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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清理闲置土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清理闲置土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清理闲置土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清理闲置土地专项行动工作

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政办明电〔XX〕126号)和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常德市清理闲置土地工作方案》(常国土资办发〔XX〕2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县非农建设项目闲置土地清理专项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土地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用4个月的时间,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分类处理,公开处置”的原则,在全县范围集中清理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促进用地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清理范围

(一)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三)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

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总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建设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XX年9月1日~9月15日)。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思想和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二)调查摸底(XX年9月16日~10月15日)。在历年供地台账和土地变更登记基础上,结合自行申报、现场调查等方法,查清闲置土地位置、面积等,建立闲置土地宗地档案,绘制闲置土地分布现状图,建立清理闲置土地工作台账,明确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限,落实相关责任人。摸底完成后,各乡镇工作台账由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汇总后统一报市国土资源局。

(三)集中处理(XX年10月16日~12月15日)。按照清理政策要求,根据工作台账,针对每宗地块的情况,分类制订处置实施方案,依法登记确认闲置地,核发闲置土地认定书。该处置的依法处置,该收回的依法收回。对已盘活利用的闲置土地,要做好阶段性自查总结,并督促落实后续监管工作。

(四)检查验收(XX年12月16日~12月31日)。

对照闲置土地清理目标要求组织检查验收。各乡镇做好专项行动自查总结,探索建立预防闲置土地发生的长效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检查验收工作由县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工作不力、未通过检查验收的,将向全县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地方建设用地审批业务直至检查验收合格为止。

(五)迎接省检(XX年元月)。认真搞好综合汇总,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

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把清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好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县政府成立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县长曾文波任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监察局局长杜德云和曾宪孝、祁开斌、钦健、曾进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晓阳、李文明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国土资源、财政、规划、公安、监察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同时要与检察、法院机关和金融机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闲置土地清理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按通知要求按期完成。

国土工作总结4篇

国土工作总结4篇 国土局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一、政治思想学习和职工队伍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新形势,我局重视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先后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力度》、《国土资源部 20xx年工作要点》、《国土资源部十项便民措施五条禁令》、《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行政许可法》等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组建了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充实了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人员配置,对规划、地籍、矿管、建设用地、局办等机构人员也作了合理的调整,职工队伍结构 明显优化。今年春节假期过后,我局立即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此后还不定期的组织职工学习,通过培训学习,全局职工业务技能有了明显的提高。制订了《机关考勤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推行政务公开,机关工作作风显著好转。 二、业务工作情况 (一)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为我县经济发展服务。 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为了加强土地的控制和管理,协调部门和产业间的用地矛盾,实现叶城县耕地总量动态增加,努力使耕地质量逐步提高,使我县县、乡(镇)、村三级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明显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的一项系统工程。为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县、乡规划调整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完成了全县各乡镇的局部耕地调整,重点对恰斯米其提乡至零公里路两边、依提木孔乡19村的部分耕地划入了xx-xx年规划范围,将乌夏巴什镇重工业区、铁提乡工业区的未利用地调整到xx-xx年规划范围,为使规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设施农用地管理文件出台的背景 1、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传统农业逐步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要求。 2、各地出现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等违法用地现象,发展无序,管理混乱。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的出台,意味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从过去的行业标准上升到国家标准。新国标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其中122设施农用地属于一级类其它土地。过去《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分3个一级类、15个二级类、65个三级类,151畜禽饲养地和152设施农业用地属于一级类农用地中的二级类其他农用地。 2007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出台《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可操作性不强,尤其是对附属设施用地,要求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2010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是对2007年文件的补充,符合农村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二、设施农用地基本概念 1、设施农业的概念 设施农业属于高投入高产出,资金、技术、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它是利用人工建造的设施,使传统农业逐步摆脱自然的束缚,走向现代工厂化农业、环境安全型农业生产、无毒农业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农产品打破传统农业的季节性,实现农产品的反季节上市,进一步满足多元化、多层次消费需求的有效方法。 设施农业从种类上分,主要包括设施园艺和设施养殖两大部分。设施养殖主要有水产养殖和畜牧养殖两大类。 2、设施农用地的概念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①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

