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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许可证核发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和施工许可证核发

2.办理类型:承诺件

3.受理机构:温江区建设局

4.办理窗口:政务中心二楼3号窗口

5.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6.承诺时限:对资料完整、符合要求的项目,3个工作日办结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窗口电话:82760064、82668567

9.投诉电话:82712333

1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周六 09:00—17:00为预约服务时间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8年3月1日起施行,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修正,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七、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修订)第四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第15号,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6.《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9号,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五);

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修订)第十二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

8.《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2004年7月1日起实施,2009年1月29日、2016年8月25日修改实施)第103项“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第378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验收”;

9.《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由国务院发布;自2016年6月24日起实施);

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2年1

月26日发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 2013年12月7日修订);

11.《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管理条例》(2001年11月23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1月1起施行);

1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自2014年10月25日起施行);

1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2003年5月1日起施行,2013年4月修订)第六十五条;

14.《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号,2003年9月25日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15.《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川建发〔2012〕3号;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16.《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范围管理的通知》(成建委发〔2009〕721号;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1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9号;2014年8月27日第1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2004年6月29日经第37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予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成都市人大含常委会于2017年3

月29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四条;

2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201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96年10月29日修订通过,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条;

2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2003〕第18号; 2003年3月21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六条;

2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2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08〕5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自2008年11月20起施行);

25.《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成办函〔2016〕11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自2016年8月10日起施行);

26.《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2010年6月10日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予以公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27.《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7月21日通过,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8号;1994年11月1日经17次部常务会议通过,予以发布,自1994年12月1日起施行);

28.《四川省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6号;2013年3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予以公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29.《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川建发〔2011〕34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10月30日印发,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30.《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成府发〔2014〕23号;于2014年6月16日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4年8月5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1.《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精简行政审批要件和管理环节的意见》(成建委〔2015〕501号;2015年12月22日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32.《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意见》(成建委〔2018〕301号,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三、办理程序

区政务中心建设局窗口负责统一受理申请材料。

第一步:申请人持符合审查要求的材料向窗口工作人员提出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对申请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步:审查合格后,由建设局窗口在规定的时限内发出《成都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告知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对审查不合格的,由窗口向申请人出具《成都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整改通知书》及《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整改后重新报审。

四、申请材料

(一)房屋建筑设计文件审查需报资料

1.由申请人填写符合申请条件的工程项目设计概要表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经市规划局批准的方案总平面图及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各1份(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公建配套项目建设合同1份(原件);

5.设计概(预)算书1份;

6.各专业施工图设计电子文件、地勘报告电子文件各 1份(刻录光盘);

7.易地修建结建人防项目(即未设结建人防项目),应报送市人防办同意施工图报审的证明材料1份(原件);

8.《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保护方案论证会意见》1份(原件)(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报送);

9.由审图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1份)、审查合格书(1份)、审查备案报告(4份)(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含城市轨道交通专项)、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4份)。

10.设计单位出具的审查意见修改回复1份(复印件1份)

11.土地取得时间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12.广电网络系统设计备案通知书(复印件1份)

13.消防部门的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1份)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需报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2.用地批准手续(不动产权证或国土证或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土地出让合同)(查原件收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盖骑缝章的总平面图)(查原件收复印件);

4.非国家投资项目招标报告;免予招标报告;省转、区转、军转项目工程招标报告;省属、区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通知书和军队招标备案通知书;国家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意见书;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立项批复)(查原件收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1份);

5.中标人(含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和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查原件收复印件);

6.《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一式三份并签章(含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7.《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并签章,查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8.《成都市建设工程基本情况表》(原件);

9. 建设与施工单位《承诺书》(原件)。

10.建设单位应在办理施工许可前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

11.所以资料齐备以后,登录成都建信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1017063132.html,进行网络申报。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收费标准

项目开发办理流程 一、申领“地块报名文件”规划设计条件,到国土局、规划局办理。 二、土地测绘“现状图”、“宗地图”、“勘测定界图”到测绘单位办理。 三、土地招拍挂。 四、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 到国土局办理,一式8份,开发商2份。 五、规划“四图一书”。 六、土地款及相关税费缴纳 到国土局财政局缴纳。 七、编织“项目申请报告” 八、项目“环评” 1、申报资料: (1)建设单位申请1份 (2)项目申请报告一份 (3)项目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布置图各1份。 2、办理流程: 手里资料—现场查看—资料审查—出具批复意见 页脚内容1

