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地方债

地方债

地方债
地方债

地方政府债务,即地方债,是指地方政府作为举债人或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担保责任及其他或有责任的债务。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主要表现形式为以地方融资平台为借债主体、以银行信贷为主要资金来源、地方政府负有主要偿还或担保责任的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地方政府债券是由地方政府发行并负责偿还的债券,简称“地方债券”,也可以称为“地方公债”或“地方债”。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资金需要状况,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向社会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筹集的资金一般用于弥补地方财政资金的不足,或者地方兴建大型项目。

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一般又由不同的级次组成,而且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名称。美国地方政府债券由州、市、区、县和州政府所属机关和管理局发行。日本地方政府债券则由一般地方公共团体和特殊地方公共团体发行,前者是指都、道、府、县、市、镇、村政府,后者是指特别地区、地方公共团体联合组织和开发事业团等。

我国的地方债类型、表现、规模、风险与防范及化解思路

1 中国所谓地方债券,是相对国债而言,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地方政府债券按资

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

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筹集资金建设某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担保,而对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保证。

1,按照风险管理来分类:可以分为直接债务和或有债务,其中直接债务主要指的是在经济的运行过程中债务不需依附某些事件并且是必然发生的,直接债务可以通过特定因素的分析来进行预测;而或有债务主要是由于地方政府的投资、融资行为所发生的连带性债务。[2-3]

2 表现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都曾经发行过地方债券。有的甚至是无息的,以支援国家建设的名义摊派给各单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当部分工资。但到了1993年,这一行为被国务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对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有所怀疑。此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的安全性较高,被认为是安全性仅次于“金边债券”的一种债券,而且,投资者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所获得的利息收入一般都免交所得税,这对投资者有很强的吸引力。2011年10月20日,酝酿多年的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终于迈出了新步伐。当日财政部公布,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广东省2011年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为69亿元,上海市、浙江省和深圳市分别为71亿元、67亿元和22亿元,四省市合计229亿元。上述额度计入2011。

与此前财政部代理发行不同的是,这四个省市将自行组建债券承销团,具体发债定价机制亦由试点省市自定,而不是由财政部面向国债承销团,采取统一代理的方式分期打包发行。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内,因而不会对债券市场造成供给冲击。

拐点到来

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财政收入累计达到11.72万亿,比2011年增加1.33万亿元,增长12.8%。全年财政支出12.57万亿元,增长15.1%。收入与支出增幅相比于2011年的24.8%和21.2%,均有明显下滑[3] 。

2014年5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等10省市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这意味着地方债发行朝着市场化路径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给予地方政府发债的自主权,必须要在“控风险”层面建立制度约束。近日国务院公布的《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指出,“要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制度,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应该说,将地方债纳入预算管理,是这么多年以来,控制地方债风险最为关键的举措。舍此,地方政府的举债融资制度也就失去了权责对应边界。[4]

上海现状

“上海市试点发行地方债的主要细节已基本敲定,已选定交通银行、上海银行和另一家全国性银行担任主承销商,由大约20家机构构成的承销团也已组建完毕,预计上海市将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首批4个试点省市中拔得头筹。”上海某机构的债券交易员6日对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此次上海发债的规模为71亿元,3年期与5年期各占一半,预计最快将于15日前启动发行。

该交易员透露,主承销商和利得财富已要求各承销团成员上报具体债券认购需求,发行时将采用荷兰式单一利率招标方式。就具体发行形式而言,上海债仍将由财政部代发,即由财政部代办收款和还本付息,但上海市须在付息日、还本日前将财政部代办债券还本付息资金足额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国务院批准上海、浙江、广东和深圳首批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财政部10月20日公布的《关于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指出,试点省(市)可以在本省(市)政府债券承销商中择优选择主承销商。分析人士表示,此次上海债发行选定的3家主承销商有两家是本地商业银行,完全符合地方信托网建设及《通知》的要求。

广东省此次自行发债的规模为73亿元,期限也是3年和5年。据广东省财政厅最新的表态,广东省计划在11月底前选择有利时机完成债券发行。至于浙江省和深圳市,其发债时间表还没有更具体的消息。上述交易员表示,经多家机构确认,预计上海将拔得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的头筹。[5]

风险状况怎样?

根据审计结果,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从债务规模看,至2010年底,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即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52.25%。如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全部转化为政府偿债责任计算,债务率为70.45%,低于100%的警戒线。

从债务结构看,我国政府性债务以内债为主,2010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债权人主要以国内机构和个人为主,地方政府性债务是多年累积而成,30多年来,地方通过自身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偿债能力不断提高,偿债条件不断改善,逾期违约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从偿债条件看,除财政收入外,中国地方政府拥有固定资产、土地、自然资源等可变现资产比较多,可通过变现资产增强偿债能力。此外中国经济处于高速增长阶段,基础设施建设给地方经济和政府收入创造了增长空间,有利于改善其偿债条件。

2011上半年,银监会着力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退出管理、合同补正、追加抵质押物、增提拨备和提高资本占用成本等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平台贷款风险整体可控。

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如个别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担较重,

部分地方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较大,部分地区高速公路、普通高校和医院债务规模大、偿债压力较大等。对部分地区和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需要未雨绸缪,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

如何进一步防范风险?

