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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S III R救生艇筏的集合与登乘布置

SOLAS III R救生艇筏的集合与登乘布置
SOLAS III R救生艇筏的集合与登乘布置

SOLAS III/第11条救生艇筏的集合与登乘布置

1须有认可的降落设备的救生艇和救生筏,应存放在尽可能靠近起居处所和服务处所的地方。

2集合站应设在紧靠登乘站的地方。每个集合站应在甲板上有足够的无障碍场地,以容纳指定在该站集合的所有人员,但人均面积至少为0.35m2。

3集合站与登乘站均应设在容易从起居和工作区域到达的地方。

4集合站与登乘站应根据情况,由第II-1/42或II-1/43条所要求的应急电源照明系统提供足够的照明。

5通往集合站与登乘站的通道、梯道和出口应予照明。该照明系统应能根据情况由第II-1/42或II-1/43条所要求的应急电源供电。此外,并且作为第

II-2/28.1.10条要求的标志的一部分,通往集合站的路线应按本组织为此用途而提出的建议案用集合站的符号标明。

6吊艇架降落和自由降落的救生艇筏集合站与登乘站的布置,应能使担架病人抬进救生艇筏。

7在船舷降落的救生艇筏的每处登乘站或每二处相邻的登乘站均应设置一个符合规则6.1.6要求的登乘梯,其单根长度在船舶纵倾至10°和任何一舷横倾至20°的所有情况下可从甲板延伸至最轻载航行水线。然而,主管机关可准许用进入在水面上的救生艇筏的认可装置代替这些梯子,但船舶的两舷均应设有至少一个登乘梯。第31.1.4条要求的救生筏可准许用能以受控方式下降至水面的其他登乘设施。

8如有必要,应设有将吊艇架降落的救生艇筏贴靠并系留在船舷的装置,以使人员能安全登乘

集合与登乘布置的检查要求

1.1986年7月1日以前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

(1)每副救生艇吊艇架处设登乘梯一具,为救生筏配备足够数量的梯子,以供登入在水面上的救生艇筏;但除客船、捕鲸工厂船、鱼类加工船或罐头工厂船以及载运捕鲸、鱼类加工或制罐头工业的从业人员的船舶以外,在船舶每舷设有至少1具梯子的情况下,主管机关可准许以认可的装置来代替这些梯子;

(2)设置供救生艇筏及其降落装置在准备和进行降落过程中用的照明设备,以及供救生艇筏所降落的水面直至降落过程完成所需的照明设备;未备有认可降落装置的救生筏,则在其存放地点应配置照明设备;

(3)设置供警告旅客和船员即将弃船的报警装置;

(4)设置防止船舶的任何排水进入救生艇筏的装置。

2.1986年7月1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

(1)救生艇能够从存放位置直接登乘和降落,吊架降落救生筏能够从存放的紧邻位置和转移至降落站位置登乘和降落。

(2)集合地点应紧靠登乘地点。每一集合地点应有足够甲板面积的场所容纳指定在该地点集合的所有人员(96修正案明确要求每人至少0.35m3)。

(3)集合地点和登乘地点应设在容易从居住处所和工作处所到达的地方。集合地点和登乘地点及通往集合地点和登乘地点的通道、梯道和出口应使用应急电源供电的照明系统,给予足够的照明。通向集合地点的通道均应标有IMO推荐的符号。

(4)吊艇架降落和自由降落的救生艇筏的集合地点和登乘地点的布置应能使担架进入救生艇筏。

(5)降放救生艇筏沿舷侧的每处降落地点或每两处相邻的降落地点应设置一架符合要求的登乘梯,每一登乘梯在纵倾10o情况下和船舶向任何一舷横倾达20o时,可从该甲板延伸到最轻载航行水线。但在船舶两舷至少设有一具登乘梯的情况下,主管机关可准许以认可装置代替这些梯子供登入在水面上的救生艇筏。

(6)客船的附加要求:

客船还应从存放处或者从登乘甲板登乘并降落(但非从两处登乘并降落);

吊架降落救生筏从存放处紧邻的位置登乘并降落、或在降落前转移至降落站位置登乘并降落。

客船救助艇的布置应使救助艇可在存放处直接登乘,并在救助艇载足定员的情况下直接降落。

如果救助艇也是救生艇、并且其他救生艇从登乘甲板登乘及降落者,其安排应使救助艇也能从登乘甲板登乘并降落。

申请适任证书的培训、海上资历和考试要求

附件: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培训、海上任职资历和适任考试要求

注: 1.表中“海上服务资历”一列中规定的海上服务资历须在参加岗位适任培训前取得,其中申请无限航区适任证书职务晋升所要求的海上服务资历至少有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其余时间可以在沿海航区的船舶上任职;船长和高级船员船上见习需在适任考试所有科目和项目全部通过后进行,并在船上见习记录簿中记载;申请适任证书的航区扩大、吨位或者功率提高的,可以免予船上见习。 2.已持有适用于货物运输船舶适任证书的船员在各类非运输船舶上的海上服务资历可以视为在货物运输船舶的海上服务资历;在两港间航程50海里及以上的客船上服务的船长和高级船员的海上服务资历按照所持适任证书适用的航区、船舶等级确定。 3.申请适任证书航区扩大者,应当持有有效的沿海航区相同船舶等级和职务的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12个月,并完成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申请适任证书吨位或者功率提高者,应当持有有效的与所申请的吨位或者功率较低一级但航区和职务相同的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满12个月,并完成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 4.接受航海类教育和岗位适任培训的学员,可以按照以下情形参加适任考试: (1)接受不少于2年的全日制航海类中职/中专及以上教育的学生或者接受不少于2年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的学员,完成全部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沿海航

