学习文件,分解任务,制定计划

6.学习文件,分解任务,制定计划8.隐患排查发现,建立一患一档,登记编号,预评估

7.隐患排查发现,建立一患一档,登记编号,预评估

10.一般隐患治理

或监控

9.隐患评估定级

是否重大隐患

N 11.报神华国能集团职能部门审核

Y

12.安全监察部挂

牌督办

Y

一般隐患是否

消除

N

13.自验收,申请

验收

Y

14.一般隐患验收

一般隐患验收是否通过

N

14.资料存档,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Y

15.组织制定治理和监控措施16.重大隐患治理整

隐患是否整改

完成

17.重大隐患治理自验收,申请验收

Y

N

18.重大隐患验收

重大隐患验收是否通过N

19.报上级安全监察部审核销号

20.报上级职能部

门审验21.归档资料,保

22.结束

附件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图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实用版

YF-ED-J399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 则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人 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安全法规及 公司关于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及开发的工程 项目、公司内部各工作岗位及人员必须遵守本 实施细则。 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过程 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公司内部涉及安全生产及安全管

理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公司内部安全管理 第五条为了更好的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首先应加大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力度,对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岗位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内容、职责及目标。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的内容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二)公司防火、防盗方面的措施及责任制度; (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方案; (四)公司岗位安全管理及操作规程实施情况; (五)安全教育培训及学习;

安全隐患排查综合治理方案计划

儋州蓝色雅典项目1#-17#楼工程 安 全 生 产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方 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编制单位:海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年7月15日

目录 一、指导思想 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小组 三、检查范围 四、检查重点 五、检查时间及方法 六、工作要求 七、触电伤害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八、高空坠落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九、物体打击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十、机械伤害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十一、火灾、爆炸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十二、大型机械、脚手架倒塌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十三、基坑、模板安拆坍塌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儋州蓝色雅典项目1#-17#楼工程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全面实施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减少伤亡事故尤其是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素质,确保我项目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小组 组长:李以柏 副组长:陈少岩 组员:陈国珍、李际臣、孙国进、唐文、符永丰、王经川 具体负责: 孙国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陈少岩:安全教育、应急管理、安全责任状 李际臣、符永丰: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工程 唐文:临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塔吊、井字架等) 陈国珍: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 王经川:内业资料、施工方案

三、检查范围 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塔吊、井字架等)、模板工程、临时用电使用及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三宝”的配备、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护)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 四、检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项目经理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安全培训教育情况。项目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企业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五)项目部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六)现场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情况。 (七)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八)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情况。 (九)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岗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生产现场检查,检查要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企业领导、安全员、班组长等不定期检查。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生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放假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4、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四、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 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新 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管理>,有效地控制和排查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运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在总结近年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安全事故隐患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公司的货运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制定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 1、隐患排查制度。公司要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和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安全运输隐患排查,要加强隐患的登记建档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基础档案。 2、隐患报告制度。驾驶员要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报告车辆存在的一般隐患、重大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

(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等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国家及职工的利益,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生产过程中违犯《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危害职工生命安全,并给公司的经济、政治造成了一定影响的,可按《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可按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凡在生产过程中,有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均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凡利用职权违章指挥,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公司安检、劳资、工会可申诉上级法律部门处理。 第五条:处罚的事项和类别是参照“矿山安全条例”及“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的,在执行中需根据颁布的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本条例进行不断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部分通风管理

第六条:违犯通风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有关人员或单位处20—50元的罚款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矿井有效风量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且无正当原因的)。 2、人均风量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3、漏风率超过规程规定的。 4、局部扇风机不按规定安装的。 5、风筒不按规程规定管理,存在破损、漏风、脱节、落后、倒接、乱接、悬挂不平直的。 6、采掘工作面有效风量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作业技术规程规定的。 7、采、掘工作面使用下行风、串联风的。 8、通风断面低于规程规定的。 9、风机、风门无专人看管的。 10、不经专题会议研究改变风流方向、风量的。 11、堆积杂物堵塞通风断面1/3以上的。 12、过盲巷、穿老塘无通风措施或有措施不落实的。 13、当班修理浮煤不清、堵塞风路的。 14、测风站、采掘工作面无测风板牌或不按时填写的。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目的 为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修理厂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长效的安全预防机制,规范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流程,排查安全生产经营中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特制定本方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机构 为确保排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达到发掘隐患的目的,修理厂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和策划全修理厂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范围、方式、进度等工作。 2.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 2.2工作职责 2.2.1组长负责隐患排查全面工作,制定排查目标、标准和进度要求。 2.2.2副组长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的实施,督促各分子修理厂排查工作开展和督查。 2.2.3各成员负责所在分子修理厂隐患排查的具体流程、汇总、总结等工作,并上报排查阶段成果。 3.范围 事故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施设备及活动。(对于机动车维修企业而言,设备主要指修理工具和机具,场所主要指修理厂、停车场、办公楼等,环境指作业环境和运营环境,人员指从业人员,包括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活动指生产经营活动等) 3.1设施设备 修理厂生产使用的所有设施设备、手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等技术状况不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隐患之一,定期检查它们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以及安全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环保设施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是否齐全有效等。 3.2从业人员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公司设备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事故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二由公司设备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月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三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四季节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五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六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 (一)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设备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2、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3、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4、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七不定期安全隐患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八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二、隐患整改制度 一、事故隐患范围: 1、危及安全经营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二、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公司、部门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三、对于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四、对于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完整版)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江西安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管理制度 2016年07月01日

