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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设项目防雷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上海建设项目防雷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上海建设项目防雷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附件2

上海市建设项目

防雷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第一章总则

1.0.1为统一本市的防雷验收要求,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的防雷验收。

第二章验收依据和内容

2.0.1 验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上海市雷电防护管理办法》、《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实施办法》及上海市政府相关规定。

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年版,以下简称“GB50057”);

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以下简称“GB50343”);

4.《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以下简称“GB50601”);

5.《雷电防护第一部分:总则》(GB/T21714.1,以下简称“21714.1”);

6.《雷电防护第三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GB/T21714.3,以下简称“21714.3”);

7.《雷电防护第四部分: 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系统》(GB/T21714.4,以下简称“21714.4”);

8.《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08-56-2012,以下简称“DGJ08-56”);

9.《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防雷技术导则》(沪气发〔2005〕17号);

10.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及气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0.2 防雷验收内容包括:相关技术文件、建筑物防雷分类、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建筑物防直击雷措施、防闪电感应措施、防闪电电涌侵入措施、

等电位连接、共用接地、防接触电压及跨步电压措施、屏蔽、布线、电涌保护器的安装与选型以及其它相关内容。

第三章验收要求

第一节相关技术文件

3.1.1 建设单位在申请验收时一般应具备以下技术文件:避雷装置检测报告、雷击风险评估报告(特定项目)、施工图审核意见(已通过审核的)、隐蔽工程监理意见或报告、电涌保护器测试报告(或电涌保护器备案登记表)、雷击冲击试验报告(特定项目)、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人员资格证、竣工图(设计变更意见)。

第二节防雷分类及雷电防护分级

3.2.1 建筑物防雷分类应符合GB50057第三章第

4.

5.1条、第4.5.2条的要求。施工图图纸审核通过的,应符合图纸中的设计要求。

3.2.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应按GB50343第

4.2节或第4.3节的规定确定。施工图图纸审核通过的,应符合图纸中的设计要求。

第三节防直击雷措施

3.3.1 接闪杆(线)的保护范围、材料规格、安装方式、施工工艺(焊接工艺、防腐处理等)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3.2 接闪带(网)的网格尺寸、材料规格、安装位置、完整程度、高度、支持卡间距、施工工艺(焊接工艺、防腐处理)、敷设方式(暗敷、明敷)、沉降(或伸缩)缝处的处理方式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3.3 引下线的安装位置、材料规格、间距、施工工艺(焊接工艺、防腐处理)、测试卡(断接卡)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3.4 接地装置根据施工图(审核通过的)、检测报告、施工监理报告、隐蔽工程监理意见等技术资料进行验收。

3.3.5 建筑物屋面接闪器一般情况下应明敷。需要暗敷时应符合GB50057第

4.3.5条第一款、4.4.5条第一款的规定。

3.3.6 别墅接闪器可按设计要求暗敷,但宜在易受雷击部位安装接闪杆。

3.3.7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应装设独立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网),当难以装设独立的外部防雷装置时应符合GB50057第

4.2.4条的规定。

3.3.8 接闪器应按GB50057附录B的规定沿建筑物顶部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当建筑物高度超过滚球半径时,首先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器,接闪器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外。

3.3.9 明敷接闪器固定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下表的规定。固定支架的高度不宜小于150mm。

3.3.11 建筑物以屋顶上永久金属物作为接闪器应符合GB50057中第5.2.7条及5.2.8条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女儿墙上安装旗杆、栏杆等金属管材作为接闪器的,应符合:

(1)截面积不小于50mm2;

(2)管材连接部分应满焊(作为支撑点的可不满焊);

(3)管材与引下线的焊接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4)转弯部分要求圆弧型。

2)如屋面采用夹有非易燃物保温层的双金属板作为接闪器,如下面有易燃物品时,其夹层物质必须是非易燃物且选用高级别的阻燃类别,上层金属板的厚度应满足GB50057中第5.2.7条第二款要求。

3.3.12建筑物玻璃天窗或玻璃屋顶的接闪器应明敷,其网格尺寸不应大于建筑物相应防雷分类的网格尺寸。如玻璃天窗或玻璃屋顶仅采用接闪杆保护时,应提供玻璃的雷击冲击试验报告。

3.3.13 幕墙金属框架应按100m2划分网格,网格角点与防雷系统连接,形成电气贯通,电气连接处的直流过渡电阻不应大于0.2Ω。

3.3.14 无金属外壳或保护网罩的用电设备及屋面太阳能集热板、光伏发电板等设备应处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应按施工图设计文件确定。

3.3.15 烟囱的直击雷防护应符合GB50057第

4.4.9条的规定。

3.3.16 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屋面物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没有得到接闪器保护的屋顶孤立金属物的尺寸不超过以下数值时,可不要求附加的保护措施:

1)高出屋顶平面不超过0.3m。

2)上层表面总面积不超过1.0m2。

3)上层表面的长度不超过2.0m。

2.不处在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非导电性屋顶物体,当突出由接闪器形成的平面0.5m以上时,应装设接闪器。

3.3.17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及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高于滚球半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60m、第三类防雷建筑物45 m)的建筑物,对水平突出外墙的物体,当相应滚球半径球体从屋顶周边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触到突出外墙的物体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3.3.18第二类及第三类高度超过60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 20%并超过60m的部位应防侧击雷;防侧击雷应符合GB50057中第

4.3.9条第二款以及第4.4.8条第二款的规定。当建筑物高度超过120m时,除满足以上条件的部位防侧击雷之外,120m以上高度均应防侧击雷。

3.3.19 屋顶的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或屋顶不锈钢水箱应与屋顶预留等电位端子进行电气连接;外墙上的金属栏杆、门窗、幕墙支架等外露的金属物应与防雷装置进行电气连接。连接方式、材料规格、施工工艺(焊接工艺、防腐处理)应符合GB50057、GB50601、DGJ08-56的规定。

3.3.20 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上人屋面(停车场、休闲场所等)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并设置防雷警示标识。

3.3.21 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在其高度小于或等于60m的、罐顶壁厚不小于4mm时,或其高度大于60m的条件下、罐顶壁厚和侧壁壁厚均不小于4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但应接地,且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两接地点间距离不宜大于30米。

3.3.22 防直击雷的专设引下线距出入口或人行道边沿不宜小于3m。

3.3.23 当引下线与易燃材料间的距离不能保证大于0.1m时,引下线的横截面不应小于100mm2。

3.3.24 在建筑物引下线附近保护人身安全需采取的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接触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1)利用建筑物金属构架和建筑物互相连接的钢筋在电气上是贯通且不少于10根柱子组成的自然引下线,作为自然引下线的柱子包括位于建筑物四周和建筑物内的。

2)引下线3m范围内地表层的电阻率不小于50kΩm或敷设5cm厚沥青层或15cm厚砾石层。

3)外露引下线,其距地面2.7m以下的导体用耐1.2/50μs冲击电压 100kV 的绝缘层隔离,或用至少3mm厚的交联聚乙烯层隔离。

4)确无条件实现以上三条时可用护栏、警告牌使接触引下线的可能性降至最低限度。

2.防跨步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1)利用建筑物金属构架和建筑物互相连接的钢筋在电气上是贯通且不少于10根柱子组成的自然引下线,作为自然引下线的柱子包括位于建筑物四周和建筑物内。

2)引下线3m范围内土壤地表层的电阻率不小于50kΩm。或敷设5cm厚沥青层或15cm厚砾石层。

3)用网状接地装置对地面作均衡电位处理。

4)确无条件实现以上三条时可用护栏、警告牌使进入距引下线3m范围内地面的可能性减小到最低限度。

第四节防闪电感应的措施

3.4.1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具有危险爆炸环境的第二类建筑物应采取闪电感应的措施,并应符合GB50057第4.2.2条和第4.3.7条规定。

3.4.2建筑物内设有等电位连接的接地干线时,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第五节防闪电电涌侵入措施

3.5.1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

3.5.2 所有进出建筑物的可导电物(包括金属管道、电缆金属外皮、弱电线

缆的金属屏蔽层、光缆的加强筋等)均应在LPZ0

A 或LPZ0

B

区与LPZ1区界面处做

等电位连接。

3.5.3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离建筑物100m以内的管道,宜每隔25m接地一次,其接地冲击电阻不应大于30Ω。

3.5.4 低压配电系统电涌保护器的设置

1.当无法确定建筑物所在位置雷电流强度时可按下表选取放电电流参数(In):

2. 电压保护水平应(Up)小于所保护设备的绝缘耐冲击电压额定值(Uw),电梯机房以及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配电处应选用电压保护水平不大于 1.5kV的电涌保护器。

3. 电涌保护器的安装位置:建筑物的低压配电进线处、屋顶(室外)用电设备的分配电处、楼层配电箱、别墅住户配电箱(或电表箱)、住宅楼单元配电

箱、电梯设备、重要动力设备、医院手术室等重要场所应急照明、电子信息机房(如计算机机房、消监控机房等)的分配电处及规范规定的其他场所。

4. SPD与被保护设备之间的线路超过10m时,宜加装SPD。

5.低压配电系统中安装的SPD,其后备保护装置宜采用熔丝。

3.5.5 天馈线路和信号线路应在LPZ0

A 或LPZ0

B

与LPZ1区的交界处安装SPD。

3.5.6 置于户外的摄像机信号控制线的输出、输入端口均应安装SPD。

3.5.7 消控室与“119”报警指挥中心之间联网的进出线路端口应安装SPD。

3.5.8 光伏发电系统应在并网逆变器的电源端口安装直流电涌保护器。

3.5.9 电源电涌保护器连接导线最小截面积宜按GB50343中表6.5.1取值。信号线路电涌保护器的连接导线最小截面积应符合GB50343中6.5.3条第2款的规定。