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的适任考试;或者具有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适任考试。 (2)接受全日制航海类高职/高专及以上教育的学生,或者完成全日制非航海类大专及以上教育并接受不少于18个月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的学员,完成全部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的适任考试。 (3)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教育培训质量良好的航海院校的全日制航海类本科教育学生,完成全部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无限航区二副、二管轮的适任考试。 (4)正在接受航海类教育的学生和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的学员,可以在毕业或者结业前6个月内相应地申请参加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适任考试,免于参加相应的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岗位适任培训。 接受航海类教育或者岗位适任培训的学员通过三副、二副、三管轮、二管轮适任考试后,应当在相应航区相应等级或者低一航区或者低一等级的船舶上完成不少于12个月的船上见习,其中至少应当有6个月是在船长或者高级船员的指导下履行了驾驶台或者机舱值班职责;接受电子电气员航海类教育和适任培训的学员通过适任考试后,应当在相应等级的船舶上完成不少于12个月的船上见习。 5.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可以认可教育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的航

救生艇安全操作规定

救生艇安全操作规定 第一条:除演习操作及应急救助外,不得随意使用救生艇。放艇须经船长同意。港内放艇应得到当地港监批准。 第二条:除“应变部署表”规定外,操艇不少于7人,机动艇不少于5人,其中必须有驾驶员1人、轮机员1人、水手2人、机匠1人,由驾驶员担任艇长并携带手提对讲机与大船保持联系。所有登艇人员必须穿着救生衣,服从艇长指挥。 第三条:按船舶应变部署同时放多艘艇时,由各艇长分别负责检查和指挥。放一艘艇时,由大副或水手长负责检查和指挥。机械部分由轮机长派人检查。 第四条:放艇前,应检查、配齐艇内属具及备品,机动艇尤应检查储油是否充足,并须发动机器一次。吊艇机械应进行运转实验,制动器应完好。每个导向滑车、吊艇滑车、钢丝缆及吊艇钩等均应检查无损,艇底塞塞妥,装好舵板,首尾缆备好。随艇人员必须穿着救生衣,带好安全帽。随艇机舱人员,必须携带必要工具登艇。艇机内应备有足够24小时油量的燃油和机油。 第五条:负责指挥放艇的人,应向船长报告放艇前的准备工作情况,认可后才能放艇。放艇前,应确认艇下船旁附近无障碍物。 第六条:航行中船长应掌握放艇时机,一定要在缓速、停车后余速不大时,才能下令放艇入水。一般情况下,应放大船下风一舷的艇。在风浪中放艇,应防止艇身与大船互相碰撞,必须在艇旁加放小靠垫。解脱吊艇钩时,尽可能动作协调做到前后同时脱钩,防止先脱前钩。对吊艇索及其滑车,事先应用缆索套住,脱钩后,及时拉紧,防止滑

车晃荡伤人。登艇人员除放艇操作者由舷边软梯登艇外,其它人员一律在登艇甲板上艇。 第七条:登艇后要保持低蹲姿势,并当心钩头等碰头,艇在离开大船之前要始终紧握救生索,无论天气如何都必须使用止荡索。 第八条:吊艇时,所有人员必须按指挥者命令操作,严禁擅自扳动刹车、使用摇柄和启动电机,一切动作都应密切配合,放艇时应保持匀速,禁止忽快忽慢,以保持随艇人员安全。管理机电设备人员要注意限位开关的位置和动作情况。 第九条:救生艇在行驶时,必须遵守安全航行规章。大船值班人员应加强了望和联系,注意救生艇动态。救生艇返回大船应立即吊起,把艇底塞打开放尽积水。冬天,三管轮要放尽引擎内的冷却水,不准艇在水面过夜。 第十条:收艇时要首尾同时挂钩,艇升至登艇甲板时随艇人员上大船。艇在艇架就位时间,艇上禁止有人。就位完毕,收紧吊艇钢丝缆,缚牢缚稳艇索。 第十一条:使用救生艇,应将艇号,使用原因及时间详细记入《航海日志》。 神华浚2 轮

救生艇艇钩

Form: RWPRR401-B C C S通函 Circular中国船级社 (2014 年)通函第25号总第509 号 2014 年6月12 日(共6+6页) 发:总部有关处室、上海规范所、各审图中心、各分社、本社验船师、有关船厂、产品制造厂、设计院及航运公司、海洋工程业主 实施有关救生艇钩的SOLAS公约和救生设备规则修正案的的补充通知 (本通函替代我社“(2011年)通函第81号总第145号”的正文部分,还新增两个 附件。为便于使用,显示删改标记。) 背景 1. 为防止救生艇事故,针对SOLAS 公约船舶所配备的救生艇的释放及回收系统(以下简称“艇钩系统”)的安全性,在2011年5月的第89次海安会上通过了一套对SOLAS 公约和救生设备规则的修正案以及相关文件。这套修正案及相关文件适用于所有船舶上以及海上移动设施上安装的救生艇(及适用的救助艇)上的艇钩系统(含现有及新建的客船和货船不包括自由降落救生艇上的艇钩系统,也不包括1986年7月1日前建造的船舶上配备的救生艇无载艇钩系统)。 本通函供海上固定设施参照执行。 实施要求 2. 于2014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铺设龙骨)的船舶 2014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上配备的艇钩系统必须是符合经MSC.320(89)号决议(见本通函附件2)修正的LSA规则4.4.7.6节要求的新艇钩系统。应按照MSC.321(89)号决议(见本通函附件3)对“救生设备试验建议”的修正进行试验。3.于2011年5月20日及以后但在2014年7月1日前建造的船舶 虽然这些船舶可以仅满足本通函第4条关于现有艇钩系统的要求。但是根据89次海安会通过的MSC.1/Circ.1393号通函“关于尽早实施新的SOLAS III/1.5款”(见本通函附件6)的建议,鼓励船东及各艇钩系统制造厂为这些船舶配备本通函第2条所述的新艇钩系统。 4.于2011年5月20日前建造的船舶

四小证之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题库[教学]

