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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2020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2020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2020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新建、改扩建、技改煤矿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体系》)。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必须具备《管理体系》总则部分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何一条不具备的,不得被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所应达到的要求为:

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

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1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2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

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检查考核未通过,自考核定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1年的;

4.因管理滑坡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降级或撤消等级未满1年的;

5.露天煤矿采煤对外承包的,或将剥离工程承包给2家(不含)以上施工单位的;

6.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

7.井下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的。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

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半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1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

3.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撤消等级未满半年的;

4.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70分。

第六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

申报一级的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

部门组织初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申报二级、三级的煤矿的初审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初审、考核、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部门原则上应在收到煤矿企业申请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定级。煤矿企业和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通过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完成申报、初审、考核、公示、公告等各环节工作。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信息化方式开展考核定级等工作的,不予公告确认。

(一)自评申报。煤矿对照《管理体系》全面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申报表,依拟申报的等级自行或由隶属的煤矿企业向负责初审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初审。负责初审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经初审检查合格、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合格后上报负责考核定级的部门。

(三)考核。考核定级部门在收到经初审合格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对申报煤矿组织进行现场检查或抽查。

对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取消其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资格,认定其不达标。煤矿整改完成后需重新自评申报,且1年内不得申报二级以上等级。

(四)公示。对考核合格的申报煤矿,由初审部门组织监督检查该矿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并将整改报告报送考核定级部门,考核定级部门应在本部门或本级政府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公告。对公示无异议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部门应确认其等级,并予以公告。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部门应同时将公告名单经信息系统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

对考核未达到一、二级等级要求的申报煤矿,初审部门组织按下一个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进行考核定级。

第八条煤矿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应等级后,考核定级部门每3年进行一次复查复核。由煤矿在3年期满前3个月重新自评申报,各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按第七条规定对其考核定级。

第九条按照本办法考核确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的煤矿,作出符合一级体系要求的承诺,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在3年期满时直接办理延期:

1.煤矿一级等级3年期限内保持瓦斯“零超限”和井下“零突出”“零透水”“零自燃”“零冲击(无冲击地压事故)”;

2.井工煤矿采用“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生产模式;

3.井工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100%;露天煤矿采剥机械化程度达到100%。

第十条办理直接延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煤矿,应在3年期满前3个月通过信息系统自评申报,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条件进行审核,并就该矿是否在3年期限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的情况征求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意见,审核合格后通过信息系统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备案并予以公告。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的煤矿不执行延期制度。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的监管。

(一)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应加强动态监管。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结合属地监管原则,每年按照检查计划按一定比例对达标煤矿对照《管理体系》进行抽查。对工作中发现已不具备原有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水平的煤矿,应降低或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的煤矿,应撤消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对停产超过6个月的煤矿,应撤消其原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待复产时重新申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达标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的,应及时通报相应的考核定级部门予以撤消等级。

(二)对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煤矿,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降低或撤消

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一级、二级煤矿发生一般事故时降为三级,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撤消其等级;三级煤矿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撤消其等级。

(三)降低或撤消煤矿所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后,应及时通过信息系统将相关情况报送原等级考核定级部门,由原等级考核定级部门进行公告并更新系统相关信息。

(四)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被撤消的煤矿,实施撤消决定的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待整改合格后重新提出申请。

(五)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对直接延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煤矿开展重点抽查。对达不到一级等级要求的煤矿,应予以降级或撤消等级,并将有关情况通过信息系统上传国家煤矿安监局。被降级的煤矿1年内不受理一级等级申请,被撤消等级的煤矿2年内不受理一级等级申请。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加强日常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的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录入信息系统,煤矿上级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自查(没有上级企业的煤矿自行组织开展),形成自查报告,并依据自身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通过信息系统向相应的考核定级部门报送自查结果。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煤矿的自评结果应报送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工作主管部门汇总,于每年年底通过信息系统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报送1次。

(七)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每年至少通报一次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情况,以及等级被降低和撤消的情况,并通告相关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第十二条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和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及时报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2017年颁布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试卷图文稿