3、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4、申报部门: 高新区审批大厅环保局窗口。 九、项目“能评” 十、项目“安评” 十一、项目立项: 1、申报资料: (1)《潍坊高新区投资项目核准表》到经发局窗口领取。 (2)向经济发展局报送的建设项目核准文件,包括:项目名称(占地面积)。建设内容包括:总建筑面积,分类项目建筑面积,项目内容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筑地点,建设周期。 (3)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要提交由丙级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必须有节能分析篇和招标方案篇,招标方案要有招标代理公司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 (4)企业项目简介。 (5)由规划局盖章的平面规划图。 (6)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原有土地证明,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批准文件或土地“招、拍、挂”《成交确认书》。 (7)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页脚内容2

(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0)项目资金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加盖银行公章,银行对账单等)。 (11)项目“能评” (12)房地产开发资质(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加盖开发公司公章 2、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发证 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十二、建设用地签订出让合同: 1、申报资料: (1)拍卖方案批复【正式批文】2份原件。 (2)拍卖方案请示【正式请示】2份原件。 (3)成交确认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保证金发票复印件2份。 (5)出让金发票【需与原件核对】复印件2份。 (6)定价会审材料签字件(定价纪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页脚内容3

合同备案及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合同备案: 1、施工企业网上填报后打印的《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原件;(有) 2、加盖市住建局公章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承接业务记录表》复印件(有) 3、加盖市住建局备案章的保函复印件(有)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二本),附:监理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监理提供) 5、由公证处密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二本)或收件回执复印件;附:施工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6、施工总承包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二本),附: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有,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7、招标工程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加盖招标人公章,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市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如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须提交拟中标单位工程量清单报价审核意见备案证明复印件。(若不是,即不用提供)

施工许可证: 1、《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上网下 载填写资料)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资证明) 3、市公安消防局或消防大队或公安分局消防股出具的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有) 4、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资料(有) 5、市住建局签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凭证复印件(有) 6、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格塘提供,需要携带原件核对)注: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提交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超出有效期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7、已办理监督登记的《东莞市建筑工程监督登记表》 (有) 8、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资料(提交方案) 9、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提交:□《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商品混凝土公司的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向混凝土公司取) 10、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勘察单位公章);(复印两份) 11、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的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证明》,地税部门

武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武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作为建筑大省,湖北省建筑业自2014年起连续三年总产值过万亿,这催生出来了大量优秀的湖北本土建筑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是建筑企业的开展业务的前提,湖北武汉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湖北武汉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办理公司表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需要的申请材料有:

1、房屋建筑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10)法人委托书; (11)分类填报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用)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半是夕阳余光,半是狰狞血雨。 是的,血,到处都是冷腥的鲜血。 整个皇宫之内,血流成河,白玉理石全被洗涮成黑红之色,到处是断壁残肢,尸横一片,到处是厮杀后的痕迹。 “为什么?”

百里冰左手紧捂着胸口,瞪大着眼睛看着对面十米敌对方处,挥手点兵之人。 那是她的未婚夫,她倾尽一生所爱之人。 亦是绝杀她百里一族,将她迫入绝境之人。 她不懂,为何倾尽所有的爱,换来的是百里一族的灭顶之灾。 台下之人仍是一身儒雅白衣,清俊的脸上,就连平日里对她宠溺的笑容都没有变过。冷逸辰就这样含笑相对,却不肯多说只字片语。 权利?利益?

她虽是寒月帝国唯一的继承人,可是她早已与身为寒月帝国帝皇的外公达成协议,她与冷逸辰成婚后,冷逸辰为帝,她为后,她会做好他的贤内助,她从来不是他成功之路上的绊脚石,他为何要如此对她? 冷逸辰仍是气定神闲的坐在不远处,手中的白羽扇仍旧轻摇着,完全不惧百里冰眼中的怒意,只是仿佛没有听到她的问话般,仍一派温和之笑,却坚定的吐出一个字,“杀!” 百里冰怒上心头。 手中剑气如虹,眼看便要破势而出,却听到远处传来震天动地,撕心裂肺的愤然吼声,“冷逸辰,我百里一族与你不死不休!” “噗!”

