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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城乡绿化规划设计导则

常熟市城乡绿化规划设计导则
常熟市城乡绿化规划设计导则

关于印发《常熟市城乡绿化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的通知

各镇(碧溪新区)、常熟经济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装城、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市相关部门:

为了从实际需求出发,合理布局,务实研究,科学设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投资效益,在较短周期内实现区域绿化水平迅速提升,围绕快速全面提高市域林木覆盖率的总体目标,按照“增绿量,重生态,倡节约,求永续”的原则,特制定本导则,请各镇、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建议和意见,请反馈我办。

1.总则

1.1指导思想

围绕快速全面提高市域林木覆盖率的总体目标,按照“增绿量,重生态,倡节约,求永续”的原则,在城乡绿地系统规划的框架下,从实际需求出发,合理布局,务实研究,科学设计,制定行之有效且宜操作的绿化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投资效益,为在较短周期内实现区域绿化水平迅速提升提供依据。

1.2编制依据

1.2.1《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1.2.2《江苏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

1.2.3《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 / T 85-2002》

1.2.4《公园设计规范 CJJ 48—92》

1.2.5《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

1.2.6《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试行稿)》

1.2.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1997》

1.2.8《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 24—1999》

1.3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市域范围内的绿化设计

1.4本市市域范围内的绿化设计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概念

2.1城乡绿化

是指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各类绿化建设行为。

2.2绿地系统规划

对区域内各类绿地进行定性、定位、定量的统筹安排,形成具有合理结构的绿色空间系统,以实现绿地所具有的生态保护、游憩休闲和社会文化等功能的活动。

2.3绿化规划设计

绿化规划设计一般包括绿地总体设计,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3.1绿地总体设计:综合确定和安排绿化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主要内容、基础设施、空间综合布局、建设周期和投资估算的活动。城乡绿化中主要指在具有综合性功能的绿地建设和较大投资规模造林绿化项目中所必需实施的方案设计。

2.3.2绿化设计:在一定的地域范围,运用生态自然法则、园林艺术手法和工程技术手段等创作而建成优美的自然、生活和游憩境域,进行栽种植物为主而改善保护环境的活动。

2.4各类绿地

2.4.1城乡绿地:指全市域内各类绿地,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具体参见《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建标[2002]135号)。

2.4.2道路绿化:指路面宽度在3米以上的各类道路两侧绿化。

2.4.3河道绿化:指在各类河道(含湖泊洼淀、自然河流、人工水道)蓝线范围内实施的绿化建设,包括水域、边坡、陆域。

2.4.4生态片林:指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状况,促进可持续发展并能适度提供苗木及其它林副产品的成片乔木林。

2.4.5四旁绿化:指为美化生活环境,提高生活品质而在宅旁、村旁、路旁和水旁进行的绿化造林活动。

2.4.6生态园:指为居民提供观光游赏,生态休闲和特色农林产品并以林木种植为主要手段而建的农村绿地空间。

3.绿地系统规划

3.1绿地系统规划

3.1.1绿地系统规划是全市总体规划的专业规划,是对总体规划的深化和细化。

3.1.2主要任务是: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科学制定各类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区域绿化的空间布局,达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优化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3.1.3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件和基础资料汇编等四部分。

3.1.4绿地系统规划成果标准应参照《江苏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的要求执行。

4.分类设计

4.1绿地建设

4.1.1绿地设计必须以各级绿化条例和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严格控制绿地率,不得随意变更绿化用地性质。

4.1.2绿地设计要贯彻以人为本,达到人与自然和谐,有利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行为需要,创造良好的生态、景观、游憩环境,设计要体现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的原则,同时要注意各种设施的安全。

适用的范围: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

4.1.3绿地总体设计应符合绿地功能要求,因地制宜,发挥绿地的生态、景观、生产等作用,达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效果。

4.1.4绿地设计应根据基地的实际情况,提倡对原有生态环境保护、利用和适当改造的设计理念。绿地范围内原有树木宜保留、利用。胸径在250mm 以上的慢长树种,应原地保留。绿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必须原地保留。