为有效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近几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措施,2010年6月,国务院专门下发了通知,从多方面对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相关部门也相继从担保、风险控制等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财政部这位负责人表示,财政部目前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这包括:

——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公益性在建项目,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应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或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解决建设资金问题。

——继续抓紧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有的在落实偿债责任和措施后要剥离融资业务,不再保留融资平台职能;有的要充实公司资本金,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商业运作,引进民间投资改善股权结构。

——坚决禁止政府违规担保行为。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以及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直接或变相担保协议,不得以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企业融资进行抵押或质押等。

——加快研究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抓紧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中国银监会这位负责人说,下半年,银监会将用科学的机制让风险早暴露、早发现、可度量和早干预,严格依据有关要求,控制新增贷款风险。审慎开展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战略合作,加强土地抵押贷款管理,切实根据现金流覆盖情况分类计提风险资本。[6]

宋清辉:解决地方债问题要“开明渠,堵暗道”

近年来地方债增长很快,根据审计署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我国地方性政府债务是17.9万亿元,总体还是安全可控的。

如何解决地方政府“身背重债”现象?殷强表示,根据《意见》,就是说借债只能以一种方式,就是发债券,不能再以其他方式借债。这比私下借债好很多,老百姓可以知道借了多少债,债往哪儿用,社会可以监督。如果私自借债,或者通过融资平台借债,不光老百姓不知道,甚至政府自己都搞不清楚。

经济学家宋清辉也认为,此次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的最大亮点,就是跳出了以往“更侧重于如何堵后门”的局限性,《意见》更强调“疏堵结合”。[7]

政府必须寻求融资方式转变

宋清辉表示,2015-2020年将是我国地方债发行的高峰期,地方政府基础设施融资方式也将发生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将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PPP等方式解决;二是经营性项目主要通过普通企业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解决;三是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将主要通过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解决。[8]

建议编辑

为进一步管好用好政府性债务资金,应着力控制政府负债规模,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6]

1、加强政府性债务分析,逐步建立起财政监管、部门举债使用的管理机制,实行跟踪

监督和定期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的规范化。

2、建立化解历史债务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于已经形成的现有债务,一方面应当加强管

理,根据当地政府财力,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另一方面应积极主动争取各项政策扶持和上级财政支持,化解债务风险。

3、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债务,如基金会再贷款、粮食

和供销企业政策性挂账等债务,考虑西部欠发达地区实际,针对像我县这样的财政收入小县、支出大县、财力弱县、支付贫县、需求强县,在政策上继续给予倾斜,在资金上继续给予支持,建议适当给予减免。

中国企业债券利差的实证分析

中国企业债券利差的实证分析 邵斌许波李应龙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上海 200433)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企业债券三种利差指标, 并用其中最常用的选择权调整利差(OAS)对中国企业债券进行了定量分析, 并实证考察了这些债券OAS的期限结构, 波动性和趋同性. 关键词:企业债券选择权调整利差利差指标 Empirical Analysis of Chinese Corporate Bond Yield Spreads SHAO Bin XU Bo LI Yinglong College of Finance,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hanghai 200433 Abstract::I n this article we first explain three yield spread measures, among them the most widely used option-adjusted spread or OAS. We then study quantitatively the Chinese corporate bonds using the OAS method and analyze the term structure, volatility and convergence of the corporate bond OAS using empirical data. Key words: corporate bonds option-adjusted spread spread measures 一﹑引言 企业债券和股票一样是企业进行市场融资的一种基本方式, 并具有抵税, 财务杠杆和防止企业控制权分散等股票所没有的作用. 因此在成熟资本市场中, 企业债券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企业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一起构成了证券市场的有机整体, 两者互为补充, 协调发展. 虽然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步伐落后于股票市场, 但随着我国加入WTO, 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进程的加快, 人们对企业债券的认识的逐步提高, 利率市场化的逐步实现, 无疑将有力地推动我国的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迄今为止对于我国的企业债券市场的研究基本局限于定性的讨论, 本文试图从定量的角度来考察我国的企业债券. 我们将首先介绍在发达国家中人们研究企业债券常用的一些定量指标, 并远用其中最常用的选择权调整利差或OAS对中国的企业债券进行实证分析,观察到了一些有意义的现象. 我们认为虽然现在我国的企业债券的数量还很少, 企业债券投资可能不一定需要十分精细的定量分析, 但是引进这些定量指标无疑将有助于投资者分析企业债券价格的合理性, 加深对企业债券的了解, 活跃企业债券市场. 我们希望本文在这方面起到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二﹑企业债券的利差 人们为了判断企业债券的价格是否合理, 一般用没有信用风险, 而且流通性较好的国债收益率曲线作为基准, 来计算企业债券相对于这个基准的利差. 这个利差反映企业债券的信用风险和较差的流通性, 是对这些债券的投资者的风险补偿. 由于在我国政府对企业债券的发行控制得非常严格, 只有极少数的半官方的超级企业才能够发行企业债, 所以这些债券的