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 化试卷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19882)

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试卷 1、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的第一责任人是矿长。 2、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生产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完善。 3、综采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强制放顶、收尾、回撤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4、井工煤矿“5+2”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指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 5、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的矿井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和石门揭煤工作面,不得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6、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最大仰俯角不大于7°;支架垂直顶底板,歪斜角不大于5°。 7、不安全因素,指一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机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等。 8、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记录、跟踪、统计、分析、上报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9、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着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10、掘进工作面材料、设备采用机械运输,人工运料距离不超过 300m 。 11、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 12、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合格率100%。 13、事故隐患治理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14 15、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16、采煤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过煤柱、过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17、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煤矿企业应明确煤矿(主要负责人)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8、爆破作业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 19、局部通风机离巷道底板高度不小于 0.3m ,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安设在进风巷道中,地点距回风口大于 10m 。 20、职业卫生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工作面悬顶面积大于(A )10m 2 时应进行强制放顶。。 A. 10m 2; B. 20m 2 C. 30m 2 2、综采工作面乳化液泵压力不小于 (B )MPa 。 A20;B30;C 35 3、电气设备的隔爆接合面之间除(A )外不得有任何杂物。 A 、凡士林油脂 B 、汽油 C 、 黄油 4、专业隐患排查由(B )牵头组织。 A.矿长 B.专业分管矿长 C.安全矿长 D.书记 5、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经( A )审批。 A.矿总工程师 B.矿长 C.企业技术负责人 6、矿井应有至少两个独立能行人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距离不得小于(C ) 米。 姓名: 单位: 密-----------------封-----------------线-------------------内-------------------不---------------------要-----------------------答-------------------题------------------------------------------------------------------------------------------------------------------------------------------------------------------------------------------------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办法

附件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2) 第二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 第三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6) 第四部分通风 (11) 第五部分地质灾难防治与测量 (28) 第一节地质灾难防治与测量技术治理 (28) 第二节地质 (30) 第三节测量 (34) 第四节防治水 (37) 第六部分采煤 (41) 第七部分掘进 (54) 第八部分机电 (63) 第九部分运输 (83) 第十部分职业卫生 (88)

第十一部分安全培训和应急治理 (98) 第十二部分调度和地面设施 (105)

高头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细则 第一部分总则 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每旬、月度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评分、汇总打分定级。未进行或打分造假的单位考核责任人200元。 第二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一、工作机制 (一)职责分工 1.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矿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未建立考核

责任人200元。 2.有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治理部门。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部门考核责任人200元。 (二)制度建设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明确安全风险的辨识范围、方法和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未建立考核责任人200元。 二、安全风险辨识评 (一)年度辨识评估 1.每年底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井工煤矿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机电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未开展考核责任人200元。 2.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未开展考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2020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新建、改扩建、技改煤矿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体系》)。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必须具备《管理体系》总则部分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何一条不具备的,不得被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所应达到的要求为: 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 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1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2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

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检查考核未通过,自考核定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1年的; 4.因管理滑坡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降级或撤消等级未满1年的; 5.露天煤矿采煤对外承包的,或将剥离工程承包给2家(不含)以上施工单位的; 6.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 7.井下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的。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 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半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1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 3.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撤消等级未满半年的; 4.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70分。 第六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 申报一级的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新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2020) 1.总则 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通过持续改进,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软件与硬件相统一、动态与静态相统一、过程与结果相统一,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和应急管理、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 (三)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四)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 (一)发挥领导作用 领导作用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煤矿矿长应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实施并兑现安全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必要的组织、制度、人员、技术、资金等保障,营造全员参与标准化建设的氛围和环境,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突出理念引领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强化风险意识 深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增强煤矿矿长、总工程师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风险意识,实现源头管控,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四)注重过程控制 过程控制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建立并落实管理制度,强化内部考核,实施安全生产各环节的过程控制,定期开展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检查结果的总结分析。 (五)促进科技进步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开展技术创新;不断引进先进实用技术、装备、工艺,优化生产系统;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努力提升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六)推动持续改进