前言 (2) 一、职责 (3) 二、安全检查内容、方式、实施和要求 (3) 1、各类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3) 2、安全检查的方式 (3) 三、安全检查的实施和要求 (4) 1、安全检查的实施 (4) 2、安全检查工作要求 (4) 四、隐患排查治理 (4) 五、隐患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工作要求 (5) 1、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内容 (5) 2、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内容 (6) 3、隐患排查治理方式 (7) 4、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 (8) 5、监督检查 (9) 六、附则 (10) 附表一: (11) 附表二: (12)

为规范现场安全检查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及时查找和整改安全生产隐患,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方法、程序、内容,确定了各类安全检查的具体要求。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工程,以及其他通用性质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职责 1、公司组织各类安全检查的整体策划、发起和实施,负责发现问题的复查和督促整改闭环,以及上级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反馈。 2、各相关项目部配合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及复查,从各自专业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督促所属单位问题的整改和闭环。 3、各项目部负责范围内安全检查的策划和实施,督促上级安全检查问题的闭环。 二、安全检查内容、方式、实施和要求 1、各类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1.1 应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隐患治理为主,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文明施工、尘毒、噪声、化学伤害、高低温伤害、辐射伤害等应有防护措施、设置标识、配备防护用品等内容亦应纳入检查范围。 1.2 各单位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职责、工作内容和实施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2、安全检查的方式 2.1 安全检查可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综合检查、日常检查、随机检查等方式进行。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季节性检查等检查可组合进行。 2.2 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可采用安全检查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评价的形式,对所检查的单位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或聘请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2.3 按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程序规定,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内部审核,并接受外部监督审核。 2.4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二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并邀请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参与检查。境外工程项目原则上施工高峰期适时安排检查一次。

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现场安全管理实施 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十七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持续发展”的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事故、事件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细则为<十七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补充性条款,适用于公司施工生产中所涉及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对外协单位及其施工人员的管理。 第三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三条为提升十七冶品牌效应,各公司、项目部应加强施工现场、营地建设、企业外化、生活设施、环境卫生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四条执行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 等规定,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第五条公司鼓励项目部创立中冶、市级、省级、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建设,创立达标单位公司将对项目部、项目经理给予奖励。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分为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 (一)保证项目包括:企业外化、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 (二)一般项目包括: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项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十七冶企业外化,执行<十七冶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现场围挡,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m的封闭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三)封闭管理,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设置门卫值班室;建立门卫职守管理制度,并配备门卫人员职守;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四)施工场地,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根据******监理公司要求,在*月底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安全生产,确保各施工项目安全目标的指示精神,*****************工程项目监理部结合现场实际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提出整改部署和安排,要求各施工单位认真组织,彻底排查,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当中,保证*************工程能顺利完成,并预期安全目标能得到实现。 一、各项目部认真组织学习《建筑法》、《安全法》和辽宁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各项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统一思想,把握安全标准的准绳,在安全意识形态上来个彻底的转变。 二、建立各种规章制度,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有序、有效的运转,充分发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他的有职、有权、有责,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中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奖励机制,确保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做好施工组织,特别要组织好交通工作。在桥梁施工中,交通组织工作,是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既要保证交通的畅通,又要保证生产施工的顺利,有序地进行,要求各项目部、各级领导、各班组要充分重视交通组织的安全,依据法律、法规,作好各种标示、警示、围堵工作,夜间警示灯要合理设置,保证使用的完好率,为交通安全充分发挥作用。施工中要组织好行人的疏导和引导工作,禁止杂散人员和行人窜入施工现场。 四、开挖爆破是项目部的重要危险源,它涉及到人身、桩孔及地下设施管线、管网的安全,各项目部要合理科学,有序地组织,健全爆破组织体系和安全保障措施,爆破前要设专人组织指挥,指挥人员要佩带袖标,手执红旗,口衔口哨,要全方位地目视四周,决不可有丝毫疏漏和半点疏忽,爆破方案要科学合理,具有操作性和切实可行性,爆破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地下构筑物、管网,该设防护的要予以充分重视,保证社会秩序稳定人员安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分管矿(厂)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二条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监察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四条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及二级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厂)、部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队)、车间(工段)解决不了,须经矿(厂)、处解决的隐患。 C级:由科(队)、车间(工段)和生产业务部门可以解决的隐患。 第六条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二级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公司安监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第七条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矿(厂)长全面负责;分管经理、分管矿(厂)长、各级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厂、科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车间)、科室行政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部门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全保障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

