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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流程图

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流程图
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流程图

公开招标采购流程

邀请招标采购流程

竞争性谈判采购流程

询价采购流程

单一来源采购流程

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及步骤

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及步骤 工作流程主要工作内容及步骤应填写的各项记录备注 一、签定代理合 1. 接受业主的委托 2. 收集所有立项建设 相关批文 3. 合同审查 4. 签定代理合同及授 权委托书 确定项目负责人 1. 合同审批表 二、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1. 与业主商定发包方 案及招标公告的内 容 2. 拟定招标公告及资 格预审文件并经业 主确认 3. 拟定投标人的资格 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供业主选择及确认 4. 招标公告和资格预 审文件在招标办备 案 5. 办理各项必须手续 6. 发布招标公告及资 格预审文件 1. 招标公告和 资格预审文 件确认报告 2. 输出文件审 批表 3. 文件资料签 收表 三、接受报名和发放资格预审文1. 接受潜在投标人报 名 2. 报名单经招标办确 认 3. 报名单交业主审核 1. 潜在投标人 报名单 四、资格预审确 定 潜在投标人1. 核实潜在投标人的 资格预审材料 2. 合格与不合格潜在 投标人名单 3. 潜在投标人名单送 业主审核、确认 4. 配合业主可能进行 的考察工作 5. 发放资格预审合格 1. 确认有效的 资格 预审相关资料签字 2. 投标申请人 合格 与不合格名单 3. 资格预审报 告(业 主确认)

通知书、结果通知书 4. 资格预审合 格通 知书 5. 资格预审结 果通 知书 6. 文件资料签 收表 五、编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1. 仔细阅读设计图纸及 规范性文件 2. 与业主共同拟定评标 方法、报价方式、担 保方式、付款方式等 编制招标文件的要求 3. 编制招标文件并经业 主确认 4. 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 工程预算送业主审核 及确认 5. 招标文件送招标办备 案 1. 招标文件校 审记录 2. 招标文件评 审报告 3. 招标文件确 认报告 4. 招标文件输 出审批表 5. 招标文件备 案表 6. 工程量清单 及预算审核 表 六、发放招标文1. 向投标潜在人发放 招标文件及图纸 2. 收取资料成本费及 图纸押金 3. 提醒潜在投标人投 标时 应注意的问题 以防止出现不必要 的“流标” 1. 文件资料签收 表 七、招标答疑 (书面)1. 接受投标人对招标 文件提出的疑问 2. 采纳招标办对招标 文件提出的修改意 见 3. 与业主商定回答疑 问的内容 4. 拟定书面答疑资料 5. 答疑文件送招标办 备案 6. 在规定的时间内发 放至投标人 1. 投标人的疑 问记录 2. 招标办的意 见记录 3. 答疑文件 (经业主 确认) 4. 文件资料签 收单 5. 答疑文件备 案表 6. 业主确认报 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 程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长财采购〔2008〕6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的 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有序进行,我局制定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应按《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活动,应遵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三、代理机构应按照《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监督考核的通知》的规定,自觉接受政府采购办的监督考核。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2008年6月30日主题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通知长沙市财政局办公室共印80份, 2008年6月30日印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一、登记备案 有意承接长沙市范围内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将申报材料报财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二、项目委托 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办开具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通知单》,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代理机构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代理业务,不得挂靠、转让、出借以及超资质承揽代理业务。 三、采购文件编制 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资料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应经代理机构、采购人共同审核,签字盖章确定。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四、招标信息发布 代理机构负责将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文件、招标公告报政府采购办备案,以便发布招标信息。 五、采购文件发售 代理机构应提供采购文件样本供供应商阅读。 代理机构可组织购标人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答疑会有关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标人。 六、评审会组建 代理机构、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参加过项目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项目评审。 七、开标评标 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开标。 代理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评标情况,对评标现场进行全过程摄像、录音,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完整版)招标代理工作流程