砀山县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方案

砀山县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我县节约集约用地意识,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意见》(宿国土资〔2006〕145号)要求,决定对全县闲置土地进行一次集中清理。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闲置土地的确认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的建设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闲置土地: (一)土地使用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规定开发日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二)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建设用地批复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三)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动工开发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终止开发建

设连续满1年的。 符合前款第(一)、(三)项规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 工开发迟延的,不适用本条的规定。 二、闲置土地的处理方式 对闲置土地的,首先应缴纳土地使用闲置费,具体按下列标准收取: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他建设项目,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征收土地闲置费;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自划拨批复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使用的,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收取土地闲置费。 土地使用者按上述标准缴纳土地闲置费后,对闲置的土地,可按以下方式处置: (一)协商处置。即通过与土地使用者协商,共同制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或变更开发条件。具体可采取下列方式: 1.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2.减少供地面积,退还相应比例的土地取得成本前期开发投入; 3.改变土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

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多篇范文)

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xx年来,按照《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xx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目标和任务,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狠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第三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矿山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工作,强化目标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安全形式稳定。现将xx安全生产工作情況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机构,强化安全意识 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充实组织机构,常抓不懈,成立了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学习会,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送安全信息。定期组织本单位人员和矿山业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学习,从而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二)立足建立长效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着力強化安全工作制度建设

一是坚持会议制度。局领导小组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乡镇所每月不少于一次分析、研究、总结和部署各个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根据我县各个矿山的安全侧重点,组织开展矿山自查和重点抽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督促隐患整改。二是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全天24小时安排值班,在安排值班的同时,落实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 (三)强化安全意识,细化工作措施 我局与各国土所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确定了目标,并督促所有矿山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注重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化矿业权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强化宣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及“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时机通过发传单、设立咨询台等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 (五)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工作成效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财综〔2002〕93号,2002年12月20日)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财综200293号 2002年12月2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管理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国土环境资源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9]117号,以下简称《办法》),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程序、征收标准及使用范围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的管理,促进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部分市、县和城市辖区征收等别不尽合理的问题逐步显露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效率。为进一步规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管理,确保其应收尽收,经研究,决定部分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这次征收等别调整是根据《办法》第四条规定,对部分市、县和城市辖区的征收等别进行的必要调整,与等别相对应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保持不变。 二、为减少等别调整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管理工作的影响,这次征收等别调整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在2003年1月1日前审批的新增建设用地,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按调整前的征收等别和与等别相对应的征收标准收缴;2003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审批的新增建设用地,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按调整后的等别和与等别相对应的征收标准收缴。 三、除征收等别调整内容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仍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划分 2002年12月20日附件: 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划分 一等:上海市二等:北京市上海市黄浦区三等:广州市深圳市 四等: 天津市 重庆市 河北:石家庄市辽宁:大连市沈阳市江苏:常州市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浙江:杭州市宁波市福建:福州市厦门市山东:济南市青岛市 湖北:武汉市 湖南:长沙市广东:汕头市珠海市深圳市保安区 四川:成都市 五等: 北京:通州区

2018年国土资源局公务员个人工作总结

2018年国土资源局公务员个人工作总结S u m m a r y o f w o r k f o r r e f e r e n c e o n l y 撰写人:XXX 职务: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2 2018年国土资源局公务员个人工作总结 在XX年的工作中,在单位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同事们的热心帮助下,我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个人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严于律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和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惧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我重视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一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增强自己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坚持以党的十八大为指导,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为我区的土地执法工作作出自己的努力。 二是认真学习工作业务知识,重点学习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 第2 页共5 页