中国公司债券法律制度现状及分析

一、公司债的一般法律制度 (一)公司债的概念和种类 公司债券简称公司债,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1]。 1.按照债券上是否表明持债人姓名可以分为记名公司债和不记名公司债。 2.按照债券有无担保可划分为信用公司债(无担保公司债)及有担保公司债。 3.按持有人是否可参与公司利润分配还可以分为参加公司债与普通公司债。 其余还可划分为收益公司债、附质权信用公司债、附新股信用公司债、随时变现公司债、零息债券、混合债券、垃圾债券等。 (二)公司债的法律特征及意义 公司债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以及几方面: 1.公司债券是公司发行的一种要式有价证券; 2.公司债券是公司出于筹集生产经营资金的目的而发行的期限较长的(10年以上)债务; 3.公司债券是面向不定的多数人发行的债务。 公司债券的发行增加了公司融资的渠道,具有更广泛和更强的融资功能,优化了公司负债结构的同时不会影响股东的收益和对公司的控制权。 二、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益保护 (一)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利息请求权 公司债券持有人对公司享有利息请求权,利息、利率、支持方法及受领期限均由公司债发行条件确定。 2.偿还请求权 公司债券到期日届满,公司应当向公司债券持有人偿还本金,偿还本金时应当符合约定的方法和期限,不得任意变更,违约在偿还债权债务后,可要求债券持有人缴还债券。 (二)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保护制度 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 债券持有人会议又称公司债债权人,是由债券持有人集体行使权临时性机构,不是公司的组织机构[2]。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是法定临时由同次公司债债券持有人组成的,就有关债券持有人的共同利益事项作出决议的意思自治机关。通过会议,债券持有人可以就有关自身利益的事项形成共同意志,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债券的发行者可就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而采取改进措施,避免产生集体纠纷或与每个债券持有人分别解决个别问题所形成的麻烦,可以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当中。 债券持有人会议作为全体公司债券持有人利益的代表,在发生以下事项时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常包括:①公司减资、合并、分立,或者进入破产、重组程序,公司不能按期限还本付息的;②募集债券说明的约定、委托管理人或担保人、担保物发生情事变更的;③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重大事项发生的等。 在发生以上事项,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3]: ①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委托管理人召集举行或同次公司债券发行中持有公司债券在一定比例以上的公司债券持有人召集举行; ②发行债券的公司召集举行;③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按照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处理; ④开会之日前一定期限内以公告形式通知同次公司债券持有人,告知召开事及时间、地点; ⑤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及决议执行的费用由发行公司承担。 三、当代中国公司债券的立法评价 1.为了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和经济的快速、安全发展,我国一直对公司债券的发展采取严格的管理制度[4],主要表现在: ①对发行债券主体的严格限制。1994年生效的原《公司法》只允许股份公司、国家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其它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六张表告诉你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真相

六张表告诉你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真相 从总量上看,中国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但市场普遍担忧的是“是否会在一些局部区域出现问题”。本文将对全国30个省市(西藏没有公布数据)地方政府债务的横向对比分析,从各自债务规模及在全国中的占比、债务在不同层级(省、市、区县、乡镇)的分布结构、举债主体特征、债务类型、债务投向、偿债压力及风险等六个维度展开。 一、债务区域分布:东部占半壁,江苏省为首 从区域分布看,东部地区(11省市)占比47.5%,其中,江苏、广东、浙江、上海和山东占比较高;西部地区(11省市)占比28.7%,其中,四川、重庆占比较高;中部地区(8省市)占比23.6%,其中,湖南、湖北占比较高。分省看,江苏、广东、浙江、四川、上海和山东,依次是中国债务占比较高的省份,合计占比三分之一。

二、债务层级分布:不发达地区在省级,发达地区在区县 地方政府债务主要集中于市级层面,占比40%,其次是省级和县级,乡镇债务占比较低。与地方财力直接挂钩的负有偿还责任债务,其在不同层级的占比结构差别比较大,省级较低,为34.2%,市级66.4%,县级78.5%、乡镇84.2%,这反映出:层级越下沉,债务偿还对财力的需求越大,这与中国目前地方基层政府财力吃紧形成“倒挂”局面。