招标代理工作流程 一、时间节点(红色为工程项目需要)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开标日期,不少于20日历天;开标评标1工作日;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3日历天发布结果公示,结果公示3个工作 日;发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1个工作日;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30 日历天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 2)报名时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可以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天接受报名; 3)控制价发布不少于开标前7天 4)勘察及答疑在开标之日前15天完成。 5)投标保证金和信誉担保金汇款截止日期一般在开标之日前不少于5天,日期可以按汇款日期,也可以按到账日期为准; 6)踏勘及答疑在开标之日的15天前完成。 二、前期实施 1.同业主洽淡招标业务情况,明确招标代理业务范围、项目概况、时限、招标方式、联系人、联系方式、是否需要预算、费用及支付方式,确定 双方责任,签定招标代理合同。完成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控制价及前 期备案工作。 2.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 并说明是资格预审还是资格后审格) 2)招标条件:工程名称,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招标人,资金来源; 3)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工程实施地点/交货地点,建设规模/采购数量,计划工期/交货日期,招标范围/供货范围,标段划分; 4)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其它要求; 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资料,资料获取; 6)联系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箱等;

7)其它内容:备注; 8)招标公告加盖三方公章(业主、招标办、招标代理机构),一式四份,招标办留存两份,并为招标办提供电子档用于网上发布。 3.安排报名工作: 1)认真核查报名资料: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件等; 2)登记汇总报名信息; 3)报名信息及资料要求保密。 4)按报名顺序分标段整理、汇总报名资料,在报名结束后提交统计资料给业主和当地招投标办; 4.是否组织现场踏勘; 5.开标前15天对投标人的疑问进行答疑; 1)招标文件疑问,提交给业主进行沟通; 2)图纸疑问,提交业主,并主动联系图纸设计方沟通; 3)预算疑问,提交业主,主动联系预算方沟通; 4)答疑以书面形式,加盖业主公章,以传真形式交予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确认相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按标段统计整理,并向业主汇报。 7.开标前准备: 1)提前1-3天,联系业主,提醒开标时间; 2)按程序联系参与开标的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3)准备开标、评标资料:开标会业主(招标人)现场验证表,开标程序,开标纪律,评标纪律,投标文件送达登记表,开标预备会签到表,开 标会议程,评标专家抽取表,评标专家声明书,验证情况评审报告, 开标记录表,密封情况确认表,商务标、技术标相关评分表,评分参 数表,评分汇总表,评标报告,定标报告,中标公示,招标文件(评 标专家人手一份); 三、开标、评标 1.开标预备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分散采购模式、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方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市政府采购中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 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上海市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中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

政府采购中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 内容分类:政策解读发布文号:无发布日期:2016/5/10 16:50:13 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 邀请招标时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3. 邀请招标时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期限: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问题2)。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问题3),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4. 单一来源采购唯一供应商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政

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将采购项目信息和唯一供应商名称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 招标文件提供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5日。 6. 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问题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问题6),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问题6),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期限: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政府采购代理工作流程图.docx

公开招标采购流程 采购人 在上一步确定采购方式的基础上,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或自行组织招标制定招标文件 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告信息 发售招标文件 在财政部门专家库抽取专家 开标 评标 确定中标供应商 在财政部门制定媒体公布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合同履行及验收 申请支付资金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 截止日不得少于20 日 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 2 天内抽取专家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 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为 5 人以上单数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 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30 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

邀请招标采购流程 采购人 在上一步确定采购方式的基础上,进行邀请招标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或自行组织招标 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供应商资格 预审公告 经评审确定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名单随机邀请至少 3 家供应商投标 发出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 在财政部专家库抽取专家 评标 确定中标供应商 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合同履行及验收 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 截止日不得少于20 日 在开标前半天或前一天,特殊情况不得超过 2 天内抽取专家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 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为 5 人以上单数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 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30 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

