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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用工制度

劳务用工制度
劳务用工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用工行为,合理有序地使用外部劳务,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劳动法》、《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用工指我公司在从事工程活动中所使用的临时劳务人员及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劳务用工归口管理里部门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劳务承包管理的业务指导、检查;

3、负责建立公司内部劳务管理制度,建立公司劳务用工信息库。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劳务用工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是劳务管理责任人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

2、负责所用劳务方的推荐及临时用工的选择,负责与劳务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3、负责入场人员相关证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资料的收集、查验、建档、留存等工作;建立劳务方信用档案,并定期检查。

4、组织入场人员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记录。特殊岗位必须要求持证上岗,报工程部备案;

5、负责对劳务方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情况跟踪管理,负责对作业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等监控;

6、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审核和劳务费用的结算,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卡的办理和工资的发放;

第三章劳务工的选用原则

第六条劳务企业的选用,要遵循“合格准入、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七条通过劳务方公开招聘评价确定及日常考核评价等措施,建立劳务企业引进和退出机制,确保劳务人员的素质满足施工需要。

第八条劳务用工队伍选择,应以资质资格、质量安全、诚信等条件进行全面考察,凡取得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资格和施工能力满足要求,具备劳务作业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均可选用。特殊情况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一定专业施工经验、能承担一定民事能力的劳务队伍。

第九条经公司核准同意的劳务方,必须依法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及安全责任书。合同签订的主体为公司和提供劳务的劳务方。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安全管理责任等。凡单项劳务合同价款在200万元以上或特殊项目,由公司公开招标,组织谈判并签订合同。其他劳务委托合同由项目负责实施。

第十条外部劳务工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至55周岁及以下,能胜任施工岗位需要,且身体健康。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童工。

第四章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劳务用工选择确定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主要成员为组员的评价小组,对劳务方的资质、业绩、生产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价,并根据当地的劳务单价、工序劳务承包单价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对劳务企业进行初选,推荐工程管理部选择。工程管理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评价,建立公司合格供方(劳务)名册。对临时零星用工,可由项目部组织评价选用、建档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十二条项目部对所用合格劳务方资料进行查验,并对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后,建立人员信息台帐、合格劳务人员劳动合同台帐,特殊工种登记台帐等,进行整理归档,并报公司备案。杜绝体力、健康、技能不能满足岗位需要的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活动。

第十三条所有劳务人员都必须进行专业技能和岗前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专业技能培训由劳务工所在的劳务方负责,岗前培训由项目部负责。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务工,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作业的劳务工,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十四条社会保险费缴纳监督检查

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督检查劳务方为劳务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并及时索要相关凭证备存。

第十五条项目部要定期监督检查劳务人员生活设施、作业条件和防护用具是否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禁止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预防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六条人员动态管理

1、在建工程项目劳务队伍保持相对稳定,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编入劳务人员的增减、变更要报项目部同意。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特别是具有较高技术等级的工人。否则,对施工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劳务方承担相关责任;

2、项目部应定期对劳务人员进行清点、核对,有变更的应上报人员变更情况;

3、项目部对于人员的进场、退场,要做好记录,未经登记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七条劳务费结算、支付

1、劳务费结算、支付原则:按期拨付、严禁超拨。

2、劳务费支付

(1)劳务工工资每月由项目部根据劳务工考勤报劳务工资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财务依据工资单直接支付劳务工工资;

(1)劳务管理费由财务部门根据结算部门提供的劳务费结算审批手续,进行劳务费列帐。扣除劳务工工资后对劳务企业进行支付。

第五章考核评价

第十八条项目部要加强对劳务企业的考核再评价,在公司内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见附件1:劳务方评价表),并及时清退不合格劳务队伍。

第十九条劳务队伍经考核不合格,予以清退出场。在办理退场手续过程中,项目部应做好退场的管理监督工作。下发退场通知书给劳务企业,做好人、财、物的清点、登记、核对工作,办理末次结算。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说明。

劳务管理制度上墙

XXXX项目部劳务管理制度 一、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制度 1、本例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 开。 2、参加人员为: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其 它相关人员。 3、会议由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主持。 4、会议内容: 1)、审议各参建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的本月劳务管理、矛盾隐患排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总结、分析本项目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工资发放、 劳务作业人员变动、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3、)核对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4、)针对劳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纠 纷、隐患制定化解方案; 5、)落实上月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并制定下月的 工作计划。 5、总包单位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将会议记 录在项目部留存备查。 二、项目经理劳务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牵头本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为领导小 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劳务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召开

