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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品种区域试验技术规程

玉米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玉米(Zea may.L)品种区域试验中试验点选择、参试品种确定、试验设计、田间管理、项目记载、数据处理、报告撰写的原则和技术,确定了对参试品种进行评价和处理的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和省级玉米品种区域试验的设计、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353 玉米

GB/T 3543.1~3543.7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禾谷类

GB/T 17315 玉米杂交种繁育制种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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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9557.1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总则

NY/T 3 谷类、豆类作物种子粗蛋白测定法(半微量凯氏法)

NY/T 4 谷类、豆类作物种子粗脂肪测定法

NY/T 11 谷物籽粒粗淀粉测定法

NY/T 56 谷物籽粒氨基酸测定的前处理方法

NY/T 523 甜玉米

NY/T 524 糯玉米

NY/T ××××农作物品种审定规范玉米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预备试验 variety pre-registration trial

根据试验需要,区域试验主管部门为初步筛选参加区域试验的参试品种,可设置预备试验。为区域试验选拔品种,确定品种的可能适宜区域,扩大优良品种的使用范围,在全国适宜区域内组织的对参试品种的筛选,小区可不设重复。

3.2 区域试验 regional variety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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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域试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在一定生态区域范围内按照统一试验方案组织的多品种、多点次、小面积的品种比较试验。主要鉴定品种的丰产性、稳产性、抗病(虫)性、生育期等,确定品种的利用价值。

3.3 生产试验 yield potential trial

对区域试验中表现较优良的品种,在接近生产田的条件下,在多个地点上进行的品种生产潜力比较试验,确定在生产条件下品种的利用价值。

3.4 生育期 growth period

从出苗期至成熟期的日数。

3.5 成熟期组 maturity group

品种生育期和播期类型相近的试验组别。

4 试验区、试验组的划分和试验点的选择(TJSD-750-IV土壤紧实度仪)

国家玉米品种区域试验主管部门应科学地划分国家玉米品种区域试验的试验区、试验组,确定试验承担单位和试验地点;省级玉米品种区域试验主管部门划分本省的玉米品种区域试验的试验区、试验组。试验区划分的主要依据是自然生态区划、农业区划、品种类型并结合生产实际,以及耕作制度、玉米播期类型等,兼顾行政区划;试验组划分的主要依据是玉米品种的成熟期组,同一试验组的品种应有相同或接近的播期类型和生育期组;试验点的选择应尽可能代表所在试验组的气候、土壤和栽培条件类型等,并注意试验承担单位的物质条件和技术力量。

5 试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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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小区面积(TMJ-I区域面积测量仪)

区域试验小区面积不少于20m2,种植行数5行;生产试验小区面积220m2,种植行数不少于12行。

5.2 小区排列

预备试验小区采用间比法排列,可不设重复;区域试验采用随机区组设计,三次重复;生产试验采用随机区组排列,可不设重复。试验地周围设立不小于4行宽度的保护区(行)。

5.3 小区数目(SLY-E称重型高精度电子自动数粒仪)

预备试验应根据实际需要,由区域试验主管部门安排,一般不得多于100个品种(含对照品种数量);区域试验在同一区组内的小区(品种)数(包括对照品种小区)不超过16个(含对照)。当品种数超过16个时,分组设立试验。对甜玉米、糯玉米、爆裂玉米品种等特殊类型,区域试验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生产试验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小区(品种)数量。

5.4 对照品种

一般设立1-2个对照品种。对照品种一般应为试验组内已经审定推广的主栽品种,对照品种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必要应由区域试验主管部门在区域试验年会上征求意见后适时更换。

6 试验年限

预备试验1年,区域试验2年。区域试验第二年同时进行1年生产试验。

7 试验地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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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地势平整、土壤肥力一致并具有代表性,前茬作物一致、无严重土传病害发生,具有灌溉和排涝能力的田块。

8 参加区域试验品种的确定

根据预备试验品种的表现及相关测定结果,依据农业部《农作物品种审定规范玉米》(NY/T XXXX)的有关标准,初步确定申请参加区域试验品种的试验区、试验组,主管部门根据品种表现和当年申请参加区域试验品种的数量在区域试验年会上决定是否接收该品种进入国家玉米品种区域试验。

9 对供试种子的要求

9.1 供试品种种子的质量和数量

递交区域试验的种子质量应符合国标GB 4404.1一级,数量应充分满足一次播种的需要。

9.2 供试种子的处理

供种单位不得对参加预备试验、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抗病鉴定等试验用种进行可能影响植株生长发育的处理。供试品种的种子一律不得包衣或拌种。

10 播种和田间管理

10.1 播种方法

采用人工点播或机械精量播种。

10.2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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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区域试验主管部门根据试验组所在地区玉米生产上所用的密度及品种特点确定。预备试验、区域试验在同一组别内,密度相同;生产试验密度可依据参试单位的建议确定。

播种前根据种子发芽率和田间出苗率计算下种量,做到一次播种保全苗。

10.3 田间管理

田间管理水平略高于当地中等生产田,及时中耕、施肥、排灌并防治苗期地下害虫。在进行田间操作时,应保证同一试点品种(小区)间的一致,同一项技术措施必须在同一天完成。苗不齐的,应在3叶期以前带土移栽保全苗。同一生态区应根据农时季节统一播种期.

11 记载项目和标准

11.1 记载项目

根据区域试验主管部门试验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年终报告项目执行。

(TPKZ-1玉米考种系统)普通玉米播种至收获期间,记载播种期、出苗期、芽鞘色、出苗势、吐丝期、抽雄期、成熟期、收获期、生育期、株高、穗位高、株型、保绿度、双穗株率、空杆率、倒伏率、倒折率、抗病性、抗虫性等。收获后考种记载穗长、穗粗、秃尖长、穗形、穗行数、行粒数、粒型、粒色、轴色、百粒重、出籽率等。

特用玉米品种根据类型制定相应的记载项目。

11.2 记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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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区域试验主管部门或委托的主持单位制定并及时下发到各试验点。

11.3 记载本的格式

区域试验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可进行调整并及时下发到各试验点,类型和组别间根据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可以有差异。

12 收获和计产

12.1 区域试验

普通玉米达到成熟期后及时收获,去掉边行及每行行头两株,收取中间株,晾晒、风干后脱粒(托普云农玉米单株脱粒机),称重,折算成标准含水量(14%)的产量。甜玉米、糯玉米、青贮玉米、爆裂玉米品种按主管部门的方案执行。

12.2 生产试验

去掉两侧边行后,收获、称重,折算成标准含水量(14%)的产量,计产面积200m2。

13 品质和抗性测试

13.1 品质检测

由区域试验主管部门指定有关承担单位统一从试验点采送样本,交统一指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容重、粗蛋白质含量、粗脂肪含量、粗淀粉含量、赖氨酸含量,分别参照《玉米》(GB 1353)、《谷类、豆类作物种子粗蛋白测定法(半微量凯氏法)》(NY/T 3)、《谷类、豆类作物种子粗脂肪测定法》(NY/T 4)、《谷物籽粒粗淀粉测定法》(NY/T 11)、《谷物籽粒氨基酸测定的前处理方法》(NY/T 56)、《甜玉米》(NY/T 523)、《糯玉米》(NY/T 524)、《爆裂玉米》(NY/T 522)所规定的方法或指定的专用仪器进行。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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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生化性状方面得到改良的品种,还应由主管部门组织指定的专业单位对其特异品质进行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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