和电脑知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在公文写作及公文处理、电脑知识方面存在哪些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三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特点,选择性地开展学习,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业务知识和法制意识、法制观念。 三、努力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一是认真收集各项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二是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不推诿,不掂轻怕重,服从安排,听从命令,令行禁止,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工作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三是在接待来访群众的工作中,坚持按照工作要求,礼貌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建议,做好记录,对群众要求解决但一时又解决不了的问题认真解释,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让群众相信政府,相信国土资源局,同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避免落报、误报。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我的各项服务工作均取得了圆满完成任务的成绩,得到了同事们的肯定。

关于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的工作汇报

关于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的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上午好: 根据安排,就盘活存量土地、闲置土地处置等工作,要求国土分局发个言。 一、我镇闲置土地现状分析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机关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1. 土地出让合同未约定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期限的,自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生效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颁发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2. 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目前我镇闲置土地的现状: 据统计,我镇一年以上已批准建设用地项目有40只,面积1274.748亩。其中: (一)二年以上未开工项目为13宗,面积496.607亩。其中:内资工业项目用地6宗,面积95.616亩;外资工业项目用地2宗,面积121.56亩;经营性项目用地3宗,面积

259.098亩;村级1宗,面积为8.323亩;其他1宗,面积12.01亩。 (二)一年以上,未开工项目27宗,面积为778.141亩。其中:内资工业项目用地12宗,面积209.759亩;外资工业项目用地5宗,面积191.316亩;经营性项目用地2宗,面积299.363亩;村级6宗,面积为72.163亩;其他2宗,面积5.54亩。 未开发的原因,有二个方面。 一方面有政府造成的8宗,面积96.493亩。主要原因: 1、基础设施未到位或填土工程未及时完成。 2、是政府动迁项目。 3、政府规划调整等。 另一方面,由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有32宗,面积1178.255。主要原因: 1、正在报建或设计之中。 2、资金短缺。 3、无实质性项目。 二、处置闲置土地的认定程序及处置方式 闲置土地的认定程序 (一)调查摸底:由国土分局对镇区内未履行合同约定和已批未建用地进行清查,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对闲置土地登记靠造册。

xx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汇报

xx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臵土地处臵力度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7]3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闲臵土地清理处臵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8?23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臵土地处臵力度的通知》(浙土资办[2007]152号)精神和要求,盘活闲臵土地,缓解土地要素制约,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我市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 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闲臵土地核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闲臵土地处臵的基本情况 (一)精心组织、专题布署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2007)3号明传电报精神,我市专题布署了闲臵土地清理处臵工作。一是结合土地出让专项清理工作,要求把闲臵土地清理作为土地出让专项清理的内容。为做好闲臵土地清理处臵工作,全市各级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业务工作小组落实人员开展清理工作。二是在年初召开的全市节约集约用地会议上,提出各级政府要把清理处臵闲臵土地作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结合传达贯彻全省土地利用工作会议精神,进行闲臵土地清理处臵再动员再布臵,根据省国土厅《关于闲臵土地、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

各地认真做好总结。 (二)认真清查、摸清底数 根据国土资源部(2007)3号明传电报要求,自2007年9月开始,全市全面开展了闲臵土地清查工作,利用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监测系统逐宗对照、实地核对,准确掌握每宗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对照闲臵土地标准,全市有闲臵土地83宗,面积207.511公顷,其中市经济开发区13宗,面积41.4673公顷,市高新园区1宗,面积9.6966公顷,柯城16宗,面积39.1072公顷,衢江36宗,面积81.3275公顷,开化8宗,面积15.1183公顷,龙游6宗,面积22.5607公顷,江山4宗,面积1.6529公顷,常山未发现土地闲臵现象。闲臵1至2年的28宗,面积98.7公顷; 闲臵2年以上的53宗,面积108.6公顷。 (三)制定政策、稳步处臵 为做好闲臵土地处臵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闲臵土地处臵臵信办法》和明传电报要求,市政府研究下发了《关于盘活市区存量工业用地的意见》,对闲臵工业用地的处臵与盘活利用作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a县针对工业园区闲臵土地较多的实际,制定了《a县园区工业企业资产合理流动管理办法》,通过建立企业土地资产合理流动机制,根据闲臵的不同情况采取依约 处臵、依法处臵、协商处臵、自行处臵等不同方式,促进闲臵土地流动,盘活利用闲臵土地。各县(市、区)根据实际都制定了相应的闲臵土地处臵政策,并逐宗进行处臵。据全市统计,到3

