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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文件资料

1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文件 大唐集团工〔2004〕378号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 烟气脱硫工程建设指导意见 (试行)》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系统各单位: 为提高集团公司系统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的管理要求,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建设指导
2 ― 意见(试行) 二OO四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主题词?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4年8月9月日印发
3 ―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 工程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积极推进脱硫设备国产化,促进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环境保护和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以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单位、全资子公司、控股非上市子公司所建设的烟气脱硫工程项目。 第三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新建、扩建、以大代小以及环境保护改造的燃煤、燃气、燃油机组采用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工艺技术的烟气脱硫工程,采用其他脱硫工艺技术的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脱硫工程项目建设应在满足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基础上,坚持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符合国情的原则,总体装备水平应与发电主机装备水平保持基本一致。
4 ― 第二章 脱硫工程建设管理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归口管理新建、扩建机组电源项目脱硫工程建设,对脱硫工程设计建设、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六条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会同发展计划部负责管理现有发电机组环境保护技术改造脱硫项目建设,对脱硫工程项目立项、可研审批、设计建设、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脱硫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投资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脱硫工程建设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脱硫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和概念设计(预初步设计),报归口管理部门并组织审查; (二)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技术规范书,负责工程的招标工作,评标结果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查; (三)组

织合同谈判,并与中标的环保工程公司签订合同; (四)组织完成工程的初步设计最终版,报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 (五)按照工程建设管理界面划分管理办法,组织工程项目的实施、检验、验收和报批。
5 ― 第三章 脱硫工程工艺系统选择 第八条 脱硫工艺的选择应根据锅炉容量和调峰要求、燃煤煤质、折算硫分、二氧化硫控制排放标准和环评要求的脱硫效率、脱硫工艺成熟程度、脱硫剂的供应条件、水源情况、脱硫副产物和飞灰的综合利用条件、脱硫废水、废渣排放条件、厂址场地布置条件等因素,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脱硫工艺的选择主要原则如下: (一)200MW及以上容量的电厂锅炉建设烟气脱硫装置时,宜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技术。 (二)200MW以下容量的电厂锅炉建设烟气脱硫装置时,宜采用半干法、干法或其他费用较低的成熟烟气脱硫工艺技术。但根据电厂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也可以单台或多台锅炉烟气合并后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技术。 (三)海滨电厂燃煤含硫量<1%、海水碱度PH≥7.8,并在海域环境影响评价取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可采用海水湿法烟气脱硫工艺。 第九条 吸收塔的数量应根据锅炉容量、吸收塔尺寸、场地条件、运行可靠性和维护方便等综合确定。原则上300MW及以上机组宜一炉配一塔,200MW及以下机组宜两炉配一塔。 第十条 吸收剂的供应和制备系统设置 (一)在外部市场能满足石灰石粉设计与供应量要求时,按外购石灰粉方案设置吸收剂制浆系统。
6 ― (二)采用石灰石湿式(干式)磨机制浆(粉)时,全厂必须统筹考虑公用吸收剂制备系统的设置。 第十一条 脱硫后的烟气加热设备设置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城市、工业区、人口集中地区、偏远地区等电厂环境条件,经过综合技术经济论证和环保评价后确定。 (一)脱硫后烟气不加热或不设置GGH(烟气--烟气加热器),项目单位须取得有关环保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 (二)脱硫后烟气不加热通过烟囱排放时,烟囱应采取必要防腐措施。 (三)现有运行机组改造设置脱硫装置,现有烟囱防腐满足要求时,脱硫烟气可以不加热。采用GGH加热,加热后烟囱入口处设计工况的烟气温度应不低于80℃,烟囱也应采取必要的防腐措施。 第十二条 石膏脱水系统的设置和脱水石膏的贮存 (一)在具备可靠的石膏综合利用市场或无可靠的石膏综合利用市场但水资源紧缺的地区,设置石膏脱水系统,脱水石膏的储存应采用简单的储存间堆放方式;在受到场地条件限制时,可采用石膏仓贮存方式。 如石膏暂

