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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资产证券化业务

第10章   资产证券化业务
第10章   资产证券化业务

第10章资产证券化业务

基本要求: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对投资银行资产证券化的业务开展有初步理解,并着重掌握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内容。

重点与难点:重点把握对资产证券化的操作,并借鉴美国投资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经验。难点是对资产证券化的深刻理解和实际掌握

第1节资产证券化概述

本节主要向学生讲授资产证券化的含义、类型、作用等方面的内容

一、资产证券化的涵义

●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资产证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起源于本世纪80年代,由于具有创新的融资结构和高效的载体,满足了各类资产、发起人和投资不断变化的需求,从而成为当今国际资本市场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金融产品。

资产证券化是将在当前和未来产生收入现金流的金融资产转变为在资本市场上可以销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在证券化交易过程中,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将资产出售给为证券化目的而成立的特设载体(发行人),发行人以此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抵押,向投资者发行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简称ABS),用以购买原始权益人所转让的资产,特设载体的受托人以拥有的转让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用于支付投资者。

注意比较资产证券化与一般股票、债权融资的区别和联系

●可证券化资产的属性

在现实金融活动中,并不是所有资产都能证券化,理想的证券化资产应具有以下属性:

(1)具有明显的信用特征。

(2)可预测的现金流。

(3)平均偿还期至少为1年。

(4)拖欠率和违约率低。

(5)完全分期偿还。

(6)多样化的借款者。

授课中,注意突出可证券化资产的核心要素:可预测的现金流量

二、资产证券化的类型

从现金流产生方式、现金流处理方式两个角度讲解资产证券化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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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产生现金流的证券化资产类型

住宅抵押贷款支撑证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y, MBS )和资产支撑证券(asset backed security, ABS)

(二) 按现金流处理方式资产证券化类型

根据对现金流处理方式的不同,资产证券化有三种基本类别:

过手结构证券(pass—through securities)、

资产支持债券(asset—backed bond)

转付结构债券(pay—through bond)。

1.过手结构证券。

过手证券,是以组合资产池为支撑所发行的权益类证券,它代表了对具有相似的到期日、相似的利率和特点的组合资产的直接所有权。过手结构证券基本上不对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进行特别处理,而是在扣除了有关“过手”费用后,将剩余的现金流直接“过手”给证券投资者,因此过手结构证券所获得的现金流完全取决于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状况。

2.资产支持债券。

资产支持债券是发行人以贷款组合或过手证券为抵押而发行的债务证券。资产支持债券发行人对一部分资产进行组合,并把这些资产作为抵押交给受托管理人,这些资产就为它发行的债券作担保。资产支持债券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们一般都是超额抵押,即发行时抵押物的价值要超过债券的价值,并且当抵押物的价值低于债券契约中规定的水平时,为了保证安全,就要求在抵押物中增加更多的贷款或证券。通常为了替代超额发行,或者作为一种补充,发行人可能会以保险债券的形式或者信用证的形式从第三方购买信用提升。

3.转付结构债券

转付结构债券则是根据投资者的偏好,对证券化资产产生的现金流进行重新安排而发行的债券。这种债券是过手证券和资产支持债券的结合,兼有两者的一些特点。

目前,广泛使用的转付结构债券有抵押担保支撑债券(collateralized mortgage obligation,简称CMO)、仅付本金债券(principal-only,简称PO)和仅付利息债券(interest-only,简称IO)。转付结构债券也已被用于非抵押资产证券化,如汽车贷款证券化、信用卡贷款证券化、无担保的消费者信贷证券化等。在私募中,转付结构债券也被用作寿险投保人贷款的证券化。

简单介绍以上三种类型的特点,以及运用场合

三、资产证券化趋势的内在因素

(一)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微观动因

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讲解证券化的微观动因

从金融中介机构的角度来看,面对日益激化的市场竞争,获得更多的金融资源与更好地满足融资者和投资者不断变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已经成为其竞争取胜的关键。

从政府监管的角度来看:监管的压力促使证券化参与各方为了规避管制,突破传统方式,进一步寻求新的证券化方式,而政府的推动则使资产证券化能突破制度、法律上的约束,从而两方面共同促进了证券化的发展。

(二)资产证券化的宏观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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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证券化促进了资产运营的分配效率。

从4各方面来讲解资产运营的分配效率:

(1)资产证券化提供了一种将资产的收益和风险有效识别和细分的机制。

(2)资产证券化为资产运营主体根据不同的需求,分散和有效转移风险提供了条件。

(3)资产证券化一方面通过扩大投资者的资产选择集;另一方面则又适应了融资者日益多样、复杂的融资需要。

(4)资产证券化通过对政府监管的规避,增进了金融业的竞争,从而逐渐推动了市场化、自由化的金融交易制度的形成,而这种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则也将有利于改善资源分配状况,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

2.资产证券化促进了资产运营的操作效率。

资产证券化降低了金融中介的运作成本、信息成本。

建议学生阅读参考资料:《资产证券化的效率提升机制分析》,投资研究,2000年第11期

四、资产证券化的积极意义

主要讲解资产证券化对发起机构、投资银行、投资者、信用增加和评级机构的作用

(一)资产证券化的参与者

资产证券化的参与者包括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设计和发行证券的投资银行、提供担保的保险公司和第三方担保人、为收回贷款提供服务的专业公司、投资于证券的投资者等。

(二)对参与者的影响

1.对发起机构的利益。

●通过真实销售(true sale)达到表外处理(off-balance)的效果

●提高资产的流动性;

●对于银行可以降低风险资本的要求

2.对投资银行的利益。

投资银行可以从贷款转化为证券中得到大量的转换利润、发行证券的承销费和交易证券的交易利润。

3.对风险担保者的利益。

提供信用风险担保,可以征收一定的服务费用,一般为担保金额的0.5%。

4.对投资者的利益。

扩大投资渠道,增加投资品种的选择。

5.对债务人的利益。

由于贷款者发起的抵押贷款证券化后增强了流动性,这将有助于减少贷款利率和国库券利率之间的利益来降低贷款利率。

(三)对金融市场的潜在影响

资产证券化对于金融市场的发展所产生的主要影响在于:脱媒(disintermed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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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第2节资产证券化的运作

一、资产证券化的运作过程

资产证券化基本运作过程见下图。

主要讲解资产证券化的5个关键步骤

(一)证券化资产的构造

发起人通常需要对这类资产进行筛选,将那些可以根据历史统计资料预计出其现金流量的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剥离出来。