“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 2、监督检查总包项目劳动力管理员工作。 3、定期做好合同外增减量、变更、洽商、施工现场临 时派工及停工、窝工等现象的签认、结算工作。 4、负责组织对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普法和维权 培训。 5、主动与劳务分包企业协商解决双方存在的劳务费结 算支付纠纷。 6、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劳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 作。 三、施工队长劳务管理工作职责 1、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长是劳务分包项目劳务管理工 作的直接责任人。 2、监督检查本劳务承包项目劳务管理员工作。 3、发生合同外增减量、洽商、施工现场临时派工、停 工、窝工等现象时,应及时提供相应资料,主动与总承包项目经理办理签认、结算和支付等相关手续。 4、积极与总承包项目部协商解决双方存在的劳务费结 算支付纠纷。 5、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避免发生内部劳资纠纷, 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 6、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劳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

劳务用工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劳务用工制度(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劳务用工制度(标准版) 为了科学合理地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录用过程中的流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在人员招聘中实行公开、公平性原则和人岗匹配原则。在人员考核、录用中对所有应聘者以岗位职责要求为考评依据录用,在人员招聘中需遵循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吻合的原则。 2、应聘人员年龄在18岁至55岁,严重违章上黑名单或生理缺陷的不予录用,不适宜井下工作的人员不得录用从事井下工作。 3、所有招聘人员必须由矿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者不得参加培训并录用。 4、体检合格必须按照矿要求准确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 5、录用人员必须经矿方组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与矿签订劳动合同。 6、分到部门后,新工人需在老工人带领下跟班学习三个月后,

经矿方考核认可后,方能独立从事井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7、受聘员工在签定劳动合同后,由矿统一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8、受聘员工必须遵守矿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有严重违章、违纪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辞职,员工在合同期内自动离职的不享受矿的相关补偿金等待遇。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的管理,维护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人员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派遣公司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含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派遣人员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公司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公司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和“合理规范使用、严格控制总量”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主管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宏观控制、政策制定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其他部门职责 (一)各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依据“临时性、

辅助性、替代性”原则使用,并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管理。各用人单位的行政负责人为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安全监察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其考试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发放上岗许可证,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保卫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应注册登记、发放入厂证件、法制教育及有关的治安管理工作。 (四)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劳务派遣人员使用的法律程序、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外包协议的审查及相应的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为完成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或因生产急需而公司定员暂时不能调剂,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可以有条件使用临时用工(使用时间不超过半年)。 第七条标准工程项目(如:基建项目,机组设备大、小修等)定额范围之内的工作不得招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 第八条正常性的工作岗位和管理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九条部门定员范围内的工作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第十条劳务派遣人员的使用本着节约、效能的原则,实行专项审批许可制。

石油行业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修订稿

石油行业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 为贯彻落实《XXX集团公司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油人劳字[1999]第164号)精神,现对有关具体问题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中油人劳字[1999]第164号文件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简称用人单位)的全部国有职工。 二、中高级技术、管理、操作、服务人员的界定 中高级技术、管理、操作、服务人员,是指科级及其以上的管理人员、中级职称及其以上的技术人员、高级工及其以上的操作、服务人员。 三、新增职工录用原则 新增职工是指《XXX集团公司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意见》下发之日(1999年4月9日)起,用人单位新增加的职工,包括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和系统外调入人员。 ㈠、㈠、新增职工必须严格控制在集团公司年度劳动力计划以内。在计划指标内,用人单位可以自主确定用工对象。 ㈡、㈡、新增职工必须通过企业内部人才劳动力市场,实行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实现职工合理配置。 ㈢、㈢、新增职工必须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书应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鉴证。 四、四、新增职工接收和录用

