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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4-年-自考-《金融法》简答论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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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4 自考《金融法》简答论述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31.简述银行卡持卡人的主要义务11-254

32.简述法律禁止设定抵押的财产。

33.简述信托中受托人的义务。

34.简述期货交易中的限仓制度。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35.试论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及职责。

36.试论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必要性。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31.简述国外金融市场实践中防范金融风险的防线。

32.简述委托贷款的特征。

33.简述外汇的种类。

34.简述公司债券上市后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O分,共20分) 35.试论银监会的监管与处罚措施。

1、试论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1-1-11: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是通过对货币供应量/流通量的调节来实现的,这就需要运用特定的工具,称为货币政策工具,它是实现货币政策的手段。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可以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

包括: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再贴现、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以及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买卖国债和外汇等。

(1)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账户。缴存中央银行指定账户的款额,称为存款准备金。这部分款额与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总额的比例,称为存款准备金率。

(2)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称为基准利率。它通常是整个社会利率体系中处于最低水平、同时也是最核心地位的利率。商业银行给客户的贷款利率受基准利率的影响。

(3)再贴现率:再贴现率也是中央银行影响商业银行利率水平、进而影响全社会货币供应量的一种形式。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到期前,以票据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活动。而当商业银行自身需要资金,但贴现票据仍未到期时,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取得的贷款,这种贴现就称为再贴现。中央银行根据一定的比率从票据全款中扣取自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利息,这一比率即为再贴现率。

(4)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与一般政府部门的一个区别就在于它可以在金融市场上从事买卖业务。中央银行从事这种业务的目的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了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或汇率等指标,这种业务称为公开市场业务。

2、试论货币政策委员会的性质、组成及其职责。1-2-10

一、性质: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

二、组成:该委员会是依照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组成的,共11名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为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当然委员,其他委员中除一些相关部委的领导和国有独资银行两名行长外,还设有一名金融专家身份的委员。三、职责: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是,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对下列货币政策事项进行讨沦,并提出建议:

(1)货币政策的制定、调整:(2)一定时期内的货币政策控制目标;(3)货币政策的具体运用;(4)有关货币政策的重要措施;(5)货币政策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

3、简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业务的限制性规定。1-3-15

一、限制性规定的理由:中国银行在办理业务时,为了保证执行货币政策,需要处理好币值稳定与经济增长的矛盾,也要受到一些法定的限制。

二、禁止向金融机构的账户透支。三、禁止对政府财政透支。

四、禁止向地方政府贷款。五、禁止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4、简述金融监管的目的。1-4-16

(1)保证金融安全。从国外进入市场实践看,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有是那种措施:日常管理、救助措施和善后措施。

(2)保护存款人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3)提高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

5、简述银监会的监管范围1-4-19

(1)按照《银监法》第2条,中国银临会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2)银监会的监管范围还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其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

(3)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其他境外的业务活动,也都属于银监会的监管范围。

(4)其他的金融机构分别由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监管。

6、试论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及程序。2-2-36,38

一、设立条件

第一,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第二,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第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

其他设施。

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台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设立程序

按照银监会的现行规章,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1)筹建阶段(2)开业申请与审批(3)开业登记(4)违反准入许可的法律责任

7、试论商业银行经营的分业限制及其原因。2-3-49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3分)

1、信托投资、证券经营业务和不动产投资风险较大,适用于长期资金投资,储蓄类短期资金则不适用于此类投资。

2、银行储蓄存款人与银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信托投资、股票业务和不动产投资的投资人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发展商之间是信托关系和产权关系,这两种关系在法律处理方面不同。(2分)

3、信托、证券和房地产业务受市场影响大,市场低落时,可能受到巨大的损失。信托投资的风险投资人与信托公司有合同的约定,股票投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房地产投资风险由发展商承担,银行的贷款风险由银行承担,存款人不承担任何风险。(2分)

8、商业银行同业拆借的限制性规定2-55

(1)我国银行的同业拆借有比较严格的限制,只可以作为调节头寸的手段,不可以成为贷款的资金来源。《商业银行法》第46条规定:“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这是为了控制短借长贷的风险。

(2)A银行不能将拆入资金投资于股市和房地产开发。因为《商业银行法》第46条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

(3)同业拆借是一种短期资金融通。《同业拆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拆入资金的最长期限为1年。A银行向B银行归还该笔拆入资金的期限已经超过了一年,违反了上述规定。

9、简述商业银行的监督机制。2-4-69

(一)商业银行内部的稽核监督:银行内部设有稽核部门和监察部门,专门负责对银行的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结算业务、金融服务业务、信托业务和保管业务等财务情况进行稽核,对银行的会计与账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进行检查。

(二)商业银行的外部监督,包括:

(l)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督;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督是其一项日常工作。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随时对商业

银行的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督;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进行检查监督。商业银行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

(3)国家审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审计监督;商业银行应当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4)依据《商业银行法》第56条,商业银行应当于每会计年度终了3个月内,公布其上一年度的经营业绩和审计报告,这是社会监督的一种方式。

10、简述财务公司的种类。3-5-103

(1)美国模式财务公司是以搞活商品流通、促进商品销售为特色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英国模式财务公司基本上都依附于商业银行,其组建的目的在于规避政府对商业银行的监管。

(3)我国实践中出现过的财务公司也有两类,分别是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外商投资财务公司。

(4)在我国,也存在类似美国模式的财务公司,即汽车金融公司。

11、试论银行与客户关系的基本原则。4-2-122

(一)平等原则:法律地位平等、人人平等

(1)平等原则是指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2)平等的法律含义,还包括在金融市场上,任何人、任何