4.1.5绿地设计应以植物为主要元素,植物配置应注重植物生态习性、种植形式和植物群落的多样性、合理性。除有重点消防要求的区域外,绿地建设中乔木种植面积比例不低于绿地面积的80%,切忌铺设成片草坪。

4.1.6竖向设计应满足植物的生态习性要求,有利于雨水的排蓄,有利于创造多种景观层次。基地内原有的地形地貌、植被、水系宜保护、利用,确需进行地形改造的可因地制宜,就地平衡土方,不能大规模外进土方。

4.1.7开放绿地应按游人行为规律和分布密度,设置座椅、废物箱和照明等服务设施。出入口及道路广场进行无障碍设计,涉及游人安全处必须设置相应警示标识,同时结合绿地布局设置专用防灾、救灾设施和避难场地。

4.1.8应积极选用环保材料,宜采取节能措施,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以及中水等资源。道路、广场等的铺装宜采用透气、透水的环保材料。

4.1.9种植设计:

4.1.9.1植物种植应提倡以乔木类为主,灌木、地被植物为辅的配置形式,按植物生态习性进行科学的结构组合。

4.1.9.2植物品种选择应以植物生态适应性作为主要依据。尤其要强调适地适树及乡土树种的应用,并注意把握速生与慢长树比例。植物片植时乔灌木密度可适度偏大,达到兼顾近期和长远效果的目的。

4.1.9.3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附属绿地中,大乔木苗木胸径应不低于8厘米,行道树(含道路分车带乔木)苗木胸径应不低于10厘米,小乔木米径不低于6厘米。中层灌木地径不低于4厘米,蓬径不低于150厘米。

4.1.9.4 植物种植设计应体现生物多样性保护原则,重视整体与局部、统一与变化、主景与配景及基调树种、季相变化等关系。在不影响整体效果前提下,应尽量丰富植物种类。4.1.9.5公园绿地和道路附属绿地的落叶与常绿乔木数量比例控制为6∶4至5∶5,居住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落叶与常绿乔木数量比例控制为7∶3至6∶4。

4.1.9.6种植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土壤改良,种植土层深度不低于0.8米,以保证树木生长空间和营养面积需求。如土质状况不佳,种植穴内应换加营养土。

4.2道路绿化

4.2.1道路绿化建设应以提高绿化覆盖面积和空间绿量,形成绿色廊道为根本目的。通过不同等级道路绿廊的构建,充分发挥植物综合生态功能,优化农村环境和面貌。

4.2.2道路绿化设计应围绕目标,手法简洁,注重实效,以连续乔木林为主要特征,避免过多平面形式,不得普遍使用模纹色带。

4.2.3同一道路乔木林带树种不宜过多变化,如无客观原因,每一公里路段内绿化断面形式不应变换。不同道路可采用不同乔木树种,形成各自景观特色。

4.2.4道路绿化场地满足基本种植条件即可,一般不需进行地形改造,更不得堆土造型,但林带外边缘需开设不低于一米宽度的排灌沟渠。4.2.5乔木树种选择上应选择适应性强,既耐水又抗旱,树体高大的深根性树种。落叶树与常绿树数量比例基本维持均衡。苗木胸径不低于5厘米。

4.2.6道路绿化种植形式一般为:单侧乔木必须保持双排以上,株行距保持在3-4米。林下裸地可以籽播草覆盖,切忌铺设成片草坪,有条件的可种植宿根地被植物。道路宽度大于5米的绿带林缘内外侧应成排种植不需经常性修剪的丛生小灌木。

4.3河道绿化

4.3.1河道绿化设计应充分发挥绿化在河流生态恢复、环境改善、水土保持和景观美化中的作用,构建和谐的水岸环境,维护和促进河流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安全。

4.3.2河道绿化范围原则上应控制在对应等级的河道规划蓝线内,但可根据提高区域林木覆盖面积、减少径流污染和水土流失等生态环保功能的需求适度增加陆域部分的绿化带宽度。

4.3.3河道绿化应在符合防汛、航运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河道的具体情况,统筹兼顾保土、固坡、净化、美化、休闲、生产作用,突出绿化的净化和美化功能。