百里冰同一时刻,一口鲜血狂喷而出,心脏之处传来剧痛。 她突的单腿倒下。 是皇帝外公的声音。百里冰痛苦的闭上眼睛。 果然,冷逸辰在派人围杀她的同时,也对她的皇帝外公与其他族人动手了,看来百里一族今日恐怕难逃灭族之祸了。 她看着惜日对她呵护倍至的爱人,指甲恨得深入掌心,却感觉不到半丝痛意。 血阳残光,打在百里冰的脸上,映红了她的眼,也血洗了她的心。

施工许可证基本信息表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 项目地址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立项文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总投资(万元) 建设规模地上层建设性质商住/公建 实际开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 中标通知书编号招标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邀请/公开中标日期 中标金额(万元)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招标代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项目经理姓名 项目经理证件类型二级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件号码陕 总监理工程姓名总监理工程师证件类型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证件号码陕建监工字第合同备案编号 合同类别单项合同签订日期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编号施工图审查机构名称 施工图审查机构组织机构代码审查完成日期 勘察单位名称勘察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设计单位名称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一次审查是否通过1次/2次通过 一次审查时违反强条数一次审查时违反的强条条目

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 所属单位名称所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人员姓名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注册类型及等级 承担角色项目负责人 施工许可信息 施工许可证编号发证日期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陕)JZ安许证字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姓名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件类型C类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证件号陕建安C 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编号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型C类(专职安全员) 专职施工安全从业人员 人员姓名所属单位名称 人员证件号码安全生产管理证件类型C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陕建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陕)JZ安许证字 安全生产管理人同类型专职安全员 质量检测机构名称质量检测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备注:提交表内复印件内容 1、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2、招标代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3、施工图审查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4、勘察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5、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6、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7、监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8、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主职施工安全员考核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10、中标通知书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2、监理合同、监理部委派任命文件13、项目部组成任命文件14、施工组织设计 15、施工合同16、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17、建设、施工、设计、地勘、监理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复印件) 18、省外施工企业、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省市备案表(省内企业不提供)19、市外地勘单位市备案表(本市内企业不提供) 以上资料要进入省建设厅信息网平台,请业主方认真提供许实资料和填写各项内容,办证经办人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管股 2015年1月1日

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二、提供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特殊专业工程除外); 3、提供施工图纸; 4、资金已落实证明; 5、施工企业《交易证》; 6、施工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填写表格: 1、《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直接发包交易成交登记表》(一式三份)。 四、承诺时限: 资料齐全即办。 五、联系方式: 窗口电话: 1. 合同备案 1 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2 直接发包工程项目:交易成交单、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规划总平面图1份 5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备案表2份 6 项目基本信息表(书面2份、需提交电子表格Word文档) 7 外地进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单位需提交进城备案证明 8 监理合同(全部合同四份)、签订监理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监

理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名单及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总监业绩证明 9 地质勘测合同(全部合同)、签订勘察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10 设计合同(全部合同)、签订设计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11 施工合同(全部合同四份)、签订施工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12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13 图纸审查合格证、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 14 商砼合同1份、招投标代理合同(三份合同)、签订代理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安全生产条件申报 1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申报审查表》一式二份 2 建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需备案登记签字. 复印件,核对原件) 3 中标通知书(交易单) 4 安全生产责任书 5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井架、施工用电、塔吊、模板等专项安全方案 6 项目安全管理机构网络图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情况登记表 7 城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告知 8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清单 9 乡镇提供经规划认可的规划总平面图和现场照片 10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备案 11 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供《工程定额测定费》缴款发票复印件(核对原件)