3.5.10 电涌保护器的其他要求:

1.无明确的产品安装指南时,电压开关型SPD与限压型SPD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宜小于10m,限压型SPD之间的线路长度不宜小于5m。当SPD之间的线路长度分别小于上述的10m或5m时应加装退耦的(电感或电阻)元件。生产厂明确在其产品中已采取能量配合的技术措施时,可不再加装退耦元件。

2.SPD两端连线应短且直,总连线长度不宜大于0.5m,如有实际困难,可按GB50601附录D 中图D.0.7-2所示采用V型连接。

第六节接地

3.6.1 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按接入设备中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3.6.2 电气和电子系统不应设独立的接地装置。

3.6.3 当互相邻近的建筑物之间有电气和电子系统的线路连通时,应将其接地装置互相连接。

第七节等电位连接及屏蔽

3.7.1 应在建筑物入户设置总等电位接地端子;在建筑物电气竖井、电子信息机房、设洗浴设备的卫生间、游泳池及冲淋房等潮湿场所设置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

3.7.2穿过各个防雷区界面的所有导电物、电气和电子系统的线路均应在界面处做等电位连接。各种屏蔽结构或设备外壳等其他局部金属物也连到总体或者局部等电位连接带。

3.7.3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内部防雷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地面层处,以下物体应与防雷装置做防雷等电位连接:

1)建筑物金属体。2)金属装置。3)建筑物内系统。4)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线。

3.7.4 所有与建筑物组合在一起的大尺寸金属件都应等电位连接在一起,并应与防雷装置相连。但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独立接闪器及其接地装置除外。

3.7.5 总等电位接地端子与接地装置的连接应不少于2处。

3.7.6 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应与所在楼层的结构主钢筋进行电气连接。

3.7.7 强弱电竖井内的接地干线(PE或PEN线)应与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进行电气连接。

3.7.8 电子系统设备机房的等电位连接应根据电子系统的工作频率分别采用星形结构(S型)或网形结构(M型)。工作频率小于300kHz 的模拟线路,可采用星形结构等电位连接网络;频率为兆赫(MHz)级的数字线路,应采用网形结构等电位连接网络。

3.7.9 机房内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机架、金属管、槽、屏蔽线缆金属外层、电子设备防静电接地、安全保护接地、功能性接地、电涌保护器接地端等均应以最短的距离与等电位连接网络进行连接。机房等电位连接网络应与共用接地系统连接。

3.7.10 进入建筑物的电源线宜穿金属管埋地敷设,无屏蔽层的信号线缆应穿金属管埋地敷设,金属管应就近与等电位连接板可靠连接。

3.7.11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高度超过滚球半径的建筑物外墙内、外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应与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

3.7.12 等电位连接可采取焊接、螺钉或螺栓连接等连接方式。当采用焊接时,应符合GB50601第

4.1.2条第4款的规定。

3.7.13 各类等电位连接导体最小截面积应符合GB50343表5.2.2-1的规定。

第八节布线

3.8.1 建筑物内电气电子系统的布线应符合GB50343和GB50601的规定要求。

第九节其它

3.9.1 玻璃幕墙安装高度超过120m的应提供雷击冲击试验报告。

3.9.2 幕墙防雷可参照《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08-56-2012)中第八章内容进行竣工验收。

3.9.3 防雷装置竣工检测报告超过规定时效,在申请验收前,应重新检测。

3.9.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工程竣工验收时,设计和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和人员资格证书。

备注:未尽事宜请参照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规范、规定及标准进行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欢迎阅读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竣工验收方案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单位组织参建各方人员制订了______________工程 和功能检验资料进行核查并符合要求。法定报建手续齐全,专项工程已办理了各项专项验收手续。在_______年___月____日,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报告的基础上,已组织了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了预验收,总体评定本工程为合格工程,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已出具了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已出具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对工程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已督促落实到位。?三、验收依据? 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实测组:组长为,组员为 ?资料组:组长为,组员为 竣工验收人员组成表

六、验收内容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单位工程质量检查合格文件》,监理单位出具《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要求后,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4、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 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式、验收程序 是否符合规定,执行质量验收标准情况以及该工程验收会议是否有效。 (8)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