资产转让是发起人把经组合的资产卖给一个中介机构的行为。资产出售须以买卖双方已签订的金融资产书面担保协议为依据。出售时卖方拥有对标的资产的全部权利,买方要对标的资产支付价款。资产出售有以下3种形式:(1)债务更新(novation)。(2)转让(assignment)。(3)从属参与(sub-participation)。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资产的出售均要由有关法庭判定其是否为“真实出售”,以防范资产发起人的违约破产风险。法院裁定“真实出售”,主要考察:(1)当事人意图符合证券化目的;(2)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已进行资产出售的账务处理;(3)出售的资产一般不得附加追索权;(4)资产出售的价格不盯住贷款利率;(5)出售的资产已经过“资产分离”处理,即已通过信用提高方式将出售的资产与发起人信用风险分离。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将视作担保贷款或信托。

(二)创立证券化载体

资产池确定后,需要创立一个名为特别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的证券化载体。它并不参与实际的业务操作,具体工作委托相应的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服务公司等中介机构。在法律上,它完全独立于资产原始持有人,不受发起人破产与否的影响。

(三)信用提升(credit enhancement)

资产证券的投资利益能否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实现主要取决于证券化资产的信用保证。资产债务人的违约、拖欠或债务偿付期与SPV安排的资产证券偿付期不相配合都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通过信用提升的方式,提高资产证券的信用级别,是吸引投资、改善发行条件、顺利实现证券化的必要环节。信用提升方式主要有两种:外部信用提升和内部信用提升。

1.外部信用提升。

主要由保险公司提供风险担保,降低投资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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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部信用提升。

内部信用提升是指发起人为资产证券提供担保。内部信用提升有4种选择:(1)对发起人直接追索。 (2)储备账户。储备账户也叫储备基金或差额账户,它是在事先设立的用于在基础资产提供的现金流不足时弥补投资者损失的一种现金账户,一般交给一个机构托管。 (3)优先和从属结构 (4)超额抵押担保。

(四)资产证券的评级

信用评价机构对资产证券化交易进行信用评级,有助于投资者了解证券化的信用状况。

(五)现金流管理服务与清算

资产证券化后,SPV就用被证券化的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支付投资者的收益。SPV可以委托发起人继续负责现金流的收集与分配,也可以聘请专门的服务机构承担。一般是由服务机构将其收到的现金流转移给某家受托机构,再由该受托机构向投资者偿付。利息通常是定期支付的,如每月、每季或半年1次,而本金的偿还日期及顺序,则应基础资产的不同而不同。

二、投资银行的创新作用

从四个方面讲解投资银行在资产证券化方面的创新作用

(一)组建特别目的机构

特别目的机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发起人的破产风险对证券化的影响而建立的一个空壳公司,具体采取何种形式取决于资产的特性与风险、相关的法律法规、税收以及资金筹措者的目的。

(二)分散和规避风险

从技术和成本的角度考虑,证券化需要汇集大量的、其权益分散于不同债务人的资产,以达到发行证券所需要的最低规模,而大量的不同借款者的贷款集中化又降低了资产组合中的非系统性风险;通过资产的真实销售及证券化,将卖方的信用和流动性等风险转移和分散到资本市场;通过划分风险档次,将不同信用级别的资产证券匹配给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人。

(三)信用构造及提升

通过利用基础资产所产生的部分现金来实现自我担保,实现信用的内部增级;通过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实现信用的外部增级,从而使资产证券化中发行的债券成为风险极小、信用级别较高、融资成本较低的融资工具。

(四)现金流量的再包装

在一些情况下,特别目的机构重新包装了来自基础资产的现金流。有抵押担保支撑债券CMO就是现金流量再包装的产物。特别目的机构购买抵押贷款,然后按不同期限分次发行债券,如设计一个快速还本档、一个中期还本档以及一个长期还本档,每个档次反映了预期基础抵押贷款的还本模式。当贷款被借款人归还时,本金首先流入第一档,直到第一档全部还本为止,然后第二档被还本,以后依此类推。

三、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内容与基本环节

1.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内容

着重指出,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内容就是现金流分析,以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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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证券化的资产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但这些基础资产必须具备1个先决条件——能产生可预见的未来现金流。所以,表面上资产证券化似乎是以资产为支撑,但实际上却是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的,这是资产证券化的本质和精髓。换句话说就是,资产证券化所证券化的不是资产本身,而是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因此,基础资产的现金流分析也就成为资产证券化的核心。

2.资产证券化的三大基本环节

主要讲解资产证券化的以下三个环节

(1)资产重组环节.

在资产证券化中,资产重组环节主要通过资产的重新组合来实现资产收益的重新分割和重组,它是从资产收益的角度来进一步对现金流进行分析。

(2)风险隔离环节

风险隔离就是在资产证券化中通过隔离基础资产的风险和其他资产(主要是基础资产原始所有人的其他资产)的风险来提高资产运营而最大化资产证券化参与各方的收益。正是通过对资产收益和风险的重新分割和组合,使得资产证券化中的资产池具有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组合更富吸引力,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

(3)信用增级环节

通过内部和外部信用增级,降低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增强信用。

第3节美国投资银行在资产证券化中的实践简单介绍美国资产证券化的三个重要种类,以及投资银行在其中起得作用

一、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

主要讲解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产生的背景和基本结构

资产证券化最初出现于七十年代的美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当时,美国住房金融制度受到联邦法律的严格限制,只能由地区性储蓄和信贷协会等储蓄机构依靠所在地区居民储蓄存款向个人提供住房抵押贷款。这种政策不仅制约了住房金融业务的发展,而且产生了很大的信用风险,严重影响了储贷协会的经营。为了获取新的资金来源,转嫁利率风险,美国三大按揭贷款公司:政府国民抵押协会(Government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GNMA)、联邦国民抵押协会(Federal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FNMA)和联邦住房贷款按揭公司(Federal home Loan Mortgage Corporation,FHLMC),以及其他从事住房按揭贷款的金融机构,纷纷将其所持有的住房按揭贷款按期限、利率等进行组合,以此作为抵押或担保,发行按揭证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MBS),实现住房按揭贷款的证券化。按揭贷款证券化对美国的房地产和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截止到1998年底,美国按揭贷款规模为3万亿美元,其中50%左右的按揭贷款被证券化,不但为房地产业提供了巨额的资金来源,而且使按揭证券成为仅次于美国国债的第二大投资工具。

二、汽车贷款的资产证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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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个方面简单讲解汽车贷款证券化

(一)汽车贷款的特点

汽车贷款继住宅抵押贷款之后被证券化是顺理成章的事。在美国,汽车贷款是仅次于住宅抵押贷款的第二大金融资产,它也很方便地按照借方、贷方和地域界限等标准进行划分与组合;汽贷款的还本付息也具有很强的可预测性;同时,住宅抵押贷款期限一般很长,往往在15~30年之间,而汽车贷款的期限则相对较短,一般在20~60个月之间,因而能吸引希望进行较短期限投资的投资者。