4.3.4河道绿化布局应尽可能实现沿河绿化带的连续,以发挥其生物廊道功能,从水域到陆域应构建完整的植物群落梯度,充分发挥河道绿化在水生态修复和吸收过滤陆源污染等方面的功能。

4.3.5 根据河道功能及河道断面、水文、水质和护岸类型等立地条件确定绿化配置方式,其中陆域部分应用乔木林为主要形式;基调和骨干植物选择应以保土、固坡、耐湿能力强的乡土植物为主;尽可能提高滨水植物和水生植物种类的多样性。

4.3.6省级航道、流域性河道及区域性河道的乔木苗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单侧林带原则不少于4排。其它河道乔木苗木胸径不低于3厘米,单侧林带原则不少于2排。

4.3.7河道绿化的竖向设计应满足河道规划断面要求,兼顾防汛和亲水设施需要,尽量就地

平衡土方。水生植物种植的坡面应在30°以下。

4.3.8滨水岸线种植设计应尽可能构建完整的适应水陆梯度变化的近自然的植物群落,体现水生植物、湿生植物和中生植物分布的连续变化过程,以提高水岸结构的稳定性和群落的多样性;尽可能保存和利用原有的自然植被,特别是古树名木和体形较好的孤植树。

4.3.9河道绿化应根据护岸类型、水深、淹水时间等条件,选择不同耐淹能力的植物种类;水位变动区部分应选用挺水植物和湿生植物,以减缓水流对岸带的冲刷,水位变动区以上部分化应以养护成本低、固坡能力强的乡土中生植物为主。不应大面积使用养护成本高的草坪,不宜大面积采用整形植物。

4.4生态片林

4.4.1生态片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以成片造林为主要形式提高本区域林木覆盖率,充分发挥植物生态效益、服务效益和经济效益。

4.4.2生态片林原则上应选择滩涂湿地、未利用土地、废弃地和闲置地实施建设,也可以一定范围内结合道路、河道绿化实施建设,但不得大面积侵占农业用地。

4.4.3生态片林设计不得安排大规模地形改造,土方应就地平衡,沟渠水系设置以满足排灌需要为目标,场地处理满足植物生长需求。

4.4.4生态片林连续面积应不低于10公顷,乔木种植株行距为2.5×2.5米至4×4米,大灌木株行距不超过2×2米。

4.4.5选择的乔木树种规格胸径不低于3厘米,灌木高度不低于150厘米,蓬径不低于80厘米。

4.4.6生态片林不宜采取单纯林形式,提倡不同树种带状或块状混交,纯林面积不得超过2公顷。前期可尝试结合花草、药草、小家禽、菌菇、果蔬等不同形式的混栽,发挥林木经济的特色效果。

4.4.7生态片林应在保证总体功能的前提下,引导合理的经济产出。

4.5四旁绿化

4.5.1四旁绿化设计除了要求具有美化乡村及农家庭院,供村民游憩使用,促进村民身心健康,提供林副产品的作用之外,还需对保护和改善乡村生态和环境面貌发挥作用。

4.5.2四旁绿化必须充分尊重现场条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设计方案要考虑场地、建筑、道路以及水体实际所允许的绿化条件,忌城市化设计。

4.5.3四旁绿化应以乡土树种为主,同时应尊重农村风俗习惯。村旁宅旁乔木树种应以落叶树为主,灌木树种多使用花果类,避免有毒有刺和多病虫等植物。机耕路、生产性道路和水旁绿化应选择耐水湿和抗风性强的乔木树种。

4.5.4除道路绿化外,四旁绿化种植形式上宜以乔灌木自然式配置为主,不得使用模纹色块和草坪,裸地宜以宿根和多年生地被植物覆盖。

4.5.5宅旁绿地应具有通达性和实用观赏性,考虑建筑物的朝向,以利通风和采光。在近窗不宜种高大灌木,在建筑物的西面,需要种高大阔叶乔木,对夏季降温有明显的效果。4.5.6四旁绿化应结合倡导绿色家庭理念,可结合适宜生长的食用果树,发展庭园经济,满足村民对林产品的需求。