单位在金融市场上人人都是平等的。

(二)公平原则:签订公平、内容公平、行为公平

(1)公平原则是指商业银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要体现公平。

2、其次,合同的内容要反映公平竞争,禁止不正当竞争。(3)最后,在金融市场上,不允许以强凌弱,以大欺小,更不允许从事显失公平获取不当得利的行为。

(三)自愿原则:自主、自由、自觉

(1)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在金融市场中进行的各种交易都要自主表达意思,自由达成一致,自觉履行合同。

(2)尤其是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经营中,自愿原则显然更为重要。

(四)信用原则:基础、信用记录

(1)信用原则是商业银行与客户参加金融市场活动的基础。(2)金融市场是通过信用记录的方式来维持参加者的信用水平的。

12、简述银行行使抵消权的情形及条件。4-3-127

一、情形:

1、我国1999年《合同法》确立了抵销权制度,为银行行使法定抵销枚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付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2、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

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二、条件:(1)互负债务;(2)债务均已届清偿期;(3)债务标的种类相同;(4)债权有效存在。

13、简述存单的种类和用途。5-4-149

(一)单的种类:

(1)记名存单与不记名存单:根据存单是否记载权利人,存单可分为记名存单和不记名存单。

记名存单银行职能向记名人支付,可以挂失;不记名存单,不得挂失,银行须向持票人支付存款。

(2)可转让存单与不可转让存单:根据存单是否可以转让,存单可以分为可转让存单与不可转让存单。

记名存单的转让通常采取记名人背书的方式,但另有规定的除外。不记名存单的转让以交付方式完成。

(二)存单的用途:

(1)持有到期而取得本息;(3)可转让存单也可以用于清偿债务。

(2)用于融资。如果存单人急需要用钱,可以用存单质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

14、存单的法律性质是什么?5-4-149:

针对单次存款交易的存单可以看做是一份合同或者债权文书,它是对存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存款合同关系的一个最直观的证明。

15、一般存单纠纷的处理规则是什么? 5-4-152:

(一)存单与存款关系双重真实原则。

(二)如果存单真实,则存款关系是否真实的举证责任由银行承担。

(1)银行的举证责任:持有人以真实存单凭证为证据提起诉讼的,银行如果拒绝兑付,就应举证证明持有人与自己不存在存款关系。如果银行有充分证据让明持有人未向自己交付存单所记载的款项,法院可以认定存款关系不存在,银行有权拒付。但是,如果银行不能证明存款关系不真实,人民法院应认定持有人与银行间存款关系成立,应当承担兑付款项的义务。(2)仅有银行底单的记载,不足以构成充分证明。

银行在证明存单记载的存款关系不真实时,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仅有银行自己的底单记载,即便该记载内容与持有人存单记载的内容不一致,这也只是金融机构的内部工作记录,不足以构成抗辩。

(3)如果存单有瑕疵,举证责任在存单持有人与银行之间进行分配:存单持有人提起诉讼的存单在样式、印鉴、记载事项上有别于真实凭证,但无充分证据证明系伪造或变造的,称为“瑕疵存单”,持有人应时瑕疵存单的取得提供合理的陈述。(4)伪造、变造或者虚开的存单:如果有充足证据证明存单系伪造、变造,法院将确认存单无效,如果法院认为伪造、变造、虚开存单涉嫌诈骗,还应追究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16、简述贷款活动的基本原则。6-1-158:

第一,合法原则:即贷款应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金融监管相关发布的规章。

第二,应当遵循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原则,这也是《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规定的基本经营原则。

第三,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借款人与贷款人发生的借贷业务往来应当遵守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借款人和贷款人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借贷行为是自愿的,执行借款合同是诚实信用的。这三个条件是市场经济存在及发展的基础,也是贷款业务的基础。

第四,公平竞争、密切协作的原则:贷款人发展贷款业务应当公平竞争、密切协作,不得从事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17、简述《贷款通则》对借款人的限制6-164

(1)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业务:(3)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4)除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以外,不得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等等:

18、简述担保的法定原则。7-1-175

担保的法定原则是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1)所谓平等是当事人在信贷活动中的地位平等(2)所谓公平是信贷担保的内容公平

(3)所谓自愿是指信贷担保不能违反当事人的意思,更不能强迫、欺骗、或胁迫当事人提供保证和抵押等。

(4)诚实信用是指当信贷担保的当事人,特别是保证人必须诚实信用。

19、我国《担保法》禁止哪些主体作为保证人?7-2-177

(1)国家机关。(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19、依据我国《担保法》,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有什么区别?7-2-178

(1)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示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的纠纷未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所以,一般保证责任是对主债务人不能履行的赔偿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还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0、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7-185

当事人设立财产抵押时,对于须登记才能确权的抵押物,如土地、土地使用权、建筑物等,必须办理抵押登记,且抵押权自登记之开起设立。

21、试论保证合同无效时的处理原则。7-2-181

(1)担保合同本身无效

保证合同是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合同。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通常意味着债权人或保证人中至少有一方是有过错的。这存在三种情况:

第一,如果债权人无过错,仅保证人有过错,则保证人需要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如果仅债权人有过错,而保证人无过错的,如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则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第三,如果债权人、担保人都有过错的,各承担一部分责任,其中,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成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主合同无效

主合同无效时,保证合同有两种状态:一是保证合同本身不存在无效因素,但作为从合同,随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在这种情形下,担保人通常没有过错。二是保证合同自身也存在无效因素。《担保法》司法解释区分上述两种情况,分别规定了责任规则:

第一,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22、简述人民币的发行原则。8-1-196

(1)经济发行原则: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货币流通规律的要求发行货币

(2)计划发行原则: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来发行货币

(3)集中发行原则:货币的发行权集中在中央银行,禁止其他单位擅自发行货币

23、简述人民币使用范围的特点。8-1-196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16条的规定,主要是指人民币在我国内地市场上的使用。由于我国的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实行“一国两制”的政策和其他特殊政策,当地原来的货币可以继续使用,所以,人民币在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不作为当地的法定货币。不过,由于中国内地国力的增强,人民币的购买力很稳定,而且近年来一直处于升值的过程中,香港、澳门以及周边国家的机构及个人逐渐开始接受人民币作为支付工具。

24、简述外汇管理的意义。9-1-202

外汇管理是国家对进出本国境内的外汇收付,借贷.买卖.汇进.汇出.汇率.携带进出境等活动进行的管理.各国根据各自的

目的进行不同程度的外汇管理!

1 维护本国货币的汇价水平的稳定;

2 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3 保证本国经济独立啊自主的发展

25、简述外汇管理的消极影响。9-1-204:

(1)首先,外汇管制限制了市场自由调节作用的充分发挥。如果允许外汇自由买卖,市场调节机制会由于外扩供求关系的变化而自发地调节汇率,使汇率保持在一种供求平衡的状态。但是,在外汇管制的条件下,外汇汇率由官方规定,外汇不能自由买卖,官方汇率不可能像自由利率一样反应灵敏,因而,经常发生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相背离的情况。

(2)其次,外汇管制往往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加重了各国之间的矛盾。

外汇管理国家往往采取鼓励出口、限制进口的政策,这是贸易向由流通的障碍之一,甚至可能引起其他国家的报复,不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3)最后,外汇管制下外汇储备的过快增长,容易引发国内通货膨胀。

我国在2006、2007年间就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且由于贸易顺差以及外商投资,流入国内的外汇数量大增,进而引发了通货膨胀。

26、简述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9-2-208

(1)实行国际收支申报制和外债登记制度。(2)禁止外币在境内流通。

(3)人民币经常项目项下的外汇可兑换,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

(4)资本项目项下的外汇流动依法审批或核准。(5)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特许制。

27、试论证券投资项下外汇流动的特点及其管理制度。9-4-216 与直接投资相比,证券投资下的外汇流动的特点是速度快,金额大,交易频繁,容易对本国金融体系造成较大冲击。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总量控制及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2分)

(1)对于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证券市场,目前的规定是,境外投资者可以直接进入我国境内的B股市场购买B股,无须审批;(2分)进入A股市场购买股票、证券等投资品种,需要经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进行,且通过QFII汇入的外汇资金不得超过国家批准的外汇额度。(2分)

(2)对于境内投资者到境外证券市场投资,实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2分)。境内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作为机构投资人,在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外汇额度内,可以直接到境外进行证券投资,也可以接受客户委托到境外证券市场投资。(2分)2007年9月,我国开始试点境内个人直接进入境外证券市场,其外汇资金可以是自有外汇,也可以从境内银行购买外汇。这是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一个重大举措。(1分)

28、试论我国对个人的外汇管理。9-4-217

(1)分类管理原则

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与境外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按上述分类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管理。其中,经常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不需要审批;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逐步扩大个人资本项目外汇的自由兑换范围。

(2)结汇、购汇年度总额控制

个人外汇收入可以自己保存,也可以向银行结汇。个人向银行结汇、购汇及对外支付,不论是资本项目还是经常项目,在年度总额内的,凭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身份证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核准或者登记手续,依照国家外汇管理局2007年发布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目前结汇、购汇的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3)银行对个人的外汇业务监督

银行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应

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通过外汇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对于大额、可疑外汇交易,银行应根据有关《反洗钱法》的规定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银行不得以将大额交易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

此外,个人跨境收支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28、试论人民币汇率定值管理的主要考虑因素。10-3-235

一、货币购买力

人民币同外币的汇率不是用人民币与外币的黄金平价来确定的,而是以两国货币在本国市场上的实际购买力的比较来确定的,这种方法叫做购买力平价方法。

二、换汇成本

换汇成本是出口企业考察出口业务盈亏的参数。国内企业将出门商品获得的外汇收入兑换成人民币,用该人民币收入与出口商品的生产经营成本进行比较,以确定出出业务是盈利还是亏损。如果汇率不合适,外汇收人兑换成的人民币太少,甚至无法弥补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企业就没有出口的积极性。在汇率相对稳定的时候,企业获得山口订单后就可以知道出口商品的人民币预期收入,从而判断该笔出口业务的盈亏。为了鼓励出口,人民币汇率存上个世纪80年代一度刻意保持存较低的水平。

三、侨汇利益

侨汇是海外华侨汇给国内亲友的外币。由于我国境内禁止外汇流通汁价,侨汇在国内须兑换成人民币才能使用,兑换比例参照侨汇与人民币的购买力而定。如果汇率不合适,外汇兑换的人民币太少,人们就会选择直接在国外购买相关的物品运进国内消费,而不是寄外汇。侨汇一度是我国的主要外汇来源,对于国家进口必要的物资设备意义重大,因此在确定人民币汇率定值时应考虑保障侨汇利益、随着侨汇比重的下降,该因素的影响矿逐渐减弱。

四、市场供求关系

1、货币作为一种商品,其价格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也就是说,如果市场对人民币的需求大,人民币汇率就上升;如果对外汇的需求大,人民币汇率就下跌。贸易逆差或境外投资增加都会导致对外汇需求上升,人民币就会贬值;相反,外贸顺差或者外商来华投资增加都.导致对人民币需求上升人民币就面临升值。