汽车贷款证券化的操作思路与住宅抵押贷款基本一致,也是占贷款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盘活自身资产、获取新资源的手段。在证券化之前,汽车贷款的资金几乎完全由商业银行提供贷款,而现在仅有l/4的汽车贷款仍由商业银行存贷机构提供,其余3/4的市场则依靠发行资产担保证券来支撑。

(二)汽车贷款担保证券的种类

汽车贷款担保证券有两种基本的结构:一种是“过手证券”形式,与抵押贷款过手证券相类似。过手证券是汽车贷款证券化最常见的方式,占到新发行量的60%左右。另一种方式是“转付债券”形式,类似于现金流量债券。

1.过手证券。

过手证券,利用授予人信托的形式,可以使得汽车贷款证券销售符合通用会计准则、税收和法律上的规定,因此它成为汽车贷款证券的最常见形式。在典型的过手证券中,汽车贷款被出售给授予人信托机构,由他们以信托资产的形式发行未被分割利润的权证,本金和利息都是按月支付(通常是在第二个月的第15天支付,14天的拖延期是不付利息的)。所有已收回的本金,连同按过手证券利率所应得的利息,都支付给作为信托受益人的权证所有人。汽车贷款平均贷款利率和过手证券利率之间的利差就用来支付服务费(通常是给发行人)、担保费和其他费用。

2.转付债券。

转付债券因为涉及对现金流量的重新安排,在汽车贷款证券市场中变得越来越盛行。在转付证券形式下,还可以促进信用提高,提供更为确定的现金流量,例如有一种方式叫担保投资合同,该合同保证在原定支付日之前收到所有现金流量的再投资收益。实际上,担保投资合同排除了提前支付的不确定性,并且提供了一种类似公司偿债基金形式的投资机会。因为现金流量具有更大确定性,所以对投资者来说是很有吸引力的。

三、信用卡贷款的证券化

简单介绍信用卡贷款证券化

1986年,所罗门兄弟公司率先在承销第一银行公司(Bank One)发行的5 000万美元信用卡贷款担保债券时,为该债提供较高的收益率以满足投资者的收益预期,同时设计一个差额账户(spread account)作为当贷款损失超过一定标准时投资者的追索对象。因而这一方法巧妙地避开了金融管制,免除了金融机构的被追索义务。所罗门兄弟公司所开创的这一业务手段带来了信用卡贷款证券化的迅速发展。在过去,信用卡贷款的资金基本上都是由银行(主要是商业银行)提供的。而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商业银行已经成为信用卡贷款担保债券的主要发行人,这种债券的投资人也就是信托公司。近来,信用卡贷款担保的证券市场引进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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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新特点,如受控制的本金分期偿付、到期一次性偿付本金和主信托等。

受控制的本金分期偿付得出了偿还期间本金偿付的月平均额。偿还期内持卡人所偿付的一个预定金额的本金被支付给投资者,而其余金额,如同在周转期内一样被再投资于另外的信用卡贷款中。这一本金偿付的月平均额是当月预期收回持卡人支付本金额的一部分。这部分金额代表持卡人历史上月偿付本金额的一个很小比例,因而其回收率就较高。

在到期一次性偿付本金中,本金在到期时一笔偿还给投资者,而不按月摊销。于是,资产结构中就必须包括信用水平很高的资金来源,以保证一次性偿付。主信托允许发行者在信托中放入信用卡账户。它能够根据筹资需要或根据市场行情,将信用卡账户中的贷款一次或分次证券化。主信托最早是在1988年5月由第一芝加哥银行发行资产支持凭证时使用的。第一芝加哥银行将约16亿美元的信用卡贷款放入主信托,并发行了系列A,系列A包括了3亿美元的信用卡贷款。另外的系列,例如随后发行的系列B,可按第一芝加哥的意愿从余下的13亿美元中发行。

四、应收账款的证券化

美国投资银行在成功地将信用卡贷款和其他分期还款的贷款证券化之后,接下来开始尝试将其他资产组合证券化。首先取得突破并大规模发展的是应收账款的证券化。

(一)应收账款的特点

应收账款从表面看并不符合证券化的一般条件,如应收账款没有利息收人、期限相当短和不确定性大、由于局限于某些顾客而进行划分组合时比较困难等。另外,信用卡贷款和汽车贷款的借款人(债务人)一般并不在乎贷款人(债权人)将某贷款出售给另一家金融机构,而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则往往会因为买卖关系而有所顾虑,不愿轻易出售应收账款而损害债务人的利益。

但是,只要有需求就会有市场。美国有大量的资信水平较低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往往难以从商业银行,或者必须以较高的代价从商业银行获取贷款,因此它们迫切地寻找着新的资金来源。再加上,这些公司依赖于商业票据市场获取资金,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随着美国经济的衰退,商业票据市场受到重创。1990年7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开始对货币市场共同基金持有的商业票据的质量和结构进行严格限制,更使资信级别低的中小公司雪上加霜。在此背景下,应收账款的证券化便迅速地发展起来了。

对以上证券化种类进行简单比较和总结

布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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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业务立项标准指引-(征求意见稿)-20160606教材

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立项标准指引 本立项标准指引适用于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对于符合立项标准的项目,立项审批仅需ABS内核委员会以邮件/OA方式表决,无需召开立项会议;除非根据最新监管政策或资本市场或立项表尚未充分表述的内容,内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有权召集内核委员会,发起立项会议,进行现场或电话会议方式的讨论与投决。 对于不符合立项标准的项目,但项目资质优异或者项目类型创新而暂无立项标准对应的项目,可由该业务团队向其分管高管申请,经该业务团队的分管高管向ABS内核委员会发起提议,要求召开立项会议,对该项目进行一事一议的讨论与投决。 本指引包括如下内容: 一、企业资产证券化之基础资产主要类型 二、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立项标准 附件1: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一般性标准 附件2: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 附件3:资产证券化业务之监管问答(不定期发布) 一、基础资产的主要类型 从目前政策导向及市场已发行情况来看,适合开展资产证券化(即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类型主要包括:市政收费权、不动产物业、未来收益权资产(人文景观门票收入、航空客票收入、学

费收入、租金收益权等)、租赁债权、保理债权、小额贷款、企业应收账款(含委托贷款)、PPP项目收益权、信托受益权等。 二、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立项标准 (一)市政收费权 市政收费权主要包括: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收费权、自来水收费权、污水收费权、燃气收费权、供热收费权、电费收益权、地铁收费权、铁路运输收费权、公交收费权、港口/渡口收费权、飞机起降收费权、有线电视收费权、垃圾处理收费权等。市政收费权资产证券化项目的立项标准建议如下(PPP资产证券化项目的立项标准同市政收费权): 1、原始权益人所在地区的行政级别包括:省会城市或下辖区、直辖市或下辖区、计划单列市或下辖区、地级市或下辖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或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强县。对于东北、山西和内蒙三地的项目需要谨慎对待,省会城市及GDP排名前三的地级市除外; 2、原始权益人或担保人(含差额支付承诺人)的主体评级至少有一个在AA以上。 (二)不动产物业或租金收益权 不动产物业的类型主要包括:商业地产、工业地产、养老地产、医疗地产和保障房等。这类资产要么以不动产物业的评估价值作为基础发行私募REITs产品(即类似于中信启航或苏宁云创资产支持专