机房防雷工程技术方案

机房防雷工程 技 术 方 案 设计单位:***************** 设计时间:2013年1月23日

第一部分雷电概述及破坏性 雷电是由天空中云层间的相互高速运动、剧烈磨擦,使高端云层和低端云层带上相反电荷。此时,低端云层在其下面的大地上也感应出大量的异种电荷,形成一个极大的电容,当其场强达到一定强度时,就会产生对地放电,这就是雷电现象。 在气象学中,常用雷暴日数、年平均雷暴日数、年平均地面落雷密度,来表征某个地方雷电活动的频繁程度和强度。此外,也使用年雷闪频数来评价雷电活动,它是指1000平方公里范围内一年共发生雷闪击的次数。 我国一般按年平均雷暴日数将雷电活动区分为少雷区(<20天)、多雷区(20—40天)、高雷区(40—80天)、强雷区(>80天)。我国的雷电活动,夏季最活跃,冬季最少。全球分布是赤道附近最活跃,随纬度升高而减少,极地最少。 1.雷电的破坏性 雷电的破坏主要是由于云层间或云和大地之间以及云和空气间的电位差达到一定程度(25—30kV/cm)时,所发生的猛烈放电现象。 通常雷击有三种形式,直击雷、感应雷、球形雷。直击雷是带电的云层与大地上某一点之间发生迅猛的放电现象。感应雷是当直击雷发生以后,云层带电迅速消失,地面某些范围由于散流电阻大,出现局部高电压,或在直击雷放电过程中,强大的脉冲电流对周围的导线或金属物产生电磁感应发生高电压、而发生闪击现象的二次雷。 1)直击雷破坏:当雷电直接击在建筑物上,强大的雷电流使建(构)筑物水份受热汽化膨胀,从而产生很大的机械力,导致建筑物燃烧或爆炸。另外,当雷电击中接闪器,电流沿引下线向大地泻放时,这时对地电位升高,有可能向临近的物体跳击,称为雷电“反击”,从而造成火灾或人身伤亡。 2)感应雷破坏:感应雷破坏也称为二次破坏。它分为静电感应雷和电磁感应雷两种。由于雷电流变化梯度很大,会产生强大的交变磁场,使得周围的金属构件产生感应电流,这种电流可能向周围物体放电,感应到正在联机的导线上就会对设备产生强烈的破坏性。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程序,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桂建质﹝2014﹞3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在建的工程。 二、符合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监理报告。工程监理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八)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九)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经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验收规范后,可向监理公司提出申请竣工预验收。 (二)住宅工程必须经逐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预验收。 (三)公司项目经理在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预验收申请后,请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预验收事宜,在获得批准后,告知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其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对没有实行监理制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实行预验收。预验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验收负责人及牵头组织单位 1、施工完毕的开、掘巷道,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综采设备前的回采生产系统,由生产矿长负责,调度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生产科、地测科、安全科、机电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3、综采设备安装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运输队、地测科、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4、回采收尾结束的综采工作面,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5、综采设备拆除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6、其它单位工程(如皮带铺设、绞车地锚、拉底、劈帮、巷道维修、峒室施工、供排水、供电、供风、供气、地质勘探等),由专业对口科室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及规定 1、单位工程竣工后,首先本单位进行预验,达到标准后向矿提出验收申请。 2、矿牵头科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出具纪要,并根据纪要和相关文件、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并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查落实。 3、掘进送巷及其它开掘单位工程,必须按设计、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巷道用途,考虑设备运输、布置和安装、通风和通风设施的构筑、排水等,对巷道成形、断面规格、支护质量、风水电管路、轨道、绞车峒室、油脂库、配件库等进行全面验收。工程验收移交前,皮带、溜子、电缆、管路、轨道等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如需拆除时,必须经生产、机电、通风、供应等部门同意,并办理书面手续。 4、综采设备安装,从安装准备到安装完毕(综采队接面前),工作面及两巷相应设施、设备包括电缆、管路、轨道、绞车、通风工程、防尘降尘设施、巷道支护等均由安装区管理,并负责其完好;综采设备安装必须按安装设计及回采要求进行静、动态验收,先对支架、采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胶带输送机、各种类开关、电缆管线、轨道、通风灭尘等综采配套设备及设施在停机状态下验收,然后进行单机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时间均不少于2小时)以及试采(不少于两刀煤)的验收,以确保综采队接面后能正常回采。 5、综采面收尾结束,必须按收尾措施,对铺联网、通道成型质量、通道规格、通道支护、支架支护及机电设备、支护器材等全面进行验收,以确保综采设备的安全顺利拆除。综采面收尾结束移交时,由生产、机电、通风、运输、供应、安监等单位一起确定回收支护材料、轨道等的距离、位置和数量等;此外,电缆、皮带、轨道以及其它专用工具移交退租时,必须按《东曲矿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6、所有工作面及设备、设施交接要有书面手续,并有机电、供应等部门的签字。