2、我国月前就处于贸易收支与投资双顺警的状态,所以人民币受到很大的升值压力。但足,目前国内人民币与外汇的供求关系并不是一种真实的前场供求关系,而是外汇需求受到抑制下产生的扭曲状态。

29、简述银行卡持卡人的主要权利。11-3-254:

(1)享有发卡银行所承诺的各项服务的权利,对不符服务质量可进行投诉。

自考法学概论的所有名词解释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法律的实施 是指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实施的方式有两种:法律的适用和法律的遵守。 37.(我国的)国家公务员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38.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39.上市公司 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40.条约 指国际法主体间依据国际法所结缔的据以确定其相互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社会主义法律适用 2.国家机构 3.继承权 4.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5.外交机关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 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拘捕、限制、搜查、审问和侵害。广义的人身自由则除包括狭义的内容外,还包括与公民人身相联系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以及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7.审计监督 审计监督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政法纪的遵守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38.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9.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0[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 当事人故意制造另一个连结点,以避开依有关冲突规范指定本应适用的国家的强制性法规,并取得自己所希望的准据法的适用,从而获得有利于自己的法律关系的成立或确认的脱法行为。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法律意识 36 是统治阶级法律观点的总和,它包括对法律的基本看法,对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以及法律的知识和修养等。 任何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 37.行政处罚 37 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于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

自考金融法笔记

金融法串讲笔记 第一章中央银行与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第一编金融机构与监管法律制度 第一节中央银行法概述 [单选]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主管金融市场的政府部门。 [单选]《中国人民银行法》于1995年3月18日审议通过。 [单选]我国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内的金融交易关系和金融管理关系。 [单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行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 [单选]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开支来源于财政,其从事公开市场业务的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单选]如果中国人民银行出现亏损,则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 [单选]人民币的发行主体是中国人民银行。 [名词解释]中国人民银行:它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金融事业的行政机关,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同时也是金融市场的监管者。 [简答]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有哪些? (1)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2)发行货币,管理货币流通; (3)依法审批和监管金融机构; (4)依法监管金融市场; (5)发布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 (6)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的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7)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8)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工作。 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 [单选]属于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当然委员的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第三节中国人民银行业务 [单选]中国人民银行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最直接的调节手段是公开市场业务。 [单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的主要用途是解决商业银行临时性资金不足。 [单选]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不能透支,主要目的是阻止通货膨胀。 [单选]在我国决定商业银行票据再贴现利率的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 [单选]我国国库的存款货币以人民币计算。 [名词解释]存款准备金制度: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账户的制度。 [名词解释]基准利率:指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 [名词解释]再贴现:指当商业银行持有的票据在到期前,需要资金周转时,可以向中央银行申请贴现,取得贷款,这种贴现就叫再贴现。 [名词解释]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可以在金融市场上从事买卖业务,从而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或汇率等指标,这种业务称为公开市场业务。 第四节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的监管分工 [单选]对金融市场实行监管的终极目的是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单选]《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正式施行的时间是2004年2月1日。 [单选]在我国,对银行业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 [简答]银监会的监管范围有哪些? 中国银监会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此外,银监会的监管范围还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其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 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其他境外的业务活动,也都属于银监会的监管范围。 [论述]试述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之间的监管合作。 (1)信息共享。监管金融市场的基础也是金融信息的调查与统计,银监会等其他金融监管机构也有权要求被监管对象报送财务资料以及相关信息,但各自关注的重点不同。为避免增加报送机构的成本,同时也提高各监管者之间的监管效率,《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银监法》都规定了信息共享制度。 (2)检查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或维持金融稳定职责时,针对发现的问题,有权建议银监会对特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 (3)共同制定特定事项的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市场运行的监测与银监会对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只是侧重点不同,在业务领域上有时是交叉甚至重合的,这就需要两个机构进行互相配合。《中国人民银行法》以及《银监法》都列举了一些需要两家机构共同决定的事项。 第五节银监会的监管与处罚措施 [单选]城市信用社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债权人利益时,银监会可以对其进行接管。 第六节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的法律责任 [简答]银监会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渎职责任: 不论是滥用职权,还是玩忽职守,都属于监管过程中的渎职行为。除行政处分外,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397条渎职罪的规定。 (2)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

法学概论(00040)自学考试历年试题及答案汇总

2012年4月自考法学概论试题 一、单选题 1.原始社会的规主要是C.习惯 2.我国宪法规定,休息权的享有者是A.劳动者 3.根据行政立法的容,可以把行政立法分为A.执行性立法和创制性立法 4.我国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的行政法规称为B.条例 5.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D.罚款 6.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施行时间是B.1999年10月1日 7.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C.2个月 8.本票和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中相同的一项是D.确定的金额 9.下列属于票据法律关系中非基本当事人的是A.背书人 10.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下列不属于抽查对象的产品是D.一般日常用品 11.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于专门用于生产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的产品的原辅料、包装物、生产工具,可以行使B.没收权 12.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时限是自收到处罚决 定之日起C.15日

13.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下列属于经营者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是A.商品存在缺陷的 14.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D.6个月 15.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的核准机关是B.最高人民法院 16.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该在受理后A.20日审结 17.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颁布施行的时间是D.1991年4月9日 18.下列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的是C.辩论原则 19.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B.对法人提起的民事诉讼 20.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是A.鉴定人 21.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主要由D.被告承担 22.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行政诉讼的起诉状,经审查,应当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的期限是B.7日 23.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以C.50元至100元的罚款 24.我国加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时间是A.1997年 25.下列属于联合国的发起国的是C.中国 26.国际法院必须由多少个不同国籍的独立法官组成? B.15 个