区域比较看,总体上,经济不发达省份,省级负债占比较高,经济发达地区区县负债占比较高,其中,山西省级负债占比最高,达到62.4%;浙江、四川、贵州、内蒙古、重庆区县级债务占比较高,占比在50%以上。这给出的提示是:对于经济不发达省份,省级平台及其他负债单位的偿还资金来源和再融资能力是关注的重点,而发达省份(特别上述重点省份,包括几个西部省份),由于负债层级下沉,而且较为分散,债务整顿和管理,财力的纵向平衡更为重要。 三、举债主体:不发达地区政府部门和机构占比较高 分省/市看:第一类负债主体是融资平台,其债务占比较高的省份主要是湖南、重庆、安徽、湖北、广西,占比在60%以上,江苏、陕西和海南占比也比较高,分别为57%、53%和52%。这些区域大部分是承接产业转移的主要省份。 第二类负债主体是政府部门和机构,欠发达省份该类负债主体负债占比较高:山西、新疆、宁夏、吉林占比50%以上,内蒙古、青海占比45%以上,云南占比35%以上。 第三类负债主体是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国有企业占比较高的省市,该类债务占比较高:福建、甘肃占比40%以上,上海、浙江和天津占比近35%以上。 第四类负债主体是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少数几个省市占比较高,北京占比近50%、河南占比25%。

关于公司债发行情况的分析

关于公司债发行情况的分析 一、公司债及与企业债的异同点 《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对公司债券的定义为: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债券与年月国务院颁发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所规定的企业债的异同点如下: 注:簿记询价是指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债券定价水平的意愿的程序。 二、公司债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公司法》和《证券法》 、年月日,证监会关于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颁布了《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年月日,《上海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颁布实施 、年月日,《深圳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颁布实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指南》 、证监会发行监管函()号——关于银行业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时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如何计算有

关问题的函 三、公司债发行条件、程序及发行方案要点 (一)发行条件 、《证券法》规定 “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七条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四)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五)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二)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三)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办法》的规定 《办法》规定申请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第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第三,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第四,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第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第六,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第二,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第四,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国债券信息网

浅议我国公司债券市场信用评级制度的创新 刘凡蔡国喜 独立、公正、客观的信用评级制度会对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对于投资者来说,信用评级可以作为判断信用风险、评价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有利于投资者规避风险、保护自身利益;对于发行人来说,有利于按照优惠条件迅速实惠发行,并为在更大范围内筹资提供了可能;对于监管当局来说,有利于有甄别地实施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而对社会以来说,则可以降低信息成本,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一、发达国家公司债券市场的信用评级体系 在公司债券的定价过程中,发行公司的信用价值是十分重要的因素,这以债券的信用等级为标志。国外公司债券市场一般都具有严格、客观的信用评级制度。成熟市场大多数公开发行债券在发行前(承销团组建后、发行价格确定之前)都会聘请专业评级机构对所发行债券进行评级。在美国,较有名的评级机构有标准普尔公司(S&P)、穆迪投资服务公司(Moody)、菲特投资服务公司(Fith)和达夫&菲尔普斯公司(Duff&Phelps),其中S&P 和Moody是最大和最著名的评级机构。 不同评级机构都具有自己的评级方法和标准,但其基本原则和考核思路是一致的:发行人的财力状况是影响信用评级的最主

要因素,通过会计质量、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资本结构、财务弹性等方面进行现金流量分析衡量发行人的财务风险;还对发行人所处宏观环境、行业状况、竞争地位、管理层素质、经营效率、筹资项目等方面进行经营风险分析;并考虑发行人治理结构、债券发行条款、政府支持态度等各方面的支持因素,最终通过信用分析对发行债券评定信用等级。通常,信用评级越高,违约的风险性越小;信用评级越低,违约的风险性也就越大。 债券一旦获得评级,评级公司将定期及不定期进行复审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是评级的一个必要过程,目的是根据未来情况的非正常变化,及时对评级结果进行修正。定期跟踪是评级机构定期根据发行人按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判断发债主体经营情况的变化,进行分析并对债券的信用级别进行复审。而当出现可能或足以影响信用状况的重大事件时,评级机构将随时据以调整债券的信用级别。 评级的公正性依赖于评级机构的中立性,成熟市场中评级机构也极为重视自身的独立性和中立性,他们尽最大努力使自己在人员或资金方面不与自己存在厉害关系的各方(发行人、承销商、投资者等)以及政府和金融当局发生任何利害关系,评级活动不受发行人的干扰。从评级机构的收入来看,在20世纪60年代之前,评级机构在对债券进行评级时,并不收取发行人的费用,而是向投资者收取有偿信息服务;而在60年代之后,评级机构开始向发行人收取评级费用,目前所有的发行人都必须支付此类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状况以及治理思路分析

《财政学》课程论文 题目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状况以及治理思路分析系别工商管理系 专业工商管理 班级 学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 2013 年 6 月 XXXX制