4.6生态园绿化

4.6.1生态园绿化设计应运用生物学、生态学原理,以绿色、生态、环保为主,要突出生态的主题。同时,还需兼顾作为供游人休闲、度假、体验的场所。

4.6.2扣除水域面积外,生态园内陆域绿化种植面积应大于70%,道路停车场应采用透水性铺装材料,并设计成林荫式。园内道路采用透水性强的工程技术方法,倡导纯石砂质层面的农村自然生态道路形式。

4.6.3生态园内应广泛选用当地特色农产品、林果产品等,满足花期、采收期的观光采摘活动。

4.6.3休闲区、餐饮区及其它配套区的应采用园林式设计思路,乔灌木合理配置,创造出布局灵活,景观多元,季相丰富的游憩空间。

4.6.4生态园设计时应兼顾周边环境,地形改造时不得破坏周边水系沟渠,内部污水处理应自成体系,经营活动产生垃圾应循环利用,不得污染自然水体。

5.绿化项目设计成果

5.1绿化设计成果包括:绿地总体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5.1.1绿地总体设计:规划说明、图则及设计概算

5.1.1.1规划设计说明:⑴位置、现状、面积⑵工程性质、设计原则、设计目标⑶功能分区(分区内容说明)⑷设计内容(出入口、道路系统、竖向设计、水系设计等)⑸用地比例⑹绿化设计(植物配置及意向)⑺管线电气说明⑻管理人员编制说明。

5.1.1.2设计图则:⑴位置图⑵现状分析图⑶功能分区图⑷竖向规划图⑸道路系统图⑹总体规划方案图⑺绿化规划图⑻管线规划图⑼电气规划图⑽园林建筑规划图。

5.1.1.3设计估算:按工程项目、工程量分项估算。

5.1.2扩初设计:扩初设计是在已经确定的总体设计基础上,对方案各项内容进行的深化设计。一般包括:⑴设计说明⑵总平面设计图(功能标注)⑶分区平面设计图⑷竖向设计图(包括排水意向图)⑸表达竖向变化的剖立面图⑹地面铺装总平面图⑺分区铺装平面设计图(含铺装材料图片及铺装方式索引)⑻绿化配置说明书⑼绿化布置图(包括总平面、乔灌木、地被三部分)⑽植物参考图片⑾重点地区的放大详图⑿硬质景观及配套设施设计的平、立、剖面图及节点大样图⒀标识、垃圾箱、座凳等小品(定位、选型或意向性设计等)设计图⒁设计师认为能表达设计的其它图纸。

5.1.3施工图设计一般包括:⑴施工总图(放线图)⑵竖向设计图(高程图)⑶道路广场设计图⑷种植设计图⑸水系设计图⑹园林建筑设计图⑺管线设计图⑻景观小品设计图⑼苗木表及工程量统计表⑽设计概算。

5.2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应按照5.1的要求提交全部成果,如镇区公园、游园、居住区绿地及生态园等。

5.3以绿化种植为主的建设项目可提供总体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必须包括竖向设计、种植设计以及建设必需的相关内容,如道路绿化、河道绿化、生态片林建设、四旁绿化等。