这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这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360建筑网小编了解,有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360建筑网小编了解,有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五类工程施工前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2)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及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4)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和古建筑等的修缮。 (5)军用房屋的建筑。 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违法分包的情形 (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2)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分包,有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进行分包。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工程监理单位应遵守如下强制性法律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流程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单位)审批的详细流程 您可以借鉴一下 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材料(以下材料除1、8交原件外,其余材料均需验核原件,交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处;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图纸需参照大厅提供的样本叠好提交):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内容应填写齐全,在“申请单位”一栏填写申请声明:“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声明建设用地未处被查封状态,现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并需建设单位法人鉴字盖章)(审批大厅建委窗口: 2、已审核的《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质监费按工程中标价的‰计取)(交中标书原件,在审批大厅市建委窗口领表 3、已审核的《建设(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审批大厅建委窗口或市建委安监科: 4、开工申请报告(需有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开发项目协议书(仅开发项目需办理)(市建委开发科或旧改办: 6、建筑安装工程劳动费统一票据[由南宁市建安工程劳保办(或各城区、开发区劳保代办点)开具,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统一缴纳入市劳保办账户(详看《建安工程劳保费缴款登记表》,从“南宁建设信息网”下载)](市劳保办: 7、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及条款(施工单位到保险办理,要求: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覆盖所有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按工程中标价费率计算,赔付金额最低标准为意外伤害保险10万,意外伤害保险2万) 8、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凭证[统一缴纳入市财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名称:南宁市财政局;账;开户银行:工行城建支行),到账后到市财政局委托的工行(东葛路76号创宁大厦一楼)开据缴款凭证。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交纳,保障金超过80万的,按80万交纳,需交缴款凭证第四联原件;施工单位按南府发[2007]51号《关于完善我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意见》规定办理《南宁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证书》,建设部门出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函》核定企业交存数额]和项目资金证明(提供的资金证明需是最近三个月之内开具的;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价的30%) 9、项目用地批准手续(在证件有效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抵押登记记录)(市国土局窗口:和《规划许可证》(在证件有效期内的正本、附件及附图)(市规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申请表模板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申请表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京建工[ ]620号 关于北京市建筑工程开工 实施施工许可证的通知 中央、市属部部门、各区县建委、各大型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99年建设部令第7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建办建[1999]67号《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规范, 统一我市建筑市场建筑工程的开工管理, 决定自 1月1日起, 对在北京地区新开工的各类建筑工程, 核发由建设部印制的全国统一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并停止使用原北京市建设工程开证, 为做好此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1月1日起申报开工的建筑工程均按新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格式填报申请内容,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新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开工手续( 已领开工证) 的工程不再换发新证。 3、新施工许可证申领程序, 仍按市政府1989年36号令《北京市建

设 工程开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办发[ ]112号《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职能统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发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 4、市政工程和建筑装饰工程开工亦按上述要求办理。 5、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部71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维护好首都的建筑市场秩序,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提高法律意识, 自觉遵守开工管理的各项规定。 特此通知 附: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蓝色封面)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通知

无锡市施工证办理流程

无锡市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和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1号)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3、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4、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三、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5、招标(定标)备案书(附中标/定标通知书); 6、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依法出具的资金证明(工期一年内为投资额的50%,工期一年以上为投资额的30%); 7、已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 8、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安全报监表; 9、施工组织设计; 10、有拆迁的,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政务中心建委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签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第三条规定的全部材料,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材料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五、开工有效期及延期: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建设单位既不按时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六、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提供的资料明细表

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提供的资料明细表 资料名称资料份数备注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一式四份盖章 2、《安全监察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原件盖章 3、《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一式六份盖章 4、《单项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盖章 5、施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 三份加盖公章,原件核对证的复印件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一份)复印件二 加盖公章 份 7、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 8、劳务分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 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许可证 9、脚手架分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 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产许可证 10、项目部人员汇总表三份加盖公章 11、施工组织设计两份总监理工程师要审核签字