㈠、转业和退伍军人 1、1、转业干部一般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随意解聘、辞 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因工作需要,录用到中高级技术、管理、操作、服务岗位的,签订5年以内期限劳动合同。 2、2、退伍军人在人才劳动力市场通过双向选择、择优录用上岗的,一般签订3年以内 期限劳动合同。 3、3、对缺乏专业技能需要培训的,先进行一定时期的技能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 职业资格证书后,再通过竞争上岗。学习期间,除发放生活费外,成绩优秀者,可适当发放奖学金。 ㈡、毕业学生 各类毕业生应通过企业内部人才劳动力市场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录用到一般性技术、管理、操作及服务性岗位,签订3年以内期限劳动合同。录用到中高级技术、管理、操作及服务性岗位,签订5年以内期限劳动合同。特需高层次专门技术及管理人才,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㈢、其他人员 根据生产需要,用人单位录用其他人员,一般签订3年期限以内的劳动合同。 五、新增职工工资待遇 1、1、新增职工在一般性技术、管理和操作、服务岗位的,其工资待遇根据本人技能熟 练程度、劳动力供求关系和市场工资率自行确定,原则上应实行结构相对单一、不分工资单元的月薪制。其中,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人员的工资待遇,可参照集团公司规定的指导标准,结合所在地情况予以确定。 2、2、新增职工在副科级、工程师和高级工及其以上岗位的,以及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 待遇,按集团公司基本工资制度规定执行。

劳动用工制度

劳动用工制度及流程 一、人员的聘用、培训制度 (一)人员的聘用 1、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根据公司组织结构进行岗位分析,实现定岗定编,报总经理室研究决定后实行。 2、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实行一年聘用制,公司各部门正职由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业绩考核任命,中层副职由正职提名,经考核考评通过后聘用。 3、各部门员工根据部门核定人员名额,采用自荐、推荐、竞争上岗、招聘等方式经考核后聘用。 4、因业务需要增加人员的由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与考核。 5、考核分为面试和技能测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不低于3人的测试小组进行考核,人力资源部主要考察个人品行及简历,相关岗位负责人主要考核个人工作能力及技能。 6、被聘用员工报到时必须提供、学历及职称证明复印件(要核对原件)、近期1寸彩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要核对原件)、个人简历、外地人员的暂住证(查看)等,填写公司统一格式的《员工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7、被招聘员工试用前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其体检,体检合格后参加试用。 8、被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开出工作联系函,安排到指定部门及岗位报到。并函报其他部门。 9、新员工试用期期间由人力资源部与所在部门共同考核,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如有品行欠佳或无故旷工者,给予随时解聘,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也可主动提出离职。 10、经考核合格者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缴纳社会保险。 11、被正式聘用后的员工,若发现隐瞒或虚报个人简历或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资料,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辞退。 (二)员工培训 1、新员工上岗前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公司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相关业务流程进行学习,上岗后由部门委派专人对其业务指导、强化流程管理。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范本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 制度范本

四川轩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二○一五年六月六日 2

关于制定四川轩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的 通知 本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于年月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现予公布,如职工有修改意见,请以书面形式于五日之内提出;如无异议,请签字确认。本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自最后一名员工签字确认之日起施行。 职工:签章(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3

四川轩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单位用工单位劳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三章工资福利 第四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单位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4

第三条单位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单位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单位是指(用工单位);员工是指(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本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 第五条员工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六条单位负有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的义务。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七条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第八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3:00-6:30 冬季:上午 8:30-12:00 下午2:30-6:00 第九条员工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休息日为每周的星期六、星期日; (二)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第十一条员工的其它假期如下: 5

(完整word版)建筑劳务公司项目部工作管理制度

XXX建筑劳务公司项目部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适应建筑行业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确保施工队伍能够高效、快速地发展;确保我们的建筑工程质量更好、更高的面向社会,特制定本制度,望工地所有员工自觉遵守。 (一)综合管理制度 1、严格服从项目部负责人各项工作的安排和领导。 2、各管理人员必须熟练和精通本职责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工作期间要有责任心,不得玩忽职守。 3、工程技术上,必须听从技术人员的统一领导,不得乱口当家,违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4、严格执行谁管理、谁负责、不得推卸责任。 5、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6、上班时间,不得喝酒、打牌,要求衣帽整洁,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二)考勤制度 考勤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项目部考勤表的出示、收集;负责对项目部人员考勤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负责月末汇总,并上报公司办公室审定后,办公室交给财务,财务作为发放工资的基础资料。员工从报到日开始考勤,除公司总经理同意的除外。 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的监督与记载,员工上班前,由个人在项目部所在地办公室出示的考勤表上,按规定划出勤标记,因公不能按时考勤的,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登记,事后补上考勤。非因公不能考勤的,不予补考勤。 因公出差的,凭项目部负责人批准的出差报告,由项目部办公室补上考勤。因个人原因未考勤而出勤扣发当天工资,未经请假擅自未考勤未出工的,按旷工处理。项目部所属员工要本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服从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不折不扣的完成分管的各项工作。否则,未完成分管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相应责任。 (三)值班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值班和现场值班,项目部值班由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报告项目部负责人。