基层政府耕地保护的难点及对策建议

基层政府耕地保护的难点及对策建议 张泉张益男 如东县国土资源局江苏南通 226400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江苏南京摘要: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已先后作出了一系列的重大决定,为加强耕地保护和国土资源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基层政府是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直接执行者,国家耕地保护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能否执行到位,基层政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各级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真正把耕地保护的责任落到实处。 关键词:基层政府耕地保护对策建议 基层政府是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直接执行者。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能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到位,基层政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在现阶段,由于多种原因,基层政府耕地保护的难度较大。 难点分析: 一、基层政府领导的耕地保护意识还没有完全确立。在耕地保护的问题上,国家要求很严,但基层却不以为然,甚至还有一些基层的领导认为耕地保护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在今年国家三部委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通知下发后,仍还有一些基层政府领导的认识没有到位,笔者在乡镇调查时,亲耳听到几位领导说,“只要是为招商引资,占了耕地挨个批评、受个处分,也无所谓。要是真能招到大商,对个人来说,到时会拿到资金,说不定还能得到提拔呢,冒个险还是值得的……”。 二、国家在狠抓宏观控制,基层政府在大力招商引资。在发展经济与保护资源这一对关系中,人们耳熟能详的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是第一要务”,在基层政府的考核中,以招商引资论功行赏,“招商引资为零,一切均为零”,而保护耕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却被忽视。在实际工作中,基层政府不能按照国家的宏观政策要求和市场规则配置土地资源,特别是在招商引资时,却大都采用行政手段和“灵活变通”的方法,以新建、扩建工业集中区、民营工业园、高效农业园等为名,低价圈地,以租代征,非法占用土地,尔后再非法转让土地,从中获利。 三、基层政府的非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不批就用,且占用耕地面积大,造成耕地大量补占用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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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国土资源局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转变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方式为主线,把握新定位、适应新常态,履职尽责保资源,勇于担当保发展,为民务实保权益,大做生态国土文章,为我市构建“一核多支点”发展新格局、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贯穿节约集约主线,开创保障科学发展新局面。 1.提高保障效能,实现“应保尽保”。强化规划管控和重点项目空间布局引导,根据全市发展态势,及时评估、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全市34个道路、能源等重点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对项目合规性、用地定额标准、耕地占补等严格把关。促进土地供需对接,科学制订执行市城区946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供地规模同比减少30%,工矿仓储用地占比下降10个百分点,住宅用地提升5个百分点。通过低丘缓坡拓、增减挂钩换、纳入重点配等,全年争取各类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43万亩,其中省下达计划指标0.78万亩,低丘缓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指标达2.06万亩,试点指标占比达61.7%,并可跨年度使用。坚持土地跟着项目走,多次组织专班深入生态旅游区等重点项目现场、各县市区,提前介入,问需施计,全程跟踪,保重点、保民生、保开工、保当年,全年报批建设项目用地148宗,总面积1.78万亩,其中城区上报51宗0.88万亩,县(市、特区)97宗0.9万亩,已获批90个批次1.38万亩,分期分批保障了滨江新区、武当太极湖等重点项目用地,专班推动南水北调二期1.66万亩、武当山机场2800亩项目用地顺利通过国土部审批,以超常规举措解决全市7个6xxx亩报部重点建设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用足用活用好有限的用地指标,对重点项目做到“应保尽保”。郧县局从该县已布局7个乡镇的新增建设用地中调剂出285公顷发展空间,并通过茶店等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置换了50公顷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了柳陂镇及子胥湖生态滨江项目建设,经济开发区分局精心保障东风小康30万辆发动机及林安物流园一期等50多个重点项目用地,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1亿元。丹江口市组织专班与企业座谈,出台支持工业企业发展政策措施,通过电视作出公开服务承诺。