防雷施工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和健云谷厂区交底日期2017年3月2日 施工单位深圳市华兴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分部分项名称防雷施工作业 施工班组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一、施工准备 1、施工所需材料已备齐,符合图纸技术要求(镀锌扁钢、镀锌圆钢、圆钢、镀锌钢管、电焊条等符合设计要求)有产品合格证; 2、施工用设备可靠,已备齐,常用电工工具、钢锯、电焊工具等; 3、现场已达施工条件,场地、照明、其它专业的进度都满足施工要求; 4、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已经熟悉; 5、施工人员通过岗前培训,完成相关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二、施工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 接地体安装→接地干线安装→等电位支干线连接→均压环、幕墙接地 →避雷网、避雷带安装 1、接地体安装: 本工程接地极由桩基、地梁的主筋构成,接地极施工时,基础的钢筋与地梁的钢筋采用不小于φ12圆钢跨接,采用双面焊,焊缝长度≥6D,柱与柱、柱与梁、柱与桩基础之间应用圆钢焊接连接,焊接必须采用双面焊,以保证总等电位连接地可靠性和安全性。按设计图纸找出设置引下线的柱子,选择两根对角钢筋做外引下线(不小于φ16),将做为防雷引下线的柱内主钢筋和基础底板地梁两底主筋、承台桩基础两根主筋(主筋均不小于φ16)做可靠连接,焊接完成后及时清理药皮,并将柱内引下线、底板接地体主筋用色漆做好标记,以便于引出和检查。及时进行隐检,并做好隐检记录。 基础桩主筋 作接地体的地梁二根面筋 ф12圆钢跨接 双面焊,焊缝≥6D 地梁钢筋与桩主筋焊接

2、接地干线安装: 一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不大于12米,二类不大于18米,三类不大于25米,本工程为二类防雷,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柱子或剪力墙内两根φ16以上主筋通长焊接作为引下线,间距不大于18米,均能满足要求。施工时要配合土建钢筋绑扎而焊接,接头处作跨接。按设计图纸找出做为引下线的钢筋位置,确定引下线并与接地体和桩基础的钢筋焊接用油漆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 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 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 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 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 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 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 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 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 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权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十)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防雷接地工程技术方案

防雷接地工程技术 方案

防雷接地工程 技 术 方 案

第一部分雷电概述及破坏性 雷电是由天空中云层间的相互高速运动、剧烈磨擦,使高端云层和低端云层带上相反电荷。此时,低端云层在其下面的大地上也感应出大量的异种电荷,形成一个极大的电容,当其场强达到一定强度时,就会产生对地放电,这就是雷电现象。在气象学中,常见雷暴日数、年平均雷暴日数、年平均地面落雷密度,来表征某个地方雷电活动的频繁程度和强度。另外,也使用年雷闪频数来评价雷电活动,它是指1000平方公里范围内一年共发生雷闪击的次数。中国一般按年平均雷暴日数将雷电活动区分为少雷区(<20天)、多雷区(20—40天)、高雷区(40—80天)、强雷区(>80天)。中国的雷电活动,夏季最活跃,冬季最少。全球分布是赤道附近最活跃,随纬度升高而减少,极地最少。 a.雷电的破坏性 雷电的破坏主要是由于云层间或云和大地之间以及云和空气间的电位差达到一定程度(25— 30kV/cm)时,所发生的猛烈放电现象。一般雷击有三种形式,直击雷、感应雷、球形雷。直击雷是带电的云层与大地上某一点之间发生迅猛的放电现象。感应雷是当直击雷发生以后,云层带电迅速消失,地面某些范围由于散流电阻大,出现局部高电压,或在直击雷放电过程中,强大的脉冲电流对周围的导线或金属物产生电磁感应发生高电压、而发生闪击现象的二次雷。 1)直击雷破坏:当雷电直接击在建筑物上,强大的雷电流使建(构)筑物水份受热汽化膨胀,从而产生很大的机械力,导致建筑物燃烧或爆炸。另