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定义和分类 (一)地方政府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要按照协议或合同的约定,依照法律的规定向债权人承担的资金偿付义务。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主要包括省(以及省级政府)、地(或地级市)县(或县级市)、乡(镇)四级政府负债。 (二)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分类 世界银行汉纳·普拉科瓦(HanaPolackova)发展和完善的财政风险矩阵模型认为,政府债务可以用两对概念的组合来表示,即政府债务可以是直接的或者或有的,显性的或者隐性的。据此,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可以分为四项:显性的直接债务、隐性的直接债务、显性的或有债务和隐性的或有债务。传统的财政分析方法把注意力集中在政府显性的直接债务上,对其余三种政府债务则往往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直接债务是指政府在任何条件下都无法回避的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是后果可以预见的负债.例如政府发行的债券、法律规定的未来养老金的偿付等等。或有债务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政府需要承担和履行的责任及义务.其出现与否取决于特定事件是否发生,而这一特定事件的发生可以内生于政府的政策(例如政府项目带来的道德风险),也可以外生于政府的政策(例如自然灾害)。 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是从另一个角度对政府债务所作的划分。显性债务是指由国家法律或政府签订合同明确规定的必须由政府来偿还的债务,当债务到期时,政府有法律义务处理这些债务,例如主权债务的偿还以及难以履约的政府担保债务的偿还。隐性债务与之相反,它代表了道义上的义务,这种道义义务不受法律约束,而是由公众的期望或政府压力决定。在某些危机事件发生后,政府经过事后的得失权衡,通常会对事件进行干预,承担事件的最终职责,以减少损失。例

中国公司债券发展趋势是什么样的

2019年中国公司债券发展趋势是什么样 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债券市场上的优势和风险也逐渐的表现出来,而国家对企业发行债券的政策也是有松有紧。在鼓励和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同时也不断的加强对债券的风险的控制,那么▲2017年中国公司债券发展趋势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一)城投公司企业债券、尤其是县级平台企业债将有所增长 2015年之后企业债的发行条件有所降低,为县级平台公司提供了融资渠道。“十三五”扶贫攻坚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推动城镇化的要求,使得县级政府的投融资压力依然巨大,县级城投公司和企业既有机遇也有挑战。叠加经济低潮期,民营经济疲弱,地方国有企业不得不挑起大梁。同时,国家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缓解权责不对等的矛盾,部分县级权限可下放至经济发达镇。未来,城投公司尤其是县级

平台企业债将有所增长,以解决发展中的资金缺口。 ▲(二)政府债务监管趋严,债务置换如火如荼,城投债提前置换却遭遇“难产”,2017年或将陆续降生,新增城投债面临一定估值压力 2014年开启的地方政府债务置换,通过把即将到期的高息债务置换为长期低息债务,部分程度上缓解了政府当前的偿债压力,降低了城投公司的负债率。为了规范政府举债,2016年又陆续下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即88号文)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即152号文),明确了2015年之后发行的城投债和2015年之前发行但未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城投债将按照企业债务的形式处理。根据规定,债务置换将在2017年底结束,未选择置换的债务将不能作为政府债务。因此,2016年的置换债大幅增长。目前,城投公司对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的债务,通过协商能实现提前置换,但城投债等公募方式募集的资金,由于发行人、投资人、地方政府等之间的利益要求难以达成共识,目前尚无成功置换案例,从4月份“14宣化北山债”、“14海南交投MTN001”,11月份“13临海债”和“13盘锦高新债”最终均取消提前偿付计划可以看到城投债置换的难点。但面对最后一年的置换机会,债券发行人需要在兑付金额和偿债压力之间选择、投资人则要在投资收益和兑付风险之间作出取舍。2017年,或有部分城投债选择提前到期置换,尤其是2014年之前发

中国企业债券现状浅析

中国企业债券现状浅析 企业债券作为一种直接融资的手段,在我国已经经历30年的风雨,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企业债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特别是近几年发展较快,品种不断增加,市场逐步规范,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与股票市场相比,在数量、规模、融资能力、市场影响、投资者认可度等方面相差甚远。政府干预过多,发债主体单一,市场流动性不足,企业积极性不高,信用评级体系不完善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客观条件在逐步形成,只要能够遵循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规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将会有一个较好前景。 2008年,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企业债券的发行制度由此发生了重大变革。核准程序原来包括先审核规模,后核准发行两个环节简化为直接核准发行这一个环节。企业债券发行制度的改革,简化了审批手续,降低了企业的发债门槛,使企业债券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得到更好发挥。企业债券发行效率的提高也为企业债券市场规模的扩大奠定了制度基础。 随着对企业债券的限制因素越来越少,企业债券发行节奏明显加快。2009年累计发行企业债券190支,发行总量4252.33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270.42%和79.66%,规模和期数创历史新高。2010年,全国共发行企业债券182支,发行总量为3627.03亿元,是企业债券发展史上第二个高峰年。具体情况可见下表。 债券类别2008年企业债 券发行量(亿 元)2009年企业债券 发行量(亿元) 2010年企业债券 发行量(亿元) 企业债券2366.94252.33627.0 中央企业债券1683.02029.01644.0 地方企业债券683.92233.31977.2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玩数据整理 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也呈现多元化的趋势。企业债券发行主体从铁道部、国家电网等大型中央企业向地方企业扩散。2008年,地方企业债券发行量占企业债券发行总量的28.9%,2009年上升到52.3%,2010年为54.5%,地方企业债券超过中央企业债券成为企业债券中的主要品种,企业债券逐渐成为地方企业的重要融资手段。 再进一步,企业债券品种更加丰富。2008年,发改委发出通知,企