浅析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综合收益

浅析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综合收益 一、引言 自国办发(2013) 67号文提出“逐步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和 信贷资产证券化进一步扩大试点以来,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放松,2014年 11月,银监会将信贷资产证券化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2015年4月,央行启 动注册制,信贷资产证券化开启“银监会备案十央行注册”模式。在监管政策 放松和银行内生动力的双重作用下,各家商业银行蓄势发力,开始大力推动信 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A BS的发行数量和规模迅速增长,品种逐步多元化,其中CLO仍然占据主体地位。随着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大规模常规化开展,其经济效益成为商业银行关注的重点。 二、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综合收益分析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收益主要由贷款服务费、募集资金投放的收益以 及资产支持证券自持的收益构成,成本主要是贷款出表后损失的利息收入及委 托人的费用支出。同时,信贷资产证券化导致的经济资本占用变动,也会对经 济资本成本带来影响。入池信贷资产的资金成本为沉没成本,计算信贷资产证 券化业务收益时不需要考虑。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收益

1.贷款服务费。商业银行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起机构,通常担任信托贷款的服务机构,以便充分发挥熟悉借款人的优势进行贷款本息的回收。贷款服务机构的主要工作包括入池资产的本息回收,对违约贷款的处置,定期提供贷款服务机构报告等。贷款服务费是支付给贷款服务机构的报酬。 2.募集资金再投放的收益。当银行的存量贷款规模达到上限,面临存贷比约束时,信贷资产出表后能够释放新的贷款规模,银行用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募集资金再投放新的贷款,可以新增贷款收益;除贷款外,银行还可以使用发行C L0募集的资金投资债券等标准化产品或者非信贷等非标业务,并从中获得投资收益。 (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成本 1.入池信贷资产的利息收入。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商业银行实现信贷资产的风险隔离与出表,获得信托机构支付的受让基础资产对价后,信贷资产的所有权转移至信托机构,未来的利息收入不再归属银行,因此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成本主要是入池信贷资产未偿还的利息。 2.委托人的费用支出。根据信托合同的一般约定,银行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委托人,需要承担部分中介机构的费用,如律师、会计师的尽职调查费,评级机构的初始评级费以及承销商的承销费等。 (三)经济资本变动的成本影响

国内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详细讲解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模式

国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详解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模式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更多的是按照监管部门的不同进行业务模式划分,目前包括四大类模式: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模式、信托计划模式、资产支持票据(ABN)模式以及项目资产支持计划模式。他们的监管部门分别是证监会、银监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保监会。另外还存在一些民间模式,不受上述部门的监管,没有标准的业务规则,或许称之为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更为合适,典型的例子是陆金所。本文将对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模式进行详细的介绍,涉及的容包括该业务的发展历程、交易结构、基础资产、增信措施、发起动机、合格投资者、业务机会、有待探讨的问题以及法律法规等。设想的潜在读者是具有一定的金融实务知识——至少能够理解相关概念——但未对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过深入研究的非资产证券化专业人士。 发展历程 一、发展历程 2004年10月2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标志着由证监会监管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始试点,当时该业务被习惯性地称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以区别在同一时期开始试点的由银监会及人民银行监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ii])。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最初是以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作为特殊目的载体(SPV),由证监会负责审批,在上海或者交易所上市交易。 2005年8月,中金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和主承销商发行了第一单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标志着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正式开闸。 随后,莞深收益、网通01-10、远东01等资产支持证券相继发行。截止2006年底,共发行九只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累计发行额度约为265亿元,基础资产涉及网络租赁收益权、应收账款、高速公路收费权、融资租赁收费权、水电收益权、BT债权、污水处理收费权、上网电费收费权等。 之后美国爆发次贷危机,并引发了一场全球性金融危机,资产支持证券MBS被认为是罪魁祸首。为了防风险,我国监管部门叫停了资产证券化业务。 直到2011年,金融危机基本结束之后,资产证券化业务才得以重启。但是在此之前的2009年,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从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原始权益人、投资人、专项计划设立申请、信息披露等角度对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了规。 2011年重启后发行的第一单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为11远东01-05,之后又发行了宁公控01-06、侨城01-06、13隧道01-03等27支产品,基础资产涉及融资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业务流程介绍[2020年最新]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业务流程介绍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简介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不流通的金融资产转换成为可流通的资本市场证券的过 程。具体指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 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信贷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 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二、资产证券化流程概览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操作流程是: 1、发起机构通过筛选符合标准的基础资产(大多是缺乏流动性,但有可预测现金流的贷款),打包成可供交易的资产池信托予信托公司; 2、信托公司发行代表信托受益权份额的资产支持证券为发起银行融资,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 3、信托公司和发起机构委托证券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财务顾问等为资产支持证券的上市交易提供相关服务; 4、信托公司委托贷款服务机构(一般是发起银行)负责贷款管理和本息回收, 委托资金保管机构保管信托资金和支付投资收益。 三、资产池筛选原则 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要兼顾收益性、政策导向和可操作性,范围可以是公 司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小额消费贷款、汽车贷款、住房抵押贷款、金融租赁资产、 经重组不良资产等。发起机构可以是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金融 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根据银发[2012]127号文,监管部门“鼓励金融机构选择符合条件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贷款、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经清理合规的地方 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节能减排贷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文化创意产业贷款、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汽车贷款等多元化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目前公司贷款、中小企业贷款、汽车贷款、金融租赁资产可操作性较强,发行成功的案例较多。

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利益冲突防范100分

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利益冲突防范 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一般意义上的卖方中介业务的特点不包括()。 A. 先有发行人,按照发行人的要求设计产品 B. 中介机构与发行人签订合同,代表卖方利益 C. 中介机构与发行人签订合同后再寻找合适的投资人 D. 买方付费 二、多项选择题 2.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整个过程,围绕资产证券化产品,可分为()几个阶段。 A. 产品维护 B. 产品准备 C. 产品设计 D. 产品发行 3. 从目前我国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的运行状况来看,国内的资产证券化市场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A. 原始权益人强势 B. 产品结构相对简单