招标代理工作详细流程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工作流程 准备阶段 1.同业主洽淡招标业务情况,明确招标代理业务范围、项目概况、时限、招标方式、联系人、联系方式、是否需要预算、费用及支付方式,确定双方责任,签定招标代理合同; 2.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前期备案中业主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业主证明(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四份,加盖业主公章) 2)项目概况 3)资金证明或资金计划表(原件,复印件四份加盖业主公章) 4)立项批复(原件,复印件四份加盖业主公章) 5)规划许可(原件,复印件四份加盖业主公章) 6)工程报建申请表或审批表(原件,复印件四份加盖业主公章) 7)图纸审查报告(原件,复印件四份加盖业主公章) 3.组织招标工作小组,明确负责人、招标文件编制人和审核人,拟定招标方案,明确分工,组成招标工作小组的人员要求如下: 1)负责人组织会议介绍当前项目情况、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要求熟练掌握; 2)熟悉相关图纸、预算、法律法规和纪律; 3)熟悉工程类企业相关资质分类、级别及各级别承揽的业务范围; 4)熟悉工程类企业的各种荣誉、奖项分类、级别等; 5)熟悉工程类项目负责人的各种荣誉、奖项分类、级别等; 6)熟悉各种招标方式、评标办法。 4.确定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报名时限、保证金及信誉金汇款时限、踏勘答疑日期、控制价公布日期、开标日期;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开标日期,不少于20 天; 2)报名时限不少于5 个工作日,可以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天接受报名; 3)投标保证金和信誉担保金汇款截止日期一般在开标之日前不少于5天,日期可以按汇款日期,也可以按到账日期为准;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流程 具体采购工作程序如下: 第一,“采购前的基础工作”阶段: 采购人将“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及采购项目需求(经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和需求的电子版送达采购中心办公室后,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因2010年3月份开始,市纪检委按省纪检委要求对所有采购项目进行全程监督,政府采购项目除询价中车辆采购(已在纪检委备案)、定点采购、市场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外,均需由中心办公室人员出具一式两份的“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给采购单位经办人,由采购单位经办人到纪检委综合室进行备案,纪检委指定采购项目制作及评标监督人员后采购单位经办人将“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送还给采购中心办公室,中心办公室在接到采购单位送还的“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后,出具“政府采购业务传递单”报中心主任审批,中心主任按照采购类别分配到业务科中,业务科科长接到“政府采购业务传递单”、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采购项目需求(纸质、电子)及“政府采购任务监督备案单”后分配任务到科室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录入相关采购信息后,开始着手准备在纪检指定的监督人员监督下制作标书。 不同采购方式招标文件制作情况不同:

1、采用询价、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项目因采购的内容都是标准性产品,是由采购人负责提供采购需求,由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按照中心文件范本制作询价文件; 2、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是在纪检指定的监督人员监督下,由采购单位授权的制作招标文件的采购人代表,会同中心办公室专人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名专家与采购人代表一起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按中心的招标文件范本进行制作,招标文件中同时制定出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招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由采购单位审核,中心业务科室负责人、中心领导审核后,连同招标公告由制作标书专家及监审人员签字确认后移送中心办公室由专人在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对于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复杂、采购金额比较大的询价采购还同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上发布公告,并由办公室专人发售招标文件,在开标前不公布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家数及名单。 采购需求由采购人编制,这里的采购需求包括:技术需求和商务需求,技术需求指对采购标的物的功能和特征的描述。采购标的物的性能、功能、质量、技术规格、参数、数量等,采购人编制技术需求时每种货物均应将主要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辅助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分别编制。其中,主要功能配置及其技术指标必须全部满足,不允许有缺项或

招投标政府采购各流程时间规定

招标投标(不含资格预审阶段)中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中招标投标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进行了总结、归纳,提供给大家,希望为您工作与学习带来方便。 1. 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 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3. 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 招标文件异议提出时间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5. 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时间期限: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问题4)。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问题5)。 6. 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流程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长财采购〔2008〕6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的 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有序进行,我局制定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应按《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登记备案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活动,应遵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三、代理机构应按照《关于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监督考核的通知》的规定,自觉接受政府采购办的监督考核。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2008年6月30日主题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通知长沙市财政局办公室共印80份, 2008年6月30日印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流程 一、登记备案 有意承接长沙市范围内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将申报材料报财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二、项目委托 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办开具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通知单》,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