我国地方债务危机现状与解决思路

我国地方债务危机现状的与解决思路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已成为一种常态。适当的举债对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然而由于管理不规范,导致了地方政府举债规模过大,反而对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埋下了潜在的风险,地方政府大规模举债致使财政收支缺口越来越大,债务风险日益扩散。 关键词地方债务债务问题债务风险解决思路 引言地方债务问题一直是我国财政体系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在经济转型期迅速膨胀,目前的债务规模已达历史最高水平,债务风险也随之突现。 一、地方债务现状 (一)地方债务定义 地方债务是指在某个时点上,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由于以往支出大于收入所形成的赤字总和,是一个存量概念,包括建立在某一法律或合同基础之上的显性负债和政府道义上偿付责任的隐性负债。 (二)地方债务资金的来源 (1)银行借款 在银行借款占比较大的国家,有的存在专门的银行负责为地方政府提供资金。银行借的支持款是银行与地方政府之间一对一的客户关系,如果政府信息披露意愿较低或者缺乏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那么银行对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的约束和监督功能不足以形成一些管理漏洞。 (2)债券 在资本市场较为发达的美国,市政债券是地方债务的主要形式。通常,地方政府债券的利率要低于银行贷款利率。 (3)政府公共资金借款 转轨国家的市场经济不发达,地方政府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共资金,这不仅会影响资金的配置效率,还会影响到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且容易导致预算软约束、腐败等问题。 (三)地方债务的功能 1.融资功能 在我国等发展中国家,国家法律明确禁止发行地方公债的情况下,各级地方政府主要是通过各种变相方式举债筹集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2.资源配置功能 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各地的实际需求以及财力的可能,举债筹集财政建设资金,实现有限社会资源在政府之间,政府与企业和个人之间的有效配置。 3.稳定功能 举债融资支持财政职能的实现是规范化的分税制体制下,各级政府应有的财权,真正的体现“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财权”的宗旨,有利于地方政府公共财政目标的顺利实现,为稳定地方政权建设以及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各级地方政府实现了与市场之间良好的分工与协作关系,促进地方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四)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特点 1.普遍负债,债务规模庞大,具有隐蔽性。 2.地方政府举债多头进行,形式多样。 3.政府偿债能力低.债务风险大,危及信用。 4.构成复杂,透明度差。 5.监管失控,风险加大 二、地方债务问题分析 (一)地方债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1.规模庞大,结构分散

17.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2015年1月15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3号)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或转让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或转让,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承销或自行销售、或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的,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公司债券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 第四条发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义务,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 第六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所引用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评级报告,债券募集说明书所引 用的法律意见书,应当由律师事务所出具, 第七条为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受托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第八条发行人、承销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发行定价和配售过程中,不得有违反公平竞争、进行利益输送、直接或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其他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核准或者中国证券业协会按照本办法对公司债券发行的备案,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及其交易或转让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证券自律组织可依照相关规定对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或转让、非公开发行及转让、承销、尽职调查、信用评级、受托管理及增信等进行自律管理。证券自律组织应当制定相关业务规则,明确公司债券承销、备案、上市交易或转让、信息披露、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持有人会议及受托管理等具体规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二章发行和交易转让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依照《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以下事项作出决议: (一)发行债券的数量; (二)发行方式; (三)债券期限;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决议的有效期; (六)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明确的事项。 发行公司债券,如果对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安排的,也应当在决议事项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现状、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

Advances in Social Sciences 社会科学前沿, 2019, 8(12), 2090-2097 Published Online December 2019 in Hans.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c16041007.html,/journal/ass 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1c16041007.html,/10.12677/ass.2019.812286 The Status Quo, Problems and Future Development Trend of Local Government Debt in China Yajie Shu History and Administration School,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 Kunming Yunnan Received: Dec. 10th, 2019; accepted: Dec. 24th, 2019; published: Dec. 31st, 2019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sharp increase in local debt has not only brought huge debt risks and credit crises to society, but even undermines the smooth operation of the local economy. The problem of local government debt in China is also receiving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from both domestic and foreign countries.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local government debt in China, discusses some problems of local government debt in China, analyzes the causes of local debt problems, and discusses the future development trend of local debt according to some new poli-cies of the current government. Keywords Local Government Debt, Debt Size, Finance, Local Debt Problem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现状、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 舒雅洁 云南师范大学,历史行政学院,云南昆明 收稿日期:2019年12月10日;录用日期:2019年12月24日;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1日 摘要 近年来,地方性债务的急剧增加,不仅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债务风险和信用危机,而甚至是破坏了地方经济的平稳运行。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国内国外的广泛关注。本文介绍了我国目前的

企业债发行条件及流程图_文档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 1.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和行业发展规划; 2.净资产规模达到规定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3.经济效益良好,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现金流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前一次发行的企业债券已足额募集; 7.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8.企业发行债券余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40%。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20%(目前执行30%);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债的优缺点 优点之一,利率无限制。《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百分之四十”。《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对利率则无规定。在升息周期中,公司债在票面利率的设计上,具有更为广阔的创新空间。 优点之二,发行条件宽松。《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员工管理(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三)具有偿债能力;(四)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 (五)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七条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三)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四)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六)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相比之下,房地产项目管理公司债无连续三年盈利的要求,当然在债券余额比例上有要求。至于可分配利润方面的规定,对于多数上市公司而言并不高。 优点之三,发行时间更为宽泛,可分期发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应在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发行债券,否则原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企业如仍需发行债券,应另行报批”。《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工作流程资料