不能综合利用,应运输至灰场进行单独堆放,待条件具备时进行综合利用。 (二)石膏脱水系统应全厂综合考虑,设置公用的脱硫石膏脱水和储存系统。 (三)在不具备可靠的石膏综合利用市场的条件下,可以不
7 ― 设置石膏脱水系统,但是否预留场地应进行论证。 第十三条 脱硫废水的处理原则上应与全厂废水处理综合考虑。 (一)在可以结合机组的灰、渣排放一并处理脱硫废水并满足环保排放要求时,可以不单独设置废水处理系统。 (二)设置单独的废水处理系统时,应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评价,并将所有脱硫废水集中合并处理。 第十四条 脱硫工程的电气设备及控制水平应与发电机组保持基本一致。 (一)新建、扩建、以大代小发电机组脱硫工程电源与发电工程统一考虑。 (二)技术改造机组的脱硫工程电源设计,如果现行机组无法满足,可单独设计和配置。 第十五条 脱硫工程项目的电气控制楼应采用独立集中控制方式,结合场地实际条件,并与除尘、除灰控制集中布置。 第十六条 脱硫装置的系统和设备必须满足发电机组安全运行、最低负荷、负荷变化速度以及使用寿命的要求。 第十七条 新建工程火灾报警与检测系统应由主体工程统筹考虑,不再单独设置。 第四章 脱硫工程设备和材料选择 第十八条 为了保证脱硫装置性能和质量,积极推进脱硫设
8 ― 备国产化,降低工程造价和运行成本,结合国内目前已建脱硫工程设备材料使用情况,集团公司脱硫工程应严格控制选择设备和材料进口范围,具体见附表。 第十九条 对于推荐选用国产件的设备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标准;对可选择进口件设备材料时,项目单位应上报招标文件并取得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对于现阶段推荐进口件,应积极推进国产化。 第二十条 转动设备的6kV高压电机选用国产电机,低压电机与进口件不宜拆分供货,可随设备配套供货。 第二十一条 对于可选择进口的设备材料,应以技术成熟、质量可靠和有成功运行业绩的国产设备和材料逐步替代。 第五章 脱硫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方式 第二十二条 脱硫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系统设计和技术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和供货、土建和安装、人员培训、调试和试运行、性能保证和验收移交。 第二十三条 脱硫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可采用以下三种: (一)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方式:环保工程公司负责包括整个脱硫装置内的系统设计和技术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和供货、土建和安装、人员培训、调试和试运行、性能保证和验收移交。 (二)设计及设备采购总承包(EP)方式:环保工

程公司负
9 ― 责整个脱硫装置内的系统设计和技术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和供货、人员培训、调试和试运行技术指导、性能保证及验收移交。项目单位负责工程的土建和安装,不属招标范围。 (三)设计及进口设备承包方式:环保工程公司负责整个脱硫装置内的系统设计和技术服务、进口设备材料采购和供货、人员培训、调试和试运行指导、性能保证和验收移交。项目单位负责国产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以及工程的土建和安装。 从保证脱硫工程项目的质量、性能、工程进度等方面出发,并结合国内目前脱硫工程的实施状况,宜采用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或设计及设备采购总承包(EP)招标方式。在项目单位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脱硫工程经验时,可采用设计及进口设备承包方式。 第二十四条 对于采用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EPC)或设计及设备采购总承包(EP)招标方式招标时,应要求环保工程公司对建筑施工、安装工程费用单独报价,以便与厂内建筑安装单位报价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作好脱硫工程与主体施工建设与管理的协调与统一。 第六章 脱硫工程参考进度 第二十五条 脱硫工程的整体工期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到脱硫装置临时接收的全过程,项目单位必须制订合理的网络进度计划,努力缩短建设工期。
10 ― 为便于合理组织主体工程与脱硫工程总体施工进度,项目公司可参考典型脱硫工程进度表,此进度不作为脱硫工程设计、施工等承包单位投标、施工组织的依据。 2×300MW典型脱硫工程进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进度 1 合同生效 2 基本设计 第1月-第4月(包括初步设计最终版完成和收口审查) 3 详细施工图设计 第4月-第13月 4 土建施工 第7月-第14月 5 安装 第9月-第16月 6 分部调试 第16月-第17月 7 脱硫装置首次通烟 第17月 8 脱硫装置联合调试 第17月-第18月 9 脱硫装置投运 第18月 10 脱硫装置临时接收 第19月(完成168运行) 11 脱硫装置性能验收试验和验收移交 第19月-第20月 第二十六条 新建电源项目脱硫工程概念设计宜在电厂主体初步设计之前完成预审查,初步设计原则上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指导意见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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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附表: 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设备和 材料的选择范围划分表 序号 名称及规格 进口件 可选择 进口件 国产件 备注 一 烟气系统 1 膨胀节 √ 2 入口原烟气挡板 √ 3 出口净烟气挡板 √ 4 旁路烟气挡板 √ 600MW机组可进口,300MW执行机构可进口 5 挡板密封