四小证之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题库[教学] 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习题集 第01章 第01节 是非题 1、救生艇是一种具有一定浮力、强度、航速、能搭载一定人数、 属具备品比较齐全的刚性小艇。 2、自由降落入水救生艇具有自行扶正功能,并设有喷水系统和不 少于20分钟供气系统。 3、自由降落入水救生艇不一定具有自行扶正功能。 4、救生艇的编号是右舷为单数,左舷为双数,由船首至船尾顺序 编号。 5、救生艇应设有反光带,其长度为30mm,宽度为50mm。在晴朗 夜晚正常天气情况下,反光见距离不小于500m。 6、救生艇的排气管的布置应能防止水进入正常运转的发动机。 7、救生艇按结构形式分类共有三种。 8、自由降落式救生艇一般不设供气系统。 9、救生艇应处于即可用状态且能在,分钟内降落水面。 10、救生艇的艇机可以为汽油驱动的舷外发动机。 11、救生艇按其建造材料的不同一般可分为:镀锌板、铝合金、玻璃钢三种。 12、救助艇有刚性和充气式两种。 13、一切救生艇应有足够的强度,在超载,,,的情况下,不发生剩余变形。

14、所有发动机启动用的,无线电用的和探照灯用的电池都应设有再充电的设备。 15、救生艇按其结构形式可以分为开敞式和封闭式两种。 16、船舶上配备的救生艇必须是机动的。 17、救生艇的空气密闭箱,主要是贮存备品而用的。 18、耐火救生艇依靠非艇机的动力带动水泵从海里抽水供应喷水系统。 19、救生艇纵坐板是供人员划艇的座位,横坐板是供人员乘坐的座位。 20、救生艇应具有一定的剩余浮力,当艇内破漏通海时,仍足以将满载一切属具的救生艇浮起。 21、开敞式救生艇应配备有效的人工排水或自动排水系统/ 22、不具备自行扶正功能的救生艇,在艇底部应设有供人员攀扶救生艇的扶手。 23、船舶若不止一层存放救生艇,其编号顺序为自上至下。 24、救生艇按其具有的功能可分为具有自行扶正功能、自供气功能、 高温耐火功能、自由降落入水等四种救生艇。 25、恓装件是指放置在艇上并随时可用的器材和物品。 26、所有救生艇都必须具备自行扶正功能,在倾俯时能自动扶正。 27、救生艇的装备是指装配在艇上与艇连接在一起的并随时可用的器材或物品。 28、识别救生艇所从属船舶和救生艇号码、标志应能从上空看清。 选择题 1、救生艇按结构形式可分为: 、开敞式、半封闭式、全封闭式 B、旋转式、摇倒式、重力式、

救生艇及吊架布置图设绘通则

救生艇及吊艇架布置图设绘通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救生艇及吊艇架布置图的设绘依据、基本要求、内容要点、图面要求、注意事项、校审要点、质量要求以及附图。 1.2本标准适用于详细设计阶段救生艇及吊艇架布置图的设绘。 2 引用标准及设绘依据图纸 2.1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2.2 设绘依据图纸 a) 设计任务书; b) 船体规格书(说明书); c) 总布置图; d) 艇甲板结构图; e) 救生设备布置图; f) 救生艇总图; g) 吊艇架总图; h) 救生艇绞车及救助艇绞车(以下简称艇绞车)总图。 3 基本要求 本图系供船级社送审认可图纸,也供船厂施工之用。 3.1 所选用救生艇、吊艇架及艇绞车必须具有船级社的认可证书。 3.2 应按全船救生设备布置图及总布置图与说明书的基本要求结合本船航区所相应的规范规定,确定救生艇、救助艇(或救生艇兼救助艇)、吊艇架、艇绞车及各种救生设备的类型、规格和数量。 4 内容要点 本图样一般应有俯视图、侧视图、横向视图等组成。 4.1 应全面复校总布置图、说明书及救生设备布置图是否符合规范与国际公约要求,例如救生艇额定乘员是否满足?救生艇的登乘甲板集合处面积是否满足?紧急集合的通道是否畅通?进入救生艇的担架在通道处是否顺利转弯及进入救生艇?救生艇存放高度(距轻载航海水线)是否满足规范要求?艇存放位置距螺旋桨距离是否满足规定要求?等。如果有疑问应与有关设计者协调解

WWRC海船水手机工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

W W R C海船水手机工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管 理办法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船水手、机工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海船水手、机工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1995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以下简称“97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 (一)申请参加水手、机工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的人员 (二)开展水手、机工适任培训的培训机构。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 经主管机关授权的海事机构负责水手、机工适任培训的监督管理和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的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水手、机工适任培训系指在海船上服务的水手、机工,在其任职前接受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英语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 第五条申请适任培训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不小于18周岁,不大于45周岁 (二)身体健康,符合海员的基本条件; (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六条培训机构满足下列条件后,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规定,向海事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一)师资、培训设施和设备应符合本办法附录1、3的标准;

(二)建立相应的的训练规范、实操程序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建立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 (四)取得开展“熟悉和基本安全专业培训”、“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专业培训”的资格。 海事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审核确认并报主管机关核准。培训机构在主管机关核准公布后方可开展培训。 第三章适任培训 第七条培训机构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培训时间不少于645学时; (二)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数不低于本办法附录2、4的纲要要求; (三)每班学员不超过40人; (四)实操训练时必须分组,每组必须配备一名助理教员。 第八条培训机构应在每期培训之前,将受训人员的名册(内容包括培训班的编号、学员的照片、姓名、性别、文化程度、所属单位等)以及具体培训计划报海事机构核准,未经核准,不得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应在培训班名册上填妥“基本安全”和“救生艇筏”培训班的期次以及每人的《培训证明》编号。 第九条培训机构应将水手、机工适任培训纳入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接受海事机构对培训的监督管理,并对培训过程实施连续的质量控制。 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海事机构核准的教学计划进行培训,当需要变更培训计划时,应经过海事机构同意。 第十条培训机构应加强对受训人员组织性、纪律性的管理,采取有效的管理和预防措施,确保受训学员在训练中的的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做好受训人员的考勤工作,缺课累计超过15天者,必须重新进行培训。