有可能向临近的物体跳击,称为雷电“反击”,从而造成火灾或人身伤亡。 2)感应雷破坏:感应雷破坏也称为二次破坏。它分为静电感应雷和电磁感应雷两种。由于雷电流变化梯度很大,会产生强大的交变磁场,使得周围的金属构件产生感应电流,这种电流可能向周围物体放电,感应到正在联机的导线上就会对设备产生强烈的破坏性。 3)静电感应雷:带有大量负电荷的雷云所产生的电场将会在金属导线上感 应出被电场束缚的正 电荷。当雷云对地放电或云间放电时,云层中的负电荷在一瞬间消失了(严格说是大大减弱),那么在线 路上感应出的这些被束缚的正电荷也就在一瞬间失去了束缚,在电势能的作用下,这些正电荷将沿着线路产生大电流冲击。 4)电磁感应雷:雷击发生在供电线路附近,或击在避雷针上会产生强大的交变电磁场,此交变电磁场的能量将感应于线路并最终作用到设备上。由于避雷针的存在,建筑物上落雷机会反倒增加,内部设备遭感应雷危害的机会和程度一般来说是增加了,对用电设备造成极大危害。因此,避雷针引下线通体要有良好的导电性,接地体一定要处于低阻抗状态。 5)雷电波引入的破坏:当雷电接近架空管线时,高压冲击波会沿架空管线侵入室内,造成高电流引入,这样可能引起设备损坏或人身伤亡事故。 附图:某烟厂配电柜及设备被雷击损坏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总则 公司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全面考核建设工作的成果,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铁路项目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 2验收的依据、条件 2.1验收的依据: 国家和铁道部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竣工报告的签署意见。 合同文件。 2.2验收条件 初验应具备的条件: 1 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建成,具备临管运营或投产条件。 2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实施,并经审批本项目环境保护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 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或实施,并经相关部门验

收合格。 4建设征地使用核查、报审、发证工作基本完成。 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6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转合格。 7 竣工文件及资料编制按规定完成,达到档案验收标准。 2.3正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初验中存在的问题和遗留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2 财务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并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合格。 3 建设资金应全部到位,并与建设工程合同各方已结清资金费用。 4 正式运营投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即运营生产组织管理机构、上岗人员、设备状态、物资准备以及外部配套条件等,能适应正常连续运营生产使用的需要。 5 具有保修期的工程项目,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竣工验收任务和内容 3.1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 1 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2 对建设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3 对建设项目能否合格交付生产或者使用作出评价。 4 对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

上海建设项目防雷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附件2 上海市建设项目 防雷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第一章总则 1.0.1为统一本市的防雷验收要求,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的防雷验收。 第二章验收依据和内容 2.0.1 验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上海市雷电防护管理办法》、《上海市建(构)筑物防雷工程设计审核、验收实施办法》及上海市政府相关规定。 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年版,以下简称“GB50057”); 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以下简称“GB50343”); 4.《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以下简称“GB50601”); 5.《雷电防护第一部分:总则》(GB/T21714.1,以下简称“21714.1”); 6.《雷电防护第三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GB/T21714.3,以下简称“21714.3”); 7.《雷电防护第四部分: 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系统》(GB/T21714.4,以下简称“21714.4”); 8.《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08-56-2012,以下简称“DGJ08-56”); 9.《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防雷技术导则》(沪气发〔2005〕17号); 10.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及气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0.2 防雷验收内容包括:相关技术文件、建筑物防雷分类、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建筑物防直击雷措施、防闪电感应措施、防闪电电涌侵入措施、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是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对单位工程建设成果的全面检查与评价,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该办法。 一、验收条件 1、单位工程按设计完成;无超计划、超概算情况发生。 2、工程管理资料含:⑴批文⑵论证结论、立项通知⑶ 招(议)标手续⑷合同、技术协议⑸开工报告。 3、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完整。 4、单位工程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初验合格,并提交 监理评估报告或初验报告; 5、向集团公司申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二、参加单位人员 1、矿建项目:战略规划部质监站生产处通风处机 电处安监局企管部财务部审计部 2、非煤建设项目:战略规划部质监站安监局机 电处煤质处(洗煤厂项目参加)煤化工研究所(煤 化工项目参加)企管部财务部审计部 三、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汇报单位工程施工及质量情况; 2、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全面评估;

3、建设单位汇报单位工程立项、限额设计、计划、招 议标、合同情况,以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 资等情况。 4、验收人员分专业组进行竣工验收; 5、各专业组汇报验收情况及存在问题; 6、建设单位就验收各专业组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 见、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及存在问题,限定7 —15天的整改时间,限期整改; 7、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可委托建设单位和监理单 位组织复验,并报送整改回执单,确认已整改;或 组织相关业务部室进行复验,确认已整改后,发放 竣工验收证明书。 四、各专业组人员组成及职责任务: 1、土建组由战略规划部工程科牵头,预算科、质监站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土建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矿建组由生产处牵头,质监站、通风处、安监局、战略规划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矿建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机电安装组由机电处牵头,质监站、战略规划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施工方和监理方提交的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 (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验收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