绵阳市闲置土地处置暂行办法

绵阳市闲置土地处置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或者虽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或投资额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用地。 第三条市、县(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闲置土地的认定及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中,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辖区及绵阳中心城区闲置土地的认定及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行政辖区内闲置土地的认定及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 市、县(市)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房管和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做好闲置土地处置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国土资源局依职权调查涉嫌闲置土地时,土地使用者应当将涉嫌闲置土地的面积、闲置时间和原因以及该宗土地审批、抵押等有关资料,如实向市、县(市)国土资源局提供,并支持和配合调查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开展闲置土地调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土地使用者及其他证人; (二)现场勘测、拍照、摄像; (三)查阅、复制被调查单位或个人的有关用地审批文件、土地权利文件和资料; (四)要求被调查单位或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第二章闲置土地的处置 第六条闲置土地按下列办法处置: (一)闲置时间不满1年的,土地使用者有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能提供不少于开发建设投资总额25%的资金实力证明,且按新一轮城市规划可以使用自有土地开发建设的,在依法办理有关规划、土地等手续后,限期动工开发建设;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收回土地使用权,退还取得土地成本(含在土地上的投入)。 (二)闲置时间超过1年但不满2年的,土地使用者有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能提供不少于开发建设投资总额25%的资金实力证明,按新一轮城市规划可以使用自有土地开发建设的,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价款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在依法办理有关规划、土地等手续后,限期动工开发建设;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收回土地使用权,退还取得土地成本(含在土地上的投入)。 (三)闲置时间超过2年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闲置土地,闲置原因已经解除,土地使用者如有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能提供不少于开发建设投资总额25%的资金实力证明,按新一轮城市规划可以使用自有土地开发建设的,在依法办理有关规划、土地等手续后,限期动工开发建设。 对既有自身原因又有城市规划调整、规划控制或各级政府、园(区)管委会等政府方面原因导致的闲置土地,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分清各自的责任比例,属应当征收土地闲置费的,其土地闲置费征收金额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与土地使用者承担的责任比例相对应。 第八条涉及司法查封或裁定转让的闲置土地按以下办法处置: (一)人民法院已查封的闲置土地,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应当通知人民法院参与处置方案的拟订工作。 (二)人民法院对闲置土地裁定转让的,一律在市、县(市)土地市场拍卖转让,拍卖转让成交价扣除取得土地成本(含在土地上的投入)

2019年市国土资源局工作总结

---------------------------------------------------------------范文最新推荐------------------------------------------------------ 2019年市国土资源局工作总结 2019年,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坚持和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大力推进"金土地"工程,着力提高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依法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三个集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19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全面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31号文的精神实质,深入研究国土资源工作如何依法保障发展的办法和措施。向市委常委会和市土管会报送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政策有关问题的报告》。拟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土地调控政策的意见》报市政府印发,提出在工业集中发展区强力推进集约节约用地,清理用好各类闲置和存量土地,依法小草范文网用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镇国有土地,建立联动机制依法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土地整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等贯彻措施。下发了《关于做好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工业用地招拍挂方式出让的通知》,按照31号文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建设用地报批组件等工作,明确了工业用地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操作程序。为进一步统一思想,确保 1 / 7

国土资源局个人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局个人工作总结 2010年以来,··镇国土资源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盛市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并重,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国土资源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对于推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提高资源对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服务***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了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首先,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为契机,组织镇政府办公室、国土、司法、综治、民调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开展专题咨询活动等方式,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作为普法的重点,坚持广泛深入地宣传,确保了普法宣传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 其次,注意把普法宣传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在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国土资源信访案件的解决、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土地登记预审、土地调查之中,一边解决处理问题,一边宣传法律知识,收到了良好效果。另外,我们还有重点、有区别的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对于乡镇村社干部加强农村集体土地法律知识普及、对中小学师生加强了地质矿产科普知识的讲解,对采矿业主加强了矿产资源法的宣传普及,这种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举措,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通过进一步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全社会遵守和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资源保护意识,为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大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力度 按照基本农田“七有”“五不准”标准,加大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力度,按照市政府批准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严格落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制。强化基本农田保护意识,合理确定基本农田保护的数量和布局,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严格基本农田占用审批,确保了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同时,我们还注重引导广大农民在保护基本农田中的主体作用,把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引导到保护基本农田的经常性工作中。 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各项管理制度。着重建立了保护责任制、用途管制制度、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质量保护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统计核查制度和保护公示制度,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到政府的重要日程,加强管理建设,促进了各项保护措施的落实。 为切实维护全镇农业基础地位,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今年,对··镇基本农田数据和图件进行了调整更新,结合第二次农村土地大调查,进一步明确了保护数量和地块。按照“七有”的标准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做好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全镇耕地保有面积··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保护率达到了·%。 三、建立制度,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关于深化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推进集约利用的意见.