代理机构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代理业务,不得挂靠、转让、出借以及超资质承揽代理业务。 三、采购文件编制 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资料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应经代理机构、采购人共同审核,签字盖章确定。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的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四、招标信息发布 代理机构负责将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文件、招标公告报政府采购办备案,以便发布招标信息。 五、采购文件发售 代理机构应提供采购文件样本供供应商阅读。 代理机构可组织购标人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答疑会有关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标人。 六、评审会组建 代理机构、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参加过项目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项目评审。 七、开标评标 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开标。 代理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评标情况,对评标现场进行全过程摄像、录音,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相关业务流程 (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业务办理流程 至市公管局3楼305业务科办理。 办理流程: 按照市财政局《淮南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通知单》或完整填写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确认采购需求→收集代理机构应提供的资料→业务科工作人员初审→资料齐全合格,进行网络登记→业务科长复审。 所需资料: (1)《淮南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通知单》或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 (2)招标需求; (3)代理机构的资料:代理协议、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业证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采购单位(采购人)政府采购流程 1、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流程 (1)采购单位将本年度的政府采购计划列入本年度部门

预算→(2)采购单位把政府采购项目在财政大平台上申报→(3)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将政府采购计划下达至市公管局业务科→(4)市公管局业务科完成采购方式审核和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达到市交易中心→(5)市交易中心经中心领导审核后,确定项目负责人→(6)项目负责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制订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代理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制订招标文件),并预约开标时间及场地→(7)招标代理机构同时上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采购中心代理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8)项目负责人初审→(9)交易中心领导审核→(10)公管局督查科审核备案后,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约定的质疑期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及时做出答疑及澄清→(12)开标前半日,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执“专家抽取申请书”和“专家抽取介绍信”,以项目负责人确定应抽取评标专家的专业和人数后,到公管局法规科抽取评标专家→(13)开标日,项目负责人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和时间,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接收投标文件、准时开标、组织专家评标,采购人可派一人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项目负责人参与开评标全过程(采购中心代理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组织开评标全过程)→(14)评标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成交)候选人全称、中标(成交)金额、评标委员会名单,业绩、荣誉等按招标

招标代理工作制度及流程

招标代理工作制度及流程 代理工作规则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行业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项目质量,特订立廉政制度,在招投标活动中供招标投标工作人员遵守。 1 、不利用管理招投标工作的便得,指定或介绍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投标单位的投标活动。 3 、不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投标工作中不宜公开的内容,不泄露标底。 4、在招投标活动中,不接受招投标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宴请。 5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偏袒任何投标单位。 6、自觉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不明招暗定,走过场。 7、工作人员不作为投标单位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 8 、不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公平竞争。

保密制度 1. 严格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法规。 2. 对不需要的过期档案、文件或资料经单位领导同意后进行销毁,销毁时要派专人在指定地点监销,不准乱扔乱放。 3. 单位人员的手机、住宅电话号码、住址要对被审核单位保密。 4. 项目的主审人员及有关联的人员的姓名要保密。 5. 审核报告下达前的所有数据及有关内容要保密。招标(预算、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本单位出具的各种工程结算、数据、会计成本、收入、财务账目要保密。 6. 工作人员知悉被审单位、委托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质量,经市招标办研究,决定对招标代理合同实行统一审查备案;对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实行统一执业手册和挂牌服务,具体规定如下: 一、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管理

(完整word版)政府采购流程图

政府采购流程图 工作阶段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财政部门 一、申报采购项目 二、委托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项目准备 四、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五、发售招标文件 六、组织开标会 七、评标结果公示 八、签发文件 九、签订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十、项目验收、款项支付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预算, 填写政府采购申报表,向财政部 门提交申请 严格按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委 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审批政府采购项目,签署审批意 见 接受采购人委托,签订政府采购 项目委托协议书 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 料,制作招标文件,完毕后报采 购人审核 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发布政府 采购信息公告,并将招标文件报 监管部门备案 在既定的时间委派代表参加招投 标会 审核招标文件,经修改核实后签 字盖章予以确认 中标/成交供应商交纳代理服务 费,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严格按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的资 质或资格要求,对拟投标人进行 资质初审,合格者给予报名 在既定的时间委派代表参加招投 标会,提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 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时限 内签订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经公示期(七个工作日)无任何 异议后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在既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投标 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 结束后公示评标结果 在既定的时间委派监督人员参加 招投标会 获知政府采购信息,按政府采购 信息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资料 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限内签订政府 采购项目合同 将评标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对政 府采购资料整理归档封存,积极 做好政府采购后续服务工作 将评标/谈判结果在政府采购信 息发布媒体上给予公示 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政府采购 项目合同进行验收 与采购人按政府采购项目合同进 行验收 按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办 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政府 采购项目款项