自考法学概论章节考试重点4

自考法学概论章节考试重点四 第四章宪法 第一节宪法概述 1、宪法的性质: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特点:1))内容方面的特点2))效力方面的特点3))制定和修改程序方面的特点。 2)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1))宪法集中反映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2))阶级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变化,必然会引起宪法内容的变化。 3)宪法是对民主制度的确认。 2、现行宪法的指导思想: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第二节我国的国家性质 1、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又称政权性质,或称国体,指的是社会各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 2、宪法对国家性质的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1)工人阶级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 2)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 3)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和专政的结合。 4)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1))无产阶级的领导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标志。 2))工农联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和最高原则。 3))从政权的职能来看,人民民主专政具有维护工作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民主地位,镇压和改造敌对分子,组织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抵御外来侵略和保卫国家的独立与安全的职能,与无产阶级专政是一致的。 4))人民民主专政担负着消灭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改造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建成社会主义,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的历史任务,这也正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任务。 3、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联盟。 任务: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服务,为促进“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服务。 4、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5、我国实行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体制,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2010-2014-年-自考-《金融法》简答论述整理

2010-2014-年-自考-《金融法》简答论述整理

2010-2014 自考《金融法》简答论述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31.简述银行卡持卡人的主要义务11-254 32.简述法律禁止设定抵押的财产。 33.简述信托中受托人的义务。 34.简述期货交易中的限仓制度。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35.试论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及职责。 36.试论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必要性。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31.简述国外金融市场实践中防范金融风险的防线。 32.简述委托贷款的特征。 33.简述外汇的种类。 34.简述公司债券上市后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O分,共20分) 35.试论银监会的监管与处罚措施。 1、试论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1-1-11: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是通过对货币供应量/流通量的调节来实现的,这就需要运用特定的工具,称为货币政策工具,它是实现货币政策的手段。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可以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

包括: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再贴现、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以及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买卖国债和外汇等。 (1)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账户。缴存中央银行指定账户的款额,称为存款准备金。这部分款额与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总额的比例,称为存款准备金率。 (2)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称为基准利率。它通常是整个社会利率体系中处于最低水平、同时也是最核心地位的利率。商业银行给客户的贷款利率受基准利率的影响。 (3)再贴现率:再贴现率也是中央银行影响商业银行利率水平、进而影响全社会货币供应量的一种形式。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到期前,以票据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活动。而当商业银行自身需要资金,但贴现票据仍未到期时,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取得的贷款,这种贴现就称为再贴现。中央银行根据一定的比率从票据全款中扣取自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的利息,这一比率即为再贴现率。 (4)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与一般政府部门的一个区别就在于它可以在金融市场上从事买卖业务。中央银行从事这种业务的目的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了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或汇率等指标,这种业务称为公开市场业务。 2、试论货币政策委员会的性质、组成及其职责。1-2-10

自考《法学概论》笔记_复习资料课程代码0040

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资料1 (2010-03-03 17:09:44) 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资料第一章 法律的一般原理 1、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及决定性因素: 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它的决定性因素:第一:是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第二:是奴隶制的出现。 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第一:法律同国家同时产生。 第二: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第三:不断的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第四: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第五: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3、法律的特征: 第一: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第二: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 第三: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第四: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第五: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4、成文法定义:是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行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 5、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第一:存在的时间不同。法律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现象;而道德则是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第二: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广。 第三:实施方法不同。法律借助国家强强制力保证其实施;道德实施却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信念。 第四: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一般以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中,一般没有固定形式。 第五:在一国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体系。 6、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 第一: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第二:确定契约自由。 第三: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四:确定法制原则。 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资料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1、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第一: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 第二: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 第三: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3、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第一:从实际出发。 第二:群众路线与集中领导相结合。 第三: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第四:保持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立、废、改相结合。 4、具有法律提案权的机构: 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一定数量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二:国务院。 第三: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四:最高人民法院。 第五:最高人民检查院。 5、法律汇编:是指按照现行规范性文件所属的法律部门、颁布的年代或其他分类方法,分门别类的加以编排,并汇成书册,而不改变法律规范的内容。 6、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由社会主义国家各个法部门的现行规范所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7、法律部门:是指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那些法律规范的总和。 8、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是指社会主义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自学考试法学概论复习要点

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 1.法律产生的决定性因素:(1)商品交换与私有制的出现(2)奴隶制的出现 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1)法律与国家同时产生(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3.奴隶制法律的特点:(1)严格保卫奴隶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2)公开确认自由民之间的不平等(3)以十分残酷的惩罚措施维护奴隶主的政治统治(4)保留了许多原始社会规范的痕迹 4.封建制法律的特点:(1)严格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与农民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关系(2)公开规定封建等级特权(3)用野蛮残酷的手段镇压人民的反抗 5.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1)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2)确认契约自由(3)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确认法制原则 6.法律的特征:(1)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2)法律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法律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法律就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5)法律就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7.法律渊源的种类:(1)制定法(2)判例法(3)习惯法(4)引证法(5)宗教法(6)国际惯例与国际条约 8.法律的分类:(1)成文法与不成文法(2)根本法与普通法(3)实体法与程序法(4)一般法与特别法(5)国际法与国内法(6)公法与私法(7)法系 9.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与统治阶级道德之间在根本的社会阶级属性方面的一致性,决定了二者必须就是互相配合、互相补充与互相渗透的。法律与道德的区别:(1)存在时间不同(2)调整的范围不同(3)实施方法不同(4)表现形式不同(5)在一国之中,法律体系就是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就是多元的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1.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1)创立社会主义法律就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2)创立社会主义法律就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3)创立社会主义法律就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社会主义法律与共产党的政策的关系:(1)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与实施(2)社会主义法律就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3)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 3.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概念与特点:(1)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活动之一(2)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要遵照一定的程序(3)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不仅包括创制新法律,也包括修改与废止过时的法律(4)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其实质就是把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 4.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1)遵循宪法的原则(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与尊严的原则(3)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4)科学与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5)依照法定的权限与程序立法的原则 5.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程序:(1)法律案的提出(2)对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4)法律