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工作流程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以下简称《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面向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核。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按照《程序规定》的“一般程序”实施行政许可;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简化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一、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核流程 (一)审核流程图 (二)主要审核环节 反馈 审核 受理 反馈意见回复 行政许可决定 期后事项 报送期后事项文件(如有)

1.受理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根据《程序规定》、《管理办法》等要求,接收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公司债券监管部。 公司债券监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需要发行人补正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认为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受理部门作出受理决定;发行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正材料,或提交的补正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受理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2.审核 申请受理后,公司债券监管部将根据回避要求等确定审核人员。审核人员分别从财务和非财务角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适时启动诚信档案查询程序。审核工作遵循双处双审、书面反馈、集体讨论的原则。 3.反馈 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反馈会集体讨论。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问题、拟反馈意见及其他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反馈意见。 原则上反馈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时间顺序安排。反馈会后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履行内部程序后转受理部门通知、送

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与美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对比分析_朱景萍

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 与美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对比分析 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朱景萍 摘要:本文分析中国地方性债务基本情况入手,深入探讨中国地方性政府与美国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对比中的问题,提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分析建议 近三年来,国家审计署已连续三次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第一次是2011年,审计了1979年到2010年底全国31个省市区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第二次是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审计署选取全国 36个地区(15个省及对应的15个省会城市、3个直辖市及其下属的3个市辖区),审计了2011年和2012年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第三次从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再次进行中国最大规模的政府性债务审计,审计范围不仅涵盖了从中央一直到地方乡镇全部五级政府负债,而且包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负债。 2013年6月,审计署公布了第二次审计的36个地区地方债审计结果。数据显示,2012年,有9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最高达188.95%,如果加上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债务率最高达219.57%。2013年9月,国家财政部透露,将择期公布第三次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结果,审计结果可能显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还有增加。 同时,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已经有36个城市申请破产。就在不久前,美国“汽车之城”底特律正式申请破产保护,底特律成为美国迄今为止申请破产的最大城市。怎样理解城市破产?地方政府会不会因破产而消亡?其实,破产的只是政府财政,而非政府本身,因而必须继续提供基本的公共职能。在美国地方城市财政收入特定的情况下,金融危机等经济不景气状况将直接影响市政府财产税(主要指房地产税收)、消费税两项内容的征收,间接牵动着州政府转移支付部分,而为了保证公共服务并获得这部分收费,政府就不得不采取举债的方式度日,因此美国很多城市,无奈中游走在财政随时失控的边缘。 有不少人质疑,尽管中国地方政府“破产”的案例在中国闻所未闻,但中国地方政府债台高筑的现象是否存在恶化的可能。现在将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与美国政府性债务来做一个比较。 一、中国与美国的体制不同 中国的体制和美国的体制以及其他国家的体制是十分不同的,中国并没有政府破产法,也没有政府破产一说,但是美国政府有类似的法律,是允许政府申请破产的。在中国会出现因为债务原因而使中国地方政府破产,这种说法有点言过其实。就算出现了局部的风险甚至危机,也不必担忧会出现像美国底特律那样的情形,中央政府和上级政府会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而不是放任自流是肯定的。 二、中国地方政府与美国地方政府的债务结构不同 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由大规模城市基础建设的投入、民生和三农投入等形成。其中因大规模城市基础建设和为取得土地出让金收入而设立的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债务占了较大比例。 底特律在金融危机期间遭受沉重打击,税收急剧大幅下降,从而导致政府财政收入大幅下降,但市政项目支出依然庞大,最后只有举债度日。 实际上中国地方政府的债务危险程度比美国要好得多。底特律今年申请破产的债务余额和他当年的城市财政收入比例大概是7至8倍。从中国审计署的公告来看,债务余额与地方可支配的财力比重也只有2.1倍多点。所以从数字来看,我们离底特律的情况还是比较遥远的。 三、中国地方政府与美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结构不同 中国地方政府地方财政大多积累较少,导致自身结余有限。中国地方政府地方财政主要由税收分配收入和土地出让金收入组成,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比例还比较高。目前,土地出让金收入在中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较大,是有一定原因的,土地作为资源,是越用越少的趋势。2013年4月16号,国土部公布了2013年商品房用地的 2013年的计划,这个计划显示,今年的用地推出的计划是相当于过去五年平均量的1.5倍,那么2008年、2009年就非常低,所以仔细算的话,商品房的用地,尤其住宅用地计划其实是连续三年下跌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其实是成为靠市场供求关系支配的商品价格,故必然会水涨船高。中国老百姓购买房产时几乎为一次性支出,目前除少数城市在试点房产税之外,尚未正式铺开征收房产税。美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由服务收费、财产税、州转移支付、消费税组成。 四、中国地方政府与美国地方政府税收分配的比例不同 中国在各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的留成比例上,各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城市一般为30%-50%甚至更多,而有的地方财政仅为16%-17%。地方财政并不是没有税务收入,而是大量的收入税务上缴给了中央财政。 美国地方财政的财政收入约30%来自于服务收费、20%来自财产税、20%来自州转移支付,10%来自消费税,其中财产税主要是房产税。美国地方政府在税收方面有更多的支配权,而且各州还有立法权。 五、中国与美国城市建设所处的阶段不同 中国各城市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大量的市政基础薄弱,基础建设急需解决。短时期内中国地方政府的政府性债务率高达185.64%,土地出让金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较高的现状也是暂时的,如短时间通过合理的举债,改善了城市基础建设,提升了城市功能,吸引各方投资,最后提高地方政府本级政府综合财力,再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进入良性循环,使地方政府性债务率逐渐回落,最后回归合理水平。 美国城市前期建设已经结束,目前进入的是维持阶段,而其实美国也是从快速发展阶段经历过来的,比如美国城市迈阿密、芝加哥、底特律等,还是以底特律为例,在建城300多年的岁月里,底特律至少近100年时间站在世界的前列,那时的底特律,以“收入高、工作机会多”著称,像一块磁铁,吸引着大量外来人口,1900年到1950年,底特律的人口增长了6倍,到20世纪30年代,“汽车城”底特律已经发展成全美仅次于芝加哥的第二大工业城市,人称“美国的巴黎”。他们为了快速扩张除了节约成本,另一件事就是拼命进行城市建设。 底特律昔日的城市辉煌最后却走上了破产的道路,今天的底特律称为美国最悲惨的城市,不禁令人惋惜,具体原因有三:一是产业过于单一,财政收入对汽车产业依存度过高。底特律是美国汽车工业的发源地和大本营,福特、通用及克莱斯勒三大汽车巨头均在此发家,底特律地方财政收入的80%也是依靠汽车产业,然而,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前由美国汽车主宰的汽车市场,逐渐被日、韩和欧洲汽车业的高效节能产品取代,失去了优势地位,汽车产业逐步走向衰弱;二是人口急剧下降,税收大幅减少。大量中产阶级人士离开底特律,市郊大片区域荒 (下转第45页)