救生艇操作规程

天龙星轮单船操作补充文件 救生艇操作规程 1、目的 本规程旨在规定本船救生艇放/收安全操作的方法及应注意的事项,以保证该操作中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2、设备标准:L/7.4xB/2.8xH/1.1(m);定员:50人;全封闭式塑钢艇。 3、总则 3.1 除演习和弃船行动须按应变部署表规定执行外,当营救落水人员和其他紧急行动放艇时,操艇人员由船长指定(驾驶员1人;轮机员1人;水手2人;机匠1人)。驾驶员任艇长,携带双向无线电话随时保持与大船联系。所有登船人员须穿妥救生衣,一切行动听从船长指挥。 3.2 按应变部署表同时放两艇时,由各艇长分别负责仔细检查艇内及脱/挂钩装置。 3.3 放艇前,艇长和随艇轮机员负责安排本艇人员仔细检查艇内各操纵设备是否正常,属具及备品是否齐备;检查燃料是否足量,动力系统、制动系统是否正常;正倒车实验一次;检查放艇装置;上妥艇底塞;备妥首尾缆;安放好碰垫。 3.4 放艇准备完毕,检查艇下无障碍后,艇长应向船长报告,得到船长同意放艇的指令后方可放艇。 3.5 随艇下人员不得超过2人,其余人员由软梯下艇;随艇下的人员必须穿妥救生衣,系妥安全带,一水带妥安全帽。 3.6 一般情况下应在大船已停车,相对水面余速不大(<3节)时放艇。紧急情况下,无论如何也应在大船余速<5节时放艇。 3.7 风浪大时应放大船下风舷侧的艇,必要时可施放镇浪油。 3.8 救生艇的脱钩操作须做到同步,并采取必要措施以防脱钩后吊环碰伤人员。 3.9 救生艇行使中须遵守相关的航行规则。 3.10 救生艇行驶回大船后须尽快吊上大船复位,不得系于大船边过夜。 4、放艇操作步骤 4.1 放艇准备(首先将保险索连接上)此举只限演习时用 4.1.1 打开起艇机罩,检查周边有无障碍物;检查遥控放艇钢丝是否在导向滑轮槽内。 4.1.2 打开固艇索/固艇插销。 4.1.3 随艇人员登艇,关闭艇门,乘员在座位系妥安全带。 4.2 放艇操作 4.2.1 艇长手拉遥控拉索环(或艇长指定专人以手动抬起放艇刹车),缓慢地将艇降落水中。 4.2.2 首尾各一名水手解掉固定钢丝,做好随时应急脱钩的准备。 4.2.3 当收到脱钩的命令后,艇长或由艇长指定的一名操作人员在艇内打开安全插销,将锁定拉杆向后拉,即自动脱钩。 4.2.4 如由于某些原因脱钩失败,首尾一水用手动脱钩(利用止回爪,将钩环脱开)。 4.2.5 艇脱钩成功即启动艇机驶离大船。 5、收艇操作步骤 5.1 艇长(驾驶员)将锁定拉杆置于开放位置,(即向艇尾向拉至最大) 5.2 首尾一水分别检查吊钩是否在正确位置,如不在正确位置,将其手动扶正,然后报告艇长(驾驶员)。 --------------- 42 --------------

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难题标注)

Z02 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船员 1.救助艇的航速要求,应6海里/小时,并可连续航行几小时 A、6小时 B、4小时 C、8小时 2.500总吨及以上的客船应在船舶的每舷至少配备几艘救助艇 A、2艘 B、1艘 C、3艘 3.公约要求,充气式救助艇无论何时均应始终保持______。 A、可充气状态 B、准备状态 C、满充气状态 4.充气式救助艇任一浮力胎破损后要求其干舷______。 A、在载足额定乘员抛弃备品后其干舷值为正数 B、在满载时艇的四周干舷值为正数 C、在空载时艇的四周干舷值为正数 5.救助艇额定乘员至少是_____。 A、6个 B、10个 C、12个 6.在船舶倾斜20°一舷放艇首先应该采取的措施是______。 A、先在艇首、尾中设滑撬、便于艇的降放 B、先在艇首尾与船舶之间系上拉紧索、便于人员登艇 C、先使用钩篙抵撑、扩大艇与船之间的距离 7.大风中浪降落救生艇、救助艇,艇落水后解开前后吊艇钩最好应______。

A、先解艇首钩 B、先解艇尾钩 C、同时解开前后吊艇钩 8.大风浪中施放救生艇、救助艇应放哪一舷的艇 A、上风舷 B、下风舷 C、随便 9.在有风浪的情况下,降落救生艇入水时,对于没有联动脱钩装置的艇,应将救生艇放落 在_______。 A、浪谷中 B、浪峰上 C、任何位置 10.在风浪中放艇最好争取首尾吊钩同时解脱如果不能同时最好_____。 A、先脱掉尾钩、再脱掉首钩 B、先脱掉尾吊钩、砍断首吊钩吊索 C、先脱掉首吊钩、再脱吊尾钩 11.镇浪油应在船舶何处施放______。 A、上风舷 B、船首或船尾 C、下风舷 12.海上求生者可以饮用的水是_______。 A、海水 B、雨水 C、尿水 13.弃船人员登上艇筏后,哪些人员可视情况给予适当的淡水 A、船长 B、干部船员

【科普】船舶救生艇及其操作

【科普】船舶救生艇及其操作 救生艇是能搭乘一定人数的小艇。它载人比较安全,是船舶必备的救生设备。但救生艇重量大,吊艇设备占用甲板面积大,其主要作用是在船舶遇难时帮助人员脱险待救,此外还可作为临时短程水上交通工具。 救生艇的构造﹀﹀﹀救生艇按建造材料可分为木质、钢质、铝合金、玻璃钢等类型。玻璃钢救生艇易于建造和保养,是目前采用最普遍的。救生艇按结构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开敞式、全封闭式和部分封闭式等。开敞式遇4-5级以上风浪时,乘员就会受到海水侵袭,在低温或暴晒时乘员还会受到死亡的威胁。因此,《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要求客船应配有部分封闭式或全封闭式救生艇,货船与油船应配有全封闭式救生艇。(1)开敞式救生艇开敞式救生艇是传统的救生艇,它没有盖只能架设临时的顶篷,对乘员保护能力差。开敞式救生艇的骨架有龙骨、首柱、尾柱、肋骨、横座板、纵座板(边座板)等。这些骨架保证船壳救生艇的强度。它的外壳有艇壳、护舷顶缘材(或称艇缘)等部分组成。艇壳不但保证救生艇的浮力和水密,而且也保证艇体的强度。护舷材在艇的两舷起保护作用。艇缘是两舷的上缘,在它的上面有桨叉孔划将时可以插桨叉,艇缘内侧还装有顶棚架插座,供架设尼龙布顶篷用。为了保证救生艇在灌满水或破漏