全国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金融法真题模拟

全国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金融法真题

全国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金融法》真题,课程代码:0567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 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中国,决定商业银行票据再贴现利率的机构是( ) A.商业银行 B.中国人民银行 C.银监会 D.证券交易所 2.中国对银行业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是( ) A.中国银行 B.中国证监会 C.中国银监会 D.财政部 3.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为 人民币( ) A.5000万元 B.1亿元

C.5亿元 D.10亿元 4.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商业银行破产的主体是( ) A.商业银行的债权人 B.银监会 C.商业银行的债权人和银监会 D.国务院 5.信托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 ) A.20% B.30% C.50% D.7 5% 6.法理上能够认为银行与客户的关系本质上讲是一种( ) A.监管法律关系 B.契约关系 C.担保关系 D.投资关系 7.按照现行金融监管规章,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最长为( ) A.3个月 B.6个月 C.8个月 D.12个月

8.存款人死亡时,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取得存款,应办理继承权证明书,为其办理继承权证明书的机构是( ) A.公安局 B.当地县政府 C.公证处 D.村委会 9.按照贷款是否有担保,贷款可分为( ) A.信用贷款、担保贷款与票据贴现 B.信用贷款与担保贷款 C.信用贷款与票据贴现 D.信用贷款与抵押贷款 10.有权决定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的机构是( ) A.中国人民银行 B.国务院 C.银监会 D.商业银行 11.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 A.不得设定抵押 B.一并抵押

自考法学概论重点1

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 1: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及决定性因素: 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它的决定性因素: 第一:是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第二:是奴隶制的出现。 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第一:法律同国家同时产生。 第二: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第三:不断的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第四: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第五:从法律与、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3:法律的特征: 第一:法律是一种行为规。 第二: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 第三: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 第四: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 第五: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 4:成文法定义:是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行式的法律文件,即规性文件。5: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第一:存在的时间不同。法律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现象;而道德则是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第二:调整的围不同。道德调整的围比法律广。 第三:实施方法不同。法律借助国家强强制力保证其实施;道德实施却是依*社会舆论和人们心信念。 第四: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一般以国家机关的规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中,一般没有固定形式。

第五:在一国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体系。 6: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 第一: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第二:确定契约自由。第三: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四:确定法制原则。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1: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第一: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 第二: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 第三: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3: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第一:从实际出发。第二:群众路线与集中领导相结合。第三: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第四:保持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立、废、改相结合。 4:具有法律提案权的机构: 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一定数量的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二:国务院。第三:中央军事委员会。第四: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最高人民检查院。 5:法律汇编:是指按照现行规性文件所属的法律部门、颁布的年代或其他分类方法,分门别类的加以编排,并汇 成书册,面不改变法律规的容。 6: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由社会主义国家各个法部门的现行规所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7:法律部门:是指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那些法律规的总和。 8: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是指社会主义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9:什么是社会主义法的适用及原则:

自考法学概论00040试题及复习重点内容

2017年自考法学概论(00040)试题及复习重点内容 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法律的起源 1、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及其两个决定性因素的影响。(简答) (一)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二)法律产生的过程直接受两个决定性因素的影响1.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2.奴隶制的出现。 ※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或基本成分是:法律的要素(单选) ※简述法律概念的定义及其功能:法律概念是指同法律相关的各种事实加以抽象出其共同特征所形成的具有权威性的法律用语。其功能有:认知功能、构成功能、规范功能。(简答) ※我国法律的性质成为完全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是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那一年即:1956年(单选) ※我国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是:《法经》/《汉漠拉比法典》是世界上现存最完整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单选) ※旧中国宪法中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单选) ※法律规范:是指每个单一的法定行为模式。(解释) 第二节法律的本质和基本特征 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最本质的属性) 2、法律是特殊的社会规范 (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3、法律的职能(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第三节法律的渊源和分类 1、法律渊源:指用于表现法律的各种具体形式。 2、古今中外法律渊源的种类:(多选) (1)制定法(2)判例法(3)习惯法(4)引证法(5)宗教法(6)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 3、法律的分类: (1)根据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成文法: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又称制定法。 不成文法:指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又称习惯法。 (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3)根据法的内容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自考金融法重点复习(整理)