防雷工程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TESCO沈阳北海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接地装置安装分项工程 施工部位接受交底单位大连建工劳 务有限公司 接受日期 交底人:技术负责人:接收人: 内容交底内容: 一、本工程系利用独立柱基础内四根以上≥?16的主钢筋作共用接地装置。柱子内或混凝土墙内引下线应与独立柱基础内不少于二根≥?16的主钢筋相互连通,并利用地下三层底板内主轴线上、下二层各两根?25的主钢筋作为共用接地装置水平连接线。用作引下线的柱子或混凝土墙内的主钢筋应与作接地极的基础内主钢筋连续焊接成一个接地网。 (一)利用底板钢筋做接地体如图1:按设计图尺寸位置要求,标好位置,将底板钢筋搭接焊好,再将柱主筋(不少于2根)底部与底板筋搭接焊,并在室外地面以下将主筋焊接连接板,清除药皮,并将两根主筋用色漆做好标记,以便引出和检查。底板主筋焊接时用?10镀锌圆钢焊接,搭接长度不小于6d(主筋),双面施焊。 图1 (二)基础接地网钢筋与引下线连接做法:如图2 利用主筋作引下线时,按设计要求找出全部主筋位置,用油漆做好标记,距室外地面0.5m 处焊接断接卡子,随钢筋逐层串联焊接至顶层,并焊接出屋面一定长度的引下线镀锌扁钢40×4或φ12的镀锌圆钢,以备与避雷网连接。每层各引下点焊接后,隐蔽之前,均应请有关人员进行隐检,同时应填写隐检记录。

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TESCO沈阳北海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接地装置安装分项工程 施工部位地下三层底板 L-P、1-14轴 接受交底单位 大连建工劳 务有限公司 接受日期 交底人:技术负责人:接收人:内 容 图2 二、本工程采用等电位联结系统,所有进出本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件等均需妥善就近就地与等电位预埋件或端子箱联结,安装须与土建密切配合。等电位联结预埋件做法见图3。MEB联结线均采用40x4(mm)镀锌扁钢在墙内或地面内暗敷设。 图3 三、材料要求:所有接地材料均为镀锌件。接地材料包括:用做主筋连接镀锌圆钢、镀锌扁钢、等电位预埋件、等电位连接端子板等。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wendangku.net/doc/1e12645532.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投资管理,规范运作,促进项目按时交工验收、竣工达产达效,根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小型技改和民建项目)均须及时办理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手续。其中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在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一年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内,由公司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根据项目性质及投资规模,可以由交工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主要综合性资料包括: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设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技术设备合同和说明书、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等相关文件。国债专项资金项目还须有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批文和资金计划。 第四条施工主管部门负责项目交工验收;规划部负责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的组织、考核等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五条交工验收条件 项目或项目的子项按施工图纸内容全部实施完成后,必须在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和负荷联动试车成功后组织该项目(子项)的交工验收。 第六条交工验收期限 项目(项目的子项)交工验收期限为具备验收条件后六个月以内。 交工验收合格后,施工主管部门将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移交的手续),使用单位原则上应无条件接收,项目实施单位仍有义务承担合同范围内的整改任务。交工验收后投资原则上不再进入工程成本。确须增加项目投资进行整改的内容,报规划部审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项目资产已移交机动设备部的,单独立项。 第七条交工验收组织 交工验收由施工主管部门(技改指挥部或机动设备部等)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第八条交工验收的一般程序 (一)检查和验收交工技术资料; (二)鉴定工程质量; (三)处理交工验收中的有关问题; (四)签署交工验收证书; (五)组织交工验收阶段工作总结。

避雷工程施工方案设计

避雷工程施工方案 1、工艺流程 接地体→接地干线→引下线暗敷(支架、引下线明敷)→避雷带或均压环→避雷针(避雷网)。 2、接地体安装工艺 人工接地体(极)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接地体的埋设深度其顶部不应小于0.6m,角钢及钢管接地体应垂直配置。 2)垂直接地体长度不应小于2.5m,其相互之间间距一般不应小于5m。 3)接地体埋设位置距建筑物不宜小于1.5m;遇在垃圾灰渣等埋设接地体时,应换土,并分层夯实。 4)当接地装置必须埋设在距建筑物出人口或人行道小于1m时,应采用均压带做法或在接地装置上面敷设50~90mm厚度添置沥清层。其宽度应超过接地装置2m。 5)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处焊缝应饱满并有足 够的机械强度,不得有夹渣、咬肉、裂纹、虚焊、气孔等缺陷,焊接处的药皮敲净后,刷沥青做防腐处理。 3、采用搭接焊时,其焊接长度如下: 1)镀锌扁钢不小于其宽度的2倍,三面施焊。(当扁钢宽度不同时,搭接长度以宽的为准)敷设前扁钢需调直,煨弯不得过死,直线段上不应有明显弯曲,并应立放。 2)镀锌圆钢焊接长度为其直径的6倍并应双面施焊(当直径不 同时,搭接长度以直径大的为准)。 3)镀锌圆钢与镀锌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4)镀锌扁钢与镀锌钢管(或角钢)焊接时,为了连接可靠,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还应直接将扁钢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4、当接地线遇有白灰焦渣层而无法避开时,应用水泥砂浆全面保护。 5、采用化学方法降低土壤电阻率时,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金属腐蚀性弱。 2)水溶性成分含量低。 6、所有金属部件应镀锌。操作时,注意保护镀锌层。 7、人工接地体(极)安装 1)接地体的加工 根据设计要求的数量,材料规格进行加工,材料一般采用钢管和角钢切割,长度不应小于2.5m。如采用钢管打入地下应根据土质加工成一定的形状,遇松软土壤时,可切成斜面形。 为了避免打入时受力不均使管子歪斜,也可加工成扁尖形;遇土质很硬时,可将尖端加工成锥形,如选用角钢时,应采用不小于40×40×4mm的角钢,切割长度不应小于2.5m,角钢的一端应加工成尖头形状。 2)挖沟 根据设计图要求,对接地体(网)的线路进行测量弹线,在此线路上挖掘深为0.8~1m,宽为0.5m的沟,沟上部稍宽,底部如有石子应清除。 3)安装接地体(极) 沟挖好后,应立即安装接地体和敷设接地扁钢,防止土方坍塌。先将接地体放在沟的中心线上,打入地中,一般采用手锤打入,一人