时仍有浮力,在边座板下设有空气箱或硬质闭孔泡沫塑料浮体,其外面设护板加以保护。艇的首尾踏板上装有吊艇钩,艇底有垫板(或格板)、艇底排水孔及艇底塞。在横座板下面艇底垫板的上面还设有搁脚板,艇员乘坐在横座板上时两脚可以搁在搁脚板上面。为了划桨方便在搁脚板上还可以设置套在脚上的脚套。救生艇的外面设有两舷悬链状的可浮救生索(把手索),供落水人员抓扶,也可以作为攀登上艇的踏脚。在艇底两侧设有舭龙骨或龙骨扶拦以及经龙骨底系于两舷艇缘的把手索。当艇倾覆以后乘员可以抓住把手索爬上艇底并扶住舭龙骨,在倾覆的艇上待救。开敞式救生艇有机动艇和非机动艇之分。没有发动机的非机动的开敞式救生艇,艇上除配桨、篙外还有桅帆并在横座板上设有夹桅环(桅箍),艇底上设有桅座,艇缘上设有供装桅支索及缭绳导索滑车用的小眼环。(2)全封闭式救生艇它是在开敞式救生艇的基础上加设一个刚性的封闭顶盖,这样可以保证乘员不受冷、热的侵害。全封闭救生艇的艇体及刚性封闭顶盖的材料都是阻燃的或不燃的。艇员可以在封闭盖下完成收、放工作并能进行划桨。封闭盖的进口处设有通道盖,开启时能夹住,乘员无须跨过横座板或其他障碍物而能迅速到达座位(对货船全部乘员能在3分钟内登艇完毕)。它关闭时能水密,并当救生艇倾覆时无显著漏水。通道盖应能在内外两面都可以开启和关闭。具有空气维持系统的救生艇除具有全封

救生艇释放步骤

团队合作请记住自己床头卡的职责 一人释放救生艇操作详细步骤 1.穿戴救生衣,携带保温服,双向无线电话,SART及抛绳器(在驾驶台),如有可能请携带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等重要文件; 2.放置登乘梯(如因船舶倾斜或者艇机,钩头等设备出现问题无法释放,悬于半空等情况出现,可从登乘梯爬回来,放救生筏或想其他逃生方法); 3.打开前后保险杠,拔去救生艇充电插头,将艇首缆挂好; 4.进入救生艇,艇内前部地板上打开黑色盖子,舱底有艇底塞,艇底塞为螺纹杆,逆时针上紧; 5.系好安全带,启动艇机:(1)打开电源(在救生艇驾驶台座位膝盖位置有两个红色开关,一号电瓶,二号电瓶,任意选择一个打开);(2)启动艇机马达(在艇内驾驶台操纵面板上插着一把钥匙,顺时针旋转到底不要松手,直至听见马达启动的声音,如天冷打不着火,逆时针旋转钥匙,松手,放置30秒左右后,再次启动艇机马达); 6.释放救生艇(成功启动艇机后,用力下拉左手处的细钢丝绳,直至救生艇降落至水面); 7.打开辅助释放保险装置(在右脚位置侧面的红色杆,向前推到底); 8.释放救生艇吊艇钩(在右胸前橘黄色把手E/F,脱开把手前拔掉把手上的保险销A,在把手右侧面,如果救生艇没有降落至水面,把手是无法打开的,因为没有触动艇底的浸水压力释放器,此时需要拉起橘黄色把手上面有机玻璃盖子B下面的应急释放装置C,向上拎起来,然后脱开橘黄色把手,注意!!!在做这个动作前确保救生艇离水面的高度不足以把自己摔死,如果太高或者还有其他逃生的可能请离开救生艇通过登乘梯爬回母船); 9.成功脱钩以后,释放艇首缆(在橘黄色脱钩把手的下面,右手处红色把手); 10.推动操车杆,尽快驶离大船,在离大船足够安全的距离后,可以发出求救信号,开启SART,雷达反射器及双向无线电话进行呼叫联系,白天橙色烟雾信号,晚上降落伞信号,近距离有船只经过晚上可用手持红光火焰信号及白天可用日光镜(反光镜)等。

申请三副适任考试者,应参加下列理论考试科目的考试和评估项目的评估(参考模板)

(一)职务晋升的理论考试科目 1.航行职能 (1)航海学; (2)船舶值班与避碰; (3)航海气象与海洋学; (4)航海英语; 2.货物装卸和积载职能 (5)海上货物运输; 3.船舶作业管理和人员管理职能 (6)船舶管理; (7)船舶结构与设备。 (二)评估项目: 1.海图作业; 2.航线设计; 3.船舶定位; 4.航海仪器的正确使用; 5.测罗经差; 6.货物积载与系固; 7.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 每个申请甲板部船员适任考试者,还应完成下列相应的海员专业培训项目,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一)申请甲板部适任考试者,应完成: 1.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 2.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 (二)申请三副适任考试者,还应完成: 1.高级消防培训; 2.精通急救培训; 3.雷达观测与标绘培训和雷达模拟器培训; 4.自动雷达标绘仪培训; 5.GMDSS通用操作员培训,并取得GMDSS通用操作员适任证书。但申请近岸航区未满500总吨船舶三副适任证书者,可完成GMDSS限用操作员培训,并取得适任证书 序号资格证书名称 1 基本安全证书 2 高级消防证书 3 精通急救证书 4 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证书 5 雷达观测与雷达模拟器证书 6 自定雷达标绘仪证书 7 GMDSS通用操作员证书 8 甲类三副白皮书