201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规程规定 、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通风能力。 、矿井测风制度、报表。 、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 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 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应急预案。因检修、停电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 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矿井开拓或者准备采区时 在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矿井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 并组织实施。矿井应当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者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井上、下防火措施 、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每季度应当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 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 ?、矿井防灭火使用的凝胶、阻化剂及进行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 应当对其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 并制定安全监测制度和防范措施。 ?、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 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 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 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 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 必须在 ?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每周1次抽取封闭采空区气样进行分析 并建立台账。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 、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分工职责)

、排查出隐患进行分级,明确相应的治理督办、验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各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排查台帐(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通风质量标准化 一、系统管理 ( )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准备一、二巷调整系统,企业负责人审批。 ( )巷道贯通专项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 ( )串联通风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重大事故隐患? ( )专用回风巷维修时指定专项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 )主要通风机: ①爆门检查维修记录(每 个月) ②风设施检查维修记录(每季度) ③度全矿性反风技术方案、总结报告 、风量配置 ( )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 ( )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 ( )矿井年度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 )配风计划、测风报表 ?重大事故隐患? ( )矿井外部漏风率测定。每年

煤矿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 分及以上。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 80 分及以上。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70 分及以上。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七个,即采 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各专业 计分以100 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 分为满分。各专业的 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采煤:12 分系数为0.12 ; 2、掘进:12 分系数为0.12 ; 3、机电:12 分系数为0.12 ; 4、运输:12 分系数为0.12 ; 5、通风:25 分系数为0.25 ; 6、地测防治水:12 分系数为0.12 ; 7、安全管理:15 分系数为0.15 。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一级矿井年度内无原煤生产死亡事故;二级、三级矿井年度内原煤生产死亡人数不超过1 人;且均无重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二)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关系正常。 (三)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四)无国家和行业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产品、工艺。 (五)制定便于操作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 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业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考核年度内,一级矿井占所属矿井总数的2/3 及以上,其

余矿井均达到二级。 2. 考核年度内,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不超过0.2 ,且无重 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3. 制定便于操作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办法: 1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省每半年抽查一次;设区的市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省属煤炭企业、县(市、区)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矿每月检查一次。 2.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及各专业的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 3.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得分计算方法 (1) 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 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得分之和/12 本年度矿井得分= 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 (2) 矿井自检与上级检查得分不一致时,按上级检查结果计 算。 第七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考核评级:一级、二级、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由煤矿提出申请,经省属煤炭企业、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核,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命名。 第八条各煤矿要按吨煤不低于1 元的标准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办法。 第九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省煤炭工业局。

新版2020版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 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新建、改扩建、技改煤矿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以下简称《管理体系》)。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必须具备《管理体系》总则部分设定的基本 条件,有任何一条不具备的,不得被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所应达到的要求为: 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 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1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2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 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检查考核未通过,自考核定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1年的; 4.因管理滑坡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降级或撤消等级未满1年的; 5.露天煤矿采煤对外承包的,或将剥离工程承包给2家(不含)以上施工单位的; 6.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 7.井下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的。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 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半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1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 3.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撤消等级未满半年的; 4.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70分。 第六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 申报一级的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 织考核定级。申报二级、三级的煤矿的初审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初审、考核、公示、公告 的程序进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部门原则上应在收到煤矿企业申请后的 6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定级。煤矿企业和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通过国 家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完成申报、初审、考核、公示、公告等各环节工作。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信息化方式开展考核定级等工 作的,不予公告确认。

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附件1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以下简称《评分方法》)。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必须同时具备《评分方法》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一条基本条件不能满足的,不得参与考核定级。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次,所应达到的标准为: 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以上(含,以下同),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正常工作时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0人、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人;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以上,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以上,井工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

