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ial Report特别策划J
有轨电车试运营基本条件
标准制定与实施的思考
贾文峥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运营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中心轨道交通部主任
当前,轨道交通行业,包括地铁、轻轨、有轨电车,与其他行业相比,在法规、
标准方面相对欠缺。拿有轨电车来说,现行《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GB/T
30013)不能很好得适用于有轨电车。从运营管理的角度讲,有轨电车系统采用非独立路
权,运营安全管理更加复杂,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较多,如如何保证人口密集区的通达
便利性和出行效率之间的平衡性;如何与道路交通建设相协调发展来保障良好的运营水
平;如何处理运营需要和维修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关系;如何保证非独立路权条件
下的运营安全管理等等。从这些层面来讲,有轨电车的标准制定与实施,在我国大有可
为。
国内外既有的有轨电车标准体系具有共通之处,都是从管理、安全、技术、规划
4个层面出发。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发展,逐步发现问题,进行更新。2013年,GB/T
30013-2013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由交通运输部提出、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
术委员会归口管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的基础条件、限界、土建工程、车辆和
车辆基地、运营设备系统、人员、运营组织、应急与演练和系统测试检验等9个方面应
达到的基本要求。而南京河西有轨电车1号线、苏州高新有轨电车1号线、广州海珠有轨
电车、珠海现代有轨电车1号线、青岛城阳有轨电车示范线等项目都是采用GB/T 30013-
2013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进行评审,然而标准要求却不能完全适用于有轨电
车。
就标准的内容看,目前为了对GB/T 30013-2013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进行
改善,我们对相关的基本条件进行了调整。预案中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
和定义、基础条件、土建工程车辆和车辆基地、运营设备系统、运营组织、道路交通组
织、应急与演练和附录等。其中,每列车运行里程与GB/T30013相比,降低了要求。并
针对有轨电车运行控制的认证要求和车辆定位要求以及有轨电车驾驶员、行车调度员和
客运服务员的基本要求提出了新的方案。就有轨电车标准化问题,从经济、安全、技术
三方面出发,设计内容包括规划标准、设计标准、采购标准、道路机动车组织标准、行
人过街设施设计标准、驾驶员视线分析标准等等,更为全面。
在标准如何实施方面,将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组织进行相关项目试运营基本条
件评审,满足安全功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并强化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制度。新线开
通运营前,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认真组织具备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试运营基
本条件评审,进行系统测试检验,严格做到专项验收未通过不予评审、技术指标不达标
不予通过、评审问题未整改不予载客运营。
38世界轨道交通20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