招标代理人员岗位职责

招标代理人员岗位职责 1、招标代理人员岗位职责 1、熟悉招标代理工作流程; 2、组织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等工作; 3、组织开评标过程; 4、与招标人做好良好沟通。 2、招标代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招标代理业务实施工作,包括编制招标工作计划和方案,编写招标采购文件,主持采购文件会审并编写会议纪要、主持开评标工作以及出版评标报告等; 2、管控项目实施并合理规避风险,对项目团队内部项目执行交叉检查; 3、负责编写周计划工作表和月度工作总结; 4、对项目过程中反馈的意见进行收集、整理、反馈,向业主提出改良意见; 5、负责对团队下属的工作量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 6、完成其他上级交办和团队协作的各项工作。 3、招标代理人员岗位职责 1、搜集、了解和掌握相关市场信息,并对市场信息和意向客户背景信息进行分析整理; 2、协助公司市场开发部或独立编制投标文件、实施公司业务投标工作; 3、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开展组织拟定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 4、编制招标代理工作相关流程与标准; 5、编制发售招标文件、组织投标人员踏勘现场及答疑等各项工作; 6、协助市场开发人员(或独立开发)开拓招标代理市场业务; 7、其他相关工作。 4、招标代理人员岗位职责 1、参与公司项目洽谈、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2、领取招标资料,拟定招标方案; 3、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手续; 4、提出招标申请; 5、编制招标文件(工程清单或标底),并负责审核报送备案; 6、招标文件提交业主讨论; 7、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8、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9、审查投标申请与投标人资格; 10、发放资审结果通知书; 11、组织投标人查勘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 12、邀请全部合格的投标人代表参加组织开标活动。 5、招标代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所有招标项目的文件编写、招标程序、合同整理、招标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2、负责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前期立项开发手续的审批; 3、负责与委托人、政府机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

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及报价 上海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一月

1.项目代理招标的工作内容 1.1项目报建 所需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专用资金证明、立项批复、报建表、报建委托书 1.2工程设计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 所需资料:设计规划要求、设计任务书、地形图 1.2.1组织招标工作小组,业主决定入围备选单位(公开招标需网上公示发布信息)。 1.2.2代理单位向市招标投标办办理招标登记; 1.2.3编制招标文件,报招标投标办核准; 1.2.4向业主圈定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 1.2.5向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 1.2.6组织投标单位踏勘工程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 1.2.7接收投标单位按规定递交的投标书; 1.2.8开标; 1.2.9组织有关专家评标,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1.2.10业主批准中标单位; 1.2.11发中标通知书。 1.3工程勘察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 所需资料:总平面图、拟建工程一览表、地形图 1.3.1组织招标工作小组,业主决定入围备选单位(公开招标需网上公示发布信息)。

1.3.2代理单位向市招标投标办办理招标登记; 1.3.3编制招标文件,报招标投标办核准; 1.3.4向业主圈定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 1.3.5向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 1.3.6组织投标单位踏勘工程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 1.3.7接收投标单位按规定递交的投标书; 1.3.8开标; 1.3.9组织有关专家评标,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1.3.10业主批准中标单位; 1.3.11发中标通知书。 1.4监理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 所需资料:设计概算表、扩初批复、总平图 1.4.1组织招标工作小组,业主决定入围备选单位(公开招标需网上公示发布信息)。 1.4.2代理单位向市招标投标办办理招标登记; 1.4.3编制招标文件,报招标投标办核准; 1.4.4向业主圈定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 1.4.5向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 1.4.6组织投标单位踏勘工程现场和招标文件答疑; 1.4.7接收投标单位按规定递交的投标书; 1.4.8开标; 1.4.9组织有关专家评标,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模式、分散采购模式、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是指招标方根据或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或(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政府采购业务工作流程