鄱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深化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进一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 为巩固全县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暨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活动成果,建立全县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利用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深化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进一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确立节约集约用地理念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自2010年开展全省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暨专项治理集中检查以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处置利用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不足土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县集约用地水平不高,单位土地投入产出水平、土地利用强度等指标仍待加强,工业用地闲置以及低效粗放利用还时有发生,这种以土地资源高消耗为支撑的经济发展方式与科学发展观不符。因此,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资源节约优先战略,以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为平台,努力创新机制,加快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盘活低效利用土地和存量建设用地,进一步提高利用水平,以土地集约利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 二、加强新增建设用地供应力度,切实提高土地供应率

继续深化开展闲置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利用。根据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原因,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供应一批、异地置换盘活一批、完善手续补办一批等措施,加快新增建设用地供应力度,使我县的土地供应率明显提高,并达到省市规定的指标(100%、80%、50%)要求。 (一)异地置换盘活一批。因征地无法实施或规划调整等原因不能供地的,可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农转用指标盘活政策规定和操作办法进行异地置换,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利用盘活指标重新安排其它非农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 (二)完善手续办理一批。对于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用地,凡以建设项目运作实施的,因缺少资金未办理供地手续的,经依法查处后补办供地审批手续。对于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用地的未供先用违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处理后重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并结合实际,加快办理供地审批手续。 (三)规范标准处理一批。对道路绿化、安全间距等代征地、不能利用的边角地,确属无法单独划宗进行供应的,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经认定并报当地政府同意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予以核销,不再作为批而未供土地纳入供地率考核。对于农转用重复报批的,要对原批次农转用项目征地红线四至、面积进行重新调查,建立农转用重复报批项目统计台帐,将重复的农转用指标面积予以扣减。

土地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全市土地利用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专题调研第五调研组 按照局党组统一部署,局学习实践活动第五调研组组长魏钦稳副局长带领局利用处、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围绕落实国土资源“保增长、达小康”措施,建立“开源节流机制、市场配置机制”,紧密结合“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规范有序、保障有力、调控有效的机制,加强土地市场监管,努力增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课题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对全市2007年至2009年一季度土地利用情况调查,实地赴通州听取了通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情况汇报,与部分国土资源所、开发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并深入镇街厂区等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基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功经验、破解土地利用保增长和促进节约集约利用的方式方法,为市局探讨和加快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土地利用管理和节约集约利用模式提供有益的借鉴。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近年来,全市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等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及时提供用地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提

供了有效支撑。 1、土地储备机制全面建立,宏观调控作用不断显现。 1998年,市土地资产储备投资中心经市政府批准率先成立,之后,各县(市)也相继建立了土地储备机构,充实了人员,明确了职能,土地储备机制全面建立。(表一) 全市共收储土地6143公顷,供应4299公顷,在储面积1844公顷,银行贷款余额50.45亿元。在储备土地性质上,主要以经营性用地为主,部分县(市)已将工业用地纳入收储范围。土地储备资金运作规范,主要来源于财政拨付的资金、从国有土地收益中安排的专项基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等。土地储备资金均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土地储备,受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通过建立“多渠道进水,一个水池蓄水,一个龙头出水”的土地收储供应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和调控。土地储备近年来在推进地方城市建设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表二) (单位:公顷、万元)