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石济客运专线站前工程SJZ-6标 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济客专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四年六月 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有序推进石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各参建单位标准化管理水平,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建设目标,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13]193号)、《石济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石济客专安质函[2014]1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六标段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分部(梁场)必须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为基本内涵,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和工作流程为主要依据,以机械化、专业化、工厂化、信息化为支撑手段,建立健全标准化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全面实现石济客专建设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项目部成立标准化管理检查验收评比考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1.考评小组 组长:王志杰 副组长:范传亮、刘大亭、刘朝林、王超、周先强 组员:季树生、宋广辉、李强、毛俊卿、韩树生、郑强、金文、韩晨兵、袁学军、曹红河、王洪岗

主要职责:负责对石济客专六标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检查验收评比考核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对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制定项目标准化管理总体方案,负责公司相关考核制度、办法和标准的审定,对石济客专六标工程建设标准化执行结果进行管理评判。 2.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 主要职责:负责对石济客专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负责项目部建设标准化相关考核制度、办法和标准的制定和完善;负责制定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总体方案;负责对标准化管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制定对策措施,部署阶段性工作;标准化管理进行绩效考评等。 第四条各分部(梁场)应按照项目部制定的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组织机构,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职责、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全面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达标和创优工作。 第三章绩效考评及程序 第五条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是标准化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验证管理行为的实际效果,发现和纠正项目管理组织在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工作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管理行为规范运作和整个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更好地保证管理目标顺利实现。 第六条依据不同的考评对象,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分为达标考评和创优考评。 1.达标考评 达标考评是在建设队伍进场后半年内进行,主要对参建分部(梁场)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指标采用合格制。 2.创优考评 创优考评是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定期对通过达标考核的参建分部(梁场)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管理绩效(含现场生产单元标准化管理情

题库2020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试题库

题库|2020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试题库(填空70题、判断70题、单选60题、问答) 复习考试题库 1.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 3 )个等级。 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一级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 )分。 5.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二级,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 )分。 6.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70)分。 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 8.—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

9?申报二级、三级煤矿的初审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10.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初审)、(考核)、(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 1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部门原则上应在收到煤矿企业申请后的(60 )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定级。 12 .对考核合格的申报煤矿,考核定级部门应在本部门或本级政府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3.对公示无异议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部门应确认其等级,并予以(公告)。 14.对考核未达到一、二级等级要求的申报煤矿,(初审)部门组织按下一个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进行考核定级。 15.煤矿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应等级后,考核定级部门每(3 )年进行一次复查复核。 由于内容太多,这里仅展示前十题!全文请您下载学习,下载方法如下: 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一级,可以存在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情形。

2020标准化管理体系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2020.6.7

目录 1.总则 (2) 2.理念和目标 (11) 3.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15) 4.安全承诺 (20) 5.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23) 6.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6)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8) 8.质量达标 (49) 9.考核评价与持续改进 (244)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1.总则 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兑现安全承诺,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实施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达标,通过考核评价与持续改进,完善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煤矿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二)煤矿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有负责安全、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部门,煤矿上级公司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 (三)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四)煤矿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 煤矿应构建要素完备、自主运行、动态达标、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软件与硬件相统一、动态与静态相统一、过程与结果相统一,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发挥领导作用 领导作用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煤矿及其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下同)应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实施并兑现安全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必要的组织、制度、人员、技术、资金等保障,营造全员参与标准化建设的氛围和环境,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突出理念引领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构建安全生产理念、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引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三)促进科技进步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开展技术创新;不断引进先进实用技术、装备、工艺,优化生产系统;更新安全监控系统,努力提升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四)强化风险意识

2020年(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MW文档

(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MW文档

XX煤矿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 为认真落实党的“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打造科技兴安矿井,建设安全高效企业”。按照“权责明确、考核严格、管理科学、奖惩严明”的原则,狠抓奖惩考核和责任落实,夯实安全基础,实现矿井长治久安,结合我XX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壹章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规定 壹、组织领导 1.为确保安全考核目标的实现,XX公司成立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XXX同志任组长,XXX、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部(科)室的负责人及各施工单位的副职为成员;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设于安监处,邱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考核工作。 2.未涉及条款或有关内容,由XX公司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研究,酌情处理。 3.当XX公司指标有较大变化或重大政策调整时,相应修订该规定且及时出台补充规定。 二、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 煤矿调度人员值班期间,接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或基层区队、安检员、瓦斯检查员和汛期地面巡视员等汇报时,