关于我国地方债制度设计的构想-最新范文

关于我国地方债制度设计的构想 现阶段我国应该推出地方债,其内在依据是地方政府行使其职能的需要,体制依据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分税制”,环境依据则是现行我国金融市场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从地方债的发展策略上来说,发行规模应由地方政府制定,中央政府协调,权力机构审批;发行方式应选择适当多样化;发行利率应与市场接轨;发行期限要更多地考虑地方政府用资需要。 地方债是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20世纪50年代,我国中央政府在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时候,有些省份曾经发行过少量的地方债。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国债和地方债都取消了。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重新发行国债,但地方债一直没有恢复。由此,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地方债是否可以推出?如果推出,应该如何进行? 一、我国发行地方债的依据 笔者认为,我国应该发行地方债,而且现阶段就可以推出,理由至少有如下方面。 第一,地方政府行使其职能的需要,是发行我国地方债的内在依据。 一国政府体系往往是由不同级次的政府组成的,如国外联邦制国家的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我国则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又包括了省、市、县、乡等不同级次。可以想象,如果一国只有一个层次的政府,那么它面对国家全局和地方细小的各种事务,

将无法有效地开展工作,对于一个大国来说尤其如此。因此,分级政府体系是必需的。在分级政府体系下,各级政府行使的职能有其侧重方面。在政府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经济稳定增长三大职能领域,中央政府应该承担的职能范围是收入分配、经济稳定增长和资源配置中的提供全国性公共财货,而地方政府应该承担的职能范围是资源配置中的提供地方性公共财货。根据这一职能分工,地方政府应该享有充分的自主权,自己选择收支项目和数量,这样将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在这个过程中,一旦地方政府的税收等正常财政收入与其支出发生脱节,不能满足需要,则发行地方债筹资就是一个合理的途径。 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地方政府目前还不能自己出面举债,而支大于收的情况在有些地方又客观存在,于是只得借用其他办法来解决,这些办法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一个影响是加重了中央财政的债务负担。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国债规模明显膨胀,国债依存度自1995年开始超过了20%,高于国际上公认的警戒线。国债数量的增加,一方面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另一方面也与中央财政支援地方财政有关。比如,近年来在财政部向商业银行增发的长期国债中,有一部分就是由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举借的。同时,中央财政每年补助地方的支出,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也不小。另一个影响是不利于地方财政进行规范的筹资。由于有些地方财政存在隐性赤字,而又没有正常的举债渠道,于是只得借助于“制度外收入”,增加不合理的收费。再有一个影响是使得企业债券的功能不能很好发挥。在我国目前的企业债券中,真正的公司债券只占很小的比重,大部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