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金融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安全保障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论证。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1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1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1新版) ①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管理,防止和降低各类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集团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执行手册》等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 第一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项目部根据工程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同工程公司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目标。 项目部安全目标是:杜绝死亡或重伤事故、火灾事故,年轻伤率控制在4‰以内。安全达标率100%,优良率100%。 工程公司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同项目经理责任制结合起来,作为年度考核责任人实绩的重要内容;同时与职工奖金分配、评选先进项目部和先进个人挂钩,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部行使否决权。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应负的岗位安全责任。 工程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工程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对本司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工程公司施工生产活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工程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工程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合理配置管理人员等相关资源,确保其正常发挥管理职能。 一、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①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2020年

**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批准:审核:编写: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31日实施日期: 2020年01月01日 受控状态: 地址:中国·北京·大兴

**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2020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二. 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三. 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 四. 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 五. 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六. 排查范围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外协施工管理、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场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 查思想 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

日程,是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2. 查管理、查制度、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入厂、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车间每月、班组每周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以记录为准。 3)查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 检查现场隐患 1)查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要害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闸刀盖等是否齐全、有效;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避雷设备、防爆性能;车间和地坑内通风照明情况。 3)电气室、易燃易爆物质及毒性腐蚀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防火、防爆、防雷击、防中毒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台账是否齐全。 5. 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脱岗、睡岗、串岗现象。工作期间不准赤膊、敞衣、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值班室、工具库维修工具和器具定置摆放,工作岗位做到清洁有序,通风、安全通道畅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职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18〕5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职责 3.1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副经理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承担领导责任。 3.2安全保卫科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承担综合管理责任。 3.3各部门及生产单元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3.4各岗位从业人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开展本职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承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应的责任。 4.相关术语和定义 4.1本制度文件所称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4.2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受外部因素影响形成的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各部门及生产单元应当有效利用安全检查,车辆和驾驶人资质审查以及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其它安全管理机制,针对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2公司实行安全隐患“日周月”排查机制,即班组或从业人员每日对岗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即“日排查”;各部门、生产单元每周对本部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即“周排查”;公司每月组织对本企业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即“月排查”。 5.3各部门及生产单元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隐患的等级登记,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安全隐患整改原则在各自职责分工的范围内实施监控治理。 5.4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5.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安全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5.6各部门及生产单元应当定期对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公司安全保卫科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5.7各部门应当在发现重大安全隐患24小时内向公司安全保卫科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a)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xxxx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分级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编制依据 1、《焦化安全规程》。 2、《安全监察条例》。 3、国家及焦化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1、适用于xxxxxxxxxx有限公司 四、管理制度细则 1、总则 (1)为了排查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促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公司安全监察局《公司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制度(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制度(试行)》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般隐患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备案。 重大隐患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计划、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总经理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焦化厂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按分级监控要求及时向公司安全处门、生产技术部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3)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方案 各车间、部室: 根据集团公司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标准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工作目标:通过隐患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力争安全隐患排查各项制度的建立达到100%,安全隐患排查率达到100%,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和监控率达到100%,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二、范围、内容和方法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所有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特别是煤气加热炉、混合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主电室、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按照国家、四川省和攀枝花市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个部门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责任体系建设、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抵押金交纳执行情况; 4、设备设施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劳动场所职业卫生情况; 5、汽化冷却器、储气罐、氧气、乙炔的压力表、安全阀等是否完好及检测情况;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试行)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 为了防治事故隐患, 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现结合当前工作具体实际, 特制定规章制定如下: 一、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组织召开、整改、资料的形成要求: 1、对所排查的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定复查人。 2、每周的隐患排查按照“五定原则”明确整改;专业部门、基层队及班组排查的隐患“五定原则”和闭锁循环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落实整改。 二、“现场隐患”是指生产安全职能部门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对现场隐患按以下程序进行闭锁循环管理。 1、发现隐患:各级管理人员日常入井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头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管理,有计划地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填报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出井后立即填报隐患情况。

3、汇总隐患:由信息人员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信息处理。 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监部门在收到信息汇总后,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按“五定原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履行签字手续。 5、实施整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各基层单位要按矿的统一要求建立隐患公示牌,对本单位负责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向安监部门和复查部门反馈整改信息。一是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整改完成情况,二是将隐患整改复查申请单反馈到相关部门。 7、复查验收:由安监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复查情况及时统计汇总或再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三、对隐患复查的要求。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468-99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 防控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

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各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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