C. 机构投资人强势 D. 券商同时承担发行承销及后续服务的职责 4. 在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准备阶段,证券公司作为管理人负责对交易主体和基础资产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主要针对以下()等几个方面。 A. 基础资产的真实性 B. 投资者身份的真实性 C. 经营状况的真实性 D. 现金流预测的可靠性 三、判断题 5. 按照证券公司以往的实践,投资银行业务为传统的买方业务,而资产管理业务为传统的卖方业务。() 正确 错误 6. 资产证券化业务资管型的收费模式近乎免费,单纯追求规模,希望通过协同效应获得间接盈利,但对产品的质量把关难以负责。() 正确 错误

7. 资产证券化业务前端收费的收费模式,强调前端投行尽调、产品设计、销售,但容易忽略存续期产品维护职责,可能造成入池资产质量标准的下降。() 正确 错误 8.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实践过程中,资产管理部门只能向投资者收费,不允许由卖方承担任何资管费用。() 正确 错误 9. 从现有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特点来看,通常是先有发行人(原始权益人),中介机构按照发行人的要求设计产品。() 正确 错误 10. 作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管理人,证券公司对投资者承担全部的、持续的、不可转让或再委托的勤勉尽责义务。() 正确 错误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业整体盈利增速放缓、不良贷款增加。在这样的新业态下,如何加强资产风险管控、减少新增不良以及持续清收处置不良资产成为了各大银行面临的两大挑战。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创新的银行资产业务,可以有效的盘活许多银行不良资产,完成企业的低成本融资,加快处理不良资产的速度,提高资产处置效率。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可预见现金流收入的资产转换成可以在金融市场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行为。其起源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60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国内的商业银行和贷款机构按照一定结构把多笔住房抵押贷款打包组合作为抵押资产发行债券出售给投资者,从而拓宽了融资渠道,增强了资产的流动性,同时给住房按揭贷款等长期信贷开拓了二级市场,这样的运作模式就是现在资产证券化的雏形。 对于银行而言,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发起者将风险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出去,满足资本监管的要求,扩大业务规模。所以信贷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来说,是一条总资产并不会无限扩大,但盈利能力却可以持续增长的路径。对于投资者而言,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单一品种证券,而是通过对现金流的分割和组合,创造出投资者需要的特定证券品种,具有特定的到期日、偿付结构和收益率,满足不同投资者对期限、风险和利率的不同偏好。适合证券化的资产一般未来现金流稳定、可以预测,且资产的原始资料完整、有效。资产证券化通过资产池进行信用增级,组合资产要比单个资产更具投资价值。住房抵押贷款具有适合证券化的一切特征,住房贷款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首选品种。从国际经验来看,住房抵押贷款是最先被证券化的银行资产,也是目前证券化最彻底的银行资产。而在我国,由于受到监管制度和投资环境的限制,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还未能形成规模。 正因为资产证券化对“供需双方”都大有裨益,在美国,资产支持证券是仅次于国债的第二大债券类别,2014年末美国资产支持证券存量规模超过10万亿美元,占债券总存量比重超过25%。最近10年,美国资产支持证券存量规模与GDP的比值都在50%以上。 然而在国内,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却没那么顺利,我国最早于2005年正式启

银行公司贷款资产证券化(CLO)评级方法

银行公司贷款资产证券化(CLO)评级方法 (2012)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Golden Credit Rating International Co.,LTD.

一、概述 银行公司贷款资产证券化(Collateralized Loan Obligation,CLO,以下简称“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银行处置公司贷款资产的一种方法,从而达到调整资产结构的目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信贷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方法根据东方金诚评级政策、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特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法律法规及制度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人行银监会(2005)第7号】 2.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人行2005年6月】 3.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信息披露有关事项【人行(2007年)第16 号】 4.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5)12号】 5.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银监会2005 年第3号】 6.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2007年第2号】 7.资产支持证券交易操作规则【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05年】 8.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年第5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会办公厅 2008年第23号】 东方金诚信贷资产证券化评级分析要点包括: 1、资产池中单笔贷款资产信用分析; 2、资产池组合信用分析; 3、交易结构分析,包括现金流支付机制、结构化安排等; 4、资产池现金流分析,构建现金流模型进行现金流分析及压力测试; 5、参与机构分析,包括贷款服务机构,受托机构,资金保管机构等; 6、证券化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法律、会计、税收等要素分析。 具体而言,东方金诚信贷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的框架如图1。

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正式稿)

附件2: 《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 第一条 为做好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管理工作,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列明不适宜采用资产证券化业务形式、或者不符合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要求的基础资产。实行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应当符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且不属于负面清单范畴。 第三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负责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管理工作,研究确定并在基金业协会网站及时公开发布负面清单。 第四条 基金业协会至少每半年对负面清单进行一次评估,可以根据业务发展与监管需要不定期进行评估。 第五条 基金业协会可以邀请监管机构、证券交易场所 及其他行业专家对负面清单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进行调整。 第六条 本指引由基金业协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 一、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的基础资产。但地方政府按照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下应当支付或承担的财政补贴除外。 二、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为债务人的基础资产。本条所指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是指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三、矿产资源开采收益权、土地出让收益权等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与不动产相关的基础资产: 1、因空置等原因不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不动产租金债权; 2、待开发或在建占比超过10%的基础设施、商业物业、居民住宅等不动产或相关不动产收益权。当地政府证明已

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现状

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现状 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探索开始于2005年;而后由于美国次贷危机期间暂停;于2012年重启。此后,推出了一系列促进政策,通过扩大试点范围、简化发行流程、拓宽交易场所等方式,促进国内资产证券化行业发展。 一、政策环境宽松、资产证券化市场迎来井喷 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范围不断扩大 2005年以来,多部政策文件出台,将资产证券化试点范围由最初的两家试点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扩充至大型股份制银行。至2014年11月,授予27家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资格,其中包括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范围不断扩大。 上市流程逐步简化,从双重审批制,向“银监会备案+央行注册”转变 2014年11月,银监会下发1092号文,规定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15年4月,央行发布公告,已取得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资格、发行过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且能够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受托机构和发起机构可以向央行申请注册。 自此,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正式从原先的审批制向银监会备案制与央行注册制转变,大大简化了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流程,缩短上市流程。 资产证券化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发行流程简 2014年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井喷 在多项政策刺激之下, 2014年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量出现井喷,全年发行2828亿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2015年1-4月,已发行518亿元资产支持证券,超14年以前全年发行量。另一方面,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类型也不断丰富,租赁租金、信用卡应收款、不良贷款等都在逐步加入证券化行列。未来,随着政策逐步落地,资产证券化或将迎来真正的春天。