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与建议

这篇建筑工程论文投稿发表了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与建议,论文首先概述了建筑劳务用工制度,这对建筑企业的用工制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极大丰富了建筑劳务用工,同时法律的不断完善,让建筑劳务用工制度中的问题逐渐被解决。 建筑机械 关键词:建筑工程论文投稿,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法律 一、引言 工作问题一直都是我国国家和社会所关注的重点问题,而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对于国家的经济增长至关重要。而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劳务用工制度是关键。在《劳动法》的规范和保护下,劳务用工制度的改革在不断推进,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本文针对建筑劳工用工制度改革以及法律问题进行了阐述,并给出了一定的建议。 二、建筑劳务用工制度的概述 建筑劳务用工制度一直是我国建筑施工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在建筑项目中,劳工工人是主体,与建筑项目工程的质量有重要的联系。目前,在我国,主要应用的劳务用工制度有传统的雇佣劳工制度和劳务派遣工的制度,传统的劳工制度是长期以来我国一直使用的劳工制度,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建筑项目中进行工作,同时,工人的工资和薪酬也是由建筑施工企业发放的。这种传统的用工方式比较简单,只是涉及到用工单位和劳动工人,但是,也存在有很多的弊端。

所以说,劳务派遣工的方式应运而生,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那么,劳务派遣的形式究竟是什么呢?首先,我们先要了解劳务派遣的三个主体,分别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的单位以及被派遣的劳动者。当用工单位需要相应的劳动工人时,会像劳务派遣单位提出申请,并签署相关的协议,之后,劳务派遣单位再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派遣相对应的劳动者到建筑施工企业去承担相应的工作。 这三方之间的关系看似简单,但也包含了许多细节,像真正具有劳动合作关系的是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工,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的单位只是基于用人需求的合作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为用工单位解决了很大的问题,同时,用工派遣单位也得到了相应的报酬,而在劳务派遣模式当中,与传统劳动模式不同的最为核心的一点就是用工单位和工人之间并没有劳动合同的关系,二者之间只是单纯的工作和合作的关系,这样,就充分的将雇佣和使用分开来,劳工的工资实际上是由劳工派遣单位来发的,就避免了很多的问题,同时,更多情况下,每一个工程所雇佣的劳工通常是不同的,更多只是一次或是两次的工作合作关系,使用人的风险降到了最低。此外,这种劳务派遣的方式,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劳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 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以及劳动工人三方应当形成一个有效的运行和管理模式,不断的提高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这样,就可以使整个企业形成一个良性的运作模式。所以说,劳务派遣的模式是建筑施工企业当中一种重要的用工形式,极大的颠覆了我国的劳务用工形式。传统的劳工雇佣形式和劳工派遣的形式共同构成了我国目前的劳