12、各专项施工方案 (如:土方、脚手架、模板、临时用电、塔吊安拆、施工电梯安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卸料平台搭设、转料平台搭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搭设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临时设施规划建设方案、防雷措施方案等两份 编制时应注意不得使用竹脚手架和井字架,使用人货电梯与 钢管架,均要有签字盖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含防风、 防暴雨及就近各部门求援电话)、有塔吊搭设要有转料平台方 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方案或措施、 临时设施规划建设方案(含总平面布置图)、;临时用电方案 应按JGJ46-2005规范标准八点要求具体编制说明,(其它可 不编制)、模板方案各幢概况说明,支撑系统构造示意图说明 (尺寸)、工程预算书二份(业主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专 项施工方案都要盖骑缝章、建造师章; 13、项目经理、五大人员上岗证复印件各三份经本人签字加盖公章,注:项目经理、安全员还需安全生产考核证,并盖建造师执业章,核对原件,另: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要配三个安全员 14、公司文件任命各安全领导小组长及成员名单两份盖公司章 15、建筑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复印件一份加盖公司章 16、建设工程安全措施费支付凭证二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7、施工人员三金证明二份盖章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领程序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领程序 二、需具备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施工许可证办理方法 施工许可证申办采用计算机网上填报、窗口受理的方式。 (一)计算机网上填报 (二)书面材料提交 施工许可证申领需提交以下材料: (1)《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3)建设用地批准书或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4)通过工程项目专用帐户支付给施工总包企业的工程款银行入帐凭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者提供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上海市建设领域不拖欠工程款企业承诺书) (5)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副本; (6)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施工总包企业设立的外来从业者工资发放账户银行开户回执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8)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结单(有民防工程需民防报监办结单)原件; (9)《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现场审核情况表》; (10)提供项目场地内完成动迁的证明材料。 注:保密工程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合同备案登记表,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三)施工许可证申请受理 建设单位材料准备完毕后,向原报建受理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受理人员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及相关表格数据是否正确,核对无误后,打印受理凭证。 五、受理部门和时间: 市受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 地址:小木桥路683号 市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 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区(县)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施工许可受理部门、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施工许可受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详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区(县)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施工许可受理部门、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施工许可受理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时间按其告知的法定时间为准。 六、附表: 1.《施工许可申请表》(网上填报生成) 2.《上海市建筑施工许可证变更表》 3.《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现场审核情况表》 4.上海市建设领域不拖欠工程款企业承诺书 5.上海市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工地复工申请审核表

建设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二、提供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特殊专业工程除外); 3、提供施工图纸; 4、资金已落实证明; 5、施工企业《交易证》; 6、施工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填写表格: 1、《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直接发包交易成交登记表》(一式三份)。四、承诺时限: 资料齐全即办。 五、联系方式: 窗口电话: 1. 合同备案 1 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2 直接发包工程项目:交易成交单、工程直接发包备案表(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规划总平面图1份 5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备案表2份

6 项目基本信息表(书面2份、需提交电子表格Word文档) 7 外地进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单位需提交进城备案证明 8 监理合同(全部合同四份)、签订监理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监理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名单及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总监业绩证明 9 地质勘测合同(全部合同)、签订勘察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10 设计合同(全部合同)、签订设计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11 施工合同(全部合同四份)、签订施工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12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均提交原件) 13 图纸审查合格证、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 14 商砼合同1份、招投标代理合同(三份合同)、签订代理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安全生产条件申报 1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申报审查表》一式二份 2 建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需备案登记签字. 复印件,核对原件) 3 中标通知书(交易单) 4 安全生产责任书 5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井架、施工用电、塔吊、模板等专项安全方案 6 项目安全管理机构网络图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情况登记表 7 城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告知 8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清单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 一、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工程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

请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二、法律规定的程序 1、根据《建筑法》第七条和建设部1999第71号令第二条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向工程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办事指南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办事指南 [年月日更新] 一、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 二、办理内容 市住建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内容变更。 三、办理部门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办理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号)。 五、提交材料(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或登记后退还) (一)工程名称变更 、《汕头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六份,表格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网址:)和原已领取的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变更工程名称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立项计划。 (二)建设单位名称变更 、《汕头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表格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网址:)和原已领取的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变更建设单位名称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证》。 (三)建设规模变更 、《汕头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六份,表格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网址:)和原已领取的施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变更建设规模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意见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变更建设规模后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或补充协议; 、变更建设规模后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 、变更建设规模后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变更建设规模后发改部门的项目立项计划审批文件,属招标项目的,应提交增加建设规模部分工程招标核准函; 、变更建设规模后比原来规模增加的,增加部分要补交“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劳保费”等费用; 、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四)施工单位名称变更