2015年1-9月共发行资产支持证券2208亿元 基础资产类型逐步丰富 二、小银行资产证券化水平低、发展空间大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5月15日的讲话中提到:“我国现在的贷款余额大概接近93万亿,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接近88万亿,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余额是3000亿元,相当于整个贷款余额的0.3%。另外,截止15年4月,中国债券市场余额为37万亿,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公司类信用债,三大类各占三分之一左右。3000亿元信贷资产证券化,只占整个债券市场约0.8%。相比之下,截止2014年底,美国资产证券化余额是60多万亿人民币,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相当于美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余额的0.5%。从这些数据来看,中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未来发挥发展潜力巨大。” 其中,小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同样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从2014年发行数据来看,共有33家银行发行2488亿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仅一半(16家)为总资产规模较小的银行,而发行规模仅占银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74%(2013年底,国内银行总资产规模151亿元,其中城商行与农村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约37万元)。相比大中型银行而言,小银行资产证券化水平更低。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简介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简介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简介 一、什么是信贷资产证券化 (一)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7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项重大金融创新,是世界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之一。多年来,金融领域的专家们对于这一金融创新给出了诸多的定义,如:“它是一个精心构造的过程,经过这一过程贷款和应收帐款被包装并以证券的形式出售”(James A. Rosenthal和Juan M. Ocampo, 1988),“它指的是贷款经组合后被重新打包成证券并出售给投资者。与整笔或部分贷款出售相似的是,证券化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来源并可能将资产从贷款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剔除。与整笔或部分贷款出售不同的是,证券化经常用于很难直接出售的小型贷款的出售”(Christine A. Pavel,1989),“使从前不能直接兑现的资产转换为大宗的,可以公开买卖的证券的过程”(Robert Kuhn,1990)。 从上述观点中,我们可以得出资产证券化的几个特征:(1)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主要是贷款、应收帐款等具有可预计的未来现金流的资产;(2)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化的过程,将贷款、应收帐款重组组合、打包并以证券的形式出售;(3)资产证券化可实现再融资和将资产移出表外的目的;(4)资产证券化可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将原先难以兑现的资产转换为可流动的证券。

这里,我们对资产证券化给出一个较为简单的基于过程的定义: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的、稳定的未来现金流收入的资产组建资产池,并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发行证券的过程和技术。 (二)资产证券化的种类 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的品种繁多,包括各类贷款、应收帐款、商业票据、版税收入、租赁费、公用事业收费、证券等各类能产生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依据不同的资产类别,资产证券化可分为不同的种类,如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汽车贷款证券化、信用卡帐款证券化、商业票据证券化等等。 由于迄今为止,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要占到整个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大部分,因此习惯上将资产证券化(Asset Backed Securitization,简称ABS)分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ortgage Backed Securitization,简称MBS),和除此之外的资产证券化(狭义的ABS)。

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

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为特殊目的载体,以计划管理人身份面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以下简称“受益凭证”),按照约定用受托资金购买原始权益人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将该基础资产的收益分配给受益凭证持有人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第三条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原始权益人、计划管理人、托管人等业务参与人,以及其他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服务的机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四条证券公司办理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应当设立专项计划,并担任计划管理人。 计划管理人管理专项计划资产,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为受益凭证持有人的利益服务。 第五条证券公司管理专项计划资产,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专项计划资产,产生的风险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专项计划资产独立于原始权益人、计划管理人、托管人、受益凭证持有人及其他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服务机构的固有财产。 第六条证券公司办理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未经批准,证券公司不得办理或者以任何形式变相办理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第二章专项计划 第七条本指引所称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权属明确,能够产生独立、稳定、可评估预测的现金流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第八条基础资产可以为债权类资产、收益权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基础资产可以是单项财产或财产权利,也可以是同一类型多项财产或财产权利构成的资产组合。 第九条基础资产转让行为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资产证券化业务介绍及典型案例介绍

资产证券化业务介绍及典型案例介绍 “如果你有一个稳定的现金流,就将它证券化。”这句华尔街的名言有望在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变成现实。2013年2月26日,证监会最新发布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新规”),该规定的部分修改内容不仅可能进一步推动券商资管业务升级发展,也有可能对包括信托公司在内的泛资产管理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本篇报告试图对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新规的重点条款进行解读,并就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操作流程及典型案例予以展示,希望能够为我司今后相关业务开展提供借鉴指引。 第一篇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概况 1.资产证券化业务定义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各种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证券的过程。进行资产转化的机构称为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或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将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如信贷资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基础设施收费权等,分类整理为一批资产组合(基础资产),出售或信托给特定的交易机构(SpecialPurposeVehicle,SPV),再由SPV根据购买下的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处理,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以收回购买基础资产支付的资金。受托人(计划管理人)管理的基础资产所发生的现金流入用于支付投资者回报,而发起人则得到了用以进一步发展业务的资金。因此,资产证券化不仅仅是金融机构进行基础资产流动性与风险管理的工具,也为广大非金融机构的企业进行融资提供了一条现实的可行路径。 目前,我国信托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还主要集中于与银行合作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而证券公司过去发行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则更多集中于对企业资产进行证券化。不过,根据2013年2月26日证监会最新发布的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新规,券商开展此类业务的运行模式与资产范围均有了颠覆性的重大突破,对泛资产管理行业未来业务的开展可能产生巨大的影响。 2.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运作流程简介一次完整的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流程(如图1所示)为: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将基础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机构(SPV),或者由SPV主动向原始权益人购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研发报告2013年第3期(总第3期)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3|买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然后将这些资产汇集成资产池,再以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向投资者发行有价证券融资,最后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 图1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交易结构图具体操作步骤: (1)确定证券化资产并组建资产池(2)设立特殊目的机构(SPV) (3)资产的真实出售(4)信用增级(5)信用评级(6)发售证券(7)向发起人支付资产购买价款3.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新规的重大变化解读(1)法律属性转变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新规第一条明确指出本业务的上位法之一包括《信托法》,并在第三条第二款中明确规定“专项计划资产为信托财产,独立于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及其他业务参与机构的固有财产。”以上规定将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法律属性明确定位于信托关系,无疑是重大的立法突破。这对于券商未来资管业务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制度支持,也势必会对信托公司未来业务的开展形成巨大冲击。 不过由于此次新规属于征求意见稿,未来的最终文件能否仍然支持券商资产

C15053 资产证券化业务规则修订及监管安排情况介绍 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依据《信息披露指引》的规定,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内,管理 人应在每期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分配日的()交易日前向合格投资者披露专项计划收益分配报告。 A. 1个 B. 2个 C. 3个 D. 4个 描述:信息披露指引的修订内容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2.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事后备案审查的主体为()。 A. 交易场所 B. 中国证券业协会 C. 中国证监会 D. 中国基金业协会 描述: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主要修订内容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3. 依据《信息披露指引》的规定,管理人应当自专项计划清算完 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合格投资者披露清算报告。 A. 3 B. 5 C. 7 D. 10 描述:信息披露指引的修订内容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4. 依据《信息披露指引》的规定,对于设立不足()个月的资产 支持证券,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年度资产管理报告。 A. 2