劳务用工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用工行为,合理有序地使用外部劳务,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劳动法》、《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用工指我公司在从事工程活动中所使用的临时劳务人员及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劳务用工归口管理里部门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劳务承包管理的业务指导、检查; 3、负责建立公司内部劳务管理制度,建立公司劳务用工信息库。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劳务用工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是劳务管理责任人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 2、负责所用劳务方的推荐及临时用工的选择,负责与劳务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3、负责入场人员相关证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资料的收集、查验、建档、留存等工作;建立劳务方信用档案,并定期检查。 4、组织入场人员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记录。特殊岗位必须要求持证上岗,报工程部备案; 5、负责对劳务方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情况跟踪管理,负责对作业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等监控; 6、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审核和劳务费用的结算,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卡的办理和工资的发放; 第三章劳务工的选用原则 第六条劳务企业的选用,要遵循“合格准入、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七条通过劳务方公开招聘评价确定及日常考核评价等措施,建立劳务企业引进和退出机制,确保劳务人员的素质满足施工需要。 第八条劳务用工队伍选择,应以资质资格、质量安全、诚信等条件进行全面考察,凡取得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资格和施工能力满足要求,具备劳务作业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均可选用。特殊情况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一定专业施工经验、能承担一定民事能力的劳务队伍。 第九条经公司核准同意的劳务方,必须依法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及安全责任书。合同签订的主体为公司和提供劳务的劳务方。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安全管理责任等。凡单项劳务合同价款在200万元以上或特殊项目,由公司公开招标,组织谈判并签订合同。其他劳务委托合同由项目负责实施。 第十条外部劳务工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至55周岁及以下,能胜任施工岗位需要,且身体健康。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童工。 第四章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劳务用工选择确定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主要成员为组员的评价小组,对劳务方的资质、业绩、生产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价,并根据当地的劳务单价、工序劳务承包单价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对劳务企业进行初选,推荐工程管理部选择。工程管理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评价,建立公司合格供方(劳务)名册。对临时零星用工,可由项目部组织评价选用、建档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十二条项目部对所用合格劳务方资料进行查验,并对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后,建立人员信息台帐、合格劳务人员劳动合同台帐,特殊工种登记台帐等,进行整理归档,并报公司备案。杜绝体力、健康、技能不能满足岗位需要的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活动。 第十三条所有劳务人员都必须进行专业技能和岗前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专业技能培训由劳务工所在的劳务方负责,岗前培训由项目部负责。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务工,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作业的劳务工,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十四条社会保险费缴纳监督检查 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督检查劳务方为劳务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并及时索要相关凭证备存。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范本) 二○年月日

单位用工单位劳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三章工资福利 第四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单位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三条单位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单位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单位是指(用工单位);员工是指(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本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 第五条员工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六条单位负有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的义务。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七条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第八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夏季: 冬季: 第九条员工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休息日为每周的星期六、星期日;

(二)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 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第十一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一)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七天;晚婚(男 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增加奖励假七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 定假日在内。 (三)丧假:员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在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 可以请丧假,假期不得超过5天。到外地奔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四)产假:女员工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用由 夫妻双方各担负50%,此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 三年独生子女费。假期包括公休日、法定假日。女职工怀孕流产后,根据医 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期4个月以 上的,产假为42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以上不包括非婚生育)。 (五)探亲假:在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 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休息约一昼夜的,给予探亲假。 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 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员工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 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 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 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 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三章工资福利 第十三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假期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单位不支付事假期间工资。

铁道部印发《关于深化铁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铁路

铁道部印发《关于深化铁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铁路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铁劳卫[2000]29号 【发布部门】铁道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0.03.15 【实施日期】2000.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铁道部印发《关于深化铁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和《铁路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0年3月15日铁劳卫〔2000〕29号) 部属各企业单位: 现将《关于深化铁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铁路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并将实施办法报部备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各单位要落实劳动定员标准,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加快职业技能开发,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积极推进职工竞争上岗,不断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现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实施就业准入制度

根据国家关于实施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自2000年起,对国家已公布的就业准入职业和铁路特有工种(见附件),均作为铁路实施就业准入工种的范围。凡在就业准入工种范围内的新录用人员,必须符合录用基本条件,并持有相关毕业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新录用人员,需对口安排试用,试用期满达到岗位标准后方可正式上岗。达不到岗位标准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未取消统配政策前的专业学校毕业生可进入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参加培训。按政策规定接收的复员退伍军人,拟进入准入工种范围的,原则上都要进行学历培训或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毕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后,根据职业资格等级和岗位标准安排相应岗位工作。 二、推行职工竞争上岗、上等制度 各单位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竞争上岗方式,总结经验、完善办法,逐步建立起职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用工机制。要按照岗位标准,加强考试、考核工作,将理论考试与实作考试结合起来,将日常经常性考核与定期全面性考核结合起来,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内部下岗人员;对其他人员,可依据考试、考核成绩确定等次,并适当拉开分配收入差距。内部下岗人员比例和各等次人数比例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内部下岗人员由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机构进行分流,或组织上岗培训。培训期满,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可参加原岗位竞争;鉴定不合格或竞争未上岗的,可参加转岗培训及原工种以外岗位竞争。变换工作岗位或工作单位的,要按规定变更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三、加快职业技能开发 各单位要结合新《技规》的实施,新技术、新设备的广泛运用,以及强基达标的要求,开展多层次、多形式职工技能培训。运用激励措施,调动职工学习技术业务的积极性。要实行鉴定与培训分离办法。从2000年起,对现岗位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开展鉴定。对已经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规范逐步实行对等复