凡涉及下列险情之壹的,不需请示领导,有权下达某个生产区域或整个矿井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作业人员的调度指令,然后再按规定向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以及上级部门汇报。 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量达到50mm之上;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 2、井下发生突水;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 3、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 4、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 5、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 7、煤层自燃发火有害气体指标超限或发现明火的; 8、井下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 9、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或采掘工作面受冲击地压威胁,采取防冲措施后,仍未解除冲击地压危险的; 10、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三、违反下列情形之壹的,给予通报处理且责令施工作业地点停产整改,考核施工单位1000-5000元,挂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10%。

最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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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第1部分总则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9

煤矿是创立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经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立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进 10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三位一体”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位一体”管理制度 2018年4月1日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三位一体”管理制度 为把我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作为矿井安全生产的基础,和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工作体系建设,实现动态达标,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促进我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方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和评分办法(试行)》为指导,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构建“三位一体”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体现了新时期社会治理的内在要求,要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必须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不触犯红线,必须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排查治理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查处前面。核心是预防为主,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煤矿标准化)动态考核检查,推进煤矿标准化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由结果达标向过程达标转变、由形式达标向内在达标转变,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全矿标准化工作上台阶。 三、工作要求 强化安全风险预控。坚持把安全风险排查放在一切工作首位,根据煤矿现场情况对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进行补充完善。坚持对较大风险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科学制定管控措施,明确分管领导与责任部门,每天矿调度会对挂牌督办情况进行通报,在验收完毕后再行销号。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根据新标准要求,修订完善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形成分专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控体系,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对排查隐患严格按照规定分类定级,按照“五落实”要求抓好整改,安排专人做好隐患的排查、整改、跟踪、验收、销号、反馈等工作。 强化安全质量达标。始终把安全质量作为各项工作的核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工程设计、施工现场、过程控制、细节管理等全过程加强管控,坚持正规循环作业,确保实现动态达标。每月定期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检查不讲究形式、不走过场,注重检查质量,实实在在的解决现场问题,对检查中出现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直到验收合格后再恢复生产。 四、明确职责,压死责任,确保煤矿动态达标工作深入开展 (一)煤矿是落实标准化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标准化动态达标创建工作。要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标准化动态达标工作措施,深入开展煤矿标准化自评自检工作,必须实现每月全矿标准化各专业动态达标检查全覆盖,并形成自评自检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要责成各专业分管负责人整改落实,重大或难点问题要经煤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解决。要深入推动“双控”机制建设,对煤矿各地区、各环节、各岗位进行危害因素辨识,评估风险,制定预控措施。要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责任体系,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确保隐患排查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要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标准化新的考核标准,深入开展全员对标管理,确保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真正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煤矿达标。 (二)公司要进一步加强煤矿标准化动态达标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部门,制定标准化动态达标奖惩办法,对动态达标工作领导不力和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通

xxx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

xxx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办法 矿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提高各级管理人员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结合我矿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重奖重罚的原则,以人为本,强化安全基础,强化现场管理,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 二、安全目标 员工无轻伤;消灭各类瓦斯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矿井实现安全生产。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矿级领导、全体管理人员、安监员。 四、考核和奖罚 1、考核对象月度工资总额的30%做为考核安全考核工资。 2、全月无轻伤以上事故,瓦斯零超限,则当月对考核对象按其标准工资的10%给予安全奖励。如当月轻伤和瓦斯超限次数超过规定次数,扣减考核对象工资10%。 2、全年实现安全生产,对考核对象给予年终安全奖励。 3、带班矿领导、安监员当班必须将安全生产情况在井下及时汇报调度室,下井矿领导在本班调度会上必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情况通报,否则,罚款50元, 4、必须保证下井带班天数,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8次(带班不少于6次),总工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带班