B. 4 C. 6 D. 12 描述:信息披露指引的修订内容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二、多项选择题 5.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 定》,下列关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事项报告需抄送有权派出机构的有()。 A. 专项计划终止清算结果 B. 专项计划变更管理人 C. 管理人职责终止并完成移交 D. 年度资产管理报告 E. 专项计划设立备案情况 描述: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主要修订内容 您的答案:A,B,D,C,E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6. 资产证券化按照被证券化的资产类型可划分为()等。 A.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B. 其他贷款和应收款证券化 C. 金融资产证券化 D. 可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证券化 描述:资产证券化的分类 您的答案:D,A,B,C 题目分数:10 此题得分:10.0 7. 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 定》,下列属于中国证监会针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职能有()。 A. 拟定相关监管规则 B. 日常行政监管 C. 审核自律规则

C12025-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介绍答案

C12025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介绍 95分 测试一 一、单项选择题 1. 按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登记与托管结算业务操作规则》的相关要求,招标发行时间确定后,受托机构应不迟于招标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将招标公告送达(C )。 A.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B. 中国证券业协会 C. 中央结算公司 D.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 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分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与信贷资产证券化,其中企业资产证券化主要是受(C )监管。 A.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B. 中国证券业协会 C.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D.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3. 后危机时代,欧美市场加强了对资产证券化的监管,巴塞尔委员会颁布了(C )。 A. 管理规则(修订案) B. 安全港规则

C. 巴塞尔资本协议Ⅲ D. 资本金要求指令(修订案) 4. 按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登记与托管结算业务操作规则》的相关要求,资产支持证券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标发行的,受托机构应不迟于计划招标日前的第( D)个工作日,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交所要求的书面文件。 A. 3 B. 7 C. 5 D. 6 5. 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但是能在未来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或资产集合出售给特设目的机构,由其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分离和重组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并增强资产的信用,转化成由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担保的可自由流通的证券,销售给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者并据以融资的这一过程是( B)。 A. 资产重组 B. 资产证券化 C. 资产变现 D. 资产分离 二、多项选择题 6. 我国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原因有()。(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

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我司资产证券化或类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资产证券化”,是指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委托人将其持有的资产出售/委托予特殊目的载体(SPV),以特殊目的载体作为发行人/受托人,在公开市场或私募市场发行有价证券的活动。 本办法所指“类资产证券化”,是指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将其持有的资产转让或者质押予SPV,此SPV以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为发起人进行融资的活动;或者资产通过特殊目的载体直接产生,发起人仅承担基础资产的推介、管理和贷后催收等职责,多以投资顾问或资产服务人的角色存在,通过特殊目的载体作为某种信托产品或资管产品发行人的活动。 发起人一般包括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一般工商类企业、互联网金融平台等。发起人一般承担资产服务人的职责。 若无特殊约定,本指引中出现的“资产证券化”指代以上两类业务。

第三条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底层资产,应符合小额分散、资产组合规模较大、可产生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等特征。 第四条本指引适用于我司正在开展或拟开展的下列产品模式:(一)我司自行开发、设计、包装和安排发行的原始资产证券化项目; 第二章交易对手准入 第五条交易对手包括:基础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或融资租赁类公司;或撮合形成原始资产的中介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贷平台、第三方风险管理提供商等。总体而言,交易对手即是对基础资产进行筛选和风险管理的主体,扮演资产服务机构的角色。 原则上,交易对手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商业模式合法合规,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形成, 资金的存管方式(如有)等,具体参照相关主体的行业管理 办法; (二)积极配合我司的尽职调查和评估,披露股东、财务和数据 等信息,配合开放全部系统和业务数据,允许我司自由挑选、 更换资产,允许我司查阅信贷档案; (三)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至少【12】个月以上,已经累计实现 一定的业务规模,且能够提供至少【6】个月的最近信贷数据

建行资产证券化_案例分析

摘要: 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最重要的金融创新工具之一,它的诞生对商业银行完善自身资本充足率、改善资产质量、增强流动性有着重大的意义,同时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方式。 21世纪初,我国金融领域展开了全面的金融体制改革,这也是一次我国商业银行走向市场化、企业化经营的真正意义上的改革。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为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而且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一直面临着大量流动性差的信贷资产问题。因此,各商业银行纷纷寻找更加有效的金融工具来完善自身的经营能力、改善资本质量。于是,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创新型的金融工具在九十年代被引入我国,并逐渐在国内一些领域得到应用。 2005年,随着国家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法规的颁布,这种金融工具纷纷被各家商业银行青睐,并进行尝试。2005年12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同时推出了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这是我国首批政策法规下的资产支持证券。作为2005年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这两只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启动,标志着我国资产证券化已经进入了实施阶段。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信贷资产 一.背景及研究的意义 资产证券化是1970年以来全球金融领域最重要的创新之一,由于其具有破产隔离、信用提升以及设计灵活等优点,因此相关产品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商业银行解决长期贷款风险高、流动性差等问题的主要手段。 从上个世纪60年代末开始,以利率自由化程度扩张、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度宣告结束、两次石油危机导致的石油价格飞涨、《巴赛尔资本协议》的实施等为代表的新金融秩序的浪潮给银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为了控制利率、汇率导致的价格风险以及信贷自身流动性风险、保持商业银行稳健经营,银行不得不开始寻求更为有效的金融工具。于是,新的风险管理工具在金融业务自由化和金融管制放松的环境下开始萌生。1968年美国国民抵押协会为了摆脱储蓄存款大量提取所造成的流动性困境,将经过联邦住房管理局保险的面向中低收入居民的贷款作为基础资产首次公开发行“过手债券”,这种“过手债券”成为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雏形,它的推出改变了银行传统的“资金出借者”的角色,使银行同时具有了“资产出售者”的职能。在80年代,资产证券化的产品、内涵和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最初的“过手证券”演变成为当今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美国每年住房抵押贷款的60%以上靠发行MBS来提供。目前,用于证券化的资产覆盖租金、版权专利费、汽车贷款应收款、信用卡贷款应收款、消费分期付款等多种领域,其规模已经成为仅次于联邦债券市场的第二大市场。世界各国也纷纷效仿美国,渐进推行各种适合本土环境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当前已经成为国际资本市场最具潮流性的金融创新产品。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进程相对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初步探索。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随着国家信贷计划体系的建立、金融体制改革的开展,我国各家国有银行正式从由过去的专业银行模式向从事提供信贷服务的商业银行模式进行转变。出于自身经营和配合国家信贷政策的需要,商业银行产生了大量的长期贷款,严重牵制了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国家经济环境的转变滋养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萌芽。然而,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没有在银行贷款中孵化,而是脱壳于同样有着长期、巨额融资需求的房地产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企业。1992年的海南三亚首先尝试房地产证券化运作,1996年的广深珠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进行资产证券化试验,1997年的中国远洋运输公司(COSCO)北美航运应收款支撑票据证券推出,2000年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8000万美元应收账款证券化发行成为了我国资产证券化领域的先导者。 本世纪初,我国的资本市场建设己经基本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也由过去单一国家财政出资的方式向股份制模式进行了转变,商业银行本身经营模式也由政策性经营转变为企业化经营,公司治理结构逐渐形成,大量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