劳务用工制度(完整篇)

编号:SY-AQ-0825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劳务用工制度(完整篇) Labor employment system

劳务用工制度(完整篇)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科学合理地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录用过程中的流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在人员招聘中实行公开、公平性原则和人岗匹配原则。在人员考核、录用中对所有应聘者以岗位职责要求为考评依据录用,在人员招聘中需遵循能力与岗位要求相吻合的原则。 2、应聘人员年龄在18岁至55岁,严重违章上黑名单或生理缺陷的不予录用,不适宜井下工作的人员不得录用从事井下工作。 3、所有招聘人员必须由矿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者不得参加培训并录用。 4、体检合格必须按照矿要求准确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料。 5、录用人员必须经矿方组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与矿签订劳动合同。 6、分到部门后,新工人需在老工人带领下跟班学习三个月后,经矿方考核认可后,方能独立从事井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过

有资质的部门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7、受聘员工在签定劳动合同后,由矿统一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8、受聘员工必须遵守矿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有严重违章、违纪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辞职,员工在合同期内自动离职的不享受矿的相关补偿金等待遇。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完整版)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反规定的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根据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员工的条件要求,公司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面试、筛选,对符合条件要求的,经用工单位面试合格并确认后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并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第六条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后可由公司委托用工单位进行招聘、面试、筛选,用工单

位确定录用名单后,由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并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三)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条公司建立派遣员工名册,并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及时进行用工备案。 第八条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时,用工单位应核实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第九条派遣员工派遣期满、用工单位继续使用的,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如派遣员工逾期办理,视为派遣员工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此产生有关责任由派遣员工承担。 第十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协商一致并书面通知公司后,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如派遣员工逾期办理,视为派遣员工已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及其变更内容,由此产生有关责任由派遣员工承担。 第十二条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劳务用工制度 根据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和企业劳务管理需要,为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的劳资关系,合理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用工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设立劳务用工管理部 1、用工管理部需履行本公司制定的《用工管理部门职责》 二、劳务用工管理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组织对特殊工种、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操作培训 及普法维权教育及监管。 2、负责对现场施工队伍的审查。 3、负责考勤记录及核实、人员流动记录,核实劳务工资的发放及 做好工资发放记录。 4、协助工程劳务分包预付款、进度款的审核工作。 5、负责审查劳务合同履约情况,审核劳务企业报送的履约信息。 6、协助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7、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归档及管理,做好劳动保障。 8、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名册。 三、劳务人员招工条件 1、对于新招收的人员,要对其专业操作技能、安全生产意识严格 把关; 2、对其进行查体检验,确认无不适合所从事工作的疾病; 3、确保新招人员的综合素质,杜绝使用五种人(即童工、残疾、

聋哑、呆傻、无技术女工); 4、新招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由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告知或责其自 行阅读公司管理制度包括本劳务制度; 5、熟知并接受我公司管理制度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并发给施工 现场准入证; 6、对新招员工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场工作;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 1、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与务工人员签订; 2、务工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无能力人; 3、务工人员必须身体条件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 4、务工人员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 1、先到劳动局备案,申请社会保障证书,后续每年根据上一年度 社保办理情况年审。 2、领取当地的劳动合同样本。 3、和员工根据企业工作的特点协商双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岗位 职责和待遇,劳动补贴等内容,签订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办理员工的相应人事档案,然后申请就业证。 5、带着合同、就业证到社保处办理保险。一般劳动法要求养老、 工伤、失业、生育和医疗保险。 6、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程序。 六、劳务人员考勤工资制度及工资发放程序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编号:SM-ZD-42197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三条单位负有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的义务。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四条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第五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08:00-11:00 13:00-17:00 第六条员工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休息日为每周的星期六、星期日。 (二)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第八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一)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