(一)职务晋升的理论考试科目 1.轮机工程职能 (1)轮机工程基础; (2)主推进动力装置; (3)船舶辅机; (4)轮机英语。 2.电气、电子和自动控制职能 (5)船舶电气; 3.维护和修理职能 (6)轮机维护与修理; 4.船舶作业管理和人员管理职能 (7)船舶管理。 (三)评估项目: 1.动力设备拆装; 2.动力设备操作; 3.金工工艺; 4.船舶电工工艺和电气测试; 5.船舶电站操作; 6.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 每个申请轮机部船员适作考试者,还应完成下列相应的海员专业培训项目,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一)申请各级轮机部船员适任考试者,应完成: 1.熟悉和基本完全培训; 2.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 (二)申请三管轮适任证书者,还应完成: 1.精通急救培训; 2.高级消防培训。 序号考核项目考核要求 1 基本安全取得合格证书 2 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取得合格证书 3 高级消防取得合格证书 4 精通急救取得合格证书 5 金工工艺通过评估 6 动力设备操作通过评估 7 动力设备拆装通过评估 8 船舶电站通过评估 9 电工工艺与电气测量通过评估 10 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通过评估 11 岗位适任(三管轮)证书取得合格证书 三.关于培训问题 基本安全、精通艇筏、精通急救、高级消防培训可以安排到广西交通运输学校进行培训,培训所需时间如下。

救生艇调试程序

QHD32-6 WHPH生活模块项目 CMP-WHPH(LQ)-MA-0001 版次:0 目录 1.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3.规范和标准 (3) 4.文件和图纸 (4) 5.调试准备 (4) 5.1动力 (4) 5.2材料 (4) 5.3人力 (4) 5.4仪器仪表及工机具 (4) 5.5调试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6调试前检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环境.....................................................................................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安全..................................................................................... 错误!未定义书签。 6.3证书和报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调试 (6) 7.1外观检查 (6) 7.2绝缘检查 (6) 7.3功能模拟测试 (6) 7.4试验载荷 (7) 7.5吊艇架静力试验 (7) 7.6起艇机试验 (8) 7.7救生艇及起艇机试验 (8) 7.8试验注意事项 (10) 8.调试总结 (10)

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

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 EZ021_荡(划)桨-在500总吨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上服务的船长、高级船员(GMDSS限用操作员除外)、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电子技工;未满500总吨或未满750千瓦的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上服务的船长、高级船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 EZ022_机动艇艇机的启动及艇的操作-在500总吨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上服务的船长、高级船员(GMDSS限用操作员除外)、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电子技工;未满500总吨或未满750千瓦的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上服务的船长、高级船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 EZ023_全封闭救生艇的操纵-在500总吨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上服务的船长、高级船员(GMDSS限用操作员除外)、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电子技工;未满500总吨或未满750千瓦的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上服务的船长、高级船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 EZ024_降落与回收救生艇操作-无限航区在500总吨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上服务的船长、高级船员(GMDSS限用操作员除外)、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电子技工;未满500总吨或未满750千瓦的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上服务的船长、高级船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 EZ025_降落与回收救生艇操作-沿海航区在500总吨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上服务的船长、高级船员(GMDSS限用操作员除外)、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电子技工;未满500总吨或未满750千瓦的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上服务的船长、高级船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 EZ026_应急无线电救生设备、视觉求救信号的示教-在500总吨或750千瓦及以上船舶上服务的船长、高级船员(GMDSS限用操作员除外)、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电子技工;未满500总吨或未满750千瓦的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上服务的船长、高级船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 试卷代号 章 节 小节 小小节 难度 知识层次 EZ021 1 0.4 1 题干 荡(划)桨操作(登离艇、荡桨口令及运用、操艇航行回转及避让) 试题初始状态描述 1、考场设立在能够进行荡(划)桨的安全水域; 2、备有至少2艘可以用来进行荡(划)桨的艇,艇内各配有10支桨、各配有一支钩篙、舵叶;秒表数量与艇数量相同. 3、考生身着救生衣集合待考。 操作流程及评估方法 1、评估员集合考生、清点人数、确认身份,将考生分成每10人左右为一小组、并通过抽签随机选定艇长、舵手及桨手位置; 2、评估员提出本次评估的要求及注意事项;考试顺序按3.1;3.2;3.3逐项完成。 3、可以同时进行2艘艇的评估考试 4、评估员向艇长下达本次评估考试内容及任务;交待清楚后下令艇长指挥(评估开始);依次进行直至结束; (1)3.1项登艇要求在发出指令后3分钟内登艇完毕,超过3分钟,3.1项计(0-40%)。 (2)3.3操艇航行回转避让要求在10分钟内完成行进50米后掉头并返回出发地点,10分钟内不能完成的3.3项计(0-40%)(注:记分时间从考生登艇完毕,出桨待命后,评估员下达出发命令开始;到艇任意位置触碰到出发泊位(或指定位置)后结束.若存在较大风流影响到操作,评估员可酌情增加考试时间.)