结合《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职责分工的规定,论述我国的银行监管体制。 名词解释 1.金融法:是关于我国国内金融交易关系和金融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账户。 3.基准利率: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称为基准利率。 4.信托: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把自己的财产或资金委托给他人代为管理或经营的一种法律行为。 5.回租租赁:简称回租,企业将自制或外购设备卖给出租者,然后再以租赁方式将设备租入使用。 6.转租赁:简称转租,它是承租者把租来的设备再转租给第三者使用,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引进外资或设备。 7.票据贴现贷款:是指贷款人用信贷资金购买未到期商业汇票,向贴现客户贷出现金的一种特殊贷款形式。 8.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9.权利质押:是指用代表或财产的有价证券作抵押,对债权担保的行为。 10.外汇管理:是国家对进出本国境内的外汇收付、借贷、买卖、汇进汇出、汇率、携带出境等活动进行的管理。 11.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 12.外汇担保:是指我国境内机构对国外其他机构借入外债或发行外汇债券等向外国债权人提供的担保。 13.利率:也叫利息率,它是一定时期内利息与贷出或存入金额本金的比率。 14.汇率,是指一个国家的货币和另一个国家货币之间兑换的比率。 15.信用卡:是银行向用户发行的一种信用支付工具,它具有转帐结算、存取现金、消费信用、储蓄和汇兑等多种功能。 16.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 17.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18.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投资者可以按基金的报价在国家规定的营业场所申购或者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19.封闭是基金:是相对与开放式基金而言的,是指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在封闭期内基金单位总数不变,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债券市场转让、买卖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20.契约型投资资金:也称信托型投资基金,是根据一定的信托契约原理,由基金发起人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基金契约而组建的投资基金。 21、存款准备金: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的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的账户,该款额叫存款准备金。 22、封闭式基金:是指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在封闭期内基金单位总数不变,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买卖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23、权利质押:是指用代表金钱或财产的有价证券作抵押,对债权担保的行为。 24、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 25、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 第一章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制度 1、中国人民银行的立法目的和特点 答: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体系 2、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 答: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也是国务院领导下主管金融工作的部级政府机关,负责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金融市场准入的审批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 职责:一、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二、发行货币、管理货币流通; 三、依法审批和监管金融机构; 四、依法监管金融市场; 五、发布有关金融监管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 六、持有、管理和国家外汇和黄金储备、经理国库; 七、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作; 八、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预测工作。 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目的和手段 答:目的为一、维护金融安全;二、保护存款人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三、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 手段分直接手段和间接手段。直接手段包括:金融机构许可证审批权;宣布停业或关闭的权利;贷款权和处

2018年4月自考00040法学概论试卷及答案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法学概论试卷 (课程代码00040) 本试卷共5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我国先秦时期法家学派使用的“法治”一词的含义是 A.人治底下的法治 B.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C.民主国家中的良法得到全社会的认同和遵守 D.治国者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2.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是 A.股东大会 B.监事会 C.经理 D.董事会 3.商法的调整对象是 A.自然人之间的人身关系 B.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C.行政许可行为 D.经济关系中商自然人、商业组织和商业活动 4.我国产品质量法的制定时间是 A.1993年 B.1994年 C.1999年 D.2000年 5.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入误认为是他人商品的行为属于 A·商业贿赂 B.假冒或仿冒 C.虚假宣传 D.侵犯商业秘密 6.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的决定机关除人民检察院外还有 A.人民法院 B.拘留所 C.人民政府 D.公安机关 7.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是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自考法学概论重点章节资料整理

法学概论重点章节资料整理 第一章 一、法律产生的决定性因素: 1.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 2.奴隶制的出现。 二、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性: 1.法律与国家同时产生 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分开 5.从法律与、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三、法律的本质与特征:L 1.本质:①法律的阶级性(法律的本质属性是它所体现的阶级意志性) ②法律的社会性 ③法律的本质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2.法律的特征: ①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 ②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 ③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 ④法律是规定权力义务的规。 ⑤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

没找到四、法律的渊源和分类 1.法律的渊源:作为一个专门的术语,就是指用以表现法律的各种具体形式。2.法律渊源的种类:制定法 判例法 习惯法 引证法 法 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 3.法律的分类: ①按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②根据法的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③根据法的容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④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⑤根据法律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为:国际法和国法 ⑥以法律运用的目的:公法和私法 ⑦法系 五、法律与其他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1.法律与社会经济基础 ①经济基础决定法律 ②法律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2.法律和政治

①政策是法律的指导 ②法律是政策的定型化、具体化、条文化。 3.法律和道德 ①联系:a法律积极保护统治阶级道德,在必要时把某些道德规提升为法律规加以推行。 b统治阶级道德又积极替法律辩护,影响社会舆论,要求人们遵守法律。 ②区别:a存在时间不同 b调整的围不同sdq c实施方法不同 d表现形式不同 e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产生、本质、制定和实施)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产生 二、1.没找到产生的历史必然性:①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 ②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 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产生的一般规律:彻底废除旧法律,批判继承 3.产生的特点:在彻底废除国民党旧法律的基础上,由新主义法律转变来的,是新主义法律的继承和发展。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主要特点: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的表现 2.重要特点: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3.另一重要特点:国家强制性和人民自觉遵守法律相统一(也是区别于剥削阶级法律的另一重要