项目分包劳务管理制度

项目分包、劳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劳务作业层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按照两层分离的要求,项目部与劳务作业层应建立以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定额分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合同关系。 第二条项目所需劳务作业队伍应坚持“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的原则,由处劳动人事部门审定配置计划,委托项目部组织公开招标,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化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对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及时向公司劳资部门提出申请计划。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队、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兑现奖罚。 3、发现上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重不一致或工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患时,项目部有权调整施工队伍。 4、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对项目劳动力的招用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正确使用劳务工,纠正不规范用工行为。 第四条内部劳务队伍管理 1、内部劳动作业队伍,是指由处劳务基地在强化培训、优化组合、合理搭配、竞争上岗的基础上,组建的具有明显专业施工优势、能够独立作战和动态流转的作业队、班组。

2、项目部使用内部施工队伍的总量以项目评估方案确定,并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予以明确。项目部使用内部劳动力达不到约定人数时,少用部分按企业月平均工资乘以少用的人数向处上缴劳务调控费。 3、项目部招用的内部施工队伍应坚持计划管理、定向输入的原则,由处劳务基地推荐,并提供《内部施工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和《内部施工队伍近两年承建工程项目清单》,供项目部择优录用,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包括:作业任务、使用劳动力人数、进场、退场时间、进度、质量、安全要求、劳动报酬及结算方式、奖励及处罚条款等。 4、项目部对内部劳务作业层以下达施工任务书的方式实行合同化管理。在做好技术、安全交底的同时,应对其所施工的工程数量、部位、质量等事项、材料耗用量、用工数量、进度计划等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和明确,并加强对劳务作业层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以及作业质量和效率的检查。 5、项目部对劳务作业层实行按产联质计酬与节约消耗奖励相结合的分配办法,体现绩效挂钩、多劳多得;劳务作业层内部分配应在项目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按照民主管理的有关程序进行定额(计件)工资制或承包工资制分配办法,自主管理与分配。 第五条外部劳务队伍管理 1、外部劳务队伍是指在工程项目上招用具有独立施工能力和相应资质的外协施工企业。 2、实行分包队伍资格施工准入制度。由公司工程技术部门归口办理外部劳务的资格审查和注册登记工作,在确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齐全、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6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7条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必须是未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就业失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明材料,员工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单位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8条单位在正式录用员工前,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应聘员工接受健康检查。 员工被录用后,由单位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第9条单位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代办暂住证、工资卡等事项的,在代办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员工的证件。 第10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1 1条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技能水平。

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构建员工能进能出的双向选择通道,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共同权益,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劳动用工制度,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集团公司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为指针,以依法规范劳动关系为重点,加强劳动定编、定岗、定员、定责管理,推行竞聘上岗机制,建立以全员劳动合同制为核心的员工能进能出的劳动用工体系,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增强员工的主观能动性,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完善以全员劳动合同制为核心的劳动用工制度,公司人力资源配置逐步与市场配置接轨,真正实现员工能进能出。 (二)通过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消灭人浮于事,达到以事设岗、人员精干、岗位工作量饱满、员工积极增强的目的。 (三)通过大力发展科技,提高机械化水平,优化生产系统和劳动组合等措施,不断提高全员工效。 三、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及工作安排 (一)定员定编: 1.生产矿井:劳动力分以下七大类统计管理:(1)采掘队,(2)通修队,(3)机电队,(4)运输队,(5)管理队,

(6)后勤队,(7)其他。 ①采掘人数按矿井年度计划产量进尺、生产条件及现行劳动定额标准(工效)确定。 ②辅助部门以岗位实际需要为原则配备辅助人员。 ③地面、管理岗位以事设岗核定配备人员。 ④各矿要加强采掘连队队伍配备和管理,按建制配备采掘队伍,精简采掘连队队数,合理配备劳动力。 2.多经三产等单位实行以效益优先的原则,核定上岗人员。 3.直属单位、职能部门实行以事设岗、以工作量定员,从严从紧,核定上岗人数。 (二)、员工招收录用: ①公司对采掘合同工缺员时实行补员,其他员工实行先招生后录用的原则。 ②员工的招聘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员工上岗实行公开竞聘,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办法。具体程序按“公司员工招收录用管理办法”执行。 ③招收采掘合同工,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本人户口、身份证为准),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经公司招工领导小组政审通过后,按照先体检合格,经培训考试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好工伤参保手续后,再上岗的程序进行。严禁任何各单位私招乱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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