石化工程竣工验收规定汇总

石化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1、交工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或试运行标定后,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及相关单位按工程合同规定对交付工程的验收。 2、专项验收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消防、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设施和实施效果的验收。 3、生产考核 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在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后, 通过规定期限的连续运行, 对设计的生产能力、工艺指标、产品质量、设备性能、自控水平、消耗定额及环保指标等进行的考核与评价。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依据批准的立项文件及调整文件, 依据设计及修改文件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引进技术项目还应依据签订的技术项目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包括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生产考核、竣工决算与项目审计、档案验收。 颁发“竣工验收证书”是建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标志。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在签署“工程交工证书”后 12个月内完成。 建设工程项目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近期不能按照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 报项目批准部门核准后,对已完的工程组织验收。 建设单位自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 15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证书报项目批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应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竣工验收程序 1、建设工程项目投入运行前,建设单位必须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申请进行消防验收及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设施验收。 2、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或试运行生产标定后,进行交工验收。 3、试生产阶段,进行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实施效果检测及验收。 4、试生产阶段,进行生产考核或生产标定。 5、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办理项目审计。 6、建设单位办理档案验收。 7、建设单位编写竣工验收报告,并向项目批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8、建设工程项目批准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设单位已按工程合同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并签署结算文件; 2、设计单位已完成竣工图; 3、施工单位按 SH 3503的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 4、施工单位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 5、工程监理单位按 GB/T50328的要求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文件。

防雷工程验收标准

防雷工程验收标准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防雷工程验收标准 一、避雷网安装 1 保证项目:用材及网格尺寸和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基本项目:网格及支持件安装应符合如下规定: 合格:架空高度适宜,位置正确,网格交叉点焊接完好,支架布置均一,曲率半径正确,牢靠坚固,与保护面平行,防腐良好。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要求焊缝平整光滑,网格布置均匀平整,防腐均匀,支架有良好的导电性。 3 检查数量:网格数的30%,支架全数。 4 检验方法:抽样观察检查和器测或检查施工记录。 二、引下线安装 明装引下线安装 1 保证项目:用材及引下线数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基本项目:引下线及支持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安装位置正确,坚固牢靠,焊接工艺正确,支持件用材、支持件与墙面的间距符合设计要求,防机械损伤部件齐全,防腐良好。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螺栓等紧固件齐全,断接卡设置便于检测,接触面镀锌或镀锡完整,引下线平直,固定点间距均匀。 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器测。 暗敷引下线安装 1 保证项目:接地电阻及用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基本项目:安装应符合如下规定: 合格:电气预留接地及引出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柱内主筋位置对称,搭接处要平整,每层短路环≥1个,用作引下线的主筋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且应与均压环作良好的焊接。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电气预留接地的引出长度≥,引出材料为≥φ12镀锌圆钢;焊接处平滑无气孔;引下主筋与箍筋全部焊接。 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器测和检查施工、安装记录。 三、接地装置安装 1 保证项目:用材及埋设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基本项目:接地体和接地线的安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合格:人工接地体长度及安装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体焊接无虚焊。降阻剂的用量及采取的降阻措施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利用自然基础作接地体时,要求与基础同位的周围土壤含水量≥4%。敷设于基础中作为接地装置的钢筋仅一根时,其直径D≥10mm。用基础地网作接地体,每根接地线在-50cm以下与钢筋连接的表面积s≥ m (kc是分流系数)。 优良:在合格基础上,人工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10Ω,自然接地体的电阻值≤4Ω,且自然接地体内的主筋与引下主筋的焊接面不少于3处,接地线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扁钢L≥2b(L为搭接长度,b为扁钢宽度),圆钢L≥6d(d为直径)。 3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 检验方法:观察、器测和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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