6.附则

常用园林绿化植物名录

常熟市城乡绿化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常熟市基本概况

常熟市基本概况 市人民政府驻虞山镇,邮编:215500。代码:320581。区号:0512。拼音:Changshu Shi。常熟市位于江苏省东南部,处于长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东倚上海,南连苏州,西邻无锡,北濒长江,与南通隔江相望。境内地势平缓,气候温和,风调雨顺,因年年丰收而得名。全市总面积1264平方公里,人口103.6万,下辖13个镇场,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招商城。常熟以悠久的人文历史、秀丽的山川景色、丰饶的物产资源享誉江南。1986年被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又先后获“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全国畅通工程模范管理城市”、“国际花园城市”称号,成为中国获得该殊荣的第一个县级市;同时还获得“遗产管理”单项竞赛第一名等称号。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常熟市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授予的2007年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光荣称号。 自然地理 常熟位于东经120°33ˊ—121°03ˊ,北纬31°33ˊ—31°50ˊ。地处长江下游南岸,居于江苏省东南部长江三角洲。东邻太仓,距上海100公里;南接昆山、苏州;西接无锡、江阴;北濒长江黄金水道,与南通隔江相望;西北境与张家港接壤。全境东西间最长距离49公里,南北间最长距离37公里,总面积1266平方公里(含长江界属水面)。 常熟境内地势低平,海拔大都在3—7米间。境内山丘主要有虞山、顾山、福山。其中以虞山为最,海拔261米,长6400米,东端蜿蜒入古城,素有“十里青山半入城”之说。境内水网交织,各河流湖荡均属太湖水系,其分布呈以城区为轴心向四乡辐射状,东南较密,西北较疏,河道较小,水流平稳。主要河流有望虞河、白茆塘、常浒河、元和塘、张家港、盐铁塘、耿泾塘等,湖泊有昆承湖、尚湖等。 常熟地处中纬度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年均总日照数2130.2小时,占可照时数48%;年平均气温15.4°C;年均降水量1054毫米。 历史沿革 早在55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常熟这方沃土聚居生息。 夏、商时期,常熟地域为扬州属地。商末(公元前11世纪)周太王古公父之子泰伯、仲雍让国南来,建勾吴古国。武王灭纣后(公元前841年)封仲雍曾孙周章为吴王,立吴国。常熟地域时为吴国北境。 东周元王五年(公元前471年)越灭吴,常熟地域隶于越。显王三十六年(公元前333年)楚灭越,常熟地域隶于楚。 秦统一中国,实行郡县制,常熟地域属会稽郡吴县。 西汉景帝前元时期(公元前156~前150年),常熟地域上首次设虞乡建置,仍隶于会稽郡吴县。东汉永建四年(129年),会稽郡浙江以西另设吴郡,

常熟导游词

常熟导游词常熟境内长江水流平稳。主要河流有望虞河、福山塘、白茆塘、常浒河、元和塘、张家港、盐铁塘、耿泾塘等,湖泊有昆承湖、尚湖、琴湖等。人口民族常熟人口以汉族为主,另有少数回、满、蒙、壮、白、高山、拉祜等民族。全市总户数为34万户。总人口为103.8万人,其中男性50.8万人,女性53.0万人。全市共有非农业人口50.8万人,农业人口53.0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7‰,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821人。人均期望寿命为77.1岁。此外,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外来人员增多,常年流动人口保持在35万人左右。全市人口城镇化程度为51.2%。城市荣誉 1986年被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又先后获“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全国畅通工程模范管理城市”、“国际花园城市”称号,成为中国获得该殊荣的第一个县级市;同时还获得“遗产管理”单项竞赛第一名等称号。2007年12月5日,常熟市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授予的2007年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光荣称号。2010年福布斯中国大陆最佳县级城市25强,常熟位列第二名。行政区划常熟地域内行政区域划分始于唐代。《吴地记》称:常熟“管乡二十四”,其后集又载“常熟县十二都”。宋代,常熟境内设9乡,乡下设都、里、村。元代改里为图。清代中期,易乡为场,以场统都,以都统图。清末民初,实行市乡制,常熟境内划为4市31乡。民国十八年(1929年),县以下实行区乡制,以区统乡。民国二十三年,乡以下推行保甲制。其间,区乡划分几经变更。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重新调整区划。1957年撤区,由县直辖各乡。1958年各乡建办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1961年划出14个公社和常阴沙农场,归属新成立的沙洲县(即现张家港市)。1983年政社分离,仍为乡建制,乡以下为行政村。是年常熟撤县建市,设一个市属镇、33个乡、3个场。1985年10月继福山撤乡建镇后,各乡陆续改建为镇。继1992年12月城郊、琴南两乡并入虞山镇后,1999年6月以来,先后又有梅李镇、赵市镇、珍门镇合并为梅李镇,王市镇、福山镇、周行镇以及市棉花原种场合并为海虞镇,碧溪镇、浒浦镇、吴市镇、东张镇合并为碧溪镇,辛庄镇、杨园镇合并为辛庄镇,董浜镇、徐市镇合并为董浜镇,支塘镇、任阳镇、何市镇合并为支塘镇,沙家浜镇、唐市镇合并为沙家浜镇,王庄镇、冶塘镇合并为王庄镇,练塘镇、张桥镇合并为练塘镇,古里镇、淼泉镇、白茆镇合并为古里镇,虞山镇、藕渠镇、兴隆镇、谢桥镇、莫城镇、大义镇合并为虞山镇,虞山镇现设琴湖、方塔、兴福、虹桥、谢桥、莫城、大义7个管理区。常熟市现有10个建制镇、1个林场、2个省级开发区、1个招商城。常熟市人民政府驻地为虞山镇。辖镇为:虞山镇、梅李镇、海虞镇、碧溪镇、古里镇、沙家浜镇、支塘镇、董浜镇、尚湖镇、辛庄镇。附:江苏省人民政府于2010.06.20同意撤销常熟市碧溪镇,以其原辖区域设立碧溪街道办事处,驻滨江新市区江南大道1号,管理6个居委会、26个村委会。篇二:常熟尚湖导游词 尚湖景区导游词【图文beta4版】 入口 欢迎各位xx前来尚湖风景区游览,虞山尚湖风景区在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首批国家级风景区之一。当地人民经过近三十年的努力,讲一个因围湖造田而日渐抛废的农场,建设成为现在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国家4a级风景区,并正在积极创建5a级景区。 书写“尚湖风景区”这块匾的言公达先生是常熟人,言子后裔。 展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按照5a级景区标准所建造的游客中心,这里能为游客提供咨询、售票等服务。 整个尚湖风景区由太公岛、山水文化园、荷香洲、尚湖水街、拂水山庄、杨柳屿六大板块组成,其中水域面积就有1000公顷。 太公岛: 现在我们来到了太公岛,太公岛是因姜太公而得名的。首先来说一说我们脚下的长寿桥。