关于救生艇操作和检查相关规定的解释

标题: 关于救生艇操作和检查相关规定的解释 Title: 内容: Contents: 救生艇是船员在危难时刻的救星,是保证海上人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但让船员莫名惶恐的是一个统计信息:在救生艇操作事故中伤亡的人比它从海上救起的人还多。相当一部分船员对放艇操作谈虎色变,宁愿违反规定,也不冒放艇导致事故的危险。这种思维方式可能导致的直接结果是船舶在港口国检查中被开具缺陷甚至被滞留,而其潜在危险在于救生艇的操作可靠性没法得到验证,船员不熟悉操作要领,以至于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有效予以使用,甚至导致事故。 公司曾就救生艇降落操作问题与大量船员进行过沟通,了解他们不按规定实施放艇操作的原因,结果发现超过半数人员并不知道如何进行操作和检查能符合SOLAS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只是简单的认为:放艇危险。最典型的事例是救生艇的自由降落操作,当进一步问起辅助方式降落和模拟方式降落操作时,鲜有人能准确予以解释。也就是说船员并不一定清楚,即使不必自由降落救生艇,也可以用其他方式的操作满足“公约”的相关要求,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在此,把相关要求进一步予以解释。一、 从存放位置做必要的移动 按照“公约”第III章,第20条6.3的规定:“如果天气和海况允许,货船上除自由降落式救生艇外,应将救生艇在不载人的情况下从其存放位置作必要的移动,以证实降落设备可正常操作”。这个操作应每周进行,并把检查结果记入“航海日志”。 常见的问题是,没有真正进行检查,没有把检查结果记入“航海日志”,或对自由降落式救生艇记录了同样检查和试验。这种检查是很容易验证的,因为吊艇钢丝的导向滑轮转动会留下痕迹,如果滑轮轴的润滑油表面干燥且被厚厚的灰尘覆盖,显然没有在近期进行过这种操作。按规定这种检查的结果应记入“航海日志”重大记事栏,而这一栏只能由大副或船长填写。如果船舶所配备的救生艇是自由降落式仍每周记录这种检查,很容易招致PSCO对记录真实性的质疑,并提出检查操作的细节问题,这显然给船舶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如果在实施港口国检查时救生艇不能靠重力自动释放出,船舶无疑会被PSCO滞留。 二、降下救生艇 “公约”在第III章,第19条3.3.1.5规定,每次弃船演习应包括“在完成任何必要的降落准备工作后,至少降下一艘救生艇”。公约没有规定重力式救生艇应降落到什么程度,一般认为是降到船员能够登乘的位置(如果船员从救生甲板登乘)。这个规定并不适用于自由降落式救生艇。这个操作可能面临的风险是如果救生艇的放艇刹车失效,救生艇可能直接降落水面。故如果艇员不需要登艇进行该操作,尽量避免人员登艇,大船的速度应降到足够安全速度(5节)以下,带好救生艇首尾缆绳。按规定,弃船演习的过程同样要记入航海日志,但在实际操作时有两项内容常常被忽略:模拟搜救几位被困于客舱中的旅客(“公约”第III章,第19条3.3.1.8),以及测试应急照明系统(“公约”第III章,第19条3.3.9)。 三、救生艇降落下水,并在水面进行操纵 每艘救生艇(包括左右舷的重力式救生艇及船尾的自由降落式救生艇)都需要在3个月内至少进行一次搭载操艇船员,降落水面,并在水面操纵的操作(“公约”第III章,

WWRC海船水手机工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规定

W W R C海船水手机工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规 定 Revised by Jack on December 14,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船水手、机工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海船水手、机工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1995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以下简称“97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 (一)申请参加水手、机工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的人员 (二)开展水手、机工适任培训的培训机构。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经主管机关授权的海事机构负责水手、机工适任培训的监督管理和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的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水手、机工适任培训系指在海船上服务的水手、机工,在其任职前接受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英语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 第五条申请适任培训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不小于18周岁,不大于45周岁 (二)身体健康,符合海员的基本条件; (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六条培训机构满足下列条件后,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规定,向海事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一)师资、培训设施和设备应符合本办法附录1、3的标准;(二)建立相应的的训练规范、实操程序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三)建立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四)取得开展“熟悉和基本安全专业培训”、“精通救

生艇筏和救助艇专业培训”的资格。海事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审核确认并报主管机关核准。培训机构在主管机关核准公布后方可开展培训。 第三章适任培训 第七条培训机构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培训时间不少于645学时; (二)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数不低于本办法附录2、4的纲要要求; (三)每班学员不超过40人; (四)实操训练时必须分组,每组必须配备一名助理教员。 第八条培训机构应在每期培训之前,将受训人员的名册(内容包括培训班的编号、学员的照片、姓名、性别、文化程度、所属单位等)以及具体培训计划报海事机构核准,未经核准,不得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应在培训班名册上填妥“基本安全”和“救生艇筏”培训班的期次以及每人的《培训证明》编号。 第九条培训机构应将水手、机工适任培训纳入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接受海事机构对培训的监督管理,并对培训过程实施连续的质量控制。 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海事机构核准的教学计划进行培训,当需要变更培训计划时,应经过海事机构同意。 第十条培训机构应加强对受训人员组织性、纪律性的管理,采取有效的管理和预防措施,确保受训学员在训练中的的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做好受训人员的考勤工作,缺课累计超过15天者,必须重新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培训机构应及时补充培训中所消耗的各种物品,保证设备和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第十三条参加水手、机工适任培训的学员应在培训期间完成“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申报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考试、评估,还应在培训期间完成“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申请近岸航区适任证书可免)。