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规程

深圳市临时用地和短期租赁用地管理 工作指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临时用地和短期租赁用地管理,明确审批监管流程及职责,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深圳市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土地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名词解释】本指引所称临时用地是指因工程建设施工、地质勘查、抢险救灾以及政府组织实施的急需公共服务设施需要,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使用的国有土地。 本指引所称短期租赁用地是指经市政府批准,由社会投资主体组织实施的急需公共服务等设施,按照短期租赁用地合同约定使用的国有土地。 第三条【职责分工】市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我市临时用地和短期租赁用地管理政策统筹与协调,向各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区政府)开放相关信息系统平台,配合开展临时用地和短期租赁用地审批、台账建

设、监管等工作。 各区政府负责开展辖区内临时用地和短期租赁用地申请受理、审查、批准、监管、收回等工作,并负责向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报备。 第二章申请 第四条【临时用地范围】下列情形,可以申请临时用地:(一)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临时用地,包括工程建设施工中设置的临时办公用房、预制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场、材料堆场、施工便道和其他临时工棚用地;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临时性的取土、取石、弃土、弃渣用地;架设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和其他地下工程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 (二)地质勘查临时用地,包括厂址、坝址选址等需要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测,探矿、采矿需要对矿藏情况进行勘查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 (三)抢险救灾临时用地,包括受灾地区交通、水利、电力、通讯、供水等抢险救灾设施和应急安置、医疗卫生等急需使用的土地; (四)政府组织实施的急需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交通场站、环境卫生、电气、气象、通讯、水利、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设施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 第五条【短期租赁用地范围】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搅拌站、电动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瓶装燃气站、建筑物废弃物

县国土资源局清理闲置土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清理闲置土地专项行动工作 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政办明电〔XX〕126号)和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常德市清理闲置土地工作方案》(常国土资办发〔XX〕2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县非农建设项目闲置土地清理专项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土地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用4个月的时间,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分类处理,公开处置”的原则,在全县范围集中清理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促进用地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清理范围 (一)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三)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

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总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建设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XX年9月1日~9月15日)。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思想和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二)调查摸底(XX年9月16日~10月15日)。在历年供地台账和土地变更登记基础上,结合自行申报、现场调查等方法,查清闲置土地位置、面积等,建立闲置土地宗地档案,绘制闲置土地分布现状图,建立清理闲置土地工作台账,明确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限,落实相关责任人。摸底完成后,各乡镇工作台账由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汇总后统一报市国土资源局。 (三)集中处理(XX年10月16日~12月15日)。按照清理政策要求,根据工作台账,针对每宗地块的情况,分类制订处置实施方案,依法登记确认闲置地,核发闲置土地认定书。该处置的依法处置,该收回的依法收回。对已盘活利用的闲置土地,要做好阶段性自查总结,并督促落实后续监管工作。 (四)检查验收(XX年12月16日~12月31日)。

县国土资源局工作总结

县国土资源局2013年工作总结 二〇〇九年,××县国土资源局在市国土资源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按照省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xx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积极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完善机制,提高水平,通过全系统工作人员扎实认真的工作,全面落实了耕地保护责任,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初步取得了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成绩,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将二〇〇九年我县国土资源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夯实耕地保护责任,切实加强了土地管理工作 1、认真抓好了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一是落实了耕地保护责任。在3月27日召开的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全县耕地保有量指标97.9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48万亩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成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刚性指标。并明确要求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实际新发生的用地负责,不断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和措施,确保各项指标不能突破。结合全县各项目标责任半年和年终考核工作,对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同步考核,确保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实现。 二是切实加强了土地利用计划工作。我局严格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对于非重点项目,一般不得调整规划;切实加强基本农田监督管理,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任何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进一步加强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坚持实行集体会审制度,严格遵守《禁止供地目录》和《限制供地目录》,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项目中有关土地利用方面的内容,依法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全年上报市局并通过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用地预审7宗,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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