自考《法学概论》重点

法学概论 考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 重点章节:第一章第三节,第五节。第二章第三节,第四节。第三章第二节,第四节。第四章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七节,第八节。第五章第二节,第三节。第六章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六节,第八节。第七章第二节,第三节。第八章第二节,第五节。第九章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八节,第九节。第十章第二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十一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第十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第十三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七节,第九节。第十四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红色的为重中之中,论述和案例一般就出在这两章的内容当中,黄色的为重要章节。) 一、导论 1、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它主要研究法律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法律的本质、 特征、形式和作用理发了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各种法律规范、法律现象和法律思想。单选题考点P1 2、法学是在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了法律和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 以后,才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单选题考点P1 3、阶级性和科学性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独具的特点,也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区别于一 切剥削阶级法学的最根本之处。单选题考点P3 二、第一章 1、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具体地说,法律产生的过程直接受到以下两个决定性因素的影响:第一个决定性因素是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第二个决定性因素是奴隶制的出现。多选题考点P11 2、国家和法律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单选题考点p12 3、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性:(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2)由习惯到习惯法(3)不断地从 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多选题考点p12—p14 4、法律的特征:(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的规范(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多选题,简答题考点p26—p28 5、法律的定义:我们把法律定义为: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 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以权利义务为其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名词解释考点p29 6、法律价值的基本分类:法律价值可分为法律的工具价值和法律的目的价值。这是依据法 律价值的作用对法律价值所作的基本分类。p29—p30 7、法律的要素:通常认为,法律由以下三要素构成: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P22 8、法律规范的结构:任何一个法律规范都由“适用条件”、“行为准则”、“法律后果”三个 要素构成。P33 9、法律规范的分类:法律规范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作不同的分类(1)按照法律规范本身 的性质,可以分为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2)按照法律规范所包含的行政准则的确定程序,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p33—p34 10、法律原则:法律原则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作不同的分类:(1)以所属的法律体系层次的级别为标准,法律原则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2)以法律原则的渊源为标准,可分为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3)以涉及的内容为标准,法律原则分为社会原则和专门法律原则。P35—p36 11、法律概念的功能:(1)认知功能(2)构成功能(3)规范功能p36

2021年自考金融法笔记

1.商业银行经营原则:⑴效益性原则⑵安全性原则⑶流动性原则 2.商业银行经营方针:⑴自主经营方针 ⑵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方针⑶自我约束方针 3.申请设立银行条件:⑴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章程。⑵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⑶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高档管理人员。⑷有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⑸有符合规定经营场合、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关于其她设施 4.信托业特点:⑴信托财产所有权转移到受托人手中,而租赁财产所有权保存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只有使用权。⑵信托收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经营利润,没有利润就没有收益,而客户在银行储蓄,无论银行经营有无利润都得付利息。⑶信托业务受托人为委托人利益进行经营,受托人得到劳务报酬,而不是与委托人分享红利。信托业务不是共担风险式联合投资,可以共分红利。 5.金融租赁特点:⑴融资与融物相结⑵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⑶以租金形式分期归还本息 6.国内金融租赁三中形式:⑴自营租赁⑵回租租赁,简称回租⑶转租赁,简称转租。 7.商业银行和其她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和 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应当遵守原则:⑴ 合法原则⑵应当遵循资金使用安全性、 流动性和效益性原则⑶自愿平等和诚实 信用原则⑷公平竞争、密切协作原则 8.借款人权利:借款人权利是法定,重要 涉及下列几种方面:⑴可以自主向主办 银行或者其她银行经办机构申请贷款并 依条件获得贷款;⑵有权按合同商定提 取和使用所有贷款;⑶有权回绝借款合 同以外附加条件;⑷有权向贷款人上级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反映、举报 关于状况。⑸在征得贷款人批准后有权 向第三人转让债务。 9.法律禁止作为保证人主体:⑴国家机 关,但通过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 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担保除外。 ⑵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事 业单位、社会团队不得为保证人。⑶公 司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 人 10.禁止抵押财产:⑴土地所有权⑵耕 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 有土地所有权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 以公益为目事业单位、社会团队教诲设 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她社会公益设施。 ⑷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财产⑸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财产⑹依法不得抵 押其她财产 11.银行对客户义务:⑴为存款人保密⑵ 利率公示⑶存款准备金⑷保证支付与责 任 12.人民币发行原则⑴经济发行原则,依 照市场发展需要和货币流通规律规定发 行货币。⑵筹划发行原则,即依照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筹划来发行货币。⑶集 中发行原则,即货币发行权集中在中央 银行,禁止其她单位擅自发行货币。 13.外汇管理对国际贸易悲观影响:⑴限 制市场自由调节作用充分发挥。⑵外汇 管理不利于生产国际化⑶外汇管理阻碍 国际贸易发展,加重各国之间矛盾。 14. 股票发行与交易原则:⑴公开、公正、 公正原则⑵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15.和公司股票相比公司债券特点:⑴债 券是债权凭证,债券持有人享有对公司 还本付息祈求权,不参加公司决策经营。 股票是股东权凭证,股东享有参加公司 经营管理和利润分派权。⑵债券有偿还 期限,股票没有偿还期限。⑶债券普通 有固定利率,与公司绩效没有直接联系, 收益比较稳定,风险比股票小。 16.公司发行债券积极条件:⑴股份有限 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 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⑵合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 净资产额40%。⑶近来3年平均可以分 派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利息。⑷ 筹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⑸债券 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利率水平。⑹ 国务院规定其她条件。 17.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重要区别: ⑴基金规模可变性不同。⑵基金单位买 卖方式不同。⑶基金单位买卖价格形成 方式不同。⑷基金单位投资方略不同。 18.期货交易重要特性:⑴期货和约是由 期货交易所制定、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 交易和约。⑵期货和约是原则化和约。 ⑶实物交割率低。⑷期货交易实行保证 金制度。⑸期货交易所为交易双方提供 结算交割服务和履约担保,实行严格结 算交割制度,违约风险很小。 19.期货市场功能:⑴发现价格功能,指在 一种公开、公平、高效、竞争期货市场 中,通过期货交易形成期货价格,具备 真实性、预期性、持续性和权威性特点, 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出来将来商品价格 变动趋势。⑵套期保值功能,是指以回 避现货价格风险为目期货交易行为。 20.期货交易法律制度:⑴期货保证金制 度⑵期货交易涨跌停板制度⑶每日无负 债结算制度⑷限仓制度和大户报告制 度:依照保证金数量规定持仓限量,对 会员持仓量,对客户持仓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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