不少于6次),生产、安全、防突副矿长下井不得少于24次,副总工每月下井不少于16天(带班不少于6次),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16个,每少一次罚款200元。 5、离开矿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向矿长请假同意后,在请假记录本上登记好,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6、因现场管理失职失责,造成矿井瓦斯压出,发生透水、重大冒顶事故,出现自燃发火现象,按事故分析的责任大小给予处罚。 7、各尽其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如果因工作责任不到位,影响井下正常的安全生产,每次罚款100元。 8、每天必须参加早上调度会和安全生产会议,每缺一次罚款100元。 9、各种资料、台账记录齐全,否则每次罚分管矿长、责任管理人员各50元。 10、尽职尽责,做好分管范围内工作,如果发现责任不到位,发现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每次扣100元,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每人罚款100元。 11、安全隐患不按规定及时整改,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现场管理失职失责,违章指挥,发现隐患不及时处,每次罚款100元;作业头面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不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的,每次罚款200元。 12、对上级排查的隐患,凡是因责任不到位造成的,对责任人每条罚款50元。 13、带班领导在井下跟班睡觉的一律免职,安监员当班在井下睡觉的,一律给予辞退。 14、带班领导、安监员每班至少三次向调度室汇报本班安全生产情况、下班需注意事项,否则每少一次罚款20元。 15、安监员违反“三先三后”(进班在先出班在后,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附件 1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 , 分, 1000人、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人;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以上,井工煤矿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以上,井工煤矿事故隐患 分; 考核定级部门原则上应在收到煤矿企业申请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定级。 1. 自评申报。煤矿对照《评分方法》全面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申报表,依拟申报的等级自行或由隶属的煤矿企业向负责初审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检查初审。负责初审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经初审合格后上报负责考核定级的部门。 3. 组织考核。考核定级部门在收到经初审合格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合格后,进行现场检查或抽查,对申报煤矿进行考核定级。 第九条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的监管。 1. 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应加强动态监管。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结合属地监管原则,每年按照检查计划按一定比例对达标煤矿进行抽查。对工作中发现已不具备原有标准化水平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全

.专业资料分享.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2018年5月 .WORD完美格式.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 (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2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 (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3

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11 开二队质量标准化考核奖惩办法 一、质量标准化及文明生产验收办法 1、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检查、验收、考核必须按“动态”原则进行检查,并结合平时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2、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实行当月验收,当月考核,当月兑现奖罚。即每月由队对施工地点进行一次专门检查验收,评分时根据日常安全检查情况以及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情况综 合评定等级和得分。 3、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检查验收时,检査验收的覆盖率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r作面检查验收覆盖率为wo%: (2)机电、运输检查验收覆盖率不小于80%; (3)一通三防检查验收时,通风系统、局部通风、通风设施、防尘设施不小于100%。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考核奖罚原则及奖罚标准 仁对各地点的奖罚以队考核评定等级(或分数)为依据,坚持“奖优罚差”的原则。 2、验收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进行打分评级。

3、如果达到矿质量标准一级的工作面的给予奖励,奖励1000分;如果达到矿质量标准二级的工作面的不奖不罚;如果只达到矿质量标准三级或三级以下工作面的进行罚款,罚款1000分。 质量标准化及文明生产验收评分办法 序文明生产标准标准评分办法 1机头、机尾、皮带下及巷道内清理符 合规定,严禁存放朵物。25未清理扣10分;存放有 杂物扣10分。 2定期洒水、用扫帚打扫巷道(皮带长 廊),要求巷道(皮带长廊)底板、两 帮(两壁)、设备和电缆上不得有积尘。25发现一处有粉尘堆积扣 10分。 3所辖区域内不得有条棍、道板、木楔、 粪便、纸屑、矿泉水瓶、塑料袋、钢丝 绳、金属网等杂物。25杂物每出现一根(块、件、 堆)扣3分。扣完为止。 4材料、设备、另部件、工具码放整齐, 挂牌管理。25未码放扣20分,未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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