关于规范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采购“采管分离”工作的指示精神,我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已于XXXX年XX月XX日挂牌成立,并将于XXXX 年XX月XX日起正式开展政府采购执行经办业务工作。为确保我县政府采购“采管分离”工作顺利开展,保持政府采购业务的连续性,统一规范我县政府采购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货物及服务类采购的业务流程 1、采购单位填写《XX县政府采购申请表》,详细列明项目技术参数要求,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报送县财政局归口业务管理股室落实采购资金; 2、经县财政局归口业务管理股室审核同意并落实采购资金后,由采购单位将《XX县政府采购申请表》报送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审批采购方式; 3、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采购方式,报县财政局领导审批; 4、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将明确采购方式并经审批后的《XX县政府采购申请表》转到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5、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经审批的《XX 县政府采购申请表》规定的项目及内容具体办理采购经办业务;

6、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经办业务完成后,下达中标通知并督促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约定组织供货。 7、采购项目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填报《XX县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送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8、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按国库支付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办理货款支付,供应商在货款到帐后,按规定出具发票给采购单位入帐。 二、工程类采购的业务流程 1、采购单位填写《XX县政府采购申请表》,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报送县财政局归口业务管理股室落实采购资金。必须附带的材料有:项目工程相关审批文件、项目工程预算书等; 2、县财政局归口业务管理股室审核同意并落实采购资金或确定资金开支渠道后,由采购单位报《XX县政府采购申请表》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审批采购方式; 3、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根据采购项目情况确定采购方 式,报县财政局领导审批; 4、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将明确采购方式并经审批后的《XX县政府采购申请表》转到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 (一)概况 对于该项目的代理工作我公司领导给予高度重视, 为全面完成业主方招标代理工作,为招标人挑选即经济又有实力的中标人,我公司针对项目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和准备,挑选了专业齐全、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并具有丰富经验和强烈服务意识、熟悉相关业务人员组成专项业小组,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针对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各类文件,依法实施招标组织活动,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 我公司在实施代理活动中,认真领会低投入、高产出的办事原则,维护业主方的利益,真实反映项目具体特点、管理模式,为招标人提供更详细、更全面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专业工程咨询和代理服务,对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制定在代理工作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做出服务承诺。 我公司切实做到在整个招标服务过程中,认真贯彻《招标投标法》,贯彻落实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维护了招标单位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各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不仅得到各业主单位的好评,也得到广大投标单位的信任,至今我公司在招标代理工作中仍保持零投诉。 (二)招标流程 根据,工作流程如下: 1、与招标人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并指定双方联系人员、方式、电话、传真等。 2、招标人提供本项目的立项批复、项目的详细情况(资金、施工图纸、技术标准、拦标价、工程量清单等),我公司负责拟定投标人的资格认定、编制招标文件、制定招标工作时间安排,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3、招标文件、工作时间由招标人审查完成后,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要求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4、报名结束后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接受投标人在踏勘结束后结合项目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拦标价提出的疑问并统一进行解答(在开标前15日内完成)。 5、接受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并详细核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检查是否有同一账户提交多家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的情况并及时向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6、组织开标、评标。根据规定,现场从政府设立的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评标采用资格后审、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选定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后选人。 评标结束后在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满即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便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情况报告书完成备案工作,向招标人移交本次招标项目的所有资料。

政府采购方式操作流程图 六、竞争性磋商操作流程图

六、竞争性磋商操作流程图 1 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 采购人 采购项目 签订委托协议 接受委托 自行组织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制定磋商文件 磋商 编制并提交 响应文件 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合同履约及验收 确定成交供应商 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申请支付资金 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财政部 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 成立磋商小组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在财政部门专家库抽取专家 磋商文件应当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经磋商小组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由高到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能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件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10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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