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原本不流通的金融资产转换成为可流通资本市场证券的过程。形式、种类很多,其中抵押贷款证券是证券化的 最普遍形式。指把欠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帐款等)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 从广义上来讲,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以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包括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消费信贷、信用卡帐款、 企业贷款等信贷资产的证券化;而开行所讲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 个狭义的概念,即针对企业贷款的证券化。 宏观意义 1、落实"国九条",丰富资本市场投资品种。《国务院关于推进 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明确 提出:"加大风险较低的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的开发力度,为投资者 提供储蓄替代型证券投资品种,积极探索并开发资产证券化品种"。 开行将优质的中长期基础设施贷款进行证券化,形成一种具有稳定 现金流的固定收益类产品,为投资者提供了参与国家重大"两基一支"项目建设的渠道,分享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收益。 2、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优化金融市场的融资结构。我国的金融 体系中银行贷款所占比重过高,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将贷款转 化为证券的形式向市场直接再融资,从而分散银行体系的信贷风险,优化金融市场的融资结构。 3、实现信贷体系与证券市场的对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可实现信贷体系和证券市场的融合,充分发挥 市场机制的价格发现功能和监督约束机制,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微观目的

1、引入外部市场约束机制,提升银行的运营效率。信贷资产证 券化为银行体系引入了强化的外部市场约束机制,通过严格的信息 披露,市场化的资产定价,提高了信贷业务的透明度,能促使银行 加强风险管理,提升运营效率。 2、拓宽开发性金融的融资渠道,支持经济瓶颈领域建设。通过 信贷资产证券化可盘活存量信贷资产,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煤电油运 等经济发展瓶颈领域的建设,拓宽了开发性金融的融资渠道,提高 资金的运用效率。 3、优化开行的资产结构,为开发性金融提供市场出口。开行作 为批发性的政策性银行,其信贷资产客观上存在长期、大额、集中 的特点。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优化开行的资产结构,运用市场 机制合理分配政策性金融资产的风险与收益,为开发性金融提供市 场出口,促进开发性金融的良性循环。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一般是由发起人将信贷资产转移给一个特殊目的实体(SpecialPurposeVehicle,简称SPV),再由该特殊 目的实体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根据SPV构成的不同形式,可分为特 殊目的公司(SpecialPurposeCompany,简称SPC)、 特殊目的信托(SpecialPurposeTrust,简称SPT),以及基金或理 财计划等类型。根据我国的法律和政策情况,采用信托模式是目前 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较为可行的模式。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目标是通过一定的法律结构安排将信贷资产转化为可交易的证券,确定证券化各参与方的法律地位、风险和权益。就开行而言,要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目标: 1、法律要求。实现有限追索,即ABS投资者的追索权仅限于被 证券化的资产及该资产相关的权益,而与发起人(开行)和发行人(信 托公司)无关;实现风险隔离,即被证券化的资产与发起人(开行)和 发行人(信托公司)的其他资产的风险相隔离。 2、会计要求。实现表外证券化,符合国际会计准则IAS39R关于资产终止确认的标准,即满足风险、收益和控制权的实质转移,从 而将被证券化的信贷资产移出发起人(开行)的资产负债表外。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介绍答案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简介 一、什么是信贷资产证券化 (一)资产证券化的定义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7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项重大金融创新,是世界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之一。多年来,金融领域的专家们对于这一金融创新给出了诸多的定义,如:“它是一个精心构造的过程,经过这一过程贷款和应收帐款被包装并以证券的形式出售”(James A. Rosenthal和Juan M. Ocampo, 1988),“它指的是贷款经组合后被重新打包成证券并出售给投资者。与整笔或部分贷款出售相似的是,证券化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来源并可能将资产从贷款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剔除。与整笔或部分贷款出售不同的是,证券化经常用于很难直接出售的小型贷款的出售”(Christine A. Pavel,1989),“使从前不能直接兑现的资产转换为大宗的,可以公开买卖的证券的过程”(Robert Kuhn,1990)。从上述观点中,我们可以得出资产证券化的几个特征:(1)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主要是贷款、应收帐款等具有可预计的未来现金流的资产;(2)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化的过程,将贷款、应收帐款重组组合、打包并以证券的形式出售;(3)资产证券化可实现再融资和将资产移出表外的目的;(4)资产证券化可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将原先难以兑现的资产转换为可流动的证券。这里,我们对资产证券化给出一个较为简单的基于过程的定义: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的、稳定的未来现金流收入的资产组建资产池,并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发行证券的过程和技术。 (二)资产证券化的种类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的品种繁多,包括各类贷款、应收帐款、商业票据、版税收入、租赁费、公用事业收费、证券等各类能产生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依据不同的资产类别,资产证券化可分为不同的种类,如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汽车贷款证券化、信用卡帐款证券化、商业票据证券化等等。由于迄今为止,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要占到整个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大部分,因此习惯上将资产证券化(Asset Backed Securitization,简称ABS)分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ortgage Backed Securitization,简称MBS),和除此之外的资产证券化(狭义的ABS)。 2004年ABS与MBS在全球主要市场的发行量资料来源:Lehman Brothers 从广义上来讲,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以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包括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消费信贷、信用卡帐款、企业贷款等信贷资产的证券化;而开行所讲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个狭义的概念,即针对企业贷款的证券化。 (三)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模式传统的融资模式包括直接融资模式和间接融资模式两大类,而资产证券化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创新的融资模式。直接融资间接融资资产证券化 598 1,760 193 181 16 21 0 2004006008001,0001,2001,4001,6001,8002,000ABS RMBS Size (US$ billion) US EuropeJapan 借款人投资者债券资金 借款人存款人贷款银行存款 借款人 投资者 直接融资是借款人发行债券给投资者,从而直接获取资金的融资形式。该模式对借款人而言减少了交易环节,直接面向市场,能降低融资成本或在无法获得贷款的情况下获得融资,但是对投资者而言风险较大,对于风险的评审和管理主要依赖于借款人本身。间接融资是通过银行作为信用中介的一种融资方式,即投资人存款于银行,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在此过程中,银行负责对于贷款项目的评审和贷后管理,并承担贷款违约的信用风险。该模式的资金募集成本低,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小,但银行集中了大量的风险。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银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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