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

您可以借鉴一下 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材料(以下材料除1、8交原件外,其余材料均需验核原件,交复印件(用A4纸);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处;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图纸需参照大厅提供的样本叠好提交):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内容应填写齐全,在“申请单位”一栏填写申请声明:“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声明建设用地未处被查封状态,现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并需建设单位法人鉴字盖章)(审批大厅建委窗口: 2、已审核的《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质监费按工程中标价的‰计取)(交中标书原件,在审批大厅市建委窗口领表 3、已审核的《建设(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审批大厅建委窗口或市建委安监科: 4、开工申请报告(需有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房地产开发项目协议书(仅房地产开发项目需办理)(市建委开发科或旧改办: 6、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统一票据[由南宁市建安工程劳保办(或各城区、开发区劳保代办点)开具,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统一缴纳入市劳保办账户(详看《建安工程劳保费缴款登记表》,从“南宁建设信息网”下载)](市劳保办: 7、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证及条款(施工单位到保险公司办理,要求: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覆盖所有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按工程中标价费率计算,赔付金额最低标准为意外伤害保险10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万) 8、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凭证[统一缴纳入市财政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名称:南宁市财政局;账;开户银行:工行城建支行),到账后到市财政局委托的工行(东葛路76号创宁大厦一楼)开据缴款凭证。建设单位按中标价的2%交纳,保障金超过80万的,按80万交纳,需交缴款凭证第四联原件;施工单位按南府发[2007]51号《关于完善我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的意见》规定办理《南宁市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证书》,建设部门出具《交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函》核定企业交存数额]和项目资金证明(提供的资金证明需是最近三个月之内开具的;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9、项目用地批准手续(在证件有效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抵押登记记录)(市国土局窗口: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证件有效期内的正本、附件及附图)(市规划局窗口:

工程施工报建及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手续流程---精品资料

工程报建及施工许可证办理手续流程申办必备资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份, 建筑单位在发证机关领取施工许可申请表后,应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加盖公章,并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有效。 二、建设单位在申领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许可单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房屋产权证书、租赁备案证和房屋产权单位(个人)的同意装修证明; 2、外部装饰装修工程,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3、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提供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支队); 4、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或银行付款保函,银行对账单。 5、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招标办)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6、未实行招、投标的工程须提供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 7、质量、安全监督受理表(建筑工程质监、安监站)。 8、进济施工单位提供进济施工单位承包工程通知单(企管站)。 9、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 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原件1份)。 一、工程报建程序:

1、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的工程立项批文(红头文件),内容包括工程地址、建筑面积、投资数额及资金筹备情况等。 2、向市行政审批大厅施工许可窗口提供工程立项批文,窗口办公人员审批通过后发给用户名和初始密码。 3、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济南市建筑市场监管及信用平台”主页面后,填写信息情况。附加扫描“工程立项批文”。网上审批通过后可以打印《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建设方盖章后送至大厅1号窗口备案,即可准予发放《济,工程报建完成。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登记证》 二、施工许可证报审程序: 二次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报审所需资料为: 1、《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青龙桥行政审批中心领取 2、房产证及同意装修文件; 甲方准备 3、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 需要提供的资料: 1)装修施工图纸、安装施工图纸; 2)总包合同和预算书; 3)房产证明; 3)图纸审查费17900元。 4)龙奥大厦F区425室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办理审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 一、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工程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

请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二、法律规定的程序 1、根据《建筑法》第七条和建设部1999第71号令第二条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向工程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关于南京市)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 一、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取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关的证件证明: 1、《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文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筑工程规划 许可证 3、《施工总承包企业出具的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文件》:施工场地已 经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鉴证》: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 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施工图纸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 术资料,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经监理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有保证工程质 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指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8、《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 9、《建设工程委任监理合同》: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10、《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 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相关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办理施工取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取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建设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取可证申请表》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 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 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齐全后做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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