救生艇操作步骤

救生艇操作步骤 (每组选一名艇长,两名带缆手,六名划桨手,一名舵手) 一.登艇步骤 (1)所有参加训练的学员穿妥救生衣。 (2)每组的划桨手和舵手分别把桨(包括桨叉)和舵放在救生艇上。(放置桨时桨叶朝向艇首,每舷三只呈“品”字形摆放;放置桨叉时桨叉开口朝向艇尾放在桨叉孔附近) (3)完成步骤(2)后,该组艇员开始列队,由艇长指挥报数,分单双号分成两排,其中六名划桨手站在队首,两名带缆手站在队尾。 (4)由艇长向教练员报告参加训练人数,待教练员发布登艇命令后,艇员方可登艇。 (5)登艇方法:①两名带缆手将船带牢,艇长先登艇到舵手位置坐好;②六名划桨手按规定次序依次登艇(分艇首登艇、艇尾登艇和艇舷(首尾同时)登艇三种登艇方法),脚应从横座板上跨越,不能踩踏横座板;③其余学员登艇;④最后两名带缆手解缆登艇。所有人员登艇后均应立即坐下。 二.操艇步骤 (1)报数:依次报数,清点人数。 (2)上桨叉:各桨手用外舷手,四指在内,母指在外握住桨叉,将桨叉放入桨叉孔内并转正。 (3)取桨:六个划桨手依次把桨取出并立起来。 (4)首(尾)带缆手解缆登艇:尾带缆手先登艇,首带缆手后登艇。 (5)撑开:首带缆手用艇篙端顶或用手推码头,将艇撑离开码头。 (6)预备桨:从艇尾领桨手开始按座位的顺序号码依次出桨,桨放在靠桨叉附近的艇缘上,桨叶平行与水面,眼睛注视自己的桨叶。 (7)上桨:各桨手一齐用内舷手用力下压桨握柄,用外舷手的肘部把桨抬起放进自己的桨叉内,注意正确握住桨握柄。 (8)桨向前:各桨手听到“桨向前”的口令后,上体尽量向前倾,双臂把桨柄推向艇尾方向,同时两手向内转动桨杆使桨叶移向艇首方向,桨叶与水面约成35°—45°角,桨叶端与水距离约20—30厘米,有浪时应适当提高。 (9)一齐荡(一齐划):各桨手听到口令后,立即开始一齐把桨叶的1/2—2/3插入水中,同时身体向后倒带动双臂拉桨,两手向外转动桨柄,使桨叶始终以最大阻力面对水,两脚用力蹬脚蹬板,当上体后倒至最大限度时,两肘迅速屈臂收腹同时压桨,桨柄压在胸前两肘夹紧。当上体起至直时,开始做桨向前动作。(10)一齐退(桨向后荡):分解成两步: ①口令“一”:外舷腿退出脚蹬板,踏在座板下的底花板上,上体稍向后仰,把桨柄拉靠在胸前,两臂弯曲,两肘夹紧,同时转动桨柄,使桨叶上缘倒向艇首方向与水面约成45°夹角,桨叶端距水面20—30厘米,眼注视自己桨叶。 ②口令“二”:各桨手迅速稍提桨握柄,使桨叶1/3插入水中,双臂用力推桨,上体前倾,直至两臂推直。推桨同时要把桨柄向内翻转与水保持最大阻力面,压桨柄使桨叶利落出水。 (11)左进右退(或右进左退):在需要使艇首迅速向右转向时,舵手下达此口

“重力下垂式救生艇”典型放艇故障分析与预防-杨成才

“重力下垂式救生艇”典型放艇故障分析与预防 中波轮船股份公司杨成才俞海轩 【内容提要】基于“生命至上”的人类价值观,SOLAS公约确定了救生艇在船舶管理中的重要性,而对于重力下垂式救生艇,作为能实现其功能的必要条件之一,救生艇绞车的良好工况就成了我们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就以一起典型的绞车故障为例,来分析其工作原理、故障原因、检修技巧、以及维修保养注意事项,以确保危难时机放艇工序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重力下垂式救生艇绞车楔块单向离合器 1.故障过程 中波“HONG XING"轮,97年建造,DWT 21963MT,救生艇采用典型的“重力下垂式”,绞车为EL. Winch,型号EW-5.5。 2013年3月18日,航行于英国New Port水域,船舶减速至4节时,借船舶弃船演习之际,对1号救生艇进行放艇,计划活络各个铰链机构,同时以确认各部件良好工况。在救生艇放下1米后,停止下放,然后用电马达上绞救生艇,当上绞约0.5米后,停止上绞,正常情况下救生艇应待持在刚才的上绞位置,但此时救生艇却依靠重力快速下落至海面,并由于船舶航速,救生艇又向船艉方向后拖了约5米,才停止与船舶的相对移动。在主机紧急停车后,我们对救生艇绞车进行了检修工作。由于时间紧迫、情况危急、起始工作原理不清等原因,致使整个检修过程很被动。约6个小时,我们在清洗了下图中的楔块单向离合器Y (Sprag Coupling ---图纸注),恢复其单向功能后,才成功把救生艇回收至艇架。 2. 工作原理(图1) 图1 EL. Winch EW-5.5 SECTIONAL ARRANGEMENT

A~F 球形轴承,G 推力轴承,H 滚针轴承,I 推力滚针轴承,X 内圈,Y 楔块单向离合器,Z 外圈,8中间 正齿轮,9小齿轮轴,11正齿轮,12小齿轮,13刹车外壳,14离合器外壳,15末端轴承外壳,16刹车支架,17锥形制动器,18刹车支架,19刹车块,20螺纹衬套,23刹车重,24马达小齿轮 2.1 上绞原理 依靠刹车重块23的自重,通过螺纹衬套20向右施加一推力,推动锥形制动器17的轴并使其锥形面上的摩擦片紧压在刹车支架16上。电马达起动后,通过键转动带动马达小齿轮24以驱动正齿轮11,11通过键驱动小齿轮轴9,而9又通过键驱动锥形制动器17,17通过摩擦力驱动刹车支架16,16通过键传动至小齿轮12,进而驱动中间正齿轮8,最后通过其他齿轮传动到钢丝绞盘。从而实现上绞功能。 由此可见,锥形制动器17与刹车支架16之间的摩擦力在上绞功能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2.2 待持原理 实现待持功能的重要部件是楔块单向离合器Y (图片2), 俗称单向轴承。原理图见图3:外弧线代表外圈Z 的内圆面, 内弧线代表内圈X 的外圆面,两弧形中间不规则类“8”型图代 表Y 的单个滚柱。假设Z 和X 的间距设计时为a ,而滚柱两弧 面间距最大为b ,且设计为a < b ,这样安装好的单个滚柱是“躺” 在Z 和X 之间。由此,当内圈X 逆时针转动时,滚柱与X 的接 触面将进行滑动,而使X 可以转动;当X 顺时针转动时,滚柱 的下弧面将与内圈X 产生一轻微的摩擦力C f (此时滚柱表面无 任何润滑介质),假设能使滚柱以上弧面某点为圆心而转动时的最小摩擦力为D f ,当设计为 C f > D f 时,滚柱将以上弧面某点为圆心而转动。同时因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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