风机 √ 6 空气电加热器 √ 7 增压风机 √ 1)300MW及以下容量机组设置一台国产脱硫增压风机(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动调或静调轴流风机); 2) 600MW机组结合现场布置场地条件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设置一台或两台增压风机。 A) 设置一台增压风机时,采用进口动调轴流风机; B) 设置两台增压风机时,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动调或静调轴流风机。 8 烟气换热器(GGH) 8.1 回转式换热器 √ 换热元件进口 8.2 低泄漏风机 √ 8.3 密封空气风机 √
12 ― 8.4 高压冲洗水泵 √ 8.5 吹灰器 √ 二 SO2吸收系统 序号 名称及规格 进口件 可选择 进口件 国产件 备注 1 吸收塔 1.1 喷淋层 √ 塔内重要设备、国产设备不能满足运行要求 1.2 喷嘴 √ 国内尚未引进制造无运行业绩 1.3 除雾器 √ 国内尚未引进制造无运行业绩 1.4 除雾器冲洗系统 √ 国内尚未引进制造无运行业绩 2 吸收塔搅拌器 √ 塔内重要设备、国产设备不能满足运行要求 3 浆液循环泵 √ 系统重要设备、国产设备不能满足运行要求 三 氧化空气系统 1 氧化风机 √ 重要本体设备(直接关系到塔内氧化过程和石膏的脱水性能,亚硫酸钙未氧化形成石膏,会导致塔内严重结垢和无法脱水) 四 石膏脱水系统 1 吸收塔浆液排出泵 √ 2 石膏一级脱水系统 2.1 石膏水力旋流器 √ 国内尚未引进制造无运行业绩 2.2 石膏旋流站溢流箱搅拌器 √ 2.3 溢流箱泵 √ 2.4 石膏浆液泵 √ 系统重要设备,输送高含固量石膏浆液
13 ― 3 废水旋流站 3.1 废水旋流器 √ 国内尚未引进制造无运行业绩 3.2 废水旋流器分配箱 √ 序号 名称及规格 进口件 可选择 进口件 国产件 备注 3.3 废水箱搅拌器 √ 3.4 废水泵 √ 4 石膏二级脱水系统 4.1 真空皮带脱水机 √ 国内尚未引进制造无运行业绩 4.2 滤饼冲洗水箱 √ 4.3 滤布冲洗水箱 √ 4.4 真空泵 由真空皮带机配套 4.5 滤布冲洗水泵 √ 4.6 滤饼冲洗水泵 √ 五 吸收剂制备系统 1 皮带称重给料机 √ 2 湿式球磨机系统 2.1 湿式球磨机 √ 出力在12t/h及以下时,选择国产;超过12t/h可选择进口。 2.2 高压油泵 √ 随磨机设备配套 2.3 低压油泵 √ 随磨机设备配套 2.4 石灰石浆液循环箱搅拌器 √ 随磨机设备配套 2.5 石灰石浆液循环箱循环泵 √ 随磨机设备配套 2.6 石灰石旋流器 √ 国内尚未引进制造无运行业绩 2.7 石灰石浆液箱搅拌器 √ 2.8 石灰石浆液泵 √ 六 工艺水系统
14 ― 1 工艺水泵 √ 2 除雾器

冲洗水泵 √ 3 滤液水箱搅拌器 √ 序号 名称及规格 进口件 可选择 进口件 国产件 备注 4 滤液水箱泵 √ 七 排放系统 1 事故浆液排放系统 1.1 事故浆液箱搅拌器 √ 全容量事故浆池的顶进式搅拌机采用进口 1.2 事故浆液箱泵 √ 2 吸收塔区排水坑系统 2.1 吸收塔区排水坑搅拌器 √ 2.2 吸收塔区排水坑泵 √ 3 石灰石制备区排水坑系统 3.1 石灰石制备区排水坑搅拌器 √ 3.2 石灰石制备区排水坑泵 √ 4 石膏脱水区排水坑系统 4.1 石膏脱水区排水坑搅拌器 √ 4.2 石膏脱水区排水坑泵 √ 八 废水处理系统 1 加药泵 √ 容量小,技术要求高,国内设备难以满足 2 计量泵 √ 3 污泥泵 √ 4 板框压滤机 √ 目前国内设备难以满足性能要求 九 控制系统 1 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 √ 关键部件进口
15 ― 2 分散控制系统DCS √ 与主机DCS水平一致 3 变送器 √ 包括压力、差压、流量 4 电磁流量计 √ 序号 名称及规格 进口件 可选择 进口件 国产件 备注 5 浆液密度计 √ 6 料(液)位测量仪 √ 7 逻辑控制开关 √ 8 PH计 √ 9 闭路电视系统中摄像头的核心部件 √ 关键部件进口 10 火灾报警系统设备 √ 与发电机组一致 11 仪表阀门 √ 12 UPS电源 √ 与发电机组一致 十 其它 1 DN800以上的浆液阀门(含执行机构) √ 属重要的大尺寸阀门 2 浆液调节阀门(含执行器) √ 国内尚未引进制造无运行业绩 3 耐磨耐腐合金材料(如C276、2.4605、1.4529及相当材料等) √ 国内尚未引进制造无运行业绩 4 鳞片树脂 √ 原材料进口 5 丁基橡胶 √ 原材料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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