常熟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12~2030年)

常熟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12~2030年) 一、规划概况 本次规划范围与《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一致,包括常熟全市域。规划期限2012~2030年,近期为2012~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二、规划目标 常熟市商业网点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成“面向常熟市域,辐射周边地区,服务于全市居民和滨江港口工业,与‘历史文化名城、山水生态新城、宜居宜商现代城’的城市定位相适应,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商品流通体系,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商业服务环境。” 规划期末形成“一主二副市级商业中心、一个区级商业中心、一个交通枢纽型商业中心、七个镇级商业中心、五十五个社区级商业中心、十三条特色商业街(区)、两个批发市场组团、两个批发市场带、七个重点物流基地”的标志性商业格局。 三、商业中心的规划布局 (一)市级商业中心 规划近期,常熟市市级商业中心主要包括一主一副市级商业中心:方塔街市级商业主中心、世茂市级商业副中心。规划远期,常熟市市级商业中心布局将逐渐调整为:一主二副市级商业中心:世贸市级商业主中心、方塔街市级商业副中心、昆承湖市级商业副中心。 1.世茂市级商业主中心

范围:泰山路以东、香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南、青墩塘路以北区域。 功能定位:立足常熟新城,和老城商业中心遥相呼应、错位发展,补缺常熟老城自身不能提供的多样化城市功能。主要承担市级行政、大型商业零售、金融、文化娱乐等综合服务功能,打造服务全市、面向周边地区的“集行政、文化、商务、购物、休闲为一体的综合商业中心”。 2.方塔街市级商业副中心 范围:位于历史街区方塔街沿线区域,以环城河为界。 功能定位:以方塔街为主干,以华地百货、华联商厦、常熟第一百货商店等为主要节点,旨在形成“集购物、餐饮、旅游、文化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市级商业中心”。 3.昆承湖市级商业副中心 范围:昆承湖东岸商业用地区域。 功能定位:结合昆承湖片区的定位,在修复昆承湖生态景观资源的基础上,提升沙家浜旅游度假区环境品质,打造“结合商务、运动、生态、休闲、游憩为一体的现代滨湖景观市级商业中心”。 (二)区级商业中心 规划近期,拟设置两个区级商业中心,即港城区级商业中心和昆承湖区级商业中心。规划远期,昆承湖区级商业中心上升为市级商业副中心,拟设置一个区级商业中心、一个交通枢纽型商业中心:港城区级商业中心和苏州路交通枢纽型商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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